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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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一 皇佑三年(辛卯,1051)

 

  起仁宗皇佑三年八月尽是年十二月

  八月己卯朔,命太常博士、崇文院检讨王纯臣曰历所检阅文字。纯臣,尧臣弟也。

  诏岳镇海渎庙宇之隳圮者,亟修之。

  知谏院吴奎言:「近岁以来,水不润下,盗贼横起,皆阴盛所致。陛下寅畏天命,宜格善祥,而反应以灾沴,其故何哉?夫帝王之美,莫大乎进贤退不肖。贤者进,则君子各以类升而阳胜,而善祥可致也;不肖退,则小人各以其类伏而阴亏,而灾沴可消也。今天下之人皆谓之贤,陛下亦知其贤,然不能进;天下之人皆谓之不肖,陛下亦知其不肖,然不能退。重以内宠骄恣,近习阻挠,外藩桀骜,谗邪交伤。阴盛如此,宁不致大异哉!且朝廷之过,常在乎无事之时因循而不为,有事之後颠覆而失措【一】。中外臣僚,平时建一策,举一官,虽有可取,皆抑而不行,又从而媒孽,谓之生事。如河北、河东盗贼,行路之人皆已传布,大臣不以为事,至执通判,伤巡检,然後苍黄,於数路之间移易官守,仍重赏功以购募之【二】,不亦晚乎?事将有大於此者,将如之何,幸陛下留意。」河北、河东盗贼执通判,即井渊也,伤巡检当考。

  辛巳,特赠给事中孔道辅为工部侍郎。时龙图阁直学士王素入对,语及道辅,上思其忠,故有是命。四月辛丑,王素自兖州移渭州,不应此时方入对也,今依道辅传,须考之。

  合门言:「近日频有臣僚陈乞上殿。欲请除入内内侍省合奏事外,其余侍立祗应,及无特旨上殿臣僚,今後不许约人奏事,如有所见,只许实封以闻。」从之。此据会要八月三日事,今附见。

  癸未,知定州韩琦,加观文殿学士【三】再任。初,明镐引诸州兵平恩州,独定兵邀赏赉,出怨语,几欲噪城下。琦素闻其事,以为定兵不治将为乱【四】。及至,即用兵律裁之,察其横军中尤不可教者,捽首斩军门外。士死攻围,赙赏其家,抚其孤儿,使继衣廪。恩威既信,则仿古兵法,作方、圆、锐三陈,指授偏将,日月教习之。由是定兵精劲齐一,号为可用,冠河朔。京师发龙猛卒戍保州,在道窃取人衣屦,或饭讫不与人直。至定,即留不遣,曰:「保州极塞,尝有叛者,岂可杂以骄兵戍之!」易素教者数百人以往。而所留卒未踰月亦皆就律,不敢复犯法。岁大歉,为赈之,活饥人数百万。诏书褒美。邻城旁路,刺取其政以为法,视中山隐然为雄镇,声动外藩。自再任以下,并据李清臣行状附见,当考。

  丙戌,卫尉卿余靖落分司知虔州。

  诏遣使体量安抚诸路。吏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李兑京东路,西染院副使王道恭副之;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陈旭淮南、两浙路,左藏库副使李赓副之;侍御史韩贽荆湖南路,内殿承制郑余懿副之;户部判官、太常博士、直集贤院韩绦江南东、西路,内殿崇班翁日新副之。是时,诸路艰食,而长吏多非其人,又转运司颇肆科率【五】,民不聊生,上因命中书择使者按之。郑余懿、翁日新,未见。

  戊子,诏判吏部南曹,羣牧判官自今以朝臣历一任知州、馆职一任通判为之,即不得干托保荐及有陈乞。

  庚寅,徙江南西路转运使、司勳郎中刘纬知庐州。台谏官言纬庸懦不职,方饥而剥下以收羡余,故徙之。纬,师道子也。

  诏天章阁侍讲自今并依馆阁臣僚例宣召颁锡,从知制诰兼侍讲王洙请也。

  辛卯,淮康节度使、同羣牧制置使张尧佐【六】为宣徽南院使、判河阳。

  诏天下长吏未尽得人,其令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除任两府臣僚外,悉类次治状能否以闻。

  乙未,翰林学士、刑部郎中、知制诰兼侍讲、史馆修撰曾公亮为契丹国母生辰使,西京左藏库使郭廷珍副之。工部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兼侍讲王洙为契丹生辰使,合门通事舍人李惟贤副之。户部判官、屯田郎中燕度为契丹国母正旦使,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张克己副之。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王珪为契丹正旦使,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曹偓副之。使至鞾淀,契丹使刘六符来伴宴,且言耶律防善画,向持礼南朝,写圣容以归,欲持至馆中,王洙曰:「此非瞻拜之地也。」六符言恐未得其真,欲遣防再往传绘,洙力拒之。

