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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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三 皇佑四年(壬辰,1052)

 

  起仁宗皇佑四年七月尽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乙巳,如京使赵瑜为京西钤辖,专管勾捉贼。

  出内藏库钱三十万缗、绢十万匹,下河北助籴军粮。至和元年八月可考。

  丙午,命知桂州余靖经制广南东、西路盗贼。时谏官贾黯言:「靖及杨畋皆许便宜从事,若两人指踪不一,则下将无所适从。又靖专制西路,若贼东向,则非靖所统,无以使众。不若并付靖经制两路。」而靖亦自言贼在东而使臣西,非臣志也。上从其言,故有是命。

  丁未,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陈旭为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已而言者为旭图进非次,遂改为礼部郎中、集贤殿修撰、河北转运使。旭改命,乃庚申日。

  壬子,诏审官院,广西连、贺、端、白等州,近为蛮贼所践,宜择长吏存抚其民。

  又诏自京至广州增置马递铺,仍令内臣一员提举。

  丁巳,大风起西方,拔木。

  枢密院言,蛮贼徒党无虑二万人,日食米五百石,非有资其粮食者,则势不可留,须法外禁之。辛酉,诏犯者其首处斩,从者配岭北牢城,舟车没官。

  初,魏瓘筑广州城,凿井畜水,作大弩为守备。及侬智高攻城甚急,且断流水【一】,而城坚,井饮不竭,弩发辄中,中辄洞溃,贼势稍屈。知英州晋江苏缄,始闻广州被围,谓其众曰:「广与吾州密迩,今城危在旦暮而恬不往救,非义也。」乃蒐募壮勇合数千人,委州印於提点刑狱鲍轲,夜行赴难,去广二十里驻兵。黄师宓者,广人也,陷贼中,为谋主,缄使缚其父,斩以徇,贼闻之丧气。时羣不逞皆旁缘为盗,缄捕得六十余人,斩之,招怀其驱胁诖误使复故业者,凡六千八百余人。

  城被围日久,战数不胜。贼方舟数百,急攻南城,番禺县令萧注者,新喻人也,先自围中出,募得海上强壮二千余人,以海船集上流,未发,会飓风夜起,纵火焚贼船,烟焰属天,大破之,积尸甲如山。即日发县门,诸路援兵及民户牛酒刍粮相继入城,城中人乃有生意,每战必胜。而转运使王罕,亦自外募民兵,遂入城,益修守备。

  贼知不可拔,围五十七日,壬戌解去,由清远县济江,拥妇女作乐而行。攻贺州,不克。遇广东都监张忠於白田,忠战败被杀。虔州巡检董玉,康州巡检王懿,连州巡检张宿,贺州巡检赵允明、监押张全、司理参军邓冕皆没。先是,缄与洪州都监蔡保恭,以兵八千人据边渡蛧,扼贼归路,会忠自京师至,夺而将之。临战,谓其下曰:「我十年前一健儿,以战功为团练使,汝曹勉之。」於是不介马而前。先锋遇贼奔,忠手拉贼帅二人,马陷泞,不能奋,遂中标枪死。

  甲子,广东钤辖蒋偕击贼於路田,兵败。南恩州巡检杨逵、南安军巡检邵余庆、权宜融州巡检冯岳、西路捉贼王兴、苌用和皆没。实录称:偕没于路田,本纪亦云。按本传及智高传,则太平场也,实录、本纪并误,今改之。实录、本纪并云七月甲子偕死。甲子,盖二十日也。据魏瓘九月奏,则云今月六日。今月六日,盖九月戊申,实录亦载之。又称何宗古等三人同死,与实录、本纪七月所书不合,当从魏瓘所奏,实录、本纪误也。

  除开封府尉氏县庆历八年水灾倚阁夏税。

  戊辰,诏蛮寇未殄,荆湖南路之民苦於供给,其令安抚转运使常存恤之,无得以军需为名妄有科率。

  又诏秦州番官老疾者,听其子孙侄降两资代之。

  庚午,诏罢防河军士特支。禁兵日给食钱五十,入作排岸司三十。旧制,河水增七尺五寸,则京师集禁兵入作排岸兵负土列河上,满五日,赐钱以劳之,曰特支。或数涨数防,又不及五日而罢,则军士屡疲而赐予不及。於是始更其制,比特支才十一,军士便之。

  辛未,三司言:「开封府诸县第四等以上户,岁供市草三百万束。请以登、莱州端布折价千三百六十,沂州匹布千一百。」上谓辅臣曰:「价太高则恐伤民,宜减端布为千二百,匹布千钱。」

  考功议上故司空致仕张齐贤諡曰文定,右仆射陈尧叟諡曰文忠,太子太傅致仕辛仲甫諡曰康节,赠吏部尚书温仲舒諡曰恭肃,赠户部尚书钱若水諡曰宣靖,赠刑部尚书宋湜諡曰恭质,右屯卫上将军王嗣宗諡曰景庄,威塞节度使冯守信諡曰勤威。自齐贤而下,皆祖宗旧臣,已葬而未諡,其家始请之。

