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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 天圣四年(丙寅,1026)
起仁宗天圣四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癸未,契丹遣枢密副使彰武节度使萧迪烈、归义节度使康筠来贺长宁节。迪烈等既来贺,契丹又使人持酒果与迪烈等,上问宰相王曾曰:「契丹齎送酒果者凡三十余人,已至莫州,可听其来否?」曾曰:「宜止其来,而以州兵代之,转酒果付迪烈等可也。」上曰:「善。」
己亥,命知制诰章得象、侍御史知杂事韩亿与吏部流内铨南曹同试百司人。上因曰:「比阅天下奏吏出职者,率多败官,何也?」王曾曰:「士人入流,必顾廉耻,若流外则畏谨者鲜。州县虽卑,然最近於民,宜少澄其原。」乃诏得象等精加考试。
秘书监致仕胡旦言,撰成演圣通论七十卷,以校正五经,家贫不能缮写奉御。庚子,赐旦钱十万、米百斛。
知益州薛田言两川犯罪人配隶他州,虽老疾得释者,悉留不遣,自今请无放停。上曰:「远民无知犯法,而终身不得还乡里,岂朕意乎!察其情有可矜者,听遣还。」
泾原路走马承受公事、入内供奉官王从德言:「与知镇戎军王仲寳、本路都监李道史能破原州界康奴族,焚巴沟首领布阿等六门帐子七百余所,斩首七十九级,获牛羊马驴、器甲千计。」赐器币有差。仲寳传云:破康奴族,得首领百五十,马羊七千【一】,诏奖其功。与此数稍异,今从实录。
辛丑,诏陕西弓箭手毋得典买租赁蕃部土田,其蕃汉愿合种者听之。
甲辰,上谓辅臣曰:「驸马都尉柴宗庆求为使相,如何?」王曾对曰:「先朝石保吉、魏咸信皆历行阵有劳,晚年方除使相。且将相之任,岂容私请。」上曰:「固也。卿等可召宗庆谕之。」
御书院言翰林待制、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庆乞授正官出职。上欲与大理评事,以问宰相,宰相言:「若除正官,则流品不分矣。请且如旧制,迁同正官。」从之。
初,泾、环州属羌作乱,陕西转运使王博文劾奏周文质、王怀信拥兵玩寇,耗边食,请用曹玮及田敏代之。文质等既坐法,丙午,徙知天雄军、彰化留後曹玮知永兴军,使节制边事。从博文之言也。玮寻以疾免行,复知天雄军。天雄卒有犯盗者,众谓狱具必杀之,玮乃处以常法。或疑而问之,玮笑曰:「临边对敌,斩不用命者,所以令吾众,非喜杀也。平时治内郡,安事此乎?」博文传称:玮以病不行,乃用敏为泾原路总管,寇遂平。按敏传卒无泾原之命,虽复为环庆总管,乃天圣元年四月,恐博文传误也,今不取。
二月戊申朔,置上御药供奉四人。御药院掌按验秘方、和剂药品以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至道三年,始置,以入内供奉官三人掌之,或参用士人。於是,别置上御药供奉,其品秩比内殿崇班,专用内侍。其後多至九人。
庚戌,玉清昭应宫使王曾请下三馆校道藏经,从之。上因言:「其书多载飞炼金石方药之事,岂若老氏五千言之约哉?」张知白曰:「陛下留意於此,乃治国清净之道也。」
甲寅,诏官吏犯赃至流,而按察官不举者,并劾之。
己未,保大节度使钱惟演言,次子大理评事晦乞换内殿承制。诏授内殿崇班。晦娶驸马都尉李遵勖女,即冀国大长公主所生也,故特从其请。
浙江抱余杭,据岸为二闸,互启闭,纳温台、衢婺船,而潮坏北闸,久不治,两路船为之稽壅。辛酉,侍御史方慎言始奏复之【二】。
壬戌,遣官祀九宫贵神。上因谓辅臣曰:「祠日适与真宗大忌同,其施乐耶?」王曾曰:「但设而不作尔。」又问古今乐之异同,曾曰:「古乐用於天地、宗庙、社稷、山川、鬼神,而听者莫不和悦。今乐则不然,徒娱人耳目而荡人心志,自昔人君流连荒亡者,莫不由此。」上曰:「朕於声技固未尝留意,内外燕游,皆勉强耳。」张知白曰:「陛下盛德,外人岂知之?愿令吕夷简备书时政记。」
庚午,并代部署司请置西界和市场,从之。
甲戌,夔州路归顺等州蛮人田思钦等三百二人来贡方物【三】,枢密院言入贡人多,本路转运使不先奏听旨。诏劾之。
乙亥,濬京西诸河。
诏内藏库副使安继昌、殿中丞宋可行权提举制置左右厢店宅务,入内押班江德明言课利亏少旧额故也。候课利及额,即罢提举。
同管勾河东沿边安抚司王世文奏【四】:「代州界宝兴军寨主李继忠见任右班殿直,新差监押王格乃左班殿直,职序非便,恐致不和。望下三班院,自今凡监押职位,须在寨主之下。」从之,仍移王格他任。
三月戊寅朔,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工部尚书李维为相州观察使。
初,塞下讹言契丹将绝盟,故遣维往使。契丹主素服其名,馆劳加礼,使即席赋两朝悠久诗,下笔立成,契丹主大喜。既还,上欲用为枢密副使,或斥维与契丹诗不当自称小臣,沮罢之,乃加刑部尚书。维久厌书诏之劳,辞不拜,引李士衡故事,求换官,故有是命。左正言刘随奏维以词臣求换武职,非所以励廉节,不报。寻命维知亳州。维言亳州事简【五】,不欲尸重禄,请赴相州,从之。要知沮罢者姓名。
