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续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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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六

 

  ◎元纪十四 ∷起着雍涒滩正月,尽屠维作噩十二月,凡二年。

  ○武宗仁惠宣孝皇帝

  讳哈尚,顺宗达尔玛巴拉之长子,母曰兴圣皇太后鸿吉哩氏。至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生。成宗大德三年,总兵北边。八年,封怀宁王,赐金印。十一年春,成宗崩,帝自阿勒台山至于和林,诸王勋戚皆劝进。五月,遂即位于上都。

  至大元年戊申,一三零八年

  春,正月,辛酉朔,曲赦御史台见系犯赃官吏,罪止征赃罪职。

  帝之在潜邸也,知枢密院济尔哈图有不逊语,至是将置之法。托克托谏曰:“陛下新正位,大信未立而辄行诛戮,知者以为彼自有罪,不知者以为报仇,恐人人自危。况济尔哈图习于先朝典故,今固不可少也。”乃宥之。

  甲子,以阿实克布哈为右丞相,行御史大夫。

  初,阿实克布哈见帝容色日瘁,乘间进曰:“陛下八珍之味不知御,万金之身不知爱,而惟麹蘖是耽,嫔妃是好,是犹两斧伐孤树,未有不颠仆者。陛下纵不自爱,独不思祖宗付托之重、天下仰望之切乎?”帝大悦,曰:“非卿,孰为朕言!”因命进酒。阿实克布哈顿首谢曰:“臣方欲陛下节饮,而反劝之,是臣之言不信于陛下也,臣不敢奉诏。”左右皆贺帝得直臣,遂有是命。帝尝观近臣蹴踘,命出钞十五贯赐之。阿实克布哈顿首言曰:“以蹴踘而受上赏,则奇伎淫巧之人日进而贤者日退矣,将如国家何?臣死不敢奉诏。”乃止。

  己巳,绍兴、台州、庆元、广德、建康、镇江六路饥,死者甚众,饥户四十六万有奇。诏户月给米六斗,以没入朱清、张瑄财产赈之。时浙东宣慰同知托欢彻尔议行劝贷之令,敛富民钱一百五十馀万,以二十五万属宁海县主簿胡长孺藏之。长孺察其有乾没意,悉散于民。既而果索其钱,长孺抱成案进曰:“钱在是。”托劝彻尔虽怒,不敢问也。长孺,婺州人,其在宁海,发奸摘伏,明断若神。

  特授乳母夫寿国公杨燕嘉努开府仪同三司。自是因乳母推恩及其夫,沿为故事,名器益滥矣。

  甲戌,中书省言:“进海东青鹘者,常乘驿马五百不敷,应重括民间车马。兵部请以各驿马陆续而进,勿括为便。”从之。

  戊子,皇太子请以阿实克布哈复入中书,托克托复人御史台。

  巳丑,中书省言:“阿实特穆尔请诣河西地采玉,役人千馀,需马四十馀匹。以不急之务劳民,宜罢之。”又言:“近百姓艰食,盗贼充斥,苟不严治,将至滋蔓。宜遣使巡行,遇有罪囚,即行决遣;与随处官吏共议弭盗方略,明立赏罚;或匿盗不闻,或期会不至,及逾期不获者,官吏连坐。江浙行者海贼出没,杀虏军民,其已获者,例合结案待报,会官审录无冤,弃之于市,自首者原罪给粟,能擒其党者加赏。”帝曰:“弭盗安民,事为至重,宜即议行之。”

  西番僧在上都者,强市民薪,民诉于留守李璧。璧方询其由,僧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发,捽诸地,箠扑交下,拽归,闭诸空室,久乃得脱,奔诉于朝;僧竟遇赦免。未几,其徒龚柯等与诸王妃争道,拉妃堕车,殴之,语侵上;事闻,亦释不问。时宣政院方奉诏言殴西僧者断其手,詈者截其舌。皇太子亟上言:“此法昔所未有。”乃寝其令。

