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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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脂砚斋批

 

    第一节  脂批概况

      最早发现的脂批真本《红楼梦》(只有白文、没有脂批的旧钞本不属本文范围)有四:(一)“甲戌抄阅再评”本(大兴刘铨福原藏,后来转归胡适,胡为此炮制了《考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见《新月月刊》创刊号页一一〇-一四〇)

    。(二)“己卯本”(陶心如先生藏,后归北京图书馆,有少量脂批)。(三)“庚辰秋定本”(北京徐氏原藏,后归燕京大学图书馆,胡又作《跋乾隆庚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一文)。(四)有正戚序本(德清戚蓼生原藏,后归狄平子,由有正书局石印,一种大字本,一种小字本,据陶心如先生言,小字本即由大字剪贴缩印,或谓是“重缮上石”的实为误说。)这四本之中,第(一)本文明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故其卷首亦即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第(三)已经每册注明为“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却也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所以大概可以说乾隆时候的《石头记》抄本,大都是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今于行文时常提“脂本”,并不单指任何一本,而是这些真本的统称,用以别于程刻本、坊肆流行的王刻本及其翻刻本或其他刻本。

      这些脂本,都各自保存下一部分评语;因为是脂本上的批,故此称之为“脂批”,但“脂批”一词很笼统;为了明白脂批的真象,不能不进而分析他的内容。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曾单“研究”戚本的批,他列表如下:

        第一回        有评    第二回        无评

        第三回        有评    第四回        无评

        第五回        有评    第六回        无评 

        第七回        有评    第八回        无评 

        第九回        有评    第十回        无评 

                         第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回至二十六回  有评    第二十七回至三十五回 无评

        第三十六回至四十回  有评 

    并说“看这个区分,我们可以猜想当时钞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钞一回,故甲钞手专钞奇数,便有评;乙钞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钞手连钞十五回,都有评;乙钞手连钞九回,都无评。”因为他“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钞手不止一个人,有人连评钞下,有人躲懒便把评语删了。”

      但我们如今细检戚本,实际情形绝不同胡适所列;乃如下表:

        第一回至第五回  有评    第六回       无评

        第七回      有评    第八回       无评

        第九回      有评    第十回       无评

                       第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至二十六回 有评    第二十七回     无评

        第二十八回    有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二回 无评

        第三十三至四十回 有评

    不独甲钞奇数、乙钞偶数的整齐说法不尽然;我以庚辰本逐字校毕戚本,乃知凡戚本无批的地方,在庚辰本里也没有;而且戚本不但未曾抄漏一条批,如第十三回十四回中,反有五条是庚辰本所无的。可知钞手躲懒的说法也是冤屈了人的了。

      注意以上仅就胡适“研究前四十回”而言。四十回以后的戚本,只有第六十四回里有一条批,但庚辰本却除了第五十九回、六十二回、六十八回、六十九回,四回之外,都有批。这是否戚本因“钞手躲懒”而失去了,则不可知。胡适说:“戚本四十回以下完全没有评注。这一点使我疑心最初脂砚斋所据有(sic)评的原本至多也不过四十回。”这话又是在两方面都错了。现在合三脂本而计,则脂批之存量如下:

        第一回至第九回    有评    第十、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回至二十八回  有评    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二回 无评 

        第三十三回至五十八回 有评    第五十九回      无评

        第六十、六十一回   有评    第六十二回      无评 

        第六十三回至六十六回 有评    第六十七回至六十九回 无评 

        第七十回至八十回   有评

    八十回书中,只有十一回没有脂批;这其中,洋洋洒洒,千百条批语,短至一字,长为巨文;有的在正文之下,双行夹写;有的在正文之旁,行间附注;有的在书眉之上;有的在章回之前后:纷纭不一。这些是否皆出脂砚斋之手?如其不然,除他之外,又有几人?为研究脂批真象,必须首先尝试分疏一下。

