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

[法]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第二编 成吉思汗蒙古人 第五章 成吉思汗 1.12世纪的蒙古

    12世纪末期的亚洲地图是:中国被分裂为二,南部是中国人的宋朝,以杭州为都;北部是通古斯族女真人的王国(或称金朝),以北京为都。在中国西北部,即今鄂尔多斯和甘肃,是与吐蕃人有姻缘关系的唐兀惕人建立的西夏国。在塔里木河西北,从吐鲁蕃到库车居住着回鹘突厥人,他们是具有佛教和聂思托里安教文化的、文明化的突厥人。楚河一带的伊塞克湖地区和喀什噶尔形成了喀喇契丹国,喀喇契丹人是一支具有中国文化的蒙古种人。河中和几乎整个伊朗属于花刺子模的苏丹们,他们是具有伊斯兰教信仰和阿拉伯-波斯文化的突厥种人。在他们以西,穆斯林亚洲的其余地区在报达的哈里发、叙利亚和埃及的阿尤布王朝的苏丹们(他们是具有阿拉伯文化的库尔德人)和小亚细亚的塞尔柱克苏丹们(他们是明显具有伊朗文化的突厥种人)之间瓜分了。

    以上是定居人民的亚洲。其北部以外,在西伯利亚-蒙古边境上,在向着阿尔泰山、杭爱山和肯特山延伸的戈壁滩北部草原上,漫游着无数仍过着游牧生活的部落,他们分属于阿尔泰语系的三个种族:突厥、蒙古和通古斯种族。大多数中亚游牧部落尽管有语言上的差别,但是,由于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过着同样的生活,他们给到过该地区的所有游人留下了种族类似的印象。格纳德对他们的描述,与阿米安努斯·马尔克里努斯、卢布鲁克的威廉以及中国编年史家们的记载几乎没有什么不同:“阔脸、扁鼻、高颧骨、细眯眼、厚嘴唇、稀疏胡须、粗糙的黑发,被日光、风、霜染成的黝黑皮肤,五短身材,弓形脚支撑着粗壮笨掘的身躯”。这些世代相传的匈人(或蒙古人)的画像并非与爱斯基摩人或法兰西喀斯的农民的画像不同;因为生活在风沙弥漫、冬季严寒和夏季连续几周酷热的旷野上,使任何民族都变得强悍,足以抵御这种恶劣和不宜生存的环境。

    这些部落中的大多数部落的真实位置难于精确的确定,只能估计他们的可能位置。

    突厥-蒙古种族中主要民族之一的乃蛮人似乎居住在今天的科布多地区和乌布萨泊郊区,向西直至黑额尔齐斯河和斋桑湖,向东直至色楞格河上游。“尽管它的部名似乎是蒙古语的(意为八),但其官号系统是突厥语的,乃蛮人很可能是蒙古化的突厥人。”在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皈依了聂思托里安教。《世界征服者史》甚至告诉我们说,聂思托里安教徒占大多数,还说在13世纪初期乃蛮王的继承人、着名的屈出律是在聂恩托里安教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不过,《秘史》表明,萨满在乃蛮人中仍享有同等的影响,因为在战时他们能乞求风暴和自然力的帮助。乃蛮人曾向他们在南方的邻居回鹘人借用了文化诸要素。13世纪初,乃蛮王任用回鹘族学者塔塔统阿(汉译名)作为他的掌印官兼文书,因为回鹘突厥语是他们的官方语言。自然,中国(当时指女真或者说金朝的中国)也对他们施加权威,这一点由成吉思汗时期的乃蛮王具有“塔阳”之号明确地得到证明:该号与汉字的“大王”一词有联系。前一代乃蛮王(塔阳之父)亦难赤必勒格死后留下了可怕首领的名声。

    乃蛮人以北,在叶尼塞河上游分布着突厥族的黠戛斯诸部落,其酋长取亦纳勒称号。大约920年他们在契丹人的一次攻击中被赶出了鄂尔浑河上游地区之后,在历史上没有进一步发挥作用。

