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 汉书颜师古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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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後戎执天子之使,〔一〕郑获鲁隐,〔二〕灭戴,〔三〕卫、鲁、宋咸杀君。〔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六〕不能,则灾息而祸生。〔七〕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八〕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九〕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一〇〕厥食食且雨,地中鸣。〔一一〕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一二〕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於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一三〕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一四〕若文王臣独诛纣矣〔一五〕。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一六〕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一七〕诸侯更制兹谓叛,〔一八〕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一九〕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二〇〕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後卫州吁弑君而立。

  〔一〕师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二〕师古曰:「公羊传隐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渝平,堕(城)〔成〕也。曰『吾成败矣,吾与郑人未有成』。狐壤之战,隐公获焉。何以不言战?讳获也。」

  〔三〕师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戴国,今外黄县东南戴城是也。读者多误为载,故随室置载州焉。」

  〔四〕师古曰:「四年,卫州吁杀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贼杀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弑其君与夷。」

  〔五〕师古曰:「躔,践也,音缠。」

  〔六〕师古曰:「共读曰恭。御读曰御,又读如本字。」

  〔七〕师古曰:「息谓蕃滋也。」

  〔八〕师古曰:「班,布也。」

  〔九〕韦昭曰:「中无光,四边有明外烛。」

  〔一〇〕师古曰:「乡读曰向。」

  〔一一〕韦昭曰:「地中有声如鸣耳,或曰如狗子声。」

  〔一二〕师古曰:「伯读曰霸。正者,长帅之称。」

  〔一三〕韦昭曰:「食半,谓食望也。」臣瓒曰:「月食半,谓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为异也。」

  〔一四〕师古曰:「试,用也,自擅意也。一说试与弑同,谓欲弑君。」

  〔一五〕韦昭曰:「是时纣臣尚未欲诛纣,独文王之臣欲诛之。」

  〔一六〕师古曰:「杀亦读曰弑。」

  〔一七〕韦昭曰:「纣恶益甚,其臣欲顺武王而诛纣。」

  〔一八〕师古曰:「更,改也。」

  〔一九〕师古曰:「适读曰嫡。」

  〔二〇〕师古曰:「晻音乌感反。见音胡电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後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後郑岠王师,射桓王,〔一〕又二君相篡。〔二〕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三〕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四〕是岁晋大乱,〔五〕灭其宗国。〔六〕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後楚严称王,兼地千里。〔七〕

  〔一〕师古曰:「并已解於上。」

  〔二〕师古曰:「谓厉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弥杀昭公而立子亹。」

  〔三〕晋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毕而入参。参,晋分也。毕,赵也。日行去赵远,入晋分多,故曰与。计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属,下皆以为例。」

  〔四〕师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师之封号也,其後遂继袭焉。鲁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杀昭侯而纳成师,不克,晋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师之子曲沃庄伯伐翼,杀孝侯也。」

  〔五〕师古曰:「桓三年,庄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获而杀之。」

  〔六〕师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灭翼,遂并其国。」

  〔七〕师古曰:「楚武王荆尸久已见传,今此言庄始称王,未详其说。」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一〕天子更立卫君。〔二〕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三〕鲁夫人淫失於齐,卒杀威公。〔四〕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一〕师古曰:「朔,卫惠公也。桓十六年经书『卫侯朔出奔齐』。公羊传曰『得罪乎天子』,谷梁传曰『天子召而不往也』。」

  〔二〕师古曰:「谓公子黔牟。」

  〔三〕师古曰:「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庄六年春,王人子突救卫,夏,卫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

  〔四〕师古曰:「失读曰佚。」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二〕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三〕其後遂九合诸侯,〔四〕天子使世子会之,〔五〕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後公子庆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一〕张晏曰:「日夜食,则无景。立六尺木不见其景,以此为候。」

  〔二〕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

  〔三〕师古曰:「伯读曰霸。」

  〔四〕师古曰:「解在郊祀志。」

  〔五〕师古曰:「僖五年,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太子于首止是。」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後狄灭邢、卫。〔一〕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春秋闵元年狄伐邢,二年狄灭卫,其後并为齐所立,而邢迁于夷仪,卫迁于楚丘。」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之象也。〔一〕刘向以为时戎侵曹,〔二〕鲁夫人淫於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三〕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缕也,音先箭反。」

