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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 景德二年(乙巳,1005)
起真宗景德二年正月尽是年四月
春正月庚戌朔,大赦。
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潘慎修寝疾,托故人陈彭年草遗奏,不为诸子求官,但以主恩未报为恨。及卒,上甚悯之,录其二子,赙赠加等,命有司给舟,护其丧归葬汝州。
壬子,诏河北诸州强壮,除瀛州城守得功人,第其等级以闻,余并遣归农,令有司市耕牛送河北。
癸丑,以河北诸州禁军分隶镇、定、高阳都部署,合镇、定两路为一。天雄军、沧邢贝州留步卒六指挥,其余营在河阳及京城者并放还,行营之号悉罢。
甲寅,工部侍郎、参知政事王钦若自天雄军来朝。
枢密院议次补禁军列校,王继英奏曰:「藩邸给事之人尚在外,议者皆聚议腾谤,谓臣蒙蔽不言於上,致其沉滞。」上曰:「此等不自省循,苟求侥幸,借如因缘际会,傥加陞擢,必须有名,方塞舆议。先帝时,有一散从官李继荣,在藩日曾预给使,後十余年但隶名尚食局,常随流辈预选,先帝见而询之,乃知继荣也。止迁队长,岁余渐擢为小校,国家爵位,岂容妄授也。」
上以河北守臣宜得武干善镇静者,乙卯,命西上合门使马知节知定州,孙全照知镇州,刑部侍郎赵昌言知大名府,给事中冯起知澶州,洺州团练使上官正知贝州,莫州团练使杨延朗知保州,滁州刺史张禹珪知石州,崇仪使张利涉知沧州,供备库使赵继昇知邢州,西上合门副使李允则知雄州,供备库副使赵彬知霸州。上亲录其姓名付中书,且曰:「朕如此裁处当否【一】,卿等共详之。」毕士安曰:「陛下所择,皆才适於用,望付外施行。」从之。
知节先在镇州,方敌犯塞,民相携入城,知节与之约,有盗一钱者斩。俄有窃童儿钱二百者,即戮之,自是无敢犯者。每中使齎诏谕边郡,知节虑为敌所掠,因留之,募捷足闲道而行,以达诏旨。会发澶、魏、邢、洺等六州军储赴定州,水陆并进,时兵交境上,知节曰:「是资敌也。」因告谕郡县,凡公家输辇之物,所在纳之,敌欲剽劫,皆无及。车驾幸澶渊,大将王超拥兵数十万屯定州,逗遛不进,知节屡讽之,超不为动。复移书诮让,超出兵,犹辞以中渡无桥,徒涉为患。知节先已命工度材,一夕而具。上闻之,手诏褒美。
殿前都虞候、康州防御使曹璨为镇、定两路副都部署,治镇州,钤辖四员,分二员赴定州,如定州有军事会议,令璨暂赴之。其缘边巡检杨延朗止令在保州,遣同巡检往来巡警,如有羣盗,会兵剪戮,即率麾下往赴,荆嗣亦如之。(璨本传云兼知定州。按马知节实知定州,恐传误。)
罢北面部署、钤辖、都监、使臣二百九十余员。
命监察御史朱抟赴德清军收瘗战没遗骸并致祭。
令河北转运使赈饥民,口一斛,户五斛。
知益州张咏言:「羇縻保、霸二州刺史董忠义等,皆世袭,望赐时服。」上曰:「蛮陬首领,假以名秩,若援内地牧守之制,当赐锦袍,又恐夷人无厌,请求不已。」乃诏依维、茂知州例,岁赐紫衣锦袍。(保、霸二州,密迩维、茂,盖西夷也。国史附此事於西南蕃传,且云西南蕃乃牂牁郡故地。按居牂牁故地者实为南夷,其族帐首领皆姓龙,与诸董绝不相关,国史误矣。诸董可号西蕃,若牂牁故地族帐,则不可号南番也。)
咸平中,江、淮制置茶盐使秦羲献议岁增榷酤十八万缗,颇为烦刻。於是,户部判官李防出使,言江南岁俭,所增榷酤新额已权停之,仍请权停淮、浙、荆湖路。诏从其请,因诏羲无得擅增榷课。自後制置司不复兼领酒榷矣。羲,江宁人,传序从孙也。