    与乃蛮人争夺权利的是克烈人(kerayit),他们的确切位置只能大概地得到认定。许多东方学学者认为该部在色楞格河以南,鄂尔浑河上游和翁金河与土拉河流域,即今赛音诺颜境内。据另一些学者的看法,乃蛮人的位置还要向东移,直至哈拉和林,从哈拉和林起开始属克烈部境。克烈人通常被看成突厥人。“蒙古起源的传说没有任何一处提到他们,很难说克烈人是受到突厥强烈影响的蒙古人,或是已经蒙古化了的突厥人”。无论如何,许多克烈人的称号是突厥语的,脱斡邻勒(Togrul)与其说是一个蒙古名,不如说是突厥名。根据叙利亚编年史家巴赫布拉攸斯所记的情况来看,克烈人被认为在公元1000年后不久就皈依了聂思托里安教。据说,克烈汗曾在草原上迷途,得到圣·薛儿吉思的引导方才脱险。在当时碰巧留在克烈入境内的基督教商人们的鼓动下,他要求呼罗珊的莫夫主教伊伯杰苏前来,或者是派一位牧师来给他和他的部民们施洗礼。伊伯杰苏写给报达总主教约翰六世(死于1011年)的信——该信注明年代是1009年,巴赫布拉攸斯已引用——中说,20万克烈部突厥人与其汗一起受洗礼。12世纪的克烈王室成员仍沿用基督教人名,这一事实将成为欧洲“普勒斯特·约翰”传说中的来源之一,另一个来源与埃塞俄比亚皇帝的称号有关。在成吉思汗时代前两辈的克烈部汗自称马儿忽思不亦鲁,他像塔塔儿人(当然还有北京的金朝皇帝们)一样,似乎也想得到东戈壁的霸权。但是,他被塔塔儿人打败,并引渡给金朝,被钉死在一只木驴上。据说,他的遗孀策划暗杀了塔塔儿汗,替他报了仇。马儿忽思留下了两个儿子,忽儿察忽思(与其父一样也有一个基督教名字)和菊儿罕,忽儿察忽思继承了汗位。他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人脱斡邻勒登上克烈王位。脱斡邻勒面临着与叔叔菊儿罕斗争的必要性,菊儿罕得到乃蛮王亦难赤的支持,暂时把脱斡邻勒赶出其国。然而,由于得到成吉思汗的父亲、蒙古酋长也速该的支持,脱斡邻勒在这一角逐中获胜,轮到他把菊儿罕赶走了。

    1199年,当脱斡邻勒在北京金王朝的帮助下,并以金朝的名义打败塔塔儿人时,短时期内地成为蒙古最强大的统治者。金朝以中国称号“王”来封这位克烈部酋长,由此树立了这位克烈首领的权威。历史上正是以“王罕”——中国的王和突厥的罕——这一双重的头衔而记载他。成吉思汗是作为王罕的藩属而崭露头角的。

    克烈部以北,在贝加尔湖南岸的色楞格河下游,居住着蔑儿乞人,他们属突厥种或者是蒙古种人,在上述故事发生的过程中,他们中出现了基督教徒。蔑儿乞人以北,在贝加尔湖西岸居住着翰亦刺惕人,他们属蒙古种民族(该名在蒙古语中意为“同盟者”)。

    满洲北端,在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之间的“口袋形”地区内,居住着属通古斯种的肃良合人,其后裔高丽人(Solon)今天仍居住其地。再朝南,塔塔儿人漫游在怯绿连河[克鲁伦河]南岸和捕鱼儿海[贝尔湖]附近,直到兴安岭。伯希和认为,不像人们长期认定的那样,塔塔儿人属通古斯族,而“明显地是说蒙古语”。塔塔儿人有时联合成“九姓鞑靼”,有时联合成“三十姓鞑靼”,8世纪的和硕·柴达木突厥碑文中已经提到他们。甚至在那个时代他们可能已经住在怯绿连河[克鲁伦河]下游地区。12世纪的塔塔儿人已经成为令人害怕的武士,加入了最勇猛民族的行列。在满洲方向,他们对汉化通古斯人的金国构成了严重威胁。正是抱着从西北部侧击塔塔儿人的想法,北京朝廷支持成吉思汗早期的活动。

    真正的蒙古人,从狭义上讲,该词的历史含义是指成吉思汗是其中之一员的蒙古人,他们在今外蒙古东北,在鄂嫩河[斡难河]和克鲁伦[怯绿连]河之间作季节性的迁徙。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随着成吉思汗的出现而将“蒙古”一名称给予了整个种族的这些部落出现以前,历史上早就记载了那些几乎可以肯定是说蒙古语的各民族的存在,正像在突厥人崛起之前,我们就发现了说突厥语的各民族一样。于是有人提议,在说蒙古语的民族中,我们应该追溯到3世纪的鲜卑人,5世纪的柔然和厌哒人,以及欧洲的阿瓦尔人(6至9世纪)。还应该承认,8至12世纪时期在历史上起着很大作用的契丹人也是说一种蒙古方言,然而,由于与通古斯语接触,已经强烈地腭音化。尽管在这些前蒙古民族中有许多民族建立过广泛的统治,但是,没有一支取得像真正的蒙古人(或者说成吉思汗的后裔)那样的世界性的名声。