  御史中丞王举正言:「近以张尧佐再除宣徽使,臣僚尝论奏【七】。且人君御天下,维爵赏为大公,授受非当,则天下窃议。尧佐本常才,但以夤缘後宫,叨据非分。自去年冬罢三司使,除宣徽使,制命方出,中外莫不骇听。其时臣与谏官、御史至留班欲廷议而争之。寻罢宣徽使,尚忝节度名品。今四方多虞,灾异数见,若非奨擢有功,任用贤直,则何以上答天戒,下慰民望哉?尧佐自罢宣徽使,方逾半年,端坐京师,以尸厚禄,今复授之,益增鄙诮。此乃执事之臣不念祖宗基业之重,顺颜固宠,不能执奏,制命既行,有损圣德。若陛下不纳臣尽忠爱君之请,必行尧佐滥赏窃位之典,即乞黜臣,以诫不识忌讳愚直之人。」不报。

  知谏院包拯、陈旭、吴奎相继言:「尧佐制命复下,物议腾沸,况臣等以言为职,岂敢私自顾虑,各为身谋哉。但诰已再行,若固守前议,复乞追夺,於朝廷事体,亦未为当,所以进退惶惑,不即论列。虽然,事体有必须裁制者,不可不深察,臣等不得不极谏也。张尧佐怙恩宠之厚,幸求觊望,不知纪极,始欲得宣徽使,今已行前命付之矣。虽出领外镇,将来必求入觐,即图本院供职,以致使相。名器之大者,岂可皆缘恩私,每求而不让,必使足欲以熏灼天下,此不可不深察也。伏望思已然之失,为杜渐之制,特降诏旨,申敕中书门下,谕以尧佐皆缘恩私,不次超擢,享此名位,已为过越、将来更不令处使相之任及不许本院供职,仍趣赴河阳任所,庶几厌塞人情,防杜间隙,臣等不胜为国纳忠激切之至。」

  又言:「臣等自去冬力争此事,幸赐开纳,天下皆仰圣度能虚怀而纳谏也。今来重申前命,所以不即论列乞行追夺者,盖为朝廷曲全事体尔【八】!其如大恩不可频假,羣心不可固违,假之频则损威,违之固则兆乱。伏望以国家至计为念,检会臣等前後奏劄,必赐施行,不胜恳激之极。」

  庚子,诏自今张尧佐别有迁改,检会此劄子进呈执奏。仍诏除宣徽使,自今不得过二员。包拯等奏,实录无之,今掇取附见。会要乃以「宣徽使限两员」为二年九月五日诏,当考之。

  辛丑,提点河北路刑狱、祠部郎中孙预降知小郡,供奉官、合门祗候张易降小郡都监,自今勿差充按察官。先是,内侍李希晟迎候辽使,在雄州与判官左振宴饮无节。後有言其事者,下预、易体量,而两人畏避,但言岁远无以辨明。特免振、希晟官,两人皆坐责。

  乙巳,冯道曾孙舜卿上道官诰二十通,乞录用。上谓辅臣曰:「道相四朝,而偷生苟禄,无可旌之节,所上官诰,其给还之。」

  九月己酉,诏缘汴河商税务无得苛留公私舟船。

  太常寺太祝张山甫为右侍禁、合门祗候。

  癸丑,右领军卫大将军宗厚、右监门卫大将军宗惠,并为右屯卫大将军;右领军卫大将军宗秀、宗辨,并为右武卫大将军。皆允升诸子也,以进所业召试学士院,特迁之。

  诏太常寺:「皇地只坛旧制狭小,宜如唐郊祀录增广之。又高禖坛,其地卑湿,宜徙置高爽处。」从同知礼院司马光奏请也。

  赐李继隆神道碑额曰「显功」。

  乙卯,武宁节度使、兼侍中夏竦卒,赠太师、中书令,赐諡文献。知制诰王洙当草制,封还其目曰:「臣下不当与僖祖同諡。」遂改曰文正。同知礼院司马光言,諡之美者极於文正,竦何人,乃得此諡?判考功刘敞言:「諡者,有司之事也。竦奸邪,而陛下諡之以正,不应法,且侵臣官。」光疏再上,敞疏三上,诏为更諡曰文庄。

  竦以文学起家,有名一时,朝廷大典策屡以属之,又多识古文奇字。其为郡有治绩,喜作条教,於闾里立保伍之法【九】,至盗贼不敢发,人苦烦扰。治军尤严,敢诛杀;即疾病死丧,抚循甚至。尝有龙骑卒戍边,羣剽,州郡莫能止,或密以告竦。竦时在关中,俟其至,召诘之,诛斩殆尽,军中大震。其威略多类此。然性贪,数商贩部中【一○】,在并州【一一】,使其仆贸易,为所侵盗,至杖杀之。积财累钜万,自奉尤侈,畜声伎甚众。所在阴间僚属,使相猜阻,以钩致其事;遇家人亦然。