丙辰,诏谕缘边诸州军各遵守契丹誓约,不得辄与境外往还,规求财利。
诏定保雄莫霸州、顺安平戎信安军长吏,并兼制置屯田事,旧兼使者仍旧。先是,雄州长吏独兼领使名,其诸州即别命官掌之,上虑通好之後,或渐成弛慢,故申敕焉。
丁巳,诏河北走马承受公事止存六,余悉罢之。
定州部署言:「昨遣散员指挥使赵信帅所部袭寇,至水谷寨,误掠民牛畜,鞫得实,事在赦前。」上曰:「信等皆土人,乃素有仇怨而剽劫耳,虽已经赦,宜部送阙下,配隶他所。」
召辅臣观瀛州所获戎人攻城战具,皆制度精好,锋锷銛利,梯冲、竿牌,悉被以铁。城上悬板才数寸,集矢二百余。因遣宫苑使刘承珪、西上合门副使李允则往瀛州,校立功将校等级以闻。既而复命陆元凯为屯田员外郎,史普为尚食副使。方城守际,元凯矢中面,普勇敢不避敌故也。其後,李继宣浚高阳壕,得遗矢凡四十万,敌攻城不遗余力盖如此。寻又以河间县令睦昭矩为右赞善大夫,司理参军李义方为大理寺丞,自余幕职、令录悉授京官,判司、簿尉第迁幕职、令录,同出身人免选超注家便官,皆赏守城之劳也。(赏睦昭矩等在四月丙子、今并书之。)
除河北诸州奸人因巡幸辄谋摇动所在斩决之条。
令蕲、黄州赈饥民。
免颍川学究段广将来秋解,广以户籍当运菽百二十石输澶州,复就献五百石助军,故奨之。
戊午,赠张旦为左卫大将军、深州团练使,子利涉为崇仪副使,虎翼都虞候胡福为洺州团练使,指挥使尚祚为滨州刺史,张睿为演州刺史,刘福为临州刺史,都头辅能等十四人并为诸卫率府副率。录旦子四人为东头供奉官,福等子十五人次补诸班副都知、殿直、奉职、殿侍,仍各赐衣服银带,以白金百两给其家。初,邯郸令李正辞赴任,值道梗,留德清同拒敌,侍禁夏承皓部兵至大名界遇敌,皆战没,赠正辞工部员外郎,承皓崇仪使。又赠受事河朔而没者,殿直刘超为供备库使,入内高班内品李知顺为六宅副使,奉职胡度等三人为内殿崇班,仍各录其子及赙恤其家。时上封者言旦等死义,朝廷宜优加恩典,以劝忠臣。乃命有司录赠官制书及录用诸子事,布告天下。
右正言、直史馆张知白言江南诸州,惟袁州有盗二人未获,余郡皆狱空。
庚申,岢岚军请修旧方田,火山军请筑月堤,上以违契丹誓约,不许。
令有司籍三班使臣自契丹南侵尝使军前者,赏之。
辛酉,峡路都监侯延赏等言施、黔溪洞掠去汉口七百余户归业,悉以兵器、铜印、假署符牒送官。
癸亥,命翰林学士赵安仁等五人权同知贡举。
河阳请调丁匠修济渎庙,上虑扰民,令发卒二百给其役。
甲子,诏缘边诸州,契丹来献雉兔求酒食者,遣吏齎置境外给之。
丙寅,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继隆、武宁节度使石保吉、马军都指挥葛霸、步军都虞候王隐,以澶州之功,并加封邑,继隆特加开府仪同三司。
诏淮南诸州以上供军储赈饥民。
丁卯,谒明德皇后攒宫,素服行哭,赐守奉人缗帛。
遣内殿崇班杨保用往河北诸州取所颁御剑。(保用已见去年十二月。)
步军都虞候、天平节度使王超为三路统帅无功【二】,引兵赴行在,又违诏失期,上章待罪,上悯其劳旧,弗责。戊辰,以超为崇信节度使,罢军职,便道之任。始,超之败也,人心震摇,行营都监李允则劝超衰絰向师而哭,以解众忿,复促超整师以进,上知之,赐允则诏书褒励焉。(此据李允则本传,然王超本传及他书并不言超尝败绩也,但逗挠不进耳,岂史官亦有所讳耶?今姑从允则本传附载,更须考求之。司马光记王钦若迎劳超於郊外等语,盖当时颇有疑超背叛者,然其踪迹都不可知,假如允则本传,兵果败,人心震摇可也,众又何忿,而以衰絰哭解之乎?)