己卯,徙知秦州、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薛奎知益州,加枢密直学士,以给事中、龙图阁直学士王随代之【六】。秦民与夷落数千人列奎治状诣转运使请留,赐书褒谕,不许。
辛巳,许上御药供奉蓝元用等封赠父、母、妻。元用,继宗养子也。
御史台自薛奎後,中丞阙久不补,侍御史知杂事韩亿独掌台务踰年【七】。壬午,始命权知开封府王臻权御史中丞。臻建言:「三司、开封府诸曹参军及赤县丞、尉率用贵游子弟【八】,骄惰不习事。请易以孤寒登第、更仕宦书考无过者为之。」又言京百司吏人入官,请如长定格,归司三年。皆可其奏。依长定格,元年五月,李孝若已有此奏请,不知臻何故复言之,当考。
中书言:「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皆别置劝农司,文移取索,颇为烦扰。请自今勿置司行遣,但令躬领使事,庶几实惠及民。」甲申,诏从其请,罢诸路劝农司,转运司、提点刑狱仍令领农使如故【九】。
己亥,鄜延路总管司言,蕃部首领曹守贵等一千八百余户内附。
甲辰,前权三司使李谘落枢密直学士,前领计置司刘筠、王臻、范雍、蔡齐、俞献可、姜遵、周文质各罚铜三十斤,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各罚一月俸。
先是,入内押班江德明传宣下御史台鞫三司孔目官王举、勾覆官勾献等,天圣元年五月从三司改法,许商人河北、陕西缘边入中粮草,给以颗盐、白矾等,不指定慈州、晋州矾分数,致商人多请慈州矾,而浸以亏官。又天圣二年令具计置缘边粮草数,举等乃以逐路夏秋税赋并两川物帛所博粮草,通作三司计置防边所增;及未改茶法时不折计虚实钱,而妄称卖茶课增一百四万余贯,以觊恩赏。朝廷以为然,遂赐举等各银五十两、绢三十匹。至狱具,决配献沙门岛,而举已前坐事配宿州。
以士逊、夷简、宗道尝主变法之议,诏令分析。士逊因言措置更革,皆不出已。夷简则言:「天圣初,环庆等数路奏刍粮不给,京师府藏常阙缗钱,吏兵月俸仅能取足。自变法以来,京师积钱多,边计不闻告乏。中间蕃部作乱,调发兵马,仰给有司,无不足之患。以此推之,颇有成效。惟是三司比视数目,差互不同,非执政所能亲自较计。」而宗道所言,亦略类夷简。竟坐不合以举等状施行,故及於罚。详定所孙奭等特释之【一○】。士逊等分析,据本志附见。李谘三年九月已罢三司使,改枢密直学士,知洪州,此更落密直也。本志误云罢三司使,今不取。
安德节度推官李佑,唐庄宗曾孙也。上书求便官,以扫洒陵庙。夏四月丁未朔,改授西京留守推官【一一】。因谓辅臣曰:「唐庄宗百战灭梁,始有天下,不务修德,而溺於声乐,嬖用伶官,以及於祸,良可叹也。」王曾对曰:「陛下日听政事,又览前代治乱之迹,以为龟监,天下之福也。」
辛亥,还知宁州、职方员外郎杨及所献绣佛。初,及因乾元节来献,上谓辅臣曰:「及,佞人也,民安政举,乃守臣之职,焉用此为!」遂令邸吏还之。
壬子,诏京西、河北、淮南诸路,谷价翔贵,而富家多蓄藏以邀厚利,宜令所在平其价,以济贫民。又诏外官代还,以公租、余俸市物者听之,即市物亏价及公为商贩者,论如法。
江州言太平兴国真君观有盗神像金冠者,请下文思院更制。上曰:「观僻在山谷间,而以金为冠,是诲人为盗,使陷重辟,宜代以铜而金涂之。」王曾退言:「虑民抵罪而易金以铜,可谓仁矣。」
乙卯,内出後苑双头牡丹芍药花图以示辅臣,仍令馆阁官为诗以献。
丁巳,契丹遣启圣军节度使萧谐、利州观察使李绍琪来贺乾元节。
天圣初,骁骑卫上将军张美曾孙女与郭后同入宫,上意属之,将选为后,而太后固欲立郭后,於是,以张氏为才人。
戊午,以光禄卿、知汝州王曙为给事中、知潞州。上党民王氏诬伏杀继母,狱已具,僚吏皆以为无足疑者,曙独曰:「此可疑也。」既而提点刑狱杜衍至,更讯之,果得真杀人者,曙因作辨狱记以戒狱官。
衍,山阴人,天禧末,知乾州。时陈尧咨安抚陕西,有诏藩府乃赐燕,尧咨至乾州,以衍贤,特赐宴,仍奏徙衍权知凤翔府。及罢归,二州民邀留于境上,曰:「何夺我贤太守也?」衍事附见,赐宴据衍正传,附传无之。又按天禧四年闰十一月,陈尧咨安抚陕西,所至即犒设官吏将校,不闻止限藩府也。当考。
甲子,翰林学士夏竦言:「江西、闽越之民,多采山泽大龟,倒植塪中,生戕去肉取其甲【一二】,谓之龟筒。痛楚之声,所不忍闻,得直至微,而残物尤甚,请严禁止。」又请於金山、大孤小孤山、扬澜、左里、马当、长芦口别置游艇,募水工拯救危溺。并从之。
辛未,诏罪人当令众者,自五月尽七月免之。
壬申,诏修西川阁道。
是月,免诸州军犁具税钱。时高邮军民买犁具,而税务令民纳钱,本军以为言,故有是命。此据会要。
五月丁丑,以知制诰蔡齐、章得象并为翰林学士。时舍人院无知制诰,特诏翰林学士夏竦草词【一三】。
己卯,诏礼部贡举,进士实应三举、诸科五举,并免取解。
判刑部燕肃上奏曰:「唐大理卿胡演进月囚帐,太宗曰:『其间有可矜者,岂宜一以律断。』因诏,凡大辟罪,令尚书、九卿谳之。又诏,凡决死刑,京师五覆奏,诸州三覆奏。自是,全活甚众。贞观四年断死罪二十九,开元二十五年才五十八。今天下生齿未加於唐,而天圣三年断大辟二千四百三十六,视唐几至百倍。京师大辟虽一覆奏,而州郡之狱有疑及情可悯者,至上请,而法寺多所举駮,官吏率得不应奏之罪【一四】。故皆增饰事状,移情就法,大失朝廷钦恤之意。望准唐故事,天下死罪皆得一覆奏。议者必曰待报淹延。臣则以为汉律皆以季秋论囚,又唐自立春至秋分不决死罪,未闻淹延以害汉、唐之治也。」
