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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专诸鱼肠剑(528B.C.-515B.C.)
(一)
“细腰蜥蜴”楚灵王在公元前528年撇下他的章华垂柳和楚宫佳人,撒手人寰以后,郢都里的谣言却像蝙蝠一样漫天翻飞起来。每到月白风清之夜,楚灵王的阴魂就出来显圣,好比哈姆雷特的老爹,在城头固执地盘旋。过程是这样的:每当午夜霜钟敲响的时候,就会有人突然炸尸,“啊——”的一声恐怖嚎叫,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恐怖从一间屋子传染到一条巷子,从一个街衢传热到一片社区,直到半座城市。无数人响应,无数灯火惊慌地闪烁,东西爆碎,人们你推我搡,杂沓的冲撞呼叫和街头的人影狂奔,汇集成震天动地的骚乱与奔走呼叫:“楚灵王回来啦!——楚灵王回来啦!——”
没有人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意味的是凶还是福。楚灵王的老五弟弃疾,不失时机地利用了这场全民闹鬼运动,他找了几个大嗓门,叫喊着跑进王宫撒谎:“楚灵王带兵杀回城里啦,杀回城里啦!跑啊!跑啊!”谎言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何况它是全城人扯着喉咙一齐重复的。王宫里抱着姬妾睡觉、自封为楚王的楚老三钻出被窝,哆嗦得把披在肩上的王袍跌落地下。楚老三没有勇气出宫搏斗,也没有颜面见到二哥(楚灵王)。这时候,自封为令尹的楚老四也跑来了。两人想了一下,抱头痛哭,与其被楚灵王冲进来杀掉,不如干脆拔剑自杀算了。俩人于是互相捅死了对方(也许死掉是懦弱者最勇敢的选择)。
楚灵王赶赴九泉的脚步如果比较慢的话——这是有可能的,因为他的豹皮鞋已经破烂不堪了——那么他的三弟、四弟还能从后面追上他搭伴儿一起走。明月千里,并不孤单。
其实这是老五弟弃疾使的计策,老五弟在骨肉残杀的竞赛中笑到了最后:既然老三、老四都自杀而死了,老五弟弃疾顺理成章成为楚王,印证了他妈妈从前抱着他踩中“埋玉”的预言,是为楚平王。但是郢城上空的浮躁和谣言,还在盘旋,郢人依旧撒呓症,夜夜闹鬼。楚平王被迫杀了一个群众演员,冒充楚灵王尸体,装殓了,郢都人才确信灵王死了,谣言也熄灭了,算是可以塌实睡觉了。
为了答谢陈、蔡复国份子的联军对自己篡位行动的有力支持,楚平王宣布:陈、蔡两国复国,重建宗庙。原先被迫移民去开发落后地区的陈蔡知青,全部扔下斧头,携了辫子粗又长的小芳,高高兴兴地返回原籍。为了讨好国人(这是篡位者必作的),楚平王又下令国内抚养孤儿,孝敬老人,收容光棍,给寡妇减税,审判奸邪者,提拔有才能者。这些政令不是不好,但是没有得到好的执行。就像世界上的公司都失败了,不是因为没有好的战略,而且缺乏战略的有效实施。比如说,楚平王要求审判奸邪者,可是他却养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大奸臣,就是我们可敬的费无极先生(此人敲诈同僚、残害忠良、黑心缺德,可以与明朝的严嵩媲美)。
费无极有一次拿着象牙犀角跑到八百里西北的秦国去,给楚太子说媳妇。干吗去秦国找媳妇?你可千万别说陕西秦国不出美女啊,貂婵、杨玉环跟你急。所谓“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很多摄影师还跑陕西去拍姑娘呢。油画《米脂姑娘》据说是中国的《蒙娜丽莎》耶。费无极物色的秦国公主,就是一位百年一遇的大美女,用陕北信天游描述,那是“光格堂堂的眉脸墩格实实的身,黑油油的发辫忽闪闪的眼”,让人想一口吞下去。
这个光风霁月型的秦国公主,肤似白雪,青腻吐香,她形也如兰,爱也如兰,清风她的眼,流水她的发,莺啭她的喉,明月她的心。她优雅地转身,海潮为之更改澎湃的方向,她微微松开双眸,春风倾刻融化积雪。她款款举趾的时候,绿色就要还上枝头,但没有一朵花敢在她面前开放。她吟吟而笑的时候,凤鸟就要四方云集,但没有一只鸟敢在她耳边鸣唱。
费无极流着哈喇子把这个中国的蒙娜丽莎迎回楚国,这个蒙娜丽莎本来是给太子的,但是费无极故意使坏,他为了讨好楚平王,就说:“秦家公女长得真叫好耶,细腻的白皮儿,窈窕的曲线,柔媚的大眼。大王!您自个儿留着用吧,工作了一辈子,也该歇歇啦。太子年轻还有机会呢,另外再娶吧。”
楚平王听了费无极描述,性欲大开,眼珠发直,嘴唇哆嗦,迫不及待入了洞房,把这个姣美的尤物抱到怀中。秦家女儿岁数小,还奇怪呢,怎么楚太子这么老哇,眼角的渔网够把眼睛这两个小鱼罩住了。这位两千五百年前的美女,我们远远地看见她走动在异乡的王宫里,没有声音,斜风绕过她的裙角,使她像是笼在夜色里的一盏微红的风灯。她被老楚平王一糟蹋,第二年就生了个孩子(就是下一任的楚昭王)。后来又生了仨!这位美人妈妈十七年后又险遭吴王阖庐的强暴,自古红颜真是命苦啊。
更命苦的当数太子建,本来属于自己的奶酪,却被老爸吃去了。太子建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不是太子建的话。幼稚啊,幼稚啊。)
太子建总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
中国的蒙娜丽莎
太子建总是这么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导致费无极不能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费无极心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太子建将来即位,我费无极就会被扒皮。”于是费无极开始残害太子建:“晋国啊,据我分析,为什么能够独占中原呢,因为他离中原近啊。而咱们离中原远,吃亏。”楚平王于是派太子建到最北最北的边境(河南平顶山地区)去镇守边关,对抗晋国。太子建去了遥远的北疆,从此跟老爹之间恍如隔世——古代没有电话传真,沟通没有了,距离拉大了,被猜疑的空间更加宽绰了。
(二)
一个谎撒下去,需要更多的谎接着撒。不置太子于死地,费无极觉得终无宁日,于是昼夜在楚平王面前诋毁说:“太子被您抢走了未婚妻,怨气大得要命,天天想吃人,天天散布不利于您的话。他统兵在外,外交诸侯,内蓄甲兵,想杀入郢都作乱呢。”而楚平王就怕听到有人想入郢作乱,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乱上来的,于是召见太子的班主任伍奢,调查取证,太子是要入郢作乱吗?
伍奢就是从前向楚庄王进谏“三年不鸣”的大夫伍举的儿子,他从河南平顶山太子建处,跑了八百里路,风尘仆仆回到郢都接受讯问。
“听说你和太子呆在北疆,存心杀回来作乱?”
“大王,您奈何以小人之言而疏骨肉之亲!他毕竟是您亲生儿子啊,怎么会造反?”
费无极赶紧撺掇:“大王您现在心软,以后就要被擒。虽然他是您儿子,但儿子一样可以打老子!骨肉残杀司空见惯,有什么可信任的呢?”这是实话。楚平王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的人心,因为他自己就是逼杀三个哥哥而上台的,所以费无极的话,在他听来很有道理。并且,如果改立漂亮的秦国妈妈的儿子为太子,不是可以结好秦国吗?而太子建的妈妈只是一个普通的郑国女青年,因为漂亮而在年轻时被楚怀王拐来的,没有什么家族背景。
楚平王抬起头,命令:“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
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奋扬”先生从河南平顶山一溜八百里小跑赶来:“到!”
“杀太子建报我!”