罢晋、绦等七州博籴刍粟,省河东部署钤辖司使臣百余人,又省河北诸州戍兵十之五,缘边三之一。
己巳,参知政事王钦若加阶邑、实封,中谢【三】,又赐袭衣、金带、鞍马。故事,辅臣加恩无所赐,上以钦若守藩有劳,特宠异之。自是遂为故事。(此据春明录。)
孙全照、张旻、秦翰并以战守功,加检校官及封邑,余悉推恩有差。
河北诸州官吏、使臣曾率兵出城逐寇者,第赐阶勳一转。
令河北部署司各留指挥使、使臣、天文、医官共十员,余悉遣还,仍令计所在军储,分兵屯戍,勿复调民飞挽。
诏五岳庙增造什物,无得科借扰民。
庚午,令缘边诸州军得北界书牒,即详其意报之,以其书牒来上。
令河东发并、代广锐骑军三十指挥归本道,代自京所遣禁卒万七千余。
契丹新城都监遣吏齎牒,请令商贾就新城贸易。雄州以闻。辛未,诏雄州,如北商齎物至境上者,且与互市,仍谕北界官司,自今宜先移牒,俟奏报。
癸酉,赠国子博士武白为光禄少卿。白受命知相州,道遇寇死焉。仍录其子,给俸终丧。(武白,未详。)
徙凤州驻泊兵马屯凤翔。
甲戌,以高品周文质为殿头高品。澶州之役,文质主北寨之西偏,会张皓自契丹还,言彼谋以迟明来袭,文质即驰告李继隆、秦翰等为备。顷之,敌暴至,文质出兵扞御,其部下以连弩射杀挞览,敌遂遁去。及是,上召见便殿,亲加奨劳,优赐迁秩焉。(周文质,未详。)
诏缘边诸州所市战马,旧自三岁至十七岁者官悉取之,自今止市四岁至十三岁者,余勿禁。
命常参官二人分往荆湖北路、淮南诸州,出官粟作糜粥,以食饥民,仍令择幕职、使臣之勤干者司其事,长吏常按视之,每十日具所赈糜粥之数以闻。自是全活者甚众。
诏河南府及徐州等处民转送军储往滑州者,蠲其秋税十之二。
令河北转运使察部内幕职、州县官不任职者以闻,仍令流内铨自今精加选择,引对取裁。
戊寅,诏河北州官吏设法招集惊扰人民,各具数以闻,仍书历为课。
令河北、河东缘边州军,自今北界齎牒送生口者,给以茶彩,部送出境,答其牒,咸定式以颁之。
上以河朔戎寇之後,耕具颇阙,牛多瘠死,淮、楚间民用踏犁,凡四五人力可以比牛一具,诏取式付转运司,令询於民间,如可用则造给之。
河北转运副使卢琰言天雄军见管米麨,计一万九千五百余斤,澶州计四万二千二百余斤,诏以给两处饥民。
赵州吏民诣转运使言:「昨者敌骑入寇,知州、虞部员外郎王用和完守城垒,安辑民庶,邻邦襁负相续而至,储积有备,礟粮无乏。」二月庚辰,转运使以闻,诏奨用和。
先是,益、卭、嘉、眉等州(本志无眉州,有雅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遂罢铸,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奸弊百出,狱讼滋多。乃诏知益州张咏与转运使黄观同议,於嘉、卭二州铸景德大铁钱,如福州之制,每贯用铁三十斤,取二十五斤八两成,每钱直铜钱一,小铁钱十,相兼行用,民甚便之。
京西转运使言襄、许、陈、蔡等州民饥,请减价粜仓粟赈救,从之。
辛巳,令雄霸州、安肃军复置榷场,仍移牒北界,使勿於他所贸易。
上闻军士屯戍於外,妻孥受所给月粮,或致亏少,微弱不能上诉,诏开封府察其奸弊。
辰州言诸洞蛮攻下溪州,为其刺史彭儒猛击走之,禽酋首以献。诏赐儒猛锦袍、银带。儒猛自陈母老愿被恩典,诏特加邑封。
河东转运使郑文宝言,知并州王嗣宗、知潞州韩国华等绥缉有方,供亿无乏,并诏褒谕。
癸未,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李继隆卒,赠中书令,諡忠武。继隆出於贵胄,感慨自立,尝失幼子,上令翰林草诏慰抚,诏语有云:「当极卜商之恸。」上曰:「此子夏失明事,继隆知书,览之非便。」遂命改焉。在太宗朝,特被亲信,每征行必总戎政。上以元舅之故,不欲烦之军旅,优游近藩,恩礼甚笃。继隆亦多智能,用谦谨保身。明德寝疾,欲面见之,上促其往,继隆但诣万安宫门拜牋,终不入宫。又尝命诸王诣第候谒,继隆不设汤茗,第假王府从行茶炉烹饮焉。始,继隆病痈,医言不可治,上谓近臣曰:「继隆往岁西征,枉道误期,致陕西之民殍死甚众,加之仓卒,颇多杀戮,其间岂无冤枉乎?此可为戒也。」於是,择两街名僧二十一人,就所居作佛事四十九日而罢。
甲申,高品王怀信部送通利军强盗三人赴阙,请行磔市之戮,其犯乃在赦前,上曰:「赦令所以示信於天下也,况此等未尝杀人。」悉宥之,以隶军籍。