下其章中书,王曾以谓天下皆一覆奏,则必死之人,徒充满狴犴而久不得决,请狱疑若情可矜者听上请。壬午,诏曰:「朕念生齿之繁,抵冒者众,法有高下,情有轻重,而有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辟,岂称朕好生之志哉!其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虑者,具案以闻,有司毋得举駮。」王称东都事略,诏曰:「国家勤恤黎庶,必期无讼,而生齿之繁,犯者颇众,朕甚悯焉。」
癸未,诏徙南仪州於岑雄驿,以旧州地险,中多瘴雾之毒,吏民岁死者众故也。
戊子,御崇政殿录系囚。
辛卯,诏馆阁校勘自今毋得增员。时枢密副使张士逊请以其子友直为校勘,上谓馆阁所以待天下英俊,不可私授,止令於馆阁读书,且降是诏。
己亥,诏举人虽文辞可采,而操检不修者,州郡毋得荐送。
辛丑,陈王元份女华原县主为门客郑谏求补斋郎,不许。诏入内内侍省提举郡县主诸院公事所,自今无例而乞恩泽者,勿以闻。
太常丞桑慥授监察御史。慥有至行,朝廷闻之,中旨特有此授。此据会要。桑慥事迹,当考。
闰五月戊申,定江、淮制置发运司岁漕米课六百万石。初,景德中岁不过四百五十万石,其後益至六百五十万石,故江、淮之间,谷常贵而民贫。於是,都官员外郎吴耀卿请约咸平、景德中岁漕之数,立为中制,故裁减之。然东南灾俭,辄减岁漕数,或巨万或数十万【一五】,又转移以给它路者,时有焉。(灾俭减数以下,又据本志。吴耀卿,胡则之党,见戚纶传,不详邑里。)
初,李谘等变法,使茶园户负岁课者如商人入息,後不能偿。至是,太湖等九场凡逋息钱十三万缗,诏悉蠲之。
己酉,诏初补太庙斋郎,自今并赴宗正寺公参。
初,解州之永丰渠,始後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而周、齐之间废绝。隋大业中,都水监姚暹决堰濬渠,由陕入解县,唐末至五代不复治。至本朝,湮浅,舟不通,盐运大艰,主运者耗家产几尽。州校麻处厚诣阙诉,而右班殿直刘达因请治渠,起安邑至白家场,转运使王博文亦言其便,复诏三司度利害。是岁,卒成之,公私果利。
壬子,录左班殿直王贵子得哥为三班借职,名曰秉节,以贵与蕃贼战死环州木波镇,特恤及之。
甲子,诏辅臣於崇政殿西庑观侍读学士宋绶等读唐书。上曰:「朕览旧史,每见功臣罕能保始终者,若裴寂、刘文静俱佐命元功,不免诛辱。」王曾对曰:「寂等之祸,良由功成而不知退也。」绶兼勾当三班院,因请解所兼,专事劝讲。皇太后命择前代文字可资孝养、补政治者,以备帝览,遂录进唐谢偃惟皇诫德赋,又录孝经、论语要言,及唐太宗所撰帝范二卷,明皇朝臣僚所献圣典三卷、君臣政理论三卷上之。
丁卯,洛苑副使、知石州高继昇为礼宾副使。初,继昇为奴高遇诬告尝遣捉生马训及奴李文往茭村硕尔族,与其部酋谋叛。下御史台鞫之,无叛状,诏杖杀遇。而继昇亦坐使人毒杀李文,上以继昇父文岯自河西来归,继昇又久在石州,故特宽之。杜衍传云:继昇为仆诬告,捕系数百人,久不决,衍覆得仆所诬状,卒论杀之。衍实河东路提刑,今此云下御史台,则非衍所与也,当考。
辛未,吏部郎中、知制诰、知汝州张师德为右谏议大夫,罢职。师德孝谨有家法,不交权贵,时相颇不悦之。然亦自多病,故在西掖九年,卒不登翰苑。师德初试知制诰,属词淹缓,日晏犹未毕【一六】,执政使人语以且封起,翌日终篇。具言於上曰:「此人有德行,宜备顾问。」真宗即擢用之。江休复云王曾实当国,此误也。按师德除知制诰,乃天禧二年十一月,时王曾罢参政逾年矣,向敏中、王钦若实为宰相,张知白、李迪参政,荐师德者,或是知白与迪,必非曾也。今没其姓名,仍取其事附见于此。
诏增西川、广南东西路诸州军进士解额有差。又诏命官锁厅应举,自今更不先试所业,下第者免责罚,仍听再举,其历任有赃私罪及停废、责降、冲替未经敍用人,即不许应举。旧制,锁厅应举者,先於所属选官考试所业,方听取解,至礼部程文纰缪者,勒停,其不及格者犹赎铜,永不得应举。至是,上欲开诱进士之路,下近臣参议,而降是诏。下第免责,景佑元年四月又有诏,盖此专指下第者,又被及不得解者。
六月丁丑,诏吏部流内铨,选人八考入令录,旧与初等幕职官,自今并与两使职官。
戊寅,诏近臣举诸司使至合门祗候堪边寄及三班使臣能捉贼者各一人,以名闻。
莫州言大雨坏城壁。
辛巳,诏河中府、陕州、庆成军民为安邑畦户者,三年一代之,愿长役者听。
癸未,赐环州缘边巡检、供奉官、合门祗候高继崇等器币有差,以玛尔默族寇边,而继崇等率众捕击有劳也。
丙戌,福建路提点刑狱司言,建州、南剑州、邵武军大水【一七】,坏官私庐舍七千九百余区,溺死者百五十余人。诏赐被溺家米二斛,贫不能收敛者,官为瘗埋之。
庚寅,大雨震电,平地水数尺,坏京城民舍,压溺死者数百人。
辛卯,上避正殿,减常膳。
壬辰,上谓辅臣曰:「霖雨为灾,岂朕之不德所致耶?」王曾对曰:「臣等之责也。」退而各上章求罢,不许。
