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明朝灭亡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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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代忧患篇

 

  4.1.海禁之失

  明朝初期的航海事业到达了一个顶峰,郑和下西洋被誉为中国走向海洋的标志性事件,后人惋惜中国错失了发展资本主义的机会,然而在明朝而言绝无可能,西方的航海业发展乃是因为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性解放和经济需要,地理大发现给西方带来了经济的繁荣,而中国并不具备这些必要条件。

  郑和下西洋显然不是明朝皇帝为了繁荣经济市场而做出的决定,更不是个人的冒险精神。

  永乐帝无法回避篡位的事实,为了表示其正统性,不断要表示祥瑞,所以郑和要让满足永乐帝看到万邦来朝的繁荣景象,于是一次又一次下西洋,为了显示“天朝大国”的“物产丰饶”与“慷慨大度”,郑和携带大量中国珍奇特产,遍行赏赐。

  出航的另一目则是“取宝”,郑和出使三十多个国家,“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郑和本身就是负责皇室采购衙门的内宫监太监,采购珠宝正是其职责所在,郑和下西洋之船队,谓之曰“宝船”,又名“西洋取宝船”,顾名思义,就是皇帝采购的船队。

  和西方明显不同的是,郑和航海事业做的是赔本买卖,以至于七下西洋之后,因为财政上无力为继而中止了航海,并且颁布了禁海令。

  一直以来贫穷的明朝政府,根本就没有从航海中得到一丝一毫的好处,这和郑和下西洋的初衷有很大关系,郑和下西洋的船队规模盛大,但并不适用于经济交流。久而久之,技术的进步被思想的落后所抵消。

  明朝的禁海令被后世理解为闭关锁国的象征,但实际上禁海令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然而明朝开放广东海澳的原因,不过是中国官员的贪污受贿,再加上形势所逼,绝非主观上的经济开放。

  当时中国东南沿海经常发生海寇与葡萄牙人互相勾结沿海劫掠的情况,对此,广东地方官员采用了招抚葡萄牙人而剿灭海寇的计策,一方面允许葡萄牙人改个名字并在课税后于沿海各海澳进行贸易,一方面以武装手段镇压海寇。这样既可分化海寇与葡萄牙人,又可增加官府收入,充裕饷源,甚至有助于剿灭“倭寇”,可谓一举多得。

  另外一个原因是嘉靖皇帝迷信修斋建醮便可获得长生,不惜重价到海外寻觅龙涎香制作万寿香饼。而葡萄牙人当时垄断了南洋香料,所以地方官员也只有默许葡萄牙人的贸易要求。

  从表面上看,明朝时期中国有走向海洋的条件,但是准备不足,明朝政府没有考虑过向外扩张,所以错过了机会。需要注意的是,明朝政府的不扩张政策不是因为善良,而是因为皇帝的昏庸和无能,以及明朝政府对民间思想和行为的严密控制。

  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还有过这样的论述。

  明代张瀚所着的《松窗梦语》中,记载了他的家庭以机杼起家。中外治明史的学者,对这段文字多加引用,以说明当时工商业的进步及资本主义的萌芽。

  其实细阅全文,即知张瀚所叙其祖先夜梦神人授银一锭、因以购机织布云云,乃在于宣扬因果报应及富贵由命的思想。姑不论神人授银的荒诞不经,即以一锭银而论,也不足以购买织机,所以此说显然不能作为信史。

  同时代的书法家王世懋,在《二酉委谈》中提到江西景德镇烧造瓷器,火光烛天,因而称之为“四时雷电镇”。当代好几位学者据此而认为此即工业超时代发展的征象。实则王世懋的本意,是在于从堪舆家的眼光出发,不满当地居民穿凿地脉,以致没有人登科中举;而后来时局不靖,停窑三月,即立竿见影,有一名秀才乡试中试。

  所谓明朝资本主义的萌芽纯属后人一厢情愿,有人把中国近代落后的责任推诿给反贼李自成和女真的野蛮统治,认为是他们妨碍了中国的进步,而一个有着资本主义萌芽蒸蒸日上的庞大帝国,竟然在经济上贪污浪费导致入不敷出,横征暴敛逼反百万流民,在军事上以先进的火炮和上百万的常备军仍无法抗衡全族不过十来万兵力实行奴隶制的少数民族,是不是反差太大了呢?