  〔二〕师古曰:「事在庄二十四年。」

  〔三〕师古曰:「比,频也。见,显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鲁二君弑,〔一〕夫人诛,〔二〕两弟死,〔三〕狄灭邢,〔四〕徐取舒,〔五〕晋杀世子,〔六〕楚灭弦。〔七〕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谓子般为圉人所杀,闵公为卜齮所杀也。」

  〔二〕师古曰:「哀姜为齐人所杀。」

  〔三〕师古曰:「谓叔牙及庆父也。」

  〔四〕师古曰:「已解於上。」

  〔五〕师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国名也,在庐江舒县也。」

  〔六〕师古曰:「僖五年,晋侯杀其太子申生。」

  〔七〕师古曰:「僖五年,楚人灭弦。弦,国名也,在弋阳。」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一〕南服强楚。〔二〕其後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三〕郑伯逃盟,〔四〕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後晋灭虢,〔五〕楚(国)〔围〕许,诸侯伐郑〔六〕,晋弑二君,〔七〕狄灭温,〔八〕楚伐黄,〔九〕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江、黄,二国名也。僖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传曰『服江、黄也』。江国在汝南安阳县,黄国在弋阳县。」

  〔二〕师古曰:「僖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

  〔三〕师古曰:「邵陵盟後,以陈辕涛涂为误军而执之,陈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复通。」

  〔四〕师古曰:「僖五年秋,齐侯与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五〕师古曰:「事在僖五年。」

  〔六〕师古曰:「事并在僖六年。」

  〔七〕师古曰:「谓里克弑奚齐及卓子。」

  〔八〕师古曰:「温,周邑也。僖十年,狄灭之。」

  〔九〕师古曰:「僖十一年,黄不归楚贡,故伐之。」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一〕狄侵卫、郑,〔二〕莒灭杞。〔三〕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二年夏。」

  〔二〕师古曰:「僖十三年狄侵卫,十四年狄侵郑。」

  〔三〕师古曰:「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也。』」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一〕後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二〕再会诸侯,〔三〕召天王而朝之,〔四〕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五〕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後秦获晋侯,〔六〕齐灭项,〔七〕楚败徐于娄林。〔八〕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二〕师古曰:「事并在二十八年。」

  〔三〕师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践土,冬会于温。」

  〔四〕师古曰:「晋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来。经书『天王狩于河阳』。」

  〔五〕师古曰:「伯读曰霸。攘,却也。」

  〔六〕师古曰:「晋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及秦伯战于韩,秦获晋侯以归也。」

  〔七〕师古曰:「事在公羊传僖十七年。项国,今项城县是也。」

  〔八〕师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娄林,徐地。」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一〕公子遂如京师,〔二〕後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三〕宋子哀出奔,〔四〕晋灭江,〔五〕楚灭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七〕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一〕师古曰:「谓东门襄仲也。」

  〔二〕师古曰:「事在僖三十年,报宰周公之聘。」

  〔三〕师古曰:「已解於上。」

  〔四〕师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义宋公,而来奔鲁。事在文十四年。」

  〔五〕师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灭江』,今此云晋,未详其说。」

  〔六〕师古曰:「六,国名也,在庐江六县。文五年楚人灭之。」

  〔七〕师古曰:「文七年冬公孙敖如莒莅盟,十一年叔彭生会郤缺于承匡。公孙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一〕(夷)〔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一〕师古曰:「文十六年宋弑其君杵臼,十八年夏齐人弑其君商人,冬莒弑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也。」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一〕;伐陆浑戎,观兵周室;〔二〕後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三〕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四〕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六侵伐者,谓宣元年侵陈,三年侵郑,四年伐郑,五年伐郑,六年伐郑,八年伐陈也。一灭国者,谓八年灭舒蓼也。」

  〔二〕师古曰:「宣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观兵者,示威武也。」

  〔三〕师古曰:「事并在十二年。邲,郑地,色水,谓血流入水而变水之色也。邲音蒲必反。」

  〔四〕师古曰:「事在十五年。炊,爨也。言无薪樵,示困之甚也。」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陈夏徵舒弑其君,〔一〕楚灭萧,〔二〕晋灭二国,〔三〕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四〕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一〕师古曰:「弑灵公也。事在十年。」

