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後汉纪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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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孝桓皇帝纪下卷第二十二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宫嘉德殿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按是月庚申朔,无辛丑日,袁纪误。

  二月壬申,武库火〔一〕。

  〔一〕 二月庚寅朔,无壬申日。范书及续汉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间孝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于大辰〔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范书、续汉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长寿门火〔一〕。

  〔一〕 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汉阳、武威,杀吏民。中郎将皇甫规讨羌,大破之。

  先是叙州刺史郭宏、汉阳太守赵喜、安定太守孙俊皆不任职,倚恃贵戚,有司不敢纠。规悉条奏其罪,羌人闻之,翕然乃喜,一时降者二十余万口。徵拜议郎。论功未毕,常侍左悺私求於规,规执正不许,悺遂以余寇不绝,收规下狱。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守阙讼规,终不省,规竟坐论。会赦,复徵为尚书。顷之,复为中郎将。讨叙、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让不受。

  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讥切梁氏,谢病归,教授十余年。冀既诛,旬月之间,礼辟五至皆不就。公车徵,乃起为太山太守。规好推贤达士,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规所教授,致显名於世。

  秋八月,关内侯以……〔一〕

  〔一〕 袁纪此文必有脱文,范书作「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则袁纪此句恐当作「占卖关内侯以下钱各有差」。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

  〔一〕 据通监补。

  张掖、酒泉〔一〕……

  〔一〕 此句亦有脱误。范书作「三月,沈氏羌寇张掖、酒泉」。

  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曰〔一〕:「臣闻善人者,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二〕。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三〕天诞俊乂,为陛下出,当辅明时,左右大业者也。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宜登论道,协亮天工,终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诏公车备礼徵〔四〕,皆辞疾不至。

  〔一〕 通监考异曰:「范书徐稚传云:『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袁纪:『五年,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按二年,胡广已为太尉;五年,蕃已为光禄勳。今置在二年,从范书;去广名,从袁纪。」

  〔二〕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晋三却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犂奔楚。韩献子曰:『却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

  〔三〕 见诗大雅文王。

  〔四〕 杨树达曰:「抱朴子逸民篇云:『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韦休明。』」休明,韦着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贫尝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非礼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遗。陈蕃尝为豫章太守,以礼请署功曹。稚为之起,既谒而退,蕃馈之粟,受而分诸邻里。举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诸公所辟,虽不就,其有死丧者,负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只鸡,藉以白茅,酹毕便退,丧主不得知也〔一〕。

  〔一〕 谢承书曰:「常於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乾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初,稚少年,游国学中〔一〕,江夏黄琼教授於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後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吊,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闻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先时有一书生来,衣麤薄而哭之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於是推选能言语者陈留茅季伟候与相见,〔二〕酤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事,稚乃答之。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三〕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四〕,何不知之乎?」

  〔一〕 疑国学二字误倒。

  〔二〕 茅季伟,即茅容。风俗通义愆礼篇「伟」作「玮」。

  〔三〕 见论语卫灵公。

  〔四〕 论语公冶长曰:「子曰:『甯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宁武子,卫国贤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谥也。

  是时宦竖专政,汉室寝乱,林宗周旋京师,诲诱不息。稚以书诫之曰:「大木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一〕林宗感悟曰:「谨拜斯言。」以为师表。

  〔一〕 范书徐稚传此语,乃稚与茅容临别时所托转之语,与袁纪作「以书」异。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隐居静处,非义不行,敬奉旧老,训导後进。常与小弟季江俱行,为盗所劫,欲杀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聘娶,愿自杀以济家。」弟季江复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杀我。我顽闇,生无益於物,没不损於数,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争死於路,盗戢刃曰:「二君所谓义士。」弃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在席下,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贼感之,亦复不取。肱以物己历盗手,因以付亭长委去。举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闳字夏甫,太传安之玄孙。自安至闳,四世三公,贵倾天下。闳玄静履贞,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为彭城太守〔一〕,丧官,闳兄弟五人常步行随柩车,号泣昼夜。从叔逢、槐并为公辅,前後赠遗,一无所受,二公忿之。至於州府辟召,州郡礼命,皆不就。

