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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契第七十九
和大怨,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以相和报。 必有余怨, 任刑者失人情,必有余怨及於良人也。 安可以为善? 言一人,则先天心,安可以和怨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 古者圣人执左契,合符信也。无文书法律,刻契合符以为信也。但刻契为信,不责人以他事也。 有德司契,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 无德司彻。 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有亲疏,唯与善人,则与司契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