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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六社舆图说略

 

  六社者何?曰埔里、曰眉社、曰田头、曰水社、曰审鹿、曰猫兰;而以埔里为着。纪埔社者,见黄叔璥(原刊「琳」字)「番俗六考」、邓传安「蠡测汇钞、某氏「埔里社纪略」,而以姚莹之「石甫文集」为详;实则非类凿空,即同耳食。前人奏案,谓六社可垦田一万二、三千甲者,亦属躗言。事非目见耳闻,不足以传信也。

  今上御极之年,海防戒严,开山议起。台湾镇总兵官吴光亮适略兵中路,爰有招抚埔里六社之请。於是询谋佥同,启之辟之、攘之剔之,而六社之程途、户籍、土地、物产、利害、兴革,乃可得而详。问其程之所由者凡四:出彰化城,迤北历葫芦墩、社寮角,踰抽藤山、草龙冈,渡北港溪而至者,夏秋盛涨,徒涉为艰;计程百二十里。出县城,迤东历北投塘、九芎林、龟仔头而至者,亦百十余里。又出县城至南投塘;南投者,有县丞,今议移诸鹿港。自南投历哮猫、踰大仑山而至审鹿者,百里而遥;是为新辟之途。以上,皆不经由水社。水社者,蓝鼎元「东征集」所谓水沙连也。实则水沙连附近集集街,在六社以外,崑连林圯埔,有路可达後山璞石阁,详後山「图说」中。若道光中刘制府所巡历及各家记载所指,则出是集集街为多。其程自集集街十里至风谾口,岭不甚峻,今建碉堡,置戍守。又十里为土地公安岭,稍峻削,下岭十里至头社。又十里,至水社。水社中有日月潭,长约十里,广一、二里,周围二十余里。潭心突起一岛,曰珠子屿。山川秀异,鹿洲比之武陵桃源者是也。又五里,至猫兰社。又五里,至新城;即审鹿社。又十里,至白叶领。又十里,至埔社之大埔城。

  地势,以土地公安岭、大仑山有险可守。头社、水社、猫兰、审鹿尚窄;惟埔里平原三十余里。

  迤北过溪,为眉社;平原尽处,豁露高山,为北港生番出没之所,人咸惮之。稽其户籍:曰化番,即向居六社归化者,今仅二百余人;曰屯番,自道光年〔间〕始徙入埔、眉两社者,今有六千余人。屯番中又有散毛番者,约千余人。此外,尚有北港番、掉番、峦番、丹番,皆居高山。掉番、峦番、丹番性尚驯良,惟北港族类甚繁,凶残嗜杀。其地直接後山,不可穷究。汉民在六社耕垦者,有二千七百余人;内粤籍百数十人,余俱闽籍。综计六社土地,已开垦者为田二千余甲;稻榖每年有一收者、有两收者。未垦亦三之一。

  物产:樟脑以外,惟茶为多;惜栽莳、焙制之法未谙,致非佳品。

  若夫利害之应兴革者,一筹水利:番民农事多不讲求,今增濬沟渠三道,溪北近水源者悉导引之。一辟旷土:荒地成片段者,就近招徕开垦之。一清瘴毒:风谾口、大仑顶古木参天,阴尤繁翳;概芟夷之,而凶番亦不致藏匿为患。一屏匪迹:萑苻不逞,数十年视为渊薮者,廊清而荡涤之。一广利源:山场隙地可栽植杂粮、茶子者,咸令栽植之。有民尤不可无官,始奏请以向驻鹿港之北路理番同知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就大埔城建造城垣衙署;有养尤不可无教,又设义塾二十余所分列各社,官出资而绅为董率。是皆经营草创,特附载其规模大略如此。

  附录道里

  彰化县由集集街往埔社路程:出东门四十里南投街、二十里集集街、十里风谾口、十里土地公安岭、十里头社、十里水社、五里猫兰社、五里审鹿社(即新城)、十里白叶岭、十里大埔城:综计一百三十里。

  彰北县由哮猫往埔社路程:出东门四十里南投街、八里都庄、十里中寮、四里米仑湾、三里哮猫、五里溪底、四里二尖山、八里大仑山、八里鹿寮坑、十里茅埔、二里头股、三里新城、余同上:综计一百二十五里。

  彰化县由北投往埔社路程:出北门三里牛椆仔、二十七里北投、二十里九芎林、六十里大埔城:综计一百一十里。

  彰化县由葫芦墩往埔社路程:出北门三里牛椆仔、七里渡船头、四里枫树脚、六里犁头店、七里石牌庄、三里四张犁街、十里葫芦墩、十里石冈仔、十里水底寮、四十里北港、二十里大埔城:综计一百二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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