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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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前言

 

  《镜花缘》这部小说,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

  第一回到第五十回,这是第一部分。这个部分所叙述的:武则天夺取了唐帝国的政权,改国号为周,废了她的儿子唐中宗,自己做了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个女皇帝。唐室旧臣徐敬业、骆宾王等起兵,企图恢复唐帝国,但全部失败。一天,在残冬大雪严寒的气候里,武则天乘醉下诏,要百花齐放。总管百花的女神,名百花仙子,其日恰好出游,不在渭府。众花神无从请示,只好开花。上帝因百花仙子并未奏闻,竟然“任昕部下,呈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于是把百花仙子和其他九十九位花神,都贬降凡尘。百花仙子降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取名小山。唐敖进京应试,中了探花,谁知却因当初曾和徐敬业等结拜为异姓弟兄,经人告发,致被革去探花,仍然降为秀才。唐敖受了这个打击,对世事感到消极。他的妻弟林之洋,一向跑海外经商,恰好这时又要跑一趟。于是唐敖就和他结伴同行,想借游览来抒散郁闷。一路上,经过了许多国家,见识了许多奇风异俗、奇人异事和神怪的草木虫鱼鸟兽。后来唐敖吃到了“仙草”,“入圣超凡”,进入小蓬莱山上,再没有回家。唐小山得到父亲失踪的消息,就逼着林之洋带领她到海外去寻访,按照上次路线,遍历艰险,终于未见。走到小蓬莱,从一个樵夫的手中得到唐敖的信,信中要她改名“唐闺臣”,约她中过才女,再行相聚。山上有泣红亭,亭中有碑,上镌一百名花神所主管的花名和降生人世后名姓,从“司曼陀罗花仙子第一名才女蠹书虫史幽探”起,到“司百合花仙子第一百名才女一卷书毕全贞”止。其中有“司百花仙子第十一名才女梦中梦唐闺臣”。每人名下,都注有事迹。唐闺臣就把碑文全部抄下,上船回国。

  第五十一回到第一百回,是第二部分。这个部分叙述的: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了一百人,名次恰如泣红亭中碑文所载。才女们举行了多次庆祝的宴会,在宴会中,表演了“书、画、琴、棋,医、卜、星相,音韵、算法,……还有各样灯谜,诸般酒令,以及双陆、马吊,射鹄、蹴球,斗草、投壶,各种百戏之类”。后来分别散去。唐闺臣再去小蓬莱寻父,也入山不返。这时候,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儿子,和剑南节度文芸联合一起,起兵反对武则天。才女中章兰英等数十人,因夫妻、姻亲关系,参加军中,有殉难而死者。终于大军打破了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座关,武则天失败,唐中宗复辟,仍尊武则天为“则天大圣皇帝”。武则天又复下诏,宣布明年仍开女试,并命前科录取的才女重赴“红文宴”。全书到此结束。

  从全书的内容看来,作者是博识多通,“于学无所不窥”的人。他在小说中,为了表现自己的学识,往往“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第一部分,所写的那些海外各国,以及各地的奇风异俗、奇人异事和神怪的草木虫鱼鸟兽,还有天上的神仙,大多是根据古书的纪载,全有它的来历。第二部分,所写的各种百戏,其中有很多在当时已近失传,或者是一般人只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东西。虽然作者在这两部分中,同样在表现自己的学识,而且由于他的介绍,都能使读者增加了许多知识,但把这两部分加以比较,却显然可见,其中是有所区别的:第一部分,虽是根据古书的记载,而主要却在用自己的想象,针对当时社会上他所认识到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提出了他认为合理和有效的改革主张和批评;第二部分,却只着重在介绍古代游艺的花色,作一些文字、音韵的游戏,有如鲁迅先生所说:“盖以为学术之汇流,文艺之列肆,然亦与《万宝全书》为邻比矣。”