      甲戌本第二回有一眉批云: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

    这是脂砚自供,似乎当他作此批之时,已有“诸公”也作过些批,不止他一人的手笔。又如甲戌本第一回一眉批云: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原误巢〕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

    后面一行则云:

        斯亦太过。

    第十四回写风姐命彩明定造簿册等事,上有一眉批云:

        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分,岂有使〔庚辰本误作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

    庚辰本在此后则还有二条,说: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⑴

        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

    依此二例看,似乎系先有一人之批,另一人又从之而驳难,都好象批者并非脂砚一人。眉批署名的共有四人:脂砚、梅溪、松斋、畸笏。或者脂斋所称“诸公”者,即此一干人了?但四人之中,除本主之外,署名“梅溪”的批,只有一条。署名松斋的,也只有一条--胡适则以为有两,但其另一条云:“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此种口气可能是松斋第一身说话,但也可能是别人征引或代记。批总之,除此三处外,再也不见有梅溪和松斋的名字,确定的分量既然如此有限,实在没法作什么详细的讨论。惟独畸笏的批,署名的与不署名而有年月可考的达六七十条之多;还是这位先生与本主脂砚,颇值得仔细研究一下。

      脂批虽乱,但持三本对勘之下,便有头绪可寻。甲戌本的批,搜得比较全,抄得也比较乱,地位也不尽严格,有时被移动,单看上去,很难分辨。戚本则只有正文句下双行夹注,并无眉批与行间批。可贵的是庚辰本,三者都有,而且墨色与地位分明,因此三本的批,都可参对出眉目来了。原来戚本所存的双行夹注,在庚辰本也是双行夹注,与正文同用墨写,没有一条例外。而庚辰本所有的眉批与行间批,都是另手由朱笔过录;这些朱批,戚本上一条也没有;甲戌本上却或有或无⑵;凡是有的,地位是眉上抑行间,大体相符;不过因甲戌本双行夹注批还是用的朱笔;又多未作夹注而写在行旁(自第六回才采用双行夹注形式);而眉批行间批,又多省去年月署名,有些条写在章回之前后,成了总评的模样。以致颇费分疏。(胡适在《新材料》文内所说甲戌本的总评,在戚本里除数条之外,多被漏去。其实在庚辰本上那全是眉批,戚本原无甲戌、庚辰二本上的眉批,如何怨他漏去?)现在用庚辰本一为对勘,条理毕现。因此,我们得知,脂批共有两种:一是随文原钞的双行夹注,一是后来过录的眉上行间朱批,二者是互不相扰的。此点在分疏脂批上极关重要。

      依我们初步统计,甲戌、庚辰二本所存的朱批分量及分布情形如下:

      一、甲戌本(现存一至八回、十三至十六回、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所独有的共九百零一条(内第二回、第六回、第八回三回整个朱批全是独有的)。

      二、庚辰本所独有的(只有十三至十六回、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有朱批)共三百四十九条。

      三、甲戌、庚辰两本共有的五百七十三条(内甲戌本部分,并不包括那些虽用朱笔而实际是戚本、庚辰本中墨笔双行夹批的部分)。

      四、合计共一千八百二十三条--即戚本或庚辰本双行夹批以外的眉上行间(在甲戌本亦有写在回前回后者)朱批(不包括墨笔过录的几条)共有一千八百多条;如连双行夹批统算一下,恐怕至少也有几千数之多。

    内中有年月、署名的批共计一百零九条。要想说清楚这些年月、署名、或年月兼署名的情形,那就非列详表不可:

             己  卯

        二十回六条  己卯冬夜      二十一回三条  己卯冬夜 

        二十二回二条  己卯冬夜     二十三回三条  己卯冬夜 

        二十四回一条  已卯冬夜脂砚   二十四回一条  己卯冬夜 

        二十五回一条  己卯冬夜     二十六回一条  己卯冬 

        二十七回三条  己卯冬夜     二十八回三条  己卯冬夜 

            共二十四条

             壬  午

        十二回一条  壬午春畸笏     十二回二条  畸笏

        十三回一条  壬午春       十四回二条  壬午春畸笏 

        十四回一条  壬午春       十五回五条  壬午季春

        十六回二条  壬午季春      十七回一条  壬午季春畸笏 

        十七回三条  壬午春       十七回二条  畸笏

        十八回一条  壬午季春畸笏    十八回一条  壬午季春 

        十八回二条  壬午春       十八回二条  畸笏

        十九回一条  壬午春       二十回一条  壬午孟夏畸笏 

        二十回一条  壬午九月      二十一回一条  壬午九月畸笏

        二十一回二条  壬午九月     二十一回二条  壬午孟夏 

        二十一回二条  畸笏       二十二回一条  壬午九月 

        二十三回一条  壬午九月     二十三回一条  壬午孟夏

        二十四回一条  壬午孟夏     二十五回一条  壬午雨窗畸笏

        二十五回一条  雨窗       二十六回三条  壬午夏雨窗 

        二十七回一条  壬午夏雨窗    二十七回二条  畸笏

        二十八回一条  壬午孟夏     二十八回二条  壬午重阳日 

            共五十一条

             乙  酉

        二十五回一条  乙酉冬雪窗畸笏老人 

             丁  亥

        一回一条  丁亥春        十六回一条  丁亥春畸笏 

        十八回一条  丁亥春       十九回二条  丁亥春畸笏 

        二十回三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一回三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二回五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二回一条  丁亥夏

        二十三回一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四回二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五回一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六回四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七回三条  丁亥夏畸笏    二十八回一条  丁亥夏畸笏

            共二十九条

    另外则只有十六回一条,署脂砚斋;十三回二条,一署梅溪,一署松斋,第一回一条,末署“甲午八月泪笔”。

      由上表看,己卯冬夜的一次批,没有一条是署畸笏的,而壬午、乙酉、丁亥三次的批,又没有一条是署脂砚的;所以,我们如果说各为一人、一时所批,是有道理的,因而,只有年月而无署名的,也可以推定是同时同人所批的,例如,二十五回有一条只署“雨窗”二字,孤立地看,自然无法知道它是甚么人在甚么年月的“雨窗”批的,但如上表所示,那一条亦同系畸笏在壬午孟夏的“雨窗”所批,就很显然了。

      至于双行夹注的批,末尾很多署名“脂砚”、“脂研”、“脂砚斋”、“脂砚斋评”、“脂砚斋再笔”,还有一条仅署“再笔”的,其为“脂砚再笔”之省亦可无疑。这些署名,甲戌本与戚本里一条也没保留,全被删去。最可笑的是戚本,他好象不明白这个署名是什么玩艺儿,不但删去,而且还添上别的字充数。例如庚辰本第十六回一夹批云:

        补前文之未到,且并将香菱身分写出。--脂研。

    戚本无“脂研”字样,却多出“来矣”两字,以致末句变成“写出来矣”,令人绝倒!其馀类此者有很多处,杜撰的字如“奈何”、“者也”、“如见”、“理”、“也”、“纸上”、“妙甚”、“确甚”等闲话,全是删掉“脂砚”又接上文而续出来的!这不知是按察大人戚蓼生的短见,还是有正老板狄楚青的高明?或竟是最早原钞手的手笔,亦未可知。总之,这些全在双行夹注批末,而并无一处是署其他名字的。综合以上,可得一重要结论:

      一、凡庚辰本、戚本的双行夹注批,皆系用墨笔与正文一气钞成者,该都出脂砚之手,也就是附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定本的原评。

      一、凡甲戌本、庚辰本的眉批行间批,除梅溪、松斋若干条外(无法确定),不出脂砚,即出畸笏,乃是后来又加上去的评语,后来各本传钞过录的。

      前文曾引一脂斋自供作批经过,说“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其下接云:

        后每一阅,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注意这个“于侧”。所谓“侧”,正是针对原来已有行书句下双行夹注批而言,因后来续批,无法夹写,故加于侧,便成了行问批与眉批了。

