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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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太平兴国五年(庚辰,980)

 

  起太宗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丙子朔,上御崇元殿受朝。

  庚辰,遣供奉官、合门祗候王僎使高丽。

  初,刘继元降,其官吏将卒往往亡命山林,久未归服。於是降诏抚谕,令所在陈首,悉与洗涤前罪,等第给赐钱帛,县次续食,传送上都,当令先问其所欲,随以处之。

  上初即位,阅诸军战骑多阙,将北征,乃诏诸道市所部吏民马,有敢藏匿者死。坊州刺史胡公霸尝有阴事为孔目吏所持,颇衔之。会吏有善马,公霸绐令匿之。吏如其旨,土窖藏马其中,既而具言状,公霸伪喜,谓吏曰:「我为汝画计,汝当谨其事,无使人知,并累我矣。」一日阅官所市,即大言曰吏某有善马藏某处,令卒数辈取之,捕吏系狱,按验未具,公霸亟斩之。吏家人以告,徵公霸赴阙,亲诘於便殿,公霸抗言以诏书从事,非专杀。上怒,壬午,授公霸右监门卫率府率【一】。

  国初,但有左、右飞龙二院,以左、右飞龙使各二人分掌之。时诸州监牧多废,官失其守,国马无复孳息。太祖始置养马二务,又兴葺旧马务四,以为放牧之地,分遣中使诣边州岁市马。自是,闲廐之马始备。上既平太原,遂观兵范阳,得汾晋、燕蓟之马凡四万二千余匹,国马增多,乃诏於景阳门外新作四廐,名曰天驷监,左右各二,以左、右飞龙使为左、右天廐使,闲廐使为崇仪使。内廐马既充牣,始分置诸州牧养。(改崇仪使,实录在甲申,今从本纪,并书之。)

  癸未,歙州言稻再熟。

  庚寅,以礼部侍郎程羽为文明殿学士,序立於枢密副使之下。文明殿学士,即端明殿学士也,国初虽改殿名,而学士领职如故,於是并改焉。文明殿学士自羽始。

  丁酉,命冀州刺史牛思进护关南军。

  己亥,命连州刺史任知杲、虢州刺史许昌裔、雄州刺史孙全兴发诸郡丁夫治卫、澶、濮三州河堤,左屯卫将军李重进、右千牛卫将军郑彦华、右内率府率田浦治济、贝、郑三州河堤。(李重进、田浦,未见。)

  癸卯,命右卫将军史珪督畿内丁夫三万人凿尉氏县界新河九十里,数旬而毕,居民利之。

  分粮料诸司马军、步军为三院,各命官主之。

  二月丙午,京西转运使程能上言:「诸道州府民事徭役者未尝分等,虑有不均。欲望下诸路转运司差官定为九等,上四等户令充役,下五等户并与免。」诏令转运使躬亲详定,勿复差官。

  戊申,改南辨州曰化州。

  温州捕送养嚈鬼秉诅杀人贼邓翁并其亲属至阙下。邓翁腰斩,亲属悉配隶远恶处。

  诸州马多死,殿直李谔坐监牧许州,盗官菽二百五十石,马死者千五百匹,械系送阙下。甲子,并内侍梁守忠及主吏三人悉斩于市。

  乙丑,岢岚军言,近界戎人二百六十余户老幼二千三百余口归附。(此从本传及会要所书之数。)

  戊辰,徐州送妖贼李绪等四十五人,斩为首者七人,余配远恶处。

  壬申,岢岚军又言戎人八十九户老幼六百三十二口归附。

  废顺化军。

  三月甲戌朔,诏江南诸州岁贡乾蜂,甚伤生而挠民,宜罢之。

  先是,令有司详定打球仪,戊子,始用其仪,召羣臣会踘於大明殿,上获多算。

  赠太师、南越王刘鋹卒,辍三日朝。

  癸巳,潘美言自三交口巡抚至代州,会敌十万众侵雁门,令杨业领麾下数百骑自西陉出,由小陉至雁门北口南向与美合击之,敌众大败,杀其节度使、驸马、侍中萧咄李,生擒马步军都指挥使李重诲,获铠甲革马甚众。重诲,金城人也。