  《镜花缘》的第一部分,精粹所在,是写唐敖、林之洋游历海外经过的那几十个国家。通过对于这些国家风土人情的叙述,作者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社会、文化的理想。这几十个国家的名称,大都依据《山海经》的纪载。《山海经》是古代一部神话书,里面充满了千百年前人们对世界的幻想,而纪载文字却十分简略。《镜花缘》借它作个引子,加以夸张描写,发抒自己改革社会的意见。例如说,唐、林到海外经过的第一个国家是“君子国”,《山海经》的《海外东经》部分写到:

  君子国在其北。衣冠带剑,食兽,使二大虎在旁。其人好让不争。有薰华草,朝生夕死。一曰,在肝榆之尸北。《大荒东经》部分又写到:

  有东口之山,有君子之国,其人衣冠带剑。《镜花缘》就采取其中“其人好让不争”这一句话,写成了那样一个“礼乐之邦”的君子国。于是,在那个国家里,“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士庶人等,无论富贵贫贱,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也不愧‘君子’二字”。那个国家的市场交易当中,卖主力争的是要付上等货,受低价;买主力争的却是要拿次等货,付高价。那个国家的“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献进,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镜花缘》这样写那个君子国,就反映了作者所生活的当时中国社会,必然是市场盛行欺诈,必然是“寡人好货”、苞苴贿赂公行。由于它反对当时社会上这一些现象,就借用君子国来做它的“乌托邦”。又例如说,“女儿国”,是《镜花缘》中最有名的故事,这个国名的原始根据虽然也出《山海经》,而内容却完全是《镜花缘》作者的创造,可以说是和《山海经》没有关系了。《山海经》的《海外西经》部分写到:

  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一曰,居一门中。《大荒西经》部分又写到:

  大荒之中,有龙山,日月所入。有三泽水,名曰三淖,昆吾之所食。有人衣青,以袂蔽面,名日女丑之尸。有女子之国。

  而《镜花缘》中的女儿国,却想象有那么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不论是处理政治事务以及从事生产劳动,女子的智慧才能都无异于男子。并且用“易地而处”的方法来对照,说明作者所生活的当时中国社会上“男尊女卑”的许多制度的不合理。《镜花缘》这样写了君子国、女儿国,也这样写了黑齿国、白民国、淑士国、两面国和无肠国、犬封国等等国家。此外,《镜花缘》又还写了聂耳国、玄股国、不死国、三首国这些国家,或是以人们形体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生活方式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特有的才学技能,或是以地方风土的特点,或是以地方特有的古迹文物,从各方面表现出作者极力扩张古人的幻想,要向中国之外发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人们的愿望。

  通过对于那几十个国家的叙述,包括了正面的议论和侧面的讽刺,不难看出,它所主张的和反对的,主要有这样一些:第一,它主张男女平等。它要求女子也应自幼读书,和男子同样参加考试。它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是对于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愤怒的抗议。第二,它反对某一些迷信制度,类如因为选择风水而置父母之柩多年不能入土,将子女送入空门,让三姑六婆出入家宅,以及风鉴卜筮,讲属相,算命合婚等等。第三,对文化方面,它反对八股文,瞧不起科举中人,同情终身潦倒的秀才。它主张人人要读书明理,博古通今。它希望有“或以通经,或以明史,或以词赋,或以诗文,或以策论,或以书启,或以乐律,或以音韵,或以刑法,或以历算,或以书画,或以医卜”这样的分科考试。第四,对生活方面,它主张朴素节约,反对铺张。反对日常饮食考究,弄得好吃懒做。反对盛宴待客。反对子女初生时的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的张筵设戏。反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以及居家用度”的“失之过侈”。第五,对社会风气方面,它要求真诚,反对假道学、伪君子。它赞美好让不争,谦恭有礼,遇善争先。它反对嫌贫爱富。它主张与人为善,允许人“改过自新”。它反对争讼。它要求把生死看得透彻,把名利心看淡。它极力嘲笑那些“明明晓得腹中一无所有,他偏装作充足样子”的没有学识的人。第六,它反对过分严重的剥削行为,象无肠国的富户那样把在腹中通过的食物,“好好收存,以备仆婢下顿之用”,而且还舍不得让仆婢尽量饱餐,要他们“三次四次”地“吃而再吃”。

