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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佛法研究
解释此题可分数层︰
一、佛法。(此即研究之境)
二、佛法研究。(此即研究者之行)
三、今日之佛法研究。(此即研究者随分之果)
第一、云佛法者,其详可列一表如次︰
┌皆佛语言┐
┌事│ │蕴、处、缘起、界、谛、食(境)┐
│ └九事所摄┘ │
│ 菩提分(行)─────────┼─所学事
│ 佛弟子(果) ┘
│ 八众 ───────────────能学人
┌不可言说│
佛法│ │
└方便言说│ ┌ ┌蕴假、界处实
│ │ │蕴实、界处假
│ │小乘│
│ │ │蕴处、实界假
│义│ └三法皆真
│ │
│ │大乘─三法皆假─空宗─涅 ─寂静┐ ┌寂静而圆明
│ │ │─结论│
└ └ 相宗-知见-圆明┘ └圆明而寂静
依表解释。若说佛法实有胜法可学,此即魔说而非佛说。佛法乃日常应用恰到好处之事,亦犹人生眠食起居,不足希奇。无论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法尔如是。佛有所说,但老实人说本分事而已,论其实在固不可言说也。
然凡愚未能遽语于此也。凡外造三恶趣因,堕于有见。小乘偏执我空,堕于断见。二皆增损,皆非老实,更不是说本分事。佛以大悲心悯凡愚之迷惘,从旁面反面而为说之,惟避忌讳不说正面。所谓从反面说之者,有如空宗说一切俱非而显法性。从旁面说之者,有如有宗以二空所显而说真如。凡此皆方便之说也。
余二十年来,谈空谈有,谈小谈大,时苦不能贯通。然今依教法,乃得文字上之一贯,悟佛说方便之法门。一贯之说无他,事义之分别而已。大小空有所依之事皆同,所谓诸佛语言,九事所摄;又谓乘则有三,教则唯一也(九事详如表列)。然三乘于同依之事,说义即有不同。小乘解释三法有假有实,乃随少分所见以谈,未能圆满。大乘证见既周,乃说三法皆假。其中复具空有两轮,不可倾动。不知空而言有,比乃空前法相,所谓毫发不可有者。既知空而言有,此乃空後法相,所谓毫发不可无者。二轮相成,不可缺一。然复分二宗言之者,如云遍计一切非是,又云依、圆一切皆是,比之是非一时不能并举,并举适成自违,以是各就一端言说,遂成两面也。空宗说无余涅 一切皆空,寂静不起,此指体言。若正说之,即错同外道,故但从遮而显。相宗说涅 同时之菩提知见,相貌圆明,无一毫之欠缺,此就用言,故从善巧方便而说也。二宗之不相蒙如此。
由空有二宗以谈佛法结论,则寂静而圆明、圆明而寂静二语而已。合圆明寂静为一片,而後言寂静,不失于枯槁,言圆明又不失于浮嚣。禅家所谓月在上方诸品净者,仿佛似之。然此皆言说事,学佛究竟,犹不可拘此言说也。
第二、云佛法研究者,因寂静圆明之境非世间众生所知,必无漏人乃见得到。此境既非世智所知,即不可以世智相求,于是研究上有两种困难︰
一、苦无出世现量。
二、苦世智不足范围。
正面无路,乃不得不假借︰
一、假圣言量为比量。此虽非现量,而是现量等流,可以因藉。此为假借他人。
二、信有无漏本种,久远为期。以是发心最应注意。此为假借他日。
准是研究,有二要语应知︰
一切佛法研究,皆是结论後之研究,非研究而得结论。
举例释之。如以佛说诸行无常为结论,而研究得其因于生灭。又以有漏皆苦为结论,而研究得其因于无常。又以诸法无我为结论,而研究得其因于苦。如是展转相比,道理尽出,即是研究。否则但知言苦,不详因缘,他人何不可无因而言乐。故学佛者全须用心思惟,径路绝而风云通,学佛有之。然不先有结论,专凭世智思量,则亦漫无归宿而已矣。
于是,又得一研究之重要方法曰︰
多闻闻持,其闻积集(此较会通),熏生无漏。
是数语也,亦可易辞言之曰︰
多闻熏习(他力),如理作意(自力)。
第三、云今日之佛法研究者,其事有二︰
一、须明递嬗之理。
(一)佛在世时说法随机。此在当时未即记载,但于大小空有,义理皆具。後来菩萨详细发挥,总不外其范围。若并此一层亦不置信,则魔外并起,无从分剖。
(二)佛灭度後,二十部小乘兴诤。此皆切实可资研究。今人对于大乘立义,每有望尘莫及之叹,而小乘思想接近,亦可藉以引导也。
(三)龙树破小。此为大小转移之一关键。所云一切皆空者,空其可空,乃最得我佛之意。
(四)无着详大。此继龙树之说而圆满之。故二家缺一不可。
(五)唐人荟萃。此于无着以来各家学说皆得会通。然其後绝响及千余载,今继唐人,须大家担当。
二、须知正期之事。
(一)整理旧存。此有二事︰简别真伪,一也;考订散乱,二也。真伪之简别,在不轻置信,在读书细心,终于无漏引生,知其相应与否。至为此初基者,则多闻也。多闻乃胆大,乃心细,乃眼明,而有判别。又旧存之书多有散乱,必考较异译,论其短长,为之勘定,而後可读。
(二)发展新资。此亦有二事︰借助梵藏文,一也;广采时贤论,二也。梵藏文中要藉未翻者极夥,如能参阅其书,多所依据,立论乃确。时贤议论不必尽当,惟读书有由反面而见正面者。如法相要义散漫难寻,吾昔年读《掌珍论》中驳相应论师数行,而得相宗大概;又如因大乘非佛说而得研究途径,证明大乘实有演绎佛说而成之义;皆其例也。
本题解释且尽于此,其中精微,他日当自为文以发之。
民国十二年(1923)九月内院第二次研究会讲演纪录
(选自《内学》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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