  或许明代的百万流民应该毫无怨言的饿死自己,而雄起于白山黑水的女真族应该自我毁灭,那么中国自然就可以昂首挺胸的走进新时代,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强国了。

  然而,纵然是流民们欣然自杀,女真心悦诚服,任明朝由着喜欢自己当大将军,杀死几个老百姓而卖弄功勋,最后因为好色纵欲过度而死的正德皇帝、二十多年不见朝臣,大肆搜刮钱财的万历皇帝、坐了一个月皇位就死了,却弄出明朝三大奇案之二的光宗,迷恋于做木匠活重用魏忠贤的熹宗皇帝、以及刚愎自用的崇祯皇帝,或许还加上南明那位“七不可”的“蛤蟆天子”,这么一代代的胡闹下去,再加上朝廷大臣党争不休,争权夺利,世风日下,贪污腐败成风,而民众麻木不仁(显然嘛,要做到在明朝政府的压迫下饿死都维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能不麻木吗?),在极端轻视商人的社会风气下,明朝就顺利发展争取民主与自由的资本主义?

  明朝既然无心又无力改变现状,那就只能够重走历代王朝灭亡的老路了。

  4.2.倭寇之患

  我们先来看归有光的一篇记载。

  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七月,倭寇六、七十人,流劫浙、皖、苏三省,攻掠杭、严、徽、宁、太平等州县二十余处,直逼留都南京城下。流窜数千里,杀伤四、五千人,死一御史、一县丞、二指挥、二把总,历时八十余日,始被击溃。

  当倭寇自芜湖直逼南京安德门下时,明着名学者后来历任政府要职的归有光正在南京城内科考。据其目睹情况:南京举城鼎沸,军民皆惊。问之,倭寇不过五十余人。而当时南京守城明军约十二万,其他明军尚不计算在内。留都兵部尚书张时彻、侍郎陈洙等闭门不敢出兵。相反,命令市民自备粮械,登城守卫。市民被迫“典煮供备、常从后罚、冤号之声,缢于衡路。”当时还是一个考生的归有光愤而问道:“平昔养军果为何?”

  拥有十二万大军的明留都兵部尚书,竟然不敢与只有五十余人的倭寇作战,实在不可思议。然而,这只是反映了明朝军队的无能而已。倭寇之患是因为明朝的海禁政策。

  “倭患”问题反映了日本对中国物产的贸易需求。胡宗宪《筹海图编》《倭好》一节,记载了日本人喜欢的中国物产。如衣料类:丝。丝棉、布、锦绣、红线;日用器物类:针、铁锅。磁器、漆器。女人脂粉;书籍类:佛经、医书及四书五经,除此之外,日本方面还特别需要中国药材。

  同时,中国士民对日本商品也有浓厚的兴趣。如日本所产倭刀以其锋利精巧备受称道,成为官绅士民争相求购的珍品。另外,倭扇。描金饰物等,也颇受明朝百姓的欢迎。

  倭寇王王直,就是从事走私贸易,他希望明朝政府取消海禁,允许中日自由通商。王直曾经说过:“倭国缺丝绵必须开市,若允之,海患乃平”。在王直势力最大的时候,他仍上书明朝政府要求开放海岸。不过明朝政府不予理会,也不将海外贸易与倭寇劫掠区别开来,依旧实行全面海禁政策。