“收到!”哗又跑回去了。
可是收到却做不到,奋扬反倒通知了太子建快去逃跑。太子建仓惶出逃。
太子建虽然跑了,但太子老师伍奢还在,正蹲在郢城监狱里数星星呢。费无极说:“伍老师留着也没有用,砍头吧!太子犯法,老师连坐!还有,伍老师的俩儿子也不是善主,一并下令收审吧。”伍老师(伍奢)的俩儿子此时正在河南平顶山闲散看书、较量剑法呢,没招谁也没惹谁。这时候,楚平王的使者来了,张开爪子,宣布:“大王召你俩回去,因为你们爸爸已经下狱了。你俩回去,证明你家是忠的,都得到释放。你俩不回去,就是存心叛乱,那就杀了你爸。”(这招好毒啊,拿狼爸爸套狼崽子。)
“容我俩找个地方想想,再作决断。”哥俩进了内屋。伍子胥立刻说:“哼,显然没安好心!俺俩一回去,到了郢都,父子都不得好死,并且帮不了父亲,到时候连报仇都没人了。不如北奔中原,借兵雪耻。你说呢,大哥?”
伍尚是成熟男人,仁义而且孝顺:“话虽如此,但是父亲等着我俩以求生存,我们不回去,让天下人耻笑,说我俩怕死。”哥俩于是议定,大哥回去领死,以尽孝义和展示勇敢;老二出逃,君子报仇,十年为限(倘是独生子女家庭,就没这样圆满的计划了)。
商议完了,从屋子里出来,使者们都等着回话呢。伍子胥开弓搭箭,喊:“都别过来啊,都别过来。”伍子胥暴怒,胡子像钢针倒竖,弓箭像毒蛇一样咝咝吐着信子。使者被伍子胥高大威猛的身材吓住,而且楚平王也没有“就地正法”命令,这里又是边境,伍家和太子建的势力区,所以伍子胥得以顺利脱逃。
大哥伍尚则举起手,戴上他爸爸现在正戴的东西——桎梏,跟这帮“报丧鸟”南下湖北回到了都城。几天后,他在农贸市场被正法时,遇到爸爸对他含笑而视,父子俩对此悲剧的结局早有思想准备。伍老师临死还一心想着社稷,叹道:“可惜啊,从此以后,楚国虽大,却放不下一张平静的饭桌了。大臣们恐怕要天天加班对付外敌,没时间吃晚饭了!”知子莫如父,伍老师了解自己的儿子伍子胥,这矢志报仇的二小子必将把楚国闹翻天。
父亲、哥哥同归于尽的时候,二小子伍子胥正裹带着太子建像丧家之犬那样向北逃窜。两个小青年第一次出远门,商量一下,准备奔向中原的郑国,因为太子建的妈妈曾是郑国女青年,郑国算是太子建的妈家国。主持郑国政府的正是“治世之能臣”子产,子产善待这两个嘴上刚长出胡子的年轻流亡者,安慰他俩说:“不要悲伤,像你俩这样在国际之间四处逃亡的贵家子,多得是。所以千万要想开点。”
太子建呆在小国郑国,就像住惯了北京的人搬进通县,很憋闷,于是借了机会到西北边的晋国玩,瞻仰大国风采,并且拜见晋顷公。这时的晋国没有什么故事,还是接着当年范宣子与栾盈两家呼杀所掀起的六卿内斗的序幕,六卿一边专权一边互相斗,国君则跟当年的晋平公一样君权旁落,继续在窗边望风景。因为内斗,晋国整体国力滑坡了,组织不起对中原的进攻与控制,也控制不了郑国了。但现任国君晋顷公大约是靠窗子靠得太烦了,就心血来潮对太子建讲:“太子你既然深得郑国信任,如果我攻郑国其外,你应其内,灭郑则易如反掌。到时候我把郑国封给你。我们也恢复了中原霸权。”
小伙子太子建非常兴奋,天真地答应了,回去认真准备。他回到郑国就秘密开会,商量颠覆郑国的办法,却被一个随从告密到了郑国执政官子产那里。子产当机立断:“很不好意思,太子,听说你是晋国的卧底。对不起。卧底要杀。”
在家被老爹欺负,在外又轻信山西人,太子建命运多舛(喘),在刑场上卧倒于砧板上时,望着天上的白云,一定恨透了这个让他四处碰壁的人间。他的魂灵深处总还萦绕着那个遥远的面庞吧,捧了玉珏的秦家公主脸上明媚如春的笑意排开他临死时天空的阴郁。他觉得解脱了,灵魂升华了,刽子手被他闪闪烁烁的微笑弄蒙了。随着斧子的清风滑过,秦家公主遁入秋风转身隐去,遗留下一整个夏天,温暖如梦的骄阳午后,憧憬与回味都随风飘散了吧。太子建就这样死在郑国了。当太子真是高危职业呀。
陪伴太子建流亡的伍子胥只好继续流亡。跑哪儿去好呢?晋国人已经领教过了,谢谢吧,请也不去了。现在的吴楚对抗,我如果能捞个吴国总司令当当,举吴国之兵,加诸楚国人头上,不就报了杀父之仇吗?刻薄的人也许会把伍子胥当成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汉奸”,他本是楚国人,却引吴国人来打楚国,这不是卖国吗?但是,如果楚平王确实有罪,我们也能要求伍子胥讲爱国主义吗?没有时间再想了,用伍子胥自己的话说:“我日暮途穷,不得不倒行逆施。”来不及思量国家和民族,他立刻坐着木轱辘车,昼伏夜行,从河南新郑,向东南的江苏跑。伴着马背上的夕阳,野渡外的晓月,伍子胥跋涉到安徽中部的昭关。出了昭关便是东西横流的长江,与下游南岸的吴国鸡犬之声相闻。昭关正是吴楚边境的要冲,常年有楚国重兵把守。这里形势险峻,两山相夹,只有山底一条土路,路上修了关隘,盘查甚严(也兼向过路商人征税)。
伍子胥看看过不了关,一犯难,就唱起来了。
按照民间曲艺:伍子胥在昭关前,头戴文生公子巾,身穿大笼英雄衣,腰里挂着宝剑,一跺脚,一推胡子,唱道:“嗐,过去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空悬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戏曲《文昭关》)。
潇水曰:按侯宝林相声:艺人谭鑫培唱这个戏《文昭关》时,有一次上场把宝剑带错了,挂了腰刀,一露脸儿,下面就起哄:
“哎,二哥,今儿不是《文昭关》吗,怎么改《杀庙》啦?”(韩琪杀秦香莲)
老谭一扶“宝剑”,心就害怕啦,宝剑的把儿是直的,这怎么是弯的呢。无可奈何之下,抓了四句词儿:“走了一遭又一遭,心中好似滚油浇,一路盘费花光了,我卖了宝剑就挎出腰刀!”呵呵。
文昭关
伍子胥挎着宝剑,徘徊在忧愁的关前,被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认出了他:“耶?你不是伍子胥吗?”伍子胥吓了一大跳。好在对方是个好人,在戏台上叫做“东皋公”,安顿伍子胥在自己家住下。伍子胥半夜唱起了着名的“一轮明月照窗前”:
“一轮明月照窗前,
愁人心中似箭穿。
实指望到吴国借兵回转,
谁知道昭关有阻拦。
幸遇那东皋公行方便,
将我隐藏在后花园。
一连七天眉不展,
夜夜何曾得安眠。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俺好比哀哀长空雁,
俺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俺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俺好比浅水龙久困在沙滩。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盼到明天!”
第二天,东皋公念白:“将军开门来——”开门一看,伍子胥由于苦闷愤激,胡子头发全愁白了,把东皋公吓了一跳。伍子胥还问呢:“老丈为何这等惊慌?”
