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重修台湾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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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建置志

  城池公署公馆仓库邮传桥渡坊表恤政

  舆图既辟,建置斯兴;因地制宜,人力所以赞天工也。台湾形势,与内地异。城环丛竹,作四省之藩篱;厅满绿莎,萃同朝之簪绂。馆舍饬而宾至如归,委积充而仓贮不涸:泱泱乎大风哉!虽尺羽飞度重洋,长虹未能亘海,而邮传桥渡,罔或缺焉。若夫北阙恩荣,华表时栖归鹤,西岐政举,海滨不见枯鲋:尤王化之大端也。志建置。

  城池

  公署

  公馆

  仓库

  邮传

  桥渡

  坊表

  恤政

  ·城池

  邑附郭,旧无城。雍正元年,知县周锺瑄创建木栅,周二千六百六十丈,形如半月。西至海岸,东至山川台,南至下林仔,北至乌鬼井。设东、西、南、北大门四,东、南、北小门三。邑治沙土松浮,不宜开堑,故建栅而不濬壕。先是,康熙五十年,议筑石城,雉堞砌砖;经委员勘估,以砖石等料,皆取资内地,工力浩大,费无所出,乃止。嗣居民请仿凤、诸二县,筑造土堡之式,除西面临海不筑外,自南下林仔、土墼埕、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寺、中楼仔、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秆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不果行。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令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於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扞卫。再於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刺竹籓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峰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气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安,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於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仔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於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於见定城基之外,栽种刺竹,藉为藩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续经总督郝玉麟等题准,台湾府治,自小北门起至南水门止,俱属沙土,堪以栽种刺竹。其西面一带,逼临海滨,潮汐往来,难以种竹,应建大炮台两座,设立敌台、城门望楼等项。至府治西北一方,现有镇营驻劄营盘,惟东南一处,并未设立。议於大东门内设立营盘一处,小南门边设立营盘一处,仍与各营盘一体围植刺竹;并南路之茄藤港等处,建炮台十座;府治西面一带,炮台空隙处所设立木栅,以资扞蔽。是年,周植刺竹,计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三丛。乾隆元年,发帑金斫石,筑城门七座,建楼其上,护以女墙,每座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阔六丈六尺,深三丈五尺。并建窝舖十有五,每座高一丈九尺,阔一丈四尺,深一丈六尺(台邑分界,自小东门起,由大东门至山川台止,内城门二座,窝舖四座。凤邑分界,自山川台至下林仔止,内城门二座,窝舖六座。彰邑分界,自下林仔至乌鬼井止,内城门一座。诸邑分界,自乌鬼井至小东门止,内城门二座,窝舖五座。四县各分城栅六百六十五丈五尺)。五年,总镇何勉捐资,就大北门内京营盘筑土堡,砌以砖,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

  澎湖新城,在妈宫西金龟头,伪时旧址。康熙五十七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布政沙木哈捐造。周围不及里许,设门二,内无居民,惟营兵更番戍守。城南临海,置炮位,以备守御。

  ·公署

  察院署在东安坊。坐北向南,原凤山县公馆旧址。雍正元年,建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亭三十间。五年,汉察院杨开鼎辟右旁旷地为射圃,构亭未就;十六年,汉察院钱琦成之。

  巡道署在西定坊。坐东向西,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厅事,颜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掾吏处之。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照墙外为巡捕厅。署后有斐亭、澄台诸胜(见「古蹟志」)。署东南隅,有关帝庙、观音堂、魁星堂(见「祠宇志」)。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又澄台侧有天后庙: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建;乾隆十年,巡道庄年修。

  府署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拓左畔基址,重建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其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总督刘世明给匾曰「怀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

