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新竹县志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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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清季「新竹县志」,初成於光绪十九年,为陈朝龙(新竹县廪生)、郑鹏云(台北府学廪生)所修纂;惜因甲午、乙未之变,旧稿散佚。日人据台後之三年(光绪二十三年),复由郑鹏云、曾逢辰两氏采集原修残稿等资料重加编辑;翌年(光绪二十四年),又因「地方官制」变更(县厅废止)而匆匆结束,未及蒇事。所留「草稿」,即为这本「新竹县志初稿」耳。「初稿」稿本,现藏新竹县文献委员会;承录副邮寄,经加整理、标点,予以印行。

  「初稿」稿本已编纂完成者计有建置志、赋役志、学校志、典礼志、职官表、选举表、风俗考诸篇;余如前面的「沿革」至「山川」(稿本「八景」列於最先,经我们改移「山川」之後)、後面的「列传」、「古蹟」、「兵燹」以及「文徵」等均未成编。按『是书体例仿照「淡水厅志」及光绪十九年台湾省志采访册式』(见「凡例」),我们即据以将「沿革」至「山川」冠以「封域志」篇目,「风俗考」及「古蹟」、「兵燹」三部分分别改编为考一、考二及考三,系以原有篇目。於是,便成为志五(封域、建置、赋役、学校、典礼)表二(职官、选举)、考三(风俗、古蹟、兵燹)及列传(汇目凡五:名宦、乡贤、人瑞、孝友、节烈)与文徵等十二篇。至其分卷,原编为四:卷一,「封域志」(原缺篇名)、「建置志」;卷二,「赋役志」;卷三,「学校志」、「典礼志」,并附「风俗考」;卷四,则集「职官」、「选举」二表与「列传」、「古蹟」、「兵燹」、「文徵」为一帙,篇幅较多,似为「匆匆」汇录而成。兹增列卷五、卷六两卷名称,将卷四之各考(原卷三之「风俗考」移并一起)与文徵分别另立一卷,以符体例。现刊目录即据此改成(各篇目下若干子题,亦据正文分别订删)。再,原「稿本」甚多错字、脱字。已尽可能予以订补;必要处,分别加()注明原字或以〔〕表示补入。内有几处用「明治」年历者,并均经以光绪纪元改易。

  在此,尚须予以指出者,当时所称之新竹县,其疆域已与清代有所不同(详见「封城志」「沿革」目),幸读者注意焉。(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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