  八月癸酉朔,广南西路转运使、主客郎中刘文炳削五任官,责授均州团练使【二】,不签书州事。坐侬智高反,失备御也。

  诏如闻河东州军长吏及主兵官多务因循,令转运、安抚司具贪耗不职者以名闻。

  甲戌,三司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循州刺史世清,以病笃私易官马,计赃绢十六匹,其罪合听裁。上曰:「虽宗室,可废国法乎。」罚铜四十斤。世清,守巽子也。

  丙子,降前广西转运使、司封员外郎萧固知吉州,坐不察侬智高反也。

  丁丑,卫尉寺丞、监新淦县税邱濬签书滁州判官事。

  初,濬坐作诗刺讥时事【三】,谪官久之。至是,淮南安抚陈旭、湖北提点刑狱祖无择表荐之。上曰:「濬无雅行,唯以口舌动人。今旭等称其才,无乃长浮薄!」辅臣等言濬所坐已更赦,宜使自新。故内徙之。邱濬责官在庆历四年五月,是年七月,陈旭已除河北都漕,其淮南乃三年八月也,四年正月除直使馆。会要仍带淮南安抚,不知何日还朝,今依实录,不复删改。

  杨畋既趋广南,又奏请删康定行军约束及赏罚格颁下【四】,并置检法官。己卯,诏谕畋曰:「智高乘飙锐窃发【五】,二广之民曰徯官军至,故委卿节制,以殄贼为期。临机趋变,安用中覆?今甲兵大集,不能度形势一举扑灭,乃奏请颁格令,置检法官,此岂应速计耶?贼或顺风下海,掠琼管及海壖诸州,厚戍则兵不足,无备则寇乘之。如能断海道,则不以日月淹速计也。」

  癸未,诏开封府:比大风,民庐摧圮,有压死者,官为祭敛之。

  乙酉,降广南东路转运使、金部员外郎王罕为主客员外郎、监信州酒税。

  初,罕往潮州议盐事,闻智高围广州,即领兵还入城为守御备【六】,其城所以得不陷者,罕有力焉,而朝廷未知也。提点刑狱鲍轲自英州挈其孥欲过岭北,至雄州,知州萧勃留之,乃具奏召罕至雄州计事,罕不来。谏官李兑遂劾罕怯懦避贼,端居广州,朝廷亦以罕奏不时达,故及於责。司马光记闻载罕事尤详,或可增入。

  丙戌,赠张忠为感德节度使。录其父率府副率致仕余庆为左监门卫大将军。赐第一区,给半俸终其身,别赐银四百两、绢四百、布二百、钱三百千。封母贾氏为河内郡夫人。弟下班殿侍愿,迁右班殿直、合门祗候。官其子永寿、永吉、永德及其壻刘錞凡四人。封长女为清河县君。

  丁亥,以萧注为礼宾副使,仍权发遣番禺县事。

  戊子,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吏部尚书、知汝州吴育为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七】,育固称疾求居散地故也。

  育初乞尽落学士之职,只守本官,权领留台。上曰:「闻育以力学损心得疾,且育文行可为人师表,方欲召归讲席顾问,而亟有此请,宜特从之。」又曰:「若止守本官,则俸入差减,可特授集贤院学士,以就全俸。」宰臣等对曰:「陛下知育之深,待育之厚,足以励孤陋浇薄之辈,天下闻者孰不竞劝。」留台旧不领民事,时张尧佐判河阳,民讼久不决者,多诣育,育为辨曲直,判书状尾,尧佐畏恐奉行。尧佐时判河阳,今从尧佐传。育传云河南【八】,误也。

  诏广南有捕获侬智高者,授正刺史,赏钱三千缗、绢二千匹;获智高母,授诸司副使、钱三千缗、绢二千匹;获黄师宓、黄玮授东头供奉官、钱一千缗。

  庚寅,诏鄜州被水灾人户,特蠲今年屋税及诸差役折变,其军士所借月粮及百姓口食,并除之。

  鄜州兵广锐、振武二指挥戍延州,闻其家被水灾,诣副部署王兴求还,不能得,乃相率逃归,至则家人无在者,於是聚谋为盗,州人震恐。知州薛向遣亲吏谕之曰:「冒法以救父母妻子,乃人之常情;而不听汝归,独武帅不知变之过尔【九】。汝听吾言,亟归收亲属之尸,贷汝擅还之罪;不听吾言,汝无緃类矣。」众径入拜庭下泣谢,境内以安。经略、转运司言其状,上嘉叹之。上嘉叹之,此据向本传,盖因吕大防墓志也。实录于九月甲辰载上谕中书云云,与本传殊不同,当考。