  海防厅署一在西定坊,西向;一在鹿耳门,雍正八年奉文移驻。

  澎湖厅署在大山屿文澳。原巡检旧署。

  教授署在府儒学明伦堂后。建修年月、姓氏,详学校志。

  训导署原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重修。学宫移建於奎光阁后。详学校志。

  经厅署在府署东南,南向。

  县署在镇北坊,西向。原在东安坊,伪时旧宅。前为大堂,后为川堂,又后为斋阁,为住宅。仪门外,左为土地祠,右为狱。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张宏立旌善、申明二亭於大门外左右。雍正八年,知县冷岐晖重修县署。乾隆五年,知县朱岳楷建六房;今悉改为海东书院。乾隆十五年,知府方邦基、知县鲁鼎梅移建。经始於春正月辛未,落成於夏四月甲午。中为新民堂。堂下左右六房,书吏处之。仪门左为土地祠,右为狱。大门左右,隶役处之。前为照墙,堂后为爱堂又后为斋阁,两翼夹以厢房。其左为射圃,筑亭曰润余(巡台御史书昌钱琦题)。右为庖廪亭。左建天后庙,旁有更房(更夫值宿於天后庙,为渎亵,因创更房於其左。董事幕友卢玑,闽县人)。

  详文

  台湾县署开辟之初,创制规模甚为湫隘。第从前各令尚得安然无事,迨乾隆元、二年间,县署之右建城守营,县治之前建镇标右营,操演之声逼迫不宁。宰斯邑者,非遽殁於任所,即病剧而去官。经十有余载,实授县令七人,无一秩满者。群指此署为不祥矣。虽风水之说,不可尽信;但既历有凶徵,难免视为畏途。且印官屡易,地方政务日以废弛,似应择吉而迁,俾该令安心莅事,庶为有益。卑署府抵任以来,即有意迁建;缘值正署迭更,未遑区画。兹鲁令莅任伊始,因共为相度,郡城西南隅红毛楼右有吉壤,系属官地,可为署基。随约估营建之费,除旧署堂宇砖瓦木植堪以拆卸移用者,仅十之二、三;台地工料,数倍於内地,创建约需二千五、六百金。

  当此公费无出之时,安敢冒昧具详。卑署府诹之绅士,议筹劝捐,即有素封之拔贡生张方陞、贡生王克褒,以馆餬口之生员龚臣等愿为首事,广谕捐输。卑署府遂倡捐银百两,於九月二十四日先付首事之人,賫交台湾县收贮外,其绅士愿捐者,听其多寡,自二、三十金至百金不等,并不稍为勉强,约可捐银二千两。即令首事购料督工、建造完竣,如有不敷,再饬鲁令自行设措。可以不费公帑,而县署去凶就吉,俾县令之身心既安,庶能尽力办事,官民均有裨益。所有劝捐簿引合并录呈,等由。奉抚院潘批:据禀,台令公廨逼近营署,操演不宁,以致数年内外历更七令,今拟另迁善地,该守倡捐起建。风水之说,虽不可信,第印官屡易,地方安望整顿?该守序引所云:「心安而后事治」,实属有见。红毛楼既有吉地,如禀改迁,仍饬鲁令董率襄事绅士,妥协营办,听其自愿捐助,毋得稍为勉强。工竣之日,饬将急公之绅士,分别开报,以凭酌行奖励,仍候署督部堂批示缴。