  二月,癸巳,立鹰坊为仁虞院,秩正一品。以右丞相托克托、遥授左丞相图喇特穆尔、额克达噜噶齐伊勒齐并为仁虞院使。

  乙未,中书省言:“陛下登极以来,赐赏诸王,恤军力,赈百姓,及殊恩泛赐,帑藏空竭。请权支钞本以周急用,不急之费姑缓之。”帝曰:“卿等言是。泛赐者,不问何人,毋得蒙蔽奏请。”

  壬演,从皇太子请,改詹事院使为詹事,副詹事为少詹事,院判为丞。

  太子近侍有以俳优进者,典收太监王结言:“昔唐庄宗好此,卒致祸败。殿下方育德春宫,视听宜谨。”太子优纳之。

  中书省言:“陕西开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赋二年,请再免今年。”从之。

  甲辰,发军士千五百人修五台山佛寺。

  命有司市邸舍一区,赐丞相特因特穆尔。

  己未,以皇太子建佛寺,立营缮署。

  三月,庚申朔,中书省言:“鄃王彻图南人户散失,诏有司括索。昔阿济奇括索所失人户,成宗虑其为例,不许。今若括索,未免扰民,且诸王多必援例。请寝其事。”从之。

  时庄圣皇后及诸王呼托克托人户散入他郡,哈都齐托欢辄降玺书括索。陕西行省及真定等路省臣复言:“百姓均在国家版籍,今所遣使,辄夺军、驿、编民等户,非宜。”帝曰:’彼奏误也,卿等速追以还。”

  丁卯,建兴圣宫。

  遣使祀五岳、四渎、名山、大川。

  戊寅,帝如上都。

  建佛寺于大都城南。

  巳卯,命翰林国史院纂修《顺宗实录》。

  是春,绍兴、庆元、台州大疫,死者二万六千馀人。

  夏,四月,戊戌,中书省言:“请依元降诏敕,勿超越授官,泛滥赐赉。”帝曰:’朕累有旨止之,又复蒙蔽以请。自今纵有旨,卿等其覆奏,罪之。”

  辛亥,枢密院言:“诸王各用其印符乘驿,使臣旁午,驿户困乏。宜准旧制,量其马数,降以玺书。”奏可。

  丙辰,高丽国王王昛言:“陛下令臣还国,复设官行征东行省事。高丽岁数不登,百姓乏食;又数百人仰食其土,民不胜其困,且非世祖旧制。”帝曰:“先请立者以卿言,今请罢亦以卿言,其准世祖旧制,速遣使往罢之。”

  五月,丁卯,御史台言:“成宗朝建国子监学,迄今未成,皇太子请毕其功。”制可。

  召吴澄为国子监丞。国学自许衡后,渐失其旧法。澄至,旦然烛堂上,诸生以次受业;日昃,退燕居之室,执经问难者接踵而至。澄各因其材质,反覆训诱之,每至夜分,虽寒暑不易。

  己巳,管城县大雨雹,深一尺,无麦禾。

  丙子,以诸王及西番僧从驾上都,途中扰民,禁之。

  禁白莲社,毁其祠宇,以其人还隶民籍。

  御史台言:“比奉旨罢不急之役,今复为各官营私宅。请俟行宫及大都、五台寺毕工,然后从事为宜。”诏除亻瓜头、三宝努所居,馀悉罢之。

  辛巳,中书省言:“旧制,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得自选官,诸官府必中书省奏闻迁调,宜申严告谕。”从之。

  六月,丁酉,陇西宁远县地震。云南乌撒、乌蒙三日之中,地大震者六。

  帝欲以宦者李邦宁为江浙平章,邦宁辞曰:“臣以阉腐馀命,前朝赦而用之,使承乏中官,荣宠过甚。今陛下复欲置臣宰辅,臣闻宰相者,佐天子治天下者也,奈何辱以寺人?陛下纵下臣惜,如天下后世何!臣不敢奉诏。”帝大悦。戊戌,加邦宁大司徒,遥授左丞相,仍领太医院事。

