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红楼梦新证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着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十二]

 

     

    一七〇八 康熙四十七年 戊子

      曹寅在江宁织造任;年五十一岁。二月出京,三月朔至署。三月底,曹寅奉佛船至扬州,经杭州转赴普陀。

       本年三月一日曹寅折云:“臣谨遵圣训,于二月十一日启行,由兖州府中路至江宁,初一日至衙门。”并奏一路见闻详情。四月三日折云:“佛船于前三月二十八日过扬州,臣会同李煦迎接,当经李煦奏讫,臣随护送渡江,交与杭州织造孙文成平安前去。于闰三月初六日至杭州,当经孙文成奏讫。今本月初三日臣家人先回,报称孙文成与臣弟曹宜送至南海,于闰三月十四日到普陀山,海中太平无事,过海之时,风恬浪静,即登彼岸。所有备细,俟安位停妥,庆赞圆满,孙文成与臣弟曹宜到日,再当具列详奏。”

       三月二十九日李煦折云:“二月十八日曹宜奉佛自张家湾开船,于三月二十八日到扬州,一路平安无事。管理杭州织造臣孙文成于二十九日清晨到扬迎佛。臣煦与曹寅、孙文成商议仍着曹宜跟随孙文成前去普陀,安置佛毕,具折回奏。”

      广陵涂生作《三友图》,朱彝尊来游恨晚,不及入图,题诗于后;五月,端午日,朱彝尊效寅作《五毒篇》,并用其首句。

       《诗钞》卷七叶十七《题三友图序》云:“戊子年广陵涂生貌晚研、南洲与予为《三友图》,竹垞翁来迟不及图,跋一诗其后云。……”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第二十二强圉大渊献(按即戊子)

            五毒篇效曹通政寅用其首句

       “南虫毒头北虫尾”,以类名虫总为虫,五者潜行疾如鬼。谁与点笔绘作图?一一狞劣殊形模,五日五日张户枢。呜呼!之虫螫人遇所触,谋及乃心祸斯酷,--世间无如倮虫毒!

        按马曰璐《南斋集》卷八《题五毒图》诗“厥后画者石楼叟”句下注云:“曹楝亭、朱竹垞两先生所题《五毒篇》,为张石楼画。”因知原系题画之作。石楼,名岭,泰州人。

      五月,与李煦会陈买米平粜事。

       其折略云:“今据运道李斯佺详称:两淮商人……愿于江西、湖广二处出米之处卖盐买米,即照彼处价值载回平粜。……多买则江西、湖广之米必贵,彼此必生事端,许其卖盐银内每十两用一两买米。……臣等与运道李斯佺亦同捐出银二万两往来买米平粜。……”朱批云:“此法甚善。惟恐有一图利之意,即反为不美矣。今夏北方雨旸时若,似有秋之景。”至七月,又有折提及此事,略云:

    目下各处禁米出境,以故所买之米尚未到来,俟运到遵旨平粜,不敢求利。

       按李煦于三月二十六日另有折,奏报,特旨留漕粮平粜,已运到十万馀石,馀者可续到,总漕桑格已分派交与各员随即领米赴所管地方。张云章本年有上李煦书,约在三四月间,以颇有关系,录引如后:

       张云章《朴村文集》卷四叶九

            上大理李公

       去年夏阁下念野人之失恃,辱遣使者,远赐吊赙,加之手札,以抚存之,哀怀感戢,不忘于中。即欲趋诣辕下,叩颡以谢,邗上去家七百里,贫贱之身,不能自致,以此怆悒,垩室余生,时时如戴盆望天而已。迨阁下谒帝承明,圣眷隆渥,南还之日,荣问休畅;云章结峦既深,旌节稍近,私幸其得有拜见之期矣。窃念向来误辱知奖,无一言之裨益。阁下仁心为质,仁问四驰,当此岁行之歉,饥疫荐臻,万众嗷嗷,开口望哺,是天与阁下行仁之时也。阁下临吴十有七年之久,加之宪职,晋之卿班,不离其地,财其视吾吴之民,不啻乡里也;人情无不爱护其多里者,乡里之有穷厄,无不待济于大族之能指囷者。当此颠沛流离,道殣相望之日,是吾吴之人,因阁下视如乡里,又无不盼阁下以行仁之事也。圣天子亲降銮舆,而巡游之者,不止于再三,而至于五,其幸吾吴之民甚矣,视吾吴之民一如畿甸辇毂之下矣。皇上保民如保赤,阁下所知也,保吾吴之民如保其甚爱之赤子,又阁下之所知也。赤子之不免于水火,非特其父母携持保抱之不遑,将有闻其声而见其事者,亦必奔走号呼而出之矣。苟有不然,其父母鲜不怨及之者。人情于凡赤子皆然,而况其所甚爱之赤子哉。以阁下临吴之久,而当今日之荐饥,宜其熟闻而厌见之矣,是阁下之仰答皇上,又处于不得不行仁之地。阁下又挟一仁心以为之质,又安所观望徘徊于其间哉?今麦秋未至,设粥遽停,穷饿之民,死生人鬼,决于俄(原作饿)顷呼吸之间耳。得上之济,则苟延喘息,否则相踵而填沟壑。九重至远,呼吁莫通;天听虽卑,待之人事。嗷嗷之众,日就捐瘠,阁下不首为之救而谁救哉?阁下其唱捐赈之议,督抚各宪自必相率以济。起数十万之饿殍,生死而肉骨之,为惠甚溥,为功甚大,事闻朝廷,圣心必欣然怡悦,以为救吾甚爱之赤子者,皆某臣为之唱率也,岂不休哉。反是而观,所伤既多,流闻办远,以此窥圣心,则吾不知其何如矣。况阁下之为此,德隆于身,泽及子孙,庆流无穷。如云章辈,辱收幕下,曾分之禄之食之,岂不以常享富贵望之阁下及公子公姓哉,亦何靳此一言,过虑其偶拂左右者之意,而不为阁下劝勉耶?且以阁下之恻隐出乎其性,岂忍坐视而不为之所者,亦何待于劝勉,特区区之心,无以仰塞向来之顾遇而然耳。亦曾辱郡伯之知,投书以告之。此事真如救焚拯溺之不可缓。各宪台若能合谋以济,目前事势,不过得十万之粟,可以活三十馀万之人,俟麦秋之至而委之,则无事矣。方今盗贼充斥,所在盘亘,村落之间复有如向者强借劫夺之患,一二奸黠,借数十百饥不得食之徒,以为鼓煽,夫今不早为存恤,早为弹缉,四五旬之间,恐遂酿成大患。自古葛荣、黄巢之祸,不过起于饥荒,尤不可不为之寒心,非独良民之害也。闻阁下之与曹公旧有赈粜之举,又与各宪分行赈给,民间已歌诵之矣。然养之二载,不可弃之一朝,尤望终惠,以存此穷黎,并为国家弭未然之患。阁下其裁之。某将拜见,而于私谢之馀。并尽其说焉。