诏通利、德清军等处行营军士为契丹所掳者,赐其父母缗钱,有妻子者,以聘财给之。
江、浙、荆湖旱,遣使乘传祠其境内山川。
咸平末,河北转运使刘综上言:「西汉晁错以为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於地而不乏,使入粟授以爵,塞下之粟必多。文帝从之,令民入粟备边,六百石爵上造,万二千石为大庶长。事存典故,利及公家。今河北诸州聚兵,粮馈劳费,望行汉制,以济军储。」既而水部郎中许玄豹复言:「缘河州县和市边谷数少,望许进献粮粟,授以官秩。」事下三司议,奏请令河北定州、广信安肃军、北平寨,入谷千石授本州助教、文学、二千石赐出身,三千石授簿尉、借职,四千石授奉职,五千石授寺、监主簿,六千石授校书、正字,七千石授太祝、奉礼郎,八千石授大理评事、殿直,九千石授诸寺监丞、侍禁,万石授大理寺丞、供奉官;真定府、洺邢赵贝冀博瀛莫雄霸等州、乾宁顺安信安永定永静等军,千石以上加二百石,授助教、文学,二千石以上复递加二百石,至万二千石授大理寺丞、供奉官;大名府、怀磁卫相澶等州、通利军,千石以上加五百石,授助教、文学,二千石以上复递加五百石,至万五千石授大理寺丞、供奉官。上虑爵赏之滥,重惜其事。宰相言故事具存,行之无损,乃请陕西诸州亦如此制。既而有司复定环渭泾原庆州、镇戎保安军同定州等处,泾、宁、凤、仪、邠、鄜、秦、陇、凤州同洺州等处,凤翔河中府、陕同【四】华解乾耀丹坊虢成阶州同怀州等处,悉从之。(会要载此事於是年正月。)
乙酉,以淮南转运使、工部员外郎邵晔为交州安抚国信使,从黎桓所乞也。
丙戌,西凉府六谷首领厮铎督遣其甥呵昔来贡,并上与赵德明战斗功状。又言蕃帐周斯那支有智勇,久参谋议,请受以六谷都巡检使。诏从其请,乃赐茶彩,又追录潘罗支忠荩,以其子失吉为归德将军,厚赐器币。者龙七族首领有扞寇之劳,并月给千钱。(自周斯那支以下,皆并书之。)
保州虎翼都虞候赵诲子超,早岁陷寇,於是亡归,其父疑超诈,部送阙下。上曰:「安有子归父而致疑耶?」诏补殿侍,给资粮遣还州。
丁亥,发禁兵屯昇洪州、荆南府各两指挥,蕲、黄、唐州各一指挥。
戊子,瀛、代州部送奚、契丹降人赴阙,诏以来降在誓约前者隶军籍如旧制,在後者付部署司还之。
遣使诣澶州,以陈粟四万石分赈饥民。
辛卯,太常博士、直史馆何亮自岭表使还,言廉州判官单禹锡、惠州推官朱严,洁廉干事,请授京官,分騳小郡。诏以禹锡为着作佐郎、知南雄州,严为大理寺丞、知白州。亮又言桂州荔浦县犹有伪广日配米百六十斛,诏除之。(单禹锡、朱严,俱未见。)
懿州刺史田汉希卒,癸巳,命其子汉能袭为刺史。
甲午,诏缘边得契丹马牛者,移牒还之,没蕃汉口归业者,均给资粮,纵其所乘马勿留,违者论其罪。
上闻边民乏农器,诏弛铁禁。
戊戌,诏澶州秦翰所领兵,留步军三指挥,余令翰将还京师。
庚子,环州言戎人入寇,熟户旺家族击走之,俘其军主,斩获甚众。
有司言每岁诸道市绸绢百余万匹上供,辛丑,诏减三之一。
癸卯,命开封府推官、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孙仅为契丹国母生辰使,右侍禁、合门祗候康宗元副之,行李、傔从、什器并从官给【五】。时议草国书,令枢密、学士院求两朝遗草於内省,悉得之。凡所与之物,皆约旧制而加增损。国母书外,别致书国主,问候而已。自是至国母卒,其礼皆然。仅等入契丹境,其刺史皆迎谒,又命幕职、县令、父老捧卮献酒於马前,民以斗焚香相迎,门置水浆盂杓於路侧,接伴者察使人中途所须,即供应之。具蕃汉食味,汉食贮以金器,蕃食贮以木器。所至民无得鬻食物受钱【六】,违者全家处斩。国主每岁避暑於含凉淀,闻使至,即来幽州,屡召仅等宴会张乐,待遇之礼甚优。仅等辞还,赆以器服及马五百余匹,自郊劳至於饯饮,所遣皆亲信、词礼恭恪者,以致勤厚之意焉。礼或过当,仅必抑而罢之,其他随事损益,俾丰约中度,後奉使者率循其制,时称得体。(康宗元,未见。)
先是,寇所至,潜寘毒於瓶甖,投之井中,遗害居民,永静军得之以献,令布告河朔,使知其事。
雄州言契丹新城都监令拒马河南百姓以獐鹿来献,不欲却之,报以醪酒。上曰:「疆吏自相问遗,固亦无嫌,厚其酬答可也。」
