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公新学
〖荆公新学〗北宋王安石所创区别于先儒的新经学或学派。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晚年封荆国公,因称所创学派为“荆公学派”。又因安石为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故又称“临川学派”。又因安石在执政时颁布《三经新义》,所以此派又称“新学学派”。王安石自幼对诸子百家之书无所不读,善理解而不拘守先儒旧说,常以自己之意进行解释。又结合社会现实,融会备家学说,逐步形成自己“新学”思想体系。所着《淮南杂说》、《洪范传》等书初出,学者向慕,争相传诵。后居江宁(今江苏南京),聚徒讲学,从学者甚众,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派。执政以后,设局修撰《三经新义》,许多学者参加撰述,扩大了学派的影响。此派弟子甚多,着名者有:王□、龚原、陆佃、吕希哲、陈样道、许允成、蔡京、蔡卞、林希、蹇序辰、马希孟、孟厚、王昭禹、郑宗颜、耿南仲、王安中、刘仲平、唐耜、林之奇、方悫、邹浩、沈躬行等。此派宇宙观以“元气”为世界本原,认为“元气”具体化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元素,即“五行”。由“五行”生成天地万物。他们认为“五行”这五种物质元素运动变化不已,谓“五行也者,成变化而行鬼神(奇迹之意),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他们还认为,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本身“有耦”、“有对”(即矛盾的对立面)。谓“五行之为物,其时,其位,其材,其气,其性,其形,其事,其情,其色,其声,其臭,其味,皆各有耦,推而散之,无所不通,一柔一刚,一晦一明。故有正有邪,有美有恶,有丑有好,有凶有吉。性命之理,道德之意,皆在是矣。耦之中又有耦焉,而万物之变遂至于无穷。”(《洪范传》)臆测到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还认为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形式为“相生和相克”,“五行”相生和相克,都是对立物经过斗争,从而“治”成新器物,这都是相反相成。还提出事物变化过程中有“变”和“化”两个阶段,认为“因形移易谓之变,离形顿革谓之化”,(《二程粹言》卷上《论道篇》引)即把渐变叫做“变”,把实变叫做“化”。在认识论方面,此派认为世界可知,强调视和听的作用,以为“可视而可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但又承认有所谓“不听而聪,不视而明,不思而得”的先验认识。在天人关系方面,他们坚持“天人相分”的观点,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其规律,自然界的规律叫“天道”,人类社会的规律叫“人道”。自然灾害与人事得失并无关系,“天变不足畏”,应该重人事而不信天命。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此派认为社会与自然界一样,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故相除”的观点,主张变法革新。他们重新训释《诗》、《书》、《周礼》,颁之学官,号曰《三经新义》,对先儒传注一切废而不用,根据变法需要,另立新说,阐发新义,宣传新学。后又编写《字说》,从训诂方面去阐发经义,宣扬“改易更革”。还对“法先王之政”做了新解,认为“视时势之可否,因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使其适于当前“所遭之变”、“所遇之势”,因此,“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为变法制造理论根据。主要着作有: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周官新义》、《老子注》,王□《论语口义》、《庄子注》,蔡卞《毛诗名物解》,陆佃《尔雅新义》、《埤雅》、《□冠子解》、《陶山集》,陈祥道《论语解》,龚原《易传》,耿南仲《周易新讲义》,王昭禹《周礼详解》,林之奇《尚书全解》等。此派学说在王安石变法期间最为兴盛。流传全国。王安石死后,“新法”既废,“新学”亦遭人攻击。哲宗绍圣初年,标榜继承神宗遗业,“新学”再次抬头。徽宗崇宁年间,以崇尚熙宁新法为名,亦宣扬此派学说。靖康年间,程颢、程颐的嫡传弟子杨时为“辟邪说”作《<熙宁奏对日录>辨》、《<三经新义>辨》、《<字说>辨》,邵伯温更假冒苏洵之名作《辨奸论》,对王安石思想与变法全面否定。南宋绍兴年间开始禁止“荆公新学”,乾道、淳熙年间仍然有人抨击“新学”及王安石等。此派学说几经崇黜,凡六十余年。终于被统治者所废弃。此派在发展过程中,其弟子吕希哲另创“荥阳学派”,邹浩等创“陈邹学派”。郑侠虽列为此派门人,但后来与此派学术思想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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