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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2)

  (三)甲申说。雪芹卒于甲申年,虽是胡适1922年最早说过的,但他仅据敦诚挽诗诗题后所注“甲申”字样判断,后来因见甲戌本批语便放弃了。八十年代初再次提出曹雪芹卒于甲申年(1764年2月2日为阴历正月初一)的是香港梅挺秀。他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对甲戌本该脂批作了新的解说,解决了脂批所述(其实是出于误解)与现存史料之间的矛盾,因而是一个极重要的发现,应视为与胡适无关的新说。此说得徐恭时等赞同,因其言之成理,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现试杂愚见略加申述。

甲戌本的底本文字是现存诸本中最早的。但甲戌本过录较迟,它把后十几年中续加的一些脂批,多数经删除署名、年月后,也同时过录了。开头几回的批语特别多,因地位拥挤而又常常出现将两条应分开的批语连抄在一起的错误。如第一回甄士隐“亲斟一斗为贺”句旁有夹批云:“这个‘斗’字莫作‘升斗’之‘斗’看。可笑。”其实,“可笑”二字是另一个人不同意批语前面这句话的说法而加的批语,应分开而没有分开。又如第二回“后一带花园子里”的夹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很显然,这句也应分成两条,是后批者在回答前批者。我们要讨论的那条提到雪芹逝世的脂批,也属此类情况,只是过录者把该分的连在一起而反把该连在一起的给分开了。现以愚见校读其文如下: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前一条是批作者题诗“谁解其中味”的,联系其“一把辛酸泪”语来回答。意思说,能解者怕不多吧,只有像作者那样历尽辛酸、又能流着泪把这一番经历写成书的人,才有可能真正的解味。语言是机智的,感情比较平静。后一条批语则完全是痛悼雪芹、脂砚的相继去世,终使此奇书成了残编,又不能再起作者于地下而问个究竟,遂生“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以弥补此大憾恨的幻想,情绪是十分激动的,从“泪笔”二字亦可见。二批语绝不应相混。

两条批语都是畸笏叟加的,只是批的时间不同。他署年月的后期批语甚多,尤其是壬午、丁亥两年。从壬午之批看,署为“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孟夏雨窗”、“壬午九月”、“壬午重阳”等等,不计这条“壬午除夕”在内,已多至42条,且形式上短短一句话即署年月或名号的也不少。如“数字道尽声势。——壬午春,畸笏老人”,“实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等等。所以没有理由不认为“壬午除夕”也像“壬午重阳”之类那样是批语所署的年月。

反之,若连下作“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把“壬午除夕”当作这一句的时间状语,推敲起来,便存在着一些问题:1.整个句式就与今人写白话文喜欢用较多的状语、定语的习惯一样了,而古文一般不如此行文。2.更主要的是时间状语加不加在开头,所表达的意思很不一样。没有这个状语,是此书尚未成完璧,雪芹就逝世了的意思。“泪尽”是泛说其一生辛酸之事多。这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倘有这个状语,则是连上说雪芹是一直在用辛酸之泪写此书,写到壬午除夕那天,还没有将此书写完,他就死了。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雪芹死前数月,因丧子感伤成疾,不能写书,自不待言。自甲戌(1754)之前,他写完此书(宝玉出家回叫《悬崖撒手》、末回是《警幻情榜》),将书稿交脂砚等人抄阅加批后,因有五、六稿在誉清时被借阅者遗失而无法抄出后半部,此后就一直怀着懊丧和侥幸之心在等待找回失稿而没有及时去重写和补全那些残缺部分,致使造成如此重大的遗憾。甲戌重评后的诸本,虽有许多个别文字上的差异,但均非经作者之手修改的,这只要看诸本因漏抄了甲戌底本上第一回四百二十余字,使原来石头羡慕尘世荣华、苦求二仙携带他下凡的情节,变成僧道主动要带石头下凡而居然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这就足可证明作者自己根本没有再审改过已写成的书稿。因为,说他死前一直在写书是不符合实际的。3.甲戌本脂批一般是删署名、年月的。但偶尔也有未删的,如第十三回有松斋、梅溪二名,或因其非主持批书的脂砚、畸笏自己而予以保留的。署年月的有第一回的一条夹批,留着“丁亥春”字样,我以为与“壬午除夕”一样,是属于漏删的。此外,仅有的一条可认为是有意保留的,那就是此条末了的“甲申八月泪笔”,因为这年月有着纪念意义:甲申初雪芹逝世,几个月后(八月之前)脂砚又相继死去,畸笏批语说的正是此二事,故用“泪笔”这两个不轻易下的字。甲戌本此条除过录中分合有误外,也有错字,如“癞”讹作“獭”、“幸”讹作“本”;其所署“甲午八日”正是“甲申八月”的讹写,当从靖藏本中有“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字样的另纸所录此批的文字校正。证之以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畸笏批语,时间上完全合榫:“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与《红楼梦》关系最密切的四人——一个作者和三个主要合作者,到甲申八月时,已只剩下畸笏、杏斋二人;再三年,到丁亥夏,连杏斋也已去世,“只剩朽物一枚”了。可见,甲戌这条脂批既已标明“甲申”是伤悼“一芹一脂”之年,当然“壬午除夕”四字更不可能是用来记雪芹“泪尽而逝”的时间状语了。