“将军为何须发都白了——”
“哎呀,不好了,”伍子胥唱道,“一见白发心好惨,
点点珠泪洒胸前。
冤仇未报容颜变,
一事无成两鬓斑——”
不过,头发白了更好,东皋公突发奇想,找了一个跑龙套的,长相酷似伍子胥,去昭关前晃悠。守关的楚卒对着画像一看,是他,正点,抓他。旁边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飞也似的逃出昭关,奔江边而去了。
伍子胥出了草莽山林,像一只野狼探头探脑来到“天际流”的滔滔大江上发傻,看见对面吴国浓郁的树林,但是大江阻断了他的前程。长江水从一千里外的上游他所爱过哭过、活过死过的郢城(湖北江陵)流来。父兄的灵魂出没于江上,能不能发一只小船来,渡我到幸福的彼岸去吧。
正好,一个渔父(就是打渔的老头)光着脊梁赤着脚,像一只干巴巴的人参一样,摇着桨过来了,答应把伍子胥渡过江去。伍子胥总算松了口气。过了江,伍子胥摸了半天怀里没找到钱,最后把宝剑解下来:“渔大爷,我这宝剑材料上乘,雕工细致,还镶了宝石,特别值钱,您收着吧。”
“呵呵,大王法令,抓住伍子胥,赏格是小米五十万斛,赐爵封侯,岂只是你这把宝剑抵得。你别污辱我的人格啦。”
伍子胥尾椎骨冒汗,自己还这么值钱呐!赶紧拜谢,往东继续跑,进入江苏。跑了几天,没有钱,只好拿出宝剑换吃的,等宝剑也吃光了,人已在江苏“溧(念栗)阳”地区的濑水岸边。远山拱手,清川斜流,饥饿难耐的伍子胥游目四顾,芦苇荡里只有一个女子在河边浣纱。这位女子挥舞大棒,使劲地扁石头上的轻纱,衣襟一动一抖的,使她像一个仙子。在她侧跪的身子旁边,还有一份便当(就是盒饭),是她自带的,预备中午干活干累了吃。
伍子胥说:“小姐,请教一下,有没有多余的——这个······便当,给我吃吃啊。”
浣纱女笑着侧视了一下,跪长了身子,够了便当,递给他。伍子胥赶紧惶恐地接了,打开盖儿,米饭上面是酥糯适口的酸肉羹加菜酱(蔬菜加盐煮成菜酱)。伍子胥嘿嘿一笑:“那个,小姐,对不起,那个……还有筷子——嘿嘿。”
小姐气得要命,心说吃白饭的还这么讲究。伍子胥接过筷子,三下五除二把饭刨进嘴里,最后说:“谢谢小姐!噢对了,我没钱!”
女孩说:“算了吧,早就知道。”
“好好,呵呵谢谢。对了对了,你可千万别说见过我啊,他们正追我呢!”
浣纱女脸色一变。伍子胥又反复嘱咐,千万别说啊,跟你爸你妈也别说啊。走出二十步之后,伍子胥又低着嗓子回头喊:“跟你男朋友也别说啊——”
女孩愤怒地娥眉紧拧:“哼!我不说!”说完扑通一声跳入滔滔湍流的濑水,愤而自杀了。你居然敢不相信我,我就死给你看好吧!你放心啦!
伍子胥嗟讶不已,赶紧跑回来,除了女孩儿的轻纱,一切好像梦一场,消失掉了。似乎一切从来没有发生(惟独他的肚子是饱了)。
伍子胥站在烈女投河的地方,喃喃地说:“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吴国人不是我想象,不过,有性格!也比较直讷,好骗!”伍子胥转身,朝着苍茫落日中的太湖之滨——吴国进发。
另外据说,那个摆渡伍子胥的渔父老头也是受不了伍子胥同样喋喋不休的嘱咐,愤而“覆舟自沉于江”了。看来伍子胥的乌鸦嘴,说谁谁死。
据说,后来伍子胥功成名就,率大军从楚国返回,路过濑水,还往濑水河里撒了三斗金瓜子,报答救命女孩儿。据说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还有人还在濑水边捞到金瓜子。其中的半粒,被溧阳文化馆收藏至今。如今濑水岸边还有溧阳饭店,你可以去那里凭吊古人,但是吃饭的时候,千万别对女服务员耍态度,不然逼出人命来后悔不及。
公元754年,李白赴溧阳,应溧阳县令之邀,为浣纱女写了篇文章,立在贞义女庙里,就是《溧阳濑水贞义女碑铭》。内有“卓绝千古,声凌浮云”之句。
春秋时代的人,只是为了一句话,一个请求,一个承诺,甚至一个眼神,他们就自觉自愿地义无反顾地赴死而去。这种春秋人的刚烈直猛,正是后代圆滑机巧的中国人所丧失了的古风。分封时代的人重名,皇权专制时代的人重利。
(注:我们研究一下浣纱女小姐的便当,以作为对她的纪念。在春秋时代,人们吃的肉,其制作方式反倒接近现在的西餐:把牛羊鹿麋獐子的鲜嫩里脊捣碎,反复捶打(就像用棒槌捶衣服那样),去其筋腱,捣成生肉酱,再经腌制发酵就可以吃了。吃时把这肉酱撒在小米饭上,味道甚佳。这是春秋时代人的典型一餐。除了做成肉酱,肉也可以用文火烧、烤、炖、煎,或用酒水渍制了再烤,类似韩国烤肉。此外,牛羊猪三鲜煎饼也不错,但是作法失传了。)
(三)
按历史的记载,吴国这个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的东南富饶国度,最早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纪末(大周朝初年)建国的,建国者是来自陕西的两个老客:吴泰伯和他二弟。
吴泰伯和他二弟,本是“种地英雄”后稷的第十二代孙子,老爹叫做古公亶父。吴泰伯是老大,虞仲是老二,季历是老三。按道理,季历作为老三,不该当周族的掌门人,但是他的儿子姬昌是个神童,一副帝王相,长着四个乳头,具备大圣人的特点。为了能让姬昌接班,老周侯就把位子给了季历(也就是季牧师,《蕨类战争》中有述),以便将来传位给这有四个乳头的大圣人姬昌。老大吴泰伯和老二虞仲看看位子给了老三季牧师了,没有自己的机会了,呆在陕西又怕被老三一家子讨厌,干脆成全了他们。俩人跑了五千里,往当时已知世界的最远处,江苏省太湖之滨的无锡地区跑来了。
他们俩来到了现在无锡市飞机场附近(今梅里镇)落下脚,不走了。水质的江南,山温草柔,灵秀醇郁,使他俩大开眼界。按《尚书大传》记载,吴人喜欢“男女同川而浴”,跟日本人差不多——其实当时中国各地的欢乐谷都是这样。接着,又看见吴人抓蛇吃,以为上等佳肴,老哥俩大开眼界,这在中原根本是弃之无用的。而吴国人吃鱼、吃鳖、吃螺、吃蚌,不觉腥臊,一手攥一把,嘬着吃,就像中原吃瓜子。
吴泰伯是吃粟(小米)长大的,发现江南流行吃大米,白乎乎的,吴泰伯觉得像蛆。还好,吃起来没有蛆味儿。做饭锅也有特色。老家的锅灶是建在地面上的,而江南的灶是便携式可移动的。江南潮湿,架屋而居(有四方支架的悬空竹木棚子)。下雨的时候,灶搬到架子上棚子里,却没有烟囱,竹棚里冒出蘑菇云,越冒越多,直至棚顶着火,很不安全。还好,这里的人不太麻烦他们的灶,因为他们平时总吃腌渍食物,不生火的。用盐卤、酒糟弄出来的肉和菜是蛮荒之地的美食,黑不溜秋,像咸菜疙瘩,天热也不变质,一个疙瘩吃俩月。
真是“千里不同雷,百里不同风”啊!