        按据李果撰煦行状:“当康熙四十七年,岁大歉,奉旨平粜,公减价济民,所费万计,全活甚众。”云章此书,可以合看。此李煦缓和阶级矛盾之策也。

      六月,与煦会陈织造事宜。

       其折略云:“臣寅于康熙四十六年冬盐差任满,复命十二月十八日陛见,蒙皇上垂问,随具折条陈织造事宜六款,于四十七年二月初三日面奉圣谕,陈修理机房、船只,停支买办银两三件准行外,惟制帛线罗诰命每年应用若干、工部现存若干,须核实再一并启奏。”下言工部咨称大红线罗尚足十馀年之用,明黄线罗尚足二年之用,皆暂停织,制帛止敷一岁之用,难以停织。因请如原议设制帛线罗机三十三张,每岁料工儒银三千两,诰命机三十五张,料工约岁需五千两。后言“更有诸者: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采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比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段匹倭段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馀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竞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若听其贴养,则穷檐蔀屋,虽升斗分文,尚属艰难,而责之帮工,曷能免胥吏诛求之累?伏思皇上宵旰殷忧,无时不以民瘼为重,臣等虽至愚,敢不仰体睿怀,黾勉从事,但诰帛工价岁有成案,臣督织以来,即昼夜图维,未有善全之策。今幸值江苏两局织造钱粮既岁于巡盐多得银内动支,此不足工价,亦请于馀银支给。臣等原议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将来有无派织,皆需此养匠。其民间帮贴,概可革除。如此则穷匠小民,咸沾圣泽,而钦工大典,亦无旷悮。敢请睿裁,仍归原议,诚垂久之至计也。”末言以上六款,江苏二处买办银二千两停支,诰帛线罗养匠共需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两,加之江苏二处修埋机房岁需五百两,船只每处岁需一千两,通共银一万五千六百二十两,愿于巡盐馀剩银内支用。

      寅为机户请免额税,机户祀寅于雨花冈。

       《江宁府志》卷之十五《拾补》叶七十三

       江宁机房,昔有限制,机户不得逾百张,张纳税当五十金。织造批准注册给文凭,然后敢织,此抑兼并之良法也。国朝康熙间尚衣监曹公寅深恤民隐,机户公吁奏免额税,公曰:“此事吾能任之,但奏免易,他日思复则难,慎勿悔也。”于是得旨永免。机户感颂,遂祀公于雨花冈,此织造曹公祠所由建也。自此有力者畅所欲为,至道光间遂有开五六百张机者,机愈多而货愈积,积而贱售则亏本,洋货遂得乘其弊,盖予人以瑕也。曹公颇虑及此,无如民间不解所谓,不知物以希为贵耳。

        按立祠事不得其年,姑因会陈织造事,依类系此。

       同治《上江两县志》卷三《考山》

       北行逶迤而起者曰聚宝山。在江宁城南聚宝门外,上多石,磷磷斑斑然,俗呼为聚宝山。山远揖江峰,近俯城堞,烟霏雾霭,万景毕纳。每当夕阳衔山,峦容树态,金碧晃漾,尤为佳胜。上有……织造曹公祠。寅

       同书卷十《祠祀》叶十七

       又有曹公寅江南织造。楝亭风雅好事,绣梓《五韵》,旧祀青溪。或撤版位,宜议别祀者也。

        按云旧祀青溪,中经撤版,当指名宦祠,与织造机户所立功德祠非一事。

       《甘熙白下琐言》卷六叶十八

       聚宝门外诸祠:曰曹公祠,祀国朝织造曹公寅。

        按叶十四亦言“聚宝门外曹公祠之左旧有碑一座”云云,是祠于道、咸间犹存。

      六月某日煦有请准纲商程增等分行食盐折。

       其折云:“窃上元、江宁等八县食盐,额行七万六千九百九十五引。而八县之地,乃两淮纲盐门户并私盐出没之要路也,其地最关紧要。无如棍徒张子谦等,认行于前,即欠课潜逃,复有棍徒谢文元等认行于后,亦皆逋欠钱粮。而前后两次未完额课,总属众商摊赔代补。今谢文元告退而纲商程增、项鼎玉等,又虑认行不得其人,再致赔累,情愿分行八县食盐。前盐臣曹寅缮疏题明,部议未准。臣煦查程增、项鼎玉等,原皆殷实良商,又据情题请。而户部仍恐纲商代行,日后有悮钱粮,议另募新商办运。奉旨:依议。在案。但纲商已经赔累多年,恐外来奸棍有坏盐法,不得不慎重以为保固之计。而程增、项鼎玉等三十余总,实系殷实商人,必不贻悮钱粮。今臣煦再具疏题请,伏乞万岁特旨准行,庶免棍徒乘机钻谋之弊,而部中不至再为推诿也。伏祈睿鉴。臣煦临奏可(sic)胜激切之至。

