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水战兵法》辑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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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战兵法》辑佚

  (楚)伍子胥

  〈史记.南越列传〉:

  「故归义越侯二人为戈传、下厉将军。」〈集解〉注引瓒曰:「《 伍子胥书》有戈船,以载干戈,因谓之『戈船』也。」

  〈汉书.武帝纪〉:

  「甲为下濑将军,下苍梧。」服虔曰:「甲,故越人归汉者也。」臣瓒曰:「濑,湍也;吴越谓之濑,中国谓之碛。《伍子胥书》有:『下濑船。』」

  〈汉书.艺文志〉:

  「鲍子兵法十篇,伍子胥十篇,公胜子五篇。……右兵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王先谦补注云:「《御览》三百十五并引《子胥水战兵法》皆明言出《越绝书》,《御览》七百七引《越绝书》:『子胥船军之教。』,以上今《越绝书》所无。」

  〈太平御览.兵部四十六.水战〉:

  「《越绝书》曰:『伍子胥《水战兵法》:「大翼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擢五十人,舳舰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弩各三十四矢,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