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八家后汉书辑注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着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三、评论

 

  袁宏後汉纪自序(节录)

  予尝读後汉书,烦秽杂乱,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为後汉纪。其所缀会汉纪、谢承书、司马彪书、华峤书、谢沈书、汉山阳山记、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旁及诸郡耆旧先贤传,凡数百卷。前史阙略,多不次叙,错谬同异,谁使正之?经营八年,疲而不能定。颇有传者,始见张璠所撰书,其言汉末之事差详,故复探而益之。

  文心雕龙史传篇(节录)

  至于後汉纪传,发源东观。袁张所制,偏驳不伦,薛谢之作,疏谬少信;若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

  史通(节录)

  六家篇:至孝献帝,始命荀悦撮其书为编年体,依左传着汉纪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起自後汉,至於高齐。如张璠、孙盛、干宝、徐贾、裴子野、吴均、何之元、王劭等,其所着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

  二体篇: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惟此二家,各相矜尚。

  书志篇: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檮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又曰: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百官、舆服,谢拾孟坚之遗。王隐後来,加以瑞异;魏收晚进,弘以释老。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又曰: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合之所候。至如荧惑退舍,宋公延龄,中台告坼,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若乃体分蒙澒,色着青苍,丹曦、素魄之躔次,黄道、紫宫之分野,既不预於人事,辄编之於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於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沈约、萧子显、魏收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於班、马远矣。

  又曰: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於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後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又曰:自汉中兴已还,迄於宋、齐,其间司马彪、臧荣绪、沈约、萧子显相承载笔,竞志五行。虽未能尽善,而大较多实。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兼以古书从略,求徵应者难该;近史尚繁,考祥符者易洽。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後进所以事反精审也。

  论赞篇曰: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二传云公羊子、谷梁子,史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扬雄曰譔,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於时者,则总归论赞焉。

  序例篇曰:迨华峤後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补注篇: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而不能探赜彪、峤,网罗班、马,方复留情於委巷小说,锐思於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

  言语篇曰:又世之议者,咸以北朝众作,周史为工。盖赏其记言之体,多同於古故也。夫以枉饰虚言,都捐实事,便号以良直,师其模楷,是则董狐、南史,举目可求,班固、华峤,比肩皆是者矣。

  摸拟篇曰:袁山松云:「书之为难也有五:烦而不整,一难也;俗而不典,二难也;书不实录,三难也;赏罚不中,四难也;文不胜质,五难也。」夫拟古而不类,此乃难之极者,何为独阙其目乎?

  核才篇曰:但自世重文藻,词宗丽淫,於是沮诵失路,灵均当轴。每西省虚职,东观伫才,凡所拜授,必推文士。遂使握管怀铅,多无铨综之识;连章累牍,罕逢微婉之言。而举俗共以为能,当时莫之敢侮。假令其间有术同彪、峤,才若班、荀,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於流俗,见嗤於朋党。遂乃哺糟歠醨,俯同妄作,披褐怀玉,无由自陈。此管仲所谓「用君子而以小人参之,害霸之道」者也。

  烦省篇曰:降及东京,作者弥众。至如名邦大都,地富才良,高门甲族,代多髦俊。邑老乡贤,竞为别录;家牒宗谱,各成私传。於是笔削所采,闻见益多。此中兴之史,所以又广於前汉也。

  又曰:夫英贤所出,何国而无?书之则与日月长悬,不书则与烟尘永灭。是以谢承尤悉江左,京洛事缺於三吴;陈寿偏委蜀中,巴、梁语详於二国。如宋、齐受命,梁、陈握纪,或地比禹贡一州,或年方秦氏二世。夫地之偏小,年之窘迫,适使作者采访易洽,巨细无遗,耆旧可询,隐讳咸露。此小国之史,所以不减於大邦也。

  又曰:古今有殊,浇淳不等。而往之所载,其简如彼;後之所书,其审如此。若使同後来於往世,限一概以成书,将恐学者必诟其疏遗,尤其牵略者矣。而议者苟嗤沈、萧之所记,事倍於孙、习;华、谢之所编,语烦於班、马,不亦谬乎!故曰论史之烦省者,但当求其事有妄载,言有阙书,斯则可矣。必量世事之厚薄,限篇第以多少,理则不然,其斯之谓也。

  自叙篇曰: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後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於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後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

  史官建置篇曰,若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着作之妙选也。

  又曰:吴归命侯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左,华核为其右。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

  又曰: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古今正史篇曰:魏黄初中,唯着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元光武,终於孝献,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後书,帝纪十二、皇后纪二、典十、列传七十、谱三,总九十七篇。其十典竟不成而卒。自斯已往,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杂说下篇曰:夫以宣尼叡哲,子云参圣,在於着述,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