赐在京诸军班缗钱,放官房钱三日,遣使体量畿内田苗,诏被水之民权寓止於闾巷者,令新旧城里都巡检存视之。
癸巳,以西上合门使曹仪、洛苑副使内侍押班江德明提举修葺在京营房库务,内殿崇班麦守忠相度疏导积水。
河中府、郑州言大水。
甲午,赐汴河禁卒缗钱。凡汴水长一丈,即令殿前马步军禁卒缘岸列铺巡护,以防决溢;及五昼夜,即赐以缗钱。
乙未,诏臣僚因南郊或乾元节奏荐亲属,自今毋得乞进士及第并出身。
丁酉,德音:「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民田被水者,蠲其租。流徙者,所在抚存之。」
戊戌,羣臣上表请御正殿,复常膳,不允,表三上,乃从之。
庚子,度支判官太常博士王咨、供奉官合门祗候张继恩为京西路体量安抚。癸卯,诏咨等察官吏能否及民间利害,省转运司配率之扰民者,其三司见理欠负,定限科校无可偿官,及会赦合放而有司未即行者,画一以闻。
又诏三司,所在官物为水漂失者,皆蠲除之。
水之作也,宰执方晨朝未入,俄有旨放朝,王曾亟附中使奏曰:「天变甚异,乃臣等燮理无状,岂可退安私室,恬然自处。」亟请入见,陈所以备御之道。同列有先归者,闻曾如是,皆媿服焉。时又传言汴口决,水且大至,都人恐,皆欲东奔【一八】。上以问曾,曾曰:「河决奏未至,此第民间讹言相惊,不足虑。」已而果然。
初,行庆关大水,泛水县尉刘文蔚父母妻子七人,监酒税、借职冯益男女二人皆溺死。诏以文蔚为怀州录事参军,免持服,仍赐钱十万;益为奉职,赐钱五万。河阳推官刘利涉拯救库务官物,存者居多,体量安抚王咨等乞旌其能,诏迁利涉京官,就知泛水县事。
秋七月乙巳,诏三司,选人尝借俸钱未偿而物故,其蠲之。
初,汴水大涨,众汹汹忧京城。乃用枢密院奏,敕八作司决陈留堤及城西贾陂冈地泄之于护龙河【一九】。水既落,命开封府界提点张君平调卒复治其堤防。丙午,赐役卒缗钱。
戊申,御长春殿,复常膳。
乙卯,复太常博士、同判邵州鞠咏为监察御史,从中丞王臻之请也。
壬戌,知雄州张昭远请下转运司岁委官磨勘四榷场入中钱银数。中书言:「先朝置榷场,亦通南北,乃绥怀远人之意,非计货易之利也。若每岁磨勘,恐乖事宜。」上曰:「昭远所奏,固不可行也。」
除冀州堂阳县界乾度钱。
乙丑,工部郎中、龙图阁待制韩亿为契丹妻生辰使,崇仪副使田承说副之。诏亿名犯北朝讳,权改曰意。承说,皇太后之姻也,庸而自专,妄传皇太后旨於契丹,曰:「南北欢好,传示子孙,两朝之臣,勿相猜沮。」亿初不知也。契丹主命别置宴,使其大臣来伴,且问亿曰:「太后即有旨,大使宜知之,何独不言?」亿对曰:「本朝每遣使,太后必於帘前以此语戒敕之,非欲达於北朝也。」契丹主闻之,大喜,举手加额曰:「此两朝生灵之福也。」即以语附亿令致谢。时皆美亿能因副介失辞,更为恩意焉。此据苏舜钦所作亿墓志及江休复杂志删修。
置开封、祥符县丞各一员,仍令吏部铨注幕职、令录有出身人。时两赤县簿、尉多差出在外,县事颇失经理故也。
罢永兴军、秦、坊等州新醋务。初,陕西转运司言民间买官糟造醋【二○】,颇有遗利,已置务榷之,请推其法天下。王曾曰:「榷酒盖出於前代之不得已,今以经费至广,未能省去。若又榷醋,则甚矣。」故罢之。
赐河北州军修坊城役卒缗钱。
丙寅,遣户部判官度支员外郎高觌、如京副使高志宁往河北经水灾州军体量安抚。觌,蕲人也。
开封府言新旧城为沟注河中,凡二百五十三,恐闾巷居人弃灰坏咽流,请责吏逻巡,察其慢者。从之。
辛未,诏两川所造锦绮、鹿胎、透背、欹正等岁减上供之半,其大小绫及花纱,仍令改织绢,以供边费。先是,上封者以此为言,上谓辅臣曰:「朕意正欲如此,宜亟行之。」王曾等曰:「锦绮纂组,有害无益。臣约一锦之费,可为绢数匹。陛下崇俭节费,以惠远人,臣等敢不奉诏。」
国子监阙学官,壬申,诏诸路转运司所部幕职、令录京朝官有通经术、长於讲说者,以名闻。上尝谓辅臣曰:「比以大暑罢讲读,适已召孙奭等说书,卿等公事退,可暂至经筵。」王曾曰:「陛下万几之暇,留意经术,虽炎暑不辍,有以见圣学之高明也。」
诏两川弓手自今不得雇人代役,犯者许羁保纠告,重行科罚。时吕夷简自益州安抚回,言川中豪民多雇人以代役,多得惰农,每执兵仗,悉不堪用,故示约束。
八月戊寅,改故秦国成圣继明夫人刘氏为秦国肃明贤顺夫人。
前礼部尚书、赠右仆射、諡康懿任中正卒。中正事母孝,初责郓州,自言母老,得还守故郡。既遭母丧,中正亦遽死,毁故也。
庚辰,免京西被水灾民牛税。
辛巳,前权石州军事判官冯元吉循一资,仍赐五品服,以其尝辨冤狱,活二人死故也。
先是,审刑院详议官、太常博士、馆陶王沿上疏言【二一】:
汉、唐之初,兵革才定,未暇治外侮,则屈意以讲和。承平之後,兵力有余,而外侮不已,则以兵治之。孝武之於匈奴,太宗之於突厥颉利是也。春秋内其国外诸夏,内诸夏外四裔,明王者之兴,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四裔,以渐治之,自近者始也。宋兴七十年,四海之内莫不臣妾,可谓诸夏正矣。然而北敌桀骜,数寇深、赵、贝、魏之间,先朝患征调之不已也,故屈己与之盟【二二】。然彼以戈矛为耒耜,以剽虏为商贾,而我垒不坚、兵不练,徒规规於盟歃之间,岂久安之策哉?
