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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赵王不敢内宫,〔一〕为筑外宫舍之。〔二〕及贯高等谋反事觉,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三〕」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四〕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一〕师古曰:「不敢更内之於宫中。」
〔二〕师古曰:「舍,止也。」
〔三〕师古曰:「日谓往日。」
〔四〕师古曰:「(以)〔悔〕不理其母。」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王。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一〕骄蹇,数不奉法。〔二〕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三〕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四〕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五〕命从者刑之。〔六〕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一〕师古曰:「时高帝子唯二人在。」
〔二〕师古曰:「蹇谓不顺也。」
〔三〕师古曰:「横音胡孟反。」
〔四〕师古曰:「扛,举也,音江。」
〔五〕师古曰:「,古袖字也。谓以金椎藏置袖中,出而椎之。」
〔六〕如淳曰:「刻其形体,备五刑也。」师古曰:「直断其首,非五刑也。事见史记。」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一〕文帝重自切责之。〔二〕时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曰:〔三〕
〔一〕师古曰:「数音所角反。」
〔二〕如淳曰:「重,难也。」
〔三〕师古曰:「数音所具反。」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一〕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二〕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之欢〔三〕,而杀列侯以自为名。皇帝不使吏与其间,〔四〕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骫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五〕大王欲属国为布衣,守冢真定。〔六〕皇帝不许,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七〕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贡职,以称皇帝之厚德,今乃轻言恣行,以负谤於天下,甚非计也。
〔一〕晋灼曰:「侯邑在淮南者,更易以它郡地封之,不欲使错在王国。」
〔二〕师古曰:「卒,终也。」
〔三〕师古曰:「毕,尽也。」
〔四〕师古曰:「与读曰豫,谓不令吏干豫治其事。」
〔五〕苏林曰:「不从正法,听王自置二千石。」师古曰:「骫,古委字。骫谓曲也。」
〔六〕师古曰:「属谓委弃之也,音之欲反。」
〔七〕师古曰:「毋失,不失也。南面之尊,谓王位也。」
夫大王以千里为宅居,以万民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沬风雨,〔一〕赴矢石,野战(次)〔攻〕城,身被创痍,〔二〕以为子孙成万世之业,艰难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艰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养牺牲,丰洁粢盛,奉祭祀,以无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属国为布衣,甚过。且夫贪让国土之名,轻废先帝之业,不可以言孝。父为之基,而不能守,不贤。不求守长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後父,不谊。数逆天子之令,不顺。言节行以高兄,无礼。〔三〕幸臣有罪,大者立断,小者肉刑,不仁。〔四〕贵布衣一剑之任,贱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学问大道,触情妄行,不(详)〔祥〕。〔五〕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弃南面之位,奋诸、贲之勇,〔六〕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於大王之手,明白。
〔一〕师古曰:「沬亦?字也。蒙,冒也。沬,洗面也,音胡内反,字从午未之未。」
〔二〕师古曰:「痍音夷。」
〔三〕郑氏曰:「淮南王呼帝为大兄也。」师古曰:「郑说非也。谓请守母冢,自为名节而表异行,用此矜高於兄耳。」
〔四〕师古曰:「断谓斩也。」
〔五〕师古曰:「任情意所欲则行之妄行。行音下更反。」
〔六〕应劭曰:「吴专诸,卫孟贲也。」师古曰:「贲音奔。」