甲辰,徙瀛州团练使李延渥知邢州,西上合门副使、知雄州李允则知瀛州,引进使、华州团练使何承矩知雄州。(承矩知雄州,实录在癸卯,李允则徙瀛州,实录不书,今并附此。)允则言:「朝廷不欲困军民,故屈己议和,虽国费甚多,较之用兵,其利固不侔也。但择边将谨守誓约,有言和好非利者,请一切斥去。」上曰:「兹朕意也,边将皆如是,朕岂复有北顾之忧乎。」(据允则本传,此言在徙瀛州後,今附见。)
乙巳,步军副都指挥使、河西节度使桑赞罢军职,判颍州。赞副王超,总戎御敌,逗挠无功故也。上不欲暴其过,止以足疾罢之。
太子太师吕蒙正请归西京养疾,诏许之。丁未,召见,听肩舆至殿门外,命二子光禄寺丞从简、校书郎知简掖以升殿,劳问累刻,因言:「北戎请和,从古以为上策。今先启诚意,继好息民,天下无事,惟愿以百姓为念。」上甚嘉赏之,其二子皆迁官。
诏缘边诸州军,如擒获北界奸人,可诘其事状,部送阙下,当释其罪,縻置内地。先是,上曰:「朝廷虽与彼通好,减去边备,彼之动静,亦不可不知,间谍侦候,宜循旧制。又虑为其所获,归曲於我,朕熟思之,彼固遣人南来伺察,自今擒获,当赦勿诛,但羁留之,待彼有词,则以此报答可也。」
是月,有司以常选人判词来上。上阅之,有前饶阳主簿张上达所试荒缪,因谓宰相曰:「似此者岂可以治民?」乃诏有司申明太平兴国中四等判格,令幕职官判上者超一资,判中应循资者,具历任及所试引对。凡引选人,对日,方以历任功过之状奏裁。至是,诏有司令先一日进内,上亲阅而升黜之,无不详允。其後,审官、三班院亦如之。(此据本志,实录但於九月甲子书令吏部流内铨依审官院例,前一日具选人历任进内,次日引对,然不着审官例始何日。又於三年丁未始书诏流内铨,自今幕职官赴调,判上者超一资,判中当循资者,具历任功过并试判引对,皆与本志不同,今从本志。)
三月己酉朔,诏河北诸州,牧马凉棚材木官自计度,不足,以公钱市之,勿得扰民。
屯田员外郎潘华,佑之子也,先以疾致仕,於是有瘳,上书阙下,求复朝列。上悯佑之忠鲠,庚戌,诏复授华故官。
辛亥,宁州团练使张凝为本州防御使【七】,充殿前都虞候,单州刺史田敏为本州团练使,康州刺史白守素为合州团练使,皆赏劳也。
文州请许缘边诸寨守把人丁,置木弓箭以备戎寇,从之。
甲寅,上御崇政殿亲试礼部奏名举人,得进士李迪以下二百四十六人,第为五等,第一、第二、第三等赐及第【八】,第四、第五等同出身。又得特奏名五举以上一百十一人【九】,第为三等,并赐同进士、三传、学究出身。翌日,试诸科,得九经以下五百七十人,第为三等,并赐本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又得特奏名诸科三礼以下七十五人,第为三等,赐同学究出身,授试衔官【一○】。(此据会要,与实录数略不同。按七月戚纶奏,是年诸道进士仅三千人,诸科万余人。)上谓宰相曰:「昨亲阅考官所定试卷,意其入末等者过多,即别令详考,往往合格。比缘临试多士,糊名校覆,务於精当,而考官不谕朕意,过抑等第,欲自明绝私,甚无谓也。迪所试最优。李谘亦有可观,闻其幼年,母为父所弃,归舅族,谘日夕号泣,求还其母,乃至绝荤茹素以祷祈【一一】;又能刻苦为学,自取名级,亦可嘉也。」以迪为将作监丞,谘及夏侯麟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进士第一等为试校书郎、知令录,余为判司、簿尉。迪,濮州人;谘,新喻人也。先是,迪与贾边皆有声场屋,及礼部奏名,而两人皆不与,考官取其文观之,迪赋落韵,边论「当仁不让於师」,以师为众,与注疏异,特奏令就御试。参知政事王旦议落韵者,失於不详审耳;舍注疏而立异论,辄不可许,恐士子从今放荡无所准的。遂取迪而黜边。当时朝论,大率如此。
初,安阳人陈贯喜言兵,咸平中,大将杨琼、王荣丧师,贯上书言:「前日不斩傅潜、张昭允【一二】,使琼辈畏死不畏法,今不严其制,後当益弛。请立法,凡合战而奔者,主校皆斩。大将战死,裨校无伤而还,与奔军同。军衄城围,别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遛论。如此,罚明而士卒厉矣。」上嘉纳之,将召试学士院,执政谓琼等已即罪,议遂格。