  辛卯,改新知秦州孙沔为荆湖南路、江南西路安抚使,内园使、陵州团练使、入内押班石全彬副之。

  沔初入见,帝以秦州事勉之【一○】,对曰:「臣虽老,然秦州不足烦圣虑,陛下当以岭南为忧也。臣睹贼势方张,官军朝夕当有败奏。」既而闻张忠死,蒋偕败,帝谕执政曰:「南事诚如沔料。」宰相庞籍因奏遣沔行,故有是命,仍许沔便宜从事。沔传云明日闻蒋偕死。按辛卯,八月十九日也。九月十四日丙辰,偕始与杨畋等同被责,方改命沔时,偕固未死,死者张忠也,偕但败军尔。王珪、毕仲游墓志、神道碑亦止称偕败,不称偕死,沔传误矣,今改之。沔以南方兵连为贼所破【一一】,气慑不可用,请益发骑兵,且增选偏裨二十人,求武库精甲五千。参知政事梁适折沔曰:「毋张皇。」沔曰:「前日惟无备,故至此。今指期灭贼,非可以徼幸胜,乃欲示镇静耶!夫实备不至而貌为镇静,危亡之道也。」居二日促行,才与兵七百。沔忧贼度岭而北,乃檄湖南、江西曰:「大兵且至,其善治营垒,多具燕犒。」贼疑,不敢北侵。沔行至鼎州,复有诏加广南东、西路安抚使。沔加广南安抚,实录无有。本传即与湖南、江西连书。墓志云未几神道碑云沔行至鼎州乃受广南之命,今从之。

  知英州、秘书丞苏缄为供备库副使【一二】。

  初,广州以贼遽至,不及清野,故贼得肆略。後缄知贼将走,分兵边蛧,扼其归路,布槎木、巨石几四十里。贼至,果不能前,遂缭绕数舍,入沙头渡江,由清远县道连、贺州西归,摧伤者极多,缄尽得贼所略去物。

  癸巳,户部副使、兵部郎中傅永为契丹国母生辰使,文思副使潘永嗣副之。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张择行为契丹生辰使,西染院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夏偁副之。权盐铁判官、都官员外郎蒋贲为契丹国母正旦使,内殿承制、合门只候李中谨副之。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判盐铁勾院韩绦为契丹正旦使,东头供奉官、合门只候王易副之。

  乙未,降提点广南西路刑狱、职方员外郎李上交为太常博士,坐失御贼也。

  丙申,诏文臣御史知杂事以上,武臣观察使以上,举诸司副使至合门只候,堪提点刑狱任使者各一人。

  诏孙沔等,若军中须人任使,听於江南东路抽差。

  诏川、峡四路配军元犯情轻合拣放者,押送本营,其不愿者亦听之。

  己亥,诏待制、观察使【一三】以上,举文武官任边要者【一四】各一人,其已在边及历路分都监者勿举。

  庚子,诏倚阁中牟县民所贷粮,候岁稔起催。

  兵部员外郎、直史馆田京为工部郎中。京前知沧州,转运使言京能招辑流民,给田除税租,增户万七千,特迁之。然传者谓流民之数多不实,又强予人田非所乐,侵民税地,放古屯田法,其後法不成,所给种钱牛价,民多不偿,後守鞭笞督责,至累改不能平,为公私患。此据京本传。实录云招户八千二百九十一,与本传亦不同。至和元年,九月甲戌,诏沧州田税复如旧式,与此相关,当考。

  九月甲辰,诏:「今後文武臣僚每遇乾元节合奏得亲属者,除{其月}亲依旧外,大功亲候遇郊禋许奏一名,小功已下再遇郊禋许奏一名。其每遇郊禋合奏得亲属者,除子孙依旧外,其余{其月}亲候再遇郊禋许奏一名,其大功已下三遇郊禋许奏一名。」从御史中丞王举正与两制、台谏等所定夺也。此据成都府编录条贯册,附见。何郯皇佑二年八月奏疏,可考。

  内殿承制、合门祗候孙宗旦为荆湖南路、江南西路都监。

  遣内侍谕中书:「鄜州大水,而知州薛向不能扞城,至坏仓廪及军民庐舍,今虽力能修完,止可免责,不当更议酬庸。」八月庚寅所书上嘉叹之,与此颇异,当考。

  诏文武官磨勘,私罪杖以下增一年,徒以上二年,虽犯杖而情重者奏听裁赃罪杖以下增二年,徒以上三年。

  戊申,诏镇、定等路水灾,其除积年欠负;今年秋税仍令转运司差官减放以闻。

  是日,侬智高杀广南钤辖蒋偕於贺州太平场,庄宅副使何宗古、右侍禁张达、三班奉职唐岘皆没。

  偕始受命讨蛮贼,驰驿十七日,至广州城下,入城,揖州官未定,数知州仲简曰:「君留兵自守,不袭贼,又纵部兵馘平民以幸赏,可斩也!」简曰:「安有团练使欲斩侍从官」偕曰:「斩诸侯剑在吾手,何论侍从!」左右解之,乃止。及贼去广州,杨畋檄偕焚储粮,退保韶州。军次贺州,贼夜入其营,袭杀之。偕举动轻肆,卒坐此败。

  甲寅,桂宜柳州巡检、三班借职李贵,击侬智高於龙岫峒,兵败,死之。

  知制诰胡宿言:「近命臣充翰林院侍读学士,臣未宜当此职,不敢入谢。」时宿居纶阁久次,执政以禁林员足,未议迁补,又逼於物议,因以金华处之。而谏官李充、韩质指言其失,故宿恳辞,然卒不许。

