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老子河上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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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德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智多而为巧伪。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也。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不使智慧之人治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稽式。

  两者谓智与不智也。常能智者为贼,不智者为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天也。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

  玄德之人深不可测,远不可及也。

  与物反矣!

  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人也。

  然後乃至於大顺。

  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顺天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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