      但脂现白云,“后甸一阅,”便有添加,看语气绝非仅止一二次的续评。他究竟添了几次?这个问题,极需要解答。今为本章便利,列一简单年表如下:

        干支    乾隆朝年数    《石头记》情形

        辛未    十六       已成书(?)。雪芹年二十八。

        壬申    十七       脂砚初评(?)。

        癸酉    十八

        甲戌    十九       “脂砚抄阅再评”,恢复《石头记》之名称,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最初定本。

        乙亥    二十

        丙子    二十一      脂砚三评校定。按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单页,上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本年又校定之证。前后参看,此为三评无疑。

        丁丑    二十二

        戊寅    二十三

        己卯    二十四      冬夜脂砚批。(见前表)

        庚辰    二十五      脂砚四评秋月定本。陶心如先生见告:尚藏有己卯本残书半部。我假想此己卯本或即近于庚辰本,盖脂砚自去冬始又有批语,至今秋为止,重为装整,似当为一次事。

        辛巳    二十六

        壬午    二十七      畸笏批(有年月可考者最多)

        癸未    二十八      除夕雪芹卒,年四十。

        甲申    二十九 

        乙酉    三 十      畸笏批(有年月可考者只一条)

        丙戌    三十一

        丁亥    三十二      畸笏批(有年月可考者次多)

        戊子    三十三 

        己丑    三十四      戚蓼生举进士。戚本当即此时前后。蓼生在北京赴试或做官时所得。⑶

        庚寅    三十五 

        辛卯    三十六 

        壬辰    三十七 

    4    癸巳    三十八

        甲午    三十九      甲戌本一眉批末署“甲午八月〔原钞作日〕泪笔”。此为朱批可考之最晚年月。中有“一芹一脂”之语。

    由上表,可见自乾隆十六七年间,恐怕《石头记》已有初评,直至乾隆三十九年止,共二十多年的光景,迤迤逦逦,每隔几年,都不断有批语加进去,才成为现在脂批总量的样子。脂砚自己曾交代得明白:“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应该注意:为什么今检脂本在“侧”的脂砚批语,却只有己卯一冬的二十馀条呢?每一批阅即添加一次,那些添加都在哪里呢?同时奇怪的是:自己卯、庚辰以前,大批家只有一个脂砚;及至庚辰以后,到壬午,忽然又出来一个奇人畸笏,也作大批家;而更奇的是:自从畸笏出现后,便再也不见脂砚署名了⑷,这都是怎么回事呢?若说:安知未署年月的许多批不就是历年的脂批呢?为甚么不可以是恰巧独己卯一年署了年月名字而其他历年的批都未署呢?己卯、壬午、乙酉、丁亥、甲午等等诸年中,脂、畸为甚么不可以同时各自作各自的批呢?为甚么不可以是:恰巧己卯年脂署了名而畸未署、而壬午等年又恰巧畸署了名而脂又未署呢?--我觉得,那未免都太“恰巧”了,那样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我因此便疑心畸笏之人,恐怕还就是这位脂砚,不过是从庚辰以后,他又采用了这个新别号罢了。要想证明这一点,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看能不能寻出正面证据来证明畸笏即是脂砚;二、看有没有反面证据足证畸笏绝不可能是脂砚。

      我遍翻各批,觉得无论从文法、用字、题材、感慨、口气哪一方面去分析畸、脂二人的批语,都实实找不出些微不相同的地方来。彼自称“批书人”,此亦自称“批书人”;此爱用特有的感叹话结尾如“……,叹叹!”,彼亦用“叹叹!”。同是提二三十年前的旧事;同是说“作者经过,余亦经过”之类的话;同是称呼“阿凤”“袭卿”“颦儿”“玉兄”一类的称呼。难道畸笏和脂砚竟是同一个先生教出来的,恰巧又二人同辈数同身份、同与雪芹起坐不离的么?