  《镜花缘》产生于十八世纪、十九世纪之间,它的作者是一位知识分子,接受了浓厚的儒家思想教育。作者认为:“下民”是没有知识的,对于一切不良的风气,是不负多大责任的;读书人——尤其是读书人中间的“君子”,却应该带头矫正那些不良的风气(第十二回君子国吴之和、吴之祥谈话中,特别显露这一看法)。因而,书中所反映的一些现象,大部都是当时中层以上社会中的现象。从上面胪列的内容中,足以说明这一点。这些现象,既然都是依托封建制度而存在的,那么,它对之提出改革的主张和批评,就决不是没有意义的事了。同时,我们又还必须认识,《镜花缘》的作者既然是这样的一位知识分子,他在提出主张和批评时,就不免有许多拘迂而不彻底的地方,甚而有企图用复古来代替改革的地方。例如说,它反对男子压迫女子,多方面举出事例来说明男女应该平等,而最终极的要求,却不过是女子也能有开科考试的机会。这样,就显得它对妇女问题的认识很浅陋了。它既主张解除对于妇女许多束缚,而在第四十回所写武则天的十二条“恩诏”之中,却又大大提倡妇女贞节。足见它对男女平等也不是毫无保留的。它反对迷信,劝人“努力尽其在我”,反对有什么“前生造定”的说法,但是,在某些地方,却又流露出来,它是在用“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一因果说法来劝人向善的。例如说,它劝人勿宰耕牛,已经说明“人非五谷不生,五谷非耕牛不长”这个唯一的原因了,偏还要讲“吃牛肉之人,其罪更无可逃”。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议论:“若以罪之大小而论,那宰牛的原算罪魁,但此辈无非市井庸愚,只知惟利是趋,岂知善恶果报之道?况世间之牛,又焉知不是若辈的后身?”这些地方,就影响了作品的价值。

  《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字松石,直隶大兴人。生死的确切年月,查不出来。根据一些材料去推算,大约生于一七六三年以后,死于一八三○年以前。这因为:一七八二年,他在海州,拜凌廷堪为师,那时凌才二十六岁,他最多不过二十岁。假定他是二十岁,上推二十年,就是一七六三年;假定他不够二十岁,那就生在一七六三年以后了。一八三一年编刻的《朐海诗存》,书中凡例规定,不选还活着的人的诗,不“借才异地”。又声明,“久作寓公”的李汝珍等人,虽然“诗名藉甚”,也“概所不录”。假使他这时还活着,就不会被列入这一条声明之中了。至迟,他是死在一八三○年。

  李汝珍弟兄三人,兄名汝璜,字佛云;弟名汝琮,字宗玉。已知的他有两个侄子:时翱,时翔。他前妻早死,到海州后,续娶许桂林的姐姐为继室。有无子女不可考。他的要好朋友,有:许乔林,许桂林,许祥龄,萧荣修,孙吉昌,吴振勃,陈云,徐铨,徐鉴,徐廷和,沈橘夫等人。这些人,都是讲究学问的人,有的是音韵学的专家。

  李汝璜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到海州,一七八三年去做板浦场盐课司大使,一直到一七九九年(嘉庆四年)才去任。卸任后,在板浦还住了一些时候;后来迁住淮南草堰场。一八○四年曾到西川去了一趟,第二年(或当年下半年)就回来了。李汝珍在一八○一年到河南做过县丞,一八○五年以前又回到江苏,除了这几年以外,差不多都是跟着哥哥,住在淮南、淮北一带。有人以为,一八○五年,李汝珍又到河南做过官。原是根据一八○五年石文煌给《李氏音鉴》作的序,里面有“今松石行将官中州矣”这样一句话而来。但是,根据一八六八年(同治戊辰)重修“木穉山房藏板”的《李氏音鉴》,石序中却没有这一句。这一句并不犯忌讳,为什么后刻的板本把它删掉呢?大概“官中州”只是“行将”而已,后来并没有实现;重修本的《李氏音鉴》,是李时翱、时翔弟兄校订的,他们知道叔叔的行踪,认为不符事实,因而删去了这一句。虽然他再到河南做官的话不可靠,但是,一八○七年许桂林作的《音鉴》后序,其中说:“今所着《音鉴》,行将问世,远以见寄,属之参定。”许桂林作后序时,住在板浦,既说“远以见寄”,就说明了,这一时期,他不在板浦,甚而也可能不在江苏。同时,他在《李氏音鉴》题词的跋里说:“甲戌冬在东海。”这个甲戌是一八一四年(嘉庆十九年),我们可以知道,他在这一年以前又回去了。他的后期生活无可考。《胸海诗存》既然说他“久作寓公”,可能他因妻子是海州人,就一直住在海州,以至老死。

