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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而篇
其为人也孝弟章。
朱子曰:“人禀五行之秀以生,故其为心也,未发则具仁义礼智信之性以为之体。已发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诚实之情以为之用。”今按:朱子言心之全体大用,又言心兼性情,若依西方哲学应有详细证成。而中国学人于此等处,不详加讨论。实则格物致知,只在明得此心之全体大用而已。故在中国学问之方法上,颇近西方之科学。而其所欲证成者,则近西方之哲学。然果轻为比拟,则必两失之。
朱子又曰:“程子以孝弟为行仁之本,而又曰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何也。曰:仁之为性,爱之理也。其见于用,则事亲从兄,仁民爱物,皆其为之之事也。但事亲而孝,从兄而弟,乃爱之先见而尤切。君子以此为务而力行之,至于行成而德立,则自亲亲而仁民,自仁民而爱物,其爱有等差,其施有渐次,而为仁之道,生生而不穷矣。此孝弟所以为行仁之本也。曰:然则所谓性中但有仁义礼智而无孝弟者,又何耶。曰:此亦以为自性而言,则始有四者之名,而未有孝弟之目耳。非谓孝弟之理不本于性,而生于外也。曰:然则君子之务孝弟,特以为为仁之地也耶。曰:不然。仁者,天之所以与我,而不可不为之理也。孝弟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但人为物诱,而忘其所受乎天者,故于其不能不然者,或忽焉而不之务,则于其所不可不为者,亦无所本而不能以自行矣。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盖以为是皆吾心之所固有,吾事之所必然,但其理有本末之殊,而为之有先后之序,必此本先立,而后其末乃有自而生耳。非谓本欲为彼而姑先借此以为之地也。”今按:此条备见程朱与孔孟异同处。其实孟子已与孔子不同。《论语》少言性,故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至孟子乃特倡性善之论,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说此即仁义礼智之四端。程氏之说本之此。而朱子又婉曲阐发以求合于《论语》。朱子说,孝弟亦吾心之所固有,则乌得不谓之性。而其与仁义礼智别者,朱子乃分理与事说之。又谓是名与目之分。名者,可以兼包众目,如仁可包亲亲仁民爱物诸目,又可包义理智诸目。而孝弟则具体一事,但事必有理,故曰非谓孝弟之理不本于性。今人皆言孔孟程朱,但当知孔孟自有相异,程朱亦有相异,须能分,又能合,乃为得之。
又说:“孔门只说为仁,谢氏乃言知仁。其说一转而为张子韶,再转而为陆子静。”今按:朱子释《大学》格物致知,所谓知,非不近于谢上蔡之言知仁。但格物则又偏近为仁之义,是一种行为。中国古人主从人生日常事为中躬行实践以求知,非西方之哲学,亦非西方之科学。若单从心上求知,则近西方哲学。陆王较与西方哲学相近。而朱子格物,则近人颇以西方科学说之。不求之本,而以末相比附,宜失之矣。中国学术传统,非哲学,非科学,而与此二者皆得相通。须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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