又尝上形势、选将、练兵论三篇,大略言:「地有六害【一三】,今北边既失古北之险,然自威虏城东距海三百里,其地沮泽墝埆,所谓天隙天陷,非敌所能轻入。由威虏西极狼山不百里,地广平,利驰突,此必争之地,先居则佚,後趋则劳,宜有以待之。昔李汉超守瀛州,敌不敢视关南尺寸地,今将帅大概用恩泽进,虽谨重可信,然卒与敌遇,不知所以为方略,故敌势益张,兵折於外者二十年,此选将得失之效也。国家收天下材勇以备禁旅,赖赐予廪给而已,恬於休息,久不识战,当以卫京师,不当以戍边。莫若募土人隶本军,又籍民丁为府兵,使北兵扞狄【一四】,西兵扞戎,不独审练敌情,熟习地形,且皆乐战斗,无骄心。」
契丹请盟,复上言:「寇数犯塞,驱掠良民数十万,今乘其初通,宜出内府金帛以赎之,彼嗜利,必归吾民,自河之北戴德泽无穷矣。」
於是,贯举进士,试殿廷,得同出身,上识其姓名,曰:「是数言边事者。」擢置第二等,赐及第。虞部员外郎、知郑州王矩上书自荐,求科名,上以矩自燕蓟归化,效官清白,而自强学业,特赐进士及第,仍附新牓。(至道二年五月,王矩通判宋州。)
都官员外郎孔揆言:「贝州自节度孟元箉令民输税物,先出算,规其余羡以备留使之用,相袭不改。」亟诏除之。
戊午,郑州防御使魏能责授右羽林将军。契丹之出境也,北面将帅各以师还,萃於大名,能时与王能、曹璨同抵城下,钤辖孙全照遣璨师由北门分道整队伍先入,而能师继之,能怒全照之後己,即疾驱争先,全照坐城楼引弓射之,能嚄唶不堪其裁量,夺全照弓以去。翌日,见判府事王钦若,且诬全照射伤押队、合门祗候杨凝,词颇纷竞。全照密疏论能退缩逗遛及归师不整之状,上初闻能失期不进,颇怒之,会全照奏至,遂质於张凝、白守素等,得其实,故责焉。
三班奉职李晏先给使广信军,数与敌战,有功,身被重创而死,诏赠晏内殿崇班,仍优恤其家。(去年七月可考。)
礼部贡院以新及第进士车马服从踰制,请申约束,第一人听一节呵导,余皆双控马首,遇常参官并敛马侧立,从之。
庚申,禁边民入敌界掠夺赀畜,犯者捕系,罪至死者论如法,流以下部送赴阙。
辛酉,诏诸王、公主、近臣无得以下第亲族宾客求赐科名。时毕士安、寇准各以所亲为请,上不得已而从之,因有是诏。
丙寅,以殿直、知雄州机宜司赵延祚为侍禁、雄州北阙城巡检【一五】,赐白金三百两。延祚,州之大姓,自太宗朝尝出家财交结彼处豪杰,得其动静,即具白州将,因授官任。於是,年七十余,召赴阙,询以边事,且言:「今之修和北戎,先启诚意,国家动守恩信,理必长久。」又言:「国母之妹曰齐妃,与其姊不协,国家所遗金帛,皆归於国主及母,其下悉无所及,望自今榷场贸易稍优假之,则其下获利,必倍欣慰。」又历陈其风俗,山川曲折,地理远近,及晋、汉时事,历历有据。上诘其所欲,但云:「衰朽不堪使用,有家属寓居青州,愿便道得往省之。」上许焉,且以契丹通好,不可复置机宜司,故命为巡检。
上虑河北诸州缘兵罢遂弛备,诏敌楼、战棚有隳坏者即葺之。
诏缘边诸州军,应北界移牒事,理无疑者即报之,关机要者疾置以闻,待报而答,亦勿令知之。时安肃军奏北界移牒寻捕所失牛畜,本军报已具闻奏,上以小事不必尔,又虑事有非顺,难於施行者,不欲出自朝议,故有是诏。
丁卯,雄州言,容城县状称戎人大驱马越拒马河放之,其长遣人持雉兔来问遗,求假草地。上曰:「拒马河去雄州四十余里,颇有两地输租民户,然其河桥乃雄州所造,标立疆界素定,岂得辄渡河畜牧,此盖恃已通和,谓无间阻,可亟令边臣具牒,列誓书之言,使闻於首领,严加惩戒。况今懽好之始,尤宜执守,不可缓也。」
戊辰,令雄州勿以锦绮绫帛付榷场贸易,上虑戎心无厌,若开其端,则求市无已故也。
己巳,补神勇员僚刘超为本军都虞候。超前戍瀛州,敌之急攻也,超部城一角,躬冒锋刃,运矢石以授壮勇者,督令拒敌。敌既解去,主将录其劳,赉以束帛,超再拜曰:「非超之功,乃众之力,愿以分赐。」上闻之,嘉其忠勇而让,故特奨焉。他日,上谓辅臣曰:「近者诸州立功指挥使,未可别加迁擢,皆特补本军都虞候。旧无此职名,盖权宜加置,若後有阙,不可复补。」
将作监丞王曾为着作郎、直史馆,赐绯。旧制,试文当属学士、舍人院,宰相寇准雅知曾,特召试政事堂。
诏自今所举大理寺详断官、刑部详覆官上试断案五道,差官与二司互考。
壬申,大名府饥,命转运司发仓赈救。时边城颇乏兵食,有司请下转运司经度,上曰:「戎人出境,民初复业,若责成外计,不免役民飞挽,将何以堪之。」乃命祠部郎中乐和乘驿与转运使同为规画,还,奏请依三司议,有输藳入官者,准便籴粟麦例,给八分缗钱,二分象牙、香药,其广信安肃军、北平寨粟麦,悉以香药博籴。乃诏出内帑香药有利於人者贸易之,以实边备。(乐和,未见。)
