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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四 礼九十四 开元礼纂类二十九 凶礼一
赈抚诸州水旱虫灾(赈抚蕃国水旱附)
皇帝遣使赈抚诸州水旱虫灾,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使者未到之前,所在长官先勒集所部僚佐等及正长、老人。本司先於厅事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於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位,东向;大门外之左设长官以下及所部位,重行,北向西上。於厅事之庭少北,设使者位,南向。又於使者位之南三丈所,设长官位,北向;其所部僚属则位於长官之后,文东武西,每等异位,重行北面,相对为首;正长老人则位其南,重行,北面西上。使者到,所司迎,引入便次。长官及所部严肃以待,正长老人等并列於大门外之南,重行,北面西上。
至时使者以下各服其服,所在长官及所部僚佐亦各服公服。行参军引长官以下出,就门外位立。司功参军引使者就门外位立,持节者立於使者之北,史二人对举制案,列於使者之南,俱少退东向。行参军赞拜,长官及所部在位者皆再拜。行参军引长官等以次先入,立於门内之右,重行西面。司功参军引使者入,幡节前导,持案者从之。使者到庭中位立,持节者於使者东南,西面。持制案者立於使者西南,东面。行参军引长官以下俱入,就庭中位。立定,持节者脱节衣,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行参军赞再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使者宣制书讫,行参军又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行参军引长官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讫,司功参军引使者以下出,复门外位。行参军引长官及诸在位者各出即门外位如初。行参军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司功参军引使者以下还便次。长官退,其正长老人等任散。(蕃国赈抚同诸州礼。其国主供待及入出即馆飨食之属则如常,但略其燕好。)
劳问诸王疾苦
(问外祖父、后父、大臣、都督、刺史及蕃国主附。中宫问外祖父及诸王附。东宫问外祖父及诸王附。其问师傅保、宗戚、上台贵臣,同劳问诸王礼。)
皇帝(中宫云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东宫云皇太子。)遣使劳问诸王疾苦,(外祖大臣等各随言之。)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中宫则内给事一人为使。)所司先於受劳问者第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於庭中近北设使者位,南面。(皇太子仪东向。)又於使者位之南(皇太子仪位之东。)三丈所,设主人位,北向。(皇太子仪西向。)其府国僚属并陪列於庭中之左右,国官在东,府僚在西,俱以北为上。(中宫及皇太子仪,无府国官以下仪。)
使者至受劳问者第大门外,掌次者延入次。使者及受劳问者皆公服。赞礼者(中宫则内典引,下皆仿此。)引使者出次,立於门西,东向;史二人(中宫则内给使二人。)奉制书案(中宫及皇太子云"令案",下准此。)立於使者之南,差退。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出,立於门东,西向。受劳问者再拜。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先入,立於门内之右,西面。赞礼者引使者入,就庭中位立,持案者立於其右。赞礼者引受劳问者进就庭中位,北面立。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中宫称太皇太后等有令。)受劳问者再拜。赞礼者引受劳问者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再拜讫,赞礼者引使者以下出,又赞礼者引受劳问者随出,各即门外位。受劳问者再拜讫,赞礼者引使者以下退就次,又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入。若受劳问者疾未间,不堪受制,则子弟代受如上之仪。(都督刺史礼同,所异者,诸导引之官以所劳问州府有司充之。其使於京师者,则谒者导引。)
劳问外祖母疾苦
(中宫问外祖母附。其问王妃、宗戚妇女同。东宫问外祖母附。其问妃主、妃母疾苦同。)
皇帝(中宫云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东宫即云皇太子。)遣使劳问外祖母疾苦,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内给事一人(皇太子则阉官一人。)为使。所司先於受劳问者第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於内寝庭少北(皇太子仪西阶前。)设使者位,南向。(皇太子仪东向。)又於使者位之南(皇太子位东。)三丈所,设受劳问者位,北向。(皇太子西向。)
使者至受劳问者大门外,掌次者延入次。使者服公服,摄迎者亦公服。使者出次,立於门西,东面;给使二人奉制书案,(皇太子令书案,中宫同。馀仿此。)立於使者之南,差退。赞礼者引摄迎者出,立於门东,西面。摄迎者再拜讫,赞礼者引摄迎者先入,立於门内之右,西面。内典引引使者入,就内寝庭位立,(皇太子仪,使者东面立。)持案者立於使者之右。(皇太子仪,给使奉令书案随入,立於使者之南,差退。)受劳问者服朝服,女侍者引就庭中位立。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等即称"有令"。)受劳问者再拜。女侍者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授受劳问者,受劳问者又再拜。内典引引使者以下出,女侍者引受劳问者退。赞礼者引摄迎者随出,各就门外位,摄迎者再拜。内典引引使者退即便次,赞礼者引摄迎者入。若受劳问者疾未间,不堪受制,则摄迎者於外堂之庭拜受制书如上礼。其异者,受制书诣合授女侍者,女侍者受,奉入授受劳问者。
