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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唐政权的巩固者唐太宗
(626—649年在位)
后来的太宗李世民本为高祖次子,公元600年生于今陕西省武功县。[1] 他母亲出身于一个极有权势的氏族——窦氏;她的姐姐是杨广(即后来的隋炀帝)的夫人。窦氏和隋、唐的皇室一样,是一个含有异族血统的氏族(其原始姓是纥豆陵氏),[2] 它在初唐时期一直非常有权势,出了两个皇后、六个王妃、八个驸马和一大批高官。[3] 太宗的母亲生长于她舅父北周武帝(他的妹妹是她的母亲)宫中,据说李渊在那里的一次射箭比赛中和她订了婚;她死于614年。[4]
童年时代的李世民,自然只是一个贵公子,不可能受到任何准备将来作帝王的特殊教育。他受的肯定是当时上流阶级的典型儒家教育,因为后来他作皇帝时表现出他深通经、史,而且是一个书法家。李氏家族具有强烈的北方民族传统,当然是佛教信徒;高祖的几个儿子都有佛教的乳名。但和大多数的汉—突厥混血贵族一样,太宗早年受的教育侧重武术,尤重骑射。当时的史书里充满了关于他的勇敢和富有军事天才的故事。他擅长骑术;装饰他陵墓的他所喜爱的六匹骏马的浮雕,现在仍然被保存着。
和他的兄弟们一样,他很年轻的时候就接受了第一次战争考验。当他还只十几岁时就随他父亲多次出征,平服发生在今山西省内的各种叛乱和抗击东突厥人的入侵。据传统记载,太宗仅仅15岁时就曾率领一支人马,在山西北部长城的雁门救出被东突厥包围的隋炀帝。这个故事历来被看作是太宗第一次出现于历史的记载,但恐怕不可靠。[5]
李世民的身份在唐朝的最初年代基本上还是一个军事将领。作为一个英勇而常胜的指挥官,他的品格形成于他夺取帝位的多年的艰苦野战时期。他确实有帝王之姿,在朝廷上显得很庄严威武。他好冲动,易被激怒,当他发怒时面色紫胀,使周围的人不寒而栗。他在处理突厥事务上的成功,多半应归功于他坚强的个性和英雄的风度。
太宗认为,是人,而不是天,决定人们的命运,他采取的理性主义态度是与这一时期的传统信念背道而驰的。例如,他即位不久全国各地的官员不时奏报祥瑞和凶兆,他驳斥说:“安危在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庶征不能致其恶。”[6] 后来,他命令在一个不误农时的日子举行太子的冠礼,而不顾有人关于此日不吉的劝告。[7] 他曾嘲笑以前很多服食丹药求长生的帝王。
太宗是一位非常自觉的帝王,深切关心他留给后世的形象。我们知道,他企图改动实录关于唐朝创业的叙述和玄武门之变的记载以提高他的历史形象。太宗的许多公开的举止,与其说似是出自本心,倒不如说是想得到朝官——尤其是起居注官——赞许的愿望。
毫无疑问,太宗具有作出戏剧性和炫耀性姿态的才能。我们现举一件逸事为例来说明他喜欢做作的习惯:628年,京畿地区发生蝗灾。他到皇宫北部的御花园中亲查灾情。他抓起一把蝗虫叫骂道:“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于是他举起这把蝗虫往口边送,准备吞食,侍臣们阻止他说,“恶物或成疾”。他坦然回答:“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说着,把蝗虫吞吃了。[8]
太宗在位初期,一直表现出对民众的同情和对朝臣意见的尊重。他为缺乏治国的才能而经常表示担忧,并声明由于他早年从事军旅,没有受过做帝王的教育。他曾说:“朕少好弓矢,得良弓十数,自谓无以加。近以示弓匠,乃曰皆非良材。朕问其故。工曰,木心不直则脉理皆邪,弓虽劲而发矢不直。朕始寤向者辨之未精也。朕以弓矢定四方,识之犹未能尽,况天下之务,其能遍知乎!”[9]
太宗就这样在群臣面前采取谦恭下士的态度,渴望学习,尽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坦率的批评。
尽管表面上显示出谦虚,但在626年阴历八月九日他即位之后,事实证明他是一位精力充沛和才能卓越的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军事统帅。虽然比起他父亲高祖来,他相对地缺乏文治经验,可是不久他就给唐政府带来一种新鲜的、事必躬亲的和有吸引力的作风,这种作风基本上建立在他个人的明察、过人的精力、勤奋不息和善于用人的基础之上。
他倾注于治国的精力是惊人的,并且要求群臣也和他一样。他的宰相们轮流在中书、门下省值宿,以便能不分昼夜地随时召对。当谏书多起来时,他把它们粘在寝室墙上,以便能对它们审查和考虑,直到深夜。
他谨遵儒家的教导,使士大夫参与国事并有权有责,而且事实证明,他对文人的谏诤和压力非常敏感而负责。他虚心征求群臣和顾问的坦率批评,并诚心诚意地利用他们的批评改善政务。他即位不久,就使谏官参加门下和中书两省大臣们的国事讨论,以便有失误时可及时纠正。[10] 他还使所有的官员都可议论政事而不必畏惧,并使他们能更方便地直接向皇帝提出建议和请求。
太宗不只对群臣有上述的一般要求,而且还和他们建立了密切的个人关系,这就是让他们觉得,在制定政策和处理国事方面,他们是起了重要作用的。如果我们看到太宗在传统史书中的形象常常被理想化了,这不仅是由于他自己力图影响历史的记载,而且还由于史官们也受到作为士大夫所应有的责任感的影响,他们当然会把一个如此关心他们本阶级而且行为近乎儒家思想的皇帝偶像化。