昔者,周公诛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一〕秦始皇杀两弟,迁其母,以安秦;〔二〕顷王亡代,高帝夺之国,以便事;〔三〕济北举兵,皇帝诛之,以安汉。〔四〕故周、齐行之於古,秦、汉用之於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以亲戚之意望於太上,不可得也。〔五〕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六〕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七〕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八〕为军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古)〔占〕者,内史县令主。相欲委下吏,无与其祸,不可得也。〔九〕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为之奈何?夫堕父大业,退为布衣所哀,〔一〇〕幸臣皆伏法而诛,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一一〕甚为大王不取也。
〔一〕韦昭曰:「子纠兄也,言弟者讳也。」
〔二〕应劭曰:「始皇母与嫪毐私通生二子,事觉诛毐,并杀二弟,迁其母於咸阳宫也。」
〔三〕应劭曰:「顷王,高帝兄仲也。匈奴入代不能守,走归京师。高帝夺其国,退为合阳侯,以便国法也。」师古曰:「便音频面反。」
〔四〕应劭曰:「济北王兴居与大臣共诛诸吕,自以功大,怨其赏薄,故反。」
〔五〕如淳曰:「太上,天子也。」
〔六〕师古曰:「舍匿,谓容止而藏隐也。」
〔七〕师古曰:「言各有所主,而坐其罪。」
〔八〕如淳曰:「主御史也。自此以下至县令主皆谓王官属。」
〔九〕师古曰:「言诸侯王之相欲委罪於在下小吏,而身不干豫之,不可得也。与读曰豫。」
〔一〇〕师古曰:「堕,毁也。布衣,贫贱之人。王既伏法,则贫贱之人反哀怜之。堕音火规反。」
〔一一〕师古曰:「羞,辱也。」
宜急改操易行,上书谢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吕氏之世,未尝忘死。〔一〕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骄盈,行多不轨。〔二〕追念罪过,恐惧,伏地待诛不敢起。」皇帝闻之必喜。大王昆弟欢欣於上,群臣皆得延寿於下;上下得宜,海内常安。愿孰计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祸如发矢,不可追已。〔三〕
〔一〕服虔曰:「常恐畏死也。」
〔二〕师古曰:「轨,法也。」
〔三〕师古曰:「发矢,喻速也。已,语终辞。」
王得书不说。〔一〕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二〕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
〔一〕师古曰:「说读曰悦。」
〔二〕孟康曰:「谷口在长安北,故县也,处多嶮阻。」师古曰:「辇车,人挽行以载兵器也。」
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杂奏:「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儗天子,〔一〕擅为法令,不用汉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所当得。〔二〕大夫但、〔三〕士伍开章等七十人〔四〕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欲以危宗庙社稷,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事觉,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蕑忌谋,杀以闭口,〔五〕为棺椁衣衾,葬之肥陵,〔六〕谩吏曰『不知安在』〔七〕。又阳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葬此下』。〔八〕及长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命弃市诈捕命者以除罪;〔九〕擅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以上十四人;败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长病,陛下心忧之,使使者赐枣脯,长不肯见拜使者。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陛下遣使者齎帛五十匹,以赐吏卒劳苦者。长不欲受赐,谩曰『无劳苦者』。南海王织上书献璧帛皇帝,忌擅燔其书,不以闻。〔一〇〕吏请召治忌,长不遣,谩曰『忌病』。长所犯不轨,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一〕师古曰:「儗,比也。」
〔二〕如淳曰:「赐亡畔来者,如赐其国二千石也。」臣瓒曰:「奉畔者以二千石之秩禄也。」师古曰:「瓒说是也。奉音扶用反。」
〔三〕张晏曰:「大夫,姓也,上云『男子但』,明其本姓大夫也。」如淳曰:「但,大夫名也。」师古曰:「既曰大夫但,又士伍开章,明其为大夫也。上言男子但等者,总谓反人耳,不妨但为大夫也。」
〔四〕如淳曰:「律,有罪失官爵,称士伍也。开章,名。」
〔五〕师古曰:「姓蕑,名忌。蕑音奸,严助传作间字,音同耳。今流俗书本此蕑字或有作简者,非也,盖後人所改。既杀开章,所有口语皆无端绪,故云闭口。」
〔六〕师古曰:「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
〔七〕师古曰:「谩,诳也。实葬肥陵,诳云不知处。谩音慢,又音莫连反。次下亦同。」
〔八〕师古曰:「表者,竖木为之,若柱形也。」
〔九〕晋灼曰:「亡命者当弃市,而王藏之。诈捕不命者而言命,以脱命者之罪。」师古曰:「为音于伪反。」
〔一〇〕文颖曰:「忌,蕑忌也。」