峨冠博带、宽袍大袖的吴泰伯,还发现,这里的人,都不戴冠,也不像北方那样挽髻。而是光着脑袋。
我们说,最早在原始时代,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和政权,于是各地人们的发型就随心适意,互有不同。这是文明尚浅时候的表现。根据四五千年前的出土偶像可知,越往北去就流行高髻,往南则矮髻。有的甚至挽两个发髻,髻一前一后摆置,这是北方人的习惯,西北人则额前一左一右摆。
个别懒蛋也是有的,他像现代女孩那样,弄出一个马尾巴来,用玉环把马尾巴根儿束起来,叫做束发,非常省事。但马尾巴根儿不在脑后,而是正头顶,高挑着,像日本浪人那样。马尾巴根上再插一个玉针,针尖朝前,非常性感。有的女孩是编一个粗粗的大辫子,盘于头顶,像阿Q那样,男生也有这样的。而阿Q的故乡——这就是这里吴越地区的人,当时最懒不过,不弄发髻也不弄马尾巴。纯粹把头发断掉一截,直接披散着,如现代长发之妹妹。
长长的头发像马鬃毛那样披散在后背上。学名所谓“披发”。
当然也有“断发”的。就是剪短头发,但又没有能力剪得像现代男人那么短(那得有好剪子才行,而当时连铁器都没有),而是用铜刀断发,于是使得像《阿Q正传》里面剪了辫子的假洋鬼子那样,披在脖颈上,类似摇滚歌星。为什么要断发呢?南方湿热,温度比如今还要高两度,头发太长的话,粘乎乎的容易生虫子。所以要断发,也方便下水抓鱼。
总之,吴泰伯看见,吴地的人,还保持着披发和断发两种原古的风貌,实在令人大开眼界。吴人身上穿的也是奇怪,都是紧身的短衣,袖口还特窄小,下摆也很经济,或者干脆是超短裙,腰间常束一条麻绳,最糟的是没衣服,露出浑身蛇鳞一样的纹身。
关于为什么要纹身,解释的理由说法不一。有的人说:甲骨文的“文”字,是一个仰面躺着的人,胸口画了花纹,表示他死了,花纹是在追悼会上装饰他身体的,所以“文”有美化的意思,引申为“文学”(原来文学发源于殡仪馆)。还有说法,纹身是群居时代防止乱伦的一种措施。远古人没有什么成型的衣服,兽皮一块,你的我的差不多,不靠文身就分不出张三李四。有了文身,一个女孩要想找见自己的“老公”,只要记着肚子上有狗、有鸡爪子、有蛇尾巴的那三个帅哥就是了。哈哈。
还有一种说法,纹身绣面是为了好找媳妇。
文身的时候,要用针刺,再加炭粉,皮肤立刻发炎,好了以后,自动留下青蓝的纹案——马、狗、鱼、鸟、蜈蚣、雄鸡,有的把脸纹得像荷花,美不胜收,有的连私处都细致地纹了。
(鄙人从一张新闻画片上,得知意大利人在研究他们从冰川下发现的一个古代“冰人”的遗体,发现那人的身上,就有纹身呢。那么,纹身的传统,欧洲也是满早的,因为这“冰人”,据说是5000年前的,被冻成了结结实实的冰块。后来又看书,知道,埃及的女木乃伊身上,也有纹身。那么,非洲的纹身,也源远流长。大约古代人,不论在哪个洲,都喜欢加工自己的皮肤的。)
“有礼义之大”、“有章服之美”的文明族类吴泰伯和他弟弟吴老二,喜滋滋来到吴国后,迎接他们的是吴人的围观和嘲笑。大家对他俩脑袋上方类似靴子的东西(冠)叹为观止,就像见闻狭窄的人突然看见“本?拉登”头顶上的大鸟窠。
吴泰伯应付群众围观有办法,他变戏法似地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铜镜。铜镜这东西早在商朝就有了,镜表面用锡和水银的溶液擦磨得异常光亮。吴泰伯把铜镜交给土着人拿着。那土着把它端到眼前,里边赫然出现一个类人猿,吓得连声尖叫,撇出老远去。这个戏剧化动作激起了大家好奇心,围观者抢了镜子来看,依次鉴赏了自己的尊容,依次尖叫着把它撇到地上。
吴老二则开始变魔术,掏出一个蚕茧,传递给每一人,大家不明就里地把这个鸟蛋摸了又摸。吴老二问:“这不是鸟蛋。我问,谁有水?”大家不懂吴老二的语言,什么鬼方言,说话这么侉!纷纷鄙夷他。吴老二比划着:“水,水!water!” 终于有人明白了,端来一瓦罐water。吴老二把蚕茧泡在水里,手舞足蹈地施了半天法术,然后从蚕茧里抽出细长光亮的丝来,一段又一段,无穷又无尽,大家都看呆了,鸟蛋里居然冒出了蜘蛛丝啦!震惊的下巴几乎全部脱臼,傻了。
一天下来,中原科技已经彻底折服了方圆几里所有的土着吴人。吴人耳目一新、眼界大开,最后,当吴老二表演“猜物游戏”时,他们已经倾心拥戴了。
所谓“猜物游戏”是这样玩的:让土着人随便拿一个什么东西,比如象牙梳子。吴泰伯背过身去不看,让吴老二往竹板上刻了几个字,给吴泰伯看。吴泰伯说:“我猜,他拿的是象牙梳子。”
喔噻!神啦,对啦。土着们找出各种古怪的东西拿在手里,吴老二只要往板子上一刻,吴泰伯去问板子,就全知道啦。一个最聪明的土着青年,激动地跑到屋外,指着远山的夕阳,说:“猜这是什么?阿拉不信,难道遥远的太阳也能猜得到吗?”
吴老二在竹板上画了个圈,中间加一点儿,吴泰伯看了微微笑着说:“That is太阳!”
Oh my God, I 服了you !!!土着吴人纷纷拜倒在地,磕头如捣蒜,山呼酋长。这两个把鞋子放在脑袋顶上的神仙简直是电伯风神下凡啦!于是这俩陕西老客就成了吴人酋长,教导吴人各种先进的中原技术。就像一百个手持毛瑟枪的西班牙人可以征服整个南美洲,文明火种的持有者轻而易举地成了吴人的领袖。
土着吴人原本虽然也在耕种,但非常出洋相:在水田里,让牛啊、狗啊、大象啊,整群地跑到水田里撒欢、洗澡,把地践踏得稀烂,人们撒种其上,就算是牛耕了。这样弄出的粮食当然只够凑合吃个半饱,主要借助副食品(就是那些腌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维持性命。吴人的农具也只是石头、木头、骨头制成的,他们几乎不会冶炼矿石——虽然会使用矿石颜料文身画体。吴泰伯向吴人介绍青铜工具:斧、锛、镰、削、锥、凿,这可以砍,那可以铲,于是吴人开始高效地砍伐树木、开垦农田,破土、起土、收割都有了。黄河流域先进的农业技术传到了长江下游。吴泰伯领导大家夯土为台,台上建起容纳近百人的房屋,里面有固定的炉灶乃至烟囱。很多好奇的小孩儿从房顶钻进烟囱,直至落到冒火的灶台,烧个半死,以至于吴泰伯被迫给烟囱顶上加了个盖子,以防未成年人钻入。
吴泰伯并且带领大家在无锡郊外挖了一条河道,叫“泰伯渎”,是江南最早的运河,今天仍然在使用。
光有技术还不够,管理也要搞上去,于是吴泰伯把吴人分成金字塔的组织结构(塔尖上当然是他老人家自己了),旁边是吴老二助理。塔层分出长幼男女级别,尊贱亲疏不同。吴泰伯教导大家“文明”,要求男的走马路左边,女的走马路右边,穿的裙子必须盖住脚面,坐的席子不能男女同块,进门不能走中间,坐着不能脚朝天,以及其他文明,比如如何下跪作揖,如何磕头稽首,如何上税,如何挨板子,什么什么情况下会割鼻子,什么什么情况下要挖眼睛,什么什么情况下骟掉生殖器等等……这就是“文明”了(并不好玩!)。有了这些“文明”,吴国于是“大治”!