  〔二〕师古曰:「萧,宋附庸国也。事在十二年。」

  〔三〕师古曰:「谓十五年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

  〔四〕师古曰:「事在十五年。」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邾支解鄫子,〔一〕晋败王师于贸戎,〔二〕败齐于鞍。〔三〕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四〕

  〔一〕师古曰:「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支解而节断之,谓解其四支,断其骨节。」

  〔二〕师古曰:「事在成元年。」

  〔三〕师古曰:「事在成二年。」

  〔四〕服虔曰:「朓,相覜也。日晦食为朓。」臣瓒曰:「志云晦而月见西方曰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师古曰:「朓音佗了反。」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晋败楚、郑于鄢陵,〔一〕执鲁侯。〔二〕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六年。鄢陵,郑地。」

  〔二〕师古曰:「已解於上。」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楚灭舒庸,〔一〕晋弑其君,〔二〕宋鱼石因楚夺君邑,〔三〕莒灭鄫,齐灭莱,〔四〕郑伯弑死。〔五〕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一〕师古曰:「事在十七年日食之後。舒庸,盖群舒之一种,楚与国也。」

  〔二〕师古曰:「谓厉公也。事在十八年。」

  〔三〕师古曰:「鱼石,宋大夫也,十五年出奔楚,至十八年楚伐宋,取彭城而纳之。」

  〔四〕师古曰:「事并在襄六年。鄫、莱皆小国。」

  〔五〕师古曰:「郑僖公也,襄七年会于鄬,其大夫子驷使贼夜杀之,而以虐疾赴。鄬音蒍。」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卫大夫孙、甯共逐献公,立孙剽。〔一〕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孟康曰:「剽音骠。」师古曰:「孙林父、甯殖逐献公,襄十四年四月出奔齐,而立剽。剽,穆公之孙也。剽又音匹妙反。」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後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一〕君若缀斿,不得举手。〔二〕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并已解於上。」

  〔二〕应劭曰:「斿,旌旗之流,随风动摇也。」师古曰:「言为下所执,随人东西也。」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一〕邾庶其有叛心,〔二〕後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三〕陈杀二庆。〔四〕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二庆,并陈大夫也。襄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将出,呼於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

  〔二〕师古曰:「庶其,邾大夫。」

  〔三〕师古曰:「事在二十一年。漆及闾丘,邾之二邑。」

  〔四〕师古曰:「二十三年,陈侯如楚,公子黄诉二庆。楚人召之,庆氏以陈叛楚,屈建从陈侯围陈,遂杀二庆也。」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後入于曲沃。〔一〕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一〕师古曰:「已解於上。」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後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一〕齐庆封胁君乱国。〔二〕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一〕师古曰:「公子追舒,楚令尹子南也。二十二年,楚杀之。」

  〔二〕师古曰:「庆封,齐大夫也。二十七年,使卢蒲嫳帅甲攻崔氏,杀成及强,尽俘其家。崔杼缢而死,自是庆封当国,专执政也。」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後卫侯入陈仪,〔一〕甯喜弑其君剽。〔二〕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师古曰:「卫侯衎也,前为孙、甯所逐,二十五年入于陈仪。陈仪,卫邑。左传云夷仪。」

  〔二〕师古曰:「二十六年,甯喜杀剽,而衎入于卫。甯喜,殖子也。」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一〕象阳将绝,〔二〕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後六君弑,〔三〕楚子果从诸侯伐郑,〔四〕灭舒鸠,〔五〕鲁往朝之,〔六〕卒主中国,〔七〕伐吴讨庆封。〔八〕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一〕师古曰:「比,频也。」

  〔二〕孟康曰:「阳,君也。」

  〔三〕师古曰:「谓二十五年齐崔杼杀其君光,二十六年卫甯喜弑其君剽,二十九年阍杀吴子余祭,三十年蔡太子班弑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昭元年楚令尹子围入问王疾,缢而杀之。」

  〔四〕师古曰:「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五〕师古曰:「二十五年,楚屈建帅师灭舒鸠。舒鸠亦群舒一种。」

