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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宝玉的真面目(1)



宝玉的真面目


  一、梦非梦


  《红楼梦》的艺术若似“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而其魂其魄则如日月行天。其广大若浩瀚之星云,其深则致知格物达天地之理,论天说道。借老庄之魂,化而为鲲,不知几千里;化而为鹏,怒而飞,翼与天齐,若垂天之云;古今中外孰能比之?


  1.红天梦海不可辱——“世间最苦是痴情,不遇知音休应声!”——这是对怎样读《红楼梦》之教。俞平伯的“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说,苏雪林的“格格作呕”说,李希凡的批判和爱情论,周汝昌的《红楼夺目红》(以下简称《夺目红》)、《诗词鉴赏》,胡文彬的《读遍红楼》,蔡义江的《诗词鉴赏》,等等,蘧蘧然不知其梦。


  2.梦不是梦——《红楼梦》开宗明义,点出“梦、幻却是此书本旨。”——“梦”,是文学作品中的一种艺术风格。“梦”,也是老庄思想中一个极重要的哲学概念。庄子在“道法自然”的基础上,感叹人生无常“处世若梦”。庄子在《齐物论》中的名言即是“庄周梦蝶”——庄子在梦中梦见一只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庄子不知是自己在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子。庄子这种翩翩舞动的思想,正是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创造了一种汪洋恣肆,善用譬喻,亦真亦幻,扶摇天地间,遨游于无穷。庄子这种千变万化的哲学思想,对中国文学艺术影响之深,如千古之大樗,根系九泉,叶覆群山之伟。


  3.梦的艺术非《红楼梦》之独有——就梦的艺术而言,除《红楼梦》之外,还有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国的《聊斋》、《牡丹亭》、《黄粱梦》、《倩女离魂》等等,不可枚举。《聊斋志异》可说是写梦的世界。全书几乎处处以“病卧”、“忽见”、“恍惚凝思”、“夏日昼寝,朦胧间”等等,使人在故事中总处于飘然变幻的梦的世界中,身处洞口白云之乡,以千变万化之笔墨,唤出许多“牛鬼蛇神”,“松落秋萤之火,魑魅争光。”所以《聊斋》一书堪称是梦的绝唱。

  梦的艺术虽说不是《红楼梦》独有,但《红楼梦》最具明哲巨眼,将凡俗生活中的社会理论及其变化规律,用梦的艺术形式加以形象化的描述,以达社会之哲理。


  《红楼梦》在梦的艺术基础上,在技法上又与中国的孙子兵法这种兵家之术糅合在一起,使得作品在内容上千军万马,声东而击西,瞒天过海,李代桃僵,指桑寓槐,灰蛇伏线,偷梁换柱,音外有音,话外有话;由此而及彼,由表而及里;互相联系,互相映射;亦真亦幻,海市蜃楼。书中所谓“投胎入世”的梦幻过程,皆以梦而隐事,以梦叙事!


  二、宝玉何许人也


  1.在书中塑造宝玉的目的就是作者的主题论。书中代表宝玉性质的称谓有许多种,如贾宝玉、甄宝玉、通灵宝玉、公子宝玉,还有怡红公子宝玉、混世魔王、无事忙、富贵闲人等等。现只论前三个名称,余者随文而论。


  (1)从本质而论,“贾宝玉、甄宝玉、通灵宝玉”三个称谓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代表真理。作者采用三种不同称谓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同艺术层次上阐明“宝玉”这一概念代表的“真理”所具有的社会、哲学和历史观念上的含义。


  (2)从艺术而论,“贾宝玉”:代表理论上的宝玉,艺术上的宝玉。“甄宝玉”:代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确确实实、真正客观存在的一种事物,并非子虚乌有,而是“真了又真”的事实。“通灵宝玉”:代表宝玉在艺术上的一种符号、印记和特征物。女娲炼成的这种“石头”又是宇宙和世界发展过程中最古老的象征物,以示作者阐述的真理之悠远和具有天地之理的性质。作者巧妙地运用这三种概念,来反映和表现艺术上的多层次性和阐述事物的种种关系。艺术上这种构思和设计,主要来源于作者在哲学上的虚实相兼、有无相生、阴阳相配、千变万化的哲学天道观。从而产生了艺术上的曲若游龙、千姿百态、沟壑纵横的特点。


  2.曹雪芹塑造宝玉的社会政治目的和性质有十一个方面。对于他的“混世魔王”、“毁僧谤道”、“骂世之禄蠹”等,虽也属宝玉的社会政治性质,但这些性质可归于“造劫”概念之中,故以十一个概念概之。这十一个方面是:


  ①“通灵”;②“补天”;③“引登彼岸”;④“造劫历世”;⑤“可继祖业”;⑥“除邪祟”;⑦“疗家疾”;⑧“知祸福”;⑨“莫失莫忘,仙寿恒昌”;⑩“专治邪思妄动之症”; “可治人口不利,家宅不安,中邪祟,逢凶险之祸”等。


  (1)“通灵”——所谓“通灵”实指通向真理。让世人和读者通过对书中以“通灵宝玉”所代表的真理的认识,使思想受到启蒙和教化,从而走向作者——即和尚所指出的那个人生真谛的“彼岸”世界,所谓“借通灵说此《石头记》”就是此意。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就是指和贾雨村称兄道弟,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如“神仙一流”的儒子:“姓甄(真),名费(废),字士隐(托言将真事隐去也。)”——这种“明礼”君子,当正面临社会处于“天塌地陷”的状态之下,精神恍惚,不知所向时,即所谓:“书房闷坐”,“手倦抛书”,“伏几少憩”,精神“朦胧”,“不辨何方”,在社会发展的偶然机遇中,和“通灵宝玉”这一真理有“一面之缘”,故使他“跳出火坑”,随和尚而去。


  (2)“补天”——第一回作者所言和脂批曰: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脂曰:“补天济世,勿认真用常言。”),于大荒山(脂曰:“荒唐也。”)无稽崖(脂曰:“无稽也。”)炼成高经十二丈(脂曰:“总应十二钗。”)、方经二十四丈(脂曰:“照应副十二钗。”)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脂曰:“合周天之数。数足,偏遗我,‘不堪入选’句中透出心眼。”)只单单地剩了一块未用(脂曰:“剩了这一块,便发生许多故事。使当日虽不以此补天,就该去补地之坑陷,使地平坦,而不得有此一部鬼话。”),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脂曰:“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脂曰:“煅炼后性方通。甚哉,人生不能学也!”),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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