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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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经】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晋顷公即位,通嗣君。顷音倾。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自外至,故曰入。披其邑,故曰叛。南里,宋城内里名。披,普彼反。

  [疏]注“自外”至“里名”。

  ○正义曰:贾逵云:书入,华貙兄弟作乱召而逆之。是贾以此入从国逆之例也。《释例》曰:“《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弗地;在於复归,则曰国逆。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非例所及。诸在例外称入。直自外入内,记事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皆以为例,如此甚多。”是杜意以贾氏逆之为非,故云“自外至故曰入”以显异之也。五年传叔孙昭子数竖牛之罪云:“又披其邑,将以赦罪”,彼注云:“披,析也”。此分析君邑以自属己,故曰叛也。传称“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宋,城旧墉及桑林之门守之”。知此南里是宋城之内里名。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叔弓之子伯张。

  冬,蔡侯朱出奔楚。朱为大子则失位,遂微弱,为国人所逐,故以自出为文。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辞公,故还。

  【传】二十一年,春,天王将铸无射,(周景王也。无射,钟名,律中无射。铸,之树反。射,音亦,注同。中,丁仲反。)

  [疏]注“周景”至“无射”。

  ○正义曰:《周语》云,“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二十三年,将铸无射。单穆公曰:‘不可。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继。三年之中,而有离民之器二焉,国其危哉!’王弗听。问之伶州鸠,州鸠对,王又弗听,卒铸大钟”。二十四年,钟成。二十五年,王崩。孔晁於二十四年注云,昭二十一年如彼文,则此年铸钟成之年,而传云“将铸无射者”,此为州鸠之言张本。州鸠以未成之时为此言,故此年发传而言将也。州鸠此下之言,与《周语》州鸠之言全不同者,彼是对王之问,此是自言其事,异时别言,故不同也。《周语》及此皆论钟事,故云无射,钟名,其声於律应无射之管,故以律名名钟。襄十九年,季武子作林钟,亦是钟声应林钟之律也。此无射之钟,在王城铸之,敬王居洛阳盖移就之也。秦灭周,其钟徙於长安,历汉、魏、晋,常在长安。及刘裕灭姚泓,又移於江东,历宋、齐、梁、陈,时钟犹在。东魏使魏收聘梁,收作《聘游赋》云:“珍是淫器,无射高县”,是也。及开皇九年平陈,又迁於西京,置大常寺,时人悉共见之。至十五年敕毁之。

 

  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伶,乐官。州鸠其名也。伶,力丁反,字或作泠,非也。夫乐,天子之职也。职,所主也。夫音,乐之舆也;乐因音而行。而钟,音之器也。音由器以发。天子省风以作乐,省风俗作乐以移之。

  [疏]注“省风”至“移之”。

  ○正义曰:《汉书·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是解风俗之名,但风俗盛衰,随时隆替,国之将灭,风散俗烦。天子新受命者,省此风俗之敝,乃作乐以移之。《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於乐。”孔安国云:“风,化也。俗,常也。移大平之化,易衰敝之常也。”《地理志》以风为本,俗为末。“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是说作乐移风之事也。

 

  器以钟之,钟,聚也。以器聚音。舆以行之。乐须音而行。

  [疏]“器以”至“行之”。

  ○正义曰:为上言“钟,音之器也。”故此云“器以钟之”,言器以钟聚其音。又上言“音,乐之舆也”,故此云“舆以行之”。承上语不伦者,亦犹《易·系辞》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随文便而言耳。

 

  小者不窕,窕,细不满。窕,他雕反。大者不槬,槬,横大不入。槬,户化反。

  [疏]“小者”至“不槬”。

  ○正义曰:言小不至窕,则窕是细之意也。大不至槬,则槬是大之义也。《说文》云:“窕,深肆极也”。由细,故能极於深,是窕为细。不满,谓不能充满心也。槬声近横,故为横大。心所不容,故不入心也。下“窕则不咸”,咸如字,本或作感,户暗反。

 

  则和於物,物和则嘉成。嘉乐成也。故和声入於耳而藏於心,心亿则乐。亿,安也。亿,於力反。乐音洛。窕则不咸,不充满入心。咸,如字;本或作感,户暗反。槬则不容,心不堪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为明年天王崩传。

  三月,葬蔡平公。蔡大子朱失位,位在卑。不在适子位,以长幼齿。适,丁历反。长,丁丈反。

  [疏]注“不在”至“幼齿”。

  ○正义曰:《丧大记》记国君初死之礼云:“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郑玄云:“正尸者,谓迁尸牖下南首也。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其男子立於主人后。”彼言子坐东方,谓大子,即郑所谓主人也。彼初死之时,即别适庶,况其至葬君道成矣。大子失其位,明其不在适子位也。位在卑,是以长幼为齿,盖处其庶兄之下。

 

  大夫送葬者,归见昭子。昭子问蔡故,以告。昭子叹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终。《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大雅》。塈,息也。解,佳卖反。塈,许器反。今蔡侯始即位,而适卑,身将从之。”为蔡侯朱出奔传。

  夏,晋士鞅来聘,叔孙为政。叔孙昭子以三命为国政。季孙欲恶诸晋,憎叔孙在已上位,欲使得罪於晋。恶,乌路反。使有司以齐鲍国归费之礼为士鞅。鲍国归费,在十四年。牢礼各如其命数。鲁人失礼,故为鲍国七牢。费,音秘。故为,于伪反。

  [疏]注“鲍国”至“七牢”。

  ○正义曰:十四年传曰:“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是鲍国归费之事也。杜以《周礼·掌客》云:“上公饔饩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以诸侯牢礼各以其命数,卿大夫来者亦当牢礼如其命数。计鲍国齐卿,不过三命,於法当三牢,而鲁人失礼为鲍国七牢也。下云“加四为十一”知本七也。刘炫云:“案《聘礼》,使卿主国待之,饔饩五牢,则臣之牢礼不依命数。鲍国礼当五牢加二牢耳。今知非者,杜以《掌客》诸侯牢礼各依命数,以卿大夫无文,故杜据诸侯言之,不谓卿大夫以下亦依命数,而刘以郑注《掌客》,爵卿五牢,爵大夫三牢,爵士大牢而规杜,非也。

 

  士鞅怒,

  [疏]“士鞅怒”。

  ○正义曰:七牢於礼厚矣,而鞅怒者,但陈设为鞅,鞅必不怒,其时鲁人报云鲍国之礼,鞅遂怒其轻己。

 

  曰:“鲍国之位下,其国小,而使鞅从其牢礼,是卑敝邑也,将复诸寡君。”鲁人恐,加四牢焉,为十一牢。言鲁不能以礼事大国,且为哀七年吴徵百牢起。恐,丘勇反,下注同。

  宋华费遂生华貙、开多僚、华登。貙为少司马,多僚为御士,公御士。貙,敕俱反。少,诗照反。与貙相恶,乃谮诸公曰:“貙将纳亡人。”亡人华亥等。恶,如字,又乌路反。亟言之。公曰:“司马以吾故,亡其良子。司马谓费遂,为大司马。良子,谓华登。亟,欺冀反。

  [疏]“亟言之”。

  ○正义曰:服虔云:亟,疾也。疾言之欲使信,则服虔读为亟也,或当为亟,亟数也,数言之。

 

  死亡有命,吾不可以再亡之。”对曰:“君若爱司马,则如亡。言若爱大司马,则当亡走失国。死如可逃,何远之有?”言亡可以逃死,勿虑其远,以恐动公。公惧,使侍人召司马之侍人宜僚,饮之酒,而使告司马。告司马,使逐貙。饮,於鸩反,下同。司马叹曰:“必多僚也。吾有谗子,而弗能杀,吾又不死。抑君有命,可若何?”乃与公谋逐华貙,将使田孟诸而遣之。