凡有劳问无正篇者,皆临时约准上礼而为之。
凡内侍之属充使,则内侍、内常侍以下,准所慰劳者尊卑,临时准约。
皇太子於诸王妃主以下疾苦,其存问家人亲属之礼,率尔遣近侍劳问,则主人受劳问之者待之亦从家人亲属之式,不拜迎拜送及不为授受之礼。
五服制度
○斩縗三年
齐縗三年(杖周,不杖周,五月,三月。)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成人九月。) 小功(殇、)(成人并五月。) 缌麻(殇、成人并三月。)
○斩縗三年
△正服
子为父。 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重称子者,别於男子。言在室,关已许嫁。) 女子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遭丧后而出者,始服齐縗周。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服。既虞而出,则小祥亦如之。既除丧而出,则已。)
加服
嫡孙为祖。(谓承重者。为曾祖、高祖后亦如之。) 父为长子。(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将代己为宗庙主。故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於庶子之嫡孙乃为其嫡子三年矣。)
义服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受重故三年。为所后祖亦如之。凡为人后者,不以嫡子也。) 妻为夫。(夫尊而亲。)妾为君。(妾谓夫为君。) 国官为国君。(布带绳屦,既葬除之。)
縗冠
右正服、加服縗裳三升,义服三升半。冠同六升,右缝,通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冠外縪。(凡服:上曰縗,下曰裳。布八十缕为升。外縪者,冠前后屈而出於武,外厌缝之。)妇人之縗连裳,以六升布为总。(总,束发也。)童子亦连裳。
绖带屦
右苴麻绖带。首绖大九寸,左本在下,绳缨。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七寸二分,绞垂两结,相去四寸。妇人绖如男子。男子又有绞带。(苴,恶貌也。首绖象缁布冠之頍项,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五分腰绖去一为之,齐縗以下用布。)菅屦外纳。(外纳,纳其馀於外也。)妇人屦亦如男子。
杖
右苴竹杖。其大如腰绖,长齐其心,本在下。主妇亦杖,诸妇则不杖。童子不杖,其当室者则絻而杖。(童子及妇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然而童子当室杖者,尊为丧主。)
絻
右状象冠,广寸,无辟积。童子当室亦服之。
总论制度
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八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妇人练总,除腰绖。二十五月大祥,除灵座,(自后有祭设几席。)除縗裳,去绖杖,十五升布深衣,布缟冠,素纰缨,革带素屦;妇人除縗裳,去绖,缟总,衣屦如男子。二十七月禫祭,玄冠皂缨,仍布深衣,革带吉屦,妇人缁总,衣屦如男子。逾月,复平常。
○齐縗三年
△正服
子为母。(旧礼父卒为母,今改与父在同。) 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为曾高祖后者,为曾祖母高祖母亦如之。) 母为长子。
加服
继母如母。(继母之配父,与亲母同。) 慈母如母。(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为母子,生则养之如母,死则丧之如母,贵父之命也。)
义服
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与嫡妻同,不敢轻服夫之正统。)
縗冠
右正服、加服縗裳四升,义服五升。其缕四升半,成布四升。冠七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前后缝於武,内厌缝。)
绖带屦
右牡麻绖带。首绖大七寸二分,本在上,绳缨。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五寸七分半。布带代绞带。屦内纳。
杖
桐杖大如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
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九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其他祥禫变除与斩縗同。逾月,复平常。
○齐縗杖周
△正服
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皆报。(父卒,为父后者为嫁母出母无服,母犹服之,不为出母之党服,则为继母之党服。) 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为曾祖高祖后者亦如之。)
义服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若继母出则不服。若继母出嫁,子从而寄育则服;不从则不服。) 夫为妻。
○齐縗不杖周
△正服
为祖父母。(父所生庶子亦同,唯为祖后者乃不服。) 为伯叔父。 为兄弟。 为众子。(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凡父母於子、舅姑於妇,不传重於嫡,将所传重非嫡及养子为后者,服之皆如众子众妇。)
为兄弟之子。(女在室亦然,报之。)为嫡孙。(有嫡子则无嫡孙。凡为后承嫡者,虽曾孙玄孙与孙同。)为姑姊妹女子子在室及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无主,无祭主,谓无夫与子,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女子子为祖父母。(虽出嫁犹不敢降其祖。)妾为其子。
加服
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出嫁犹不降为父后者,妇人有归宗之义,故不自绝其族类。)