  十七年五月,本府陈行知蒙布政使司顾,奉总督部堂喀、署抚都院将军新批:本司详查得台湾县署,建自开辟之初,迨乾隆元、二年间,县治之右建城守营,县治之前又建镇标右营,操演声震,不能相安。十有余载,县令共计七人,从无满任。经台湾府县相度吉壤,拟请迁建於红毛楼地方。时有拔贡生张方陞等踊跃乐输,该府陈守倡捐银百两;於是绅士开风慕义,捐助有差;俱交首事督工营建,业经竣工搬移。原有旧署,经董事召匠修葺,改为书院。先据台湾府县具文通详请奖,奉前宪批司查议,随即转行查议去后,兹据该府县议详前来。本司覆查,该县衙署,既经绅士商民踊跃乐捐,诚为急公,殊堪嘉尚。所有贡生王克褒、职监李朝玺二名,捐银多至五百两,应如县府所请,仰邀宪台会同督宪联衔赐给匾音。其捐银一百两以上之贡生施国义、生员黄得福二名,本司会同臬司台湾道联衔给匾。捐银八十八两至六十两之绅衿贡监陈奇烈、施土龄、施士膺、张方陞、蔡培、翁锡福、陈世济、陈日隆、黄兆茂、曾鸿翁、李奕、吴廷俊、薛登逵、侯世辉、蒋士贤、洪国昌等十六名,应令台湾府给匾。五十两至三十两之绅衿贡监刘振揩、苏孟德、郑应捷、张达京、蔡振朝、郑兴义、陈廷对、王正祥、吴庄敬、陈时中、陈廷藩、潘长盈、徐宁盛、杨连、韩仕杰、方策、刘元伟、洪壮猷、翁昌龄、陈国瑶、施士铉、黄奇元、吴启沃、张义源、徐起长、吴清、陈连榜、陈河瑞、高肇辉、郑宗瀚、郭世标、郭世高、徐芳梅、章振甲、德源行、蔡永利、新泉源等三十七名,应令该县给匾。均给匾音,听本家自行制挂。其捐银二十四两至十两以上之绅衿贡监吴文汉等六十一名,及捐十两以下之黄六吉等三百四十九名,应如县拟,分别制匾立榜,开列姓名、银数,悬挂竖立书院,以示奖励等由。奉批如详,分别奖励。

  知府方邦基跋

  邑旧署湫隘,余谋所以更张之。邑绅士慕义恐后,不日落成,可谓能爱其上矣。继自今登斯堂者,其庶心旷神怡矣乎!维两岐偕乐之仁,佩一范先忧之义,所以竭爱士爱民之心,亦以勿负我士民之爱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勖。)

  丞署在罗汉门。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移驻。

  教谕署在县儒学明伦堂后(建修年月、姓氏,详「学校志」)。

  训导署原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移建於崇圣祠后(详「学校志」)。

  新港巡检司署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以上文职公署。

  总镇署在镇北坊。坐东北,向西南。由大门入仪门、大堂、二堂、西廊厢房。东为花厅,又东为箭道,有箭亭。大门外,栅栏、辕门、鼓亭俱备。

  中营游击署,在永康里;中军守备署,在游击署右。

  左营游击署,在镇北坊;中军守备署,在镇北坊。

  右营游击署,在东安坊;中军守备署,在东门内。乾隆元年新建。

  城守营参府署在北门内。

  水师协镇署在安平镇,东南向。头门内大堂、二堂,门外鼓亭、辕门俱备。乾隆五年,协镇王清捐资建右畔花厅一座。七年,协镇林荣茂捐资改为二座。

  中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本营内。

  左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本营内。

  右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安平镇。

  澎湖协镇署在大山屿妈宫西。康熙二十六年,副将詹六奇建。

  左营游击署,在妈宫东;中军守修署,在游击署东。

  右营游击署,在妈宫后;中军守备署,在妈宫东。

  ——以上武职公署。

  ·公馆

  接官亭在西门外风神庙前。

  凤山县公馆在宁南坊(原址在东安坊。雍正元年改建为察院署,因移於此)。

  诸罗县公馆在东安坊。

  彰化县公馆在镇北坊。

  各县佐杂公馆在东安坊(原为正音书院,雍正七年买置,后废。故经承之子猾吏余廷仁窃卷中契约谋占;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查逐之;十七年,各县佐杂鸠资葺为公馆)。

  ·仓库

  府库在府署右。

  府仓二所,计共一百一十三间:一在镇北坊县署左右,计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海东书院左,计三十七间。

  县仓四所,计共七十六间:一在海东书院左,计五十七间;一在书院右,计一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汉门,计三间。

  澎湖厅仓在妈宫澳。计一十二间。

  社仓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巡道陈璸建(石镌社仓字有诗云: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於此,拨出县仓四间,以贮社榖。又社仓二所: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附)凤山县仓,在东安坊、钱局、大埔、安平镇,凡四所。诸罗县仓在东安坊。