  丙申,上作喜春雨诗,令近臣和。

  闰三月甲寅,上御讲武殿,覆试权知贡举程羽等所奏合格进士,得铜山苏易简以下百一十九人,又得诸科五百三十三人,并分第甲乙,赐宴,始有直史馆陪座之制。进士第一等授将作监丞,通判藩郡;次授大理评事,知令、录事;诸科授初等职事及判、司、簿、尉。时刘昌言、颜明远、(明远,邑里未见。)毘陵张观、宜黄乐史等四人皆以见任官举进士,上惜科第不与,特授近藩掌书记【二】。唐有敕赐及第以表特恩,开宝以来,御试中第一者皆称之,其文臣有不由科第者,或因献文别试,以敕赐进士及第【三】,或赐御前进士及第,又有同进士及进士出身之目。其後,复赐乐史进士及第,仍附是年第一等进士之下。

  丁卯,令荆湖、岭南等处以绢计赃,如江、浙之制。

  己巳,诏品官公罪,徒以上去官,事发,所在鞫之以闻。

  辛未,甘、沙州回鹘遣使来贡方物。

  斩宦官冯彦琛,坐部修军垒擅没入官瓦木,市取其直故也。

  三交口言戎人二百三十四户老幼五千三十七口归附。

  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卒,其子延禄自称权节度兵马留後,遣使修贡。夏四月丁丑,诏赠元忠炖煌郡王,授延禄归义节度使,又以其弟延晟为瓜州刺史,延瑞为牙内都虞候【四】,母封秦国太夫人,妻封陇西郡夫人。

  遣供奉官卢袭使交州。时丁琏及其父部领皆死,琏弟璿尚幼,嗣称节度行军司马,权领军府事。大将黎桓擅权,因而树党甚盛,渐不可制,刼迁璿於别第,举族禁锢之,代总其众。(本传云:上闻桓刼迁其主,始有吊伐意。按交州之师侯文宝发其端,恐此亦缘饰之辞,今不取。)

  有赵国昌者求应百篇举。癸未,上亲试之,出杂题二十字,令各赋五篇,篇八句。逮至日旰,仅成数十首,率无可观。上以此科久废,特赐及第以劝来者,仍诏有司,自今应百篇举,约此为题。

  戊子,襄州言襄阳县民张巨源五世同居,内无异爨,诏旌表门闾。巨源尝习刑名书,特赐明法及第。

  己丑,代州言戎人二百三十五户二千四百二十四口归附。

  初,刘继元降,上令殿前都虞候、武泰节度使崔翰先入慰抚,仍禁俘略之物无得出城,时秦王廷美以数十骑将冒禁出城,翰呵止之。廷美怨,遂谗於上,壬辰,翰罢为感德节度使。

  诏壅汾河晋祠水灌太原故城。

  丁酉,诏:「应敕除及吏部注授幕职、令录、司理、判司、簿尉,自今除程给一月限,其川、峡、岭南、福建路给两月,违者本州不得放上,护送至阙,当除籍不齿。或被病,则所在投牒,长吏案验给公据,废痼未损,条其状以闻。」(淳化三年七月又下诏与此无异,更不重出。)

  诚州十洞首领杨通宝来修贡。己亥,以通宝为诚州刺史。(去年七月,本纪书十洞首领杨蕴,今年实录於此书杨通宝,未知孰是?本传亦两存之。)

  是月初,以礼贤宅赐钱俶,俶献白金三百斤为谢。

  命有司定品官赎罚之令。(本志在四月,因附见。)

  五月,大霖雨,命近臣分诣京城寺观、宫庙祈晴。

  己未,雄州团练使孙全兴责授兰州团练使,坐总戎扞边,畏懦不称职也。(其事不详。)

  乙丑,内弓箭库使顺州刺史李福荣责授右内率府副率,坐护边兵失律也。(其事不详。)

