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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谦之案:「宁」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甯」,今据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严可均曰:「万物」,各本作「万物」。
罗振玉曰:敦煌戊本无此句。
谦之案:景福本、范本「万」亦作「万」。又陈碧虚曰:「严君平本无『万物得之以生』,并下文『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十四字。」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严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贞」。
范应元曰:贞,正也。王弼、郭云同古本。一本「贞」作「正」,亦後人避讳也。河上本作「侯王」。
谦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书治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晋书裴楷传、书钞一四九引并作「贞」,严遵、河上、顾欢、景福、楼正、庆阳、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子本此句作「以天下为正」。
王念孙曰: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念孙案:尔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下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言之。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正」作「贞」,借字耳。
东条一堂曰:「为天下贞」,按「贞」一本作「正」,与注乖。下同。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诸本贞作正,避庙讳。」
易顺鼎曰:「贞」或作「正」,古字通用。王氏读书杂志谓此「贞」为借字,似未尽然。易「贞胜者也」,韩注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贞」。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贞」。是「贞」为本字。
劳健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贞」字景龙、景福作「正」,开元、傅、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後人避讳也。」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贞字,贞即正也。」开元石刻乃改从「贞」,范云「後人避讳」,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作「王侯」,非也。诸唐本、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与「贞」字自谐句中韵。
谦之案:作「贞」是也。易系辞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又曰:「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下,傅、范及释文下有「其致之一也」,与易义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均作「天下贞」,狩野直喜谓:「河上公本亦有作『贞』者,盖自宋刻避帝讳改『贞』作『正』。」今证之以景龙碑文,知「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讳之说亦非。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
谦之案:碑文与罗卷此均作「无」,不作「无」,为变例。武内法京敦乙本作「无」。又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语意本此。
刘师培曰:「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三年「废於炉炭」,杜注:「废,坠也。」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字之省形。
蒋锡昌曰:刘说是。庄子列御寇「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释文:「发,司马本作废。」列子黄帝篇引作「废」。又缮性「非藏其智而不发也」,御览逸民部引作「废」。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汉书地理志引作「发」。均其证也。「发」「废」双声,故可通用。此言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也。
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
毕沅曰:「竭」,河上公、王弼并作「歇」,案应作「竭」。
谦之案:河上公、王弼并作「竭」,上句作「歇」,毕误校。「歇」,说文:「息也。一曰气越泄也。」广雅释诂二:「歇,泄也。」七发:「精神越泄,百病咸生。」「竭」借为「渴」,「渴,尽也,从水,曼声。」尔雅释诂:「涸,渴也。」经传多以「竭」为之,是竭有涸尽之义。周语「伊、洛竭而夏亡」,注:「涸也。」淮南说林:「渊泉不能竭。」本经:「竭泽而渔。」河上注此:「言谷当有盈缩虚实,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将恐枯竭不为谷。」「竭」与「渴」同义,不必改字。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此句。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蹷。
武内义雄曰:景、遂、敦三本「侯王」与上文合,下又同。景、遂二本「贵高」,敦本无「高」字,然下文「贵高」并称,有「高」字是。
罗振玉曰:敦煌本「贞」下有「而」字。
谦之案:此句疑有误文。诸河、王本、顾欢本、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句同此。范本作「王侯无以为贞,将恐蹷」,高翿作「侯王无以贞而贵高,将恐蹶」,傅奕作「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蹷」,彭耜,赵孟頫同傅本,惟「王侯」作「侯王」。严遵同彭本,惟「无以为贞」作「无以为正」。皆川愿老子绎解又与严遵同。