夫善御敌者,必思所以务农实边之计。河北为天下根本,其民俭啬勤苦,地方数千里,古号丰实。今其地十三为契丹所据,余出征赋者七分而已。魏史起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卤之田,而河内饶足。唐至德後,渠废,而相、魏、磁、洺之地并漳水者【二三】,屡遭决溢,今皆斥卤不可耕。故缘边近郡数蠲税租,而又牧监刍地占民田数百千顷,是河北之地虽有十之七,而得租赋之实者四分而已。以四分之力,给十万防秋之师,生民不得不困也。且牧监养马数万,徒耗刍豢,未尝获其用。请择壮者配军,衰者徙之河南,孳息者养之民间,罢诸垧牧,以其地为屯田,发役卒、刑徒佃之,岁可获谷数十万斛。夫漳水一石,其泥数斗,古人以为利,今以为害,系乎用不用尔。愿募民复十二渠,渠复则水分,水分则无奔决之患,以之滩溉,可使数郡瘠卤之田变为膏腴,如是,则民富十倍,而帑廪有余矣。以此驭敌,何求而不可?」
诏河北转运使规度以闻。同判洺州王轸独谓不然。会沿迁监察御史,复奏曰:
渠田起於战国。魏襄王时,东有全齐,西有强秦,韩、楚在其前,燕、赵居其後,干戈岁动,封疆日蹙,苟不尽其地利,则为强国所吞。故史起谋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亦不知用,请引之以溉邺,以富魏之河内。」臣考观记传,但载滩溉之饶,不书疏导之法,惟相州图经称:「天井堰,魏武帝所作,二十里,分十二墱【二四】,每墱相去三百步,令互相灌注。」故左太冲魏都赋云:「墱流十二,同流异口【二五】。」详此,则古漳水浅不与岸平,必就岸开渠,临渠作堰,则水流渠内,渠灌田中。盖为渠之初,必就高阜,渠行数里,方达平田,若水与岸平,田岸相接,为渠甚易,溉田不难,则久已开治矣,又岂假臣言而後隐度哉?
臣闻韩欲疲秦,无令东伐,乃俾郑国说秦凿渠引泾水,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郑国乃曰:「为韩延数年之命,为秦建万世之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夫以强秦之力而凿一渠,而曰「欲疲之」。郑国又云「为韩延数年之命」。则是举秦国之人,役之数年然後成,持此较彼,则史起之引漳水也,岂一朝一夕之功哉?是必岁役万人,数岁而後获其利。又郑国凿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里,则是相高仰之地以为渠,不与平田接明矣,非若此,则浇溉之利岂能远及三百里哉?
臣详王轸所度漳水渠【二六】,大率谓水卑岸高,渠已湮塞。轸曰功大,则亦然尔,若云水浊不可以溉,及所作堰遇川溢必复坏,则是轸等不知溉田之方、作堰之法。臣按郑、白渠之引泾水也,在耀州之云阳、三原、富平及京兆府之泾阳、高陵、栎阳六县,沿渠皆立斗门,多者置四十余所,以分水势,其下别开细渠,则水有所分,民无奔注之患。且泾水一石,其泥数斗,故能溉粪禾黍【二七】,今言水浊不堪以溉,斯岂轸之不知而自为知邪?又其作堰之法,皆用大石方四五尺者,锢之以铁,积於中流,拥为双派,其南流为泾水,其东流为二渠,故虽骇浪不能坏。若不如此,则是岁辄修治,岂有利哉?故漳水之岸若复渠田,请访诸云阳,择水工十数,就摹古人作堰决渠之法,及观今人置斗门溉田之方。或云阳民犯罪当配者,令皆徙相州,教百姓水种陆莳之利,则谋易成矣。至如北边本无水田,後徙江南罪人,转相教语,皆知水利。臣尝建请命水工诣郑、白渠观疏导之制,亦虑磁、相民不知作渠法尔。
又王轸谓「不开旧渠而截河作堰,当役七十五万余工,若从渠口穿一丈四尺,当役十三万余工。」以臣算之,若渠开二丈四尺,则作堰之工可损半,当并役五十万工,日役万人,五旬而罢。依郑、白渠之法,采岯山之石,取磻阳之木,给黎城之铁,扼中流,据长岸,资木石之固以为堰,上为大渠,疏导别派,沿渠数里,分置斗门,溉余之水,东入御河,或遇涨溢奔注,则以栈塞渠口。其磁、魏、邢、洺既居下流,堤岸又浅,或余波可及,别渠可穿,则所谓「郑国在前,白渠起後」,又曰「首起谷口,尾入栎阳」也。夫如是,复三百年废迹,溉田数万顷,虽役万人,数岁而毕,不足为劳。且王轸谓开古渠则穿掘民田,况万金、都领首等渠,寻之无迹。凡沟渠岂有不占民田哉?此虽史起复生,亦不知计之安出?其万金诸渠亦在田中,但岁久湮没尔。
轸称「高平渠民有牒诉税籍已重,虽得水以溉,利犹不充。」臣所作堰,盖欲利民,轸乃不思,先议增税,致其忧疑,不愿浇溉,斯岂恤民之意?或又以堰成之後,安阳水减,不可胜舟,虑失关市之税。夫以一渠之流,不过减河数分,孰谓舟不通?苟利於民,虽捐征税,其亦末矣。轸不寻今古利害,徒采野人下卒之语,以斟酌三百年废渠之堕,安能尽其术乎?昔西门豹贤臣也,史起尚以为不知用,是不智也。况野人鄙卒能知此耶?传曰:「民可与乐成,不可谋始。」若俯从臣议,恢复农功,则禹之疏濬川泽,周之均别庐井,无以加矣。
诏俟大河毕役就度工,而事终寝。
丙戌,诏减广济军诸应役人。先是,知军范讽言:「本军地方才四十里,距曹州甚近,而户口不及一县,其差役乃与他州等。请还隶曹州,或割曹、濮、单近县户三五千以隶本军【二八】。」下转运司相视,言军不可废,故於诸差役裁减之。
丁亥,诏修泰州扞海堰。先是,堰久废不治,岁患海涛冒民田,监西溪盐税范仲淹言於发运副使张纶,请修复之。纶奏以仲淹知兴化县,总其役。难者谓涛患息则积潦必为灾,纶曰:「涛之患十九,而潦之灾十一【二九】,获多亡少,岂不可乎。」役既兴,会大雨雪,惊涛汹汹且至,役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众譁言堰不可复,诏遣中使按视,将罢之。又诏淮南转运使胡令仪同仲淹度其可否,令仪力主仲淹议。而仲淹寻以忧去,犹为书抵纶,言复堰之利。纶表三请,愿身自总役。乃命纶兼权知泰州,筑堰自小海寨东南至耿庄,凡一百八十里,而於运河置闸,纳潮水以通漕。踰年堰成,流逋归者二千六百余户,民为纶立生祠【三○】。令仪及纶各迁官。令仪,陈留人;仲淹,吴人也。张纶兼权知泰州乃五年六月辛卯【三一】,纶及胡令仪迁官乃六年七月甲午朔【三二】,今并书之,仍别出。
戊子,命官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宰臣王曾等因言:「自唐以来,遴选儒臣,授以文柄,可否进退,委之攸司,或升黜之间,不副公议,即覆行考试,严加惩责,比来条目繁密,关防周至,善则善矣,然於推心责成、拣贤拔俊之理,恐未允惬。今言事者必曰『此皆先朝旧规,不可轻议改革』。殊不知先帝孜孜选士,务要尽公,思皇之念,本不如此,盖当时近臣不悉渊衷,罔知大体,有此擘画。伏乞圣慈,渐次体当事理,他後别加详定【三三】。」上然之。