      七月,长女育世子。

       七月十五日折云:“再臣接家信,知镶红旗王子已育世子,过蒙圣恩优渥,皇上覆载生成之德,不知何幸躬逢值此。臣全家闻信,惟有设案焚香,叩首仰祝而已。所有应备金银缎匹、鞍马摇车等物,已经照例送讫。”

       此所育世子,即福彭。《清圣祖谕旨》(《掌故丛编》第二辑)谕翟霖:“……平郡王得了儿子,朕甚喜欢,总管同凌浦酌议送东西去。”可参看。按生子送礼,有鞍马、摇车,皆系满俗,鞍马事可参看郑天挺《清史探微》第二章第六节。摇车本满族幼儿用之,亦流行于东北,《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引俗语云:“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正东北谚语也。摇车具名吉祥摇车,宫中所用归广储司熟皮作拴造,见《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广储司卷一“熟皮作事宜”条。满俗生子,三朝“洗三”,九日“上摇车”(生女则七日上摇车)。皇室遇公主、格格生子女,上摇车礼例有重十两之珐琅银麒麟一件,此又《红楼梦》中所写佩物金麒麟之类也,寅折所举虽简,犹足参证。

      九月,施集刊竣,重阳日,施瑮书后,梅庚适至,亦为作跋。

       施闰章《学余全集》梅庚跋〔戊子〕

       (上略)先生殁三十年,墓木且拱。今通政楝亭曹公追念旧游,惧遗文之就湮也,寓书于其孤,举《学余全集》授诸梓,经始于丁亥五月,又馆其孙瑮于金陵,事雠校,戊子九月刻垂竣,而予适至,覆阅诸写本,默识向时涂乙处,窥先生用意之所存,(中略)岁戊午先生以鸿博征,改官翰林,时通政公方弱冠,称诗有“寒山见远人”之句,先生尝吟讽不去口。庸讵知传先生于身后者,即畴昔嗟异之人?而予顾偃蹇无闻,负垂髫国士之知,仅以荒言缀简末,为足悲也!戊子霜降后一日同里后学梅庚撰于长干精舍。

       施闰章《学余全集》施瑮书后

       右先大父文集二十八卷,古今体诗五十卷,是为《学余全集》。嗟乎!非我楝亭曹公,兹集终沉箧衍,岂得易言流传耶?先是观察金公长真,伯祖中丞公研山,拟共版行,先大父皆力辞之。盖谦怀若谷,精益求精,不欲轻为杀青。宦游数十年,清白自矢,所在政绩卓然,迄无长物。晚年以博学宏词奉诏荤下,纂修明史,殚心瘁力,寒暑无间,越四载,以疾卒于官。时瑮甫十龄,先君子忍渊府君,哀毁骨立,遂致不起。瑮兄弟孤露竛竮,家叔父饥驱四出,遗集藏弆者二十馀年,私心负疚,饮痛何极!乃承我公念旧情挚,惧斯集之就湮,时向吾乡梅雪坪先生深致惋惜。客春属秋浦曹恒斋内翰〔按即曹曰瑛,字渭符,贵池人,官待诏,工书画〕征集于瑮,瑮率弟琛,奉书谒公真州,公展卷循讽,丸澜被面。力捐清俸,授之开雕,不以瑮不肖,命校勘字画,以董厥成。嗟乎!序子美之文于身后,传《玉巗》之集于既没,昔贤高义,炳耀千春,不图今日重见我公!先大父地下,戴明赐矣,况为其后者耶!外《拟明史》一册,计五卷,并它所纂述,俱存以有待云。戊子重九日孙男瑮拜手敬识。

       施闰章《施愚山先生外集》刘琦序〔乾隆乙酉六月〕

       (上略)先生殁三十年,通政曹公贻书外祖随村先生,赍藁维扬官廨,为捐赀镂板以行,文二十八卷,诗五十卷,风行宇内,家有其书。(下略)