    据拉施特哀丁收集的蒙古传说,蒙古人在很早时期被突厥人打败,只得逃到额儿古涅昆山区避难。波斯史家们估计在大约9世纪时,蒙古人的祖先们已经从额儿古涅昆山下来,进入色楞格河和斡难河[鄂嫩河]平原。同样的传说还记载了关于神话中的女祖先阿兰豁阿的故事。据说,阿兰豁阿在其丈夫朵奔蔑儿干死后,感天光而怀上了尼鲁温蒙古人的祖先。最后,传说中认为尼鲁温蒙古人的李端察尔是成吉思汗的八世祖。

    12世纪,蒙古人分成许多兀鲁思,据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解释,兀鲁思一词表示部落和小民族两个意思。这些独立部落之间互相争斗,并与他们的邻居,特别是塔塔儿人交战。成吉思汗出身的家庭是属于孛儿只斤氏族(斡孛黑)和乞颜分族(牙孙)。后来,成吉思汗成功以后,蒙古部落根据是否与乞颜族有关系而分为两支,这一做法已成习惯。有关系者由光之子尼鲁温,或者说由纯种蒙古人组成;无关系者纳入都儿鲁斤族,他们享有低一等的血统。尼鲁温族中有泰赤乌惕部(Taijgot,Tayichi’ut,或Taiji’ut,他们似乎稍微远离蒙古主体,居住在更北面,在贝加尔湖以东)、乌鲁尔德部(urn’ud)和忙古惕(Manqud)部、札只刺惕(Jairat或Juirat)部。巴鲁刺(Barula或Barla)部、八邻(Ba’arin)部、朵儿边(Dorben,今杜尔伯特Dorbot)部、散只兀惕(Saljigut或Salji'ut)部、哈答斤(Qada-gin,Qatagin或Qatakin)部;在都儿鲁斤族中有阿鲁刺惕(Arulat或Arlad)部、伯牙吾惕(Baya’ut)部、火鲁刺思(Qorola或Qorla)部。速儿都思(Suldu)部、亦乞刺思(Ikira)部、弘吉刻惕(Qongirat或Qngirat,Qongarat,Qongrand)部。弘吉刺惕部似乎更朝东南方,在兴安岭北面、塔塔儿境附近漫游。札刺儿部(Jelair)通常被列入蒙古人之中,人们认为该部或者是分布在希洛克河和色楞格河合流处的南面,或者是在鄂嫩河(斡难河)附近,札刺儿部可能是降为蒙古人藩属的一支突厥部落,并且被当时传说中的蒙古英雄海都的蒙古人同化。

    从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上看,在12世纪末期,他们从理论上可能已经区分为草原畜牧部落和森林渔猎部落。在蒙古-西伯利亚的边境上,蒙古人的家确实是在南部的草原地带(不远处是沙漠)和北部的森林地带之间的马背上。格纳德认为,最初的蒙古人不是草原民族,而是来自森林山区的民族,“他们的森林起源可以从他们大量使用的木制车上看出来。甚至今天的蒙古人也与草原上的哈萨克人不同,他们用木制的小桶而不用皮袋子。”草原部落,特别是游牧的部落,为追逐草场而作定期迁徙,在停留之地支起法国人(不正确地)称为“禹儿惕”的毡制帐篷。森林部落住在用烨树皮搭的小棚里。

    巴托尔德和符拉基米尔佐夫发现畜牧部落——两种民族中较富裕者——是由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阶级领导,他们的首领往往带有下列称号:巴哈秃儿或巴阿秃儿(baghatur或 ba’atur,即勇士)和那颜(Noyan,领主),薛层或薛禅(Sechen或Setsen,蒙古语:贤者),必勒格(bilga,突厥语:贤者),太子(t’al-tsi或taishi,汉语:王子)。符拉基米尔佐夫写道“这个贵族阶级中的巴阿秃儿和那颜们首要关心的事情是发现牧场和保证必要数量的依附者和奴隶,以照看他们的牧群和帐篷”。这个贵族阶级统治着以下社会各阶层:武士或亲信,他们是有一定自由的人或那可惕;平民(哈刺抽);最后是奴隶(孛斡勒)。奴隶集团不仅包括单个奴隶,还包括成为战胜部落的臣仆或奴隶的战败部落,他们为主人看管牲畜,战时也作为辅助军出征等等。

