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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曲的演变
部曲一词,最早见于《汉书》。《李广传》:“程不识故与广俱以边太守将屯。及出击胡,而广行无部曲行陈,就善水草顿舍,人人自便,不击刁斗自卫,莫府省文书,然亦远斥候,未尝遇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刁斗,吏治军簿至明,军不得自便。”《赵充国传》:“充国奏曰:……今留步士万人屯田,地势平易,多高山远望之便,部曲相保,为堑垒木樵,校联不绝,便弓弩,饬斗具,烽火幸通,势及并力。”
从这两条材料看,部曲是部队或军队或兵的意思。但它的原意,却是军队中的编制。《续汉志·百官志》:“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侯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是部曲者,军队中之编制也,如今之师、旅、团、营。它慢慢成为部队或兵的代词了。
东汉初年,部曲仍指部队,指战士。
《后汉书·耿纯传》:“贼(指河北农民军)忽夜攻纯,雨射营中,士卒多伤。纯勒部曲,坚定不动。”
《后汉书·耿弇传》:“弇与吴汉击富平获索贼于平原,大破之,降者四万余人。因诏弇进讨张步。弇悉收集降卒,结部曲,置将吏,率骑都尉刘歆……引兵而东。”
《后汉书·马武传》:“世祖……复使(武)将其部曲至邺。武叩头辞以不愿。”
《后汉书·窦融传》:“融以兄弟并受爵位,久长方面,惧不自安,数上书求代。诏报曰:吾与将军如左右手耳!数执谦退,何不晓人意。勉循士民,无擅离部曲。”
这些材料里,“勒部曲”、“结部曲,置将吏”、“将其部曲”、“无擅离部曲”,部曲皆指部队,其意甚明。盖王莽末年各地起事之豪强所领人众,多称宗族、宾客,《后汉书》二十八将各传,
《刘演传》、《窦融传》、《马援传》乃至《光武纪》等可以为证。兹不俱引。
部曲之私兵化,大约在东汉末年。东汉末起事的各地豪族强宗所率以起事的人众,除称宗族、宾客外,亦称部曲。例如:
《三国志·魏志·李典传》:“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吕)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召乾,欲俱叛,乾不听,遂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迁离狐太守。时太祖与袁绍相拒官度,典率宗族部曲输谷帛供军。……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
《三国志·蜀志·先主传》:“先主表刘琦为荆州刺史,又南征四郡。武陵太守金旋、长沙太守韩玄、桂阳太守赵范、零陵太守刘度皆降。庐江雷绪率部曲数万口稽颡。”
《三国志·吴志·朱桓传》:“孙权为将军,桓给事幕府,除余姚长。……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使部伍吴、会二郡,鸠合遗散,期年之间,得万余人。……黄龙元年,拜桓前将军。……(桓)兼以强识,与人一面,数十年不忘,部曲万口,妻子尽识之。……赤乌元年卒。……子异嗣。……代桓领兵。”
《三国志·吴志·韩当传》:“(韩当)幸于孙坚,……为别部司马。及孙策东渡,从讨三郡,迁先登校尉,授兵二千,骑五十匹,……病卒,子综袭侯领兵,……使守武昌。综淫乱不规,权虽以父故不问,综内怀惧,载父丧,将母家属部曲男女数千人奔魏。”
《三国志·魏志·邓艾传》:“艾言于景王(司马师)曰:孙权已没,大臣未附,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
《三国志·魏志·明帝纪》注引《魏略》:“孟达以延康元年率部曲四千家归魏。”