       施瑮《随村先生遗集》卷一叶六

       《四君吟》,曹通政楝亭,公名寅,字子清,号荔轩,一号楝亭。以世胄袭职,官通政使,督理江南织造、显贵垂三十馀年。一意嗜书,藏弆古本逾万卷。五七言韵语尤攻研入妙,着有《楝亭诗钞》。爱才恤士,更所性生,知名之士,满集幕下。公少时曾以诗请贽于先祖,今遗集犹藉公之力,得以流传云。

      区中噪黄金,文字辱埃壒。世情重轩冕,鄙吝根心肺。公也富贵人,寄怀超物外。汲古常一编,称诗得三昧。明德更难忘,先集流传赖。

       杨锺羲《雪桥诗话三集》卷第四叶二十:“朱竹垞《曝书亭集》亦楝亭所刊。”按查慎行序云:“晚归梅会里,乃合前后所作,手自删定,总八十卷,更名《曝书亭集》。刻始于己丑秋,曹通政荔轩实捐赀倡助。工未竣而先生与曹相继下世。贤孙稼翁,遍走南北,乞诸亲故,续成兹刻,断手于甲午六月,于是八十卷裒然成全书矣。”此寅最后所刻之书,未成而殁矣。《古学汇刊》载朱竹垞书柬,其第五札云:“……拙藁已录三之二矣,荔轩顷来促,然名山此席,恐尚未稳,十九复酱而已,山村藁跋未就,客(容)再面商之。醧舫手复六月十四日”即刻集时事也。

      九月二十三日,八贝勒,内务府总管赫弈、署总管尚志杰〔当作之杰〕、郎中海章等有题奏讯问寅、煦家人等取付款项事。

       其原件略云:“据讯问曹寅之家人黑子,回称四十四年由我主人曹寅那里取银二万两,四十六年取银一万两,皆交给灵普了,听说去南省时取了银一万两,不知交给了谁。又每月给戏子工匠等银两,自四十四年二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银二千九百零四两,都交给他们本人了。由曹寅那里取银共五万二千九百零四两。又讯问李煦之家人蒋德,回称四十五年由我主人李煦那里取银二万两,交给灵普了。听说去南省时取银一万两,不知交给了谁。又每月给戏子工匠等银两自四十五年三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银二千八百五十六两,都交给他们本人了。由李煦那里取银共三万二千八百五十六两。由两家总共取银八万五千七百六十两。中除给戏子工匠之五千七百六十两既皆照给本人可以不查外,将交给灵普之六万两讯问灵普,回称曹寅、李煦送来之银两,我皆交给太监郑启、高三卞了。又问郑启,回称我不知道此银,高三卞、邓桢知道。又问邓桢、高三卞,回称各处用银四万两,记有帐目,又交广储司收存二万两等语。再去南省时所取之银二万两既然曹寅、李煦之家人不知交付何处,请俟曹寅、李煦晋京时问明交给何人,另行具奏等因缮折。”末言:“奉旨依议,钦此。”

        按此一事甚有关系。八贝勒者,胤禩也,康熙三十七年封为多罗贝勒,即为雍正改名“阿其那”之廉亲王,雍正之死敌也。其母良妃卫氏,本包衣家女(父内管领阿布鼐),故雍正最鄙视之,以为下贱所生。然此时领衔奏事,可知原亦曾为康熙之爱子。灵普〔按当译凌普,又作凌浦〕者,太子胤礽之乳公也(正如曹玺之于康熙为“嬷嬷阿妈”),其权势实盖内务府,亦雍正所素来最忌恶之人。余尝谓康熙皇子以江南织造衙门为其取钱取货的“庄号”“代办处”,观此可以为证。此时盖以胤礽种种劣迹,康熙每闻余子告发,故有查报之举。其事固不干别人,织造人员不过被迫付款。迨至雍正时,则此等难于支应之事悉皆成为罪状。自四十四、五年,至此不过三年间,仅胤礽一人自两织造取银即达八万五六千两之多,寅、煦二人此种“支应之难”,不难想见,而至雍正时则查关系、追亏空矣。

