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续资治通鉴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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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乾德三年(乙丑,965)

 

  起太祖乾德三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甲戌,诏蜀将卒死锋刃者,所在官为收瘗,行营战士被伤者,主帅给以缯帛。

  蜀主闻王昭远等败,甚惧,乃多出金帛【一】,益募兵守剑门,命太子玄喆为元帅,武信节度使、兼侍中李廷珪(廷珪,初见天福十二年。)及前武定节度使、同平章事张惠安(惠安,未见。)副之。带甲万余,旗帜悉用文绣,紬其杠以锦。将发而雨,玄喆虑其沾湿,悉令解去。俄雨止,复旆之,则皆倒县杠上。玄喆又辇其姬妾及伶人数十以从,见者莫不窃笑。

  王全斌等自利州趋剑门,次益光,会议曰:「剑门天险,古称一夫荷戈,万夫莫当,诸军各宜陈进取之策。」侍卫军头向韬曰:「得降卒牟进言,益光江东越大山数重,有狭径,名来苏,蜀人於江西置栅,对岸可渡。自此出剑门南二十里,至青疆店与官道合【二】。若大军行此路,则剑门之险不足恃也。」全斌等即欲卷甲赴之,康延泽曰:「蜀人数战数败,胆气夺矣,可急攻而下也。且来苏狭径,主帅不宜自行,但可遣一偏将往耳。若抵青疆,北与大军夹击剑门,昭远等必成擒矣。」全斌等然之,命史延德分兵趋来苏,跨江为浮梁以济。蜀人见之,弃寨而遁。延德遂至青疆,王昭远等引兵退驻汉源坡,以其偏将守剑门,全斌等以锐兵奋击,破之。及汉源,赵崇韬布阵,策马先登,昭远据胡床,不能起。崇韬战败,犹手斩数人,乃被执,昭远免胄弃甲而逃。全斌等遂取剑州,杀蜀军万余人。昭远投东川,匿民仓舍下,悲嗟流涕,目尽肿,惟诵罗隐诗曰「运去英雄不自由」,俄亦为追骑所获。太子玄喆与李廷珪等日夜嬉游,不恤军政,至緜州,闻剑门已破,将退保东川。翌日,弃军西还,所过尽焚其庐舍仓廪乃去。

  蜀主知剑门已破,太子玄喆亦奔还,惶骇不知所为,问左右:「计将安出?」有老将石奉頵者(案五代史作石頵,薛应旗续通监作石斌,与此互异。)对曰:「东兵远来,势不能久,请聚兵坚守以敝之。」蜀主叹曰:「吾父子以丰衣美食养士四十年,一旦遇敌,不能为吾东向放一箭,今虽欲闭壁,谁肯效死者!」司空、兼武信节度使、平章事李昊劝蜀主封府库以请降,蜀主从之,因命昊草表。己卯,(正月七日也,据孟昶後所上表云尔。)遣通奏使、宣徽北院使太原伊审徵(审徵,初见广顺元年。)奉降表诣军前。初,前蜀之亡也,降表亦昊所为,蜀人夜书其门,曰「世修降表李家。」当时传以为笑。(熊克九朝通略:又王衍降唐日,李昊草其表。)

  庚辰,诏行营所经,州府长吏以牛酒犒师。

  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审徵以蜀主降表至。全斌受之,遣先锋都监、通事舍人田钦祚乘驿奏入。又遣康延泽领百骑趋成都,见蜀主谕以恩信,慰抚军民。留三日,乃还。钦祚,汝阴人也。

  高丽国王昭,遣使来贡方物。

  戊子,吏部郎中邓守中(守中,未见。)坐试诸司吏书判考覆不当,上命覆试,黜退者数人,贬秩为员外郎。

  荆南民多流移,己丑,诏长吏招抚复业。

  初,刘光义等发夔州,万、施、开、忠等州刺史皆迎降,及遂州,知州事、少府少监陈愈亦降。光义入城,尽以府库钱帛给军士。诸将所过,咸欲屠戮以逞,独曹彬禁之,乃止,故峡路兵始终秋毫不犯。上闻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赐彬诏褒之。

  辛卯,王全斌等至升仙桥,蜀主备亡国之礼,见於军门,全斌承制释之。蜀主复遣其弟保宁节度使、雅王仁贽奉表求哀。(仁贽,初见乾佑三年。九国志孟昶世家及蜀檮杌皆言全斌承制释昶罪,昶翌日遂举族归朝。据国史昶传,昶既见全斌,复遣仁贽奉表,得太祖还诏,乃出蜀。又据全斌传,全斌等入成都後十余日,刘光义始自峡路至,昶馈遗光义及犒其师,并如全斌等。若全斌十九日入成都,昶二十日遂行,安能馈光义且犒其师也?然所称後十余日,亦恐差误。按新录光义遂州之奏以二十一日到京师,度其克遂州时,必在中旬初。遂州至成都不远,无缘滞留两旬後始到也。当时全斌等於魏城得昶降表後十余日耳,得降表十余日,乃二十三、四间,此时昶固未出蜀,犹可以遗馈光义且犒其师也。锦里耆旧传云二月四日,光义入城。续传又云十一日南路大军始入城。前传差近之,续传比全斌传又增十余日矣。今皆不取。昶举族归朝,疑在丁酉赦书到後。不然,二月间与伪官同发,恐不能待仁贽还诏矣。续耆旧传云二月十九日离成都,自眉州乘船下峡,前传又云十七日,两说又不同,莫知孰是。或者全师雄作乱,二月间道路不通,少留眉州,三月上旬末始能下峡乎?仁贽以正月十九日赴阙,二月十九日见。昶复上表谢不名及呼国母,则三月七日也。)