总之,种种事实都证明曹雪芹癸未年还活着,他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而是死在壬午除夕的一年之后,即甲申年初。“墓石”之伪造欺世者,因只摸了一下红学皮毛,闻有壬午之说,而不知其他,遂凿上“壬午”二字以附会之,殊不知恰好是这二字使他露出了作伪的马脚。二、曹雪芹死前没有离开过西郊的居处

“墓石”在张家湾出现后,人们有种种揣测。特别是那块既非墓碑又不像墓志铭的石头是如此之不像样和不合乎常规,于是想象曹雪芹大概最后已穷极潦倒,迫于生计,不得不移居张家湾,投靠那里的什么亲友;或者说因为借贷甚多,年关将近,为避催讨,只好跑到张家湾去躲债,结果贫病交加,猝死在那里,等等。但这些情况,实际上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曹雪芹晚年从北京城内移居西郊,确切的时间虽还没有考出,但估计他在西郊住了大约十年左右。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敦诚在喜峰口替他父亲瑚做松亭关征税的差使,写《寄怀曹雪芹》诗时,雪芹早搬到那里住了。因而诗中有“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指雪芹居处)松亭樽(指自己所在)”之语,又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不如着书黄叶村”等句。此后,直到雪芹逝世,敦氏兄弟、张宜泉等一些朋友,始终和他保持着诗酒交往。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到次年:雪芹离别在京诸友后,张宜泉作《怀曹芹溪》诗,有“似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等语。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敦敏作长句记“别来已一载余”的雪芹回京后,在明琳的养石轩相遇呼酒话旧事。后又写了《题芹圃画石》诗。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敦敏、敦诚赠雪芹及亲自去西郊拜访他的诗,现存就有三首。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即“墓石”上所凿的卒年)雪芹在敦诚家西园兴高采烈地看其“小部梨园”演出敦诚改编的《琵琶行传奇》,还写了一首七律作题跋,现存“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一联。又张宜泉《题芹溪居士》诗,据吴恩裕考,也作于是年三月。又在壬午年的一个“朝寒袭”的深秋早晨若雪芹果死于当年除夕,则此时正该是“伊子殇,因感伤成疾”的时候,敦诚“遇雪芹于槐园”,作《佩刀质酒歌》,述得酒后“雪芹欢甚”情景,有“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等句。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仲春:敦敏作《小诗代简寄曹雪芹》,邀其前来赏春饮酒。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年)初春:敦敏作《挽曹雪芹》诗。同年或次年春夏间,张宜泉作《伤芹溪居士》诗。

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暮春:敦敏作《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诗。

总之,曹雪芹最后六七年的生活轨迹,在他友人的诗文中,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的。

雪芹西郊居处,是一个近山傍水、丛林曲径、极幽僻优美的山村。其友人写到它的诗句,除称“黄叶村”外,尚有“满径蓬蒿老不华”、“日望西山餐暮霞”、“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等等,可知与张家湾一带一片平旷的地势环境截然不同。而这些环境描写又前后始终一致,其中多数诗句还是在辛巳、壬午年(若按“墓石”所刻,该是最后两年)写的,根本没有丝毫迁徙到北京以东的通州去居住的迹象。倒是张宜泉《伤芹溪居士》诗也可证明曹雪芹死前并没有离开过西山。大概张宜泉闻噩耗比敦诚兄弟要迟,没有赶得上在行殡葬之礼时写一首挽诗,但他平时与雪芹倒有“一别三秋”的深厚情谊,故于春夏之间特地再去西郊雪芹故居看看,或者也借此探望慰问亡友的家属(寡妻)。只见门前池草晓露,室内琴囊剑匣,物是人非,触景伤心。诗云: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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