  明朝的海禁政策,使明朝经济遭受严重损失,长期的海禁使政府损失大笔税收,私贩横行也使内地的竞争加剧,明朝政府秉承一贯不对话、严格控制的政策,全面禁海。

  “海滨之民,疲弊甚矣!官司之所困,征役之所穷,富豪之所侵,债负之所折,怨人骨髓。”为了谋求活路,渔民与商贩被迫从事走私活动。

  所谓倭寇,其实绝大多数都是华人。

  建按察使的宗方城给友人的信中叙述了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月倭寇攻陷福州府福清县的事。

  “海寇大多华人,华人狡,善骗夷。福清之陷也,盖华人之先其夷于睥睨间,守睥者睹其夷,遂惊而逸。即陷,华人乃又先之,骗夷以狱此帑藏也,夷遂呼其类数千人劈门以入,而其时华人已群入帑藏中负其万金走矣。夷人不知华人负之矣。及败,其俘皆夷,华无一夫被创者。”

  非但倭寇是华人组成,受益者也多是华人,海外贸易本来是件好事,“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所以也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山东巡抚王抒说过:“滨海顽民图贼厚利,从而贩取柴米、酒肉以馈之,打造枪刀、铅丹以助之,收买违禁货物以资之,饰送娼优、戏子以悦之,每见官兵动静则星火徒报,官府密令哨探则推避不从。宁杀可爱之身而不忍背不可附之贼。”

  嘉靖间曾任福建巡抚的谭纶指出:“海上之国,方圆千里以上者多至不知其数。无中国绫锦丝棉之物则不可以为国。海禁愈严,中国货物价值愈厚,而奔趋贸易者愈众。私通不行,则伴以攘夺。”正是道出了倭寇问题的关键。

  明朝政府政治上的腐败也决定了倭寇的兴盛。皇帝不派士兵抵敌人,却乞求海神的保佑。在王江泾一战,斩敌首级二千余颗的张经却以“糜饷殃民,畏贼失机”的罪名斩首示众。

  后来在一些官员的倡议下,明朝官府一方面放宽海禁,另一方面任用戚继光等名将严厉打击为祸的强盗团伙,才使得长期军事行动难以压制的局面迅速稳定下来,于是“市通则寇转化为商”。

  尽管如此,倭寇小规模的活动依旧存在,直到日本建立江户幕府,于1639年实行了锁国令。各个大名、寺社支持的倭寇才彻底消失。倭寇屡禁不绝,固然有明朝政府腐败无能以及明朝军队的无能造成,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基本国策。

  就明朝政府的《大明律》来看,明朝政府全面实行海禁的立场是有原因的。

  比如《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

  根据《大明律》的规定,沿海居民下海也是违法行为,这就断送了明朝走向海洋的任何希望,倭寇之患祸国殃民,然而能够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那些要求解除海禁的走私商人、日本战败武士以及沿海谋求活路的居民吗?

  明朝政府的海禁令,不仅造成了倭寇之祸,也使明朝走向闭关锁国的道路,

  以后的清朝政府同样继承了明朝的政策。

  如果倭寇事件能够演变为一场民间争取自由贸易的成功活动,那么也许中国的命运,甚至亚洲的命运都会发生改变,然而,这一场“出轨”行为还是被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惯性拉回到了“正轨”上,明朝顺着“正轨”走向灭亡,中国也沿着“正轨”慢慢走向深渊。

  4.3.党争之祸

  或许东林党人因为他们政敌名声太差和自己屡战屡败而受到赞扬和支持,但是对于明朝政府毫无意义,他们的抗争并非为了国家利益,而是党羽的立场,屁股就已经决定了脑袋,他们反对一件事情,并不管事情本身是非曲直,而是他们的政敌赞同这件事情。

  他们和他们的政敌一样热衷于争吵是非,并且对国家毫无贡献。唯一和他们的政敌不同的是,他们坚信自己的道德,并且只相信自己的道德,这使他们显得固执而且有些滑稽,他们在屡次争执中落于下风也正是这个原因,虽然后世给与他们高度的评价,但是在误国方面,他们丝毫不逊色于他们所蔑视并且坚决反对的政敌。明朝的灭亡,他们要负的责任不会少于他们的政敌。