  丁卯,作端拱楼。

  六月丙子,颍州言颍水溢,坏民庐舍。

  壬子,高丽王伷遣使来贡方物。

  己亥,以江州白鹿洞主明起为蔡州折信县主簿。白鹿洞在庐山之阳,常聚生徒数百人。李煜僭窃时,割善田数十顷,岁取其租廪给之;选太学之通经者授以他官,俾领洞事,日为诸生讲诵。至是,起建议以其田入官,故爵命之。白鹿洞由是渐废矣。

  太常博士、知邕州侯仁宝,因其父益居洛阳,有大第良田,优游自适,不欲亲吏事。其妻,赵普之妹也,普为宰相,仁宝得分司西京。卢多逊与普有隙,因白上以仁宝知邕州。(按实录,开宝六年四月辛丑,卢多逊使江南,後十日辛亥,仁宝知邕州,时多逊未反也。传称多逊参政,即命仁宝知邕州,恐误,今略删改之。)凡九年不得代。仁宝恐因循死岭外,乃上疏言:「交州主帅被害,其国乱,可以偏师取之,愿乘传诣阙面奏其状,庶得详悉。」疏至,上大喜,令驰驿召【五】,未发,多逊遽奏曰:「交址内扰,此天亡之秋也,朝廷出其不意,用兵袭击,所谓疾雷不及掩耳。今若先召仁宝,必泄其谋,蛮寇知之,阻山海预为备,则未易取也。不如授仁宝以飞挽之任,因令经度其事,选将发荆湖士卒一二万人,长驱而往,势必万全,易於摧枯拉朽也。」上以为然。

  秋七月丁未,以仁宝为交州路水陆转运使,兰州团练使孙全兴、八作使郝守濬、鞍辔库使陈钦祚、左监门卫将军崔亮为邕州路兵马都部署,宁州刺史刘澄、军器库副使贾湜、供奉官合门祗候王僎为廉州路兵马都部署,水陆并进讨。庚戌,全兴等入辞,命引进使梁迥饯行营将士於玉津园。湜,琰之子也。

  己酉,诏:「西川诸州民,比者但犯盐禁,皆部送京师。自今不满十斤,委所在州府依法区分;十斤以上,并依旧部送赴阙。」从转运使聂泳所奏也。

  庚申,南州刺史向行猛遣使来贡方物。

  己巳,诏诸路转运使,诸州除旧编敕外,所授宣敕并依次编录【六】,长吏以下职官受代日,递相交付。从潭州兵马监押马知节所奏也。

  济州言金乡县民李延家,自唐武德初同居,至今近四百年,世世结庐守坟墓,或父母病,截指割股,刺血书佛经。诏旌其门,赐以粟帛。

  八作使段仁诲部修天驷监,筑垣墙,侵景阳门街,上怒,令毁之,仁诲决杖,责授崇仪副使。

  吏部郎中边珝自广南转运使代归,庚午,以珝为右谏议大夫,领吏部选事。珝任广南,始至桂州,会知州张颂卒。颂,潍州人。旧制,不许以族行,州人藁葬城外,仆妾利其财,悉分匿之。珝召官吏谓曰:「张使君没於远宦,身後之计,吾侪安可不为致力!」乃委官追治其财,并其丧部送归潍州,人以此义之。属郡守与护军有怨隙者,但令易地,未尝寘之於法。

  命知莱州、殿中丞郑濬文知单州,左赞善大夫刘原德并通判本州事,以刺史太原杨重进、卢汉贇赴本任故也。(濬文、原德、汉贇,皆未见。)

  八月甲戌,乡贡进士孟渝【七】为固始县主簿。渝、长沙人,尝着野史三十卷。石熙载之在湖南,与渝甚厚,至是来献所着书,熙载为言於上,故有是命。

  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王仁赡密奏:「近臣、戚里多遣亲信市竹木秦、陇间,联巨筏至京师,所过关渡称制免算。既至,厚结执事者,悉官市之,多取其直。」上怒,以三司副使范旻、户部判官杜载、(载,未见。)开封府判官吕端属吏。旻、载具伏罔上贵市竹木入官。端为秦王府亲吏乔琏请托执事者。己丑,贬旻房州,载归州,端商州,皆为司户参军。判四方馆事程德玄、武德使刘知信、翰林使杜彦珪、内侍武德副使窦仁宝、日骑天武四厢都指挥使赵延溥、左卫上将军祁廷训皆坐责降。驸马都尉王承衍、石保吉、魏咸信各罚俸一年。因诏:「自今文武职官不得辄入三司公署【八】,及不得以书札往来请托公事。门吏谨察之,违者以告。」信,邢州人,其母,昭宪太后妹。彦珪、审琼子也。