  ·邮传

  府前舖南抵南路舖一十五里,北抵北路舖二十里。

  南路舖北抵府前舖一十五里,南抵凤山县界二赞行溪舖二十里。

  北路舖南抵府前舖二十里,北抵新港舖二十里。

  新港舖南抵北路舖二十里,北抵诸罗县界目加溜湾舖二十里。

  ·桥渡

  镇渡在西门外。距安平镇水程七里。往来绎络,因风顺逆为迟速。红毛及伪时古渡,自大井头登舟,今填海成陆,市肆喧阗,移於此。渡头水浅潮落,必以牛车接载,潮涨,则易小艇可抵岸。

  巡道高拱乾诗

  日脚红夷垒,烟中唤渡声;一钓新月浅,几幅淡帆轻。岸阔天迟暝,风微浪不生。渔樵争去路,总是书图情。

  海防同知孙元衡诗

  异国春回问鹿亹,风微浪静爱朝暾。云屏列翠飞孤凤,烟镜浮花漾七鲲。古堠初依新树色,灵槎远赴碧天垠。未知铁骑戈船在,落落■〈哭,瓜代犬〉寮水面村。

  七里风涛万垒愁,归来不道小瀛洲。流云过影身摇动,空宇无声耳唧啾。飘泊樽叠三峡夜,黄昏枕箪九嶷秋。自量终是尘凡客,海月应难挂席求。

  举人陈辉诗

  碧流春色海天宽,岛屿苍茫雨后看:半棹斜翻云影碎,片帆遥送浪花残;沙浮曲岸渔人宅,树隐孤村战将坛。曾是昔年歌舞地,空城寂寂暮烟寒。

  安澜桥在镇渡头。架木为之,翼以扶栏,下通丹楫。康熙五十九年,知府王珍重建,董事经历王士勷。

  太平桥、永安桥俱在西定枋水仙宫后。

  恩赦桥在西定枋。雍正间,拔贡生施世榜建。

  砖仔桥在西定枋。红毛时用厚砖和蜃灰砌成,其坚如石。洪水冲塌,旧蹟犹存。

  大枋桥在东安枋岭后通衢,往来之冲。伪时建。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蒋毓英修。三十三年,知府吴国柱重修。乾隆十年,海防同知方邦基重建。架木为梁,舖以大枋,故名。

  乐安桥在东安坊。康熙三十七年,知县卢承德建,今圯。

  县口桥在束安坊镇标右营南旧县署之前。

  德庆桥在东安坊坑仔底。乾隆十六年,知县鲁鼎梅重建。

  福安桥在宁南坊马兵营。

  新桥在镇北坊县署之右。

  济津桥在镇北坊。康熙五十八年,总镇欧阳凯建。乾隆十六年,庠生陈廷藩修。

  水仔尾桥在镇北坊。

  大桥头桥在小南门外。南路往来路头,今圯。

  柴头港桥在小北门外。

  大桥在小北门外。北路往来路头,红毛所造,蹟尚存。

  小桥在大桥之北。今为洪水冲坏。

  蓬溪桥在大东门外永康里。中路往来路头。潦水冲成坑堑,行者苦之。乾隆十六年,乡宾方邦助偕其侄国良捐资建造。下砌以砖,上覆以土,舆徒咸称便焉(董事庠生郑凤起)。

  乌鬼桥在永康里。红毛时乌鬼所筑(乌鬼,番国名,红毛奴也)。后圯,里众重建。

  鲫仔潭桥在永康里茑松嵌下。乾隆十六年,职监侯世光建。砌砖为礅,固以蜃灰。高丈三尺。酾水三道,相距各丈六尺。架木舖板其上,可容两车。旁翼扶栏。东西累土成堤,宽与桥称,计长百二十余丈。共费白金四百六十两。