  己未,诏三司河渠司与两制、台谏官同议塞商胡、郭固决河。初,河决商胡,至是又决郭固,朝廷议修塞,而中外章疏交上,所执不同,故议之。仍诏河北都转运使吕公弼、提举河堤綦仲宣赴阙同议。

  庚申,赐国子博士梅尧臣同进士出身,仍改太常博士。尧臣,询从子,工於诗。宋兴,以诗名家为世所传如尧臣者盖少。大臣屡荐尧臣宜在馆阁,召试学士院,而有是命。

  甲子,为夏竦成服於苑中。先是,礼院择日以进,上谓辅臣曰:「竦尝侍东宫,情所悯伤,若依所择日则在大燕後,岂可先作乐而後发哀?」故用此日,竦初以疾求还京师,或言於上曰:「竦求还京师,图大用尔,称疾诈也。」竦既卒,上临奠,命内侍去竦面幕视之,见竦颜色枯悴,谓左右曰:「竦枯悴若此,疾岂诈乎。」然议者谓竦尝欲剖石介棺,此其阴报也。魏泰东轩实录以为吴奎所奏【一二】,当考。

  壬申,观文殿学士丁度等言,所议修塞决河,谓宜先塞郭固,其商胡俟岁稔别计度之。乃诏河北都转运使李柬之、吕公弼提举修郭固河事,北京钤辖王逵编拦,通判赵宗古及内侍淩守信同管勾。

  癸酉,诏三司,唐、邓、汝州多旷土,其令宽立税限,募人垦之。此或与二年六月丁度所议徙民相接。然丁度劄子实以二年八月下益州,此盖申明前议耳。

  丙子,改太子太师諡文献王溥为文康,司空致仕諡文宪章得象为文简,以知制诰王洙言得象諡同周公【一三】,溥同僖祖故也。有欲改溥諡为文忠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张揆曰:「溥,周宰相,国亡不能死,安得为忠!」乃諡为文康。

  诏河渠司:汴河每岁一开濬之。杨佐传云:皇佑初,汴水杀溢不常,漕舟不属。佐度水势凿口地要害处,自是通流无患。朝廷察佐晓河事,故使领都水。佐领都水,不知是何年。传又云:自河阴发运判官入勾当河渠司,是年五月初置河渠司,恐每岁浚汴,或与相关,今附此,俟考详,或削去。

  丁丑,诏迩英阁讲读官,当讲读者,立侍敷对【一四】,余皆赐坐侍於阁中。天圣以前,讲读官皆坐侍,自景佑以来皆立侍。至是帝屡面谕以经史义旨须详悉询说,卿等无乃烦倦否?杨安国等进曰:「不敢。」至是有诏,遂为永制,翌日,讲读官并奏谢。

  教坊官王世昌自陈年劳,乞监永济仓门。上曰:「世昌本亦士人,以无行检,遂充此职。且仓门乃国家粮储出纳之所,岂可令此辈主之,宜与在京一庙令。」

  冬十月己卯朔,诏三司解盐听通商,候二年较其增损以闻。初,包拯自陕西还,力主范祥所建通商法,朝廷既从之,已而判磨勘司李徽之又言不便,乃下其事三司,驿召祥,令与徽之及两制共议。而议者皆以祥为是,故有是诏。包拯事在元年十月。

  诏陕西沿边毋得诱致生户蕃部献地,以增置堡寨。安远寨、古渭州诸羌诣秦州献地,知州吕公绰顾其属曰:「天下之大,岂利区区尺寸地以为广耶?」郤之。此事附见,当考。

  庚辰,泾原经略司言樊家族蕃密斯噶内附。

  甲申,大理寺言信州民有劫米而伤主者,法当死。上谓辅臣曰:「饥而劫米则可哀,盗而伤主则难恕,然细民无知,终缘於饥尔。」遂贷之。又曰:「用刑宽则民慢,猛则民残,为政者常得宽猛之中,使上下无怨,则水旱不作矣。卿等宜戒之。」

  丁度等上前、後汉书节义,赐名曰前史精要。

  乙酉,新作隆儒殿,在迩英阁後。

  赐开大名府御河役卒缗钱。

  丙戌,诏十路都部署、安抚举诸司副使、合门祗候才堪将帅者一人。

  甲午,知谏院吴奎言:「迎送契丹使三番之弊,所经道路如被寇贼。自罢寝以来,大河之北,人人鼓舞,以为陛下忧民革弊,不牵於私昵,不惑於浮议,裁两月间,辄复纷纷,妄有攻夺。明圣在上,而羣小敢尔,若不绳以法,是朝廷不可为善治也。乞以言者姓名付外施行。」

