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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省立台北图书馆藏有苑里志「稿本」,是日本占据台湾以後的第三年、即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苑里蔡振丰所修辑的。蔡君为前清附生。据其自序,是在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应当时台中县苗栗支厅长横堀氏之聘,出任『事务嘱托』,不久,『支厅裁缺』,原支厅财务课长浅井氏『转任』『苑里办务署长』,他应邀修辑苑里志。十一月一日开始工作,『阅一月而全稿告成』。这是本书的「来源」。由此「来源」,可以知道本书「告成」之速及其「告成」的背景(『』内引文,见着者自序)。
当时,日本人来台湾不久,在文化方面有一特殊现象。他们(来台湾的日本人)不但欢喜做些汉诗,而且常用汉文写作。他们的目的,无非想藉以接近并吸引上层的知识份子。这一政策,是部份成功的。这本苑里志,就是有力的物证。我可以随便举两个例子。(一)赋役志『田赋』项下:『自帝国莅台以来,即将明治二十八年钱粮一切赦免,祗征二十九年以後之额。其爱民之至意,亦可想见矣』。(二)学校志『乐器』项下:『国家(按指日本)得地之始,政府即孜孜求治;欲循台民之惯例,以顺民情。王度恢恢,於是乎见。此节祀典,正宜悉仍前时之仪度、品物,依时举行,毋缺毋亵。既可觇一王之规模,并可以洽全台之舆论;道何隆也?典何盛也?则他日之人才辈出,亦於是乎基』。这完全失去了国家民族的立场。
那怎麽办呢?思之复思之,我们决定了一个整理的原则。凡是事实,我们祗去其有碍於国家民族的字面,而仍予保留;凡属议论,要是有害於国家民族的利益,一概铲除。根据这一原则,上例(一)经改删成『自日本占据台湾以来,即将光绪二十一年钱粮一切蠲免,祗征二十二年以後之额』;上例(二)则完全删去。我们这一做法,除了有人想研究着者的思想以外,对於台湾文献的本质,是丝毫无所损伤的。至少,对於我们刊印台湾文献丛刊的目的是完全相符的。所以我们就这样做了。在这一做法之下,本书被我们删去了的,约略估计,当有七千余字。其中被我们全文删去了的,则有着者的自序、蔡相的序文、苑里志凡例、拟撰国语讲习所所长卒学训谕文稿(蔡振丰)、苑里新开办务署宴会祝词(蔡相)及苑里新开办务署筵中即事诗(蔡相)。再在附图里面,我们删去了「办务署」、「警察署」、「守备队」及「苑里八景」共十一幅;这理由是因原图过於草率,在「文献」上无此需要(苑里八景的说明则保留下来,以供参考)。
此外,还有几点得附带说明的。(一)苑里这一地名,在历来各种纪载中,有宛里、苑里、苑里及苑里等几种写法,即在这本苑里志的「稿本」上,也写法不一;经统改为「苑里」,以求一致(至於「附图」,则因制版关系,乃仍其旧)。再如「通霄」与「吞霄」、「房里」与「房里」、「山柑」与「山甘」、「六尺埔」与「六尺布」、「火焰山」与「火炎山」等同名异称,均予统一。(二)由於本书是『阅一月而全稿告成』的急就编,所以文字难免有所脱误,我们经据「淡水厅志」、「苗栗县志」及其他有关书籍酌予订补,并於必要处用〔〕()等括号加以说明。(周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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