  而党争对于明朝灭亡所起的作用,并不亚于后金和李自成。

  这就是明朝末年的东林党人,我很遗憾这么评价他们。

  朋党之争,唐有“牛李之争”,宋的“新旧之争”,其实,政治只是权利集团斗争的一个手段和途径,利益才是核心的。

  由于东林党的弱势,得到普遍的同情心,而东林党的讲学与着作,更带有浓厚的学术气氛,这从某方面来讲,误导了两党之争是权利之争而不是阶级之争的真相。

  在十六世纪九十年代,吏部尚书陈有年被辞,他的部下文选郎中顾宪成上奏章请求皇帝(朱栩羽)挽留,而朱不但未允,连顾宪成的官也一并免了。顾回家乡无锡,在东林书院讲学,故谓之东林党。

  顾宪成等奖学时,多以批评时事为主,他们虽然不敢攻击皇帝,但可以攻击内阁大学士。这种具有同一观点和同一利害的人群,遂结合成一个阵营,互相呼应,他们在没有当权时,固然反对当权分子,但他们中一旦有人当权,也同样排斥他们所不满意的人,而这种排斥,往往不是以是非为标准,而是以同党或不同党为标准。

  比如这些道德标兵反对张居正,因为张居正父亲去世,按明朝礼制规定,在职官员自闻父母丧日起,要辞官守孝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经皇帝特批,可以继续留任,称为“夺情”。按惯例张居正也要遵守,可是支持改革的官员倡议夺情留任,道德标兵们丝毫不顾张居正改革的巨大成果,纷纷攻击这是“忘亲贪位”,“背公议而殉私情”,“亲死而不奔”是“禽彘”。他们认为首先要成为一个符合他们认定的道德,才有权利主持朝政,虽然在他们当权的时候,从来就没有进行过任何有效的改革。

  万历皇帝对于论战没有反应的。“神宗在位久,怠于政事,章奏多不省。廷臣渐立门户,以危言激论相尚,国本之争,指斥营禁。宰辅大臣为言者所弹击,辄引疾避去。”

  因为皇帝的偷懒和涵养,言官们可以危言耸听,使得自己名声大振,又不至于受到惩罚,所以更加肆无忌惮。

  东林党的核心在于所谓的“重振道德”,这固然冠冕堂皇,但核心仍然是排外。他们把自己树立成为一个评定善恶的标准,并要求建立一种得到社会全体公认的道德,这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小集体思想和狂妄的幻想。

  明朝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事情虽然并不复杂,然而“盈廷如聚讼”,正是党争之祸,当时的社会支持东林党人,“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其重要原因是因为东林党人的政敌是魏忠贤,这就是所谓东林党和阉党的党争。

  可是党争是东林党支持宦官王安与魏忠贤相对,算起来东林党其实不过是另一个“阉”党而已。

  既然是生死之争,东林党人获胜也不会放过自己的政敌,那么阉党获胜,对东林党人的迫害也是在所难免了。

  社会上一般认为被阉党害死的都属于东林党人,也太抬举东林党了。比如熊廷弼,被认为是东林党杰出人士而招致魏忠贤的迫害致死,熊廷弼是被阉党迫害致死不假,但熊廷弼本人并不属于东林党,反而十分仇视东林党人。他被迫害只是因为不愿意和魏忠贤同流合污,受到魏忠贤的诬陷,以东林党人的名义处死而已。可是诸如此类的事情给东林党人博得不少好名声。

  明末党争剧烈,官僚士大夫往往结党营私,争权夺利,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多次给民族带来重大灾难。