  又言:「陛下十数年以来,每降诏令及所行事,或为横议所移,或为奸谋所破,中外不甚为信,皆以谓陛下言之虽切,而不能行,行之虽锐,而不能久也。自明堂下诏,杜绝内降,忠贤莫不增气,羣小莫不革心【一五】。愿陛下谨守前书,坚於金石,虽甚宠爱及亲近之人,如敢私挠,必加之罪。如是,则太平之风有望於兹矣。」罢三番之弊,在去年五月,此云裁两月间,辄妄有攻夺,未详。并取包拯奏议附後。

  包拯言:「臣近闻圣慈以接送契丹国使来往【一六】,更不差三番,只令近上使臣管押金器,沿路充用,并委逐州县长吏、通判、令佐已下一切应付。中外闻之,莫不欣忭,以为十年之弊,为陛下一旦罢之,使河北生灵有再苏之望。今又闻内降指挥复置。臣未测缘由,伏用惊骇。且三番为河朔之患,积有岁年,日甚一日,诛求骚扰,公私不胜其苦。顷年曾差充伴送人使,具知蠹民残物之甚,亦尝论列。缘河北灾伤连緜,流亡未复,若不省徭役,罢率敛,以宽凋瘵,是弃河朔也。况今陛下轸念哀悯之极,故特行前诏,此为至当。今无故复置,窃为陛下痛惜之,惟陛下特留圣意,且依前降指挥寝罢,则天下幸甚。」

  乙未,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礼部侍郎、知制诰李淑落翰林学士。

  淑始除父丧,以端明、侍读二学士奉朝请,寻复入翰林。谏官包拯、吴奎言:「淑性奸邪,尝乞侍养其父而不及其母;既得侍养,又复出仕,有谋身之端,无事亲之实。作周三陵诗,语涉怨愤,非所宜言。且陛下事章献太后,母子之际,无纤介隙,而淑志吕夷简墓,有过猜鸡晨之语,深累上德,宜夺禁职,以戒怀奸隐慝之臣。」故有是命。

  丙申,京西转运使苏舜元言,保静节度使、知许州郭承佑,才堪将帅,政比龚、黄,请徙判郑州。上曰:「许、郑皆近畿,何必徙?且承佑庸人,而舜元所举如此,使朝廷何所取信,皆宜戒敕之。」舜元,舜钦兄也。

  丁酉,殿中侍御史里行唐介,责授春州别驾。

  初,张尧佐除宣徽、节度、景灵、羣牧四使,介与包拯力争,又请王举正留百官班,卒夺尧佐宣徽、景灵二使。顷之,复除宣徽使、知河阳。或谓补外不足争,介以为宣徽次二府,不计内外,独争之。上谕介,除拟初出中书,介言当责执政。退,请全台上殿,不许;自请贬,亦不报。於是劾宰相文彦博:「专权任私,挟邪为党。知益州日,作间金奇锦,因中人入献宫掖,缘此擢为执政。及恩州平贼,幸会明镐成功,遂叨宰相。昨除张尧佐宣徽、节度使,臣累论奏,面奉德音,谓是中书进拟,以此知非陛下本意。盖彦博奸谋迎合,显用尧佐,阴结贵妃,外陷陛下有私於後宫之名,内实自为谋身之计。」

  又言:「彦博向求外任,谏官吴奎与彦博相为表里,言彦博有才,国家倚赖,未可罢去。自彦博独专大政,凡所除授,多非公议,恩赏之出,皆有夤缘。自三司、开封、谏官、法寺、两制、三馆、诸司要职,皆出其门,更相援引,借助声势,欲威福一出於己,使人不敢议其过恶。乞斥罢彦博,以富弼代之。臣与弼亦昧平生,非敢私也。」上怒甚,却其奏不视,且言将加贬窜。介徐读毕,曰:「臣忠义愤激,虽鼎镬不避,敢辞贬窜。」上於座急召二府,示以奏曰:「介言他事乃可,至谓彦博因贵妃得执政,此何言也【一七】。」介面质彦博曰:「彦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隐於上前。」彦博拜谢不已。枢密副使梁适叱介下殿,介辞益坚,立殿上不去,上令送御史台劾介。既下殿,彦博再拜言:「台官言事,职也,愿不加罪。」不许,乃召当制舍人即殿庐草制而责之【一八】。

  时上怒不可测,羣臣莫敢谏,右正言、直史馆、同修起居注蔡襄独进言,介诚狂直,然容受尽言,帝王盛德也,必望矜贷之。翼日,己亥,中丞王举正复上疏言责介太重。上亦中悔,恐内外惊疑,遂敕朝堂告谕百官,改介英州别驾,复取其奏以入。遣中使护送介至英州,且戒必全之,无令道死。而介之直声,自是闻天下。介,江陵人也。

