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儒家文献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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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心隐

 

  〖何心隐〗(1517-1579)本姓梁,名汝元,字柱乾,号夫山。后以避严篙之害变姓名为何心隐。明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何三十岁应江西省试,得第一名。闻王艮良知之学,遂弃举子业,从王艮再传弟子颜山农,学“心斋立本之旨”。何四十多岁时,永丰县令强迫人民交纳额外赋税“皇木银两”,何写信讥笑之,被令下狱,经友营救获释。此后,北游京师,辟谷门会馆讲学,招来四方之士,方技杂流无不从之。因忤严嵩,被迫出京。从此踪迹不常,所游半天下。南至八闽,东至杭州,西至重庆,又至道州,后流寓湖北孝感,聚徒讲学。时张居正禁止讲学,诏毁天下书院。何心隐着《原学原讲》,驳斥张居正禁止讲学的政策,并准备“上书阙下”,与张居正辩论。明政府缉捕何心隐,何避地泰州,又避地祁门。万历七年(1579),为政府捕获,押解至武昌,被湖北巡抚杖毙。政府列何“罪状”,揭榜通衢。何死后,弟子据其遗言,收其骸骨与其好友程学颜合葬一墓。在社会思想方面。何心隐抱有从“齐家”开始,以至“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并付诸实践。何三十七岁时,着《聚和率教渝族理语》、《聚和率养渝族里语》、《聚和老老文》,谓《大学》先齐家,乃建“萃和堂”以合族人,并身理一族之政,冠、婚、丧、祭、赋役,-切通其有无、又集资建学,延师授徒。行之数年,大有成效。在社会组织方面,他还进而要求破除-般的身家,建立一种超乎身家之上的师友关系的“会”,把士农工商的身家包括在“会”之中。这种“会”,统于君师。极于朋友。何认为,朋友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其他各种社会关系,如昆弟、夫妇、父子、君臣,或交而比,或交而昵,或交而陵而援,都是不正常的。都只是“八口之天地”,未能跳出狭小的樊篱,只有朋友的关系才是“交之尽”,故为社会关系的极致。而师是“道之至”、“学之至”。朋友关系和师弟关系是超越一切之上的关系。这样,就在“五伦”中摈弃了父子、夫妇、兄弟、君臣四伦。“会”有主会者,轮流担任。“家”,隶属于“会”,“会”,也是-种讲学组织和社会运动集团。“会”的成员,在“见龙在田”时是师友,在“飞龙在天”时是君臣;传道者或为“在田”的仲尼(师),或为“在天”的尧、舜。何认为,以“会”来统天下,须有两太原则:一是“均”,即“会”众之间财富均平;二是“群”,即“会”众团结。与传统的“无欲”、“灭人欲”说教相反,何心隐主张“育欲”,认为,“性而味,性而色,性而声,性而安逸,性也”,“欲货色,欲也;欲聚和,欲也”。人心不能无欲,欲鱼、欲熊掌、欲生、欲义、欲仁、从心所欲等都是欲。主张满足人们对声、色、滋味、安逸等的要求,认为这些要求出于天性,人人所同。欲只有寡才是,“欲唯寡则心存”,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等,都是寡欲。何着作有《四书究正注解》、《聚和堂日新记》、《何心隐集》等。其《□桐集》长期只有抄本,解放后,中华书局根据抄本出版了排印本。何心隐为泰州学派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他曾被封建统治者诬为“妖人”、“逆犯”、“盗犯”、“奸犯”而遭到迫害,终至被杀。但实乃一位颇有胆识的思想家。其“异端”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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