  [疏]“抑君有命可若何”。

  ○正义曰:抑,语助。若,如也。言吾有谗子,谓多僚也。虽知其谗,既不能杀多僚,华貙虽杜,为君有逐貙之命,可如何?言无如之何。遂谋逐之。

 

  公饮之酒,厚酬之。酬酒币。赐及从者。司马亦如之。亦如公赐。从,才用反。张匄尤之,张匄,华貙臣。尤,怪赐之厚。匄,古害反,本亦作丐。曰:“必有故。”使子皮承宜僚以剑而讯之。子皮,华貙。讯,问也。讯音信。宜僚尽以告。告欲因田以遣之。张匄欲杀多僚,子皮曰:“司马老矣,登之谓甚,言登亡,伤司马心巳甚。吾又重之,不如亡也。”五月丙申,子皮将见司马而行,则遇多僚御司马而朝。张匄不胜其怒,遂与子皮、臼任、郑翩杀多僚,任、翩亦貙家臣。重,直用反。见,贤遍反。胜音升。任音壬。翩音篇。劫司马以叛,而召亡人。壬寅,华、向入。乐大心、丰愆、华牼御诸横。梁国睢阳县南有横亭。愆,起虔反,本或作衍。睢音虽。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卢门,宋东城南门。六月庚午,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旧鄘,故城也。桑林,城门名。鄘音容,本或作墉。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问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日夜等,故言同道。二至长短极,故相过。

  [疏]“分同”至“过也”。

  ○正义曰:日月之行,交则相食,自然之理。但日为君象,月为臣象,阴既侵阳,如臣掩君,圣人因之设教,制为轻重。以夏之四月纯阳之月,时阳极盛,阴气未作,正当阳盛之时,不宜为弱阴所侵,以为大忌,此月日食灾最重也。馀非阳盛之月,为灾稍轻。至於分至之月,日食即不为灾。又解不为灾之意,以二分昼夜等,似其同一道,二至长短极,并行则相过,以为理必相侵,故言不为灾。刘炫云:此皆假其事,以为等差,其实灾之大小不如此也。且说云,“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先儒以为周之十月夏之八月,秋分之月也,而甚可丑恶。七年,四月甲辰朔日食,春分之月也,而云“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安在乎二分之食不为灾?足明此是先贤寓言,非实事也。

  ○注“二分”至“相过”。

  ○正义曰:日之行天,一日一周,月之行天,二十九日有馀。巳得一周,日月异道,互相交错。月之一周必半在日道里,从外而入内也。半在日道,表从内而出外也,或六入七出,或七入六出,凡十三出入而与日一会,历家谓之交道。通而计之,一百七十三日有馀而有一交。交在望前,朔则日食,望则月食。交在望后,望则月食,后月朔则日食,此自然之常数也。交数满则相过,非二至乃相过也。传之所言以二分日夜等者,春分之时,朔则日在娄,望则月在角。秋分之时,朔则日在角,望则月在娄。娄角是天之中道,日月俱从中道,故昼夜等,似有体敌之理,月可敌日。冬至之时,朔则日在斗,望则月在井。夏至之时,朔则日在井,望则月在斗。斗、井南北,昼夜长短之极,似若月之极长,可以掩日然。故云“至相过”,谓绝相县殊也。此至唯冬至耳,言二至者,全句以成文,此皆假讬以为言也。以日者,天之大明,人君之象,不可亏损,故於正阳之月,未法为重,於分至之月,其害为轻,於馀月之食,其灾为水。假之以垂训,非实事也。

 

  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阴侵阳,是阳不胜阴。

  [疏]“其他”至“为水”。

  ○正义曰:其他月,非分至之月则为灾。日食是阴侵阳,是阳不胜也,故日食常为水灾。庄二十五年六月日食,秋大水。此二十四年五月日食,梓慎曰“将水”。昭子曰“旱也”。其年“八月,大雩,旱也”,则亦不是常为水也。又七年四月甲辰朔日食。春分之月而云“鲁卫恶之”。常水之言,既无其验,足知是贤圣假讬日食以为戒耳。

 

  於是叔辄哭日食。意在於忧灾。昭子曰:“子叔将死,非所哭也。”八月,叔辄卒。

  冬十月,华登以吴师救华氏。登前年奔吴。齐乌枝鸣戍宋。乌枝鸣,齐大夫。厨人濮曰:濮,宋厨邑大夫。厨,直诛反。濮音卜。“军志有之:‘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盍及其劳且未定也伐诸!若入而固,则华氏众矣,悔无及也。”从之。丙寅,齐师、宋师败吴师于鸿口,梁国睢阳县东有鸿口亭。先,悉荐反,后,户豆反。盍,户腊反。获其二帅公子苦雂、偃州员。二帅,吴大夫。帅,色类反,注同。雂,古含反。员音云,又音圆。华登帅其馀,吴馀师。以败宋师公欲出,出奔。厨人濮曰:“吾小人,可藉死,可借使死难。难,乃旦反。而不能送亡,君请待之。”请君待复战,决胜负。而不能送亡君,绝句。复,扶又反,下文复即之同。

  [疏]“而不能送亡君”。

  ○正义曰:服虔以君上属,孙毓以君下属。柱注不明,亦似上属。

 

  乃徇曰:“杨徽者公徒也。”徽,识也。徇,似俊反。徽,许归反;《说文》作众3。识,本又作帜,申志反,又音昌志反,一音式。

  [疏]注“徽识也”。

  ○正义曰:《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改正朔,殊徽号。”郑玄云:“徽号,旌旗之名也。”《周礼·大司马》云,“中夏教茇舍,辨号名之用。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军之夜事”。郑玄云:“号名者,徽识所以相别也。乡遂之属谓之名,家之属谓之号,百官之属谓之事。在国以表朝位,在军又象其制而为之被之,以备死事。帅谓军将及师、帅旅帅至五长也。以门名者,所被徽识如其在门所树者。凡此言以也,象也,皆谓其制同耳。县鄙谓县正、鄙师至邻长也;家谓食采地者之臣也;乡以州名,亦谓州长至比长也;野谓公邑大夫;百官,以其职从王者。此六者皆书其官与名氏焉。夜事,戒夜守之事也。草止者,慎於夜,於是主别其部职。”如郑此言,则徽识制如旌旗,书其所任之官与姓名於上,被之於背,以备其死,知是谁之尸也。《士丧礼》云:“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赪末,长终幅,广二寸。书铭于末曰:‘某氏某之柩。’”今之铭旌旗幡也。此生之徽识,如死之铭旌,其制之大小,盖亦如铭旌也。书其官名即今之军记。令其各自扬徽,欲知其助公多少。如《汉书》绛侯之令军人云:“为刘氏者左袒。”

 

  众从之。公自杨门见之,见国人皆杨徽。睢阳正东门名扬门。下而巡之,曰:“国亡君死,二三子之耻也,岂专孤之罪也?”齐乌枝鸣曰:“用少莫如齐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备,长兵也。去,起吕反。彼多兵矣,请皆用剑。”从之。华氏北,复即之。北败走。厨人濮以裳裹首,而荷以走,曰:“得华登矣!”遂败华氏于新里。新里,华氏所取邑。裹音果。荷,何可反,又音何。翟偻新居于新里,既战,说甲于公而归。居华氏地而助公战。偻音力主反。说,他活反,下注同。华妵居于公里,亦如之。妵,华氏族,故助华氏,亦如偻新说甲归。传言古之为军,不呰小忿。妵,他口反,下注同。呰,本又作訾,才斯反,又音紫。十一月癸未,公子城以晋师至。城以前年奔晋,今还救宋。曹翰胡曹大夫。翰音寒,又户曰反。会晋荀吴、中行穆子。行,户郎反。齐苑何忌、齐大夫。卫公子朝前年出奔晋,今还卫。救宋。丙戌,与华氏战于赭丘。赭丘,宋地。赭音者,丘,又作亚,同。郑翩原为鹳,其御原为鹅。郑翩,华氏党。鹳、鹅皆陈名。鹳,古唤反。鹅,五多反。陈,直觐反。子禄御公子城,庄堇为右。子禄,向宜。庄堇,音谨,本或作庄堇父。干焠御吕封人华豹,张匄为右。吕封人华豹,华氏党。犨,尺由反。