  西南蕃主龙琼琚遣其子罗若从并诸州蛮七百三十四人以方物名马来贡。

  戊戌,幸钱俶第视疾,赐俶银万两、绢万疋、钱百万、金器千两,又赐俶子惟濬、惟治银各万两。

  九月甲辰,史馆上太祖实录五十卷。(实录於此月癸卯书交州遣使江巨瀮以方物来贡。十一月庚子又书丁璿上表。璿所上表则江巨瀮与王绍祚同,皆以十一月庚子至京师,不言先遣巨瀮後遣绍祚也。疑实录误。实录亦自载璿所上表,不知何故如此差异,当考之。今且以表及会要等为证,此月癸卯下书江巨瀮来贡。)

  丁未,京西转运使、起居舍人程能责授右赞善大夫,判官、右赞善大夫时载责授将作监丞。坐纵程德玄等於部下私贩竹木,不以告也。

  赐三司副使李符银三千两。

  诏有司徧告百官:「凡遇朝会,皆务恭虔,每内殿起居日,即须踧踖趋门,雍容就列,稍不端谨,便当劾奏之。」惩亵嫚也。

  壬戌,畋近郊。

  太常丞宋琪前知大通监,上召归,将遂擢用,为卢多逊所沮。丙寅,授都官郎中,出知广州。将行,对於便殿,面赐金紫。上以藩邸旧僚,不欲使之远出,因留不行,寻令判三司勾院。

  契丹以书遗丰州刺史王承美,令毋与中国市马。承美不从,具奏其事,契丹怒,率众掠丰州关以西部族三百余帐。

  冬十月戊寅,命莱州刺史杨重进、沂州刺史毛继美率兵屯关南,亳州刺史蔡玉、济州刺史上党陈廷山屯定州,单州刺史卢汉贇屯镇州,备契丹也。(继美、玉,未见。)

  甲申,下元,京城始张灯如中元。

  丁亥,杖杀阳武县令张希永。坐与主榷酤吏赵赞前後盗取羡余官钱二百三十四贯入己,鞫之得实,及赞皆抵法。

  上将巡北边。己丑,诏自京师至雄州,发民除道修顿。

  甲午,左拾遗韦务昇责授右赞善大夫,坐为陕西北路转运使日,纵程德玄等於部下私贩竹木,不举劾故也。

  命马军都指挥使米信、东上合门使郭守贇、弓箭库使李斌、仪鸾副使江钧同护定州屯兵。(守贇、斌、钧,未见。)

  赐河北缘边行营将校建茶、羊、酒。

  是月,始合三司勾院为一院。(此据会要。)

  十一月庚子朔,黎桓遣牙校江巨瀮、王绍祚齎方物来贡,仍为丁璿上表,自言徇将吏军民之请【九】,已摄节度行军司马,权领军府事,乞朝廷赐以真命。时,孙全兴等出师既踰时,上察其意止欲缓兵,寝而不报。

  壬寅,以夏州衙内指挥使李继捧为定难军留後。

  契丹寇雄州,(实录、本纪皆不载此事,独契丹传十一月书此。)据龙湾堤,龙猛副指挥使荆嗣率兵千人,力战夺路。会中使有至州阅城垒者出郛外,敌进围之。诸军赴援,多被伤,嗣与其众夜相失,三鼓,乃突围走莫州。敌为桥於界河以济,嗣邀击之,杀获甚众。(敌据雄州,他书皆不详,独荆嗣传有此事,今且删修附见,更当考之。)