  辛丑,以没人朱清、张瑄田产隶中宫,立江浙财赋总管府提举司。

  是月,以江淮大饥,免今年常赋及夏税。益都水,民饥,采草根树皮以食,有父食其子者;诏免今岁差徭,仍发粟赈之。

  秋,七月,庚申,流星起自句陈,南行,圆若车轮,微有锐,经贯索灭。

  敕:“以金银岁入数少,自今勿问何人,以金银为请奏及托之奏者,皆抵罪。又,各处宣慰使等官,多以结托来京师,今后非奉朝命毋赴阙。

  皇太子谕詹事库春曰:“汝旧事吾,其与同僚协议,务遵法度,凡世祖所未尝行及典故所无者,慎毋行。”

  壬戌,皇子和实拉请立总管府,括河南归德、汝宁濒河荒地约六万馀顷,岁收其租。中书省言:“濒河之地,出没无常,近有伊玛罕者,妄称省委,括地蚕食其民,以有主之田指为荒地,所至骚动。被害之民六百馀人,相率来诉,方议其罪,遇赦获免;今乃妄以其地献于皇子。且河南连岁凶荒,人方缺食,若从所请,为害非细。”帝曰:“安用多言,其止勿行。”

  筑呼鹰台于漷州泽中,发军千五百人助其役。

  中都行宫成,立留守司兼开宁路都总管府。

  己巳,真定水溢,赈之。

  癸酉,诏谕安南国。

  癸未,枢密院言:“世祖时枢密臣六员。成宗时增至十三员。今署事者三十二员,宜汰之。”敕罢塔斯岱等十一人。

  甲申,太师淇阳王伊彻察喇请置王傅;中书省谓异姓王无置傅例,不许。

  乙酉,以豢虎人彻尔集斯为监察御史。

  是月,以左丞相塔斯布哈为中书右丞相,太保奇塔特布济克为中书左丞相。敕:“内外大小事务,并听中书省区处,诸王、公主、驸马、势要人等,毋得搅扰沮坏。近侍臣员及内外诸衙门,毋得隔越闻奏。各处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诸衙门官,非奉旨及中书省明文,毋得擅自乘驿赴京,营干私事。”

  八月,丙申,御史台言:“奉敕逮监察御史萨都鼎赴上都。按世祖、成宗迄于陛下,累有明旨,监察御史乃朝廷耳目,中外臣僚作奸犯科,有不职者,听其纠劾,治事之际,诸人勿得与焉。迩者鞫问刑部尚书乌喇实赃罪,蒙诏奖谕,诸御史皆被赐赉,台纲益振。今萨都鼎被逮,同列皆惧,所系非小,宜寝其命,申明宪台之制,诸人勿得与闻。”制可。

  九月,丙辰,以内郡岁不登,诸部人马之入都城者,减十之五。

  中书省言:“夏秋之间,巩昌地震,归德暴风雨,济宁、泰安、真定大水,民居荡析。江浙饥荒之馀,疫疠大作,死者相枕藉;父鬻其子,夫离其妻,哭声震野,所不忍闻。是皆臣等不才,猥当大任,以致政事乖违,阴阳失序,害及百姓,愿退位以避贤路。”帝曰:“灾害事有由来,非尔等所致也,但当慎所行耳。”

  高丽国王王昛卒。

  召山东宣慰司刘敏中为翰林学士承旨。时灾异荐臻,帝召公卿集议弭灾之道。敏中疏列七事,帝嘉纳之。未几,以疾还乡里。敏中义不苟进,进必有所匡救,每以时事为忧,或郁而勿申,则戚形于色。尝与同侪各言志,曰:“自幼至老,相见而无愧色,是吾志也。”

  壬戌,太慰托克托奏:“泉州大商进异木沈檀可构宫室者。”敕江浙行省驿致之。未几,泉州商复进珍异及宝带、西域马。

  丙寅,蒲县地震。

  乙亥,帝至自上都。

  帝尝奉皇太后燕大安阁,阁中有故箧,指以问内侍李邦宁,对曰:“此世祖贮裘带者。臣闻圣训曰:‘藏此以遗子孙,使见吾朴俭,可为华侈之戒。’”帝命发箧视之,叹曰:“非卿言,朕安知之!”时有宗王在侧,遽曰:“世祖虽神圣,然啬于财。”邦宁曰:“不然。世祖一言无不为后世法,一予夺无不当功罪。且天下所入虽富,苟用不节,必致匮乏。自先朝以来,岁赋已不足用,又数会宗亲,资费无算,旦暮不给,必将横敛掊怨,岂美事耶?”太后及帝深然其言。

