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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争篇第七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事。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後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故军争为利,军争为危。
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卅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能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譁,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
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邱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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