  [疏]“吕封人华豹”。

  ○正义曰:吕邑封人,官名。豹,即下文华豹是也。本或豹上有华,王肃、董遇并云“吕封人华豹”。《释例·谱》:“一人再见,名字不同,皆两载之。宋杂人内有吕封人豹、华豹,为一人。知此本无华也,今定本有华。”

 

  相遇,城还。华豹曰:“城也!城怒,而反之。怒其呼巳,反还战。将注,豹则关矣。注,傅矢。关,引弓。

  ○注,之树反。关,乌环反,本又作弯,同,下同。傅音附。曰:“平公之灵,尚辅相余!”平公,公子城之父。相,息亮反。豹射,出其间。出子城、子禄之间。射,食亦反,又音食夜反,下及注皆同。将注,则又关矣。曰:“不狎,鄙。”狎,更也。更音庚。

  [疏]“不狎鄙”。

  ○正义曰:服虔云:狎,更也。子城谓华豹曰:不更射为鄙。一曰城言:“我不狎习,故鄙。”然则豹巳关矣,何虑不射?公子城何当属之云“不更射为鄙”?城方与豹相射,此非谦让之所,又何须自言“不习为鄙”?服之二说皆非。杜亦训狎为更,言更递也。城谓豹,女频射我,不使我得更递,是为鄙也。豹服此言,故抽矢而止。此豹亦不达军之战礼也。

 

  抽矢,豹上不射。城射之,殪。豹死。殪,一计反。张匄抽殳而下,殳长丈二,在车边。殳音殊。长,直亮反,又如字。射之,折股。扶伏而击之,折轸。折城车轸。折,之设反,下及注同。扶、伏并如字;上又音蒲,下又蒲北反;本或作匍匐,同。又射之,死。匄死。干犨请一矢,求死。城曰:“余言汝於君。”欲活之。女音汝。对曰:“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同乘共伍当皆死。乘,绳证反,注及下同。干刑而从子,君焉用之?子速诸!”乃射之,殪。犨又死。焉,於虔反。大败华氏,围诸南里。华亥搏膺而呼,见华貙,曰:“吾为栾氏矣!”晋栾盈还入,作乱而死,事在襄二十三年。搏音博。呼,好故反。貙曰:“子无我迋,不幸而后亡。”迋,恐也。迋,求枉反。恐,丘勇反。使华登如楚乞师,华貙以车十五乘、徒七十人犯师而出,犯公师出送华登。食於睢上,哭而送之,乃复入。入南里。睢音虽。复,扶又反。楚薳越帅师将逆华氏,大宰犯谏曰:“诸侯唯宋事其君,今又争国,释君而臣是助,无乃不可乎!”王曰:“而告我也后,既许之矣。”为明年华向出奔楚传。薳,于委反。

  [疏]“诸侯唯宋事其君”。

  ○正义曰:言诸侯之内,唯宋之臣民善事其君,古以前未尝有叛逆者也。俗本或无其字,若无其字,则是唯宋事楚,检於时宋国不属楚也。“王曰而告我也后”。

  ○正义曰:谓大宰犯谏,在华登出师之后。

 

  蔡侯朱出奔楚。费无极取旷於东国。东国,隐大子之子,平侯庐之弟,朱叔父也。而谓蔡人曰:“朱不用命於楚,君王将立东国。若不先从王欲,楚必围蔡。”蔡人惧,出朱而立东国。朱愬于楚,楚子将讨蔡。无极曰:“平侯与楚有盟,故封。盟于邓,依陈、蔡人以国。愬音素。其子有二心,故废之。子谓朱也。灵王杀隐大子,其子与君同恶,德君必甚。

  [疏]“德君必甚”。

  ○正义曰:荷恩谓之德,言荷君恩必甚也。

 

  又使立之,不亦可乎!且废置在君,蔡无他矣。”言权在楚,则蔡无他心。

  公如晋,及河。鼓叛晋,叛晋属鲜虞。晋将伐鲜虞,故辞公。将有军事,无暇於待宾,且惧泄军谋。泄,息列反,又以制反。

  【经】二十有二年,春,齐侯伐莒。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言自南里,别从国去。别,彼列反。

  大蒐于昌间。无传。蒐,所求反。间,如字。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叔鞅,叔弓子。三月而葬,乱故速。鞅,於丈反。王室乱。承叔鞅言而书之,未知谁是,故但曰乱。

  [疏]注“承叔”至“曰乱”。

  ○正义曰:传曰:“叔鞅至自京师,言王室之乱。”是鲁史承叔鞅之言而书之也。闵马父闻叔鞅之言,乃遥度其事云“子朝必不克”。是未知谁是谁非也。故史但书曰“乱”,不言某人某人为乱。鲁史书事,必待告乃书,传闻行言不书之。此承叔鞅之言即书策者,鲁是周之宗国,既闻王室之乱,义当释位救之。鲁闻周乱,所忧在已,承言既书,见鲁之忧王室也。《公羊传》曰:“何言乎王室乱?言不及外也。”其意言兄弟争位,室内自乱。其乱不及外国,故指言王室也。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河南巩县西南有黄亭。辟子朝难出居皇。王猛书名,未即位。单音善。巩,九勇反。难,乃旦反。

  [疏]注“辟子”至“即位”。

  ○正义曰:传曰,“巩简公败绩于京,甘平公亦败焉。单子欲告急於晋,以王如平时,遂如圃车,次于皇”。是辟子朝之难出居皇也。王人以在皇告,故书皇也。景王既葬,猛当成君,仍书名者,王室大乱,未得以礼即位故也。如莒展弑君而立,未会诸侯,元年书“莒展舆出奔吴”。郑忽嗣父而立,郑人贱之不以为君,桓十一年书“郑忽出奔卫”。然则未成君者,法当书名。此王猛虽未即位,异於诸侯,故称王而以名系之。刘炫云:以王当国,亦如莒展以名系国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王城,郏鄏,今河南县。晋助猛,故得还王都。郏,古洽反。鄏音辱。

  冬十月,王子猛卒。未即位,故不言崩。

  [疏]注“未即”至“言崩”。

  ○正义曰:未即位不成为王,故不言崩也。书“王子猛卒”者,未成为君,系父言之,故称子,犹鲁之子般、子野卒。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无传。此月有庚戌。又以《长历》推校前后,当为癸卯朔,书癸酉,误。

  [疏]注“此月云云”。

  ○正义曰:案传十二月庚戌,晋籍谈云云,庚戌上去癸酉三十七日,若此月癸酉朔,其不得有庚戌也。又传十二月下有闰月,晋箕遗云云,又云辛丑伐京。辛丑是壬寅之前日也。二十三年传曰:“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则辛丑是闰月之晦日也。又计明年正月之朔,与今年十二月朔,中有一闰,相去当为五十九日。此年十二月当为癸卯朔,经书癸酉,明是误也。故言《长历》推校,十一月小,甲戌朔。传有乙酉十二日也,又有已丑十六日也,十二月大,癸卯朔,传有庚戌八日也。闰月小,癸酉朔,传有闰月,辛丑二十九日也。明年正月壬寅朔,则上下符合矣。

 

  【传】二十二年,春,王二月,甲子,齐北郭启帅师伐莒。(启,齐大夫。北郭佐之后。)莒子将战,苑羊牧之谏(牧之,莒大夫。苑,於元反。牧之,州牧之牧。)曰:“齐帅贱,其求不多,不如下之,大国不可怒也。”弗听,败齐师于寿馀。(莒地。帅,所类反。下之,遐嫁反。)齐侯伐莒,(怒败。)莒子行成。司马灶如莒莅盟。(灶,齐大夫。)莒子如齐莅盟,盟于稷门之外。(稷门,齐地门也。)莒於是乎大恶其君。(为明年莒子来奔传。恶,乌路反。)