制曰:「朕不忍置法於王,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有司奏:「请处蜀严道邛邮,〔一〕遣其子、子母从居,〔二〕县为筑盖家室,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三〕制曰:「食长,给肉日五斤,〔四〕酒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五〕於是尽诛所与谋者。乃遣长,载以辎车,〔六〕令县次传。
〔一〕张晏曰:「严道,蜀郡县也。邛,邮置名也。」师古曰:「邮,行书之舍,音尤。」
〔二〕师古曰:「子母者,所生子之姬妾。」
〔三〕师古曰:「炊器,釜鬲之属。食器,盃碗之属。」
〔四〕师古曰:「食音?。」
〔五〕师古曰:「上言子母,则有子者令从之。今此云美人材人,则无子者亦令从之。」
〔六〕师古曰:「辎,衣车也,音甾。」
爰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不为置严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复之。」〔一〕淮南王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以骄不闻过,故至此。」乃不食而死。县传者不敢发车封。〔二〕至雍,〔三〕雍令发之,以死闻。上悲哭,谓爰盎曰:「吾不从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四〕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一〕师古曰:「暂困苦之,令其自悔,即追还也。复音扶目反。」
〔二〕孟康曰:「槛车有封也。」
〔三〕师古曰:「雍,扶风雍县。」
〔四〕师古曰:「逮,追捕之也。馈亦馈字耳。」
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
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一〕上闻之曰:「昔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二〕天下称圣,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为我贪淮南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諡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如诸侯仪。
〔一〕孟康曰:「尺帛斗粟犹尚不弃,况於兄弟而更相逐乎!」臣瓒曰:「一尺帛可缝而共衣,一斗粟可舂而共食,况以天下之广,而不相容也。」师古曰:「瓒说是。」
〔二〕师古曰:「鲧及共工皆尧舜之同姓,故云骨肉。」
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城侯良前薨,无後。
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发兵应之。其相曰:「王必欲应吴,臣愿为将。」王乃属之。〔一〕相已将兵,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汉亦使曲城侯将兵救淮南,〔二〕淮南以故得完。吴使者至庐江,庐江王不应,而往来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坚守无二心。孝景四年,吴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为贞信,乃劳苦之〔三〕曰:「南方卑湿。」徙王王於济北以褒之。及薨,遂赐諡为贞王。庐江王以边越,数使使相交,〔四〕徙为衡山王,王江北。
〔一〕师古曰:「属谓以兵委之也。属音之欲反。」
〔二〕晋灼曰:「功臣表虫达也。」师古曰:「晋说非。此虫达之子耳,名(揵)〔捷〕。达已先薨也。」
〔三〕师古曰:「劳音来到反。」
〔四〕师古曰:「边越者,边界与越相接。」
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一〕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二〕亦二十余万言。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三〕辩博善为文辞,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四〕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五〕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秘之。使为离骚传,〔六〕旦受诏,日食时上。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後罢。
〔一〕师古曰:「喜音许吏反。」
〔二〕张晏曰:「黄,黄金;白,白银也。」
〔三〕师古曰:「安於天子服属为从父叔父。」
〔四〕师古曰:「赐,赐书也。」
〔五〕师古曰:「草谓为文之?草。」
〔六〕师古曰:「传谓解说之,若毛诗传。」
安初入朝,雅善太尉武安侯,〔一〕武安侯迎之霸上,与语曰:「方今上无太子,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宫车一日晏驾,非王尚谁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宝赂。其群臣宾客,江淮间多轻薄,以厉王迁死感激安。建元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游士妄作妖言阿谀王,王喜,多赐予之。
〔一〕师古曰:「田蚡。」
王有女陵,慧有口。〔一〕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詗长安〔二〕,约结上左右。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三〕,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四〕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五〕
