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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志第三十七
○食货三
△洞冶课 附珠玉硝矾竹木课
凡洞冶、盐、茶、酒及一切杂税,俱谓之课程。至元二十年,以中兴州及真定、太原等路课程,较之前年,正额增余外,有多至数倍者,显见诸路并有增羡。诏中书省定办课程条画,颁于诸路:
一,定至元十二年合办税额。
一,本路公选廉干官二员为提点官。
一,榷出增余,与众特异者,量加升擢。
一,依旧例,三十分取一分,不得高物价以增税额。亦不得妄榷无税之物。
一,若有门摊课程,依至元十九年例征收,不得分毫添荅。
一,增余须尽实到官。
一,路、府、州、司、县、乡村、镇、店,见界院务官有不称其职者,随时替罢。
一,管课官有侵欺瞒落官课者,追赃,依条画科罪。
一,体察追问从前管课官。
一,诸路现办课程,每月申报细目,季小考,年终大比,视其增亏以为黜涉。
一,定升降赏罚格例。其立法之意,严于驭吏,宽于取民,亦可谓得理财之要矣。
洞冶之课。至元四年,制国用使司奏:“各处洞冶出产,别无亲临拘榷官司,以致课程不得尽实到官。又各处炉冶耗垛。官铁不曾变易。宜设诸路洞冶总管府,专掌金、银、铜、铁、丹粉、锡碌,从长规画,恢办课程。”从之。时阿合马为制国用司使,聚敛严急。寻以百姓包纳金课,扰累甚,乃罢各路洞冶总管府,归其事于有司。其后产金、银、铜、铁之处,复立提举司以领之。
凡产金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淄莱。至元五年,命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于登州栖霞县,每户输金四钱。十五年,又以淘金户二千佥军者,付益都、淄莱等路依旧淘金。纳其课于太府监。二十年,遣官检核益都淘金欺弊。
辽阳曰大宁、开元。至元十年,听李德仁于龙山县胡碧峪淘采,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东双城及和州等处开采。
江浙曰饶、徵、池、信。至元二十四年,立提举司,以建康等处淘金户七千三百六十五隶之,所辖金场七十余所。未几,以建康无金,罢提举司。其饶、徽、池、信之课,皆归之有司。
江西曰龙兴、抚州。至元二十三年,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办金一百两。
湖广曰岳、澧、沅、靖、辰、谭、武冈、宝庆。至元十九年,以蒙古人孛罗领辰、沅等州淘金事。二十年,拨常德、辰、沉、澧、靖民万户付金场转运司淘采。
河南曰江陵、襄阳。四川曰成郁、嘉定。元贞元年,以病民罢之。
云南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至元十四年,诸路总纳金课一百五定。
凡产银之所:
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天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冶,设从七品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
辽阳曰大宁。延佑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
江浙曰处州、建宁、延平。至元二十一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冶。
江西曰抚、瑞、韶。贞元元年,江南行省臣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未尝及额,民不堪命。请自今从实收纳。”从之。瑞州蒙山场,至元二十一年拨粮一万二千五石,办银五百定。后拨四万石。至大元年,拨徽政院,连年亏额。延佑七年,依原定粮价折收原银七百定,解提举司收纳。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听民煽冶,岁输银三千两。湖广曰兴国、郴州。
河南曰汴梁、安丰、汝宁。延佑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课银三定。四年,李璮等包霍邱县豹子涯洞课银三十定。
陕西曰商州。
云南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凡产铜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至元十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
辽阳曰大宁。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
云南曰大理、徵江。
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冶,凡十有一所。至元二十年,中书省臣复奏:“根访产铜出处,召人兴冶,禁约诸人毋得沮坏。”从之。
凡产铁之所:
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擅、景、济南。
太宗八年,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冶。至元五年,始立河东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明年又罢之。大德十一年。听民煽冶。官为抽分。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所隶之冶八:大通、兴国、惠民、利国、益国、闰富、丰宁、丰宁之冶。
有二在顺德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冶。大德元年,立都提举司。延佑六年,罢顺德都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治六:曰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
在檀、景等处者。太宗八年始拨北京户煽冶。中统二年,立提举司。大德五年,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七:曰双峰、暗峪、银匡、大峪、五峪、利贞、锥山。
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户三千煽冶,至元五年,立洞冶总臂府。七年罢。至大元年,复立济南提举司。所隶之监五:曰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富国。
河南曰颍州光化。至元四年,兴河南等处铁冶,令礼部尚书木和纳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颍州光化铁冶,岁输铁一百万七千斤,就铸农事二十万事市之。
江浙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
陕西曰兴元。
云南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徵江、罗罗、建昌。
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元贞二年,中书省奏罢百姓自备工本炉冶,官为兴煽发卖。大德七年,定各处铁冶课,依盐法一体禁治。
凡产铅锡之所:在江浙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年、邵武。江西曰韶洲、桂阳。湖广曰谭州。至元八年,沅、辰、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百斤,收钞三百文。商贾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其锡没官。
凡产朱砂、水银之所:在辽阳曰北京。湖广曰潭、沅。四川曰思州。产碧甸子之所在:曰和林,曰会川。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甚以恤品人户于吉私迷之地采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寨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块。
洞冶之外,产珠之所在:曰大都,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曰东京,至元十一年,令灭怯、安山等采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曰广州,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刺、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采之。胜州、延州、乃延等地之珠,十三年令朵鲁不歹采之。
产玉之所在:曰匪力河。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户旧有三百,今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匪力河旁近有民户六十习淘玉,请免其差役,与淘户等所沟之玉自水站送于京师。”从之。曰河西。至大元年,中书省隔言:“阿失帖木儿请遣教化的诣河西采玉,驮攻玉沙之马四十余匹,玉工至千余人。臣等以为不急之务,请罢之。”从之。
产矾之所在:曰广平。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十处,岁办白矾三千斤。曰谭州。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矾,每十斤官抽其二。曰河南。至元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直钞五两。元贞元年,中书省臣同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言:“无为矾课,初岁入为钞止一百六十锭,后增至二千四百锭。大率敛富民、刻吏俸、停灶户工本以足之。宜减其数。”诏遣人核实汰之。
产硝、碱之所在:曰晋宁。
竹则所在产之。元初,惟河南之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有官竹园,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伐,定其价为三等。至元二年,减辉州竹课。先是官取十之六,至是减其二。四年,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凡竹商皆给引。二十一年,以杯孟等路竹货,系百姓栽植恒产,有司拘收发卖,妨夺生理;乃罢司竹监,听民自买输税。初,杯、卫居民犯一笋、一竹,率以私论,民苦之。辉州知州尚文入为户部司金郎中,言其事,帝始罢之。二十三年,又用前抄纸坊大使郭言,立竹课提举司于卫州,管辉、怀、嵩、洛、京襄及益都、宿迁等四处。在官者给引,在民者包认课程。江南竹货,许腹里通行,止于卖处纳税。二十九年,用丞相完泽言,罢杯盂等路竹课。天历元年岁课数目:
金课:
腹里,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二锭四十五两五钱。
湖广,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定二十五两。
江浙,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一万斤。
云南,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木课无可考,额仅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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