上面举了魏蜀吴三国的材料。李典的部曲最初是他从父李乾合宾客组织起来的,这是私兵,比较明确。孙吴有给兵制度,军队已给了将领,将领就可世袭领有这些兵。这就造成了“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这些部曲,也就成了他们的半私家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雷绪的部曲,是公是私不明确。孟达的部曲,是公(国家的)又是私(他个人的)。总之,汉末三国时期,是部曲由公向私的转化时期。部曲成为私家的依附民,私家的武装组织。
私家部曲的来源,一是来自奴隶解放(详“奴隶的依附民化”节),一是来自国家编户民的投靠。
汉末三国时期,帝国瓦解,全国陷于分崩离析的荒乱局面。国家已无力量维护社会治安,更无力保护人民。人民为了求生存,多投靠豪族强宗,求取保护。汉末三国初期,这种情况极为普遍。
《三国志·魏志·许褚传》:“许褚,谯国谯人也。……容貌雄毅,勇力绝人。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
《三国志·魏志·田畴传》:“畴得北归,率举宗族他附从数百人,……入徐无山中,营深险平敞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
《三国志·魏志·邴原传》:“原以黄巾方盛,遂至辽东,与同郡刘政俱有勇略雄气。……原在辽东,一年中往归原居者数百家。”
永嘉之乱,晋朝瓦解,中原地区陷于无政府混乱状态,各地豪强大多筑坞自守,势力孤单的小农,只有投附这些强者求得保护。坞壁组织成为小民的避难场所。
《晋书·苏峻传》:“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纠合得数千家,结垒于本县。于时豪杰所在屯聚,而峻最强。”
《晋书·郭默传》:“永嘉之乱,默率遗众自为坞主,……流民依附者甚众。”
《晋书·李矩传》:“刘元海攻平阳,百姓奔走。矩素为乡人所爱,乃推为坞主,东屯颍阳。……矩招怀离散,远近多附之。”
《晋书·魏浚传》:“及洛阳陷,屯于洛北石梁坞,……归之甚众。”
《晋书·郗鉴传》:“京师不守,……鉴得归乡里,举千余家避难于鲁之峄山。……三年间,众至数万。”
这里是举的几个例子。当时大河流域中原地区到处是汉人聚众组织起来以自卫的坞堡组织。
《晋书·刘聪载记》:“(刘)曜等率众四万,长驱入洛川,遂出轘辕,并周旋梁、陈、汝、颍之间,陷垒壁百余。……其青州刺史曹嶷攻汶阳关公丘,陷之。……齐、鲁之间,郡县壁垒降者四十余所。”
《晋书·石勒载记》:“元海命勒与刘零……等七将,率众三万寇魏郡顿丘诸垒壁,多陷之。……简强壮五万为军士。……进军攻巨鹿、常山,害二郡守将,陷冀州郡县堡壁百余,众至十万。……王浚使其将祁弘帅鲜卑……十余万骑讨勒,……勒退屯黎阳,分命诸将攻诸未下及叛者,降三十余壁。”
就从这两条材料,也可看出当时中原地区坞壁组织之多了。
永嘉之乱,汉族中一、二等的豪族强宗,大部分在东海王越和王衍率领下撤离洛阳后在路上被石勒杀害。一部分像王氏家族,王敦、王导,逃往江南,留在北方结垒壁筑坞堡自守的,多是些二、三等以下的豪强或地方雄杰。他们有的一开始便是坞堡主,众人来投;有的则是聚众以后被推为坞堡主。这些坞堡组织,是军事组织,他们要组织起来防御敌人的攻袭。这就加强了投靠者和坞堡主之间的隶属关系。汉末的田畴,可以作例来说明。
《三国志·魏志·田畴传》:“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推择其贤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同佥推畴。畴曰:今来在此,非苟安而已,将图大事,复愿雪耻。窃恐未得其志,而轻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时,无深计远虑。畴有愚计,愿与诸君共施之,可乎?皆曰:可。畴乃为约束,相杀伤、犯盗、诤讼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举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皆便之。”