刘师培曰:案上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神无以灵」,「谷无以盈」,「万物无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宁」、「以盈」、「以生」言,惟此句「无以贵高」与上「以为天下贞」不相应,疑「贵」即「贞」字之讹。「贵」、「贞」形近,後人据此节王注有「清不足贵」诸文,遂改「贞」为「贵」,又疑「贵高」并文,与下「贵高」二语相应,遂於「贵」下增「高」字,实则「贵」当作「贞」,「高」乃衍文也。
易顺鼎曰:当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贞」误为「贵」。後人见下文「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二句,以为承上文而言,妄於「贵」下又加「高」字,遂致踵讹袭谬,而义理不可通矣。
谦之案:「将恐蹷」,诸王本「蹷」作「蹶」。说文:「蹶,僵也,从足,厥声。一曰跳也,亦读若。」广韵:「蹶,失脚也,僵也,亦作蹷。」广雅释诂三:「蹷,败也。」吕览慎行「小人之行,不蹷于山」,注:「蹷踬颠顿也。」荀子成相「国乃蹷」,注:「颠覆也。」「侯王无以贞,将恐蹷」,言侯王无以为贞,将恐颠覆失其位也。治要引作「蹷」,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亦作「蹷」( )。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严可均曰:「高以下为基」,御注脱「为」字,河上「高」下有「必」字。
宇惠曰:齐策「贵以」「高以」上并有「虽」字。
谦之案:景福、室町、柰卷、顾欢诸本及淮南道应训、群书治要、意林引二「以」上均有「必」字。淮南原道训:「是故贵者必以贱为号,而高者必以下为基。」语亦本此。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
严可均曰:「不毂」,王弼作「不谷」。河上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四十二章「不毂」亦然。
谦之案:「侯王」,傅、范作「王侯」,文选雪赋注引作「王公」。「自谓」,景福本「谓」作「曰」,彭耜、范应元、赵孟頫、室町、柰卷及治要引作「称」。
易顺鼎曰:按「自谓」当作「自称」。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则此亦必作「称」也。淮南高注正作「称」,文选邱希范与陈伯之书注引此作「王侯自称孤、寡、不谷」,皆其证。
洪颐烜曰:德经「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案礼记曲礼「於内自称曰不谷」,郑注:「谷,善也。」左氏僖四年传「岂不谷是为」,杜预注:「孤、寡、不毂,诸侯谦辞。」字皆作「谷」。列子天瑞篇「鸇之为布毂」,释文:「毂,本又作谷。」此「毂」为「谷」之借字,河上注读为「车毂」之毂,失之。
徐鼒曰:老子法:本章「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河上章句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道化」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而王公以为称」,章句云:「孤、寡、不毂,不祥之名。」鼒谓「不祥」说是,「不能如车毂」之说乃是望文生义,非古训也。「毂」与「谷」通。诗正月「蔌蔌方有谷」,後汉书蔡邕传作「速速方毂」。列子天瑞篇「鸇之为布毂」,释文云:「本又作谷。」吕览观表篇「卫右宰谷臣」,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注作「毂臣」。盖音近假借之字也。按「毂」之言善也,郑注曲礼用之,言己之不善,谦词也。又「谷」之言禄也,高诱注淮南人间训用之,犹言不禄也,亦谦词也。又王弼本亦作「谷」。
谦之案:孤、寡、不谷,谦辞是也。吕览君守篇「君名孤、寡,而不可障壅」,高注:「孤、寡,人君之谦辞也。」碑本「不谷」作「不毂」,「毂」,此借为「谷」。後汉书蔡邕传「速速方毂」,注:「毂,禄也。」按谷亦禄也,知「不毂」即「不谷」。惟谷虽训禄,而不谷非即不禄义,此为方言,犹言仆也。章炳麟曰:「自称曰仆,本是臣仆,亦兼短义。王侯谦以自称不谷,『不谷』即『仆』之合音。淮南人间训注:『不谷,不禄也。』此为望文生训,古人死言不禄,不应以此自称。」说详於新方言。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
严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谦之案:「此其」,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景福、顾欢、彭耜、高翿、赵孟頫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严遵作「唯斯」,诸河、王本作「此非」。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今从古本。」知范所见王本「非」作「其」。又「耶」字,敦煌本、严遵本作「与」,顾欢、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欤」,景福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谦之案:作「其」是也。此经文中用楚方言。蒋锡昌曰:「按史记高祖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引风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当用楚言。五十八章『其无正』,犹言『无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见贤』,犹不欲见贤也。『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
故致数车无车。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数舆无舆」,苏灵芝书上「舆」作「与」,误也。
谦之案:两「车」字,河上、顾欢、景福、室町、柰卷同此石,严遵、敦煌本作「舆」。严「致数舆」作「造舆於」,敦本句末有「也」字。法京敦乙本上之「车」作「与」,下之「车」作「誉」,与苏灵芝御注本同。遂州、傅、范上下均作「誉」。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数车无车』。」今案诸王本作「舆」,道藏王本作「誉」,与范说同。又道藏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故致数誉,乃无誉也」。案作「誉」是也。两「车」或「舆」,皆「誉」之讹,「誉」「与」古通,「誉」书为「与」,误为「舆」、为「车」,苏灵芝书与法京敦乙本皆其证也。「数车无车」,诸说纷纭。李道纯曰:「诸家解不通,予谓数车之各件,无一名车者,喻我是一身,无一名我也。成玄英曰:『舆,车也,箱、辐、毂、辋,假合而成,徒有车名,数即无实。五物四大,为幻亦然。所以身既浮处,贵将安寄?』」李贽曰:「今夫轮、辐、盖、轸、衡、轭、毂、轊,合而成车,人但见有此数者,曷尝有车哉?然而名之曰车,而不曰轮、辐、盖、轸、衡、轭、毂、轊也。」谦之案:二李皆佛说也,现存巴利文之弥兰王问经与东晋失译之那先比丘经,即为明证。