  丙午,以秦王廷美为东京留守;宣徽北院使王仁赡为大内都部署【一○】,枢密承旨陈从信副之。

  己酉,诏巡北边。

  壬子,发京师。

  癸丑,关南言破契丹万余众,斩首三千余级。即以河阳节度使崔彦进为关南兵马都部署。

  丙辰,次澶州。

  丁巳,次德清军。

  戊午,驻跸於大名府。

  雄州言契丹皆遁去。

  开宝末,右补阙窦偁为开封府判官,与推官贾琰同事上。琰便佞,能先意希旨,偁常疾之。上与诸王宴射,琰侍上侧,颇称赞德美,词多矫诞,偁叱之曰:「贾氏子巧言令色,岂不愧於心哉。」坐皆失色,上亦为之不乐,因罢会,白太祖出偁为彰义节度判官。至是,上思见偁,促召至行在。

  癸亥,以偁为比部郎中。时方议北征,偁因抗疏请还都,休士养马,徐为後图,上悦其言。及至自大名,以偁为枢密直学士。偁,仪之弟也。

  十二月庚午,宴从臣。

  甲戌,畋近郊,因以阅武,赐禁军校及卫士襦袴。时禁盗猎,有卫士获薛,违令当死。上曰:「我若杀之,後世必谓我重兽而轻人。」释其罪。

  宴从臣於幄殿。

  丁丑,以郑州防御使杨业领云州观察使,仍判郑州,知代州事。业自雁门之捷,契丹畏之,每望见业旗即引去。主将戍边者多嫉之,或潜上谤书,斥言其短,上皆不问,封其书付业。

  上因契丹遁去,遂欲进攻幽州。戊寅,以保静节度使刘遇充幽州西路行营壕寨兵马部署,睦州团练使田钦祚为都监;威塞节度使曹翰充幽州东路行营壕寨兵马部署,登州防御使赵延溥为都监。复命宰相问翰林学士李昉、扈蒙事之可否,昉等上奏曰:「北鄙戎人,自古为患,乘秋犯塞,往往有之。陛下栉风沐雨,冲冒严凝,亲御戎衣,以攘民患。敌人震慑,畏威而逃,因而剪之,易於拉朽。况幽蓟之壤,久陷敌人,慕化之心,倒悬斯切,今若拥百万横行之众,吊一方傒后之民,合势而攻,指期可定。其如大兵所聚,转饷是资,且河朔之区,连岁飞挽,近经蹂践,尤极萧然,虽偶荐於丰穰,恐不堪其调发,属兹寒冽,益复罢劳。况今小寇宵奔,边陲宁肃,若亲巡塞下,震燿威容,固足惧彼残妖,亦恐劳於大举。伏望申戒羽卫,旋师京都,善养骁雄,精加训练,严敕边郡,广积军储,讲习武经,缮修攻具,竢府藏之充溢,洎闾里之完富,{其月}岁之间,用师未晚。」上深纳其说,即下诏南归。(玉壶野史载太宗将蒐渔阳,李昉抗疏力谏,其词颇切直,与此不同。野史又云昉居常奏事,但雍容和婉,此疏上,士论骇伏。後北伐果无成,太宗嘉之,始厚赐之。事亦与正史不同,今从正史。)

  命曹翰部署修雄霸州、平戎破虏乾宁等军城池。开南河,自雄州达莫州,以通漕运。筑大堤扞水势,调役夫数万人,拒敌境伐木以给用。遣五骏骑为斥候,授以五色旗,人执其一,前有林木则举青旗,烟火举赤旗,寇兵举白旗,陂泽举黑旗,邱陵举黄旗。先是契丹入侵,必举狼烟,翰分遣人举烟境上,敌疑有伏,即引去,不敢近塞。得巨木数万,负担而还,大济用度。数旬功毕,召归颍州。

  庚辰,车驾发大名府,因校猎。

  乙酉,至京师。

  辛卯,交州行营言破贼万余众,斩首二千三百四十五级。

  上既还京师,议者皆言宜速取幽蓟。左拾遗、直史馆张齐贤上疏谏曰:

  方今海内一家,朝廷无事。关圣虑者,岂不以河东新平,屯兵尚众,幽燕未下,辇运为劳,以生灵为念乎?臣每料之,此不足虑也。自河东初降,臣即权知忻州,捕得契丹纳米典吏,皆云自山後转般以援河东。以臣料,契丹能自备军食,则於太原非不尽力,然终为我有者,葢力不足也。河东初平,人心未固,岚、宪、忻、代未有军寨,入侵则田牧顿失,扰边则守备可虞,而反保境偷生,畏威自固。及国家守要害,增壁垒,左控右扼,疆事甚严,恩信已行,民心已定,乃於雁门阳武谷来争小利,此其智力可料而知也。

  圣人举事,动在万全,百战百胜,不若不战而胜。若重之慎之,契丹不足吞,燕蓟不足取。自古疆埸之难,非尽由於敌国,率由边吏扰而致之。若缘边诸寨抚御得人,但使峻垒深沟,畜力养锐,以逸自处,宁我致人,李牧所以称良将於赵,用此术也。所谓择卒不如择将,任力不及任人。如是则边鄙宁,边鄙宁则辇运减,辇运减则河北之民获休息矣。民获休息,则田业增而蚕织广,务农积谷,以实边用。且臣料敌人之心,固亦择利避害,安肯投死地而为患哉!

  臣又闻家六合者以天下为心,岂止争尺寸之事,角强弱之势而已乎!是故圣人先本而後末,安内以养外。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尧、舜之道无他,广推恩於天下之民尔。推恩者何?在乎安而利之。民既安利,则远人歛蟊而至矣。陛下爱民利天下之心,真尧、舜也。臣虑羣臣所闻,多以纤微之利,尅下之术,侵苦穷民,以为功能者,彼为此效,相习已久,至于生民疾苦,见之如不见,闻之如不闻,歛怨速尤,无大於此。

  伏望审择通儒,分路采访两浙、江南、荆湖、西川、岭南、河东,有伪命日赋歛苛重者【一一】,改而正之,因而利之,使赋税课利通济,可经久而行,为圣朝定法,除其旧弊。天下诸州有不便於民事,委长吏闻奏,如敢循常不以闻,自当严加典宪。使天下耳目皆知陛下之仁【一二】,戴陛下之惠,此以德怀远,以惠利民,则远人之归,可立待也。」(齐贤之论,其知本矣。然齐贤徒知契丹未可伐,而不知燕蓟在所当取。岂惟齐贤不之知,虽赵普、田锡、王禹偁亦不之知也。)

  国初以来,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通州海门岛【一三】,皆有屯兵使者领护。而通州岛中凡两处,豪强难制者隶崇明镇,懦弱者隶东北洲,两处悉官煮盐。是岁,始令配役者分隶盐亭役使之【一四】,而沙门如故。

  注 释

  【一】授公霸右监门卫率府率按史文例,「授」上疑脱「责」字。

  【二】特授近藩掌书记「授」原作「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三】以敕赐进士及第「以」原作「亦」,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三改。

  【四】延瑞为牙内都虞候「延瑞」原作「延端」,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五之一、宋史卷四九○外国传沙州条改。

  【五】令驰驿召「召」,宋撮要本作「召至」,宋史卷二五四侯仁宝传作「召归」,续通监卷一○作「召之」。

  【六】所授宣敕并依次编录「宣敕」原作「敕宜」,据阁本改正。

  【七】乡贡进士孟渝「孟渝」,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孟瑜」。

  【八】自今文武职官不得辄入三司公署「文武」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监卷一○补。

  【九】自言徇将吏军民之请「请」原作「情」,据同上书改。

  【一○】宣徽北院使王仁赡为大内都部署「都」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史卷四太宗纪补。

  【一一】有伪命日赋歛苛重者「日」原作「田」,据宋本及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以下简称琬琰集)下编卷二张文定公齐贤传、编年纲目卷三改。

  【一二】使天下耳目皆知陛下之仁「仁」原作「心」,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三改。

  【一三】通州海门岛「海」原作「沙」,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纪胜卷四一海门岛条改。

  【一四】始令配役者分隶盐亭役使之「分」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一刑法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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