  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贾昌朝初除母丧,乙卯,召赴迩英阁讲乾卦,帝曰:「将相侍讲,天下盛事。」昌朝稽首谢,翼日手奏曰:「乾之上九称『亢龙有悔』,悔者凶灾之萌,爻在亢极,必有凶灾。不即言凶而言悔者,以悔有可凶可吉之义;若修德则免悔而获吉,故但言悔。『用九,见羣龙无首,吉』者【一五】,圣人用刚健之德,乃可决万务。当天下久盛,柔不可以济,然亢而过刚,又不能久。惟圣人外以刚健决事,内以谦恭应物,不敢自矜为天下首,乃获吉也。」手诏褒答,仍以所陈卦义付史馆。寻命昌朝判许州,将行,诏讲读官饯於资善堂。判许州,其日戊午,今并书。吕氏家塾记云:昌朝讲「羣龙无首,吉」曰:「此圣人後其身而身先也【一六】。」

  丙辰,降广南东西路体量安抚经制贼盗、起居舍人、直史馆、同知谏院杨畋知鄂州,落知谏院;同体量安抚经制贼盗、西上合门副使曹修为荆南都监;广南东路钤辖兼捉杀蛮贼、宫苑使、韶州团练使蒋偕为潭州都监。

  初,畋与修闻智高徙军沙头,将济江,即命偕弃英州,焚储粮,及召内殿承制亓贇岑宗闵、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王从政退保韶州,仍移文御史台及谏院,故并责之。时偕死既九日矣。从政,开封人也。

  供备库副使苏缄、礼宾副使萧注,并为广南东路都监兼管勾东西两路贼盗事。

  马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卒。车驾临奠,辍视朝一日,赠忠武节度使,諡忠毅。

  自陕西用兵,诸将多不利,美前後十余战,平族帐二百,焚寨二十一,招种落内附者十一族,复故城堡甚众,所得俸禄赏赐,多分其麾下,有余,悉以飨劳之。及死,家无余赀。

  丁巳,命知桂州余靖提举广南东路兵甲按宋史作提举广南兵甲。经制贼盗【一七】。

  再降起居舍人、直史馆杨畋为屯田员外郎,西上合门副使曹修为洛苑使兼合门通事舍人,宫苑使、韶州团练使蒋偕为北作坊使、忠州刺史。又降内殿承制亓贇为内殿崇班。

  戊午,赐自京至广南西路马递铺卒缗钱。

  己未,赠岭南诸州死事者官有差:知封州曹觐为太常少卿,知康州赵师旦为光禄少卿。觐妻刘,避贼死於林峒,追封彭城郡君,加赐冠帔,官其子四人,追赠觐父修古工部侍郎,修古妻陈颍川郡君。师旦母长安县君,王赐冠帔【一八】,录其子弟并从子三人。妻王生女才数日,遇贼弃草中,後三日取之,犹存。始,师旦尝知江山县,断治出己,当於民心,而吏不能得民一钱,弃物道上,无敢取。及是,丧过江山,江山之人迎哭祭於路,络绎数百里不绝,康州人立庙祭之。及田瑜安抚广南,亦为觐立庙封州。

  庚申,侬智高破昭州,知州柳应辰弃城,洛苑使、广西钤辖王正伦与贼斗於馆门驿,死之。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王从政,三班奉职徐守一,借职文海皆被害。州之山有数穴,可容数百人,民闻贼至,走匿其中,悉为贼所焚。贼始执从政,骂贼不绝口,至以汤沃之,终不屈而死。

  辛酉,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韩绦为右正言。上面谕曰:「卿,朕所选用,凡所言事不宜沽激,当存朝廷事体,务在可行,毋使朕为不听谏者。」

  绦前使江南,所宽减财力、赈救全活十数事;创为五则,以均衙前役;斥陂湖利,夺其锢者予贫民;罢信州民运盐,趣发运司以时输送;宣州守奸贿不法,收以付狱,州人懽贺。使还称旨,故有此命。八月已差绦使北,今又有此除,当考。

  癸亥,诏外官有所陈事,并附递闻朝廷,毋得申御史台。时州郡多以状申御史台,欲其缴奏而必行之。

  杨畋、曹修经制蛮事,既无功,改命孙沔及余靖等,上犹以为忧。或言智高欲得邕、桂七州节度使即降,枢密副使梁适曰:「若尔,二广非朝廷有矣!」

  上问宰相庞籍谁可将者,籍荐枢密副使狄青,青亦上表请行,翌日入对,自言臣起行伍,非战伐无以报国,愿得蕃落骑数百,益以禁兵,羁贼首至阙下。上壮其言,庚午,改宣徽南院使、荆湖北路宣抚使、提举广南东、西路经制贼盗事【一九】。初欲用入内都知任守忠为青副,谏官李兑言,唐失其政,以宦者观军容,致主将掣肘,是不足法。遂罢守忠。

  冬十月甲戌,殿中丞胡瑗落致仕,为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同议大乐。

  丙子,诏鄜延、环庆、泾原路择蕃落、广锐军曾经战斗者各五千人,仍逐路遣使臣一员,押赴广南行营,从狄青之请也。青言贼便於乘高履险,步兵力不能抗,故每战必败,愿得西边蕃落兵自从。或谓南方非骑兵所宜,枢密使高若讷言,蕃落善射,耐艰苦,上下山如平地,当瘴未发时,疾驰破之,必胜之道也。青卒用骑兵破贼。

