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朝野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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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类要卷五

 

  降免 

  遭章

  台谏入奏疏言其罪,以请贬其人也。

  弹奏

  言其公罪,及合门御史台纠其失仪等事。

  合台

  自长官以下,各入一奏,以言人罪也。

  按劾

  谓按其事而申上,或秖免其职。

  降授

  降官者,繋衔首带此二字。开禧征伐之际,尝有权免军官带此之官。

  责授

  责者,不限降几官之数,径指低阶责授之。

  听勅

  在朝大臣或被台章,或先乞出,则一面般出国门,於寺观中安泊以待命。

  南行

  仕宦得罪而南行者。盖二广多是瘴烟远恶及水土恶弱之州县,江西亦或有之,所以贬於其处也。

  剥麻

  本朝无诛大臣之典,故大臣有罪,亦多是先与宫观,然後台谏上章,得旨批依,别日又宣麻降之,渐次行贬。

  居住

  被责者,凡云送甚州居住,则轻於安置也。

  安置

  安置之责,若又重,则羁管、编管。

  勒停

  编管以上,则必除名勒停,谓无官也,故曰追毁出身以来文字。

  量移

  该恩原赦,则量移近里州军。

  逐便

  既量移,如又该恩,则放令逐便。

  叙复

  被责之久,该恩叙复旧官者,自有格法。

  退闲

  宫祠

  旧制有三京分司之官,乃退闲之禄也。神庙置宫观之职以代之,取汉之祠官祝厘之义。虽曰提举主管某宫观,实不往供职也。故奏请者多以家贫指衆爲辞,降旨必曰依所乞,差某处宫观任便居住。惟在京宫观,不许外居。

  自陈

  因奏请得祠禄者,将来尚可以复任职守。若朝命与之,则不佳也。故优恩又有理作自陈之名也。

  岳庙

  选人使臣,则监岳庙及宫观之次等也。

  引年致仕

  古之大夫七十而致仕之例也。古则皆还其官爵於君,今则不然。故谓之守本官致仕,惟不任职也。若虽未及七十,但昏老不胜其任,亦奏请之,故曰引年。

  忧难 

  致仕

  官员不禄,先乞守本官致仕,续奏身故者,縁致仕合有荫补恩泽也。

  遗表

  大中大夫以上不禄者,既奏致仕,复上遗表,则又有遗表恩例。

  草土臣

  丁忧者,既发丧居忧,如具衔,只称草土臣。

  驾幸临奠

  本朝礼例,毎大臣薨,皆驾幸其府第。临奠之恩,多是其子孙上表辞免之。

  勅葬

  差中贵官监护丧事。

  宣葬

  赐资财令辧葬事。丧家多愿宣葬,盖省费如勅葬也。

  丁忧

  父母忧,解官持服,承重者亦同,军官免之。若余亲,则有给式假法。

  諡法

  自古有之,所以定生前之德行。毎一字,其义取用之端甚多。本朝立法,有虽无官而有德行者亦赐之。皆有拟文一道,太常博士撰,吏部考功奏行之。

  从吉

  大祥毕,禫服终,踰月从吉,谓改吉服也,然後朝见或参选。

  余纪

  书舗

  凡举子预试并仕宦到部参堂,应干节次文书,并有书舗承干。如学子乏钱者,自请举至及第,一并酬劳书舗者。

  承受

  仕宦在外任者,自有专一承受干当之人,或是百司系籍人,或是门吏。凡有大小事务,为之了辧。

  陶铸

  宰相擢用仕宦,谓之陶铸者,取造化之义。向因留相家讳铸,遂易为陶熔,正如避冦相名,秖书此准字也。

  宅引

  宰执入堂,前有朱衣乗骑对引。若无常朝之日,则自府第入堂治事,谓之宅引入堂。

  告词

  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并书於告轴。然侍从以上,须是四六句行词。凡在内,但是班朝百司,虽廸功郎亦有之。若外任,须是京官通判以上则命词也。若节度使以上,则又先次宣降麻制矣。

  网袋

  侍从以上资格者,官告皆有紫丝银铎铃网袋贮之。

  望祀

  如五岳四渎之类,则毎歳皆降御名祝版祝之。若其余去处,皆望祀之。

  车马

  宫人出入,其兵士呵喝车马者。盖旧来只是乗坐车子也。中兴以来用肩舆,亦喝车马。

  拣班

  班直等皆自三衙旧司指挥人兵及皇城司亲事官拣中等之人充之,如捧日拣过东三班,天武拣过御龙直,骁骑拣过骑御马之类。然本朝之制,班直不置队伍。若敎习武艺,临期整辧旗号。此最良法也。

  京畿将

  京师旧有十将,今第二将驻箚临安府者,縁昔日差出招捉冦盗,因而屯此也。

  破白合尖

  选人得初举状,谓之破白。末後一纸凑足,谓之合尖,如造塔上顶之意。

  过勘

  在京关支请给等,须经粮料院审计司过勘,及关会太府寺,方可支给。其外路大军钱粮,自有分差粮审院施行。

  打视

  库务差遣人及投军人,须远视目力,喝其指数,谓之打视,防其目疾尔。

  轮笔

  官员分以文字书押,或以日,或以长贰,分而判押之谓。

  集注

  左右选注阙,集长贰廷坐,而下列愿注授之人,高唱其阙而问之,以授窠阙。

  期集

  应举士人欲共陈其利便,则指定一所在,会集诸人定议,以申明之。行都差注诸大寺院头首,亦集诸头首相聚,定议此人行检,保明申差,亦谓之期集。

  同年郷会

  诸处士大夫同郷曲并同路者,共在朝及在三学,相聚作会曰郷会。若同榜及第聚会,则曰同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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