诏:「押赐外州军衣袄,旧皆差伎术官。比来宗室、戚里多以亲属干请,至有诸司使副及京朝官为之,烦扰州县。自今一切罢之。」
己丑,诏:「施州溪洞安远、天赐、保顺州、南州、顺州等蛮入贡京师,道路辽远,自今听以所贡物留施州,其当施物,就给之。愿自入贡者,每十人许三两人至京师,其首领听三年一至。」从转运使北海王立之请也。记闻以为从王立之请,据会要乃密院措置,今参取之。
乙未,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范雍为契丹生辰使,东染院使、带御器械侯继隆副之;起居郎、知制诰徐奭为正旦使,供奉官、合门祗候裴继己副之;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刑部郎中张若谷为契丹妻正旦使,右侍禁、合门祗候崔准副之。
己亥,诏沿边蕃官毋纳降户。
九月甲辰朔,诏自今配隶军人,其妻子并日给口食至配所。
乙巳,以陕西转运使、待御史王博文为兵部员外郎、户部副使。时三司阙官,中书议除人,上曰:「顷者蕃部侵扰西边,博文馈军有劳,此可用也。」乃驿召博文,迁官就职。
戊申,三司请市籴刍粟,上因问辅臣:「诸坊、监牧马几何?」王曾对曰:「当今比五代马多数倍,计刍秣费岁不下数百万,盖措置利害失其要。若以陕西蕃部入中马立定数,余听民间市易,二三年间必有蕃息,此与畜之外厩无异也。」外厩之说,以前有之,不妨重见也。
祖宗旧制,以羣牧司总天下马政,其属有左右骐骥院,分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其畜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兵校长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上乘有小底。诸监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领之,各据刍地列棚,并课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獜,孳息有赏,耗亡有罚,其为条教甚备。然马之孳息,不足以待国用,常市於边州。雍熙、端拱间,沿边收市:河东则麟府丰岚州、火山军【三四】、唐龙镇、浊轮寨,陕西则秦渭泾原仪延环庆阶州、镇戎保安军、制胜关、浩亹府,河西则灵、绥、银、夏州,川峡则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军,京东则登州。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收市唯麟府泾原仪渭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保德军,其後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置场。天圣中,犹得蕃部省马,总三万四千九百余匹云。此据本志附见,更当删削。
乙卯,诏曰:「讲学久废,士不知经,岂上之教导不至耶?其令孙奭、冯元举京朝官通经术者三五人以闻。」
西南蕃王龙光俦遣使来贡方物。
丙辰,诏皇城司亲从官阙,自今选神勇以下步军补之。
庚申,诏礼部贡院举人有能通三经者,量试讲说,特以名闻,当议甄擢之。
乙丑,监察御史曹修古言:「七十致仕,载在礼经。近代以来,贪荣不去,故贞观中尝下责谕之诏,仍令致仕官在本品现任之上,盖欲其知耻而勇退也。比有年近八十,尚在班行,心力既衰,职事何补。钟鸣漏尽,未悟夜行之非,日暮途穷,多为身後之计。请下御史台及诸路转运司【三五】告谕文武官,年七十者,令上表自陈,特与转官致仕,仍从贞观旧制。即宿德勳贤,自如故事。」从之,因着为令。
修古尝偕三院御史十二人晨朝,将至朝堂,遇黄门二人行马不避,呵者止之,反为所詈。修古奏:「前代称御史台尊则天子尊。故事,三院同行与知杂事同。今黄门侮慢若此,请付所司劾治。」上立命笞二黄门。笞黄门附此,恐别有时月。
庚午,诏逃亡经十年以上归业者,未得起税,更候三年,减税之十五。
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诸州所差耕卒并牛并放还。先是,襄州有荒田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奏置营田务,每岁於属县差借种田人牛,夏又借耨田夫六百人,秋又借刈获夫千五百人,岁入甚广。後转运使张选改其法,召水户四十一分种之,未几皆诉免,务遂废。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复奏兴之,而岁参役兵、夫。至是,转运使言其非便,诏遣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同定利害【三六】,而汉杰言:「二务自复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万余石,为缗钱九万余;唐州得谷六万余石,为缗钱二万余。而所给吏兵俸廪、官牛杂费,襄州十三万余缗,唐州四万余缗,得不偿失。」故废之。(转运使当是余献卿,耿望事见咸平二年四月,与此差异,欧阳修为许逖行状,亦不载复营田务事,当考。)
壬申,命翰林学士夏竦蔡齐、知制诰程琳等重删定编敕。时有司言编敕自大中祥符七年至今复增及六千七百八十三条,请加删定。帝问辅臣曰:「或谓先朝诏令不可轻改,信然乎?」王曾曰:「此憸人惑上之言也。咸平中,删太宗诏令,十存一二。盖去繁密之文以便於民,何为不可。今有司但详具本末,又须臣等审究利害,一一奏禀,然後施行也。」上然之。
诏京东西、淮南、两浙、福建诸州军【三七】雨水坏民田庐,所在存土之。
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此据本纪,实录无之。
广信军城坏,以近契丹,不敢筑,知军博州团练使王德用率禁军亟城之。诏赐军士缗钱,及城成,又诏降褒谕。
丙子,赐镇戎军修天圣寨役卒缗钱。
庚辰,明州言日本国太宰府遣人来贡方物,而不持本国表章。诏却之。