  丁丑,侬智高入宾州,知州、国子监博士程东美弃城。

  己卯,降空名宣头、劄子各一百道,锦袄子、金银带各二百,下狄青,以备赏军功。

  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仲简,落职知筠州。

  庚辰,狄青辞,置酒垂拱殿。青既行,上谓辅臣曰:「青有威名,贼必畏其来,左右使令,非亲信不可,虽饮食卧起,皆宜防窃发。」因驰使以戒之。

  辛巳,内降手诏付狄青:「应避贼在山林者,速招令复业。其乘贼势为盗,但非杀人,及贼所胁从能逃归者,并释其罪。已尝刺面,令取字,给公凭自便。若为人所杀,而冒称贼首级,令识验,给钱米賙之。其被焚刼者,权免户下差役;见役,仍宽与假,使营葺室居。凡城壁尝经焚毁,若初无城及虽有城而不固,并加完筑。器甲朽敝不可用者,缮治之。」

  右正言韩绦言狄青武人,不可独任,帝以问庞籍,籍曰:「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为所制,而号令不专,不如不遣。」乃诏广南将佐皆禀青节制;若孙沔、余靖分路讨击,亦各听沔等指挥。

  癸未,诏河北、江南东西、荆湖南北、淮南、两浙路应灾伤军州,委长吏募人输米,官为作糜粥以饭饥民,其能用心救存者,当议甄奖。

  甲申,沙州遣使来贡方物。

  诏广南东路应刼掠州县,已放今年夏税,其秋税亦未得催理。

  是日,侬智高复入邕州,知州、礼宾使宋克隆弃城。

  克隆承贼践蹂之後【二○】,不能营葺守备,颇纵士卒下诸山寨【二一】,杀逃民,诈为获贼,一级赏钱十千,又诈给亲兵帖以为尝有功【二二】。及智高再至,克隆无以御贼,遂遁去。

  丁亥,诏曰:「比诸路饥疫相仍,朕念徭赋科调之烦,百姓未获休息,庐巷疾苦,或不得闻,转运、提点刑狱亲民之官,其思所以救治之术,条列以闻。」

  庚寅,上谓辅臣曰:「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岂非言路壅塞所致乎?其下合门、通进银台司【二三】、登闻理检院、进奏院,自今州县奏请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

  辛卯,诏三司:「凡岁下诸路科调,若不先期而暴率之,则恐物价翔贵而重伤民。其约民力所堪,预令输辨。若府库有备,则勿复收市。」

  赐广东西行营军士特支钱。

  壬辰,枢密副使王尧臣言:「请析广西宜、容、邕等州为三路。以融、柳、象隶宜州,白、高、窦、雷、化、郁林、仪、藤、梧、龚、琼隶容州,钦、宾、廉、横、浔、贵隶邕州。其三州应并选武臣为安抚都监兼知州事,以统支郡。若蛮人入寇,即三路率支郡并力掩击之。知桂州以两制以上,仍带经略安抚使,以统制三路。钤辖二员,迭戍於邕州。仍置走马承受二员【二四】,季入奏事。益募澄海、忠敢、雄略等军以足旧数;四千人屯邕州,二千人屯宜州,千人屯宾州,五百人屯贵州。广西、江南、湖南益以北兵,岁一替,月给添支钱三百,给鞵钱千。荆湖南北、广东西路兵即二岁一代之。运全、永、道三州米以馈军食。其城壁之制,当高二丈、广八尺。令本路转运使、判官提举修筑。官吏有能完城壁、廨宇、营舍、仓库及招复户口者,计其功迁一官。其左、右江巡检及管界巡检、寨主,与指使一员,兵三百人,常阅之。」诏狄青详酌,青以为便,遂施行。

  甲午,诏比有军卒邀车驾进状而卫士失呵止者,其贷之。上初幸景灵宫,既登辇,因令戒卫士:「今岁天下举人皆集京师,如有投诉者,勿呵止之。」及军卒进状,卫士亦不之禁,有司欲论罪,上具以其事语辅臣而贷之。

  戊戌,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侍御史许元为刑部员外郎、天章合待制。

  庚子,罢广州岁贡蜜煎鰏子,已在道者留所至州军公用,其齎送牙校兵丁即遣还。

  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甲辰,诏司天监、翰林天文院以唐戊寅、麟德、大衍、五纪、正元、观象、宣明、崇真八历及皇朝应天、乾元、仪天、崇天四历算此月太阴真食及时辰分野【二五】,各具两本以闻。仍命知制诰王洙及编修唐书官刘羲叟参定。以司天监言此月十五日太阴当食也。