  〔一〕 范书作「彭城相」,是。

  韦着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隐居讲授,不修世务〔一〕。

  〔一〕 范书韦着传注引谢承书曰:「为三辅冠族。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艺。」

  李昙字子云,颍川阳翟人。少丧父,事继母。继母酷烈,昙奉逾谨,率妻子执勤苦,不以为怨。昙身耕农,以奉供养,得四时珍玩,未尝不先拜而後进母。乡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为法度。徵聘不应,唯以奉亲为欢。

  夏四月戊辰〔一〕,虎贲掖门火。

  〔一〕 四月癸未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康陵园火。

  武陵蛮夷反〔一〕,车骑将军冯绲讨之。绲上书曰:「夫势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盗跖可信〔二〕。乐羊伐中山,反而语功,文侯示以谤书一箧〔三〕。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曰:「臣闻出郊之事,将军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绲有嫌,不当荷任;即绲无嫌,义不见疑。乐羊战国陪臣,犹赖见信之主,以全其功,况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绲设虚端,以自阻卫,为臣不忠。」帝寝其奏。

  〔一〕 「武陵」原误作「武阳」,迳改之。

  〔二〕 沈钦韩言此语出商君书画策篇。其文曰:「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三〕 事见战国策秦策甘茂语。

  穆又上书曰:「汉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来,乃悉用宦者,延平已来〔一〕,寝益贵盛,假貂璫之饰〔二〕,任常伯之职。〔三〕天朝政事,一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子弟亲戚,并荷职任,放滥骄逸,莫能禁御。无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势骄宠,渔食百姓。臣以为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即陛下可为尧舜之君,众僚皆为稷耇之臣矣〔四〕。」上不从。穆後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於是宦官更共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公卿以穆「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乃追赠益州刺史。

  〔一〕 延平,汉殇帝年号。时邓太后临朝,委用宦官。

  〔二〕 李贤引汉官仪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璫左貂。光武以後,专任宦者,右貂金璫。」又曰:「璫,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貂也。」

  〔三〕 常伯,侍中也。惠栋引汉官仪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时号曰常伯,选于侯伯,转补羇阙,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四〕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计。」张揖注曰:「耇为尧司徒,敷五教,率万事。」又应劭曰:「契,善计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阳宛人。初为冀州刺史,始济河,长史解印去者四十余人。中常侍赵忠丧父,歛为璵璠玉匣〔一〕。穆下郡考正,乃至发墓视尸。其家称冤自诉,穆坐徵诣廷尉,髡输左校。後得原归家。顷之,朝臣多为穆冤,由是徵命议郎、尚书。

  〔一〕 歛通殓。赵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蛮夷降。

  六年(癸卯、一六三)

  春正月戊午〔一〕,司徒种暠薨。大鸿胪许栩为司徒〔二〕。

  〔一〕 范书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无戊午,作「二月」是。

  〔二〕 范书作「卫尉颍川许栩」,并系此事於三月。

  暠字景伯,河南洛阳人。父早亡,有财三千万,暠皆以赈乡里贫者。当时豪贵,莫不遂识知之〔一〕。年四十四,县始召为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生)王谌名知人〔二〕,歆谓之曰:「河南当举六孝廉,皆得贵人书命,不宜相违,欲以五副之。自举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报国,下以托子孙,汝助我索之。」谌答曰:「知臣莫如君。君为二千石,当清察郡中,询于贤良,谌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日谌东出送客,驻车太阳郭里,见暠。还语歆曰:「为君得孝廉矣。」问:「为山泽?」答曰:「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得隐滞之夫,乃洛阳吏邪?」答曰:「夫异士不居山谷,但其居处异耳,德未必有也。处人间而有异,而人不知,己独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与之言。」歆便於府召见於庭中,诘问职事长吏所施行,暠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三〕,举孝廉,由是知名。

  〔一〕 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後汉书曰:「种暠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暠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後汉书亦未可知。

  〔二〕 据陈澧校而改。

  〔三〕 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一〕。光禄勳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二〕,尽孝敬之道也。违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三〕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於田。』〔四〕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

  〔一〕 「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二〕 据范书改。

  〔三〕 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

  〔四〕 见书无逸,「游於田」作「於游田」,袁纪恐误倒。

  〔五〕 范书「焦心」下有「毁颜」二字,袁纪恐脱。

  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黄琼薨。

  琼字世英,江夏安陆人。清贞守正,进止必以礼。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数纳谠言,为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赠车骑将军、邟乡侯印绶,谥曰昭侯〔一〕。有孙曰琬。