旧制,弓矢兵器不入外夷,时西凉样丹族上表求市弓矢,上以样丹宣力西陲,委之扞蔽,特令渭州给赐,因别赐厮铎督,以示恩意焉。厮铎督又贡马,求易金彩等修佛寺,甲戌,诏如所求赐之,还其马直。
是月,诏缘边诸州岁贡御马【一六】,自今止目为第一等马,至阙下阅视,其堪充御马多者,乃论赏。先是,诸州买马,先取高大者别遣使臣部送,目为御马,及阅视,率皆常品,盖部送者假其名,在道求索供给,颇为烦扰,故条约之。(此据会要。)
京东转运使副廨,皆在广济军,诏以青州裨海敻远,符牒或致淹缓,徙一人廨於青州。
夏四月癸未,免瀛州居民二年屋税,僧尼曾经城守者,赐以紫衣,诸寺院各度一人。
甲申,顺安军言,近遣牙校部送擒获奸盗至北界易州,其知州待以宾礼,饔饩甚厚,虑复遣将吏至军,未详接待之礼。诏谕缘边诸军,应北界遣将吏至者,并丰其馈饷,或职位高,则以宾礼接之。
乙酉,令鄂州发廪赈饥民。
丙戌,斩布衣申宗古於西市,坐诣登闻院诬告宰臣寇准与安王元杰谋反故也。
辛卯,上谓辅臣曰:「昨减边城戍兵甚众,然恐此後难以复增,其广信、安肃军见屯兵及二年以上,悉令更代,并以军旅人数完足者易其部伍残阙者,则虽实增之,无嫌也。」仍密谕河朔长吏,凡军士数阙,自当广务招置,勿以邻敌通欢,辄怠其事。
南丹州刺史莫洪皓死,长子淮勍袭父任,俄为弟淮辿所逐,淮勍帅属来奔。诏宜州赐闲田资给之,即命淮辿知南丹州,仍谕以苟效忠顺,当加甄奨。
壬辰,以殿中丞江日新为国子博士。日新前知德州,追袭敌骑,杀获甚众,复出兵夜破其寨,故有是赏。监军刘绪、军校并加检校兼官。
癸巳,京师谷贵,命减价粜仓粟。
商州配役卒谋劫库兵、杀官吏以叛,未发,知州李巽与都巡检、供奉官张越领兵击剪之,诏褒巽、越,其将校进补有差。(巽,建阳人,王禹偁策可考,越,未详。)
乙未,并代部署司言:「广锐军士老疾者,须亲属为代名,乃得除籍,请自今应本土居民,虽非亲属而愿代者,亦听。」从之。
上谓辅臣曰:「晋国公主言孝章皇后寝疾时,尝云:『我无他忧,惟虑瞑目之後,族属不能敦睦,为人所笑,须朝廷常为约束。』今闻宋元翰果诣京府求分家财,已令勿问,仍谕其宗属益务孝谨,以遵先后遗戒焉。」元翰,偓幼子也。
上御便殿引对诸寺院主首,询其行业优长者,以补左右街僧官。先是,所署或非其人,多致谤议,故上亲阅试焉。
丁酉,枢密直学士刘师道责授忠武行军司马,知制诰陈尧咨单州团练副使。先是,师道弟几道举进士,礼部奏名将廷试。近制,悉糊名校等【一七】。尧咨为考官,教几道於卷中密为识号。几道既擢第,或告其事,诏落籍,永不得预举。上初欲含容,不复穷理其事,而师道固求辨理,诏东上合门使曹利用、兵部郎中边肃、内侍副都知阎承翰诣御史府杂治之,坐论奏诬罔,与尧咨并及於责。大理寺丞王湛者,咸平五年登进士第,与几道同,至是,狱词连及,亦削官。(王游御史记有湛,系西充人,咸平二年及第,非此王湛也。)
戊戌,幸龙图阁,近臣毕从,起居舍人、直昭文馆种放预焉。阅太宗御书,又观诸阁图画。龙图阁在会庆殿之西偏,北连禁中,阁上藏太宗御书五千一百十五卷、轴,下设六阁:经典阁三千七百六十二卷,史传阁八百二十一卷,子书阁一万三百六十二卷,文集阁八千三十一卷,天文阁二千五百六十四卷,图画阁一千四百二十一轴、卷、册。上曰:「朕退朝之暇,无所用心,聚此图书以自娱耳。」
己亥,诏河北诸州军增葺城池。上谓近臣曰:「内外诸军所阙小校,傥以名次迁补,或虑不能尽得武干之士,宜并令按阅,选擢而授之。」
先是,诸路部送罪人至阙下者,军头司引对便坐,皆即决遣,或刑名疑互,无所详准。庚子,诏自今委本司召法官一人审定以闻。(会要云:本司言开封府狱囚当引见不坐格律,请再送司录定断。上虑其久系,故有是诏。)
初,李允则在雄州,建言:「契丹禁国中谷食不令出境,而彼民有冒禁齎至榷场求售者,转运司以茶博易,所得至微,恐亦非便。」壬寅,诏罢之。
工部侍郎、参知政事王钦若素与寇准不协,还自天雄,再表求罢,继以面请,上敦谕不能夺,乃置资政殿学士,以钦若为之,仍迁刑部侍郎。中书定其班在翰林学士之下,侍读学士之上。