  庚辰,以高丽国王王璋嗣高丽王。

  冬,十月,癸巳,蒲县、陵县地震。

  甲午,以阿实克布哈知枢密院事。

  甲辰,以西蕃僧嘉勒斡巴勒为翰林学士承旨。

  中书省请以湖广米十万石贮于扬州,分江西、江浙海漕五万石贮朱汪、利津二仓,以济山东饥民,从之。

  敕:“凡持内降文记买河间盐,及以诸王、驸马之言至运司者,一切禁之。持内降文记不由中书者,听运司以闻。”

  十一月,己未,中书省言:“世祖时,自中书以下诸司,官有定员。迩者诸司递升一级,一司多至二三十员,事不改旧而官日增。请如大德十年员数,冗滥者悉汰之。又,今中都筑城,大都建寺,及为诸贵近营造私第,军民困敝,仓廪空虚,而用度日广,每赐一人,动至巨万,恐将不断,宜暂节缩。”又言:“百司之事,每与中书有干预者,请申禁之。”帝曰:“尝令诸人勿干中书之政,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内降文记至中书者,其执之以来,朕加之罪。”

  己巳,以奇塔特布济克为右丞相,托克托为左丞相。既又从托克托言,以塔斯布哈与奇塔特布济克俱为右丞相。

  中书省言:“国用不给,请沙汰宣徽、大府、利用等院籍,定应给人数。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又,行泉院专以守宝货为任,宜禁私献宝货者。又,天下屯田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废弛;除四川、甘州、应昌府、云南为地绝远,馀当选习农务者往,与行省宣慰司亲至其地,可兴者兴,可废者废,各具籍以闻。”并从之。

  癸未,皇太后造寺五台山,摘军六千五百人供其役。时太后欲幸五台。言者请开保定五迥岭以取捷径,遣使偕总管吴鼎视地形,计工费。鼎言:“荒山陡入,人迹久绝,非乘舆所宜往。”还报,太后为寝其役。

  宣徽使特们德尔,出为江西平章政事,旋拜云南行省左丞相。时特们德尔犹未用事也。

  闰月,乙丑,以大都米贵,发廪,减其价以粜赈贫民。民有鬻子者,命有司赎之。

  乙未,厚恤故丞相鄂勒哲之家。

  丙申,罢江南进沙糖;止富民输粟赈饥补官。

  丁酉,禁江西、湖广、汴梁私捕鴐鹅。

  乙巳,中书言:“回回商人,持玺书,佩虎符,乘驿马,各求珍异,既而以一豹上献,复邀回赐,似此甚众。虎符,国之信器,驿马,使臣所需,今以畀诸商人,诚非所宜,请一概追之。”制可。

  罢顺德、广平铁冶提举司,听民自便,有司税之如旧。

  甲寅,太傅哈喇哈斯薨。

  哈喇哈斯之在和林也,帝赐以大帐,如诸王、诸藩礼。及寝疾,语其属曰:“吾不复能佐理国事矣。行省之务,汝曹勉之,毋贻朝廷忧!”帝闻其殁,惊悼曰:“丧我贤相!”诏归葬昌平,赠太师,追封顺德王,谥忠献。

  是岁,太师伊彻察喇言:“察巴尔诸王之在边境者,素无悛心,倘诸部合谋,必为国患。请抚安都尔斡之子库春及处诸部来归者于金山之阳,遣军屯田山北,脱彼有谋,吾已捣其腹心矣。”帝称善,趣进军攻之。察巴尔等果欲奔库春,库春不纳,遂相率来降,漠北悉平。

  至大二年年

  春,正月,乙丑,从皇太子请,罢宫师府,设宾客、谕德、赞善如故。太子知礼部尚书王约之贤,乞以自辅,帝以约为詹事府丞。

  庚寅,越王图喇有罪赐死。

  图喇居常怏怏,有怨望意。去年秋,帝幸凉亭,将御舟,图喇前止之,言涉不逊,帝由是衔之。及御万岁山,图喇醉,起,解腰带掷地,瞋目谓帝曰:“尔与我者止此耳!”帝疑其有异志,命省臣鞫之,辞服,遂伏其辜。