  〔六〕师古曰:「二十八年,公如楚。」

  〔七〕师古曰:「谓楚灵王以昭四年与诸侯会于申。」

  〔八〕师古曰:「庆封以二十八年为庆舍之难自齐出奔鲁,遂奔吴。至申之会,楚灵王伐吴,执庆封而杀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二〕;莒不早立嗣。〔三〕後阍戕吴子,〔四〕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五〕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六〕故天仍见戒也。〔七〕後齐崔杼弑君,〔八〕宋杀世子,〔九〕北燕伯出奔,〔一〇〕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一一〕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一〕师古曰:「吴子即余祭也。刑人,阍者。」

  〔二〕师古曰:「即蔡侯固,为太子所杀者也。」

  〔三〕师古曰:「即密州也,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

  〔四〕师古曰:「戕,伤也。它国臣来弑君曰戕。音墙。」

  〔五〕师古曰:「展舆因国人攻其父而杀之。展舆即位,去疾奔齐。明年去疾入而展舆出奔吴。并非嫡嗣,故云庶子争。」

  〔六〕师古曰:「重音直用反。」

  〔七〕师古曰:「仍,频也。」

  〔八〕师古曰:「已解於上。」

  〔九〕师古曰:「宋平公太子痤也。事在二十六年。」

  〔一〇〕孟康曰:「有南燕,故言北燕,南燕姞姓,北燕姬姓也。」师古曰:「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齐』。」

  〔一一〕师古曰:「谓伯有也。已解於上。」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一〕执徐子,灭赖,〔二〕後陈公子招杀世子,〔三〕楚因而灭之,〔四〕又灭蔡,〔五〕後灵王亦弑死〔六〕。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於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七〕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於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八〕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九〕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

  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一〇〕」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一一〕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着明,莫大於日月。」〔一二〕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一三〕於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一四〕於诗十月之交,则着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一五〕同於右肱之所折,协於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一〕师古曰:「已解於上。」

  〔二〕师古曰:「申之会,楚人执徐子,遂灭赖。」

  〔三〕师古曰:「招,成公子,哀公弟也。昭八年,经书『陈侯之弟招杀陈太子偃师』。偃师即哀公之子也。招音韶。」

  〔四〕师古曰:「偃师之死,哀公缢。其九月,楚公子弃疾奉偃师之子孙吴围陈,遂灭之。」

  〔五〕师古曰:「十一年,楚师灭蔡也。执太子有以归,用之。」

  〔六〕师古曰:「十三年,楚公子比弑其君虔于乾谿是也。」

  〔七〕师古曰:「士文伯,晋大夫伯瑕。」

  〔八〕师古曰:「从,谓如士文伯之言也。可常,谓常可以此占之(下)〔不〕。」

  〔九〕如淳曰:「?,古悴字也。」师古曰:「小雅北山之诗也。宴宴,安息之貌也。尽悴,言尽力而悴病也。」

  〔一〇〕师古曰:「小雅十月之交之诗也。臧,善也。」

  〔一一〕师古曰:「适读曰谪。」

  〔一二〕师古曰:「上系之辞也。」

  〔一三〕师古曰:「谓易、诗、春秋。」

  〔一四〕服虔曰:「日中而昏也。」师古曰:「此丰卦九三爻辞也,言遇此灾,则当退去右肱之臣,乃免咎。」

  〔一五〕师古曰:「十月之交诗曰:『皇父卿士,番维司徒。橛维趣马,?维师氏,艳妻煽方处。』司徒,地官卿也,掌邦教。趣马,中士也,掌王马之政。师氏,中大夫也,掌司朝得失之事。番、橛、?,皆氏也。美色曰艳。艳妻,褒姒也。艳或作阎,阎亦嫔妾之姓也。煽,炽也。诗人刺王淫於色,故皇父之徒皆用后宠而处职位,不以德选也。趣音千后反。橛音居卫反。?音居禹反。番音扶元反。」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一〕後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二〕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载於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三〕「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举,伐鼓於社,诸侯用币於社,伐鼓於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四大夫,谓三郤及胥童也。胥童非厉公所诛,以导乱而死,故总书四大夫。厉公竟为栾书、中行偃所杀。」

  〔二〕师古曰:「六卿谓范氏、中行氏、智氏、韩、魏、赵也。」

  〔三〕师古曰:「季平子。」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一〕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二〕後蔡侯朱果出奔,〔三〕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一〕师古曰:「已解於上。」