  楚薳越使告于宋曰:“寡君闻君有不令之臣为君忧,无宁以为宗羞,无宁,宁也。言华氏为宋宗庙之羞耻。寡君请受而戮之。”对曰:“孤不佞,不能媚於父兄,华、向,公族也,故称父兄。以为君忧,拜命之辱。抑君臣日战,君曰‘余必臣是助’,亦唯命。人有言曰:‘唯乱门之无过。’君若惠保敝邑,无亢不衷,以奖乱人,孤之望也。唯君图之!”楚人患之。患宋以义距之。过,音古禾反。亢,苦浪反。衷音忠。

  [疏]“无亢”至“乱人”。

  ○正义曰:亢,高也。衷,善也。奖,劝也。无高贵不善之事,以劝乱人为恶也。《易》曰:“亢龙有悔。”言其位高也。

 

  诸侯之戍谋曰:“若华氏知困而致死,楚耻无功而疾战,非吾利也。不如出之,以为楚功,其亦能无为也巳。言华氏不能复为宋患。复,扶又反,下复欲同。

  [疏]“若华”至“也巳”。

  ○正义曰:若华氏知困而致死战,或败诸侯之师也;楚耻无功而疾战,战胜则楚独有功。二者并非吾诸侯之利也。闻楚师将至,华氏即出,亦是楚之功也。不如出之以为楚功,其此华氏亦无所能为也巳,言虽放令出,亦不复能为宋害。言宋人虑更为害,决欲取杀之,故诸侯之戍,固请出之。宋人乃从之。

 

  救宋而除其害,又何求?”乃固请出之,宋人从之。已巳,宋华亥、向宁、华定、华貙、华登、皇奄伤、省臧、士平出奔楚。华貙巳下五子不书,非卿。省,悉井反,又所景反。臧,子郎反。宋公使公孙忌为大司马,代华费遂。边工卩为大司徒,工卩,平公曾孙,代华定。工卩,五郎反。乐祁为司马,祁,子罕孙乐祁犁。犁,力私反,又力兮反。仲几为左师,几,仲左孙,代向宁。几音基。乐大心为右师,代华亥。乐挽为大司寇,挽,子罕孙。挽音晚。以靖国人。终梓慎之言,三年而后弭。弭,弥氏反。

  王子朝、宾起有宠於景王,子朝,景王之长庶子。宾起,子朝之传。朝,如字。凡人名字,皆张遥反。或云,朝错是王子朝之后。又音潮。案错姓亦有两音。长,丁丈反。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孟即起也。王语宾孟,欲立子朝为太子。说,如字,又音悦。语,鱼据反。

  [疏]“王子”至“立之”。

  ○正义曰:贾逵云:“宾孟,子朝之傅也。王爱子朝,因爱其傅,故朝、起并有宠於景王也。与宾孟并谈,说之,欲立朝为大子。”《周语》云,“景王欲杀下门子”,乃云“宾孟适郊,见雄鸡”。贾逵云:“下门子,周大夫,王猛之傅也。景王欲立朝,故先杀猛傅。”然则王与宾孟言,说,既欲立朝,乃杀猛傅,议久不决,故宾孟假雄鸡断尾以劝之。

  ○注“子朝”至“之傅”。

  ○正义曰:二十六年传,子朝使告于诸侯,云单刘臡私立少。知朝年长於猛也。宾孟欲立子朝,明是子朝之傅。

 

  刘献公之庶子伯蚠事单穆公,献公,刘挚。伯蚠,刘狄。穆公,单旗。蚠,扶粉反,一音扶云反。挚音至,下同。恶宾孟之为人也,原杀之;又恶王子朝之言,以为乱,原去之。子朝有欲位之言,故刘蚠恶之。恶,鸟路反。去,起吕反。有欲位之言,一木位作立。

  [疏]“刘献”至“去之”。

  ○正义曰:伯蚠是果决有知谋者也,原得杀宾孟。去子朝所以强单子之心,故刘子亦与同志,共立子猛也。於宾孟云“原杀之”,於子朝云“愿去之”者,朝是王之宠子,王在,不可专杀,原逐去而已。献,谥法“知质有圣曰献”。

 

  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畏其为牺牲奉宗庙,故自残毁。断,丁管反。惮,待旦反。牺,许宜反。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於是。鸡牺虽见宠饰,然卒当见杀。若人见宠饰,则当贵盛,故言异於鸡。遽,其据反。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已牺何害?”言设使宠人如宠牺,则不宜假人以招祸难。使牺在已,则无患害。已喻子朝,欲使王早宠异之。难,乃旦反。

  [疏]“害孟”至“何害”。

  ○正义曰:《说文》云:“牺,宗庙之牲也”。《曲礼》云“天子以牺牛”。郑玄云:“牺,纯毛也。”《周礼》:“牧人掌牧六牲,以共祭祀之牲牷。”郑玄云:“六牲谓牛、马、羊、豕、犬、鸡。牷,体完具也。”又曰:“祭祀共牺牲,以授充人系之。”郑玄云:“牺牲,毛羽完具也。授充人者,当殊养之。”然则祭祀之牲,选其毛羽完具者养之,以为牺。牺者,宠养祭牲之名。宾孟感鸡以毛羽牷具,恐其被养为牺,故自断其尾,残毁其形。宾孟怪而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言此鸡难畏其被宠养也。宾孟因此感悟疾归,以难事告王。且又言曰,鸡其惮畏为人用乎!人则异於是鸡矣!鸡被宠饰,终当见杀,人被宠饰,则当贵盛,此其所以异於鸡也。牺者,宠牲之名,因以牺喻宠子,即名宠子为牺。言宠爱为牺者,依法用牲。今宠爱为牺者,乃实用人。言牺当用纯德之人,犹如祭牺,当用纯色之牲也。他人之有纯德,宠之如牺,后实招祸难矣。己子之有纯德,宠之如牺,有何害也?但人有亲疏,若疏人被宠爱为牺,实为祸难;若已家亲属宠爱如牺,有何患害?他人谓子猛,亲属谓子朝也。“牺者实用人”,上人是对牲为称,普据凡人也;“人牺实难”,此下人据疏外之人,人字虽同,上下人意异。

  ○注“鸡牺虽见宠饰”。

  ○正义曰:牺者,系养之名耳。言宠饰者,当养之时,必为之服饰以异之,如今之系五采也。《史记》称,楚王欲以庄周为国相,谓使者曰:“郊祭牺牛,养之数岁,衣以文绣,牵入大庙。是时欲为狐豚,岂可得乎?”是亦饰之事。

  ○注“言设”至“异之”。

  ○正义曰:宾孟言“人牺实难”,假疏人以为说。人为疏姓之人,宠养疏人,擅权害主,故言设使宠人如宠牺,则不宜假人以招祸难,假借他人以权,或将反来害己。子猛虽亦王子,不得王宠,与他人无异。使牺在已家,则无害,已喻子朝。子朝是已之子,欲使王早宠异之,如宠牺也。

 

  王弗应十五年大子寿卒,王立子猛。后复欲立子朝而未定,宾孟感鸡,盛称子朝,王心许之,故不应。应,应对之应,注同。

  [疏]注“十五”至“不应”。

  ○正义曰:贾逵以为大子寿卒,景王不立适子。郑玄以为寿卒,王命猛代之,后欲废猛立朝耳。服虔以贾为然。杜今从郑说者,二十六年传闵子马云:“子朝于景之命”,则景有命矣。若不命猛,更命谁乎?若子朝、子猛并未有命,俱是庶子,朝年又长,於次当立,自求为嗣宜矣,刘蚠何以恶其为乱而欲去之?若俱未被立,王意不偏,群臣无党,王命为嗣,则莫敢不从,何须将杀单刘以立朝也!杜以此知大子寿卒,王立子猛为适,其后复欲立子朝,而王意未定,宾孟感鸡自毁,因此盛称子朝之美。王心许宾孟,故不应,虑其泄言也。

