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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无义:无耻之尤(1)



  此时,他已逾花甲之年,再也没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情了。终了,还是被名利所累、所苦、所害了。

  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

  气岸遥清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

  夫子红颜我少年,章台走马着金鞭。

  文章献纳麒麟台,歌舞漆留玳瑁。

  ……

  《流夜郎赠辛判官》时,他仍念念不忘皇宫的权贵和享乐。

  直到临终的前一年,闻知李光弼将出征东南,他又壮心不已,“愿为辅弼”,但因病魔缠身,终未成行。

  “愿为辅弼”是他终生的心病,就连《临终歌》开篇写的也是“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催兮力不济”,可见他的这个心病害得有多深了!

  “道不行,耻也”,他一生一直为不能“愿为辅弼”而耻!

  但纵观他的一生,毕竟患心病的时间少,不患心病的时间多,浪漫比忧郁多……

  无义:无耻之尤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公孙丑章句上)亚圣孟子把知耻作为人独有的良心的“四端”之一,是实行道义的起点。

  一个人,无论其具体做过什么事、错与对、好与坏,都不要紧,都是可以改正的,可以原谅的小节,但如果无“羞恶之心”,在关乎个人名节乃至国家民族尊严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出错,那就是不义,那就丧失了作为族群中的一员的良心,那就蜕变为非人了。

  周作人的大名,在今天并不陌生。曾经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无数文学青年心目中的偶像的他,为何会一度堕落为人人切齿、遗臭万年的大汉奸呢?

  早期那个与其兄鲁迅一起激扬文字、改新文化的周作人,与那个后来把灵魂卖给魔鬼的周作人,真的是一个人吗?

  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只能他自己知道;他究竟失去了什么,那是路人皆知,那就是无义!无人格道义!无民族大义!

  无论当时和后来,有多少人为他辩解,但他丧失“羞恶之心”,认贼作父,为虎作伥则是不争的事实。

  当七七芦沟桥事变的枪炮声响起来的时候,北平的文化名人几乎都南下了,但在这些在当时最有文化影响力的人物中,却不见大名鼎鼎的周作人!

  文化界在翘首北望,社会各界也在拭目以待。郭沫若所写的《国难声中怀知堂》一文,充分表达了各界对周作人的殷切期望。

  古人说,“闻鼙鼓之声则思将帅之臣”,现在在国难严重,飞机大炮的轰击之中,世间的系念虽然也就多是某某司令,某某抗敌将军,某某民族英雄,然而我自回国以来所时时怀念着的,却是北平苦雨斋中我们的知堂。

  近年来能够在文化界树一风格,撑得起来,对于国际文人可以分庭抗礼,替我们民族争得几分人格的人,并没有好几个。而我们的知堂是这没有好几个中的特出一头地者,虽然年青一代的人不见得尽能了解。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知堂如真的可以飞到南边来,比如就像我这样的人,为了掉换他,就死上几千百个,都是不算一回事的。

  郭沫若如此看重周作人,并非尽是溢美之辞,他的文学才华和成就都是公认的,他的人格和道德也都是高尚的。

  在以往的重大社会变革中,他无不表现出文人特有的气节。

  当发现辛亥革命,只革掉了那根在每一个中国人脑后垂了近三百年的辫子时,周作人愤懑地痛斥其本质:“昔为异族,今为同气;昔为专制,今为共和。以今较昔,其异安在?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

  当目睹了张勋复辟帝制的丑剧时,他挥笔写下了:“天坛未洒孤臣血,地窖难招帝子魂。一觉苍黄中夜梦,又闻蛙蛤吠前门”的诗句;

  当“首都革命”爆发,清廷末代皇帝溥仪被驱逐出故宫,周作人以此举乃“极自然极正当的事”,驳斥胡适“欺人之弱,乘人之丧”的说法;

  当北京女师大学潮时,周作人坚定地站在学生一边;

  当“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周作人送了这样的挽联悼念殉难者:“赤化赤化,有些学界名流和新闻记者,还在那里诬陷;白死白死,所谓革命政府与帝国主义,原是一样东西。”不难看出,字里行间既有悲痛,更充满了正义的愤怒;……那时的周作人,颇有些“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公孙丑章句下)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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