    也是根据俄国的蒙古问题专家巴托尔德和符拉基米尔佐夫的看法,在森林狩猎人的部落中,贵族阶级未享有在草原游牧民中那么重要的地位。他们指出,森林部落主要是处于萨满的支配下。符拉基米尔佐夫认为,当萨满们将王室地位与魔力结合起来时,他们取得了别乞的称号。在成吉思汗时代,斡亦刺惕部和蔑儿乞部的首领们确实拥有别乞称号。在所有的突厥-蒙古种民族中,萨满或巫师(古突厥语称昆木,蒙古语称孛卡和萨满,通古斯女真语的汉译名萨满)都起着很大的作用。萨满阔阔出在成吉思汗帝国创建中所发挥的作用将在后文叙述。

    上述区别实际上远不如牧人和林中百姓这两个名词所引出的区别明显。例如,在蒙古人中,泰赤乌惕部属森林狩猎者,而成吉思汗被认为是出生在一个牧民部落,此外,所有的突厥-蒙古人都是一种或另一种的狩猎人;林中百姓甚至在隆冬季节(这时他们穿上木或骨制的滑冰板)也要猎取用来交换的貂鼠和西伯利亚松鼠,而畜牧者在无垠的草原上用套索、弓箭追逐羚羊和捕捉鹿。草原贵族则用猎鹰狩猎。随游牧环境的变迁,一个氏族可以从一种生活方式变成另一种。成吉思汗年轻时,他的父系亲属们夺取了他父亲的牧群,在他能够在马群和羊群中逐渐发迹之前,他同他的母亲和兄弟们一起过着悲惨的渔猎生活。

    总的来说,森林部落似乎更加野蛮,除了通过游牧民的隔离地,他们无法与文明生活接触。游牧民由于接近中戈壁的回鹘人、辽河畔的契丹人、或北京的女真人而受益。虽然他们没有城市,但是在迁徙过程中出现了帐幕群阿寅勒。竖在轮车(合刺兀台·帖儿坚qara’utal tergen,或合撒黑·帖儿坚qasaq-tergen)上的毡帐围成圈(古列延),或暂时的聚集群——未来城市的萌芽。人种史研究者注意到从森林蒙古人的简陋小棚到游牧民的廓尔(或称毡帐)的进展。毡帐易于折叠和撑开,在13世纪成吉思汗国的大汁们时,毡帐变得如此宽敞、舒适,还有带绒毛的皮毛地毯,以致它成为真正的旅行宫殿。然而,自近代蒙古人衰落以来,廓尔也退化了,它不再有13世纪时用来通气、排烟的小气管。

    最后,蒙古民族中森林狩猎者与草原游牧民之间的区别可以从两种主要的营帐群上看出来:(1)像刚才描述的廓尔,或称圆形毡帐,它需要大量的杆和木条,表明了该族人曾住在森林地带内。(2)低矮、宽大的羊毛毡,即迈克罕(maikhan),对于生活在无林木草原上的游牧民来说容易建造。在成吉思汗时期,毡帐常常架在车上,便于运输——至少是在平原上——使真正的“游牧城市”的移动成为可能,这种运输方式现已消失。

    然而,如果把到12世纪时期的蒙古与9世纪的蒙古相比较的话,那么,在文化上肯定是衰退了。突厥人,主要是回鹘人,在鄂尔浑流域统治的时代,他们已经开始形成了农业中心。随着他们于840年之后被黠戛斯人所取代,这一地区回复到草原生活。鄂尔浑河畔的突厥或回鹘碑文给人以文明程度相当高的印象,这种印象在成吉思汗史上不再感觉到。840年,黠戛斯对鄂尔浑河地区的占领窒息了由摩尼教徒们带来的叙利亚一粟特文明。黠戛斯人于920年被赶走,使这一地区处于无政府状态,因为,如上所述,回鹘人拒绝返回鄂尔浑河畔。能够渗入蒙古的很少的文化是来自这些回鹘人,他们已在地处更南方的别失八里(今济木萨)和吐鲁番定居,沿着这条道还传来了聂思托里安教。但是,正如卢布鲁克的记载所指出的那样,在蒙古,聂思托里安教在与萨满教争夺蒙古首领们的精神世界时,正是聂思托里安教几乎倒退到了萨满教的水平上。

 E书联盟

CTJ121©2005-2008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