文明就是磕头、挨板子
吴泰伯没有儿子,所以吴老二在若干年之后接替了他的位置,传了三代以后,武王伐纣,大周朝正式建国了。周武王没有忘记自己的亲戚,派使者拿着委任状和周圣人的《周礼》,跑到苏南,打听吴泰伯、吴老二的下落,在无锡找到了他们的后裔,将之宣布为吴国的诸侯国君。
后来吴国到了楚庄王时期开始当楚国的附庸。当附庸也并没什么不好,每年往楚王那里送点奢侈品和保护费,就可以菩萨保佑,风调雨顺了。老大不来打他了。遇上别人来侵犯,老大还会罩着他。
但是,到了第十九代君长,吴君“寿梦”的时候,寿梦野心膨胀,宣布叛离楚国,非要跟“独眼蜥蜴”楚共王平起平坐,还自立为吴王。但他的部队其实还是停滞在民兵保安团水平,战时甚至赤身露体,乌鸦一样聚合,没有阵法。他们甚至还不会利用轮子,运输全依靠船只,陆上就是人背。
这时候,巫臣的儿子,带着先进技术,带着轮子,从晋国跑来支持吴国陆军现代化建设。他教授吴人乘车、射箭、攻战、守御,排兵布阵,演练各种战术,使得吴国人从此具备了地面攻击力量,不但阻止了楚王国的东进,而且使楚人第一次面临本土被攻击的可能。
外来星火轻轻一点,一座厚积的油田就熊熊燃烧了。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这是巫臣的儿子留任吴国做大夫期间的主要业绩。他还通晓东方各夷族语言,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和重金贿赂,劝说群舒、诸越、诸夷叛楚联吴,卸掉了楚国的爪牙。吴国由此很快年年从东南像疯狗一样乱咬楚国。这是晋人扶吴斗楚的战略胜利。但如今晋人已经对斗楚不感兴趣,南北晋楚争霸结束以后,吴人还在兀自与老楚相掐。位于湖北省(楚国)与江苏南部(吴国)之间的安徽省,于是成为吴楚冲突的新“巴尔干”,热闹非凡的火药释放场,不断变幻着大王旗帜,一会是楚人占据,一会被吴人夺来(当地老百姓,在“梳髻”还是“断发”两种强制下反反复复,发型一年一变,也许很多脑袋落地)。
(四)
频频对楚用兵的吴王寿梦死后,有子四个:诸樊、馀祭、馀昧、季札(瞧人家这名字起的!)。其中,老四季札博学多才,最受老王寿梦所爱,想让他接班。这季札是古代知名度较高的贤人,跟伯夷叔齐,许由务光一样,矫情之至,死活都不愿意当官:“大哥、二哥、三哥还活着呢,哪轮到我?”说完就跑到郊外,住在窝棚里种地,喊吃饭也不回来。后来干脆跑去中原留学,不理睬吴国谁接班的事了。季札在鲁国学习高雅音乐。鲁国人给他演奏了周公制作的礼乐,是大周政府颁定的节奏缓慢的主旋律,形式规范,曲调简单,是打击乐,可能跟庙里和尚敲木鱼差不多,节拍缓慢,象叹气一样,谁听了谁跑。人们都喜欢流行乐——郑卫之音的靡靡小调。可是季札合着眼,脸带笑模样,听着主旋律音乐,频频点头——全世界的年轻人只有季札一个人喜欢听这类东西,可见其矫情之至。
听完样板音乐,季札又进一步观赏了鲁国的样板戏:《云门》、《大威》、《九韶》、《大夏》、《大濩》、《大武》,都是大周朝颁定的祭祖舞,每一个先王一个舞。《大夏》是给勤劳简朴的大禹的,所以演员服装只是毛皮帽子,袒露上半身,下身穿着白色短裙。右手持羽毛,左手持乐器,八人一行,边唱边舞,颇为质朴、粗旷。《大武》是给周武王的,舞者头带冠冕、手持朱盾玉斧,华丽多姿,还有对白。季札一边看,一边叫好:“美哉,犹有感。”“美哉,周之胜也其如此乎?”“德至矣哉,大矣,观止矣。”
喊了半天,没谈出一句实在的美学原理,曼声喊好而已,只怕人家当我这南蛮是外行。不过他倒是创造了“叹为观止”这成语。
接下来学习《诗经》。《诗经》俗名也叫《东周流行歌曲三百首》,所以季札喜欢。它不但可以朗诵,还可以唱,里边净是“我的爱情鸟,他已经飞走撩”这样的古代爱情歌词。《诗经》还是个大百科全书,比如里边提到的乐器种类蔚然可观,据闲极无聊的人统计,有二十九种之多:琴啊、瑟啊、箫管龠埙竺鼓钟鸾、铃缶圉簧篪磬雅钲,别说样子没见过,连名字怎么念都不知道。
季札很喜欢这部《东周流行歌曲三百首》,一边听鲁国人唱其中的篇章,一边喊:
“美哉,始基之矣。”
“美哉,渊乎。”
“美哉,思而不惧。”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这句喊得还不错!)
“美哉,荡荡乎。”(还刚才那意思,没换!)
“美哉,沨沨乎。”(还没换,还那句。)
……
就这样“美哉美哉”地在鲁国混完了学分,带着良好的自我感觉和可笑的表白,四公子季札又去齐国参观访问。齐国混迹政坛的老世故晏子和他交换了对于明哲保身的心得。季札对齐国这位不倒翁说:“你快交出你的封地和官印吧,齐国田氏作难,你就不好办了。”(这大约也是他自己故意离开吴国的原因吧。)
接着季札又西行八百里去中原见郑国子产,一见面就像多熟了似的,教子产说:“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这不废话吗,“慎以礼”,那还用说嘛!拾人牙慧,故弄玄虚。季札送给子产一块吴绫。吴绫、楚绢、齐纨、蜀锦、鲁缟都是春秋时代的知名丝绸品牌。子产回赠他一件麻衣。
接着北上三百多里到了河南、河北交境的卫国,季札见到蘧伯玉、史狗、史鰌等地方性大贤人,点头说:“还好,卫国多君子,未有患也。”接着他又举着大嘴巴往晋国去,半路听说孙林父爱听流行音乐,断定他迟早脖子受戮(季札特别恨流行乐发烧友,认为他们是败家子)。
在晋国,季札交接赵武(赵氏孤儿)、韩起(韩厥的儿子)、魏舒(魏绛的儿子),都是一时之秀,然后故作高深地告诉叔向:“吾子勉之(劈头就做怪语),国君奢侈,大夫皆富,政在三家,你好直言,多找找自免于难的后路吧。”
季札应该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总在担心莫名其妙的危险,总在琢磨着退路和求得全尸的死法。他留学完毕,回到吴国以后,当然拒绝三个哥哥让给他的王位,继续赋闲。他既不适合破坏也不适合建设,畏首畏尾,不敢为天下先,猫在家“守雌”,真可惜没有去见洛阳老子(老子也生活在春秋末期,此时正拿着块抹布,天天擦洛阳图书馆的书架),和老子好好切磋一下“缩头乌龟哲学”。
还有一件事,季札路过苏北徐国的时候,徐国君喜欢他的宝剑,想要,不料却发病死了。季札就把宝剑挂在老徐坟头,算是赠给老徐。季札说:“阿拉已经心许给侬,侬格么死脱了,阿拉还是要给侬。”(“心许”一词来历。)
老徐为什么会喜欢季札的剑呢?吴越的剑,确实精良。欧冶子、风胡子、干将、莫邪,都是吴越铸剑名家,世界级的大师。北方为什么没有剑师?北方使用战车,武器是戈、戟等长兵器,三米长,北方不重视用剑。而南方林莽丛生,河多水深,步战、水战比车战更适合,所以轻便锋利的剑,成为吴楚之人在山林水网中近身肉搏的最佳格斗武器。
既然季札浪游不归,回来了也不肯接位,老王寿梦无奈,留下遗嘱:“让老大即位吧。日后依次传位,直到老四季札。”老大诸樊点头,上台以后,打仗非常之猛,轻死犯勇,甚至连饭前祷告都盼着自己早死,就为了传位给老四。于是诸樊上台伊始,就不顾国际忌讳,趁楚共王新丧而伐楚(无礼已极),被养由基打得损兵折将,又在安徽舒城被楚左右两军夹住长达七天,楚军左右像两列火车那么呼叫着磨他,在楚军猛烈挤压下,吴军象核桃一样碎了,诸樊大败而逃。诸樊急了,改攻打安徽巢县(楚属)。巢县守军牛臣知道诸樊这人爱玩命,遂命令士兵故意打开城门引诱诸樊。勇敢轻率的诸樊不知是计,遂象西班牙公牛一样猛冲进城(反正他也原本想死)。果然,牛臣躲在矮墙后一箭把他射死。
老二馀祭接班,主持政府工作仅四年,就在视察战船的时候,被一个突然冲上前来的越国俘虏,拿刀砍死了。老三馀昧替补上场(真是“薪尽火传”啊)。又过了两年,老三馀昧也光荣仙逝了,死因未详。老三死,终于可以传位给老四季札了,可是季大贤人死活不敢坐国君的位子,仿佛那不是君位,而是个杀猪的屠宰台。
老三只好把位子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子僚”,导致他大哥诸樊的儿子“公子光”非常不满:“你的位子还是我爹传过去的呢,不说还我们!你倒抢先给了自己的儿子!我是长房长孙啊!应该给我啊!”公子光极不甘心,日夜切齿,窥伺吴王僚的位子。呵呵,这正是“兄终弟及”制的弊端。作为商朝曾经流行的“兄终弟及”相对落后的继承制度,在吴国这个开化较晚地区,还在流行着啊。