  斗米桥在广储里西保,今圯。

  马鞍桥在新北里新港。架木所为,形如马鞍,故名。康熙五十五年,里众重建。

  二赞行桥在文贤里(桥南为凤山界)。康熙三十一年,南路参将吴三锡修,后坏。春冬之间,里众架巨竹,藉草覆土,可通车马。夏秋水涨,则济以舟。今设小艇,系藤於两岸,往来之人,自扯以渡。

  陈辉诗

  竹桥双渡涨西流,草绿寒烟拂岸头;马足欲前还又却,数湾春水冷於秋。

  塭岸渡在武定里洲仔尾。以小艇济。

  冈山溪渡在崇德里。以竹筏济。

  ·坊表

  贞烈坊一在镇北坊;伪时为谢灿妻郑氏建。一在十字街;康熙六十一年建,旌表儒士陈越琪未婚妻黄氏。一在大南门内;乾隆十年建,旌表张金生妻蔡氏。一在东安坊;乾隆十三年,为吕氏女建。

  节孝坊一在上横街;乾隆十一年建,旌表侯孟富妻刘氏暨男瑞珍、女林妙、妻侯氏。一在大南门外;乾隆十一年建,旌表庠生李时灿妻黄氏。

  ·恤政

  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普济堂在邑城隍庙侧,计二十间。乾隆十二年建。有赡园二十五甲六分零。又租银一两六钱。设诚而致行之,盖四方之旅,无死於道路者。

  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同序

  自昔有虞氏重养老之典,而西伯发政施仁,此鳏寡孤独为先务;盖深念穷而无告之民,为惠鲜怀保者所尤宜加意也。国家气运昌隆,教养备举。以我皇上仁心仁政,继五朝之积累,普四海之恩膏,固已举斯世之民,莫不措诸衽席。惟是台郡僻在海隅,地本殷富,是以恤民之典,间有所缺。比年户口既盛,而土不加辟;内地流民曰聚。本院检阅四县文移,穷黎以贫病转沟壑者,不一而足;用是恻然心伤,与诸官寮熟筹。念国家令典,凡直省州县,各设有普济堂,安集流移,立法至善。东瀛一方,是典独阙,所宜急为举行者。同城文武诸公,悉以为然。余二人首先捐俸,今择地创建有日。但事须集腋而后成,政必图久方可继。是举也,近则物料有需,工匠有费;远则计日授粮,按月给发;其疾病、医药、死亡赈恤之资,皆当一一筹及。苟非合赀共襄,曷克有济?且夫台之俗,贫难相恤,有无相济,风土之善,载在郡志。台之绅士,趋善急公,固无俟余二人之言也。爰道余二人补偏救弊之心,以为奉使职者分宜如是;彼人都士,要当共悉斯意耳。

  义塚一在大南门外魁斗山。俗呼鬼子山,历年久远,邱墓累塞。一在新昌里(与魁斗山毗连)。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士俊捐置园地数甲。一在水蛙潭。东至丁家竹围车路,西至张家竹围车路南北俱至沙仑。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捐银四十大员,买置园地计八分。葬积年寄顿南坛(即大众坛)棺骸二百八十具。照各原题里居姓名,勒石坟前,以便亲属识认。其无名氏者,为同归所埋之。而蒿目枯骸,得遂安土矣。一在北坛前(即厉坛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葬积年寄顿棺骸一百六十具於此。仍各勒石,识其里居名氏。无可考者,别为同归所。一在海会寺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买民地,葬积年寄顿棺骸一百八十余具,并勒石。

  (附)凤山县养济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凤山县知县杨芳声建。诸罗县养济院,在镇北坊观音宫边。康熙二十三年,诸罗县知县季麒光建。凤山县义塚,在魁斗山后。

  论曰:「春秋」之义,凡有兴作必书,重用民力也。今一切建置,经费所需,咸取给公帑;而台邑士民,每多急公尚义之举,虽累千缗,未或吝焉。顾其既也,或且传舍视之,不甚惜。夫建自上者,固体统之攸关;募自下者,亦物力之所萃。创始维艰,观成匪易。有其举之,胡可废耶?汇列而详载焉,正使石泐金销,勤劳如见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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