  禁日者、方士出入诸王、公主、近侍及诸官之门。

  辛卯,皇太子、诸王,百官上尊号曰:“统天继圣钦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乙未,恭谢太庙。太庙旧尝遣官行事,至是复欲如之,李邦宁谏曰:“先朝非不欲亲致享祀,但以疾废礼耳。陛下继成之初,正宜开彰孝道以率先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循习故弊,非臣所知也。”帝称善,即日备法驾,宿斋宫,且命邦宁为大礼使。亲飨太庙自此给。

  丙申,诏天下弛山泽之禁,恤流移,毋令见户包纳差税。

  己亥,封知枢密院容国公绰和尔为句容郡王。

  初,帝在海上,绰和尔请急归定大业,帝纳其言。及即位,封为公。至是入朝,晋封王。帝曰:“世祖征大理时所御武帐及所服珠衣,今以赐卿,其勿辞。”翌日,又以世祖所御安舆赐之,且曰:“以卿有足疾,故赐此。”绰和尔叩头涕泣固辞曰:“世祖所御,非臣所敢当也。”帝顾左右曰:“他人不知辞此。”命有司别置马轿赐之,俾乘至殿门下。

  乙巳,塔思布哈、奇塔特布济克言:“诸人恃恩径奏,玺书不由中书,直下翰林院给与者,今核其数,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馀道,皆干田土、户口、金银铁冶、增馀课程、进贡奇货、钱谷、选法、词讼、造作等事,害及于民,请尽追夺之。今后有不由中书者,乞勿与。”制可。

  丙午,定制:大成至圣文宣王春、秋二丁释奠用太牢。

  二月,戊午,赐真定路饥。

  癸亥,皇太子如五台佛寺,以王约从。既至,约谏不可久留,太子然之,即还上京。

  罢行泉府院,以市舶归之行省。

  乙丑,以和林屯田有收,给赏官吏军士有差。

  壬申,令各卫董屯田官三年一易。

  甲戌,弛中都酒禁。

  三月,己丑,辽阳行省右丞洪万诉高丽国王王璋不奉国法、恣暴等事,中书省请令洪万与璋辩对。敕中书毋令辩对,令璋从太后之五台山。

  以梁王在云南有风疾,命诸王娄都尔代镇云南。

  庚寅,帝如上都。御史台言:“京师工役繁兴,加之岁旱民饥,狂愚易惑,今乘舆行幸,请命丞相一人留守京师,着为令。”从之。

  甲辰,中书省言:“国家岁赋有常,顷以岁俭,所入曾不及半,而去岁所支,钞至千万锭,粮三百万石。陛下尝命汰其求刍粟者,而宣徽院勃克逊竟不能行,视去岁反多十三万石,请用知钱谷者二三员于宣徽院佐理之。又,中书省断事官,大德十年四十三员,今皇太子位增二员,诸王库库楚等亦各增一员,非旧制。臣等以为皇太子位所增宜存,诸王者宜罢。”并从之。

  乙巳,中书省言:“中书为百司之首,宜先汰冗员。”帝曰:“百司所汰,卿等宜定议;省臣去留,朕自筹之。”

  夏,四月,甲寅,中书省言:“江浙杭州驿,半岁之间,使人过者千二百馀;有桑乌保赫鼎等进狮、豹、鸦、鹘,留二十有七日,人畜食肉千三百馀斤。请自今远方以奇兽异宝来者。”依驿递;其商人因有所献者,令自备资力。”从之。