 

  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北山,洛北芒也。王知单、刘不欲立子朝,欲因田猎先杀之。从,才用反。芒音亡。王有心疾,乙丑,崩于荣锜氏。四月十九日。河南巩县西有荣锜涧。锜,鱼绮反。涧,古晏反。

  [疏]注“四月十九日”。正义曰:此於乙丑之下言四月十九日,戊辰之下言二十二日,显言此二日者,此年之传其日最多,经之与传又时月多错。故此显言二日,欲令自此以下依次推之易验耳。

 

  戊辰,刘子挚卒,二十二日。无子,单子立刘蚠。蚠事单子故。五月庚辰,见王,见王猛。见,贤遍反,注同。遂攻宾起,杀之。党子朝故。盟群王子于单氏。王子猛次正,故单、刘立之。惧诸王子或党子朝,故盟之。

  [疏]注“王子猛次正”。

  ○正义曰:猛、朝俱是王子,单、刘必欲立猛,明猛是次正当立,故也。《公羊》多有次正之语,杜取为说。猛为次正,不知其本盖是大子寿之母弟,或是穆后侄娣之子,或母贵也。

 

  晋之取鼓也,在十五年。既献而反鼓子焉。献於庙。又叛於鲜虞。叛晋属鲜虞。六月,荀吴略东阳,略,行也。东阳,晋之山东邑,魏郡广平以北。行,下孟反。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於昔阳之门外,昔阳,故肥子所都。籴音狄。遂袭鼓,灭之,以鼓子鸢鞮归,使涉佗守之。守鼓之地。涉佗,晋大夫。鸢,悦全反。鞮,丁兮反。佗,徒多反。守,手又反,又如字。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百工,百官也。灵王、景王之子孙。丧,息浪反,下注群丧同。帅郊、要、饯之甲,三邑,周地。要,一遥反。饯,贱浅反。以逐刘子。逐伯蚠。壬戌,刘子奔扬。扬,周邑。单子逆悼王于庄宫以归。悼王,子猛也。王子还夜取王以如庄宫。王子还,子朝党也。不欲使单子得王猛,故取之。癸亥,单子出。失王,故出奔。王子还与召庄公谋,庄公,召伯奂,子朝党也。召,上照反。奂音唤。曰:“不杀单旗,不捷。旗,单子也。旗音其。捷,才接反。与之重盟,必来。背盟而克者多矣。”从之。从还谋也。背,音佩,下注同。樊顷子曰:“非言也,必不克。”顷子,樊齐、单、刘党。顷音倾,本或作须字。

  [疏]注“顷子”至“刘党”。

  ○正义曰:此下二十三年“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故知是单、刘党也。

 

  遂奉王以追单子,王子还奉王。及领,大盟而复。领,周地。欲重盟,令单子、刘子复归。令,力呈反。杀挚荒以说。委罪於荒。说,如字,又音悦。刘子如刘,归其采邑。单子亡。乙丑,奔于平畤。平畤,周地。知王子还欲背盟,故亡走。奔于平畤,一本作于平畤,音止,又音市,下同。本或作平寿,误。

  [疏]“及领”至“平畤”。

  ○正义曰:此上言“子还夜取王以如庄宫”,遂与召庄谋杀单旗,与之重盟,必来,来而杀之。王子还遂奉王追单子及领,遂与重盟而还。杀挚荒者,为前取王如庄宫,令单子失王而出奔,更杀挚荒以解说此事。单子觉还欲背,又奔平畤。

 

  群王子追之,单子杀还、姑、发、弱、鬷、延、定、稠,八子,灵、景之族,因战而杀之。鬷,子工反。稠,直由反。

  [疏]注“八子灵景之族”。

  ○正义曰:以上言“王子还”,此八人还居其首,还既称王子,明八子皆王子也,故知灵景之族。

 

  子朝奔京。其党死故。丙寅,伐之。单子伐京。京人奔山。刘子入于王城。子朝奔京,故得入。辛未,巩简公败绩于京。乙亥,甘平公亦败焉。甘、巩二公,周卿士,皆为子朝所败。巩,九勇反。

  [疏]“简公、平公”。

  ○正义曰:谥法,“一意不懈曰简。布纲持纪曰平”。

  ○注“皆为子朝所败”。

  ○正义曰:知为子朝所败者,以传云“败绩于京”,故知是敬王党,为子朝所败也。

 

  叔鞅至自京师,葬景王还。言王室之乱也。经所以书。闵马父曰:“子朝必不克。其所与者,天所废也。”闵马父,闵子马,鲁大夫。天所废,谓群丧职秩者。单子欲告急於晋。秋七月戊寅,以王如平畤,遂如圃车,次于皇。出次以示急。戊寅,七月三日,经书六月,误也。圃音补。

  [疏]注“戊寅”至“月误”。

  ○正义曰:传言“七月戊寅”,杜以《长历》推校之,戊寅是七月三日,明传是也。经书“王猛居皇”乃在六月下。知经六月误也。

 

  刘子如刘。单子使王子处守于王城。王子处,子猛党。守王城,距子朝。盟百工于平宫。平宫,平王庙。辛卯,鄩肸伐皇。鄩肸,子朝党。鄩音寻。肸,许乙反。大败,获鄩肸。壬辰,焚诸王城之市。焚鄩肸。八月,辛酉,司徒丑以王师败绩于前城。丑,悼王司徒。前城,子朝所得邑。百工叛。司徒丑败故。己巳,伐单氏之宫,败焉。百工伐单氏,为单氏所败。

  [疏]注“百工”至“所败”。

  ○正义曰:知单氏所败者,以上云“伐单氏”,下云“反伐之”,是单氏反伐百工也。若单氏被败,焉能反伐百工。

 

  庚午,反伐之。单氏反伐百工。辛未伐东圉。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圉,鱼吕反。冬十月丁巳,晋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九州戎,陆浑戎,十七年灭,属晋。州,乡属也,五州为乡。跞,力狄反。及焦、瑕、温、原之师,焦、瑕、温、原,晋四邑。以纳王于王城。丁巳在十月,经书秋误。

  [疏]注“丁巳”至“秋误”。

  ○正义曰:传言“冬十月丁巳”,杜以《长历》推之,丁巳是十月十四日。经书此事在秋,其下乃有冬,知经误。

 

  庚申,单子、刘蚠以王师败绩于郊,为子朝之党所败。前城人败陆浑于社。前城,子朝众。社,周地。社,市者反,本或作杜,下皆同。十一月乙酉,王子猛卒。乙酉在十一月,经书十月,误。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

  [疏]注“乙酉”至“悼王”。

  ○正义曰:传言“十一月乙酉”,杜以《长历》推校之,乙酉是十一月十二日。知经书十月误也。上云“单子逆悼王于庄宫”,悼王即猛也。经书为卒,传言其谥,故解之,虽未即位,周人谥曰悼王。敬王,猛之母弟,敬王位定,乃追谥之。

 

  不成丧也。释所以不称王崩。己丑,敬王即位。敬王,王子猛母弟王子匄。匄,故害反。

  [疏]注“敬王”至“子匄”。

  ○正义曰:敬王名匄,《本纪》文也。《本纪》不言敬王是猛之母弟,先儒相传说耳。谥法:“夙夜共事曰敬。”

 

  馆于子旅氏。子旅,周大夫。

  十二月庚戌,晋籍谈、荀跞、贾辛、司马督司马乌。督音笃。帅师军于阴,籍谈所军。于侯氏,荀跞所军。于谿泉,贾辛所军。巩县西南有明谿泉。次于社。司马督所次。王师军于泛,于解,次于任人。王师分在三邑。洛阳西南有大解小解。泛音凡。解音蟹。任音任。闰月,晋箕遗、乐徵、右行诡济师取前城,三子,晋大夫。济师,渡伊、洛。行,户郎反。诡,九委反。军其东南。王师军于京楚。辛丑,伐京,毁其西南。京楚,子朝所在。