  〔二〕师古曰:「蔡侯朱,蔡平公之子。说读曰悦。」

  〔三〕师古曰:「昭二十一年出奔楚。」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一〕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一〕师古曰:「天王,敬王也,避子朝之难,故居狄泉。」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後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後楚杀戎蛮子,〔一〕晋灭陆浑戎,〔二〕盗杀卫侯兄,〔三〕蔡、莒之君出奔,〔四〕吴灭巢,〔五〕公子光杀王僚,〔六〕宋三臣以邑叛其君。〔七〕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八〕昭子曰:「旱也。〔九〕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一〇〕阳不克,莫将积聚也。」〔一一〕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一〕师古曰:「昭十六年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戎蛮国在河南新城县。」

  〔二〕师古曰:「十七年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其地今陆浑县是也。」

  〔三〕师古曰:「卫灵公兄也,名絷,二十年为齐豹所杀。以豹不义,故贬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

  〔四〕师古曰:「蔡君,即朱也。莒君,莒子庚与也,二十三年出奔鲁。」

  〔五〕师古曰:「二十四年吴灭巢。巢,吴、楚间小国,即居巢城是也。」

  〔六〕师古曰:「事在二十七年。」

  〔七〕师古曰:「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入于宋南里以叛是也。」

  〔八〕师古曰:「梓慎,鲁大夫。」

  〔九〕师古曰:「叔孙昭子。」

  〔一〇〕孟康曰:「谓春分後阴多阳少,为不克。阳胜则盛,故言甚。」

  〔一一〕苏林曰:「莫,莫尔不胜,为积聚也。」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後诸侯果相率而城周,〔一〕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二〕刘向以为时吴灭徐,〔三〕而蔡灭沈,〔四〕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五〕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一〕师古曰:「定元年,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以城周是也。」

  〔二〕师古曰:「中几,宋大夫。衰城,谓以差次受功赋也。衰音初为反。一曰,衰读曰蓑。蓑城,谓以草覆城也。蓑音先和反。中读曰仲。」

  〔三〕师古曰:「事在昭三十年。」

  〔四〕师古曰:「定四年蔡公孙姓帅师灭沈。」

  〔五〕师古曰:「事并在定四年。」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郑灭许,〔一〕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二〕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一〕师古曰:「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师古曰:「已解於上。」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後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一〕楚灭顿、胡,〔二〕越败吴,〔三〕卫逐世子。〔四〕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一〕师古曰:「十三年,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荀寅、士吉射入朝歌以叛,薛杀其君比。」

  〔二〕师古曰:「十四年,楚公子结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十五年,楚人灭胡,以胡子豹归。」

  〔三〕师古曰:「十四年五月於越败吴于檇李是也。檇音醉。」

  〔四〕师古曰:「十四年,卫太子蒯瞶出奔宋。」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一〕蔡恐,迁于州来。〔二〕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三〕京师楚也〔四〕。刘向以为盗杀蔡侯,〔五〕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六〕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一〕师古曰:「哀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是也。累读曰累。累,不绝之貌。」

  〔二〕师古曰:「哀二年十一月,蔡迁于州来。州来,楚邑,今下蔡县是。」

  〔三〕师古曰:「哀公四年,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四〕师古曰:「言以楚为京师。」

  〔五〕师古曰:「哀四年,蔡公孙翩杀蔡侯申。翩非大夫,故贱之而书盗。」

  〔六〕师古曰:「哀六年齐陈乞弑其君荼。荼即景公之子也。阳生,荼之兄,即悼公也。荼音涂。」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後。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後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後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後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一〕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一〕师古曰:「几音钜依反。後皆类此。」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一〕

  〔一〕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三)〔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後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一〕

  〔一〕师古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後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後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一〕後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一〕孟康曰:「己,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一〕。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二〕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三〕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四〕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五〕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司)〔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六〕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一〕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

  〔二〕师古曰:「亶读曰但。下例并同。」

  〔三〕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

  〔四〕师古曰:「远音于万反。」

  〔五〕师古曰:「适读曰嫡。」

  〔六〕师古曰:「忽,怠忘。」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一〕

  〔一〕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一〕,祸在外也。」

  〔一〕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音其勿反。」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着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一〕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二〕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三〕臣下弛纵,故月行迟也。〔四〕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一〕师古曰:「小畜上九爻辞也。几音钜依反。」