      回过来再寻正面的证据。这固然很难用 x 等于 y 的算学式的证法来证明畸笏亦即等于脂砚,但如以下诸例,也颇足耐人寻味:

      一、第十八回始出妙玉时,双行夹注说: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庚辰本作去〕秦可卿有七;熙〔庚辰本作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下提副及又副等)。

    而庚辰本此上有一眉批,说:

        前〔原作“树”,因草体而写(言爲),此类甚多,如“胜”误为“务”。“壬午”误为“王文”,“开门见山”误为“词幻见山”,皆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二、第二十七回写红玉(即小红)时,庚辰本有两条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原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有误〕也。--

    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双行夹注与己卯冬夜的批,前已说过,都是脂砚的,最为分明。以上二例恰好都是这位畸笏论及脂砚的批。但二文口气,皆似前后自注说明,而并非二人彼此驳辩攻击。读者如其致疑于我这说法,只要回头翻翻已引的“斯亦太过”与“老兄并未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两处,那里口气是怎样,这里是怎样,其分别便了然了。又如:

      三、第二十二回宝钗作生日,庚辰本有眉批云: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矣。不怨夫!

    这应是脂砚自己感叹。稍后,又有一批,说:

        前批知〔原误书,亦草体之写(言爲)甚明〕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这后一条乃是又隔多年到丁亥重批时,知者不但“寥寥”,简直全然死净了,只剩得一枚“老朽”,所以为痛。但丁亥夏的批,既属畸笏,而观其与脂砚口气如一,又曰“前批”者何耶?我以为这正是上文脂砚所说的“余批重出,……故偶有复处……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那个“重出”,那个“复处”,与所谓“前后照应”之例,故上例有“前处引……”云云,此处又有“前批……”云云;若不是一人的手笔与口气,不但事实难以解释,即脂砚的话也落空而难懂了。

      四、第二十三回写黛玉葬花,庚辰本有二眉批:

        此图欲画之心久矣。誓不遇仙笔不写,恐亵〔原误袭〕我颦卿故也。--己卯冬。

        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新〕发。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缘所缠,无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又是一个畸笏批紧跟脂砚批而说一件事的例子。读者试想,难道这真是两个人,而这位畸笏死要学脂砚,因也要画《葬花图》而发偌大的感叹么?依我看,明明是发心已久,夙愿难酬,幸遇良工,因缘又舛,故始有耿耿、怅然、缘难若此之叹;这不是一人而前后呼应是什么?

      我的看法是:从首至尾,屡次批阅的主要人物,原只有一个脂砚,所谓“畸笏”这个怪号,是他从壬午年才起的,自用了这个号,他便不再直署脂砚了。观“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可见此批为接近最后批的自注(绝不能是顶言),其所指原也就是统包己卯、壬午、丁亥、甲午这些次的批罢了。胡适在跋庚辰本文内说:“所谓‘脂砚斋评本’:即是指那原有作者评注的底本,不是指那些有丁亥甲午评语的本子。”这话我看也是不对的。

      前文上来曾引过,甲戌本第二回一条脂批说:

        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

    并且那时以为所谓“诸公之批”,即指畸笏、松斋、梅溪等人的批。如今想来,事情末必就是如此:因为脂砚所谓“诸公”,实际并不是指另外作批的人,而是指所谓“看官”。原来脂批里的文例,间接对读者的称呼是“观者”“阅者”,直接的称呼一是“看官”,另一就是“诸公”,例子很多,如第三回写凤姐初出,眉批说:

        试问诸公:从来小说中可有写形追像至此者?