  知制诰胡宿言:「唐介坐言事得罪,责授春州别驾【一九】,岭南水土,春最恶弱,制出之日,咸谓介若至彼,必无生还之理,不图圣慈含垢,哀其触罪就死,特改贬英州,此诚天恩於介无量。然臣愚见犹有未安,或闻专差中使押至贬所,朝旨有在路不管疏虞之语,此之处分,颇非泛常。窃寻向前台谏官贬黜,无此体例,一旦介若因霜露之病,死於道路,四海广远,不可家至户晓,徒使朝廷负谤於天下,其伤不小。就使介安全至於贬所,然亦不可着为後法。臣与介旧不相识,在朝亦不曾往还,所以缕陈区区,不避干忤者,正为朝廷远防一切。伏望特垂圣恩,留省愚言,追还使人,以全朝体。」殿中侍御史梁蒨亦言陛下爱介,故遣中使护送之;即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後世能无以杀疑乎!上曰:「诚不思此。」亟追还中使。梁蒨事据刘挚墓志。

  庚子,礼部尚书、平章事文彦博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许州。或言张尧佐,彦博父客也。彦博知益州贵妃有力焉,因风彦博织灯笼锦以进【二○】。贵妃服之,上惊顾曰:「何从得此?」妃正色曰:「文彦博所织也。彦博与妾父有旧,然妾乌能使之,特以陛下故尔。」上悦,自是意属彦博。及为参知政事,明镐讨王则未克,上甚忧之,语妃曰:「大臣无一人为国了事者【二一】,日日上殿何益。」妃密令人语彦博。翼日,彦博入对,乞身往破贼,上大喜。彦博至恩州十数日,贼果平,即军中拜相。议者谓彦博因镐以成功,其得相由妃力也。介既用是深诋彦博,虽坐远贬,彦博亦出。其事之有无,卒莫辨云。自张尧佐为彦博父客至彦博因明镐有功,皆据碧云騢。按邵氏见闻录云:仁宗尝幸贵妃合,见定州红甆器,怪问曰:「安得此?」妃以王拱辰所献为对。帝怒曰:「戒汝勿通臣僚馈遗,不听何也?」因击碎之【二二】。妃媿谢,良久乃已。妃又尝侍上元宴于端门,服所谓灯笼锦者,帝亦怪问,妃曰:「文彦博以陛下眷妾,故有是献。」上终不乐。其後唐介弹彦博,介虽以对上失礼远责,彦博亦出守,上盖两罢之也。或云:灯笼锦,乃彦博夫人遗妃,彦博不知也。介章及梅尧臣书窜诗过矣!

  枢密使、户部侍郎庞籍,以本官为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籍初入相,且独员,而遽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殊非故事也【二三】。户部侍郎、参知政事高若讷以本官充枢密使。按宋史宰相表作检校太傅、枢密使。

  辛丑,枢密副使、给事中梁适为参知政事,翰林学士承旨兼端明殿学士、给事中、知诰制王尧臣为枢密副使。

  起居舍人、知谏院吴奎知密州。包拯奏乞留奎,且言唐介因弹大臣,并以中奎,诬惑天听。上曰:「介昨言奎、拯皆阴结文彦博,今观此奏,则非诬也。」

  癸卯,赐郭固河役卒缗钱。

  乙巳,上谓庞籍曰:「谏官、御史,必用忠厚淳直【二四】、通世务、明治体者,以革浮薄之弊。」籍既承圣谕,自是中书奉诏举台官,必以上语载敕中。

  是月,史馆检讨司马光以时政记及起居注并不载元昊叛命、契丹遣使事,会庞籍监修国史,光请即枢密院追寻本末,自至史馆议之。修撰孙拚谓国恶不可书【二五】,其事遂寝。司马光以皇佑三年七月为史讨,十月改集校。此事不得其时,今附十月末。此据汪氏志。

  十一月己酉,许州言保静节度使郭承佑卒。赠太尉,諡曰密。

  辛亥,诏:「漳泉州、兴化军,自伪命以来,计丁出米甚重,或贫不能输,朕甚悯之。自今泉州、兴化军旧纳七斗五升者,主户与减二斗五升,客户减四斗五升;漳州纳八斗八升八合者,主户减三斗八升八合,客户减五斗八升八合,为定制。」初,庞籍为福建转运使,请罢漳、泉、兴化丁米、有司持不可。於是,籍为宰相,遂行之。

  定州路安抚使司言,雄州、广信安肃军榷场北客市易【二六】,多私以铜钱出境,自今巡防人等,凡三告捕得所犯人者,并迁一资。从之。

  壬子,诏文彦博遇大朝会许缀宰臣班。

  乙丑,上谓宰臣曰:「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廨宇同在一州,非所以分部按举也。宜处别州,仍条巡察之令以付之。」