辛巳,出内藏库缗钱二十万下京西路籴军储。
乙酉,诏进士诸科尝经先朝御试而今不预荐者,许就省试。
曹仪、江德明等葺诸军营房,凡一十三万九千余间,辛卯,诏赐以袭衣、金带。
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闸成。初,堰度舟,岁多坏,而监真州排岸陶监、监楚州税王乙并请置水闸堰旁,以时启闭。及成,漕舟果便,岁省堰卒十余万。乃诏发运司,他可为闸处,令规画以闻。监、乙并优迁。监,浔阳人,其孙恺,尝为成都府路转运副使,有文字记此事甚详,当寻讨。乙,元城人,王安石志其墓云:乙言楚州可去堰为闸,岁省卒二十一万七千,工钱一百三十万,米六万八千石。与实录差不同,当考。
壬辰,诏郎中以上致仕者,自今与一子官。时都官郎中熊同文请老,自言更不愿分司、监当,止乞录二子各末科出身。既许同文守本官致仕,仍特补其一子太庙斋郎,因着为例。熊同文事,据会要,不知何许人。
甲午,昏雾四塞。
乙未,诏三班差使殿侍及诸班差使散直、外班殿直列命官之下,摄长史、司马之上。
丙申,奉安真宗御容於南京鸿庆宫。
寿州属县多盗,至白昼掠民市中,上闻之,谓辅臣曰:「不即掩捕,此长吏之责也。」诏劾知州、司封员外郎孟穆,罢之。议所以代穆者。或言知楚州度支员外郎梅询有吏干,尝坐事废黜,今可用也。乃徙询知寿州,加兵部员外郎,仍赐御札,训以趋事涤过之意。
赐在京诸军班特支钱。
己亥,户部副使王博文言:「陕西缘边蕃部捕送逃军,多因樵采或远探伏路,而被蕃人所执,亦有脱身得归,复为掠去者,有司皆准法处置,情实可矜。自今请决配远恶州军。」诏止配外州牢城,情轻者仍奏听裁。十二月甲戌,王随下教,与此略同,当考。博文事又见明道元年七月甲戌。
十一月甲辰,诏见行编敕及续降宣敕,其未便者听中外具利害以闻。
诏天禧中举人补三班使臣者,听换文资。
辛亥,国子监摹印律文并疏颁行。
甲寅,诏:「河北强壮,自咸平中募民为兵,如闻衰老,尚从役军中。自今弟侄子孙愿代者听,仍勿追扰之。」
先是,孙奭、冯元共荐大理寺丞杨安国为国子监直讲,於是,并召安国父奉礼郎、兖州州学讲书光辅入见。上令说尚书,光辅曰:「尧、舜之事,远而未易行,臣愿讲无逸一篇。」时年七十余矣,而论说明畅。上欲留为学官,光辅固辞。乙卯,以光辅为国子监丞,遣还。
戊午,升泾原路蕃落指挥为禁军,在横塞之上。
诏臣僚奏房从子弟恩泽,降旧例一等。
己未,诏鄜延路部署司,比上边事多失实,其饬蕃部远斥候,无得轻出师。
庚申,诏荫补京朝官监当六年而课不登者,更令监当一任。
甲子,以太子中舍李余庆为殿中丞。余庆同判秀州,请置海盐、华亭两县盐场,至是,岁收缗钱七十八万七千,特迁之。
乙丑,减诸路岁造兵器之半。
太常礼院言来年正月上辛祈谷於上帝,而长宁节上寿乃在致斋之半,请更用次辛。从之。
丙寅,诏大理寺详断、检法官自今岁满除家便知县,候一任回与同判。明年九月戊午。
十二月癸酉,遣官祈雪。
甲戌,知秦州王随言:「蕃部捕送逃军,多利厚赏,而枉致其罪。今既减定刑名,其赏物亦请罢给钱彩,止与腰带、袄子。」从之。先是,军士负罪逃入蕃部者,戎人奴畜之,小不如意,执以求赏,坐法多死。随下教能自归者当免死,听复隶军,由是全活者多。十月己亥,王博文奏请,与此差异,当考。
丙子,翰林学士夏竦等上国朝译经音义七十卷,赐器、币有差,因出皇太后发愿文以示辅臣。
丁丑,诏京城物价翔贵,其令三司出廪米之下者贷畿内民,期以二年偿麤色之半。又散置籴场数十,第取半价,民争赴之。迄春初,无饥者。先是,太仓粟有陈腐不可充军食者,权发遣三司事程琳因建此议,朝廷从之,凡出米六十万斛。琳正传於发陈粟下便云:盐铁副使任布请铸大钱一当十,度支判官许申请以铜铁杂铸,朝廷下其议。琳言布请用大钱,是诱民盗铸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尝用此法,卒不可行;申欲以铜铁杂铸,理恐不成,当令申试之。铸卒不就。按布为度支副使,乃天圣九年闰十月,为盐铁副使,又在明道二年七月,此时盖未也,正传误矣。又许申以是年六月方为广西提刑,建议亦未必在此时,今并不取。
三司下畿县买素食物料,提点公事张嵩以畿内灾歉,乞收籴於市。上问辅臣曰:「此何所用?」王曾等对曰:「御庖所须也。」上曰:「岂可以口腹扰民,其悉罢之。」
辛巳,道录院上所定名山洞府岁投龙简者二十处【三八】,余悉罢之。
壬午,幸玉清昭应宫、开宝寺、景灵宫祈雪。故事,车驾还,必作乐前导,上精意以祷,命毋作乐。既雪,辅臣皆贺,上喜曰:「力田之民,自今有望矣。」
丁亥,析卫州之卫县隶安利军,怀州之获嘉县隶卫州。
是日,上谓辅臣曰:「朕欲元日率百官先上皇太后寿,然後御天安殿受朝贺,其令太常礼院草具其仪。」皇太后曰:「岂可以吾故而後元会之礼哉?」王曾对曰:「陛下以孝奉母仪,太后以谦全国体,请如太后命。」因再拜称贺。上固欲先上太后寿,既退,出墨诏付中书。
礼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晁迥累章请老,上谓辅臣曰:「迥先朝学士,志行修洁,朕且欲留之,可乎?」王曾对曰:「迥年七十六岁,陛下虽欲留迥,筋力恐不能也。」乃授太子少保致仕,给全俸,岁时锡赉如学士。
罢天庆等五节上清宫立班。
丙申,契丹遣保静节度使萧汉宁、兵部郎中知制诰郑节来贺皇太后正旦。
丁酉,遣右千牛卫上将军萧信、沙州观察使石宇来贺正旦。
接伴使孔道辅,言北朝并知两制臣僚之数,欲乞假官外,各令兼带本职。会要四年十二月事。
太常礼院定国信司奏,正旦朝会,契丹使依旧仪设位龙墀上,次节度使南,升殿坐位如侍宴仪。此本志十二月事,当考,或削。
注 释
【一】马羊七千「七千」原作「七十」,据宋史卷三二五王仲宝传改。
【二】侍御史方慎言始奏复之「方慎言」原作「方谨言」,「慎」改为「谨」,盖宋人避孝宗嫌名。今据宋会要食货八之五一、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以下简称经抚年表)改回。
【三】夔州路归顺等州蛮人田思钦等三百二人来贡方物按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传所载同,宋会要蕃夷五之八一作「夔州路溪峒归顺蛮人田思钦等三百二人来贡方物」。「归顺」,疑非信縻州名。
【四】同管勾河东沿边安抚司王世文奏「东」字原阙,据宋会要职官四九之三补。