  〔二〕孟康曰:「朓者,月行疾在日前,故早见。仄慝者,行迟在日後,当没而更见。」师古曰:「朓音吐了反。」

  〔三〕服虔曰:「朒音忸怩之忸。」郑氏曰:「不任事之貌也。」师古曰:「朒音女六反。」

  〔四〕师古曰:「弛,放也,音式尔反。」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一〕正中时有景亡光。〔二〕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三〕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公行,兹谓不伸,〔四〕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五〕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一〕韦昭曰:「日下无景也。无景,谓唯质见耳。」

  〔二〕韦昭曰:「无光曜也。」

  〔三〕孟康曰:「君顺从於臣下,无所能制。」

  〔四〕孟康曰:「辟,君也。有过而公行之。」

  〔五〕师古曰:「晻与闇同也。」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後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一〕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燿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一〕师古曰:「虞书舜典帝曰:『咨,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谓敕六官、十二牧、四岳,令各敬其职事,信定其功,顺天道也。故志引之。」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也。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一〕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二〕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三〕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四〕成王泣金縢,〔五〕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六〕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七〕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於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後,齐、宋之君弑,〔八〕谭、遂、邢、卫之国灭,〔九〕宿迁於宋,〔一〇〕蔡获於楚,〔一一〕晋相弑杀,五世乃定,〔一二〕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一三〕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一四〕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一五〕鲁公子溺专政,会齐以犯王命,〔一六〕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一七〕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名)〔民〕去其上,政繇下作,〔一八〕尤着,故星陨於鲁,天事常象也。

  〔一〕师古曰:「乡读曰向。中国,中夏之国也。良犹信也。」

  〔二〕师古曰:「视读曰示。」

  〔三〕师古曰:「远,离也。省,视。」

  〔四〕师古曰:「谓殷之武丁有雊雉之异,而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五〕师古曰:「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之书为王请命,王翌日乃瘳。後武王崩,成王即位,管、蔡流言,而周公居东。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王启金縢,乃得周公代武王之说,王执书以泣,遣使者逆公。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

  〔六〕师古曰:「下学,谓博谋於群下也。上达,谓通於天道而畏威。」

  〔七〕师古曰:「古之田租,十税其一,一岁役兆庶不过三日也。」

  〔八〕师古曰:「庄八年齐无知弑其君诸儿,十二年宋万弑其君捷也。」

  〔九〕师古曰:「十年齐侯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闵二年狄人入卫,僖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

  〔一〇〕师古曰:「庄十年宋人迁宿,盖取其地也。宿国,东平无盐县是。」

  〔一一〕师古曰:「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也。」

  〔一二〕师古曰:「谓杀奚齐、卓子及怀公也。自献公以至文公反国,凡易五君乃定。」

  〔一三〕师古曰:「解卦象辞也。」

  〔一四〕师古曰:「伯读曰霸。」

  〔一五〕师古曰:「已解於上。」

  〔一六〕师古曰:「溺,鲁大夫名也。庄三年,『溺会齐师伐卫』,疾其专命,故贬而去族。天子救卫,而溺伐之,故云犯王命。」

  〔一七〕师古曰:「谓放黔牟也。」

  〔一八〕师古曰:「繇读与由同。次下亦同。」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一〕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於酒。〔二〕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三〕诗曰:『赫赫宗周、褒姒?之。』〔四〕『颠覆厥德,荒沈于酒。』〔五〕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一〕师古曰:「绎绎,光采貌。」

  〔二〕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耽。其下亦同。」

  〔三〕师古曰:「周书泰誓也。言纣惑於妲己,而昵近亡逃罪人,信用之。」

  〔四〕师古曰:「小雅正月之诗也。已解於上。?音许悦反。」

  〔五〕师古曰:「大雅抑之诗也。刺王倾败其德,荒废政事而耽酒。」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防蔽,闇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後齐、宋、鲁、莒、晋皆弑君。〔一〕刘向以为君臣乱於朝,政令亏於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二〕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後,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三〕齐再弑焉。〔四〕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五〕六侵伐,〔六〕一灭国,〔七〕观兵周室。〔八〕晋外灭二国,〔九〕内败王师,〔一〇〕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一一〕追亡逐北,东临海水,〔一二〕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一三〕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一四〕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於郑,〔一五〕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一六〕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一七〕十八年,齐人弑懿公;〔一八〕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一〕师古曰:「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十八年襄仲杀恶及视,莒弑其君庶其,宣二年晋赵穿攻灵公於桃园。」