  【经】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谢取邾师。婼,敕略反。)

  癸丑,叔鞅卒。无传。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称行人,讥晋执使人。使,使吏反。

  [疏]注“称行”至“使人”。

  ○正义曰:传说鲁取邾师,则是鲁有罪矣。而讥晋执者,凡诸侯有罪,盟主当以师讨之,不宜执其使人,故讥之。

 

  晋人围郊。讨子朝也。郊,周邑。围郊,在叔鞅卒前,经书后,从赴。

  [疏]注“讨子”至“从赴”。

  ○正义曰:往年传闰月辛丑,晋师、王师伐京,毁其西南。注云“京,子朝所在”。此年传“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计辛丑、壬寅频日耳,盖京城既毁,郊是子朝之邑,故二师围之,故云讨子朝也。郊不系周者,大都以名通也。传称朔日围郊,至癸丑乃叔鞅卒,癸丑正月十二日也,是围郊在叔鞅卒前也。晋人来告,围郊不以围郊日告之,告在叔鞅卒后,故经书在后,是从赴也。围郊在朔,或亦在叔孙婼如晋之前,但行无日,未必不以朔行,据鞅卒有日而言之。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不书楚,楚不战也。鸡父,楚地。安丰县南有鸡备亭。舆音馀。父音甫。

  [疏]“吴败”至“鸡父”。

  ○正义曰:此战获胡、沈之君,是胡沈君自将也。顿序於上,顿亦君自将也。获陈大夫,陈是大夫将,则蔡、许亦大夫将也。故云顿、胡、沈、蔡、陈、许,君在臣上,各自以大小序耳。桓十三年经书“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此不每国书师,而总云师者,传无其说,杜不为注,是史略文,非义例也。贾逵云:“不国国书师,恶其同役而不同心。”案,隐十年,“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传曰:“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亦是同役而不同心。彼既不变其文,此何当变文以见义乎?贾之妄。

  ○注“不书楚,楚不战”。

  ○正义曰:杜知楚不战者,以传云:“战于鸡父。吴子以罪人先犯胡、沈与陈,三国败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师噪而从之,三国奔”,是战於鸡父之时,先犯胡、沈、陈,后破许、蔡、顿也。六国既陈,战败而奔,下传始云:“楚师大奔。”是六国败后,楚师怖惧,不得成陈,望风而奔。故传云:“不言战,楚未陈。”杜云“不书楚,楚不战”。刘炫用服虔义云:不书楚,楚讳败不告。然则必其楚人来告,容或讳败,若吴人来告,岂代楚讳乎?刘违背传文而规杜,非也。

 

  胡子髡、沈子逞灭,国虽存,君死曰灭。髡,苦门反。逞,敕逞反。

  [疏]注“国虽”至“曰灭”。

  ○正义曰:《公羊传》曰:“君死于位曰灭。”其意言本国虽存,其君见杀,与灭国相类。据君身言之谓之灭。

 

  获陈夏啮。大夫死生通曰获。夏啮,徵舒玄孙。夏,户雅反。啮,五结反。

  [疏]注“大夫”至“玄孙”。正义曰:宣二年,郑人获华元,生获也。哀十一年,获齐国书,死获也。故云大夫死生通曰获。案《世本》“宣公生子夏,夏生御叔,叔生徵舒,舒生惠子晋,晋生御寇,寇生悼子啮”。啮是徵舒曾孙,杜云玄孙未详。

 

  天王居于狄泉。敬王辟子朝也。狄泉,今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也。时在城外。大音泰。

  [疏]注“敬王”至“城外”。

  ○正义曰:此事传无其文。不言无传者,传称“六月,庚寅,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当从刘而居狄泉,不是全无其事,故不云无传也。狄泉,今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是也。若在城内,宜云王居成周。知此时在城外也。今在城内者,《土地名》云:“或曰:“定元年城成,周乃绕之入城内也。”

 

  尹氏立王子朝。尹氏,周世卿也。书尹氏立子朝,明非周人所欲立。

  [疏]注“尹氏”至“欲立”。

  ○正义曰:宣王之世,有尹吉甫。春秋以来数有尹子见经,是其食采於尹,世为周卿士也。以其世为卿士,宗族强盛,故能专意立朝。不言尹子而言尹氏者,见其氏族强,故能立之也。敬王是单、刘所立,不书单子立者,敬王,猛之母弟,兄死次正当立,立之是当。朝不应立,立庶以乱国。书尹氏立朝,所以恶尹氏也。隐四年“卫人立晋”,善其得众,书“卫人”,言举国共立之。此书尹氏立朝,明非周人所欲立,独尹氏立之耳。

 

  八月乙未,地震。

  冬,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

  【传】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壬寅朔,二师围郊。(二师,王师、晋师也。王师不书,不以告。)癸卯,郊、鄩溃。(河南巩县西南有地名鄩中。郊、鄩二邑,皆子朝所得。鄩音寻。溃,户内反。)丁未,晋师在平阴,王师在泽邑。(平阴,今河阴县。)王使告间,(子朝败故。间音闲。)庚戌还。(晋师还。)

  邾人城翼,翼,邾邑。还,将自离姑。离姑,邾邑。从离姑则道径鲁之武城。径音经。

  [疏]注“离姑”至“武城”。正义曰:邾、鲁接连,竟界相错。邾人从翼邑还邾,先经鲁之武城,然后始至离姑,而后至邾,故举离姑为道次。

 

  公孙鉏曰:“鲁将御我。”鉏,邾大夫。鉏,仕居反,下同。御,鱼吕反。欲自武城还,循山而南。至武城而还,依山南行,不欲过武城。过,古禾反,下遂过同。徐鉏、丘弱、茅地三子,邾大夫。茅,亡交反。曰:“道下,遇雨,将不出,是不归也。”谓此山道下湿。遂自离姑。遂过武城。武城人塞其前,以兵塞其前道。

  [疏]“武城人塞其前”。

  ○正义曰:此所塞之处,必有隘道,当是巳过武城之邑,未出武城之竟,故得塞其前,断其后,而攻取之。

 

  断其后之木而弗殊,邾师过之,乃推而蹶之,遂取邾师,获鉏、弱、地。取邾师不书,非公命。断,丁管反。殊,如字;《说文》云,死也,一曰断也。蹶,其月反,又音厥,又居卫反。

  [疏]注“取邾”至“公命”。

  ○正义曰:传言“武城人”,则是武城之大夫自专为此谋也。既取邾师,邾始愬晋,晋人来讨,乃令叔孙往谢。叔孙以年初即行,则鲁取邾师事在往年,因叔孙婼如晋追言之。

 

  邾人愬于晋,晋人来讨。愬,息路反。叔孙婼如晋,晋人执之。书曰“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言使人也。嫌外内异,故重发传。使,所吏反。重,直用反,下重发同。晋人使与邾大夫坐,坐讼曲直。

  [疏]注“坐讼曲直”。

  ○正义曰:《周礼·小司寇》云:“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断狱者,皆令竞者坐而受其辞,故使并坐讼曲直。

 

  叔孙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在礼,卿得会伯、子、男,故曰当小国之君。

  [疏]注“在礼”至“之君”。

  ○正义曰:僖二十九年传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於礼得与相会,故当小国之君。

 

  邾又夷也。邾杂有东夷之风。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子服回,鲁大夫,为叔孙之介副。介音界,注同。请使当之,不敢废周制故也。”乃不果坐。韩宣子使邾人取其众,将以叔孙与之。与邾使执之。叔孙闻之,去众与兵而朝。示欲以身死。去,起吕反。士弥牟谓韩宣子弥牟,士景伯。弥,亡支反。牟,亡侯反。曰:“子弗良图,而以叔孙与其雠,叔孙必死之。鲁亡叔孙,必亡邾。邾君亡国,将焉归?时邾君在晋,若亡国,无所归,将益晋忧。焉,於虔反,下同。子虽悔之,何及?所谓盟主,讨违命也。若皆相执,焉用盟主?”听邾众取叔孙,是为诸侯皆得辄相执。乃弗与。使各居一馆。分别叔孙、子服回。别,彼列反。

