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彰化节孝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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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回集县志及同治、光绪二案报准之节孝册。其同治以前节孝无几者,何哉?盖因同治以前所报节孝甚难,必名门大家,托人将册呈上北京,或地方官特请,始准耳。同治十二年起,西太后知孀妇之艰难,特旨命各省督抚通饬各地方官,令绅士釆访贞烈节孝妇;其釆访章程刊於上。各地方官每十二年汇报一次。各绅士亦十分慎重。由其族绅耆及左右邻细查,果系清操自矢、白璧无瑕者,每名具族长绅耆出甘保结各二付,始能合格。造册十三付後,各粘甘结二付,由各衙门上达北京,然後由北京批准,令各衙门存案,以垂永远。自此寒门贫户,皆得受旌表殊恩也。但此册皆由当时报册据实叙之,不敢故为矜奇立异,以耸人视听,以乱其真焉。爰将其事跋於後。

  大正八年(民国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彰化吴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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