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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唐和晚唐的宫廷和地方
8世纪中叶以后中国出现的强有力的地方分权体制是755至763年安禄山之乱的直接后果。在唐朝成立以后,这场叛乱无疑是唐王朝史中最重大的事件。叛乱把一个集权、富饶、稳定和辽阔的帝国搞成斗争不休、不安全和分裂的国家。历史学家早就认为它是唐朝史的一个转折点;在近几十年中,它甚至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史中的一个大转折点。不过在叛乱本身及其后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相称。虽然这种大内乱必定产生严重和深远的后果,但是难道一件基本上是军事的事件会造成把唐王朝截然分成前后两个时期的深刻变化吗?
实际上,安禄山之乱后中国的变化的局势不仅仅是叛乱所造成,而是有它早在进行的发展根源。正如本书前几章所指出的那样,自唐朝开国以来,它的政制已经经历了重要的变动。这些变化在与初唐政体性质迥然不同的政体形式出现以前就已存在。但是必须把长期的变化与叛乱本身的特定根源区别开来。虽然当叛乱发生时,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充当了强烈的催化剂,但这一事件决不是不可避免的。
说到那些区别初唐和中唐的变化,我们需要在这里回顾一下与755年出现的危机及由此造成的政治分裂状态有关的变化。最重要的是8世纪第一个25年为巩固中国对外的地位所采取的步骤。在遭受7世纪最后几十年和8世纪初的重大挫折后,为维护一个从南满至帕米尔、从内蒙到越南的已经扩大的帝国新政制结构发展起来了。这些变化把唐帝国置于一个与半个世纪前太宗遗留下来的机制迥然不同的基础之上,它成了一个通过历次大征战(一般是胜利的征战)创建的,以及靠王朝无与伦比的威信、外交和仅仅是不牢固的外围防御维系的帝国。这些变化是日益增长的外来军事压力——主要来自复兴的东突厥人、契丹人和吐蕃人——直接造成的。唐政体在与这些强大和组织良好的邻邦的经常冲突中,被迫逐步建立永久性的大规模防御体系。但这一体系经过一段时期后获得了充分的进攻能力,这一事实有助于掩盖它开始时的防御性质。
这一发展的根据在多大程度上是出于民族利益(区别于帝国及其将领们的个人雄心),对此已有人提出疑问。[1] 但是批判者往往忽视了基本的战略考虑,即迫使中国人把军事力量扩大到远远超过他们可能定居的范围以外的考虑。只有这样,高度机动的游牧邻族才能被遏制,而不致于迅速和破坏性地渗入内地。另一个动机可能是维护对外贸易的交通,虽然由此产生的贸易远远不足以弥补这类政策造成的巨大费用。总之,重要的是,在边境维持庞大兵力的这一政策当时并没有人认真提出疑问。[2] 对当时的人来说,这一政策似乎一直是必要的,理由是它取得了全面的成功,而且唐帝国有能力负担它的费用而不致于造成资源的不应有的紧张。
这一政策的采用意味着再也不可能依靠从前以混合兵源的部队(府兵、职业军人和罪犯)充当小股守军的制度了。可以设想,在进入7世纪之际其战斗力已受限制的府兵制决不可能维持大规模的长期边防戍军。一种新型的军队必须建立起来,以提供当时需要的更庞大更长期性的部队。在8世纪的最初几十年,边境常备军的规模明显扩大,最后至少达到五倍于前一世纪的水平。在8世纪40年代军队人数将近50万,[3] 这一数字与广袤的作战区对比肯定不算巨大,但它确实代表了到当时为止正规地部署在中国边境的军队的最大数字。军队的成分必然发生了大变化。如此庞大的军队只能由长期服役的军队组成。这意味着军队的充分职业化,这个过程远远早于政府在737年宣布长期服役为定制之时。
边境行政管理制的基本变化也伴随着军事方面的变化而产生。变化前的习惯做法是临时任命将领来指挥大战役和边境行动。正常的边境行政工作由其权力被精心地限制的官署掌管。现在新常备军需要一种新的指挥机构,它能使这些军队在特定的边境广泛地区相对独立地行动。每个边境区(藩或藩镇)归一个接替行军大总管、都护和都督的节度使管辖,但他一般保留着这些头衔。[4] 除了军事职务外,新的节度使还拥有地方行政、财政和供应等方面的文职权力。这种把权力集中于一人的变化完全背离了以前的惯例。但是做不到这些,边防军就不可能得到适当的战地指挥和后勤支援,而这些军队又往往必须在远离中国内地之处作战。在这些情况下,中央政府显然必须极为慎重地选拔官员去担任这些拥有大权的职务,并且要在他们中间定期轮换,以防个人与某一藩镇的关系发展得过分牢固。
后来担任节度使的官员的类型起了变化,这使中央政府对这些问题甚至更加敏感了。在一开始,在高级文武官员之间并无泾渭分明的界线,被任命为节度使的人一般为文官,他们在边境藩镇任职期满后,能够指望返回朝廷。他们完全拥护朝廷既成的权力结构,而且他们就是正规的等级官僚集团的成员。但约从730年起这些拥戴朝廷的官员逐渐让位于另一种往往有广泛的边境生活经验的职业军官。许多人是行伍出身,他们所取得的擢升在以前是不可能得到的。许多人还是非汉人;鉴于唐朝一贯在边防军中使用大批部落民,这种现象是不足为奇的。人事上的这种变化有其实际的原因,即希望通过使用职业的军事专才来取得最佳效果。[5]