  辛酉,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癸亥,摘汉军五千,给田十万顷,于直沽沿海口屯粮。

  壬午,诏中都创皇城角楼。中书省言:“农事正殷,蝗蝝遍野,百姓艰食,请依前旨罢其役。”帝曰:“皇城若无角楼,何以壮观!先毕其功,馀者缓之。

  以建新寺,铸提调、监造三品银印。

  益都诸路蝗。

  五月,丁酉,以阴阳家言,自今至圣诞节不宜兴土,权停新寺工役。

  六月,癸亥,选官督捕蝗。

  从皇太子言,禁诸赐田者驰驿征租扰民。

  庚午,中书省言:“奉旨即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鹰坊诸役,请并罢。又,太医院遣使取药材于陕西、四川、云南、费公帑,劳驿传。臣等议,事干钱粮,隔越中书径行,宜禁止。”并从之。

  以大都隶儒籍者四十户充文庙乐工。

  从皇太子请,改典乐司提点、大使等官为卿、少卿、丞。

  甲戌,以宿卫之士比多冗杂,遵旧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阀阅者,馀皆革去。

  皇太子言:“宣政院文案不检核,于宪章有碍,遵旧制为宜。”从之。

  安西王阿南达既以谋逆诛,国除,其秦中版赋入詹事院。至是大臣请封其子复国,太子以问王约,约曰:“安西以何罪诛?今复之,何以惩后!”议遂寝。

  乙亥,中书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田租;臣等议,田有租,商有税,乃祖宗成法,不当免。”诏依旧制征之。

  秋,七月,癸未,河决归德府境。

  己亥,河决汴梁之封丘。

  四川肃政廉访使赵世延修都江堰,民便之。蒙古军士科差繁重,而军士就戍往来者多害人,军官或抑良为奴。世延悉正其罪,除其弊。

  八月,癸酉,复置尚书省。

  初,帝从托克托、嘉珲、帕合哩鼎言,欲复置尚书省,分理财用。至是约苏言钞法大怀,请更之,令工役画新钞式以进,又与保巴议立尚书省,帝命与塔斯布哈集议。保巴言:“政事得失,皆前日中书省臣所为。今欲举正,彼惧有累,孰愿行者!臣请旧事从中书,新政从尚书。其尚书省官,请以奇塔特布济克、托克托为丞相,三宝努、约苏为平章,保巴为右丞,王罴参知政事。以画新钞式者为印钞库大使。”并从之。塔斯布哈言:“此大事,遽尔更张,乞与老臣更议之。”帝不从。三宝努言:“尚书省既立,更新庶政,变易钞法,用官六十四员,其中宿卫之士有之,品秩未至者有之,未历仕者有之。此皆素习于事,既已任之,宜勿拘例,授以宣敕。”制可,仍改各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条画颁示天下,敢有阻挠者罪之。

  己未,置太子右卫率府,命左丞相托克托、御史大夫布琳尼敦领府事,取河南蒙古军万馀人隶之。

  王约曰:“左卫率府,旧制有之,今置右府何为?诸公深思之,不可以累储宫也。”太子又命取安西军器给宿卫士,约谓詹事鄂勒哲曰:“詹事移文千里取兵器,人必惊疑。主上闻之奈何?”鄂勒哲愧谢曰:“实虑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绣工童男女六人,约言曰:“福建去京师六七千里,使人父子相离,有司承风动扰,岂美事耶?”太子即命止之,称善再三。家令薛居言陕西分地五事,命往理之,约不为署行,语之曰:“太子,潜龙也,当勿用之时,为飞龙之事,可乎?”遂止。太子喜,谕群下曰:“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一日约方启事,一宦官侍侧,太子问曰:“自古宦官坏人家国,有诸?”对曰:“宦官善恶皆有之,但恐处置失宜耳。”太子深然其言。彦博,约字也。

  是月,司徒、加平章政事石天麟薨。

  天麟在世祖时,以忠直见称。江南道观偶藏宋主遗像,有僧素与交恶,发其事,将置之极刑。世祖以问天麟,对曰:“辽国主、后铜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闻有禁令也。”事遂寝。世祖尝以所御金龙头杖赐之,曰:“卿年老,出入宫掖,杖此可也。”殁年九十二。追封冀国公,谥忠宣。

  九月,庚辰朔,诏:“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言者,皆得实封以闻,在外者赴所属转达。各处人民,饥荒转徙复业者,逋欠并行蠲免,仍除差税三年。田野死亡,遗骸暴露,官为收拾。”