太宗即位初年所自觉遵奉的另一个儒家美德就是节俭。他严格地削减了大型公共工程,以减轻民众的劳役负担和赋税。他在即位后几个月内对群臣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11] 这样地宣扬节俭和关心民众福利,自然使朝廷的儒臣们高兴,也使他大得民心。
627年阴历元旦,太宗取年号为“贞观”,后世历史家对他的被理想化的施政画卷尊之为“贞观之治”。它证明是一个非常有影响的样板,激励了后世如乾隆皇帝、忽必烈汗和日本的德川家康等各种各样的统治者。
可是这个理想的形象只适用于太宗在位的初期。到了7世纪30年代的中期,随着国家力量的强固和帝国边境的扩展,太宗对他自己的治国之术变得越来越自信,独断专行和自以为是开始发展。他早年的节俭和爱惜民力的经济政策让位于大修宫苑和广兴公共工程之举了。
629年和630年,谏官们一再劝告,不要大规模地重修洛阳的隋代宫殿,因为这样就易蹈隋末的覆辙,可是在631年,太宗仍命令整修隋代宫殿;但当他看到完工后的宫殿过于华丽时,又下令把它拆毁。[12] 在同一年,太宗重修凤翔府的隋代仁寿宫,[13] 随着又建造了不少于四个新的宫殿:即建于634年的大明宫,[14] 后来成为皇帝的主要常居之处;建于637年的飞山宫;[15] 建于640年的襄城宫;[16] 建于647年的玉华宫。[17] 我们举一例以见工程之大:襄城宫的建造,用了大约200万个工时。即使是这样费工,当641年竣工时太宗发觉它是建立在暑热和不合意之地,又命把它夷为平地,并把主持建造的将作大匠降了级。[18] 647年,大量公共工程的费用成了推迟预定在次年举行封禅的原因之一。[19]
太宗放弃节俭的方针也表现在别的方面。他在即位初期,很少举行他父亲和他弟弟元吉喜爱的那种隆重的大狩猎活动。这种狩猎,与其说是单纯的捕猎活动,不如说是大规模的军事演习,对当地人民来说是劳民伤财的事情。但在太宗在位的后半期,狩猎又变成了经常的事,使他长期离朝在外。637年,有一个皇子因沉溺狩猎而被降黜。太宗在朝宣称:“权万纪(皇子的老师)事我儿,不能匡正,其罪合死。”御史柳范冷冷地回奏说:“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谏止畋猎,岂可独罪万纪?”于是太宗悻悻地退朝回宫。[20]
在7世纪30年代初期,太宗的群臣中有人对他放弃早年的具有特色的行事方针开始表示不满。到了637年,这种担心的呼声更大而且公开化了。在那一年,马周抱怨劳役日重和太宗日益不关心民众,呼吁恢复早年的政策。[21] 魏徵在次年也陈诉说,自627年以来太宗的施政作风变了,越来越独断、自负和浪费。[22]
随着太宗权力的日益巩固,他开始更加专断而不顾群臣的意见。他过去和群臣建立的某些良好关系有了裂痕;他开始对批评置之不理,并威吓那些和他意见不同的人们。648年,他的宰相房玄龄临终时难过地说,现在朝廷已无人敢犯颜强谏了。[23] 太宗过去对顾问大臣们的谦虚态度已为帝王的专断所取代。他晚年经常炫耀自己早年的武功。他自己认为已超过以前的其他伟大君主,而他的群臣也以阿谀之辞来满足他的骄傲。
虽然太宗终其身未能实现他早年的崇高理想,可是他的拔高了的形象和“贞观之治”的概念一直是有力的政治象征,不仅终唐之世如此,而且对整个中国历史说来也是如此。
[1] 太宗生年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即有从生于597年到生于600年四种年头的说法。
[2]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北京,1955年),第175页。
[3] 《旧唐书》,卷61第2369页。
[4] 《旧唐书》,卷51第2163—2164页。
[5] 宾板桥:《唐朝的建立:隋之灭亡和唐之兴起》(巴尔的摩,1941年),第49页。
[6] 《唐会要》,卷28第531页。
[7] 《贞观政要》,原田种成编印(东京,1962年),卷8第241—243页。
[8] 《资治通鉴》,卷192第6053—6054页;《贞观政要》,卷8第241页。
[9] 《资治通鉴》,卷192第6034页。
[10] 《资治通鉴》,卷192第5031页。
[11] 《资治通鉴》,卷192第6026页。
[12] 《唐会要》,卷30第551—552页;《资治通鉴》,卷193第6079—6080页;同书,第6088页。
[13] 《资治通鉴》,卷193第6088页。
[14] 《唐会要》,卷30第553页。原名永安宫,635年改名大明宫。
[15] 《唐会要》,卷30第560页。
[16] 《唐会要》,卷30第560页。
[17] 《唐会要》卷30第555页;《资治通鉴》,卷198第6248页。
[18] 《唐会要》,卷30第560页。
[19] 《资治通鉴》,卷198第6248页。
[20] 《旧唐书》,卷74第2615—2618页。
[21] 《旧唐书》,卷74第2615—2618页。
[22] 《魏郑公谏录》,王献功刊本(长沙,1883年),卷1第23页。
[23] 《资治通鉴》,卷199第6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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