〔一〕师古曰:「性慧了而口辩。」
〔二〕孟康曰:「詗音侦。西方人以反间为詗。王使其女为侦於中也。」如淳曰:「詗音朽政反。」师古曰:「詗,有所候伺也。如音是矣。侦者,义与詗同,然音则异。音丑政反。」
〔三〕师古曰:「荼者,后名也,音涂。」
〔四〕服虔曰:「武帝异姓姊之女也。」应劭曰:「修成君,王太后先适金氏女也。」
〔五〕师古曰:「致,至也,牵引而致之。」
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一〕召与戏。被壹再辞让,误中太子。〔二〕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数恶被,〔三〕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後。〔四〕元朔五年,被遂亡之长安,上书自明。事下廷尉、河南。河南治,〔五〕逮淮南太子。〔六〕王、王后计欲毋遣太子,〔七〕遂发兵。计未定,犹与十余日。〔八〕会有诏即讯太子,〔九〕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一〇〕劾不敬。王请相,相不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从迹连王,〔一一〕王使人候司。〔一二〕汉公卿请逮捕治王,王恐,欲发兵。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也。」是时上不许公卿,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一三〕王视汉中尉颜色和,问斥雷被事耳,自度无何,〔一四〕不发。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阏求奋击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诏,〔一五〕当弃市。」诏不许。请废勿王,上不许。请削五县,可二县。使中尉宏赦其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如前计。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後自伤曰:「吾行仁义见削地,寡人甚耻之。」为反谋益甚。诸使者道长安来,〔一六〕为妄言,言上无男,即喜;言汉廷治,有男,即怒,〔一七〕以为妄言,非也。〔一八〕
〔一〕师古曰:「被音皮义反。巧者,善用剑也。」
〔二〕师古曰:「中音竹仲反。」
〔三〕师古曰:「谓谮毁之於王也。」
〔四〕师古曰:「令後人更不敢效之。」
〔五〕师古曰:「章下廷尉及河南令,於河南杂治其事。」
〔六〕师古曰:「追赴河南也。」
〔七〕师古曰:「王与王后共计也。」
〔八〕师古曰:「与读曰豫。」
〔九〕师古曰:「即,就也。讯,问也。就淮南问之,不逮诣河南。」
〔一〇〕如淳曰:「丞顺王意,不遣太子应逮书。」
〔一一〕师古曰:「从读曰踪。」
〔一二〕师古曰:「入京师候司其事。」
〔一三〕师古曰:「即亦就也。」
〔一四〕师古曰:「自计度更无罪。度音徒各反。」
〔一五〕师古曰:「雍读曰壅。格音阁,谓阁不行之。」
〔一六〕师古曰:「道,从也。」
〔一七〕师古曰:「汉廷治者,朝廷皆治理也。治音丈吏反。」
〔一八〕师古曰:「云治及有男皆妄言耳,非真实也。」
日夜与左吴等按舆地图,〔一〕部署兵所从入。王曰:「上无太子,宫车即晏驾,大臣必徵胶东王,不即常山王,诸侯并争,吾可以无备乎!且吾高帝孙,亲行仁义,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万世之後,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
〔一〕苏林曰:「舆犹尽载之意。」
王有孽子不害,最长,〔一〕王不爱,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二〕不害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三〕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四〕淮南王有两子,一子为太子,而建父不得为侯。阴结交,〔五〕欲害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数捕系笞建。建具知太子之欲谋杀汉中尉,即使所善寿春严正上书天子曰:「毒药苦口利病,忠言逆耳利行。今淮南王孙建材能高,淮南王后荼、荼子迁常疾害建。建父不害无罪,擅数系,欲杀之。今建在,可徵问,具知淮南王阴事。」书既闻,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是岁元朔六年也。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阴求淮南事而构之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深探其狱。〔六〕河南治建,辞引太子及党与。
〔一〕师古曰:「孽,庶也。」
〔二〕如淳曰:「后不以为子,太子不以为兄秩数。」
〔三〕服虔曰:「不省录着兄弟数中也。」
〔四〕师古曰:「分国邑以封之。」
〔五〕师古曰:「与外人交通为援。」
〔六〕张晏曰:「探穷其根原。」
初,王数以举兵谋问伍被,被常谏之,以吴楚七国为效。〔一〕王引陈胜、吴广,被复言形势不同,必败亡。及建见治,王恐国阴事泄,欲发,复问被,被为言发兵权变。语在被传。於是王锐欲发〔二〕,乃令官奴入宫中,作皇帝玺,丞相、御史大夫、将军、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汉使节法冠。〔三〕欲如伍被计,使人为得罪而西,〔四〕事大将军、丞相;一日发兵,即刺大将军卫青,〔五〕而说丞相弘下之,如发蒙耳。〔六〕欲发国中兵,恐相、二千石不听,王乃与伍被谋,为失火宫中,相、二千石救火,因杀之。又欲令人衣求盗衣,〔七〕持羽檄从南方来,〔八〕呼言曰「南越兵入」,〔九〕欲因以发兵。乃使人之庐江、会稽为求盗,未决。