老三的儿子吴王僚当政第二年,公元前525年,吴又起兵攻楚,逆长江而上五百里,与楚边防军遭遇于险境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李白。)吴、楚在天门山江面上激战。吴军拥有大翼、突冒、楼船、桥船各类战斗船只。“大翼”相当于陆军战车,船身狭长,桨手众多,快速灵活,计有五十名划桨手在下层划桨,四十名作战员手持各种长兵器在上层交锋,这种长兵器的柄比陆战兵器更长。为什么要站在上层交锋呢,从上边往下射箭、挥刺兵器都更省劲,所以战船都尽可能作高,两船接舷而战。
“突冒”船首装有尖硬而伸出的冲角,船体结构坚固,高速冲向敌船,利用本身强大的惯性和冲角撞毁敌船,相当于陆地上撞击城门的冲车。“楼船”相当于楼车,是一种有叠层的大船,非常高大,是舟师中的旗舰——四周立起城墙一样的“女墙”,用作防护的掩体和进行攻击的战位,但速度不,类似航空母舰,是水上移动的小城堡。“桥船”最小,相当于轻足骠骑,善于游击。吴楚的舟师确实厉害!而此时擅长海运的希腊人有更大更高的三层桨战船,载人两百多,更厉害。
吴军船队摆成弓形之阵,向上游迎战楚军,楚军的战船建设比吴军更早,他们为了训练水军拉纤,还发明了拔河游戏——就是现在我们还在玩的。楚军处在上游,占据地利,山呼海啸,借助水的势能,把吴人杀得纷纷跳船。吴王僚专乘的“余皇”大战船也被楚人缴获了。
吴国公子光为了表现自己本事大,当天晚上,挑了几个大胡子装作楚国人,混进岸边的楚营里,想把“余皇”战船抢回来。(原来楚人都是大胡子啊,像阿富汗民兵。)等布置好了,公子光从外边喊:“余皇——”
几个大胡子从楚营里应:“在呢——”
“余皇——”
“在呢——”
楚国人一听,坏了!闹鬼了,还“在呢、在呢”地叫,赶紧循声捉妖,楚营于是大乱。楚人捉杀了好几个大胡子妖怪,为了捉到更多的妖怪,大胡子楚军遂自相残杀。胡子越杀越多,正准备杀更多的胡子呢,公子光挥动吴人掩杀过来,一路追着揍屁股,重新夺回了余皇大战船。
勇武的公子光得胜回国,更加对自己充满了敬意,我不当吴王谁当吴王!但是夺位谈何容易。公子光的心中,在万千澎湃之后,生机盎然的,却只有这一团无边的愁闷。这时候,公子光听说,一个叫伍子胥的乞丐,不远千里,拎着根竹箫,悄悄进入吴国街市,特意来找他了。
(五)
长江的波光滟潋,常在我的胸中闪起万丈光芒。伍子胥不远万里来到这里,顺江眺望柔美秀丽的江南,江畔方兴未艾的明珠苏州,是吴人的都城。
苏州是中国古代的威尼斯,宽阔的外护城河,经由城垣,蜿蜒直到内城河去。城里穿凿河道,如经如纬,脉络全城。街区依河而建,建筑临水而踞,河巷把水城分割成一块块block,所谓“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白乐天),“吴王城里柳成畦,齐女门前水拍堤”(唐伯虎)。
在这水城里,河道细密交错,独木舟往来穿梭,像一只只新生的菱角。欸乃的橹声,成天响在水街上,报站的人唱着:“靠上来~~~~~摆开去。”温馨动听(就跟现在的公共汽车报站一样)。
然而伍子胥没有钱坐公汽——他到苏州后的主要工作是讨饭。他蹲在农贸市场或地铁口一带吹箫,面前放着一个盆子,向吴人乞讨。他是一个没有一分钱的英雄汉了。
下雨了,江南的雨,杏花的雨,夹着细白的栀子冷香,随着卖花姑娘水淋淋的声音飘入眼角。伍子胥像一棵被遗弃街头的小白菜,没有一个过路人愿把他捡起来。瑟缩在地铁口,乞讨为生的伍子胥兀自感到他乡日暮的悲哀。他还不知道,这座陌生城市将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很多东西,什么胥江,胥门,胥口,一直到两千五百年后的今天还在用着,甚至“姑苏”两字,都是从“胥”的声音衍发的。
“君子违难,不事仇国”, 伍子胥也许不是君子吧,他是一个乞丐,被命运逼到了穷途末路,奢望着借助吴人的势力打回老家楚国去。愁啊,愁白了头发又愁白了胡子,他沿在街角乞讨,攥着棒子,好象香港版《射雕》里的洪七公。苏州农贸市场的官方管理员会看相:伍子胥形貌壮伟,身长一丈,腰阔十围,眉间一尺,奇人必有奇貌。管理员把伍子胥推荐给“公子光”。这个颇有来路的乞丐没讲几句,公子光就激动地掀起帷幕,俩人相见恨晚,互相握着手掌,畅谈三天三夜,没有一句重复话,欢声惊叹,成为莫逆之交。伍子胥离开公子府的时候,身上已带着一份绝密计划——刺杀现任国君吴王僚——因为他爸是老三,而我(公子光)爸是老大,应该我当国君。
伍子胥回到乡间,组织魔鬼训练营,物色行刺人选。要说做刺客的条件,体力强、有武艺、徒手可以搏击杀人,是基本要求。徒手杀人的办法又有很多种:拉杀,把人像蚂蚱一样揪成两半,从前被戴了绿帽子的鲁桓公酒后被齐国力士“拉肋而死”就是这样。挟死,未来战国四君子的春申君在城门口被“死士”挟而杀之。扼喉,适合半夜暗杀,楚灵王之杀侄,就是把他扼喉憋死。
不过,所有这些办法对孔武有力、体大如牛的吴王僚都不适合。吴王僚有儿子庆忌早晚相随,有胞弟掩余、烛庸同握兵权,三人都有擒龙搏虎之勇,鬼神不测之谋,旁人休想靠近,无法得手。对付这样的敌人必须动用真家伙。动什么家伙呢,伍子胥开始准备Lethal Weapon——致命武器。
伍子胥打开《兵器谱》,谱中各式铜剑居多。剑是南方战场主打武器,南方造剑的名师也多。第一名当属干将,以及干将的老婆莫邪。这夫妻俩在安徽泾县开采铁矿,经过认真冶炼、锻造,铸成了干将、莫邪雌雄名剑。这是都铁剑——春秋晚期的南方偶尔已经出现了铁剑。铸铁剑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事业,需要雨师扫洒,蛟龙捧炉,在众神瞩目下,虔敬非常。据说莫邪女士铸到极点的时候,干脆把自己投到熊熊炉火中,以身殉剑(为了调整金属中的碳含量吧)。铸剑还需要把握好温度,但当时没有温度计,必须依靠经验丰富的眼睛观察火苗颜色来判断温度,炉火纯青这个词也就是这么来的。新铸出的剑,是钝的,需要刮削琢磨,所谓砥砺、开刃,最终磨成一口宝剑,寒光凛冽,吹毛断发。剑身和把手再镶嵌琉璃、绿松石、金丝、银丝,刻镂花纹,总之一把上等宝剑价值连城。
《兵器谱》上,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也算闻名古今,铸有龙泉、泰阿、工布三剑,此外还有湛卢、巨阙、胜邪、鱼肠、纯铭五把。这些削铁如泥的稀世珍宝中,公子光得到了湛卢、鱼肠、胜邪三剑。伍子胥最后选中了“鱼肠剑”作为刺杀武器,它短小精悍,可以藏在鱼腹之中。当然,这些剑还都是青铜剑。
伍子胥接着跑到江苏六合县附近,找到使剑的人——勇士专诸。专诸状如饿虎,声像巨雷,力能扛鼎,是吴国有名的民间游侠,身手快捷,肝胆侠义。伍子胥逃亡路上曾撞见专诸跟人打架,“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但是他媳妇背后一喊,就立刻跟媳妇后边回家了。说明这人勇猛而又讲理,很好。于是伍子胥找到他,要他学习“炙鱼”技术,鱼的大小呢,刚好以肚子装下鱼肠剑为宜。
专诸一定不喜欢这个提议,因为他的手指头太粗了,舞剑是他的本事,当厨子却非他所爱,并且他妈妈岁数大——父母在,不远游了。但是望子成龙的老太太,看见儿子交了伍子胥这样的“好”朋友,也就想放心去了,不想活了。老太太取了根绳儿,找房梁上吊了(此事属传说)。专诸大哭一场,跟着伍子胥去了苏州太湖岛上的魔鬼训练营(古人真是好骗啊)。
“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我们在那个濑水之滨的浣纱女那里,以及专诸之母这里,都领教到了,跟现在的江南人,格调迥异。
黄昏时的江南别有一番情调。晚雾渐渐地浓了,点点桔黄的渔火远远近近亮起来。高颡深目、虎胸熊背的勇士专诸,坐在太湖岛的石头上,心猿意马地望着远景,又低下头捏着扇子练习炙鱼。先把鱼洗净,去肠,浸渍调料入味,控干,放在小火上慢慢烧制。烤炙过程中,还要不停地用香菜汁浇鱼,直到炙熟为止。炙鱼用料十分丰富,有盐、豆豉、醋、姜、桔皮、花椒、葱、胡芹、小蒜、紫苏、茱萸十几种。炙鱼火候也是关键,过急、过缓都不行,必须使调料滋味充分透入鱼体再散发出来,香味随着鱼身色彩的变化一起飘摇起来,直传至百米以外,使炙熟的鱼肉色、香、味俱佳。——Yeah——好馋!