  〔一〕 范书「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殒石於右扶风〔一〕。

  〔一〕 殒石於右扶风之鄠县也。又按三月壬申朔,无癸亥,疑系二月事。范书亦误。

  太常杨秉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桓帝纪,四年三月太尉黄琼免,四月刘矩为太尉。五年冬杨秉始代刘矩为太尉,与袁纪异。通监从范书,是。

  是时中常侍侯览、贝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一〕:「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二〕:「除君之恶,惟力是视〔三〕。邓通失礼,申屠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四〕。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五〕。」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六〕。於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人,皆民之蠹也。

  〔一〕 黄本作「掾」,蒋本改作「秉」,皆不当省,今并存之。

  〔二〕 据范书改。即使掾复对尚书。

  〔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晋寺人披之言。杨伯峻曰:「此犹竭尽己力而为。」

  〔四〕 事见汉书申屠嘉传。

  〔五〕 惠栋曰:「袁宏纪:何敞谓宗由曰『春秋称三公为宰者,言无所不统也』。汉书翟方进云『春秋之义,尊上公谓之宰,海内无不统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

  〔六〕 范书杨秉传作「延熹八年」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邓庾为育阳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庾」作「秉」,乃邓皇后兄邓演之子,邓统之弟。

  秋九月,武陵蛮夷叛,寇掠数郡。荆州刺史度尚讨之。将战,尚召治中别驾曰:「今後无转输,前有强敌,吏士捷获已多,缓之则不肯力战,急之则事情切迫,潜有逃窜。今与诸君俱处虎口,胜则功成,败则无余,为之奈何?」诸从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实少,未可进,当复须诸郡兵至。且各休息,听其射猎。」军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亲燔其积聚,猎者还,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劳曰:「蛮人多宝,足富数世,诸卿但不并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马蓐食,径赴〔贼〕(城)屯〔一〕。贼见尚晏然,不图其吏士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乡侯,除一子为郎。

  〔一〕 据范书改。

  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也。初为上虞长,纠摘奸伏,县中谓之神明。擢门下书佐朱俊〔一〕,谓之干世之才。俊後显名,终如尚言。县有孝女曹娥,年十四,父旴溺于江,不得尸。娥号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後长吏莫有纪者,尚至官,改葬娥,树碑表墓,以彰孝行。〔二〕县民故洛阳市长淳于翼学问渊深,大儒旧名,常隐於田里,希见长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门,翼不即相见,主簿曰:「还。」不听,停车待之。翼晡乃见尚,尚宗其道德,极谈乃退。其优贤表善,皆类此也。

  〔一〕 按谢承书、范书等「俊」皆作「儁」,亦作「隽」。然其本字作「俊」。

  〔二〕 水经注渐江水曰:「上虞县东有龙头山,南带长江,东连上陂,江之道南有曹峨碑。县令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冬十月,行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陵庙。戊辰,行幸云梦,临水〔一〕。祠湖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鲁哀公庙〔二〕。

  〔一〕 所临之水,乃汉水也,袁纪恐脱「汉」字。又十月戊戌朔,无戊辰。或系十一月之事。

  〔二〕 据范书补。又此句之首,恐脱「还幸新野」四字。

  是时勃海王悝骄慢僭侈,不奉法度。见上无子,阴有嗣汉之望。北军中候史弼上疏曰:「臣闻帝王之於亲戚,爱之虽隆,必示之以威礼;宠之虽贵,必示之以法度。如是则和亲之道兴,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帝骄梁孝王〔二〕,二弟阶宠,卒用悖慢,周有播荡之祸,汉有袁盎之变。窃闻勃海王悝恃至亲之属,藉偏私之爱,有僣慢之心,颇不用制度。外聚轻薄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有口无行,必有羊胜、伍被之类〔三〕,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宽仁,隆於友于之义〔四〕,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议於朝,明言其失。然後诏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後少有所许。如是则圣主无伤亲之议,勃海长有享国之祚。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於道矣。」上以至亲,不问其事。

  〔一〕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曰:「初,甘昭公有宠於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颓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又曰:「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避母弟之难也。」杨伯峻曰:「甘昭公即惠王子、襄王弟王子带,封於甘,昭,其谥。」大叔,即王子带也。「王复之」,僖公二十二年,襄王迎其弟于齐,遂有此变。