降服
妾为其父母。(凡妾为私亲如众人。)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凡为人后者,本亲降一等,其妻又降夫一等。)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义服
为伯叔母。(服与伯叔同。) 为继父同居者。(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是谓继父同居。继子之子不从服,为继父不报。) 妾为嫡妻。(嫡妻不为妾服。) 妾为君之庶子。 妇为舅姑。(其夫为曾祖高祖后者,其妻从服亦如舅姑。) 为夫兄弟之子。(男女同报。) 舅姑为嫡妇。(其夫应三年者,然后为其妇齐縗周。)
○齐縗五月
△正服
为曾祖父母。(本三月,以其降杀太多,故新议改从五月。)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曾祖父母。
○齐縗三月
△加服
为高祖父母。(重其縗麻,尊尊也。减其日月,因恩杀。)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高祖父母。(不敢降其祖也。)
义服
为继父不同居。(先同今异。继父有子及有大功之亲,虽同住亦为异居。元不同者不服。)
右降服亦縗裳四升,冠七升;正服五升,冠八升;义服六升,冠九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前后缝於武,内厌缝之。(妇人则布总,精粗如男子之冠。)其绖带与三年同。其杖三年及杖周皆桐杖,各大如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粗屦内纳。不杖周则麻屦,五月、三月则绳屦。其三年者与斩縗同。杖周者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逾月除,复平常。禫变节皆与斩縗同。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及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义服齐縗三月者,縗裳六升,冠九升,绖带与周亲同而绳屦。
○大功殇(长殇九月,中殇七月。)
△正服
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殇者,男女未成人而死,而哀伤者。男子已娶,女子许嫁,皆不为殇。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哭之以日易月,本服周者哭之十三日,大功九日,小功五日,缌麻三日。) 为叔父之长殇、中殇。 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 为嫡孙之长殇、中殇。(嫡曾孙、嫡玄孙亦同。)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义服
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成人九月
△正服
为从父兄弟。(今之同堂兄弟,姊妹之在室者。) 为庶孙。(女在室亦然。)
降服
为女子子适人者。(出降者,两女各出,不再降。若两男各为人后亦如之。) 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女服同。) 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在室者,报。
右成服縗裳八升,冠十升,馀皆与长殇同。
义服
为夫之祖父母。 为夫伯叔父母,报。(报者,旁尊不足以尊降。) 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 为众子妇。
右降服縗裳七升,正服八升,冠同十升;义服縗裳九升,冠十升。(妇人则布总,精粗如男子冠。)牡麻绖,首绖大五寸七分半。长殇及成人皆九月,绖以绳缨;中殇皆七月,绖无缨:俱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四寸六分。布带,绳屦。
○小功五月殇
△正服
为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叔父之下殇。 为姑姊妹之下殇。 为兄弟之下殇。 为嫡孙之下殇。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从父兄弟姊妹之长殇。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降服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 为侄丈夫妇人之长殇。(出嫁姑为之服。)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
义服
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右降正服,冠縗同十升,义服十一升。澡麻绖带,(澡谓去其浮垢,不绝其本。)冠左缝,不厌。(妇人布总,精粗如男子。)首绖大四寸六分,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三寸七分。布带吉屦,无絇。妇人縗绖精粗如男子。(降服不澡。)
○成人
△正服为从祖祖父,报。(祖之兄弟也。兄弟之孙女在室亦如之。) 为从祖父,报。(父之同堂兄弟。同堂兄弟之女之在室亦如之。) 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父之同堂姊妹,及己再从姊妹。) 为从祖兄弟,报。(再从兄弟。) 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祖之姊妹。) 为外祖父母。 为舅及从母丈夫妇人,报。(母之兄弟姊妹。)
降服
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同堂姊妹。) 为孙女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
义服