  颁行至大银钞,诏曰:“昔我世祖皇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隳,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循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或民间丝绵布帛,赴库回易,依验时估给价。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菽麦米谷,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金银私相买卖及海舶兴贩金、银、铜钱、丝锦、布帛下海者,并禁之。中统交钞,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尽数赴库倒换;诸色课程,如收至大银钞,以一当五颁行。至大银钞二两至一厘,定为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钞法,至是凡三变云。

  监察御史张养浩言立尚书省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养浩曰:’昔僧格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

  江南治书侍御史敬俨,以议立尚书省不便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杯,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俨至,黜贪厘弊,课役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省臣来会盐筴,欲以所增羡为岁入常额。俨以民罢已甚,以羡为额,是病民以为己也,不可。乃止。

  癸未,尚书省言:“古者设官分职,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众,事益繁冗。若使省臣总挈纲领,庶官各尽厥职,其事岂有不治!顷岁省务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废弛。天灾民困,职此之由。请自今省部一切皆令从宜处置,大事或须上请,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顺天道,下安民心。”又言:“国家地广民众,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后不一,执法之吏,轻重任意,请自太祖以来所行政令九千馀条,删除烦冗,使归于一,编为定制。”并从之。

  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领行工部事三人,行工部尚书二人,仍令尚书左丞相托克托兼领之。

  丙戌,帝至自上都。

  诏访求先朝旧臣,特除耶律希亮翰林学士承旨。希亮,铸之子也,先事世祖为符宝郎,累迁吏部尚书,屡进谠言,为世祖所嘉纳,以足疾谢事,家居二十馀年,至是复召用。寻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希亮以职在史官,乃类次世祖嘉言善行以进。

  癸巳,以薪价贵,禁权豪畜鹰犬之家不得占据山场,听民憔采。

  丙申,御史台言:“顷年岁凶民疾,陛下哀矜赈之,获济者众。今山东大饥,流民转徙,请以本台没入赃钞万锭赈救之。”制日。

  又言:“比者近侍为人奏请,赐江南田一千二百三十顷,为租五十万石,请拘还官。”从之。

  巳亥,始制钱。先是行钞法,虽皆以钱为文,而废钱弗铸。至是始于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南、辽阳、江淮、湖广、四川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提举司十九,铸钱。曰至大通宝者,每一文准银钞一厘,曰大元通宝者,准至大钱十文,与历代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既而御史台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繁多,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相妨。今民间拘收铜器甚急,民殊不便,请与省臣调议。”不报。

  尚书省言:“三宫内降之旨,曩中书奏请勿行,臣等谓宜仍旧行之。倘于大事有害,则复奏请。中书之务,请以尽归臣等。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以尚书省掌之,今臣等议,宜从尚书省任人,而以宣敕散官委之中书。”从之。

  詹事院启太子,金州献瑟瑟洞,请遣使采之。太子曰:“所宝维贤,瑟瑟何用焉!若是者,后勿复闻。”先是近侍言贾人有献美珠者,太子曰:“吾服御雅不喜饰以珠玑,生民膏血,不可轻耗。汝等当广进贤才,以恭俭爱人相规,不可导以奢靡蠹财也。”

  丁未,三宝努言养豹者害民为甚,诏禁之,有复犯者,虽贵幸亦加罪。

  冬,十月,庚戌朔,以皇太子为尚书令。

  初,帝从塔特布济等言,凡中书宣敕,皆以尚书掌之。至是太子言:“旧制,百官宣敕皆归中书,以臣为中书令故也。自今敕牒宜令尚书省给降,宣命仍委中书。”从之。

  以郝彬为参知政事。彬见尚书省诸同列生事要功,杀无罪之人,务积诚意相开引,或从或违,横不可制。旋命兼大司徒,不拜。彬见皇太子,恳辞至力,因称疾笃,遂得归。

  丙辰,约苏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馀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请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所输之粮,半入京师以养卫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富国安民,无善于此。”诏如其言行之。