  〔二〕 梁王,窦后少子,赐天子旌旗,出警入跸。太后欲景帝传位于孝王,袁盎谏,梁王遂令人刺杀盎。事见汉书文三王传。

  〔三〕 羊胜,梁孝王谋主:伍被,劝淮南王反者。

  〔四〕 见尚书君陈。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历职忠謇,无所倾挠。自尚书为平原太守〔一〕,诏书下诸郡察党人,时所在怖惧,皆有所举,多至数千人〔二〕,弼独上言无党人。从事主者坐问责曰〔三〕:「诏书憎嫉党人极恳至,诸郡皆有,平原何独无?」弼对曰:「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他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相比!若趋诺诏书,诬陷良善,平原之人,皆为党乎?」从事大怒,奏弼罪,以赎免。迁河东太守。弼初至郡,敕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齎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四〕,门长不为通。生诈称自言者以见弼,弼怒收付狱,即日考杀之。览後以诬弼谤诽朝政,徵诣延尉,论弃市。平原吏民走诣阙讼弼,得减死一等,刑竟归田里。後数为公卿所荐,拜彭城相,为政务抑豪强,虽有纵放,然豪右敛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贷。

  〔一〕 范书作「平原相」是。蔡邕传注引谢承书曰:「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

  〔二〕 范书作「数百人」。

  〔三〕 从事,州刺史官属。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属郡察党人者,故曰从事主者。

  〔四〕 沈钦韩曰:「河东有两盐池,则後汉仍榷其税。」

  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谋反,徙为定陶王〔一〕。

  〔一〕 范书作「瘿陶王」。按续汉郡国志,廮陶属钜鹿郡。通监作「瘿陶」。袁纪恐误。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刘淑对曰〔一〕:「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通,君臣通则仁义立,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势在臣下则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则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则水旱暴兴,主上骄淫则泽不下流。由此观之,君其纲也,臣其纪也。纲纪正则万目张〔二〕,君臣正则万国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爱弟顺。如此则阴阳和,风雨时,万物得所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河间乐成人」。又曰:「永兴二年,司徒种暠举淑贤良方正,辞以疾。桓帝闻淑高名,切责州郡,使舆病诣京师。淑不得己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按种暠传,暠延熹四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纪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党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暠於六年薨,袁纪系於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暠生前所举,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

  〔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

  〔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

  〔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迳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色。」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

  〔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

  〔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

  〔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

  〔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於上,地洽於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三〕,人主有自勉强。」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

  〔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吾欲从事於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托於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

  〔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

  〔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迳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

  〔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於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諠,於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於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

  〔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後。後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

  〔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

  〔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紝,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後宫,始置之耳〔一〕。後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於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绦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托神灵。」於是论揩司寇。

  〔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

  〔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於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於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

  〔三〕 张泽为宦者令。绦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绦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

  〔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於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於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

  〔一〕 通监从范书,系此事於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

  〔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於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於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於两观之下。今臣列官已积二旬,私惧留稽为愆,反获速疾之讥。肤受之愬〔一〕,以关圣听,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计,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恶,然後退就汤镬,始生之愿也。」〔三〕上不省,论输左校。顷之,起家为司隶校尉,振纲直绳,多所摧戮。

  〔一〕 语出论语颜渊。疏曰:「愬,亦谮也。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言,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

  〔二〕 范书作「五日」。

  〔三〕 范书此对乃膺任司隶时所言,且作帝然其对,自此诸黄门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与袁纪迥异。

  河东太守单安、河内太守徐盛,中常侍单超、徐璜之弟也。凭宠干纪,渎货害政。沛国朱宇尝为司隶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宫竖昆叔,刀锯之余,横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张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衔命操斤,翦其凶丑,辄考核赃罪,事皆伏上。」诏安、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范滂,字孟博〔一〕。郡召为功曹,即褰衣就车,急痛於时也。进善退恶,风教肃然。郎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後为太尉黄琼所辟,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诏使冀州,百姓闻滂名,其有赃污未发者,皆解印绶去。滂举刺史、二千石二十余人,罪恶者皆权豪之党也。尚书诘滂曰:「所举无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详核,勿拘於前。」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饕秽奸罪,岂以污臣简札。臣以会日促迫〔二〕,故先举所闻,其未审者,方当参实,以除凶类。臣闻农勤於除草,故谷稼丰茂〔三〕。忠臣务在除奸,故令德道长。」滂睹时方艰难,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於是中人耻惧,怀谋害正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汝南征羌人」,注引谢承书作「汝南细阳人」。惠栋曰:「刘孝标案:张璠汉纪云:滂,汝南伊阳人。案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

