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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荃孙跋
《安禄山事迹》三卷,署华阴尉姚汝能撰。汝能始末,陈振孙《书录解题》云:「里居未详。」则在宋时已无可考矣。是书上卷序禄山始生至玄宗宠遇,起长安三年,尽天宝十二载。中卷序天宝十三、四载禄山构乱事。下卷序禄山僭号被杀,并安庆绪、史思明、史朝义事,下尽宝应元年。分纲列目,兼有论议,较正史纪述颇详。据《通监考异》,与《幸蜀记》、《天宝乱离记》、《河洛春秋》、《蓟门纪乱》等书相出入,今诸书不存,独此书尚为完帙,洵属可宝。此本出於知不足斋鲍氏,讹谬满纸,从友人章硕卿处假得秦敦夫石研斋钞本校正大字,秦本无小字,分卷亦不合。惜小字仅据《新旧唐书》、《通监》采者校过,未能一一复旧也。
光绪甲辰十月,江阴缪荃孙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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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许房宇文班」,清抄本作「许子房、宇文班」。
[43]「流於崖州」,「州」原作「洲」,今据《类编》本改。
[44]「黝垩之雕饰」,「垩」上原脱「黝」字,今据《类编》本补。
[45]「为禄山伪度支副向润客所觉」,「向润客」,本书上卷作「向润容」。
[46]「唯三数人伏草莽间」,《类编》本作「存」。
[47]「六月八日乙酉……十四日辛卯」,考《新唐书》卷五《玄宗本纪》,是年六月癸未朔,则八日当为庚寅,辛卯当为九日。
[48]「贼将崔乾佑叩关数请战」,「关」,原作「阙」,今据清抄本改。
[49]「不可胜计」,「计」原作「纪」,今据《类编》本改。
[50]「十五日壬辰」,据《中西回史日历》,是月「壬辰」当为十日。
[51]「何物音乐为如此不祥之名」,「物」原作「忽」,今据《类编》本改。
[52]「十六日癸卯玄宗幸蜀」,是月十六日当为戊戌,另《新唐书》卷五、《旧唐书》卷九《玄宗本纪》均作「甲午(十二日)诏亲征」。
[53]「明日亦未有来朝者」,「有」上原脱「未」字,今据《类编》本补。
[54]「十八日至马嵬」,《新唐书》卷五《玄宗本纪》作丁酉(十五日)、《旧唐书》卷九《玄宗本纪》作丙辰(十四日),皆非十八日,未知孰是。
[55]「十七日甲午」,按长术,是月癸未朔,十七日当为「己亥」,《新唐书》卷五《玄宗本纪》亦作「己亥,禄山陷京师」。
[56]「露刃持戈以胁之」,「戈」原作「满」,今据清抄本改。
[57]「拘於菩提佛寺」,「拘」原作「初」,《旧唐书》卷一九○下《王维传》、《类编》本、清抄本均作「拘」,据改。
[58]「总莫能制」,「总」原作「绝」,今据《类编》本、清抄本改。
[59]「知其兆矣」,「兆」原作「戎」,今据清抄本改。
[60]「八月二十五日败贼将安守忠等於香积寺」,按《旧唐书》卷十《肃宗本纪》记此事在九月壬寅,即二十七日。
[61]「汾阳领军从城南赴西都」,「西都」原作「东都」,考下文有「十月六日,又收东都」之记载,则此处作「西都」为是,今据《类编》本改。
[62]「十月六日又收东都」,按,《新唐书》卷六《肃宗本纪》作「壬子」(十月八日),《旧唐书》卷十《肃宗本纪》作「壬戌」(十月十八日)。
[63]「明年六月十四日汾阳自上都赴军」,《类编》本作「明年十月十四日」。考《旧唐书》卷十《肃宗本纪》亦作「十月乙未……郭子仪奏破贼十万於卫州」。则作「十月」是。
[64]「汾阳以敕赐刀授怀军」,「军」上原脱「怀」字,今据清抄本补。
[65]「官健走脱一半」,「一半」下原有「己来」二字,文意不贯,清抄本无此二字,今据删。
[66]「厅前东西而立」,「前」上原脱「厅」字,今据《类编》本补。
[67]「令伪史官官稷一撰禄山庆绪墓志」,「稷」上原脱「官」字,今据本书卷上补。
[68]「諡祖考为皇帝」,清抄本无「祖」字。
[69]「必驿宣示」,按「驿」,清抄本作「译」。
[70]「作刀割破黄胞衣」,「破」下原脱「黄胞衣」三字,今据《类编》本补。
[71]「王於姜子岭失律」,「律」,清抄本作「利」。
[72]「领朝义部下数百人擐甲诣驿」,「下」上原脱「部」字,今据清抄本补。「擐」原作「释」,今据清抄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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