  丙寅,诏翰林医官院,自今选年四十以上无过犯者,以三十二人为额,仍分三番入宿院中。寻又诏无得员外置医官。因谓辅臣曰:「医官愈人之疾,乃其职尔,而治後宫及宗室疾愈,辄侥幸以求迁,故条约之。」

  置虔州安远、虔化县巡检各一员。

  丁卯,判三司都磨勘司李徽之言,国家以火德王天下,火生於寅,王於午,太庙西向门宜毁去,以避申酉之位。上曰:「徽之家世儒臣,所言乃同巫祝,然事缘宗庙,亦当下太常、宗正寺详定以闻。」既而太常、宗正寺言,今太庙西偏门所以邀止车驾,而南向自有正门,徽之所请,事涉不经,不足采用。罢之。

  辛未,李淑为龙图阁学士,落侍读。包拯言淑虽罢翰林学士,亦不可入侍经筵。故又黜之。

  壬申,秦凤经略司言樊诸族首领阿裕尔等二十六人内附,并补本族指挥使。

  乙亥,上谓辅臣曰:「江淮连年荒歉,如闻发运转运司惟务诛剥,以敷额为能,虽名和籴,实抑配尔。其减今年上供米百万。」因诏倚阁灾伤人户所输盐米。

  知谏院包拯言:「臣闻天以五星为纬,人以五谷为命,五星紊於上,则灾异起於下,五谷绝於野,则盗贼兴於外。天之於人,上下相应,故天变於上,则人乱於下,是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若变异上着,则恐惧修省以谢於下,年谷不登,则赈贷责己而恤其困,盖不使天有大变而民有饥色,则人获富寿而国享安宁矣。方今灾异之变尤甚,臣近已论列详矣。惟江、淮六路,连岁亢旱,民甚艰阻,流亡者比比皆是。朝廷昨遣使命安抚赈贷,以救其弊,而东南岁运上供米六百万石,近虽减一百万石,缘逐路租税尽已蠲复,则粮斛从何而出?未免州县配籴,以充其数,繇是民间所蓄悉输入官,民储已竭【二七】,配者未已,纵有米价,率无可籴。父子惶惶,相顾不救,老弱者死於沟壑,少壮者聚为强盗,不幸奸雄乘间而起,则不可制矣。当以何道而绥安之哉?且国家之患,未有不由此而致,可不熟虑乎!欲望圣慈特降指挥,应江、淮六路灾伤州县,凡是配籴及诸般科率,一切并与止绝,如敢故犯,并坐违制,庶几少释贫民倒垂之急。其上供米数若不敷原额,即候将来丰熟补填。仍令州县官吏多方擘画,赈济饥民,不得失所,兼委逐路提转专切提举,如不用心赈济,以致流亡及结成羣盗,即乞一例重行降黜。」

  先是,河北饥,三司益增江、淮米以饷河北,及江、淮饥,有司责米数如常岁,度支副使梅挚奏裁之。挚五月癸酉已自度支副使除天章阁待制、陕西都漕,今附见。

  十二月戊寅朔,诏环州向以风雹霜旱之灾,蕃部阙食,其贷弓箭手种粮。

  庚辰,诏开封府,民有饥寒死於道路而无主者,官给钱葬之。

  翰林天文院新作浑仪成,御撰浑仪总要十卷,论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

  戊子,中书言:「诸房人吏稽违案牒者,自来量行罚典,终未革心。欲籍其名氏,以轻重为差,其罚数多及情重者,取旨黜逐。」从之。堂吏上簿或始此。

  庚寅,提点河北刑狱、祠部员外郎孙仲颖坐按部无状,降知登州。

  癸巳,诏天下常平仓其依元籴价粜以济贫民,毋得收余利以希恩赏。

  戊戌,资政殿学士吴育知陕州。始,命育兼翰林侍读学士,育辞以疾,固请便郡。上谓近臣曰:「育刚正可用。但嫉恶太过耳,宜听其便。」因遣中使赐以禁中良药。不半岁,又徙汝州。实录作陕州。本传及欧阳修墓铭并作汝州。按育明年四月乃知汝州。今从实录。又按吴育父待问,卒于皇佑二年十一月丙戌。此时才踰年。欧阳修墓铭云服除,误也。附传因之,正传已削去,今并不书。