  〔二〕师古曰:「视读曰示。」

  〔三〕师古曰:「宋、鲁、莒、晋已解於上。宣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十年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四〕师古曰:「再弑者,谓(向)〔商〕人杀舍,而阎职等又杀(向)〔商〕人。」

  〔五〕师古曰:「谓邲战之後。」

  〔六〕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夏与晋师战于邲,晋师败绩,十三年楚子伐宋,十四年楚子围宋,成二年楚师侵卫,遂侵鲁师于蜀,成六年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七〕师古曰:「谓宣十二年楚子灭萧。」

  〔八〕师古曰:「已解於上。」

  〔九〕师古曰:「谓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十六年灭赤狄甲氏也。」

  〔一〇〕师古曰:「谓成元年晋败王师于贸戎是也。」

  〔一一〕师古曰:「谓成二年晋郤克会鲁季孙行父、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鞍,齐地。」

  〔一二〕师古曰:「谓逐之三周华不注,又从之入自丘舆,击马陉,东至海滨也。」

  〔一三〕师古曰:「炎音弋赡反。其下并同。」

  〔一四〕孟康曰:「谓得名臣也。」

  〔一五〕师古曰:「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华元。大棘,宋地。」

  〔一六〕师古曰:「史服,周内史叔服也。」

  〔一七〕师古曰:「即杵臼。」

  〔一八〕师古曰:「即商人。」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在)〔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一〕。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二〕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三〕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四〕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五〕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六〕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七〕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八〕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九〕七日其火作乎?』〔一〇〕戊寅风甚,壬午太甚,〔一一〕宋、卫、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一二〕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一〕师古曰:「三王,已解於上。」

  〔二〕师古曰:「适读曰嫡。」

  〔三〕师古曰:「姊妹之子曰出。」

  〔四〕师古曰:「昭二十三年,楚薳越帅师,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与吴师战于鸡父,楚师败绩。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大夫夏啮。鸡父,楚地也。父读曰甫。」

  〔五〕师古曰:「沈,楚之与国。定四年四月,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秋,楚为沈故围蔡。冬,吴兴师以救之,与楚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庚辰,吴入郢,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挞平王之墓也。」

  〔六〕师古曰:「申繻,鲁大夫。」

  〔七〕师古曰:「虚读皆曰墟。其下并同。」

  〔八〕张晏曰:「水以天一,为地二牡。丙与午,南方火也,子及壬,北方水也,又其配合。」

  〔九〕张晏曰:「融风,立春木风也,火之母也,火所始生也。淮南子曰『东北曰炎风』。高诱以为艮气所生也。炎风一曰融风。」

  〔一〇〕张晏曰:「自丙子至壬午凡七日,既其配合之日,又火以七为纪。」

  〔一一〕师古曰:「太甚者,又更甚也。」

  〔一二〕师古曰:「虙读与伏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一〕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後楚灭陈,〔二〕田氏篡齐,〔三〕六卿分晋,〔四〕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後。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一〕孟康曰:「不在二十八宿之中也。」

  〔二〕师古曰:「襄十七年楚公孙朝帅师灭陈也。」

  〔三〕师古曰:「齐平公十三年,春秋之传终矣。平公二十五年卒。卒後七十年而康公为田和所灭。」

  〔四〕师古曰:「晋出公八年,春秋之传终矣。出公十七年卒。卒後八十年,至静公为韩、魏、赵所灭,而三分其地。盖晋之衰也,六卿擅权,其後范氏、中行氏、智氏灭,而韩、魏、赵兼其土田人众,故总言六卿分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入。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一〕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於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阬秦卒,烧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文帝後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後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一〕皆诛灭云。