〔一〕师古曰:「言反事不成。」
〔二〕师古曰:「王意欲发兵如锋刃之锐利,故云锐也。」
〔三〕师古曰:「法冠,御史冠也。本楚王冠,秦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
〔四〕苏林曰:「诈作得罪人而西也。」师古曰:「为得罪之状而去也。西谓如京师也。」
〔五〕师古曰:「发兵谓王发兵反。」
〔六〕如淳曰:「以物蒙覆其头,而为发去之,则其人欲之耳。」晋灼曰:「如发去物上之蒙,直取其易也。」师古曰:「晋说是。」
〔七〕师古曰:「求盗,卒之掌逐捕贼盗者。」
〔八〕师古曰:「羽檄,徵兵之书也,解在高纪。」
〔九〕师古曰:「呼音火故反。」
廷尉以建辞连太子迁闻,上遣廷尉监与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王闻,与太子谋召相、二千石,欲杀而发兵。召相,相至;内史以出为解。〔一〕中尉曰:「臣受诏使,不得见王。」王念独杀相而内史、中尉不来,无益也,即罢相。〔二〕计犹与未决。〔三〕太子念所坐者谋杀汉中尉,所与谋杀者已死,以为口绝,乃谓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无足与举事者。王以非时发,恐无功,臣愿会逮。」〔四〕王亦愈欲休,即许太子。太子自刑,不殊。〔五〕伍被自诣吏,具告与淮南王谋反。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捕王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六〕上下公卿治,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一〕师古曰:「不应召而云已出也。解者,解说也,若今言分疏矣。」
〔二〕师古曰:「遣出去。」
〔三〕师古曰:「与读曰豫。」
〔四〕师古曰:「会谓应逮书而往也。」
〔五〕晋灼曰:「不殊,不死也。」师古曰:「殊,绝也,虽自刑杀,而身首不绝也。」
〔六〕师古曰:「索,搜也,音山客反。」
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端议曰:「安废法度,行邪辟,〔一〕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二〕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毋将,将而诛。』安罪重於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印图及它逆亡道事验明白,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三〕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当免,〔四〕削爵为士伍,毋得官为吏。其非吏,它赎死金二斤八两,〔五〕以章安之罪,〔六〕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七〕
〔一〕师古曰:「辟读曰僻。下皆类此。」
〔二〕师古曰:「营谓回绕之。」
〔三〕师古曰:「谓真二百石及秩比二百石以上。」
〔四〕师古曰:「若本有重罪,自从其法,纵无反状者,亦皆免。」
〔五〕苏林曰:「非吏故曰它。」师古曰:「为近幸之人,非吏人者。」
〔六〕师古曰:「章,明也。」
〔七〕师古曰:「夷谓诛灭之。」
衡山王赐,后乘舒生子三人,长男爽为太子,次女无采,少男孝。姬徐来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淮南、衡山相责望礼节,间不相能。〔一〕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并。
〔一〕师古曰:「兄弟相责故有嫌。」
元光六年入朝,谒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一〕内史以为非是,却其狱。〔二〕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三〕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上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四〕衡山王以此恚,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日夜纵臾王谋反事。〔五〕
〔一〕师古曰:「榜,击也。击笞之,令其自服死罪也。榜音彭。」
〔二〕师古曰:「却,退也。」
〔三〕师古曰:「内史被治而具言王之意状。」
〔四〕如淳曰:「汉仪注吏四百石已下自除国中。今以王之恶,天子皆为置。」
〔五〕如淳曰:「臾读曰勇。纵臾,犹言勉强也。」师古曰:「纵音子勇反。纵臾谓奖劝也。」
后乘舒死,立徐来为后,厥姬俱幸。两人相妒,厥姬乃恶徐来於太子,〔一〕曰「徐来使婢蛊杀太子母。」太子心怨徐来。徐来兄至衡山,太子与饮,以刃刑伤之。后以此怨太子,数恶之於王。女弟无采嫁,弃归,〔二〕与客奸。太子数以数让之,〔三〕无采怒,不与太子通。后闻之,即善遇无采及孝。孝少失母,附后,后以计爱之,〔四〕与共毁太子,王以故数系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后假母者,〔五〕王疑太子使人伤之,笞太子。後王病,太子时称病不侍。孝、无采恶太子:「实不病,自言,有喜色。」王於是大怒,欲废太子而立弟孝。后知王决废太子,又欲并废孝。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后欲令与孝乱以污之,欲并废二子而以己子广代之。太子知之,念后数恶己无已时,〔六〕欲与乱以止其口。后饮太子,太子前为寿,因据后股求与卧。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缚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废己而立孝,乃谓王曰:「孝与王御者奸,无采与奴奸,王强食,请上书。」即背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王乃自追捕太子。太子妄恶言,王械系宫中。