  先是,包拯还自陕西,言:「伏见近降敕命,陕西盐法【二八】且依范祥擘画通商放行【二九】,此诚国家大利。而中外臣僚不详本末,时有横议,所赖朝廷特与主张,兼祥见充本路提点刑狱,与转运司每常公事往来,或至违异,必恐不能协心以济,深属不便。欲望圣慈特许就除祥权本路转运副使,只理提点刑狱资序。所贵擘画盐法利害,计置沿边斛斗,事归一局,易为办集。」又言:「勘会祥新法,自皇佑元年正月至二年十二月终,共收见钱二百八十九万一千贯有零,比较旧法,二年计增钱五十一万六千贯有零。三年春季,又已收到见钱七十余万贯,兼籴到斛斗万数不少。缘陕西累岁丰熟,今秋又大稔,正当计置之际,况祥显着成效,可备驱策。欲望允臣前奏,特除祥本路转运副使,俾之一面制置解盐及将见钱收籴粮斛,庶沿边军储足备,又免向去入中,枉费榷货务见钱,经久之利,无便於此。」

  而三司使田况亦请久任祥,使专其事。己亥,度支员外郎范祥为陕西转运副使,仍赐金紫服以宠之。赐服,据本志。

  诏:「开封诸县,岁差八分人夫以开濬沟渠,颇为烦扰。自今凡有堙塞处,听所在人户自开濬,而官为检视之。」

  庚子,诏文武官年七十已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课迁官,其有功於国,有惠於民当加赏者勿拘。

  辛丑,诏四方馆,自今减臣僚所进谢恩马价之半。又诏尚书刑部凡伪造公文,若印文已成而行用者,虽仿官司签押未圆,并依已成法罪之。

  癸卯,契丹国母遣成德节度使左千牛卫上将军耶律照、卫尉卿荆诗言,契丹遣彰信节度使萧述、广州防御使吴昌稷,来贺正旦。

  甲辰,罢灾伤州军岁贡茶及果实诸物。

  益州乡贡进士房庶为试校书郎。庶,成都人,宋祁尝上所着乐书补亡二卷,田况自蜀还,亦言其知音。既召赴阙,庶自言:「尝得古本汉志,云度起於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今文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来,累黍为尺以制律,是律生於尺,尺非起於黄钟也。且汉志『一为一分』者,盖九十分之一,後儒误以一黍为一分,其法非是。当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管中,黍尽,得九十分,为黄钟之长,九寸加一以为尺,则律定矣。」

  直秘阁范镇是之,乃为言曰:「李照以纵黍累尺【三○】,管空径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胡瑗以横黍累尺,管容黍一千二百【三一】,而空径三分四厘六豪;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实千二百黍於管,以为黄钟之长,就取三分以为空径,则无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二说为是【三二】。盖累黍为尺,始失之於隋书,当时议者以其容受不合,弃而不用。及隋平陈,得古乐器,高祖闻而叹曰:『华夏旧声也。』遂传用之。唐祖孝孙、张文收号称知音【三三】,亦不能更造尺律,止沿隋之古乐,制定声器。朝廷久以钟律未正,屡下诏书,博访羣议,冀有所获。今庶所言,以律生尺,诚众论所不及,请如其法,试造尺律,更以古器参考,当得其真。」

  乃诏王洙与镇同於修制所如庶说造律、尺、龠:律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龠径九分,深一寸;尺起黄钟之长加十分,而律容千二百黍。初,庶言太常乐高乐古乐五律,比律成,才下三律,以为今所用黍,非古所谓一稃二米黍也。尺比横黍所累者,长一寸四分。

  庶又言:「古有五音,而今无正徵音。国家以火德王,徵属火,不宜阙。今以旋相五行相生法【三四】,得徵音。」又言:「尚书『同律、度、量、衡』,所以齐一风俗。今太常教坊、钧容及天下州县,各自为律,非书同律之义。且古者帝王巡狩方岳,以考礼乐同异,以行诛赏。谓宜颁格律,自京师及州县,无容辄异,有擅高下者论之。」

  帝召辅臣观庶所进律、尺、龠,又令庶自陈其法,因问律吕旋相为宫事,令撰图以进。其说以五正、二变配五音【三五】,迭相为主【三六】,衍之成八十四调。旧以宫、徵、商、羽、角五音,次第配七声,然後加变宫、变徵二声以足之。庶推以旋相之法,谓五行相戾,非是,当改变徵为变羽,易变为闰,随音加之,则十二月各以其律为宫,而五行相生,终始无穷。诏以其图送详定所。庶又论吹律以听军声者【三七】,谓以五行逆顺【三八】,可以知吉凶,先儒之说略矣。

  是时胡瑗等制乐已有定议,特推恩而遣之。镇为论於执政曰:

  今律之与尺,所以不得其真,由累黍为之也。累黍为之者,史之脱文也。古人岂以难晓不合之法,书之於史,以为後世惑乎,殆不然也。易晓而必合也,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长与空径、与容受、与一千二百黍之数,无不合之差。诚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

  且黄钟之实一千二百黍,积实分八百一十,於算法圆积之,则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积实八百一十分,此古律也。律体本圆,圆积之是也。今律方积之,则空径三分四厘六豪,比古大矣。故围十分三厘八豪,而其长止七十六分二厘,积实亦八百一十分。律体本不方,方积之,非也。其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积实八百一十分,非外来者也。皆起於律也。以一黍而起於尺,与一千二百黍之起於律,皆取於黍。今议者独於律则谓之索虚而求分,亦非也。其空径三分,围九分,长九十分之起於律,与空径三分四厘六豪,围十分三厘八豪,长七十六分二厘之起於尺,古今之法,疏密之课,其不同较然可见,何所疑哉?