  又曰: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於首阳之下,民到於今称之。」若汉代青翟、刘舍,位登丞相,而班史无录;姜诗、赵壹,身止计吏,而谢书有传,即其例也。

  史略(节录)

  卷二曰:按後汉明帝诏班固、陈宗、尹敏、孟冀譔世祖本纪及建武功臣传。又诏刘珍、李尤等譔建武以来至永初纪传。又诏伏无忌、黄景作诸王恩泽侯及单于、西羌,地里志。边韶、崔寔、朱穆、曹寿作皇后外戚传、百官表、顺帝功臣传,凡百十四篇,曰汉记。嘉平中,马日磾、蔡邕、杨剧、卢植又续汉记。至吴谢承作汉书,司马彪作续汉书,华峤、谢沉、袁崧又作後汉书,往往皆因汉记之旧为之,是固为有所据依。

  又曰:谢承、司马彪、薛莹、谢沉後汉书,先儒最称其精。今是书不复可见,乃略采其精语一二。谢承史云:「徐孺子清妙高峙,超世越俗。」司马彪史云:「蔡伯喈通达有隽才,博学善属文,伎艺术数,无不精练。郭林宗处约味道,不改其乐。李元礼曰:『吾见士多矣,无如林宗者也。』及卒,蔡伯喈为作碑曰:『吾为人作铭,未尝不有惭容,唯郭有道碑颂无愧耳。』」薛莹史云:「李元礼抗志清妙,有文武隽才。」又曰:「李膺、王畅、荀绲、朱寓、魏朗、刘佑、杜楷、赵典为八俊。」谢沉史曰:「俊者,卓出之名也。」诸人史句如此,可曰精矣!

  卷三曰:东观汉记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记注至灵帝,长水校尉刘珍等撰。其後有後汉记一百卷,晋散骑常侍薛莹所撰,当本诸此。

  又曰:张璠汉纪曰:「范孟博为功曹,辟公府掾,升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百城闻滂高名,皆解印绶去。」又曰:「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以上诸史,学者所未见,故为概举一二,庶知其笔墨焉。

  卷五曰:刘轲论太史公以来史笔姓氏:东汉有若陈宗、尹敏、伏无忌、边韶、崔寔、马日磾、蔡邕、卢植、司马彪、华峤、范晔、袁宏。

  少室山房笔丛

  经籍会通曰:阮录又有後汉艺文志目若干卷。第云八十七家亡,而不着存数。按范志无艺文一类,盖谢承书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节录)

  史部编年类後汉纪提要曰:後汉纪三十卷,晋袁宏撰。盖大致以汉纪为准也。案隋志载璠书三十卷,今已散佚。惟三国志注及後汉书注间引数条。今取与此书互勘,璠记所有,此书往往不载。其载者亦多所点窜,互有详略。如璠记称「卢芳,安定人。属国夷数十畔在参蛮,芳从之,诈姓刘氏」。此书则作「刘芳,安定三川人,本姓卢氏。王莽末,天下咸思汉,芳由是诈称武帝後,变姓名为刘文伯。及莽败,芳与三川属国羌胡起兵北边」。以及朱穆论梁冀池中舟覆,吴佑谏父写书事,皆较璠记为详。璠记称「明德马皇后不喜出游,未尝临御窻牖」。此书作「性不喜出入游观」。璠记称「杨秉尝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财也。』天下以为名公」。此书删下一句。又如序王龚与薛勤丧妻事,璠记先叙龚而追叙勤,此书则先叙勤而後叙龚。叙吕布兵败,劝王允同逃事,璠记叙在长安陷时,此书追叙於後。亦颇有所移置。而核其文义,皆此书为长。

  十七史商榷卷三二三史条

  案:三史谓史记、前、後汉书,而後汉则指谢承或华峤书。

  隋书经籍志考证(节录)

  後汉书一百三十卷无帝纪,吴武陵太守谢承撰。

  新唐志同,又录一卷。旧唐志三十三卷。史无帝纪,惟闻此书。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承书有风教传,亦创见也。史通论赞篇「谢承曰诠」。愚按:文选颜延年北使洛诗注引承书「徐淑戎车首路」。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阴修敷化二都,威教克平」。阮嗣宗劝进表注「黄他求没将,投骸边廷」。又「王龚干事,遂陟鼎司」。後汉二十八将论注「申屠蟠英姿磊落」。张景阳六命注「士庶流宕他州异境」。俱称「序曰」,盖承书叙传中语。今存姚之駰辑本四卷。

  後汉记六十五卷本一百卷。梁有,隋残缺。晋散骑常侍薛莹撰

  唐志一百卷。今存姚氏辑本一卷。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光武、明帝、章帝、安帝、桓帝、灵帝六赞。