      九月二十四、五日,寅、煦各有折报悉十八阿哥、异常之变事。

       寅折云:“臣于本月二十二日得邸报,闻十八阿哥甍逝,续又闻异常之变。臣身系家奴,即宜星驰北赴,诚恐动骇耳目,反致不便。二十三日以来,民间稍稍闻知,皆缎布两行脚力上下之故。”煦折略同,云:“又闻意外之变”,因“恐众人骇异,俟臣十月差满,随星驰进京”云。朱批:“知道了。凡苏州尔之所管匠人等无用的小人之费用,都该查明,尔到京中面奏。”按十八阿哥指胤祄,母密妃工氏,知县王国祯之女。胤祄九月初四日殇,年八岁。所谓异常之变,指太子胤礽事。参看后文。

       本年三月初一日,寅有报自兖至宁一路闻见折。煦屡有报四明山“贼”、朱三太子,和尚一念等“逆案”折,文繁不录。

      本年五月,谕大学士等:南巡见洪泽湖风浪危险,堤岸斗立,船只触石损坏伤人,特命河臣沿湖堤创立救生木桩,数年来收益,此时应加增修,愈多愈善,“嗣后着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每岁于节省银内各捐五百两,解进总河衙门。”总河如移用此款,从重治罪。

      八月,皇十八子胤祄病笃,康熙帝往永平拜昂阿看视。

      传谕扈从大臣等:“近日闻诸阿哥常挞辱诸大臣、侍卫,又每寻衅端,加苦毒于诸王贝勒等,……横作威势,致令臣仆,无以自存,是欲分朕威柄以恣其行事也。”

      九月诏诸王大臣、侍卫、文武官员等齐集行宫前,命皇太子胤礽跪,康熙帝垂涕训之,语间并痛哭仆地。

       文甚繁,不能备引。有云:“……唯肆恶虐众,暴戾淫乱,难出诸口”;“戮辱在廷诸王贝勒大臣官员,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伺朕躬,起居动作,无不探听”;“如平郡王纳尔素、贝勒海善、公普奇等俱被伊殴打”。

       又云:“朕巡幸陕西、江南、浙江等处,……未尝跬步妄出,未尝一事扰民,乃胤礽同伊属下人等,恣行乖戾,无所不至,令朕赧于启齿,……”又云:“又朕知胤礽赋性奢侈,着伊乳母之夫凌普为内务府总管,俾伊便于取用。孰意凌普更为贪婪,至使包衣下人无不怨憾”;“穷奢极欲,逞其凶恶”;“今更滋甚,有将朕诸子不遗噍类之势”。

       又云:“更可异者,伊每夜偪近布城裂缝,向内窥视。从前索额图助伊潜谋大事,……今胤礽欲为索额图复仇,结成党羽,令朕未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命将索额图诸子“俱立行正法”,党羽充发盛京,将胤礽即行拘执。

       谕领侍卫内大臣、满洲大学士、前锋、护军统领参领、侍卫、满洲侍郎等官:

    “朕从不令外间妇女出入宫掖,亦从不令姣好少年随侍左右,守身至洁,……今皇太子所行若此,朕实不胜愤懑,至今六日未尝安寝!”话次“涕泣不已,诸臣皆呜咽……”

      抵京后,将胤礽拘于上驷院旁,命胤禔、胤禛看守。

       按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十五曾记云:“……当东宫废时,风声恶甚。……废太子不妨,杀太子不可。……至于杀之,则不祥之事莫大焉。“据此可知康熙原欲杀胤礽,不止于废锢也。胤礽之事,一部分出于其争位者兄弟之倾轧挤陷,增饰恶名,及其既废,群以众恶归之,所谓“墙倒众人推”者是;然胤礽之淫贪横暴,种种过恶,亦自有其应得之罪也。