为从祖祖母,报。(祖之兄弟妻。) 为从祖母,报。(父之同堂兄弟妻。) 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 娣姒妇,报。 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 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谓妾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嫡母卒则不服。) 为庶母慈己者。(谓庶母之乳养己者。) 为嫡孙之妇。(有嫡妇则无嫡孙之妇。曾孙玄孙为后者,服其妇如嫡孙之妇。)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母卒则为其母之党服,不为继母之党服。) 嫂叔报。(兄娣弟妻同。)
右降服縗裳十升,正服縗裳十一升,冠同十一升。义服縗裳十二升,冠与縗同。其绖如小功五月,唯麻断本。
○缌麻三月殇
△正服
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中殇、下殇。 为从祖叔父之长殇。 为从祖兄弟之长殇。 为舅及从母之长殇。 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 为兄弟之孙之长殇。 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
降服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 为侄丈夫妇人之中殇。(出嫁姑为之服。)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
义服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 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成人
△正服
为族兄弟。(三从兄弟、三从姊妹。出嫁即无服。) 为族曾祖父,报。(曾祖之兄弟。曾孙女出嫁即无服。) 为族祖父,报。(祖之同堂兄弟。孙女出嫁则不服。) 为曾孙、玄孙。 为外孙。(女子子之男女。) 为从母兄弟姊妹。(今谓之姨兄弟姊妹。) 为姑之子。(外兄弟姊妹。) 为舅之子。(内兄弟姊妹。)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曾祖之姊妹。) 为族祖姑在室者,报。(祖之同堂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报。(父之再从姊妹。)
降服
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父之同堂姊妹及己之再从姊妹。) 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谓同堂伯叔父。)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若无嫡母及嫡母卒则申。妾子不服外祖父母、舅、从母服。)为从祖祖姑适人者,报。(祖之姊妹。) 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本生外祖父母。)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
义服
为族曾祖母,报。(曾祖兄弟之妻。) 为族祖母,报。(祖之同堂兄弟之妻。) 为族母,报。(父之再从兄弟之妻。) 为庶孙之妇。 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同堂伯叔母。) 为庶母。(父妾有子者。) 为乳母。 为婿。(女子子之夫,报。) 为妻之父母。(从妻服之。) 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为夫从祖祖父母,报。(夫之祖兄弟及妻。) 为夫之从祖父母,报。(夫之父同堂兄弟及其妻。) 为夫之外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祖兄弟之子。(夫之再从兄弟之子。) 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 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 为夫之舅及从母,报。
○改葬缌(子为父母,妻妾为夫,既葬除之。)
右降正义服,冠縗同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冠右缝不厌。(妇人布总,精粗如男子之冠。)澡麻断本以为绖,首绖大三寸七分,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二寸九分。布带。吉屦,无絇。皇家所绝旁亲服者,皇弟子为之皆降一等。凡童子不缌,当室则缌。
○縗裳制度
凡縗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削犹杀也。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凡裳,前三幅,后四幅。)若齐,裳内縗外。(齐,缉也。凡五服之縗,一斩四缉。缉裳者内展之,缉縗者外展之。)负广出於适寸;(负,在背者也。适,辟领也。负出於辟领外旁一寸。)适博四寸,出於縗;(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阔中八寸,两之为尺六寸。出於縗者,旁出縗外也。)縗长六寸,博四寸。(广长当心。)衣带下尺。(衣带下尺者,腰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衽二尺有五寸。(衽所以掩裳际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袂属幅。(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也。)衣二尺有二寸,(此谓袂中也。衣自领至腰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辟领八寸,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袪尺二寸。(袪,袖口也。)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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