  明年三月洙言:「据司天监李用晦等称,十一月望,月食十分,七历并同,复圆在昼,不辨辰刻。惟验起亏时刻:内宣明算在丑正二刻,仪天在丑正三刻,应天、乾元寅初一刻,崇天寅初二刻【二六】,大衍、景福寅初三刻,而其夜食寅初四刻,惟大衍景福相近。然景福算景佑三年四月朔日食二分,而崇天、乾元、宣明不食【二七】,後果不食。大衍历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食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日食十五分之十三,至时皆不食【二八】。所以一行大衍历议云:「假令理历者因开元二食,曲变交限以就之则所协甚少,所失甚多。」用晦等亦不敢指定大衍、景福为密,伏缘历算日月交食,诸历互有亲疏,不可常为准的。盖日月动物,岂不少有盈缩【二九】,亦变常不定,历象必无全密【三○】,所谓天道远而人道迩,古来撰历名贤,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焯、李淳风、僧一行等尚不能穷究,况用晦等浅学,止依古法推步,难为指定日月所食疏密。又据羲叟言,古圣人历象之意,止於敬授人时,虽则预考交会,不必检合辰刻,故有修德救食之理。天道神变,理非可尽,设谓必可尽耶,则先儒不容自为疏阔。又大衍等七历所差不多,法数大同而小异,亦是递相因藉,乘除积累,渐失豪厘。且辰刻更筹,惟据刻漏,或微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按隋历志,日月食既有起讫早晚,亦或变常进退,於正见前後十三刻半内候之【三一】。今止差三刻,或是天道变常,未为乖谬。又一行於开元中治历,以大衍及李淳风麟德、刘焯皇极三历校日食三十七事,大衍课第一,所中才二十三,麟德得五,皇极得十。如一行聪明博达,时谓圣人,宣考古今,尚未能尽,如淳风辈,益以疏远。况圣朝崇天历法颁用逾三十年,诞布海内,熟民耳目,方将施之无穷,兼所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轻议改移,诘其本原,盖亦出於大衍。其景福历行於唐季,非治世之法,不可循用。」诏仍用崇天历法。

  乙巳,诏广南东、西路安抚转运使,应贼焚刼州县倍加安辑之,其造室庐竹木,并蠲其税。

  丙午,诏开封府皇城金吾司毋得以匿名文书上闻,其辄送官者论如律。

  戊申,诏余靖所招九溪峒蛮愿助王师者,恐畜奸谋,阴为贼用,其与狄青、孙沔察防之。先是,靖策侬智高必援交趾而胁诸峒以自固,因约李德政会兵击贼,又募侬、黄诸姓酋长,皆縻以职,使听节制。或疑其不可用,靖曰:「使不与智高合,足矣!」

  先是,兵部员外郎、知制诰何中立为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谏官、御史皆言中立非治边才,己酉,改知庆州。中立奏曰:「臣不堪於秦,则不堪於庆矣,愿守汝。」不报。戍卒有告大校受赃者,中立曰:「是必挟他怨也。」鞭告者,窜之。或谓曰:「贷奸可乎?」中立曰:「部曲得持短长以制其上,则人不安矣。」

  知庆州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张昪加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

  辛亥,诏真、楚、泗知州自今令制置发运司连状保举,如职事修饬,代还当除提点刑狱。

  癸丑,都官员外郎郭申锡为侍御史。申锡尝知博州,戍兵出巡,有欲胁众为乱者,申锡戮一人,黥二人,乃定。奏至,上谓执政曰:「申锡小官,临事如此,岂易得也!」京东盗执濮州通判井渊,诏移申锡知濮州。至未阅月,凶党悉获。申锡,大名人也。

  甲寅,诏江淮发运司:「自今非急务,毋得出差官。若当差者,即毋得辄假以官舟。违者,本省、本司及被差人皆以违制论。」

  乙卯,诏狄青,广南民吏有与蛮人买卖物者,斩讫以闻,仍徙其家岭北。

  戊午,免江西、湖南、广南民供军需者今年秋税十之三。

  己未,诏曰:「朝廷设爵,所以劝有功也。而奔竞之俗,苟得亡耻,其何以厚风俗乎。自今侥幸陈乞任使者,中书、枢密院毋得以劄子豫给之。」

  庚申,赐故参知政事蔡齐墓次所建佛祠曰寳严【三二】。

  初,齐母张氏请赐,而中书以为无例,上特赐之,因谓辅臣曰:「朕临御以来,命参知政事多矣,其间忠纯可纪者,蔡齐、鲁宗道、薛奎而已。宰臣如王曾、张知白,皆履行忠谨,虽时有小失,而终无大过。李迪之心亦忠朴自守,但言多轻发尔。」庞籍等对曰:「才难,自古然也。」上复曰:「朕纪其大,不纪其小,然皆近世名臣也。」

  戊辰,知河南府、太子少师致仕任布卒。赠太子太傅,諡恭惠。

  庚午,遣官祈雪。

  诏知广州魏瓘、广东转运使元绦:「凡守御之备,无得苟且为之。若民不暂劳,则不能以久安。其广州城池,当募蕃汉豪户及丁壮并力修完。若无扞敌之计,但习水战,寇至而斗,乃非完策。」时侬智高还据邕州,日采木造舟,扬言复趣广州也。