  比如崇祯十四年(1641),东林―复社人士以不光彩的手段,重贿司礼监太监,使奸臣周延儒再次出任首辅。

  在明朝北都灭亡后,党争依旧无休无止。

  南明第一个朝廷――南京政权从酝酿建立开始,就发生立福、立潞的争议,所谓“立贤”、“立亲”不过是表面文章,实质上是不同利益集团为争夺新政权垄断地位的一场争斗。

  其后南渡三案,即“大悲”、“伪太子”、“童妃”都是失意的东林党人无中生有的挑起事端,这样的争吵对于南明王朝来说没有任何帮助。

  反清义士夏允彝书中说:“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边制寇,卒无实着。”

  朝廷大臣矛盾激化,旷日持久的唇枪舌战,置国事于不顾,一些有识之士也感到国难当头,应当捐弃门户之见。

  户科给事中熊汝霖曾上言:“臣观目前大势,无论恢复未能,即偏安尚未稳。孜孜讨究,止应有兵饷战守四字,今改为异同恩怨四字。”

  徐谕德感愤时事,贻同事书曰:“今日贤邪之辨,不可不明,而异同之见,不可不化。以君民为心,则和一之至,不必合党同群,而自无不同。以职掌为务,则猷念各分,不必破党涣群,而自无不异。用人者执此为衡,其忠君爱民,精白乃心者为君子,否则小人;修职就业,竭节在公者为君子,否则小人。”

  党争之祸延及到了永历年间,一直没有停止争吵不休。在弘光以前的东林、魏党之争表面上还以“君子”、“小人”为分野,到永历时期就完全变成了争夺朝廷权力的内部倾轧。

  钱秉镫描述这段党争说道:“先是,朝士有东西之分,自东粤来者,以反正功气凌西人;而粤西随驾至者,亦矜其发未剃以嗤东人。而东、西又各自为镇。久之,遂分吴、楚两局。主持吴局者,阁臣朱天麟、吏部侍郎吴贞毓、给事张孝起、李用楫,外则制辅堵胤锡也;而江右之王化澄、万翱、雷德复,蜀中之程源、粤东之郭之奇实为之魁。主持楚局者,丁时魁、蒙正发、袁彭年,……陕西刘湘客、杭州金堡既与时魁等合,桂林留守瞿式耜亦每事关白,居然一体矣。”

  “凡自湖南、广西随驾至,出于督师(何腾蛟)、留守(瞿式耜)门者,大半归楚。吴人谓楚东恃元胤、西恃留守;实则吴亦内倚吉翔、外倚邦傅,特其踪迹秘密,不似时魁等招摇人耳目耳。”

  其他人则“浮沉吴、楚之间,或无所依附”。

  所谓吴、楚党争,实际上是勋镇(带有地方割据色彩的军阀)之间的矛盾在朝廷上的反映。简单一点说,主要是广西军阀庆国公陈邦博同广东军阀李成栋、李元胤父子之间为争夺朝廷权力的斗争。

  当时清兵大军压境,永历朝廷岌岌可危,朝不保夕,这群军阀死到临头,还不知道团结一心,共御强敌,反而内斗不休,一直到永历皇帝逃到缅甸被吴三桂绞死才告终。

  党争之祸,在明朝末年屡禁不绝,为明朝灭亡立下了不朽功勋。

  4.4.流民之弊

  流民现象是明朝最突出的一个社会现象,甚至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流民其实说白了,就是大规模的失业群体,当然,在明朝时期,流民主要是因为天灾人祸而失去田地,又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没饭吃,没人管,只是想讨条活路的老百姓。

  中国的老百姓相当的勤劳,忍耐力极强,而且胆小怕事,虽然不时会流露出自私和狡猾,但是他们畏惧政府、畏惧反抗、畏惧暴力。能够让他们拿起武器的,就只有死路的威胁。

  明代的流民现象主要是因为明朝土地高度兼并和明朝所谓“户籍制度”造成的。

  明朝初期实行“户贴制度”,以后改为“黄册制度”,把户口簿作为征派徭役和纳税的重要依据,明朝政府为了维持自己的专制统治,颁布了不准农民离乡的禁令,便于管理。在明朝初期,因为农民都可以依靠土地赖以生存,所以倒还安居乐业。