  〔二〕 胡三省曰:「会日,谓三府掾属会于朝堂之日也。」

  〔三〕 隐公六年左传曰:「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山阳人张俭,字元节。以正直知〔名〕〔一〕,州举秀才,刺史非其人,谢病不起。太守翟超临郡,请为东部督邮,俭解巾应之。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後请夺民田三百余顷;第舍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殿,驰道周旋,类於宫省;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十余丈,以准陵庙;破人家居,发掘冢墓,及虏掠良人妻、妇女,皆应没入。俭比上书,为览所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邮〕〔三〕,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四〕。

  〔一〕 据钮永建校补。

  〔二〕 据通监引袁纪改。

  〔三〕 据通监引袁纪补。

  〔四〕 范书党锢传曰:「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览遏绝章表,并不得通。」周寿昌曰:「据後苑康传云: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云云。是不待请而行诛矣。以常侍权势熏灼,俭位止督邮,擅命诛杀,并案及宗党宾客,俭自亦有罪矣,恐於情事不合。当以俭传所言为是。又侯览传,览於建宁二年丧母,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云云。又奏览母生时,交通宾客,干乱郡国,复不得御,览遂诬俭为钩党。是览母已前死,俭於其母死後劾之,特请诛览耳。俭得亡命,而览传乃云夷灭之。三传互相抵牾,当是蔚宗录旧史及各家传成书,未及审耳。」按范书乃因诸书互异,是非难定,仿史迁史法,各仍其旧以存疑,非未及互审耳也。又袁宏毕竟是文人作史,失於审慎,俭追杀览母及宾客,乃传闻而非史实也。

  览素佞行,称冤於上曰:「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一〕。」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徵付廷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吏捕之急。俭与鲁国孔褒有旧,後事发觉,俭走至东莱李笃家。督邮毛钦操兵至笃家,〔二〕引钦就席〔三〕,曰:「明廷何为枉驾自屈?」钦曰:「张俭负罪入君门,是以来耳。」笃曰:「俭负罪亡命,笃岂得藏之?若审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宁宜执之?」钦因起抚笃背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为仁义,奈何独专美邪?」笃曰:「今欲分之,明廷载半去矣。」钦叹息而去。笃道俭经北海戏子然家,送入渔阳,出塞得免。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内外,并皆灭尽。於佞幸内憾,媚上思报矣。

  〔一〕 滂曾应太尉黄琼辟,为府掾,故补「掾」字。

  〔二〕 范书作「外黄令毛钦」。胡三省曰:「考两汉志,外黄县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毛钦盖为黄县令,『外』字衍。」惠栋以为毛钦为外黄人,「令」字衍,乃督邮也。今按汉代地方属吏,除三辅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说非。袁纪所称「明廷」与「明府」同义,恐当以胡说为是。

  〔三〕 「引钦」上疑脱「笃」字。

  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一〕,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上书曰〔二〕:「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翔〕(蕃)〔三〕、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四〕。」

  〔一〕 范书党锢传作「为河南尹」,非。又张成所使杀人者,范书作「子」,是。

  〔二〕 范书党锢传作「牢修」,续汉五行志作「牢川」。通监从范书。然按续志,「川」当是「顺」之滥缺。又范书「修」或本作「循」,循顺音义皆同,形近而讹。恐当以袁纪为是。

  〔三〕 按范书党锢传,为御史中丞者,陈翔也。陈蕃乃太尉,阅下文可知。据以正。

  〔四〕 论语季氏曰:「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一〕,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於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於此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二百余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党事,太尉陈蕃曰〔一〕:「所考者,皆忧国患时,当官不挠,是何罪而乃尔邪?」不肯署名。上不从,遂皆下狱。狱吏曰:「诸人入狱者,当祭皋陶酒〔二〕。」范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无罪,乃理滂於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闻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头〔三〕,伏於阶下。〔范滂〕(王甫)次在後,因越前对问,〔王甫〕曰〔四〕:「合党连群,必有盟誓,其所图谋,皆何等邪?悉以情对。」滂曰:「窃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五〕欲使善善齐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反以为党。」王甫曰:「卿辈皆相拔举,迭为唇齿,其不合则见排摈,非党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愿赐一畚,薄埋滂於首阳山侧,上不负於皇天,下不媿於伯夷、叔齐。」甫为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头。