  [疏]注“分别”至“服回”。

  ○正义曰:贾逵云:使邾、鲁大夫各居一馆。郑众云:使叔孙、子服回各居一馆。邾、鲁大夫本不同馆,无为复言使各居一馆也。欲分别叔孙与子服回不得相见,各听其辞耳。服虔并载两说,仍云贾氏近之。案传文“各居一馆”之下,即云:“士伯听其辞,而愬诸宣子,乃皆执之。”则皆执各居一馆者也。若是邾、鲁别馆,岂执邾大夫乎?且下云“馆叔孙於箕,舍子服回於他邑”。明此各居一馆,是分别子服与叔孙,恐其相教示。

 

  士伯听其辞,而愬诸宣子,乃皆执之。二子辞不屈,故士伯愬而执之。

  [疏]注“二子”至“执之”。

  ○正义曰:鲁人实取邾师,二子辞不屈者,盖以朝聘、征伐过他国,必假道乃行,邾人不假鲁道,是邾亦合责。不假道,小过也;取其师,大罪也。蹊田夺牛,为报巳甚,故士伯愬而执之,久囚其使,足以谢邾,故晋以明年释之。

 

  士伯御叔孙,从者四人,过邾馆以如吏。欲使邾人见叔孙之屈辱。从,才用反,下同。

  [疏]“士伯”至“如吏”。

  ○正义曰:御,谓进引也。引叔孙诣於狱也。叔孙从者唯有四人,先过於邾君之馆,然后以之如吏,故杜云:“欲使邾人见叔孙之屈辱。”

 

  先归邾子。士伯曰:“以刍荛之难,从者之病,将馆子於都。”都,别都,谓箕也。刍,初俱反。荛,而昭反。叔孙旦而立,期焉。立,待命也。从旦至旦为期。期,本又作朞,同,居其反。乃馆诸箕。舍子服昭伯於他邑。别囚之。范献子求货於叔孙,使请冠焉。以求冠为辞。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曰:“尽矣。”既送作冠模法,又进二冠以与之,伪若不解其意。模,莫胡反,字从木。解音蟹。为叔孙故,申丰以货如晋。欲行货以免叔孙。为,于伪反。叔孙曰:“见我,吾告女所行货。”见,而不出。留申丰不使得出,不欲以货免。女音汝。吏人之与叔孙居於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示不爱。吠,挟废反。

  [疏]“请其吠狗”。

  ○正义曰:狗有吠守者,有主猎者。主猎者贵,吠守者贱,吏人请叔孙乞其吠守之狗。

 

  叔孙所馆者,虽一日,必葺其墙屋,葺,补治也。葺,七入反。去之如始至。不以当去而有所毁坏。坏音怪。

  夏四月乙酉,单子取訾,刘子取墙人、直人。三邑属子朝者。訾在河南巩县西南。訾,子斯反。六月壬午,王子朝入于尹。自京入尹氏之邑。

  [疏]注“自京”至“之邑”。正义曰:知自京入尹者,以前年子朝在京,王师虽毁其西南,不言克京。又今年二师围郊,不言子朝在郊,故云“自京入尹”。刘炫以为前年王师巳克京,子朝从京入郊,郊溃,不知子朝所在而规杜,非也。

 

  癸未,尹圉诱刘佗杀之。尹圉,尹文公也。刘佗,刘蚠族,敬王党。圉,鱼吕反。佗,徒河反。丙戌,单子从阪道、刘子从尹道伐尹。单子先至而败,刘子还。单子败故。阪音反,又扶板反。己丑,召伯奂、南宫极以成周人戍尹。二子,周卿士,子朝党。奂,召庄公。庚寅,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辟子朝,出居刘子邑。甲午,王子朝入于王城,次于左巷。近东城。近,附近之近。秋七月戊申,鄩罗纳诸庄宫。鄩罗,周大夫鄩肸之子。君辛败刘师于唐。尹辛,尹氏族,唐,周地。丙辰,又败诸鄩。甲子,尹辛取西闱。西闱,周地。闱音韦,一音晖。丙寅,攻蒯,蒯溃。河南县西南蒯乡是也。於是敬王居狄泉,尹氏立子朝。蒯,苦怪反。

  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又将叛齐。乌存帅国人以逐之。乌存,莒大夫。好,呼报反。铸,之树反。庚舆将出,闻乌存执殳而立於道左,惧将止死。殳长而无刃。殳音殊。

  [疏]注“殳长”至“无刃”。

  ○正义曰:《诗毛传》文也。《考工记》云:“殳长寻有四尺。”八尺曰寻,是其长丈二也。又《考工记》:“戈戟皆有刃。”殳不言刃,是无刃也。

 

  苑羊牧之曰:“君过之!牧之亦莒大夫。乌存以力闻可矣,何必以弑君成名?”遂来奔。齐人纳郊公。郊公,着丘公之子,十四年奔齐。着,直除反,又直虑反。

  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令尹以疾从戎,故薳越摄其事。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御诸锺离。子瑕卒,楚师熸。子瑕即令尹,不起所疾也。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军之重主丧亡,故其军人无复气势。熸,子潜反,《字林》子兼反。复,扶又反,下“王往复败”、“复增修”同。吴公子光曰:“诸侯从於楚者众,而皆小国也,畏楚而不获已,是以来。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克胜也,军事尚威。

  [疏]“威克”至“必济”。

  ○正义曰:《尚书·胤征》云:“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是古有此言。

 

  胡沈之君幼而狂,性无常。狂,求匡反。陈大夫啮壮而顽,顿与许、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师熸。帅贱、多宠,政令不壹。帅贱,薳越非正卿也。军多宠人,政令不壹於越。帅,所类反,注及下“帅贱”同。七国同役而不同心,七国,楚、顿、胡、沈、蔡、陈、许。帅贱而不能整,无大威命,楚可败也。若分师先以犯胡、沈与陈,必先奔。三国败,诸侯之师乃摇心矣。诸侯乖乱,楚必大奔。请先者去备薄威,示之以不整以诱之。去,起吕反。后者敦陈整旅。”敦,厚也。陈,直觐反,下未陈并注同。吴子从之。戊辰晦,战于鸡父。七月二十九日,违兵忌晦战,击楚所不意。

  [疏]注“七月”至“不意”。

  ○正义曰:成十六年传,郤至曰:“陈不违晦,以犯天忌,我必克之。”注云:“晦,月终,阴之尽。”故兵家以为忌。楚以兵之忌日,不意吴来击之,必不设备。吴人故违兵忌,以晦出兵而战,击楚所不意也。僖二十二年泓之战,书“己已朔”,成十六年鄢陵之战,书“甲午晦”,此书“戊辰”而不言晦者。《释例》曰:“经传之见晦朔,此时史随其日而存之,无义例也。”贾氏云:“泓之战讥宋襄,故书朔;鄢陵之战讥楚子,故书晦;鸡父之战夷之,故不书晦。《左氏》既无此说。案鸡父之战,经传备详其例,非夷之,实晦战,而经不书晦,明经不以晦示褒贬。”

 

  吴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囚徒不习战,以示不整。三国争之。吴为三军以系於后,中军从王,从吴王。光帅右,掩馀帅左。掩馀,吴王寿梦子。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吴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曰:“吾君死矣!”师噪而从之,三国奔,三国,许、蔡、顿。躁,素报反。楚师大奔。书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君臣之乱也。国君,社稷之主,与宗庙共其存亡者,故称灭。大夫轻,故曰获。获,得也。