  赠洛苑使、广东钤辖王正伦为丹州团练使,庄宅副使、广东都监何宗古为嘉州团练使。张逵、唐岘二人独不赠,当考。

  谏官韩贽言:「发运使旧例虽尝入奏,不闻逐次改官。今乞每岁更不许赴京奏事,只差一人附奏年额足数。」诏发运使自今押米运至京城外,更不朝见。此据会要十一月事。

  十二月壬申朔,广西钤辖陈曙击侬智高,兵败於金城驿,东头供奉官王承吉、白州长史徐噩死之【三三】。曙素无威令,既与贼遇,士卒犹聚博营中,使承吉将宜州忠敢兵五百为先锋,仓卒被甲以前,遂至覆军。

  丁丑,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程戡为端明殿学士、知益州。

  初,孟知祥据蜀,李顺起为盗,岁皆在甲午。或言明年甲午,蜀且有变,上谓宰相庞籍曰:「朕择重任之臣以镇抚西南,莫如戡者。」遂再使守蜀,且谓籍:「戡还当置之二府,可预告之。」籍曰:「陛下面谕戡则可,臣不敢私与戡言也。」戡卒不知。他日,上果面谕戡,戡谢曰:「臣亡状,蒙陛下委任,其敢要宠而後行。」前守蜀者多以嫌不治城,戡独修筑之。庞籍事更当详考,会要云端明特拜,惟戡及王素。素特拜在治平元年七月。

  壬午,诏:「殿侍换文资者试诗赋各一道;或通一经,问义十道,以六通为合格。仍令判礼部与国子监官同考试之。」

  乙酉,诏诸州衙前在沿边应役者,止令主管官物,毋得管勾公用厨及茶酒帐设司,违者以违制坐之。

  戊子,知桂州余靖言:「交趾今岁当入贡,属侬智高叛【三四】,道阻不通,累移文乞会兵讨贼,而朝廷久未报。观其要约甚诚,纵未能剿灭贼党,亦可使益相离贰,已於邕钦州备万人粮以待之【三五】。」诏亦给缗钱二万助兵费,候贼平更赏缗钱三万。始,朝廷不听交趾出兵,靖言智高,交趾叛者,宜听出兵,毋阻其善意。今不听,必忿而反助智高,因以便宜许之。朝廷从其请。已而狄青奏:「李德政声言将步兵五万,骑一千赴援,此非情实;且假兵於外以除内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横蹂二广,力不能讨,乃假蛮人兵。蛮人贪得忘义,因而启乱,何以御之!愿罢交趾兵勿用,且檄靖无通交趾使。」朝廷卒用青计策,人亦服青有远略云。十一月甲子,走马承受李宗道言闻交趾将发兵二万人,由水路入助王师讨贼。兵数与狄青所奏不同,今但存青奏,削宗道甲子日所言。

  己丑,雪。初,上以愆亢责躬减膳,见辅臣则忧形於色。庞籍等因言臣等不能燮理阴阳,乃上烦圣虑,愿守散秩,避贤路。上曰:「是朕诚不能感天,而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过也。」是夕,乃得雪。

  庚寅,赐喜雪宴於中书。

  壬辰,两府及侍臣观新乐於紫宸殿。凡鎛锺十二:黄锺高二尺二寸五分,于广一尺二寸【三六】,鼓六,钲四,舞六,甬、衡并旋虫共高八寸四分,遂径二寸二分【三七】,案宋史乐志作一寸二分。深一寸二厘,篆带每面纵者四、横者四,枚景侠鼓与舞【三八】,每处各有九,每面共三十六,两栾间一尺四寸,容九斗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吕以下十一锺并与黄锺同制,而两栾间递减半分【三九】,至应锺容九斗三升五合,而其重加至应锺,重一百四十八斤:并中新律本律。特磬十二:黄锺、大吕股长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六寸九分寸之六,弦三尺七寸五分;太簇以下股长尺八寸,博九寸,鼓二尺七寸,博六寸,弦三尺三寸七分半,其声各中本律。黄锺厚二寸一分,大吕以下递加其厚,至应锺,厚三寸五分。诏以其图送中书。议者以为周礼:「大锺十分其鼓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锺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则是大锺宜厚,小锺宜薄。今大锺重一百六斤,小锺重一百四十八斤,则小锺厚,非也。又:「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三分其股博,去其一以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今磬无博厚、无长短,亦非也。锺磬非是,盖与范镇六月乙酉所上书略同,本志误载为二年十二月事,今从实录。按李兑明年五月奏称,议者以锺磬之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侍详定。而实录阙之,今附此。

  先是,迩英阁讲尚书无逸。帝曰:「朕深知享国之君宜戒逸豫。」杨安国言旧有无逸图,请列於屏间。帝曰:「朕不欲坐席背圣人之言,当别书置之左方。」因命丁度取孝经之天子、孝治、圣治、广要道四章对为右图。乃令王洙书无逸,知制诰蔡襄书孝经,又命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为二图序,而襄书之。甲午,洙、襄皆以所书来上。洙、襄书无逸、孝经,宝训、实录不同,今从宝训。