  〔一〕 按范书陈蕃该年七月免,不当预此事。又通监考异曰:「按蕃免後有太尉周景。盖袁纪误也。」

  〔二〕 惠栋曰:「挚虞集记云:『故事:祀皋陶于廷尉。』」

  〔三〕 李贤曰:「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

  〔四〕 皆据范书改补。

  〔五〕 见论语季氏篇。

  尚书霍諝以为党事无验,表谏赦之,皆归田里。滂发京师,道路迎者数千人。滂谓友人殷仲子、黄子敬曰〔一〕:「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逃归乡里焉。

  〔一〕 殷陶,字仲子;黄穆,字子敬。

  陈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贫乐道,不求当世。郡内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尝过门。躬耕泽畔,以经书自娱。由是为豪势所非,而馥志业逾固,为海内所称。诸府交辟,天子玄纁徵,皆不就。尝奔丧经洛阳,历太学门。诸生曰:「此太学门也。」馥曰:「东野生希游帝王之庭。」径去不复顾。公卿闻而追之,不得而见也。

  党事之兴,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发,易姓名,匿迹远窜,为人佣赁。馥弟静驾车马,载绢饷之。於滏阳县客舍见馥〔一〕,颜色毁瘁,不能复识也,闻其声乃觉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与言。夜至馥所,呼静语曰:「吾疾恶邪佞,不与交通,以此获罪。所以不耻饥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载祸相饷也!」明旦,各遂别去,以获免。

  〔一〕 范书本传作「涅阳」,注曰:「涅阳,县,属南阳郡。」按馥亡命林虑山中,不当至南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惠说是,范书误。

  於是袁闳筑室於庭〔一〕,日於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後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寿终。

  〔一〕 范书本传曰:「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於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

  〔二〕 范书作「潜身十八年」。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议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於是天下翕然,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托以谣言曰:「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一〕,犹古之八元、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膺等虽免废,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时虽免黜,未及家,公府州郡争礼命之。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三〕,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於梁、砀之间,居三年而滂及难。

  〔一〕 按袁纪恐脱「八厨」之目。三君者,窦武、刘淑、陈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也。八顾者,郭泰、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勳、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

  〔二〕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见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师古曰:「处士谓不官於朝而居家者也。」

  〔三〕 史记孟子荀卿传曰:驺衍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索隐曰:「按:彗,帚也。谓为之埽地,以衣袂拥帚而郤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於事〔而〕动,性之用也。〔一〕故动用万方,参差百品,莫不顺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为道者清净无为,少思少欲,冲其心而守之,虽爵以万乘,养以天下,不荣也。为德者言而不华,默而有信,推诚而行之,不媿於鬼神,而况於天下乎!为仁者博施兼爱,崇善济物,得其志而中心倾之,然忘己以为千载一时也。为义者洁轨迹,崇名教,遇其节而明之,虽杀身糜躯,犹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则谓之风,节其所托则谓之流。自风而观,则同异之趣可得而见;以流而寻,则好恶之心於是乎区别。是以古先哲王,必节顺群风而导物,为流之涂而各使自尽其业。故能班叙万物之才以成务,经纶王略,直道而行者也。

  〔一〕 按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陈璞曰:「疑脱『而』字。」是。故补。

  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强弱相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

  〔一〕 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胄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於天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

  〔一〕 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

  〔二〕 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於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於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於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於时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於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於是观行於乡闾,察议於亲邻,举礼於朝廷,考绩於所莅。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於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於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於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於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於下,物竞所能,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

  〔一〕 见论语泰伯。

  〔二〕 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於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於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也。

  〔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邓禹之後,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後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後,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於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後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於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諝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諝,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 据范书改。

  〔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余正甫书:汉文葬後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书曰『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於虞,犹屈体降下,妇道於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下接「然後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後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 见易系辞。

  〔三〕 出尚书尧典。

  〔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

  〔五〕 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

  〔一〕 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儵,儵盛称宏於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义,为人後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儵持节之国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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