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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属货币的萎缩 3.实物货币——谷帛取代金、钱

 

  东汉末年开始,实物取代了黄金、铜钱的地位,成为主要的货币。谷帛为货币,一直行到唐中叶。玄宗天宝以后,谷帛为币才又渐渐为钱币所代替。实物货币使用了五、六百年。

  铜钱废谷帛始用,一般归之于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坏五铢钱改铸小钱。《三国志·魏志·董卓传》:“初平元年,……(董卓)悉椎破铜人,钟虡及坏五铢钱,更铸为五铢钱,大五分,无文章,肉好,无轮郭,不磨鑪。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

  不能把钱货不行,归之于董卓废五铢行小钱。钱货不行和谷帛使用,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条件。我们从上节可以看到,王莽末东汉初社会上已杂用布帛金粟为货币。东汉一朝,谷帛不断的被用来代替金钱使用。既用来作价值标准也用来作交换媒介。它一直未完全被从货币场地排斥出去。董卓乱后,汉代几百年积累下来的社会问题总的爆发出来。社会生产衰落,交换经济衰落,城市破坏,农民流亡死伤,人民大量减少。千里无人,百里无烟,城邑空而不居,成为普遍现象。东汉末年以后的社会比起西汉来,完全进入另外一个世界。金钱虽然携带储存方便适宜于作货币使用,却不适于一个生产衰落、交换衰落、一切多依靠自给的新时代,它的地位就自自然然的被既可作交换媒介本身又有使用价值的谷帛所代替了。东晋末孔琳之的话是有道理的。孔琳之说:“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至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宋书·孔琳之传》)。孔琳之指出:汉末钱废谷用一是由于兵乱,一是由于积久自至于废。他的观察和理解是深刻的。

  把汉末金属货币的废止系在战乱或政府的某一政治措施上,这显然是浅浮之论,是不正确的。汉末金属货币的废止,是东汉经济衰落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城市交换经济衰落的必然结果。战争对于社会经济自然会有破坏,但东汉末年战争的规模、地区、时间,并不比秦末、西汉末以及后来的隋末、唐末等时期战争的规模大、地区广、时间长,秦末、隋末、唐末战争之后,经济不是衰落不起,而是很快就从战争的破坏中恢复过来并快速的发展起来。战国和唐末五代,都是动乱比较多的时期,而恰恰是这两个时代和在它之后,都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比较突出和显着的时期。

  三国分立局面稳定下来以后,魏文帝曹丕曾想依复钱币的使用。他于黄初二年(公元221年)三月,董卓废五铢钱后三十一年,“复五铢钱”(《三国志·魏志·文帝纪》)。但只过了半年,这年十月就又“以谷贵,罢五铢钱”了。(同上)。

  又过了六年,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又“行五铢钱”。(《三国志·魏志·明帝纪》)。上距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废五铢行小钱钱货不行近四十年。这近四十年间,社会上使用的货币是谷帛。下面两段记载,可以为证。

  《三国志·魏志·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嘏,乐安博昌人,世为着姓。……嘏八岁丧母,……年十四始学。……三年中诵五经,皆研其义。……遂遇荒乱,家贫卖鱼,会官税鱼,鱼贵数倍,嘏取直如常。又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后生口家来赎,时价直六十匹。共买者欲随时价取赎,嘏自取本价八匹。共买者惭,亦还取本价。……会太祖创业,召海内至德,嘏应其举,为临菑侯庶子、相国东曹属、尚书郎。文帝时,为黄门侍郎。”

  由任嘏的经历看,他买生口的时间大约在初平或建安初年。买生口,用布帛。

  魏文帝诏曰:“今与孙骠骑和通商旅,当日食而至,而百贾偷利,喜贱其物平价,又与其绢。故宫逆为平准耳,官岂少此物倍耶!”(《太平御览卷817布帛部·绢》)。

  孙骠骑,孙权也。孙权附依曹操,取荆州,害关羽,曹操以权为骠骑将军。魏商人以绢为货币,购买吴物。

  谷帛为币,是经济形势使然。交换不发达,人们贪谷帛本身都有使用价值,乐得以谷帛为交易媒介,总比没有一个客观的物价标准以物易物为方便。但谷帛笨重,不便携带,一有远距离交易的需要,谷帛的不适宜于作货币就显露出来。而且谷帛作货币,本身也容易出弊病,商人可以湿谷薄绢以要利。到了魏明帝时期,社会和平安定了几十年,洛阳又日趋繁华,金属货币的需要,又被提出。

