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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之(14):从欲望到需要
作者:费孝通
提起了时势权力使我又想到关于社会变迁另一问题,也就是现在我们常常听到的社会计划,甚至社会工程等一套说法。很明显的,这套名字是现代的,不是乡土社会中所熟习的。这里其实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变化,如果我们要明白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的差别,我们还得在这方面加以探讨。人类发现社会也可以计划,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也就是说人类已走出了乡土性的社会了。在乡土社会里没有这想法的。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让我先把欲望和需要这两个概念区别一下。
观察人类行为,我们常可以看到人类并不是为行为而行为,为活动而活动的,行为或是活动都是手段,是有所为而为的。不但你自己可以默察自己,一举一动,都有个目的,要吃饭才拿起筷子来,要肚子饿了才吃饭……总是有个“要”在领导自己的活动;你也可问别人:“为什么你来呢?有什么事呢?”我们也总可以从这问题上得到别人对于他们的行为的解释。于是我们说人类行为有动机的。
说人类行为有动机的包含着两个意思,一是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一是人类在取舍之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欲望规定了人类行为的方向,就是上面所说要这样要那样的“要”。这个“要”是先于行为的,要得了,也就是欲望满足了,我们会因之觉得愉快,欲望不满足,要而得不到,周身不舒服。在英文里欲望和要都是want,同时want也作缺乏解。缺乏不只是一种状态的描写,而是含有动的意思,这里有股劲,由不舒服而引起的劲,他推动了人类机体有所动作,这个劲也被称作“紧张状态”,表示这状态是不能持久,必须发泄的,发泄而成行为,获得满足。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那就是人类行为的过程。
欲望如果要能通过意志对行为有所控制,它必须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自觉是说行为者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在欲望一层上说这是不错的,可是这里却发生了一个问题,人类依着欲望而行为,他们的行为是否必然有利于个体的健全发展,和有利于社会间各个人的融洽配合,社会的完整和持续?这问题在这里提出来并不是想考虑性善性恶,而是从人类生存的事实上发生的,如果我们走出人类的范围,远远地站着,象看其他生物一般的看人类,我们可以看见人类有着相当久的历史了,他们做了很多事,这些事使人类能生存和绵续下去,好象个人的健全发展和社会的完整是他们的目的。但是逼近一看,拉了那些人问一问,他们却说出了很多和这些目的毫不相关的欲望来了。你在远处看男女相接近,生了孩子,男女合作,抚养孩子,这一套行为是社会完整所必需的,如果没有孩子出生,没有人领孩子,人类一个个死去,社会不是会乱了,人类不是断绝了么?你于是很得意去问这些人,他们却对你说,“我们是为了爱情,我们不要孩子,孩子却来了。”他们会笑你迂阔,天下找不到有维持人类种族的欲望的人,谁在找女朋友时想着这种书本上的大问题?
同样的,你在远处看,每天人都在吃淀粉,脂肪,吃维他命A,维他命C,一篇很长的单子,你又回去在实验室研究了一下,发现一点不错,淀粉供给热料,维他命A给人这个那个,——合于营养,用以维持生命。但是你去找一个不住在现代都市的乡下老问他,为什么吃辣子,大蒜,他会回答你,“这才好吃,下饭的呀。”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这些欲望所引导出来的行为是不是总和人类生存的条件相合的呢?这问题曾引起过很多学者的讨究。我们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去,不免觉得人类的欲望确乎有点微妙,他们尽管要这个要那个,结果却常常正合于他生存的条件。欲望是什么么?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因之,在十九世纪发生了一种理论说,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的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亚当斯密说“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会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的。
这种理论所根据的其实并非现代社会而是乡土社会,因为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理论多少是可以说正确的,正确的原因并不是真是有个“冥冥中”的那只手,而是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两者所以合,那是因为欲望并非生物事实,而是文化事实。我说它是文化事实,意思是人造下来教人这样想的。譬如说,北方人有吃大蒜的欲望,并不是遗传的,而是从小养成的。所谓“自私”,为自己打算,怎样打算法却还是由社会上学来的。问题不是在要的本身,而是在要什么的内容。这内容是文化所决定的。
我说欲望是文化事实,这句话并没有保证说一切文化事实都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文化中有很多与人类生存条件无关甚至有害的。就是以吃一项来说,如果文化所允许我们入口的东西样样都是合于营养原则的,我们也不至有所谓毒物一类的东西了。就是不谈毒物,普通的食品,还是可以助证“病从口入”的说法。再说得远一些,我常觉得把“生存”作为人类最终的价值是不太确切的。人类如果和其他动植物有些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在人在生存之外找到了若干价值标准,所谓真善美之类。我也常喜欢以“人是生物中惟一能自杀的种类”来说明人之异于禽兽的“几希”。——但是,人类主观上尽管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价值,文化尽管有一部分可以无关及无益于人类的生存,这些不合于生存的条件的文化以及接受不合于生存条件的文化的人,却在时间里被淘汰了。他们不存在了。淘汰作用的力量并不限于文化之内,也有在文化之外的,是自然的力量。这力量并不关心于价值问题;美丑,善恶,真伪,对它是无关的,它只列下若干条件,不合则去,合则留。我们可以觉得病西施是美,但是自然却并不因她美而保留她,病的还是要死的,康健才是生存的条件。自然并不禁止人自杀,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使自杀了的还能存在。
于是另外一种说法发生了。孙末楠在他的名着Folkways开章明义就说: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实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在一个乡土社会中,这也是正确的,那是因为乡土社会是个传统社会,传统就是经验的累积,能累积就是说经得起自然选择的,各种“错误”——不合于生存条件的行为——被淘汰之后留下的那一套生活方式。不论行为者对于这套方式怎样说法,它们必然是有助于生存的。
在这里更可以提到的是,在乡土社会中有很多行为我们自以为是用来达到某种欲望或目的,而在客观的检讨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为却在满足主观上并没有自觉的需要,而且行为和所说的目的之间毫无实在的关联。巫术是这种行为最明显的例子。譬如驱鬼,实际上却是驱除了心理上的恐惧。鬼有没有是不紧要的,恐惧却得驱除。
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但是这种印合并不是自觉的,并不是计划的,乡土文化中微妙的配搭可以说是天工,而非人力,虽则文化是人为的。这种不自觉的印合,有它的弊病,那就是如果环境变了,人并不能作主动的有计划的适应,只能如孙末楠所说的盲目的经过错误与实验的公式来找新的办法。乡土社会环境不很变,因之文化变迁的速率也慢,人们有时间可以从容的作盲目的实验,错误所引起的损失不会是致命的。在工业革命的早期,思想家还可以把社会秩序交给“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其实一直到目前,象美国那样发达的文化里,那样复杂的社会里,居然还有这样大的势力在反对计划经济。凡是这时候要维持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精神是有危险的了。出起乱子来,却非同小可了。
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有效的带来生活上的满足知,人类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了。这时发现了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于是人开始注意到生存条件的本身了,——在社会学里发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这里我们把生存的条件变成了自觉,自觉的生存条件是“需要”,用以别于“欲望”。现代社会里的人开始为了营养选择他们的食料,这是理性的时代,理性是指人依了已知道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去计划他的行为,所以也可以说是科学化的。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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