    0第十六回写凤姐向贾琏诉说理家苦处,眉批说:

        此等文字作者尽力写来,欲诸公认识阿凤,好看后文,勿为泛泛看过。

    同回写秦锺临死记念家务,双行批云:

        扯淡之极!令人发一大笑!--余谓诸公莫笑,且请再思。

    第二十回一条双行批云:

        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

    馀者不能备举,又有称“观书诸君子”一处,皆为明证。而且,假如以为“诸公之批”即指畸笏、梅溪、松斋三人的批,那么三人的批应该即如脂砚所说“自有眼界”才是,可是,象畸笏的批,我们已引了几条,其“眼界”实与脂砚又有何异?松斋那条批是批秦氏托梦的议论,说:

        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这与脂砚的“眼界”(参看以下各节所引)又有何不同?梅溪那一条则是批“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说:

        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这与“此句令批书人哭死!”等“眼界”又有何不同?我以为正因此种“眼界”全同,适足以说明脂砚所谓“诸公之批”并不是指这些“松斋”“畸笏”等名字,而是指一般读者。“批”字不必死看,意思是说:看官诸公的“批”(意见),是看官的,我却有我的“眼界”。至于其眼界之所以不同,就又是脂砚说他并非普通一般读者的意思。

      松斋究不知为何人。至于梅溪,正文明说:“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上面就有一条眉批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这一条不具署名,可以解释为是梅溪本人在自作说明,可是也可以解释为,那条批本是脂砚的(在梦觉主人序本中此批为双行夹注,可见脂砚批的可能最大),说明何以保留《风月宝鉴》一名的心情,那么梅溪也许就又是脂砚另一化名了(东鲁的问题也增加这一可能性的程度,参看下节)。

      总之,从批的文字、内容看,都不象是许多批家杂凑起来的东西,能够说明是许多不同的人之手笔的例证极稀薄。而且,既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自然就该是脂砚斋一人的批本,而不该是许多人的“合评”本,--假如是那样,为甚么不该题作“某某某合评石头记”呢?即以畸笏、脂砚二大主名而论,也该题为“脂砚、畸笏合评”才是,为甚么还只是题一个脂砚斋呢?

      还有一个迹象应当注意,且看甲戌本中,己卯、壬午、丁亥年份的批语本来也在,但只是都已删去了干支年月,各举一例以明之:第二十六回--

        红玉一腔委曲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已卯冬〕。

        狱神庙(回有)红玉、茜雪(庚辰二名互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搞,(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第二十八回--

        若真有一事则不成《石头记》文字矣,作者得三昧在兹,批书人得书中三昧亦在兹。--〔壬午孟夏〕。

    此三例中,方括弧中的干支季节名号,在庚辰本有,而甲戌本无。度其情理,是初批时为自记性质,后来改为“对外”(面向读者),遂将末尾字样删净,是经过一次整理的痕迹。如果脂、畸为二人,那么谁能将不同的署记释行删去?说是不相干的旁人或钞手,解释也都不圆通。说是脂砚删的,那他如何肯将别人的批攘同己有?说是畸笏删的,那他怎能将自己的批语混充“脂砚斋重评”本?(甲戌本每叶中缝都大书“脂砚斋”,这说明此本原系脂砚自藏本)我看这是都难讲得通的。合理的解释是,本为一人之批,故无待分署,可以删去。

      所以,我觉得作那些条脂批的,其实只有一个脂砚斋,这些条批,就是他历年许多次重读重评的成绩。是否如此?有待大家研究,姑且把我个人的初步看法记在这里。

      【附记】

       本书行文时用甲戌本、庚辰本等名称,有时指概念中的此本曾经存在的原底本,有时指此本的现存过录本。由上下文义,可以看清。过录本大致保存着底本的主要情况,但有时也会出现过录中的讹误或变动。为避繁碎,都不再逐一详及。

    ----------------

      注:

      ⑴按此条系墨笔过录,可靠性似不如朱笔者大,但下条“且”字起首,若无此条,与上条语气便不衔接,故知当属可据。

      ⑵注意这仅以庚辰本的批为本位而作比,反过来说,甲戌本的朱批也有许多是庚辰本所无的。

      ⑶参看《附录编》,《戚蓼生考》。

      ⑷注意只指批末署名。甲午年一条批中却有“一芹一脂”之语;但此正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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