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宋代理学三书随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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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礼乐

 

  《通书》有《礼乐》章,云:“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中国古人观念重和,而和则必有理。理者,分理之义。朱子承濂溪乃曰:“礼,天理之节文。”宇宙一气,而分阴阳,实则阴阳同是此气,可分亦可合。具体言之,男女同是人,是其大。分为男女,是其小。故为大同而小异。父子兄弟君臣朋友皆然。又如宾主,今日之主,或即他日之宾。今日之宾,或即他日之主。故古人言“礼者体也”,同属一体,言其无别。濂溪言礼者理也,则言其有别。实则分别由和合来,别即无别。朱子谓理必存于气,无气即无理,亦可谓分即见于和,无和则无分。西方主个人主义则无和,故亦无礼无理可言。则惟有言法。尚礼尚法,为中西文化一大歧,本源则在此和字上。一和一不和,亦即一为有体,一则无此体耳。

  《通书》又有《动静》章,实则阳动阴静,阴阳可分而不可分,动静亦然。故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亦动亦静,亦静亦动。而濂溪《太极图说》又必言主静立人极,此犹一阴一阳,亦先言阴。朱子言理气,则必先言理。古人言礼乐,亦必先言礼。俗语言分合,亦必先言分。先后之序,亦涵深义,所当深求。

  今人则好乐不好礼,不知礼先乐后。如不言分,好言合,不知欲求合,应为对方先留一分地位。如父母先为子女留一地位,此是父母之慈。子女亦先为父母留一地位,此是子女之孝。夫妇亦然。西方人婚姻必先恋爱,当其相互恋爱时,则各有一对方之地位存在,及其结为夫妇,其相互为对方之地位即各已失去,于是乃有结婚为恋爱之坟墓之说。夫妇结合,乃赖法律。中国人则在结为婚姻后,有一夫妇之礼。夫妇间有一分别,斯则可和合无间矣。

  《周南?关雎》之诗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琴瑟钟鼓皆乐器,各别和合以成乐。夫妇亦当如琴瑟,如钟鼓,各守其分,各保其别,斯则百年和好常乐矣。若合为一而失其分,亦必遂失其和,争起而离矣。

  故礼乐可分而不可分,亦如人己之可分而不可分,更如天人之可分而不可分。得其理则和而乐,此为中国人文精义之所在。今世界乃先为个人各自留一地位,各自独立,各自平等,各自自由,相互间各不为他人留地位,而如中国之所谓安分守己乃亦无从说起。人群相处无礼无理,而仅求以法律统一之,则天地之大和合又谁为之立法者?西方宗教科学哲学最后亦均为求此一立法者,而惜终无得,则举世之不能和合亦宜矣。

  濂溪主静立人极一语,亦有新义可阐。天地大自然,长宙广宇,瞬息万变,只是一动。但其化生万物,物之在天地间,则比较成一静。物之聚而存,终亦有其散而灭,有生则有死。亦莫不在变动中。然如人类,既历若干千万年之久,而仍有此人类,则不失其为一静。人生百年,自幼稚以至于耄老,百年之期亦仍有其一静。即如历史记载,中国一部二十五史,已有令人何从读起之感。然亦终自有其可读处。即如曹操率军南下,而有赤壁一战。其动处岂仅在曹魏一面。东吴孙权周瑜亦为之动,流寓荆州之刘备诸葛亮,亦为之动。专就曹魏一面言,大军八十三万,人各有家,各有夫妇子女,亲戚邻里,或生或死,或归或不归,动乱所及,岂可尽言。然就史传所载,赤壁之一战,亦可鉴可镜,可知人类史迹之一斑矣。故濂溪此主静立人极一语,其主要意义固在理学家心性存养之一面。然推而广之,廓而大之,凡人之仰天俯地昭昭之大,一撮土之多,岂不亦属人生之静止面。死生存亡,治乱兴衰,岂不亦人生一静止面。《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当知其问其学,则也是德性之静定处。其精其微,则正是广大之静定处。其中其庸,亦正是高明之静定处。有所持守,斯能有所进展。西方之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诸端,岂不各有其静止面,可阐可究。贵能就其可知,以明其可由。此正中国传统学问之大着眼处。亦即所谓主静立人极也。而岂如今国人竞言求变求新,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之所能喻其意义与价值之所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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