战争中发展起来的这种互相依靠的关系,成为以后的客或部曲的来源。他们需要防御外来的侵掠,这就使他们需要军事化,而成为新主人的部曲;他们又要参加生产,这就使他们逐渐成为新主人的客。祖逖的事例,给我们一些消息。《晋书·祖逖传》:“京师大乱,逖率亲党数百家避地淮泗,以所乘车马载同行老弱,躬自徒步,药物衣粮,与众共之。又多权略,是以少长咸宗之,推逖为行主。……居丹徒之京口,……宾客义徒(从?)皆暴杰勇士,逖遇之如子弟。时扬土大饥,此辈多为盗窃。……帝乃以逖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给千人廪布三千匹,不给铠仗,使自招募,仍将本流徙部曲百余家渡江。”这里看到,跟随祖逖的人,始为“亲党”,继则成为“宾客义从”,最终成了“本流徙部曲”了。
南北朝时期,部曲关系继续发展。豪族强宗多有部曲,东晋南朝的例如:
《晋书·姚兴载记》:“(桓)谦江右贵族,部曲遍于荆楚。”
《南齐书·刘善明传》:“泰始初,……善明密契收集门寄部曲三千人,夜斩关奔北海。”
梁末侯景乱后,南方的部曲尤多:
《陈书·荀朗传》:“侯景之乱,京师大饥,百姓皆于江外就食,朗更招致部曲,解衣推食,以相赈赡,众至数万人。……梁承圣二年率部曲万余家济江入宣城界立顿。”
《陈书·鲁广达传》:“鲁广达,吴州刺史悉达之弟也,少慷慨立功名。时江表将帅各领部曲,动以千数,而鲁氏尤多。”
北朝的例:
《晋书·姚苌载记》:“苌寝疾,……召太子兴诣行营。征南姚方成言于兴曰:今寇贼未灭,上复寝疾,王统、苻胤等皆有部曲,终为人害,宜尽除之。兴于是诛苻胤、王统、王广、徐成、毛盛。”
《晋书·姚兴载记》:“苌死,……硕德将佐言于硕德曰:公威名宿重,部曲最强,今丧代之际,朝廷必相猜忌,非永安之道也。”
《魏书·夏侯道迁传》:“仇池镇将杨灵珍阻兵反叛,战败南奔,(萧)衍以灵珍为征虏将军,假武都王,助戍汉中,有部曲六百余人。道迁惮之。”
《魏书·李元护传》:“景明初,……元护为辅国将军、齐州刺史。……志存隐恤,表请赈贷,蠲其赋役,但多有部曲,时有侵扰,城邑苦之。”
有关北魏部曲的记载,还有一些。但就像上面引征的,部曲是公家兵还是私兵却不十分明确。可能北魏时期部曲正由公向私转化中,公私之分还不明确。
北齐时,部曲已显然私兵化了。
《北齐书·高乾传》:“乾弟慎,……太昌初,迁光州刺史,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时天下初定,听慎以本乡部曲数千人自随。……昂,乾第三弟。……父翼常谓人曰:此儿不灭我族,当大吾门,不直为州豪也。……随高祖(高欢)讨尔朱兆于韩陵,昂自领乡人部曲王桃汤、东方老、呼延族等三千人。……所将部曲,练习已久,前后战斗,不减鲜卑。……季式,乾第四弟也。……兄弟贵盛,并有勋于时,自领部千余人,马八百匹,戈甲器仗皆备。”
首先,我们从这些材料中看到的是:南北朝的部曲,军事性质仍是主要的。部曲都是兵,要随主人打仗。其次,他们是私兵,他们和主人的关系是私属关系。北魏末的高乾一家,数千家私有部曲是他们权力地位的基础。有了“本乡部曲”、“乡人部曲”、“自领部曲”,他们才被高欢看得起,有官做。他们做的是政府的官,他们所领的部曲却公开被称作“私军”。如高季式以所领部曲追破濮阳、阳平豪党作乱后,就有客对季式说:“濮阳、阳平,乃是畿内,既不奉命(不受季式管辖),又不侵境,而有何急遣‘私军’远战?”(同上)。部曲仍是私军。
战乱时期,部曲要随主人打仗。非战乱时期,部曲大约就得和其他依附人口一样,参加劳动,或作其他劳务,或耕田种地。