  但是宪宗初年,出现了由宫中直接派遣宦官管理、收取租税的皇庄。

  皇庄是由皇室直接管辖的田庄,是有历史传统的,西汉时候有“苑”,唐、五代时候有“宫庄”,宋代有“御庄”等等。

  明代的第一个皇庄是在永乐初年,后来,仁宗时候有仁寿宫庄,以后又有清宁宫庄、未央宫庄,不过在当时还是王室拥有的少数宫庄。直到宪宗年间皇庄交到太监手上管理才变成了大规模的土地兼并。

  明宪宗是着名的昏君,他在位期间,明朝皇室的费用急剧增加。比如皇室一年消耗的鸡、鹅、羊、猪,正统时候每年约三、四万两银子,到了宪宗时候就增加了四倍。宪宗还特别宠爱太监,宪宗朝的宦官数量达一万多人,皇室的挥霍浪费,穷奢极欲,造成了皇室的财政危机,宪宗将内库积累金子花完后,就开始打皇庄的主意。

  宪宗一即位,就没收太监曹吉祥的土地,建立宫中庄田,曹吉祥的庄园原来不过一千多亩,到了嘉靖时候,这座庄田已经达七千五百亩。数十年间就增加了土地七倍多。

  孝宗年间,皇庄四处,官田不到两千顷,后来渐渐发展到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到了武宗时候,皇庄增加到了三十六处,占地三万七千多顷,加上以前的几处庄田,一共占地五万三千多顷。

  皇庄之危害,远不止侵占土地这么简单,各处皇庄设有太监管事,太监和地方恶霸流氓勾结,为祸一方。“凡民间撑驾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靡不刮取”。

  皇室开辟皇庄,其他王爷、宦官、文臣武将们纷纷效仿。《明会要》记载,洪武二十六年,田地总数是八百五十多万顷,到了弘治十五年,减至四百二十二万多顷,这减少的一半,就是被皇室豪门兼并了。

  土地减少了一半,但是朝廷的赋税丝毫没有减少,《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共征夏税秋粮二千九百多万担,弘治十五年共征二千七百万担。

  事实上,皇室豪门兼并的还大都是良田沃土,农民种的都不是什么好田地,“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而史书记载,明朝松江人民的实际负担“十倍于宋”,决非虚言。

  正统之后,农民的赋税徭役越来越重,比如正统年间的“金花银”,宪宗年间的粮食折银,总之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农民仅正赋一项就增加了三倍,加上私赋还重于公赋。

  皇庄的剥削和欺压,使广大的农民失去土地,大规模出外逃亡,明代何良俊曾分析过这一趋势。他说,正德以前,百姓十分之九“安于农亩’;过了四、五十年,因不堪日益繁重的田赋徭役,便纷纷弃农。“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

  农民大量逃亡,加上不堪重负的工匠和士兵,明朝中期有的地区逃亡者超过了一半,甚至达到十分之九,这些被迫离乡的农民,扶老携幼,风餐露宿,许多人活活饿死,而明朝政府的态度是严格执行封禁政策,把农民的活路给堵死,这样就形成了明代屡禁不止的大规模流民造反现象。

  流民造反起义爆发在湖广、河南、陕西、四川各省交界的勋阳地区,英宗年间,该地区流民达一百五十万,可是明朝政府采取的是驱逐出境的政策,对于不服从者进行屠杀,从而逼反流民。

  在明朝后期,曾经采取过一些安抚养民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明朝末年政府腐败无能,其时内忧外患,天灾人祸,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处理不当,最终闹到无可收拾的地步。李自成揭竿而起,一呼百应,几经周折,终于打进了北京城,结束了明王朝的统治。

  清兵入关后,免除了农民的额外赋税,并且推行生息养民的政策,国家出现了相对的繁荣和稳定,困扰明朝两百年的流民现象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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