  《晋书·食货志》:“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也。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宋书·孔琳之传》:“(太)尉桓玄时议欲废钱用谷帛,琳之议曰:……谷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至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敝,着于自曩。故锺繇曰:巧伪之民,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魏明帝时,钱废谷用三十季矣。(《通典》卷8作“四十年矣”。按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上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为三十七年),以不便于民,乃举朝大议,……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着于已试。”

  魏明帝是在这种情况下,恢复钱币的使用的。魏和西晋时期,钱又成为贵族、商贾的追求目标,西晋时还出现了鲁褒的《钱神论》讽刺嘲笑他们对钱的崇拜追求(参看《晋书·隐逸·鲁褒传》)。

  但细绎魏西晋时期社会情况,商业发达也主要是两个地区,一是洛阳,一是长江流域。石崇在荆州做官发了大财,西晋亡后,东晋建在建康,都是有因由的。鲁褒所讽刺的钱神,主要是谈的这些地区。所以他说“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我家兄皆无已已”(《钱神论》)。是洛中,不是别的地方。

  魏和西晋时期,钱币虽已使用,使用似乎并不广大。除洛阳等大城市外,社会上广大地区仍是使用谷帛交易的。

  《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注引《魏略》:“护军总统诸将,任主武官选举,前后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故蒋济为护军时,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宣王与济善,闲以问济,济无以解之,因戏曰:洛中市买,一钱不足则不行。遂相对欢笑。”

  《三国志·魏志·胡质传》注引《晋阳秋》:“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家贫,无车马童仆,威自驱驴单行。拜见父,停厩中十余日,告归。临辞,质赐绢一匹,为道路粮。”为道路粮,就是作路费。

  孙吴虽也铸钱,社会上却也是以布帛为货币的。《三国志·吴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李)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后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汛洲上作宅,种柑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书·羊祜传》:“祜出军行吴境,刈谷为粮,皆计所侵,送绢偿之。”绢为货币。《羊祜别传》所记更清楚,“祜周行贼境七百余里,往返四十余日,刈贼谷以为军粮,皆计顷亩送绢还直,使如谷价。”(《太平御览》卷837引)。

  布帛是交换的媒介,也是物价的标准。《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江表传》:“(何)定,……本孙权给使也,后出补吏。……皓以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定又使诸将各上好犬。皆千里远求,一犬至直数千匹,御犬率具缨,直钱一万。”

  蜀国有铸钱,但社会上也以帛作货币。

  《华阳国志·后贤志》:“何随字季业,……除安汉令。蜀亡,去官。时巴土饥荒,所在无谷。送吏行乏,辄取道侧民芋。随以绵系其处,使足所取直。民视芋见绵,……因为语曰:汉安吏取粮,令为之偿。”

  永嘉之乱,使洛阳恢复起来的一点经济繁荣,又遭破坏。社会混乱,道路不通,各地间交换断绝,使得自然经济一直占优势。

  买卖交易主要以布帛为媒介。石勒曾想恢复钱币,结果是失败了。“人情不乐”而“钱终不行”。(《晋书·石勒载记》》。

  北魏孝文帝时,拓拔氏统治北方已一百多年,在社会安定,交换增长的条件下,孝文帝乃下令使用钱币。太和十九年,铸五铢钱,文曰:“太和五铢”,诏京师及诸州镇皆通行之(《魏书·食货志》)。但事实上,太和五铢仍只在洛阳地区行使,此外各地各行各的旧钱,社会上的商业交换仍是微弱的。河北州镇,钱货不用,用的仍是布帛(看《魏书·食货志》)。北周、北齐,也是钱币和布帛杂用。特别是冀州一带,仍是钱皆不行,交易者皆用布帛(《隋书·食货志》)。实际上,使用布帛的地区决不限于冀州,《北齐书·后主纪》说:当时“一裙直万匹”。后主曾以三万匹锦彩派胡商去北周市买真珠(《北齐书·穆后传》)。北周武帝所颁布的刑书,赃物价值仍是以布帛匹数来计算的(《周书·武帝纪》)。北周、北齐时期,至多是钱币、布帛杂用,官家想用钱,社会上仍是使用布帛。

  隋唐是用钱的,铸钱多起来。但中唐以前,社会上仍是使用布帛。唐太宗贞观初年“绢一匹,易米一斗”(《新唐书·食货志》)。贞观五六年以后,“频岁丰稔,一匹绢得粟十余石”(《唐会要》卷83)。武则天时,凉州、陇右一带,“数年丰稔,乃至一匹绢粟数十斛”(《旧唐书·郭元振传》)。

  东晋南朝时期的南方,钱币比较流通,而且不断发展。这当别论。我们说自然经济盛行,主要是指中原地区。中原地区是先秦以来中国历史的中心地区,经济的发展变化自应以中原地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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