  [疏]注“国君”至“得也”。

  ○正义曰:传言“舍胡、沈之囚,使曰:‘吾君死矣’”,是胡、沈之君死称灭也。《释例》曰:“国君者,社稷之主,百姓之望,当与社稷宗庙共其存亡者也。而见获於敌国,虽存若亡,死之与生皆与灭同。故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诸以战伤死,虽败绩而不见擒,故经皆不曰灭。”则杜意国君生见获亦书为灭也。刘炫谓此胡、沈之君战死,故言灭也。《春秋》君战,生见获者皆言以归,不书灭,何得言虽存若亡皆为灭?《公羊传》曰:“其言灭获何?别君臣也。君死于位曰灭,生释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以为君死曰灭,生曰以归。韩战贬晋侯,从大夫例,故书获。以规杜失。今知非者,庄十年“齐师灭谭。谭子奔莒”。定六年“郑游速灭许,以许男斯归”。是君存称灭。刘炫以为生获於敌,但言以归不得称灭,规杜,非也。但君存国灭,则灭文在上,灭谭、灭许是也;国存君死,则灭文在下,胡子、沈子是也。

 

  不言战,楚未陈也。嫌与陈例相涉,故重发之。

  八月丁酉,南宫极震。经书乙未地动,鲁地也。丁酉,南宫极震,周地亦震也,为屋所压而死。压,本又作厌,同,於甲反。

  [疏]注“经书”至“而死”。

  ○正义曰:经书“乙未地震”,谓鲁国之地动也。“丁酉南宫极震”,则周地亦震。周鲁相去千里,故震日不同,以震而死,明为屋所压。

 

  苌弘谓刘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济也。文公,刘蚠也。先君,谓蚠之父献公也。献公亦欲立子猛,未及而卒。周之亡也,其三川震。谓幽王时也。三川,泾、渭、洛水也。地动,川岸崩。

  [疏]注“谓幽”至“岸崩”。

  ○正义曰:《周语》云:“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於是有地震。今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川竭,山必崩。若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十一年,幽王乃灭。”注《国语》者亦云:“三川,泾、渭、洛也。”西周在雍州之域。《周礼·职方氏》:“正西曰雍州。其川泾、汭,其浸渭、洛。”郑玄云:“浸,可以为灌溉者。”

 

  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弃之矣。子朝在王城,故谓西王。东王必大克。”敬王居狄泉,在王城之东,故曰东王。楚大子建之母在郹。郹,郹阳也。平王娶秦女,废太子建,故母归其家。郹,古阒反。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大子诸樊入郹,诸樊,吴王僚之大子。吴大子诸樊,案,吴子遏号诸樊,王僚是遏之弟子,先儒又以为遏弟,何容僚子乃取遏号为名,恐传写误耳,未详。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楚司马薳越追之,不及。将死,众曰:“请遂伐吴以徼之。”徼,要其胜负。徼,右尧反。要,一遥反。

  [疏]“大子”至“追之”。

  ○正义曰:《土地名》郹,是蔡地。蔡在楚之东北,故建母在郹,得召吴人也。於时蔡常从楚,且失夫人,故薳越追之。

  ○注“诸樊”至“大子”。

  ○正义曰:吴子诸樊,吴王僚之伯父也。僚子又名诸樊,乃与伯祖同名。吴人虽是东夷,理亦不应然也。此久远之书,又字经篆隶,或误耳。

 

  薳越曰:“再败君师,死且有罪。此年秋败於鸡父,设往复败为再败。亡君夫人,不可以莫之死也。”乃缢於薳澨。薳澨,楚地。缢,一赐反。澨,市制反。

  公为叔孙故如晋,及河,有疾,而复。此年春,晋为邾人执叔孙,故公如晋谢之。为,于伪反,注及下注邻国为之守相为同。

  楚囊瓦为令尹,囊瓦,子囊之孙子常也,代阳匄。囊,乃郎反。城郢。楚用子囊遗言,巳筑郢城矣。今畏吴,复增修以自固。郢,以井反,又馀政反。

  [疏]注“楚用”至“自固”。

  ○正义曰:襄十四年,子囊“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君子谓‘子囊忠,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彼子囊城郢,君子谓之为忠;此囊瓦城郢,沈尹戌谓之必亡。事不同者,国而无城,不可以治,楚自文王都郢,城郭未固,子囊心欲城之,其事未暇,将死而令城郢,故可谓之为忠。今郢既固矣,足以为治,而囊瓦畏吴侵逼,恐其寇入国都,更复增修其城,以求自固。不能远抚边竟,唯欲近守城郭,沈尹谓之必亡,为其事异故也。

 

  沈尹戌曰:“子常必亡郢。苟不能卫,城无益也。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德及远。守,手又反,下文除“守其交礼”并同。天子卑,守在诸侯。政卑损。诸侯守在四邻;邻国为之守。诸侯卑,守在四竟。裁自完。竟音境,下及注同。慎其四竟,结其四援,结四邻之国为助。援,于眷反。民狎其野,狎,安习也。狎,户甲反。三务成功。春、夏、秋三时之务。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今吴是惧,而城於郢,守巳小矣。卑之不获,能无亡乎?不获守四竟。焉,於虔反。昔梁伯沟其公宫而民溃,在僖十八年。

  [疏]注“在僖十八年”。

  ○正义曰:事在十九年,诸本皆然,当是转写误。

 

  民弃其上,不亡,何待?夫正其疆埸,修其土田,险其走集,走集,边竟之垒辟。疆,居良反。埸音亦。垒,力轨反。辟音壁。亲其民人,明其伍候,使民有部伍,相为候望。

  [疏]“明其布候”。

  ○正义曰:贾、服、王、董皆作伍候。贾、服云:五候,五方之候也,敬授民时,四方中央之候。王云:五候,山候,林候、泽候、川候、平地候也。董云:五候,候四方及国中之奸谋也。杜作伍侯,故云“使民有部伍,相为候望”。彼诸本盖以上多云四,故误为五也。

 

  信其邻国,慎其官守,守其交礼,交接之礼。不僣不贪,不懦不耆,懦,弱也。耆,强也。僣,子念反。懦,乃乱反,又乃卧反。耆,臣支反,一音直支反。

  [疏]“不僣”至“不耆”。

  ○正义曰:不僣,守信也。不贪,廉正也。不懦,不受辱也。不强,不陵人也。此皆论守竟之事,不僣不贪不贪不耆,谓不往侵邻国也。不懦,谓不使人侵已也。

 

  完其守备,以待不虞,又何畏矣?《诗》曰:‘无念尔祖,聿修厥德。’《诗·大雅》。无念,念也。聿,述也。义取念祖考,则述治其德以显之。

  [疏]“诗曰”至“厥德”。

  ○正义曰:《诗·大雅·文王》篇也。无念,念也。聿,述也。言王者,念女先祖之法,则还当述治其先祖之德以显之。

 

  无亦监乎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四君皆楚先君之贤者。蚠,扶粉反。冒,莫报反。

  [疏]注“四君”至“贤者”。

  ○正义曰:《楚世家》云:周成王始封熊绎於楚,以子男之田居丹阳,历十四君至於熊仪,是为若敖。若敖生霄敖,霄敖生蚡冒。蚡冒卒,弟熊达立,是为武王。武王生文王,始都郢。杜文十六年云“蚡冒,楚武王父”,虽不从《世家》以蚡冒为武王兄,要沈尹以四君为贤,故特言之。

 

  土不过同,方百里为一同,言未满一圻。圻音祈。

  [疏]“土不过同”。

  ○正义曰:言田虽至九百里,犹止名同,故云“不过同”,非谓百里以下也。知者以楚是子爵,土方二百里,明非百里也。

 

  慎其四竟,犹不城郢。今土数圻,方千里为圻。数,所主反。

  [疏]“犹不城郢”。

  ○正义曰:如《楚世家》云,武王以上未都於郢,据当时都郢,故以郢言之,谓不筑其其国都也。

 

  而郢是城,不亦难乎?”言守若是,难以为安也。为定四年吴入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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