  若以谓工作既久而复改为,则淹久岁月,计费益广,又非朝廷制作之意也。其淹久而费广者,为之不敏也。今庶言太常乐无姑洗、夹钟、太簇等数律,就令其律与其说相应,钟磬每编才易数枚,因旧而图新,敏而为之,则旬月之功也,又何淹久而广费哉?

  执政不听。房庶上律吕旋相图在四年二月庚寅,今从律历志并书之,乐志载房庶论今乐犹古乐,附五年九月。

  注 释

  【一】失措原作「失错」,据编年纲目卷一四改。

  【二】仍重赏功以购募之「功」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三】加观文殿学士「殿」下原有「大」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三一二韩琦传删。

  【四】将为乱「乱」下原有「矣」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五】又转运司颇肆科率「科」下原有「扰」字,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九○删。

  【六】同羣牧制置使张尧佐「制」原作「处」,据本书卷一六九皇佑二年闰十一月庚申条及宋史卷四六三本传改。

  【七】臣僚尝论奏此句宋本、宋撮要本作「三尝论奏」。

  【八】盖为朝廷曲全事体尔「廷」原作「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九】於闾里立保伍之法「保伍」原作「五保」,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三夏竦传、续通监卷五二改。

  【一○】数商贩部中「数」原作「每」,据同上两本及同上书改。

  【一一】在并州「在」原作「至」,据同上两本及同上书改。

  【一二】魏泰东轩实录以为吴奎所奏「泰」原作「秦」,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三】以知制诰王洙言得象諡同周公「諡」下原有「有」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监卷五二删。

  【一四】立侍敷对「侍」原作「俟」,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九讲筵、续通监卷五二改。

  【一五】羣小莫不革心「革心」,宋本、宋撮要本作「革音」。

  【一六】臣近闻圣慈以接送契丹国使来往「使」原作「信」,据阁本改。

  【一七】此何言也「言」原作「事」,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九唐介劾张尧佐、编年纲目卷一四、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三一六唐介传改。

  【一八】乃召当制舍人即殿庐草制而责之「召」原作「诏」,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改。

  【一九】责授春州别驾「春」原作「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因风彦博织灯笼锦以进「风」原作「令」,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编年录卷五改。

  【二一】大臣无一人为国了事者「了」原作「任」,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二】因击碎之「碎」原作「破」,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三】殊非故事也宋本、宋撮要本作「殊拜非故事也」,编年录卷五作「此殊拜非故事也」,宋史卷三一一庞籍传作「出殊拜也」。

  【二四】必用忠厚淳直「忠厚淳直」,原作「忠直淳厚」,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乙正。

  【二五】国恶不可书「可」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六】雄州广信安肃军榷场「榷场」原作「雄场」,按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景德二年,令雄、霸州、安肃军置三榷场……又於广信军置场」,作「雄场」无义,今改。

  【二七】民储已竭「民」原作「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包孝肃公奏议卷七请救济江淮饥民改。

  【二八】陕西盐法「法」字原无,据同上书宋包孝肃公奏议、宋史全文卷九上补。

  【二九】放行原作「贩行」,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李照以纵黍累尺「照」原作「昭」,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皇佑再定、宋史全文卷九上、通考卷一三二乐四、宋史卷七一律历志四改。

  【三一】管容黍一千二百「管」下原有「尺」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通考、宋史删。

  【三二】校前二说为是「二」原作「三」,同上通考及宋史均作「二」,按文义,李照一说,胡瑗一说,作「二」为是,今据改。

  【三三】唐祖孝孙张文收号称知音「收」原作「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皇佑再定、旧唐书卷八五张文收传、同上通考、宋史改。

  【三四】今以旋相五行相生法「旋相」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通考补。

  【三五】其说以五正二变配五音「五正」原作「三正」,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通考、宋史改。

  【三六】迭相为主「主」原作「三」,据同上两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七】庶又论吹律以听军声者「庶」字原脱,据同上两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同上通考、宋史补。

  【三八】谓以五行逆顺「逆顺」原作「顺逆」,据同上两本及同上三书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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