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傅佩荣《庄子》心得(13)
从时间先后来说,舜在前而百里奚在后;就困难程度而言,不在乎生死显然高于不在乎爵禄。所以,庄子强调的是修养的顺序,百里奚要感动的是秦穆公一人,舜所感化的则是天下百姓。关键在于:他们都是无心而为,一方面不考虑外在的利害,不存着刻意的目的;另一方面,则是专心尽好自己的本分,然后顺其自然。
接着这两位历史人物之后,庄子才道出他所编的故事:“宋元君打算画些图样,所有画师都来了,行礼作揖之后站在一旁,调理笔墨,半数的人站到门外去了。有一位画师稍晚才到,悠闲地走进来,行礼作揖之后也不站立恭候,就直接到画室去了。宋元君派人去察看,他已经解开衣襟,袒露上身,盘腿端坐着。宋元君说:‘行了,这才是真正的画师。’”
真正的画师必须化解外在的限制,专注于他的题材与技巧,才有可能发挥创意,呈现伟大的艺术结晶。岂止画师如此,任何人只要认清本分,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忠职守,也都可以显示潇洒自在的风度,受到大家的肯定。
说来很巧,晋朝的大书法家王羲之大概早就熟读《庄子》,对这一位画师印象深刻,并且起而仿效。他的作为造成了另一段佳话。
《世说新语?雅量》记载了下述事迹。
郗鉴与王导都是朝廷大官,门当户对。郗鉴想去王家挑选一位女婿,就派专人送一封信到王府,言明来意。王导对使者说:“您到东厢房去,任意挑选吧。”这位使者回去禀告郗鉴说:“王家几位公子都是可取的人才,他们听说您派人来选女婿,个个表现得庄重沉稳,只有一位公子露着肚子躺在东床上,好像没有听说这件事一样。”郗鉴说:“就选这个人吧!”打听之下,原来这个人就是王羲之,于是把女儿嫁给他了。
以上这段真实的事件,塑造了一个新词,叫做“东床快婿”。当时的上层社会常是家族聚居,子侄辈也生活在一起。王家是大户人家,众子侄们听说郗太傅要挑女婿,自然梳洗打扮一番,刻意表现得文质彬彬,希望可以雀屏中选。只有王羲之保持他原来洒脱的个性,“在东床上袒腹卧,如不闻”,结果反而获得青睐。
郗鉴所欣赏的,是不做作的自然本性,因为唯有真实的面貌才会持续一生。若是为了讨好别人而装模作样,将来结婚之后还能如此文雅吗?对王羲之来说,挑女婿是别人在决定,谁能预测其判断标准?因此,与其迁就别人而委屈自己,不如老老实实表现自己平常的生活态度,“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世事岂可强求?
庄子在读书方面是高材生,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他“其学无所不窥”,该读的书都没有错过。但是,庄子是个书呆子吗?当然不是,他擅长在历史中找材料,同时以他敏锐的眼光提出道家的观点。道家有什么样的观点呢?简单说来,就是要从“整体”来看待万物的变化。既然一切变化都含括在整体中,我们又何必在意一时的得失成败呢?既然人生的起起伏伏也在这个整体中,我们又何必放弃真实的自我呢?放弃自我,所得到的又有什么价值呢?庄子将会反复叮咛我们这一类的道理。【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