「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辐不为车。』那先言:『毂为车耶?』王言:『毂不为车。』那先言:『辕为车耶?』王言:『辕不为车。』那先言:『轭为车耶?』王言:『轭不为车。』那先言:『舆为车耶?』王言:『舆不为车。』那先言:『扛为车耶?』王言:『扛不为车。』那先言:『盖为车耶?』王言:『盖不为车。』那先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不为车也。』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车者?』王便默然不语。那先言:『佛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为车,因得车。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臂、骨肉、手足、肝、腑、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人。』王言:『善哉!善哉!』」
自佛教流入中国,於是而有「数车无车」之说。作「车」、作「舆」,义虽可通,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
高延第曰:「至誉无誉」,河上本作「致数车无车」,王弼本、淮南子道应训作「致数舆无舆」,各为曲说,与本文谊不相附。陆氏释文出「誉」字,注:「毁誉也。」是原本作「誉」。由「誉」讹为「舆」,由「舆」讹为「车」,後人反谓释文为误,非也。庄子至乐篇「至誉无誉」,下又云「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云云,正引此章语,尤可证。
罗运贤曰:案「誉」,毁誉也。吴澄本「舆」作「誉」,焦氏考异「舆」古本作「誉」,盖「誉」字於义始通。疑此文本作「致数与无与」,与「誉」古通(射义郑注「誉或为与」)。数,计也;数誉无誉,言计誉反无誉也。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不计誉矣,而誉自归之,然则计誉无誉甚明。淮南说山训「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注:「心自求美则不得美名也,而自损则有美名也,故老子曰『致数舆无舆』也。」(文虽作「舆」而以美名为释,知其读为誉也。)颇识此意。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严可均曰:「落落」,王弼作「珞珞」。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禄禄」、「落落」。
谦之案:「琭琭」,景福本作「渌渌」,严遵、傅奕本作「碌碌」。「落落」,御注、遂州、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遵、河上、顾欢、彭、范、赵同此石,景福作「硌硌」。又二「如」字,傅、范并作「若」。毕沅曰:案古无「琭」、「碌」、「珞」三字,「硌」应作「落」。广韵以「公等录录」为「〈女彔〉」。说文解字云:「〈女彔〉,随从也。」广韵是应用之欤?
洪颐烜曰:案「琭琭」犹录录。广雅释训:「逯逯,众也。」说文:「〈女彔〉,随从也。」并通用字。王本:「贵物以多而见贱。落落,石坚貌。石本贱物,以坚而自贞,是以两不欲也。」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坚哉石乎!落落,视之则坚,无以为久,是以速亡也。」即此义。
高延第曰:「琭琭」,史记平原君传作「录录」,後汉冯衍传作「碌碌」,注:「碌碌为人所贵,落落为人所贱。」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体尽於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长而多有貌也。」以上诸解,皆与本文义不合。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公等录录,因人成事者也。」萧何世家:「录录未有奇节。」(注:「录录犹鹿鹿。」)荀悦汉纪王仲翁讥萧望之曰:「不肎碌碌,反抱关木。」
後汉书马援传:「今更陆陆,欲往坿之。」则诸解尤不可通。按说文:「〈女彔〉,随从也。」(言为人所役使。)索隐王劭曰:「录,借字耳。说文云:『〈女彔〉〈女彔〉,随从之貌。』」广韵「〈女彔〉」下引毛遂曰:「公等〈女彔〉〈女彔〉,可谓因人成事耳。」史记亦作「录」。则琭、碌、录、鹿、陆皆「〈女彔〉」之假借,以随从之义释之,与以上诸人讥刺之语,并可意会。後人徒见下有「玉」「石」字,遂以从玉从石为正,各为异说,不悟其不可通耳。「落」、「珞」、「硌」亦传写之异,今从後汉书耿弇传「落落难合」,注「疏阔貌」,言其厓异,与人不相入,与随从之义正相反也。
谦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渌渌」,又作「禄禄」,又作「鹿鹿」。「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盖皆一声之转与传写之异,古人通用。其义则後汉书冯衍传注曾言之,谓:「可贵可贱,皆非道真。玉貌珞珞,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贱既失矣,贵亦未得。言当处才不才之间。」此盖以庄子义释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清、宁、灵、盈、生、贞韵(耕部),裂、发、歇、竭、灭、蹷韵(祭部),邪、乎、车韵(鱼部,邪音余),琭、玉韵(侯部),落、石韵(鱼部,落,卢入声,石,蜍入声)。谦之案:邪、乎同属鱼部,「车」「舆」皆「誉」之误,邪、乎、誉为韵。又发,古音歇,歇,高本汉本一作「泄」,裂、发、泄、竭、灭、蹶为韵。又「天无以清,将恐裂」下五句,实以清、宁、灵、盈、生、贞与裂、发、歇、竭、灭、蹷为句中两韵互协。此外「不谷」之谷,亦与下琭、玉同属六屋入声,为隔句遥韵。
姚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韵,此与上句皆句中自谐。
右景龙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上本题「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题「三十九章」,范本题「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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