〔一〕师古曰:「恶谓谗毁之也。下皆类此。」
〔二〕师古曰:「为夫所弃而归也。」
〔三〕师古曰:「上数音所角反,下数音所具反。」
〔四〕师古曰:「非心实慈念,但以事计须抚之。」
〔五〕师古曰:「继母也。一曰父之旁妻。」
〔六〕师古曰:「已,止也,数见谗谮无休止。」
孝日益以亲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军,(今)〔令〕居外家,多给金钱,招致宾客。宾客来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计,皆将养劝之。〔一〕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枚赫、陈喜作輣车锻矢,刻天子玺,将、相、军吏印。王日夜求壮士如周丘等,〔二〕数称引吴楚反时计画约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国,以为淮南已西,发兵定江淮间而有之,望如是。
〔一〕师古曰:「将读曰奖。」
〔二〕师古曰:「下邳人,吴王反时请得汉节下下邳者。」
元朔五年秋,当朝,六年,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一〕除前隙,约束反具。〔二〕衡山王即上书谢病,上赐不朝。乃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孝为太子。爽闻,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衡山王与子谋逆,言孝作兵车锻矢,与王御者奸。至长安未及上书,即吏捕嬴,以淮南事系。〔三〕王闻之,恐其言国阴事,即上书告太子,以为不道。事下沛郡治。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於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四〕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五〕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廷尉治,事验,请逮捕衡山王治。上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问王,〔六〕王具以情实对。吏皆围王宫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七〕孝坐与王御婢奸,及后徐来坐蛊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弃市。诸坐与王谋反者皆诛。国除为郡。
〔一〕师古曰:「为相亲爱之言。」
〔二〕师古曰:「(芺)〔共〕契约为反具。」
〔三〕师古曰:「汉有司捕系之。」
〔四〕师古曰:「为头首而藏匿之。」
〔五〕师古曰:「数音所角反。」
〔六〕师古曰:「就问之。」
〔七〕师古曰:「先告有反谋,又告人与己反,而自得除反罪。」
济北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徙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子宽嗣。十二年,宽坐与父式王后光、姬孝儿奸,誖人伦,〔一〕又祠祭祝诅上,有司请诛。上遣大鸿胪利召王,王以刃自刭死。国除为北安县,属泰山郡。
〔一〕师古曰:「誖,乱也,音布内反。」
赞曰: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一〕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二〕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三〕各不终其身。此非独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四〕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五〕
〔一〕师古曰:「此鲁颂閟宫之章也。膺,当也,惩,艾也。荆,楚也。舒,群舒也。言北有戎狄,南有荆舒,土俗强犷,好为寇乱,常须以兵膺当而惩艾也。」
〔二〕师古曰:「剸与专同,音之兖反。」
〔三〕师古曰:「仍,频也。」
〔四〕师古曰:「靡谓相随从。」
〔五〕师古曰:「剽音匹妙反。」
校勘记
二一三八页五行野战(次)〔攻〕城。钱大昭说「次」当作「攻」。按景佑、殿、局本都作「攻」。
二一三八页一〇行触情妄行,不(详)〔祥〕。景佑、殿本都作「祥」。
二一三九页八行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古)〔占〕者,景佑、殿、局本都「占」。此误。
二一四四页一四行吴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发兵应之。钱大昭说「淮南」二字闽本不重。按景佑、殿本都不重。
二一四五页五行此虫达之子耳,名(揵)〔捷〕。景佑本作「捷」,与功臣表同。
二一五五页一〇行号曰将军,(今)〔令〕居外家,景佑、殿、局本都作「令」。
二一五六页一二行(芺)〔共〕契约为反具。景佑、殿、局本都作「共」。王先谦说作「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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