  续汉书八十三卷晋秘书监司马彪撰。

  晋书司马彪传:彪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於世祖,终於孝献,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唐志八十三卷,又录一卷。今存姚氏辑本一卷。魏志武纪注、司马朗传注引有司马彪序传,当是续汉书分篇。

  汉後书十七卷本九十七卷,今残缺。晋少府卿华峤撰。

  晋书华峤传:初峤以汉纪烦秽,有改作之志。会为台郎,遍观秘籍,遂就其绪。起於光武,终於孝献,一百十五年,为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九卷,传十七卷,及三谱、序传、目录凡九十七卷。峤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又改志为典,以有尧典故也。而改名汉後书隋、唐志作後汉书,刊讹。奏之。峤所撰十典,未成而终。何劭奏峤中子彻使踵成之,未竟而卒。缪播又奏峤少子畅为佐着作郎,克成十典史通书志篇:华峤曰典。 永嘉丧乱,娙籍遗没,峤书存者五十原注一作三十余卷。魏收上後魏书十志启曰:「叔骏峤字删辑後刘,绍统司马彪字削撰季汉,十志实范迁、固,表盖阙焉。」史通内篇曰:「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又曰:「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又外篇曰:「峤删东观记为汉後书。」愚案:蔚宗撰史,实本华峤。故亦易外戚为后纪,而肃宗纪论、二十将论、桓谭、冯衍传论、袁安传论、刘赵淳于江刘周赵传序史通序例篇曰:华峤後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班彪传论,章怀并注为华峤之辞。王允传论,章怀漏注。以魏志董卓传注参校,知亦峤辞。若袁安传言汤长子成早卒,峤书作长子平,平弟成(见魏志袁绍传注),此可考范史之异。至魏志华歆传注、世说德行篇、方正篇注并引峤谱叙史通外篇省称曰谱。其言皆华氏事,世说注引孙策略有扬州,盛兵徇豫章,官属请出郊迎,华歆不听一事,通监考异谓其所说不近人情。盖即班、马自叙之例。唐志三十一卷。

  後汉书八十五卷本一百二十二卷,晋祠部郎谢沈撰。

  唐志一百二卷。今存姚氏辑本一卷。

  後汉书九十五卷本一百卷,晋秘书监袁山松撰。

  晋书袁山松传:山松着後汉书百篇。旧唐志一百二卷。新唐志一百一卷,又录一卷。今存姚氏辑本一卷。愚按:沈约宋书礼志引山松汉百官志,水经注引山松郡国志,史通书志篇言山松有天文志,通志校雠略言有艺文志,宏简录载梁七录内有後汉书艺文志若干卷,不着山松,证以通志,当即袁氏之志。

  後汉纪三十卷张璠撰。

  魏志三少帝纪注云:张璠,晋之令史,撰後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史通内篇曰:「如张璠、孙盛、干宝、徐广、裴子野、吴均、何之元、王劭等,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又曰:「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世说注、後汉书注俱引璠纪。郡斋读书志曰:「东京史籍,惟璠纪差详。」唐志卷同。

  後汉南记四十五卷本五十五卷,今残缺。晋江州从事张莹撰。

  世说言语篇注引「荀諝典籍文章无不涉,徵聘无所就」;文学篇注「服虔明左氏传,作训解」;初学记地部「郭丹从武关出谒更始」;人事部「和帝四岁与兄庆出同车,入共室」;又「阴庆以园田钱财分与二弟」;武功部「魏应明鲁诗,帝赐以剑玦」;居处部「马援奏铜马法,诏名金马门」;文选干宝晋纪总论注「蜀有阳平、江关、白水,此为三关」;北堂书钞后妃部「居危能重」;改术部序曰「赤精渐微」;太平御览地部「樊重家素富,闭门成市」;职官部「陈宠为太守,任功曹王涣」;兵部「陈蕃欲诛诸黄门,谋泄被害」;宗亲部「北海靖王兴为光武抚育,恩爱如子」;珍宝部「安帝见铜人,张陵对以秦始皇时所铸」,共十五事,并题张莹汉南记。续汉郡国志注、史记集解并引张莹曰「句亶,今江陵也」。唐志五十八卷。

  後汉书五十八卷刘义庆撰,不着录。

  见唐志。

  後汉书一百卷萧子显撰。梁有,隋亡。

  梁书萧子显传:子显着後汉书一百卷。据众後汉,考正同异,为一家之言。

  文史通义(节录)

  外篇永清县志文徵序例曰:马、班而後,家学渐衰,而豪杰之士特立名家之学起。如後汉书之有司马彪、华峤、谢承、范蔚宗诸家,而晋书之有何法盛等一十八家是也。同纪一朝之蹟,而史臣不领专官,则人自为编,家各为说,不为叙述讨论,萃合一篇之内,何以得其折衷,此诸家流别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