初,邢州地连震,城堞摧毁,无守备。契丹之入寇也,兵部郎中边肃知州事,上密诏肃,若州不可守,听以便宜南保他城。肃匿诏不发,督丁壮乘城,而辟诸门,悉所部兵列阵於外,敌至,莫之测,居三日引去。时镇、魏、深、赵、磁、洺六州闭壁不出,老幼趋邢州者,肃悉纳之。上嘉其功,於是,以肃为枢密院直学士,与虞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李濬并命。濬居宪府未再岁,上宠待之,遂超迁。参知政事王旦言:「濬虽有剸剧才,然亟践近职,时望未允。」上曰:「朕业已许之矣。」(旦时但参政,濬传误云宰相,今改定。邢州城池,寇未至已修完,恐无弃守之诏,更当考之。)
作永昌僧院於三陵之侧,计用钱八百余万,遣中使取诸陵寝宫白金什器八千余两充费。
乙巳,环州言戎人入寇,出兵御之,杀获甚众,生擒贼将庆侬,部送阙下,请斩于藳街,以警蕃部。上曰:「驱率而来,此亦何罪?」止令配隶淮南。
潭州言茶园户乏食,请赈以官米,从之。
以贝州骁捷军都指挥使王赞为御前忠佐马步军副都军头。先是,秦翰言赞勇壮,得召见。赞自陈留步卒,以功至军校,太祖、太宗朝皆召至阙下迁职,颇有效命戮力之意,故宠以禁秩,令还典其军。
合门祗候郭盛言,洪州、南康军民李士衡等愿输米赈饥民,请诏与官。上曰:「若其人曾犯刑宪,不可授以官秩,听本家次第亲属代之。」
注 释
【一】朕如此裁处当否「裁处」原作「裁给」,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监卷二五改。
【二】步军都虞候天平节度使王超为三路统帅无功「统帅」原作「总帅」,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纲要卷三改。
【三】中谢原作「申谢」,据各本改。按本编见春明退朝录下,「中谢」作「入谢」。
【四】同原作「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按宋会要职官五五之三二所载详於本编,正作「同州」,可证。
【五】行李傔从什器并从官给「傔」原作「仆」,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六】所至民无得鬻食物受钱「民」字原阙,据宋会要蕃夷一之三四补。
【七】宁州团练使张凝为本州防御使「防御使」原作「团练使」,据本书卷六○景德二年五月辛亥编及宋史卷二七九本传改。
【八】第一第二第三等赐及第「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选举七之八补。
【九】又得特奏名五举以上一百十一人「十一」原作「十八」,据同上书及阁本、宋史全文卷五下改。
【一○】授试衔官「衔」原作「御」,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选举七之八改。
【一一】乃至绝荤茹素以祷祈「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补。
【一二】张昭允原作「张昭远」,据宋史卷二七九本传及傅潜传、卷三○三陈贯传改。
【一三】地有六害各本及上引陈贯传同。编年纲目卷七、续通监卷二五并作「地有要害」。
【一四】使北兵扞狄「狄」原作「敌」,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七改。
【一五】雄州北阙城巡检宋撮要本、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四八之一二二同。宋本及续通监卷二五并作「雄州北关城巡检」。
【一六】诏缘边诸州岁贡御马「诏」字原阙,据宋会要二四之六补。
【一七】悉糊名校等「校等」,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一八、治蹟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并作「考校」。按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云:「又定令:凡试卷,封印院糊名送知举官考定高下,复令封之送覆考所,考毕然後参校得失,不合格者,须至覆场方落。」作「考校」义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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