      以废皇太子胤礽,颁诏天下。

       有云:“……屡次南巡江、浙,西巡秦、晋,皆命胤礽随行,原望其谙习地方风俗,民间疾苦,乃辄强勒督抚大吏及所在官司,索取财贿。所用宵小匪类,尤恣意诛求,肆行攘夺……”接观此诸语,则陈鹏年等之获罪固不足异,而曹寅,李煦之亏空巨款,百般支应之窘态,从可知矣。

      谕诸皇子将各属下人严行禁戒,勿令生事。

       略云:“尔等护卫官员、乳母之夫,并随从人等,多系下贱无知之人,必有各为其主、在外肆行者。如胤禔之太监三四人、护卫一二人,妄探消息,恃强无忌,朕悉知其姓名。况胤禔之人,见杀于人及因罪充发者亦复不少。”(接言胤禔暴逆情事)。

      署内务府总管事八贝勒胤禩等奏查凌普家产。

      召诸皇子,锁拏胤禩。

       按胤禩乘胤礽被废,钻营益力。有相面人张明德谓胤禩“后必大贵”一案。又查凌普家产不实,康熙帝谓其博名买好,“是又出一皇太子矣!如有一人称道汝好,朕即斩之,此权岂肯假诸人乎!”至是责其谋害胤礽,事皆败露,命锁拏交议政处审理。胤禟、胤禵出为胤禩辩护,“上震怒,出所佩刀欲诛胤禵,胤祺等跪抱劝止,乃命诸皇子挞胤禵,并与胤禟逐出。”

      十月,谕诸皇子、议政大臣以次各官,数胤禩之过。

       略云:因胤礽奏告胤禩听信其乳母之夫雅齐布之言擅责御史,胤禩遂与太子为仇。“今立皇太子之事,朕心已有成算”,但不令人知。旋又谕领侍卫大臣等:

    “张明德于皇太子未废之前,谋欲行刺,势将渐及朕躬。据彼言有飞贼十六人,已招致两人在此。……又云得新满洲一半,方可行事。”命锁拏布穆巴等严讯。旋经审明,胤禩、普奇革去贝勒、公,为闲散宗室,馀无罪释放,张明德凌迟处死。

       寻又出胤祉奏报胤禔与习咒人术者及喇嘛等来往,讯明欲咒诅废太子,并搜得镇魇物十馀处。胤禔咒人及杀人之事发,命加监视看守,“略有举动,即令奏闻。”

      十一月,胤禔革去王爵,在府幽禁,将上三旗分与佐领撤回给与胤禵,镶兰旗所分佐领给与弘玉,其包衣佐领及浑托和人口,平分各与胤禵、弘玉。

      召满汉文武大臣于畅春园,议身后当立之事,命群臣各举所以为宜。群臣不敢议。阿灵阿、鄂伦岱、揆叙、王鸿绪遂暗中活动,令诸人举胤禩。独李光地婉陈太子可医。会日暮始罢,命明日再议。

       按以上种种事态,即寅、煦折中所云“异常之变”也,此为历年以来诸皇子争权谋位复杂矛盾之总爆发。太子、凌普一面,胤禩、胤禟一面,皆与曹、李二家发生相当之关系,因而直接左右二家将来命运。宫廷事秘,吾人今日所得而知者不过鳞爪而已,然就官书所肯透露者,极力简叙,亦已觉烦矣。论及此等事,尤有一义当知,即官书中凡涉胤禩、胤禟、胤禔等人,无一好语,而独于“皇四子”(即胤禛,后为雍正皇帝)处处暗示其为“完人”,且父子情亲、一似康熙帝早已属意于彼者,此则胤禩辈固多罪过,而特于书册溢恶之意可觇,唯美化胤禛,虽史臣不敢不尔,然亦有授意使之曲笔效命者矣。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