苏州现在还有“叉烧桂鱼”一菜,是效仿专诸的,不知做得怎样。顺便说一下春秋古人的食谱,勾您一下谗虫:
燔,是最原始的吃法,不用刀割,把整只禽兽放到火中。楚成王临死时候,想吃燔熊掌,就是这个。秦始皇“燔书”,也是这个字。
炮,是把肉用调料、泥巴包裹,类似“叫花鸡”,放火上烧。但不知纣王的炮烙之刑,是不是也给犯人身上包泥。
炙,就是类似烤羊肉串,串起来,架在火上烤。一边灸,一边涂调料。
脍,脍这个字常见,脍炙人口嘛,就是把鱼和鲜嫩的牛羊鹿糜肉切成薄片,用调料偎成生肉片,就可以了,类似日本人的生吃鱼片,但不知春秋时候加不加芥末。
渍,把生肉用酒水渍制,渍了再烤,现在的韩国烤肉依旧有酒渍的牛肉。
脯腊。脯是肉干,果品和瓜菜也可以。腊是咸肉。现在的腊肉、咸鱼、香肠、火腿、果脯就是这么来的。
醢,醢是肉酱,把肉晒干捣碎,放人盐、酒,发酵酿制。把人也可以这么做了,是一种有创意的刑罚。
烹,也适用于人。把猪羊肚子填满配料,用芦苇缠裹起来,涂抹泥巴,放火中烧。然后去掉泥巴,放人盛油的小鼎中,再将小鼎放入盛水的大镬中,熬三天三夜。吃的时候加醢、醋。这种菜,现在为什么没有人模仿开发一下。
捣珍,把牛羊鹿糜獐子的鲜嫩里脊肉捣碎,反复捶打,去其筋腱,做成肉泥蒸食。
熏,把肉类、鱼类煮熟,以文火烘干。加香料(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古人吃的真好啊!)
泡,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酒糖,泡完了沾酱吃,类似泡菜。
腌,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
各种吃法真多啊,古人估计多是胖子。
你还可以发现,春秋古人不怎么用大油烹炒,现代的大油烹炒法是薄底铁锅出现以后才时兴的,铁器时代的产物了。
专诸就是这样在太湖岛上,修炼自己的炙鱼大法,轻生死,忘安危,预备鱼腹藏剑,奋然而起,刺吴王僚于稠人众座,以其慷慨激烈的情怀,拼作热血男儿一死,成其“天壤间第一激烈人”的千古美名。
(六)
公子光阴谋争夺王位,没有什么好掩饰的,目的赤果果,但他和专诸的谈话,却带有七分诚意。像专诸这样富于个人尊严的高贵勇士,是不能靠收买,必须靠感动的。公子光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当专诸在魔鬼训练营结束培训后,立刻得到公子光接见时,公子光首先说了一通景仰的话,然后提起失位之恨:“我阿爷寿梦死的辰光(时候),有倪子(儿子)四个。老大,就是我阿爸,做了吴王。我阿爸死脱了,传位给二爷叔(我阿爸的二弟),二爷叔死脱了,传给三爷叔,三爷叔死脱了,四爷叔(季札)不乐意接班,就传给了三爷叔自己的儿子——就是吴王僚啦。格么我阿爸是老大,三爷叔是老三,伊(他)死脱了,王位理应传我!伊偏袒伊的儿子,传了伊儿子吴王僚。阿拉才是真王嗣,阿拉应该取代吴王僚上台。”
专诸脑子里画了半天流程图,才搞明白这关系。还算能自圆其说。专诸就发言道:“吴王僚可杀也!我支持你!吴王僚的母亲老了,吴王僚的儿子还年轻,两个弟弟将兵在外,朝内没有骨鲠之臣,我们动手,谁也不能把我们奈何。”(让专诸自己说出杀人的字眼,而不是派他去杀,这就是最成功的沟通技巧啊。)
公子光感激不尽,当即顿首道:“光之身,子之身也!”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献身了,我养你全家。既然后事都安排好了,专诸没得含糊,就潜藏在公子光府中,伺机行事,日日温习刺杀动作和烤鱼要领。
有了专诸帮助,公子光夺位的欲望,像地皮下的草根,茁壮地钻出地面。这时,伍子胥的杀父仇人楚平王死了!伍子胥哭到:“”
吴王僚闻讯打发俩弟弟出征,想趁楚平王新丧占点便宜,吴军和楚军对峙于安徽怀远(出和氏璧的地方),却被楚大兵兜抄了后路,堵在那儿不得回还。见此情况,正是国内空虚的好光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公子光赶忙一瘸一拐找到吴王僚邀请鱼儿上钩。吴王僚奇怪:“哟,阿哥怎么啦?脚怎么啦”
“足疾,足疾——脚伤了。大王,有一个太湖来的厨师,炙鱼味道老灵得,没人好比。阿拉摆下酒水,请大王来寒舍坐坐?”
吴王僚即便嗜鱼成癖,对于去公子光家也没有兴趣,然而不答应赴宴,等于把两人矛盾明朗化。因此他沉吟一下,便接受了。公子光赶紧回去布置,大张旗鼓准备餐饮之器,给外人造成隆重接待吴王的声势。吴王僚想起公子光跛脚的窝囊可笑样子,觉得不值得怕他。即便如此,他还是按母亲的建议,赴宴前做了充分准备。当时,好的皮甲是双层的,用胶粘合为一体,吴王僚则穿三层犀皮甲,把自己裹得结结实实像个“固特异”轮胎。他的近卫队则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自王宫起,直至公子光家门,排了好几条街,接连不断,剑拔弩张,戒备森严。(这哪是吃饭啊!)