  辛酉,弛酒禁,立酒课提举司。

  尚书省以钱谷繁剧,增户部侍郎、员外郎各一员;又增礼部侍郎、郎中各一员,凡言时政者属之。

  立太庙廪牺署,设令、丞各一员。

  乙丑,以皇太后有疾,诏释天下大辟百人。

  癸酉,尚书省言:“比年拣汰冗官之故,百官俸至今未给,请如大德十年所设员数给之,馀弗给。”从之。

  加知枢密院事图呼鲁左丞相。

  戊寅,御史台言:“常平仓本以益民,然岁不登,遽立之必反害民,罢之便。”又言:“岁凶乏食,不宜遽弛酒禁。”诏与省臣议。

  是月,右丞相阿实克布哈薨。

  阿实克布哈忠直廉介,尝命出太府金分赐诸王、贵戚及近侍。方出朝,见一人仓皇若有所惧状,曰:“此必盗金者。”召诘之,果得黄金五十两,白金百两,以闻;就以金赐之,命诛盗者,辞曰:“盗诛固当,金非臣所宜得,愿还金以赎盗死。”帝悦而从之。有以左道惑众者,大室多信之,捕置于法。后追封顺宁王,谥忠烈。

  十一月,庚辰朔,以徐、邳连年大水,悉免今岁差税;又以东平、济宁荐饥,免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

  增吏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员,令考功以行黜陟。

  八百媳妇及大小彻里诸蛮作乱,诏遣云南右丞索勒济尔威往招谕之。此至,为贼所赂,复肆攻掠,遂以败还,命严鞫之。

  乙酉,尚书省及太常礼仪院言:“郊祀者,国之大典。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请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北效,请以世祖配。”制可。

  辛丑,尚书省言:“国之粮储,岁费浸之,而所入不足。今岁江南颇熟。欲遣和籴,恐米价倍僧,请以至大钞二千锭分之江浙、河南、江西、湖广四省,于来岁诸色应支粮者,视时直予以钞,可得百万;不给则足以各省钱。”从之。

  丁未,择卫士子弟充国子学生。

  十二月,乙卯,帝亲飨太庙,上太祖圣武皇帝谥、庙号及光献皇后谥,又上睿宗景襄皇帝谥、庙号及庄圣皇后谥。

  武昌妇人刘氏,诣御史台诉三宝努夺其所进亡宋玉玺一,金椅一,夜明珠三。诏尚书省臣及御史中丞杂问。乃三宝努谪武昌时与刘往来,及三宝努贵,刘托以追逃婢来京师,至三宝努家,见逃婢所窃物,以问,三宝努不答,刘忿,诉于台。狱成,以刘氏为妄,杖之归籍。时三宝努已晋太保,而素行不孚于众如此。

  丙辰,并中书省左右司。

  遣使往诸路分拣逋负,合征者征之,合免者免之。

  辛酉,申禁汉人执弓矢、兵仗。

  壬戌,阳曲县地震,有声如雷。

  丁丑,诏:“封赠内外百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凡请谥者,许其家具本官平日勋劳、政绩、德业、艺能,经由所在官司保勘,与本家所供相同,转申吏部考覆呈都省,都省准拟,令太常礼仪院验事迹定谥。若勋戚大臣奉旨赐谥者,不在此例。”

  商议辽阳行中书省事洪君祥卒。君祥自少受知世祖,许为远大之器。从南伐,战功较多,及退居,则绝口不言时事。

  浦江郑文嗣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馀年,一钱尺帛,无敢私者。文嗣卒,从弟大和继主家事,益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官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侄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慕,谓有三代遗风。有司以状闻,诏表其门,复其役。

  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婚丧葬,必稽朱熹《家礼》而行,执亲丧,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尝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诸妇惟事女工,不使预家政。宗族、闾里,皆怀之以恩。家蓄两马,一出则一为之不食,人以为孝义所感。

  初,李孟既逃去,有谮于帝者曰:“内难初定时,孟尝劝皇太子自取。”帝弗之信。一日,太子侍夜宴,饮半,忽戚然改容,帝曰:“吾弟何不乐?”太子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耳。”道复,孟之字也。帝感其言,即命访孟,得之许昌陉山,遣使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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