  乙未,以台州司户参军颜似贤为婺州兰溪县尉。似贤,真卿裔孙也。

  丙申,兵部郎中仲简责授刑部郎中。简既落职知筠州,而言者不已,遂再责之。

  诏荆湖、江、淮等路倚阁四等以下户今年未输税。

  丁酉,契丹国母遣保安节度使左领军卫上将军耶律元肃、宁州观察使刘需,契丹遣奉国节度使萧良德、卫尉卿陆孚来贺正旦。

  庚子,谏官韩绦因对而言曰:「天子之柄不下移,事当简出睿断。」上曰:「朕固不惮自有处分,所虑未中於礼,而有司奉行,则其害已加乎人,故每欲先尽大臣之虑,而後行之。」绦又言林献可遣其子以书抵臣,多斥中外大臣过失,臣不敢不以闻【四○】。上曰:「朕不欲留中,恐开阴讦之路。第持归焚之。」林献可,景佑三年二月责漳州参军,不知今从何处与韩绦书,当考。

  河北忠顺军,自太宗朝置,隶缘边战棹巡检司。庆历七年,夏竦建议与正兵参戍。八年,以水沴多逃亡者,权益正兵代其阙额。是岁,权放业农,候岁丰如故,自後遂不复补。

  注 释

  【一】且断流水「水」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广源蛮叛、太平治蹟统类卷一○仁宗平侬智高补。

  【二】刘文炳削五任官责授均州团练使「均州团练使」,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九作「筠州团练副使。」按宋制,黜降官无为团练使者;而均州又在京西路,其时为防御州,疑作「筠州团练副使」是。

  【三】濬坐作诗刺讥时事。「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监卷五二补。

  【四】又奏请删康定行军约束及赏罚格颁下「奏」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五○广源蛮叛补。

  【五】智高乘飙锐窃发「飙」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补。

  【六】即领兵还入城为守御备「兵」字原脱,据同上诸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九补。

  【七】西京留司御史台「司」原作「守」,按宋有三京留司御史台,西京其一也。今据宋史卷二九八、隆平集卷八、东都事略卷六三本传改。

  【八】育传云河南「南」原作「阳」,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九】独武帅不知变之过尔「武」原作「我」,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二八薛向传改。

  【一○】帝以秦州事勉之「州」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补。

  【一一】沔以南方兵连为贼所破「沔」上原有「畤」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四、同上宋史全文删。

  【一二】供备库副使「副」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广源蛮叛及宋史卷四四六、东都事略卷一一○本传补。下文同改。

  【一三】观察使「使」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二八补。

  【一四】任边要者「要」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二九补。

  【一五】见羣龙无首吉者「吉」原作「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周易乾卦改。

  【一六】此圣人後其身而身先也「先」原作「光」,据宋本及道德经第七章改。

  【一七】经制贼盗「盗」下原有「事」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广源蛮叛、治蹟统类卷一○仁宗平侬智高、宋史全文卷九上删。

  【一八】师旦母长安县君王赐冠帔「君」下原有「妻」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四六赵师旦传删。

  【一九】提举广南东西路经制贼盗事「西」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广源蛮叛、治蹟统类卷一○仁宗平侬智高、宋文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二九○狄青传补。

  【二○】克隆承贼践蹂之後「承」原作「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治蹟统类改。

  【二一】颇纵士卒下诸山寨「颇」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治蹟统类补。

  【二二】以为尝有功同上长编纪事本末作「以为赏有功」。

  【二三】其下合门通进银台司「其下」二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仁宗圣德、宋会要帝系九之一三补。「进」原作「奏」,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会要改。

  【二四】仍置走马承受二员「仍」原作「乃」,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五】算此月太阴真食及时辰分野「太阴真食」,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作「太阴直食」,宋会要运历一之七作「太阴蚀分」。

  【二六】应天乾元寅初一刻崇天寅初二刻此句同上宋会要作「应天乾元崇天寅初一刻後」。

  【二七】而崇天乾元宣明不食「宣明」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会要补。

  【二八】至时皆不食「时」原作「日」,宋本、宋撮要本作「是」,据同上宋会要改。

  【二九】岂不少有盈缩「缩」原作「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会要改。

  【三○】历象必无全密「象」,各本同,同上宋会要作「家」,疑是。「全」原作「所」,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宋会要改。

  【三一】於正见前後十三刻半内候之「十三刻半」,隋书卷一八律历下及同上宋会要均作「十二刻半」。

  【三二】赐故参知政事蔡齐墓次所建佛祠曰宝严「严」原作「岩」,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监卷五二改。

  【三三】白州长史徐噩死之「噩」原作「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广源蛮叛、治蹟统类卷一○仁宗平侬智高、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三四】属侬智高叛「叛」字原无,据宋会要蕃夷四之三三补。

  【三五】已於邕钦州备万人粮以待之「钦」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会要、宋史卷二九。狄青传补。

  【三六】于广一尺二寸「于」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乐五之二、玉海卷一○九、宋史卷一二七乐志补。

  【三七】遂径二寸二分「遂」,周礼冬官考工记、同上宋会要、玉海均作「隧」。

  【三八】枚景侠鼓与舞「侠」原作「挟」,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同类卷七皇佑论乐同异、同上周礼、宋会要、玉海改。

  【三九】而两栾间递减半分各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同上治蹟同类、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二均同,同上宋会要此句下有「至黄锺一尺三寸四分半,容受递减」一十四字,疑原刊有脱文。

  【四○】臣不敢不以闻上「不」字原脱,据宋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续通监卷五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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