一般的卫兵吴王僚都信不过,外边呆着去。自台阶起,到门槛,进堂门,经宴席左右,直到吴王僚身边,全是他的亲戚侍卫,两列排开,横眉立目,手持兵器,寸步不离。(刺杀难度很大啊。)
每当有厨师献上佳馔(念转),必须在堂下搜身(比去美国登飞机查得还严),要求脱光了衣服检查,换上新的衣服,再跪着以膝盖前行,有两名武士提着“铍”(长柄武器,把剑装在长木柄上),从左右夹持着上菜人胸口,像夹犯人似的,送入审判席(对不起,是宴席)。接着,厨师把菜肴转交给吴王僚亲戚侍卫手中,侍卫最后放在吴王僚面前。厨师再跪行出庭。可能古今中外请客史上,这么上菜,独一无二。也可以想象,公子光和吴王僚平时是如何明防暗斗的。
以这样的防备,吴王僚感觉万无一失了。公子光陪他喝至半酣,突然喊脚疼,要出去抹脚气膏。然后就进了地下室,那里正埋伏着一帮武林高手。公子光向武士们做了最后的战前动员,默默地把鱼肠剑塞入鱼腹,端给专诸。专诸目光阴冷,端鱼出门,不顾而去。
专诸以厨师身份出现。他脱了衣服接受安检,换上另外一套衣服,又在武士长铍的夹持下跪行到吴王僚案前,手里捧着一盘金黄色的、焦香扑鼻的、还在吱吱叫的(因为刚离火)太湖炙鱼。透过鱼香的蒸汽,吴王僚看见专诸的眼睛闪出一股奇异的讯息,猛然间懂得了这是死神的眼睛,向自己索命来的,吴王僚刚要跳,但已经晚了,专诸抽出鱼腹内的鱼肠短剑,一道寒光,刺向吴王僚。短剑穿透吴王僚三层坚甲,剑尖带着血丝透出脊背。吴王僚啊地大叫一声,像一只受伤的苍鹰扑腾了半天,气绝身亡。而吴王僚倒下之际,俩武士一直抵在专诸胸前的长铍也洞穿了专诸的胸膛(我们甚至认为,是专诸主动用力,把铍顶入前胸,以获得刺袭吴王僚的宝贵空间)。
专诸,以其残破之身,性命相扑,袭杀剽悍雄猛的吴王僚,博得古今第一出场大侠客的霞冠,成就了春秋时代三十六次弑君之中最精彩最酷B的一章。我以前单知道河北多风萧萧兮的易水壮士,不料,温软秀媚的江南人物也恁般叱咤风流啊!
专诸刺王僚的壮烈之举,甚至导致天体感应——“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彗星撞向月球)。或者他自己就是一颗只肯烈烈燃烧一次的耀眼彗星,奋不顾身撞向吴王僚不可撼动的权威。一个普通的布衣——
宴席上一片大乱,地下室的甲士像一筐土豆被倒了出来,扑上堂去,一阵对殴,吴王僚的亲戚卫士一个个尽数战死。而大街上的岗哨们,也从竖着的木桩,被放倒成一串串卧着的枕木。一场古代着名的预谋已久的刺杀行动大功告成。公子光从此登上王基,自号吴王阖庐。随即向全国公布吴王僚之罪恶,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使馆参赞),取专诸之子做卿。“美哉,犹有感”的大贤人季札这时候从国外溜达回来,闻讯只能到吴王僚墓前去“有感”,流下簌簌的眼泪,然后躲到常州去当地主,号称“延陵季子”。
潇水曰:季札是聪明人啊,如果当初他接了王位,那今天被公子光杀掉的就不是吴王僚,而是他了。季札确实是善于分辨形势的啊,可能他早就看出了“兄终弟继”制度的不科学性。如果当年自己作为老四而继位,即便自己不会被老大的儿子(公子光)因为眼红而杀死,自己的后代也免不掉陷入继位之争(与老大俄后代之争)的刀光血影。所以他死活不肯登上王位,好像那个王位就是个屠杀台。
后人常把季札当作高洁脱俗的大贤去崇拜,说他清廉。其实他不接王位,到底有多少是出于对形势的恐惧和迫不得已,又有多少是出于品性的高洁无欲,就说不清了。在刻薄的人看来(比我我今天),他最多算是明智,很少算作清高。
吴王僚的俩弟弟,带军在外,被楚人绝了归路,白云望断,等待救兵,却传来哥哥被弑的新闻,只好弃军逃跑(一说降楚)。吴王僚的儿子庆忌出逃卫国,结纳死土,训练士卒,等待时机为父报仇。
公子光深以为忧,整日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生怕被庆忌派来的刺客算计,日子过得跟当初的吴王僚一样难受,就差也穿“固特异”轮胎了。公子光这么害怕,是因为庆忌乃吕布一流的帅哥加猛士,可以旱地荡舟(陆地上划船,可见膂力超人——跟从前寒浞的儿子“荡舟奡”并名),而且他是古代短跑名将,跑起来,可以追赶烈马。这样的一个人,几乎是不可以杀死的。但是,伍子胥居然又推荐了一个游侠来杀他——“鼓上蚤”要离,此人身材短小,腰围一束,好像一只小狗儿,虽然弱不禁风,但喜欢出名,非要往热闹场中钻。要离(读做“腰离”)仰着头,尖声尖气地说:“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偃,逆风则扑,但大王有命,臣必杀王子庆忌!”
公子光(现在已是吴王阖庐,念做“合卢”)说道:“侬哪能来三呢(你怎么能行呢)?王子庆忌万人莫当。阿拉(我)乘六匹马快车追伊(他),一直追到江边,阿拉追不上伊,用箭射伊,伊左右两手接了满把的箭,像只猢狲一样活络,射不中伊。侬(你)到底身小力薄,拔剑在手都举不动胳膊,登上车子也够不到车轼,侬哪能来三呢?”
“杀人在智不在力。”要离说。
第二天,吴王阖庐假装把要离治罪,拘捕了要离的妻子和孩子,处死了他们,烧了尸体,扬散骨灰。要离则假装逃跑,奔卫国见王子庆忌。王子庆忌眉分八字,身躯九尺,仪表似天神,威风凛凛。他高兴地说:“吴王暴虐无道,这是你亲身经历的了。他杀了你老婆孩子,如今你活着逃离他,也算幸运了。”于是他和要离一起渡江,率兵进袭吴国。行至江水中流,要离突然转身立于上风,借助风力,使出浑身的劲儿举矛照着庆忌的后心便刺。庆忌没有防备,矛头从他后背穿至前胸。
庆忌胸前带着矛,一把抓住要离的腿倒提起来,往水里连淹三次,把要离灌得半死不活。然后把他搁在自己大腿上,撩着要离的头发说:“天底下竟有像你这样大胆的人!”
这时候船上的士兵赶过来要杀要离,庆忌拦住说:“别杀,他也是个勇士!一天里死两个勇士,未免太可惜了,放他走吧!”说完拔出胸口的短矛,倒地而死(真仁烈也!)。
要离深受感动,说:“我让吴王杀死我的妻子孩子,并烧了他们尸体,扬散骨灰,为的是成就我个人的私名。但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仁。为原先的主人而杀死新的主人(庆忌),我认为这是我的不义。王子庆忌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投入江中,我多次入水,多次浮出,之所以还活着,只不过是庆忌开恩不杀我罢了,我已经蒙受屈辱。作为士,不仁不义,又蒙受屈辱,决不可再活在世上。”
于是要离自杀而死,把生命交付给了滚滚江水(死了干净!)。
与水的拼搏,造就了吴人勇敢、决绝、冷静、机敏、富于冒险的性格。专诸与要离,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我们无权干涉。但为了自己的私欲,阖庐伍子胥杀人亦已多矣。专诸的母亲,为了鼓舞儿子而毅然自裁(传说),要离的妻儿因为苦肉计而被挫骨扬灰(事实),妇女在政治斗争中血淋淋的命运,被后世不断称赞和效法。我在两千五百年后太湖西山寻访专诸炙鱼遗迹,专诸以及他的鱼肠剑,俱已往矣,而我却找到一扇石碑坊,立在那里,于夕阳下表彰着妇女的节烈,刻着“寸心坚玉”之类令人心痛的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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