但新制度的成就中孕育着一种抵消其力量的因素;权力日益落入边境将领之手所包含的危险却被人忘记了。
以节度使统率的形式出现的军事力量的分布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后果。第一,伴随着府兵制的衰落而出现的藩镇制在抵御外患方面的成就导致了一切有战斗力的军事力量在内地的消失。京师保持有一支军队,但其素质变得如此之差,以致成了人们的笑柄。第二,中国的绝大部分兵力此时部署在沿漫长和容易渗透的北方边境延伸的五个藩镇。按其大小,这五个藩镇依次是:范阳(北河北)、陇右(南甘肃)、河西(甘肃—宁夏北部)、朔方(甘肃—陕西东部)和河东(北山西)(见地图10)。它们基本上是边境藩镇,但范阳和河东主要由地方供养,比其他几个北方藩镇较少地需要中央政府的直接支持,不过河东自给的程度比范阳稍差。另一个藩镇剑南(四川)也是如此,但在安禄山之乱前它拥有的兵力相对地说还不算庞大。[6]
正如边境的新形势造成边境行政制度的变化那样,国内的各种发展——人口的增长、迁移和流亡的日趋频繁、税册之过时、行政手续的日益复杂、非经常性的不法行为(再加上官僚们怠于职守的长期存在的倾向)也促使内地行政的变动。部分的解决办法是像边境那样设立一种较高级的行政单位,以管辖一个包括许多州的地区。由于朝廷不愿把实权正规地交给任何这类大行政单位,所以这种官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从一开始它的职能就被设想为应是监督性的,而不是具有执行性质的。最后在733年,帝国被划分成15个道,各置采访处置使。[7] 这只是搭起了道的制度的架子,不过在以后安禄山叛乱的年代,采访处置使才逐渐对其管辖的州县越来越主动地行使权力。
在8世纪前半期政府所作的制度改革似乎进行得很顺利。它们使帝国能够取得最大的疆域和国力,使国内达到高度的稳定,并且能够保持一个可以接受的中央集权。玄宗朝被人怀念为唐代最光辉的时期,这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当时的政治家却没有看到中央对地方事务的强有力的控制(而这种控制正是整个地方行政结构及土地分配、税制、劳动力动员和征兵等工作的基础)在逐渐放松;更不可恕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仍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边境建立的庞大的军事建制所包含的种种危险。
[1] 关于晚唐及宋的代表性的观点,见《通典》,卷148第1页;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中有译文及论述;《资治通鉴》,卷216第6888—6889页;范祖禹:《唐鉴》(日本,1839年),卷9第14页;较近期的西方着作有福兰格的《中华帝国史》(柏林,1961年,卷3第437—451页)及浦立本的《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70—72页)。
[2] 唯一的例外是张说在722年提出的削减军队的建议(他所根据的军队总数显然是夸大的),载《资治通鉴》,卷212第6753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1946年),第774页,注1。
[3] 《旧唐书》,卷38第1385—1389页;《资治通鉴》,卷215第6847—6851页;戴何都:《<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第786页,注2;参见鲁惟一着:《汉武帝之征战》中关于西北边防军的较低的估计数字,此文载于F.A.基尔曼和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93页。
[4] 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68—69、149—152页,注32;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东京,1942年),第16—21页。
[5] 但浦立本(《安禄山之乱的背景》,第95页)和其他许多研究这一问题的作者都采纳传统的观点,即宰相李林甫造成了这一变化,以保护他自已在朝廷的地位。
[6] 见本书第474页注①的参考材料。
[7] 戴何都:《中国唐代诸道的长官》,载《通报》, 25(1927年),第279—286页;日野开三郎:《中国中世的军阀》,第1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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