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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二 粉红知己粉红士



  二 粉红知己粉红士

  晴雯是个苦孩子。小白菜儿心里黄,三两岁上没了娘。别人家孩子还围着妈妈撒娇使性,她早被人卖了当奴才使唤。"晴雯,倒茶!"她就倒茶去。"晴雯,扫地!"她就抱一个比她还高的笤帚呼啦呼啦扫地。小小岁数就得学着抹袼褙、纳鞋底、做针线---她后来不是病补孔雀裘?这一手功夫肯定跟她从小受的魔鬼训练有关。后来辗转到了贾母手里,贾母见她千伶百俐,像个上足了发条的小玩具,心里喜欢,又把她赏给心尖子宝玉。

  说实话,宝玉是个好孩子,最会心疼人。他的原身是神瑛侍者,从他连一棵草都心疼、没事就灌而溉之、结下这段要人命的"还泪"奇缘来看,就知道宝玉的心肠软,软得不行。他对所有的小姑娘都好,都爱。不过别的姑娘都是茑萝,一门心思往宝玉的身上缠,又乖又听话,不劳他多操心。倒是晴雯,生就的仙人掌脾气,咋咋呼呼,难缠得厉害。

  要是宝玉像薛蟠,早就一顿巴掌拳脚,必要时操一根木棍上阵,打得她哭爹喊娘,从此见他就像见阎王。要是像贾琏,那更完了。凤姐这个阎王奶奶先就容不下这个"小贱人",何况她又长得漂亮,还不被扎手背,打耳光,整得跟个烂羊头一样。所以说她命好,如果她是睡莲,怡红院就是一汪湖水;如果她是文竹,怡红院就是一片温阴的天;结果她是一株刺儿梅,宝玉就当了护花的园丁。她都长得像棵刺球儿似的了,他还在一旁一边欣赏,一边幸灾乐祸:"长得好,多长些!"于是她就多长些。

  宝玉对晴雯,那真是不知道该怎么疼地疼。小姑娘感冒发烧,宝玉硬不叫她挪出去:"家去虽好,到底冷些,不如在这里。"那么一个家,又没有爹,又没有娘,粗茶碗,黄茶汤,破席片子苫土炕,左一碟子腌白菜,右一碟子腌白菜,哪里是回去休养,分明是下乡体验生活,忆苦思甜去了,有什么好!叫过一个大夫来,就在怡红院里看:

  "有三四个老嬷嬷放下暖阁上的大红绣幔,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去。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便忙回过头来。有一个老嬷嬷忙拿了一块手帕掩了。"

  一个穷官儿家的千金小姐,估计也没有这个排场。三寸长的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哩!

  说实话,宝玉要是不宠她,她干不出"撕扇子千金一笑"的事;宝玉要是不疼她,她也不肯抱病"勇补孔雀裘"。她的撕扇、补裘已经申请了专利,神仙也冒充不来。

  (一)撕扇

  晴雯撕扇、湘云醉卧、宝钗扑蝶、黛玉葬花,这是书中少有的四大香艳之笔---不是那种皮肤淫浸的香,眉目传情的艳,也不是尤二姐尤三姐那样红尘里打滚的香,潘金莲那样陷在男人堆里的艳,却是香也无心、艳也无心、风晴日暖、鸟语花香的那种香与艳。

  早间因为晴雯无意跌折了扇子,宝玉嘟囔了两句,两个人闹了大大的一场气。待晴雯气消,宝玉给她讲道理。这个呆公子的道理真特别:"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叫我想起一个人:周幽王。这个倒霉的皇帝因为娶了个不会笑的褒姒,看着这个冷美人一筹莫展:"美女,你要什么你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不是爱听撕帛么,后宫还有三万匹,都撕给你听,好吗?"

  褒姒依然冷静。

  于是后宫里风声雨声撕帛声,声声入耳。

  还是不笑。

  周幽王:"算你狠。来人,点烽火,招诸侯!"

  于是国就亡了。

  幸亏宝玉不是王。

  也幸亏宝玉身边只有这么一个敢说敢干的俏晴雯。宝玉把自己用的好扇子递给她,她接过来就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然后大笑。


  这种天真烂漫的女儿香真是千金不换,不过,也只宜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要不然的话,袭人、麝月、秋纹,别的大小丫头们听了这话,一哄而上,你摔盘子我砸碗,你撕扇子我裂帛,稀里哗啦响成一片,那就不叫香艳了,叫乱弹。

  (二)补裘

  贾母送宝玉一件孔雀裘,偏偏去舅舅家赴宴烧了个洞。外面的能干织补匠人和女红全都找了,没人敢接。宝玉是活龙,他一发急,就如同裁判员响了发令枪,一屋子人急得团团转。晴雯正病得厉害,她是最不用着急,可以作壁上观的一个,却硬把这活接了下来:"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

  凭空想着,也许界线就是把一条细花线用手指刮过几遍,丝缕分开,一条一条用针纫了,依着衣服本身的纹路,细细织补。绣花线那么细,再分成几缕,估计得戴着显微镜才能干。又得眼尖,又得心细,又得手儿巧,针儿快,只有晴雯这个小丫头片子会。

  要是以往,这也不过就是加个夜班。现在不一样。感冒发烧,病了好几天,贾府的秘方儿,一感冒就饿着,早饿得瘪瘪的,哪还有补裘的力气?"坐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整本书里,曹雪芹花大篇幅叙说宝黛之间的心理,却只有这一处说到晴雯,只此一句话,叫人的泪哗哗就下来了:"若不做,又怕宝玉着急。"

  这是全书的精华之一。她所有的一切霸气、娇气、憨气、痴气,都有了着落,有了解释,有了道理。青年男女,一股两个人都懵懂不觉、清新深长的爱慕之气。全凭了它,她才肯不顾命地细细做来。

  从掌灯起,直补到自鸣钟敲四下,也就是说,一个指顶大的洞眼,整补到凌晨四点钟。嗽一阵,又嗽一阵,再嗽一阵,拼着命补好了,身不由主倒下去。到最后,晴雯还是死在这个病根子上面。这个孔雀裘,叫它"杀人裘"倒蛮合适。

  春秋战国时期有四大死士:豫让为了智伯刺杀赵襄子,专诸为了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要离为了吴王阖闾刺杀庆忌,聂政为了严仲子刺杀韩相侠累。而晴雯之于宝玉,也是粉红知己粉红士,粉红色的"士为知己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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