【五】维言亳州事简「维言亳州」四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六】以给事中龙图阁直学士王随代之「中」字原阙,据隆平集卷五、东都事略卷五六、宋史卷三一一本传补。
【七】侍御史知杂事韩亿独掌台务踰年「年」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宋史卷三一五本传补。
【八】三司开封府诸曹参军及赤县丞尉率用贵游子弟「率」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九】转运司提点刑狱仍令领农使如故「转运司」,疑当作「转运使」。按本书卷六二景德三年二月丙子编谓「诸路转运使、副并兼本路劝农使」,可参证。
【一○】详定所孙奭等特释之「所」下原衍「以」字,据阁本删。按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二八作「侍读学士孙奭已下及干系官吏等并特放。」
【一一】改授西京留守推官「西京」原作「京西」,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
【一二】生戕去肉取其甲「戕」原作「饦」,阁本同,活字本则作「杙」,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宋会要刑法二之一五作「生伐去肉」。
【一三】特诏翰林学士夏竦草词「特诏」原作「待诏」,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宋会要职官六之六五作「遂命翰林学士夏竦草制」,可证。
【一四】官吏率得不应奏之罪「奏」原作「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改。
【一五】或巨万或数十万「巨万」原作「百万」,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一六】日晏犹未毕「晏」原作「宴」,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七】建州南剑州邵武军大水「南剑州」原作「剑州」。按寰宇记卷一○○、九域志卷九、宋史卷八九地理志均载:南剑州,剑浦郡,南唐曰剑州,太平兴国四年加「南」字,以别于利州路之剑州。今补。
【一八】皆欲东奔「东」原作「上」,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一九】敕八作司决陈留堤及城西贾陂冈地泄之于护龙河「贾陂冈地」原作「贾冈陂地」,据各本改正。按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五载称「欲令八作司相度京城西决泄入护龙河,以减水势……遂於贾陂开决叠水口」。
【二○】陕西转运司言民间买官糟造醋「陕西」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治蹟统类卷二九祖宗用度损益补。又「转运司」,宋撮要本作「转运使」。
【二一】审刑院详议官太常博士馆陶王沿上疏言「详议官」原作「常议官」,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卷三○○本传改。
【二二】故屈己与之盟「己」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本传补。
【二三】而相魏磁洺之地并漳水者「并」原作「近」,据各本及上引宋史本传改。
【二四】分十二墱「十二」原作「十三」,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下文「墱流十二」句义改。
【二五】同流异口宋本、宋撮要本作「同原异口」。
【二六】漳水渠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均作「漳渠」。
【二七】故能溉粪禾黍「粪」原作「利」,据同上书改。
【二八】或割曹濮单近县户三五千以隶本军「近县」原作「县近」,据阁本乙正。
【二九】而潦之灾十一「十一」原作「十二」,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政迹、宋史卷四二六张纶传改。
【三○】民为纶立生祠「生」字原脱,据同上书及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一一宋故乾州刺史张公神道碑补。
【三一】张纶兼权知泰州乃五年六月辛卯「六月」原作「八月」,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本书卷一○五天圣五年六月辛卯编,纶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兼权知泰州,在「六月」,非「八月」也。
【三二】纶及胡令仪迁官乃六年七月甲午朔「甲午」原作「甲子」,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本书卷一○六天圣六年七月甲午编,以扞海堰成,张纶领昭州刺史,前淮南转运使、主客郎中胡令仪为金部郎中,作「甲午」是。
【三三】他後别加详定「他後」,阁本作「此後」,宋会要选举一九之八则同原刊。
【三四】河东则麟府丰岚州火山军按宋史卷一九八兵志,「火山军」上有「岢岚」二字,宋会要兵二四之一亦以岢岚军列为河东市马之地,疑原刊於「火山军」上脱「岢岚」二字。
【三五】及诸路转运司「路」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七七之三五补。
【三六】诏遣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同定利害「遣」原作「迁」,据各本改。
【三七】诏京东西淮南两浙福建诸州军「南」字原脱,据阁本补。按宋史卷九仁宗纪及本卷六月丁酉编并有淮南被水记载,可参证。
【三八】道录院上所定名山洞府岁投龙简者二十处「所」下原衍「诏」字,据阁本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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