  李汝珍是“读书不屑屑章句帖括之学”的人,因此,他一生没有得到什么“功名”,做的那个小官只属于“佐杂”。一八○一年,他在河南做县丞,赶上黄河决口,几十万民夫在那里从事疏浚和修堤的工作。当时许乔林曾作一首长诗送他,诗中有“丞尉虽小官,汛地有分段”和“三防与四守,供职勿辞倦”这一类句子,对他加以鼓励。他做的成绩如何,不得而知;但是,我们读到《镜花缘》中女儿国治河这一段,应该承认他是经过生活体验然后才写出来的。有人说,他曾经做过医生,这也无可考。但从《镜花缘》中所载的一些药方来看,他即使没有做过医生,至少他是懂得医药的。

  李汝珍是“于学无所不窥”的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特别有研究的是音韵学。刊行的着作,除《镜花缘》之外,还有《李氏音鉴》、《受子谱》两书。《李氏音鉴》共五卷,又《字母五声图》一卷,是他集中一生精力着作的一部有学术价值的书。他是北方人,住在南方很久,对音韵的“南北分合异同”,研究得很深入,南音北音,兼列书中,“不囿于一隅之见”。《镜花缘》第三十一回所写从歧舌国得到的那张字母,就是《李氏音鉴》的提纲。《李氏音鉴》何年写成,不得而知;但在一八○五年就有几个人写了序。直到一八一○年方才刊行。《受子谱》是围棋谱,共搜集二百余局,刊行于一八一七年。此外,他曾计划写一部“《广方言》”,但未写成。其他诗文,多已散失。

  《镜花缘》现存的版本,大体上较少分歧,这次重印主要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马廉隅卿旧藏)“原刊初印本”为底本,并参照别的本子校正了一些文字。由于本书作者引用典故的地方太多,为了减轻读者检阅辞书的麻烦,加了若干注释。注释的标准大略如下:(一)比较不常用到的典故加注,常用的就不注。例如第八十三、八十四两回中孟玉芝所谈的那些古人、天文、星

  象……等等名词,有的加注,有的不注。(二)诗文、谈话中引用典故,和小说正文有连系时加注,没有连系的就不注。例如第八十九、九十两回中道姑作的诗加注,第六十七回“女儿国”表章、第八十八回“《天女散花赋》”不注。又如第八十二回中的酒令,“王祥”加注,“张良”不注。(三)典故不从正面提出的加注。例如第十八回“大儒祖居新安”,第三十九回“天朝有部书,是夏朝人作的,晋朝人注的”之类。(四)有些封建迷信的典故,知不知道,与阅读并没有什么影响的,不注。例如第二十七回“于公治狱,大兴驷马之门;窦氏济人,高折五枝之桂;救蚁中状元之选;埋蛇享宰相之荣”之类。(五)小说背景是武则天时代,而文字有时引用到那个时代以后的典故,且加以“再过几十年就看见了”等类语句的解释;这些地方,加注。例如第十九回谈“识荆”,第七十二回谈“《多宝塔》”之类。(六)小说中有些对古书发表议论的地方,加注。注释在说明那个议论中所根据的历史纪载,而不求旁及他家的议论,或作如何详尽深入的批判研究。例如第五十二回关于谈论《春秋》的注释。上述的标准,自然还不是非常妥善的。而且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因为事实上的困难,还不免或有出入,以及取舍、繁简之间,容有未能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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