曹魏时期,已看到部曲参加军事性以外的劳务。曹操消灭高于取得并州后,以梁习为领并州刺史。梁习到任,礼召其豪右,发强丁以为义从。吏兵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邺,凡数万口。其不从命者,兴兵致讨,降附者万计。于是:“部曲服事供职,同于编户。边境肃清,百姓布野,勤劝农桑,令行禁止。”(《三国志·魏志·梁习传》)。服事供职同于编户,就是说部曲也和编户民一样参加劳动生产,出租税徭役,不然就不能说是服事供职同于编户。
东晋有送兵制度。方镇长官去职,官府以兵为力送给去职长官。这种制度,谓之送故,东汉时已出现,但所送系金钱财物,不是人力。《晋书·范汪传》附子《范宁传》,宁上疏说:“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称计。监司相容,初无弹纠。其中或有清白,亦复不见甄异。送兵多者至有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若是功勋之臣,则已享裂土之祚,岂应封外复置吏兵乎?谓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
被送故的兵,未送之前是国家的兵户,既送之后即成为私门的兵家,大约即成为私家部曲。魏晋南北朝时,平时兵户是屯田种地的。送故之后成为私家部曲,想来也要耕田种地。《晋书·桓宣传》:“宣与(竟棱太守李)阳遂平襄阳,(陶)侃使宣镇之。以其淮南部曲立义成郡。宣召怀初附,劝课农桑。”桓宣前为谯国内史,与祖约战,遂将数千家南投陶侃,攻取襄阳。所谓淮南部曲,大约即桓宣为谯国内史率以南投的数千家。宣镇襄阳“劝课农桑”的生产者,包括初附当然也包括立义成郡的淮南部曲。《梁书·张孝秀传》:“为建安王别驾。顷之,遂去职归山林,居于东林寺。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以力田,尽供山众。远近归慕之,赴之如市。”这是南北朝史籍中,以部曲耕田种地的一条最典型的材料。
部曲参加生产,使部曲于军事性质以外具有了生产性。部曲的地位越来越和客接近。于是部曲和客常常联用了。如北周武帝建德六年一个诏书说:“自永熙三年七月以来去年十月以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没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周书·武帝纪》)。部曲和客,成为一家人。留为部曲及客女,大约男为部曲女为客女。
和客一样,魏晋南北朝的部曲是依附民,是半自由人,不得离开主人。依唐律:“奴婢部曲,身系于主。”(《唐律疏义》卷十七《疏义·答曰》)。唐朝大和尚释道宣也说:“部曲者,谓本是贱品,赐姓从良而未离本主”(《量处轻重仪》卷上)。身系于主,未离本主,是部曲和奴隶的相同处,不同处是奴隶是主人的财产,部曲不是财产。《唐律名例》《疏义》曰:“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卷六),“其奴婢同于资财”(卷四),而《唐律·盗贼律》《疏义》曰:“部曲不同资财。”(卷十七)。
唐朝前期的社会,承继南北朝无大变化。唐律也继承了南北朝的律。唐律也大体反映了南北朝的社会现实。唐律关于部曲身分的规定,大体也是南北朝部曲的身分写照。
东晋时豪族强宗的客、佃客、衣食客,都是“皆注家籍”的,即在主人家注籍,不注编户籍。部曲和客一样,也是皆注家籍。《唐律·户婚律》释文云:“此等(部曲)之人,随主属贯,又别无户籍。”(卷十二)。部曲对于主人是历代相属的。《南齐书·张瓌传》:“诸张世有豪气,瓌宅中常有父时旧部曲数百。”《陈书·沈众传》:“家代所隶义故部曲,并在吴兴。”和客世代为客一样,部曲也是世代为部曲的,世世代代属于主人,不得离开主人。
两汉的部曲,是军队的建制,随后成为部队的代词。魏晋时期部曲私兵化,成为主人的依附民,身分上部曲是高于奴隶而低于良人和客大体相同的半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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