  〔一〕师古曰:「四齐,胶东、胶西、菑川、济南也。」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後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後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其後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後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後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後宫将受害也。其後许皇后坐祝诅後宫怀任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一〕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後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後,达天河,除於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三〕内为後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後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一〕孟康曰:「五诸侯,星名。」

  〔二〕服虔曰:「谓行迟。」

  〔三〕师古曰:「奸音干。」

  厘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一〕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威死,伐齐丧,〔二〕执滕子,围曹,〔三〕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後得反国,〔四〕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五〕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六〕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七〕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八〕明年齐威死,适庶乱。〔九〕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一〇〕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一一〕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野也。石,山物;齐,大岳後。〔一二〕五石象齐威卒而五公子作乱,〔一三〕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於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後六年伯业始退,执於盂也。〔一四〕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鶂退飞。适当黜,则鶂退飞。」〔一五〕

  〔一〕师古曰:「伯读曰霸。」

  〔二〕师古曰:「僖十七年齐桓公卒,十八年宋襄公以诸侯伐齐。」

  〔三〕师古曰:「十九年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秋,宋人围曹。」

  〔四〕师古曰:「二十一年春,为鹿上之盟。秋,会于盂。於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鹿上、盂、薄,皆宋地。」

  〔五〕师古曰:「二十二年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十一月,宋公及楚人战於泓,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二十三年卒,伤於泓故也。泓,水名也,音於宏反。」

  〔六〕师古曰:「今兹谓此年。」

  〔七〕师古曰:「繇读与由同。」

  〔八〕师古曰:「僖十六年三月公子季友卒,四月季姬卒,七月公孙兹卒。季姬,鲁女适鄫者也。公孙兹,叔孙戴伯也。」

  〔九〕师古曰:「适读曰嫡。」

  〔一〇〕师古曰:「已解於上,伯读曰霸。」

  〔一一〕师古曰:「降音胡江反。」

  〔一二〕师古曰:「齐,姜姓也,其先为尧之四岳,四岳分掌四方诸侯。」

  〔一三〕师古曰:「五公子,谓无亏也,元也,昭也,潘也,商人也。」

  〔一四〕师古曰:「伯读曰霸。」

  〔一五〕师古曰:「适读曰嫡。」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一〕

  〔一〕师古曰:「绵诸,道也,属天水郡也。」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一〕

  〔一〕师古曰:「雍,扶风之县也。晏,天清也。」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槁,四,肥累,一。〔一〕

  〔一〕孟康曰:「皆县名也,故属真定。」师古曰:「槁音工老反。累音力追反。」

  阳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八。〔一〕

  〔一〕师古曰:「东郡之县名。」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一〕

  〔一〕师古曰:「南阳之县名。」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一〕

  〔一〕师古曰:「山阳之县名。」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一〕

  〔一〕师古曰:「梁国之县名。」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钜鹿,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燿雷声,成、哀尤屡。

  校勘记

  一四七九页八行史记(曰)〔日〕食,殿本作「日」。王先谦说作「日」是。

  一四八〇页一二行渝平,堕(城)〔成〕也。景佑、殿、局本都作「成」。朱一新说「成」字是。

  一四八五页六行楚(国)〔围〕许,景佑、殿、局本都作「围」。朱一新说作「围」是。

  一四八六页二行三月庚午(朔),王引之说「朔」衍字,检左氏、公羊、谷梁皆无「朔」字。

  一四八七页一四行(夷)〔楚〕灭舒蓼。景佑、殿本都作「楚」。

  一四九〇页六行十五年八月丁巳〔朔〕,钱大昭说闽本有「朔」字。按景佑本有。

  一四九五页一行谓常可以此占之(下)〔不〕。景佑、殿本都作「不」。

  一五〇一页六行在斗二十(三)〔二〕度。钱大昭说闽本作「二」。按景佑本作「二」。

  一五〇四页六行能应之(司)〔以〕德,景佑、殿、局本都作「以」。

  一五〇七页五行辟(?)〔?〕公行,杨树达说「?」当作「?」,?与愆同。按各本皆误。

  一五〇九页八行(名)〔民〕去其上,景佑、殿本都作「民」,此误。

  一五一二页一四行(向)〔商〕人景佑、殿本都作「商」。王先谦说作「商」是。

  一五一三页一四行心(在)〔为〕明堂,景佑、殿本都作「为」。王先谦说作「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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