  丙申,田钦祚至自西川。孟昶降表以其先人坟庙及老母为请,上优诏答之,并谕西川将吏、百姓等使皆安堵如故。

  丁酉,赦蜀管内。蠲乾德二年逋租,赐今年夏税之半。凡无名科役及增益赋调,令诸州条析以闻,当除之。成都民食盐斤为钱百六十,减六十,诸州盐减三之一。民乏食者赈之。掳获生口还其主。伪文武官将校奉孟昶来降者,并委王全斌奏其名。亡命羣盗,许一月内陈首。有怀才挺操,耻仕伪庭者,所在搜访。先贤邱垄并禁樵采,前代祠庙咸加营葺。

  自全斌等发京师至昶降,才六十六日。凡得州四十六,县二百四十,户五十三万四千二十九。(宋朝大事记以剑阁之险,太祖取之,兵不过五万,自发京师至昶降,不过六十六日,何其易也。观其遣将之日,先为蜀主治第以待其至,诏有司治昶第一区凡五百余间,遂以赐之。又命所破郡县倾府库以赏战士,国家所取惟土疆尔,则太祖混一之志,固有以知之也。初,王师之下西蜀也,诸将所过咸欲屠戮,独曹彬禁止之,上闻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赐诏褒之。王仁赡自蜀返,历诋诸将,独曰:「清廉畏谨,不负陛下,惟曹彬一人尔!」上尝问彬以官吏能否,彬惟荐沈义伦可任。初,沈义伦为随军转运使,入成都,独居僧寺蔬食,东归,箧中所有,图书数卷。上闻清节,故擢用之。人言创业之初,贪可使也,愚可使也,诈可使也,苟可以办吾事而已。是不知师之上六「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之义也。汉高祖虽得韩、彭之力,然终受韩、彭之祸。我太祖平蜀之功,赏曹彬而责全斌,任义伦而责仁赡。或告全斌、仁赡等在蜀豪夺子女,隐没货财。上责之,盖以曹彬用兵,秋毫无犯,义伦东归,图书数卷,而全斌、仁赡之功不足以赎其贪酷之罪。爱民之仁,御众之术,两得之矣!)

  全斌等既入成都,後数日刘光义等始至,孟昶馈遗光义等及犒师之礼,并如初。已而诏书颁赏诸军,亦无差降,两路将士争功,始相疾矣。

  先是,全斌受诏,每制置必与诸将佥议,因是各为异同,虽小事亦不能即决。全斌及崔彦进、王仁赡等日夜饮宴,不恤军务,纵部下掠子女,夺财货,蜀人苦之。曹彬屡请旋师,全斌等不听。全斌遣右神武大将军王继涛与供奉官王守讷(守讷,未见。)部送孟昶归京师。继涛求宫人及金帛於昶,守讷以白全斌,乃留继涛不遣。继涛,河朔人也。仁赡按籍诘所在军资,将治李廷珪焚荡之罪,廷珪恐,问计於康延泽,延泽曰:「王公志在声色,苟足其欲,则置不问矣。」廷珪素俭约,不畜妓女,乃求诸姻戚得四人,复假金帛直数百万以遗仁赡,由是获免。

  是月,改通州为达州。

  改万春殿为长春殿。

  二月壬寅朔,司天监言日当食,验天不食。(此据会要。)

  癸卯,命参知政事吕余庆权知成都府,枢密直学士冯瓒权知梓州。(旧录在正月丁酉。丁酉,二十五日也。今从新录。又本纪、续耆旧传云余庆以二月十二日到。十二日,癸丑也,恐此时余庆亦未能到,但除目到耳。)余庆至成都,时盗四起,将士犹恃功骄恣,王全斌等不能禁。一日,药市始集,街吏驰报有军校被酒持刃,夺贾人物,余庆立命擒捕,斩之以徇,军中畏伏,民乃宁居。瓒至梓州,视事才数日,会伪蜀军校上官进啸聚亡命三千余众,劫村民数万,夜攻州城。瓒曰:「贼乘夜奄至,此乌合之众,以箠梃相击,必无固志,正可持重以镇之,待旦自溃矣。」城中止有云骑兵三百人,分使守诸门。瓒坐城楼,密令促其更筹,未夜分,击五鼓,贼惊,遁去。因纵兵追之,擒上官进,斩於市。招降千余人,并释其罪,令复业。州境遂安。

  以兴州马步军都指挥使赵彦韬为兴州刺史,酬其乡导之功也。兴州领 () 口寨,寨多戍兵,监军傲很,纵其下暴横,居民苦之。通判周渭驰往,谕以祸福,斩其军校,众心大服。上闻而壮之,诏书嘉奖,命兼本寨钤辖。(渭为兴州通判不知何时,疑初得兴州即以命渭,故因赵彦韬除刺史,附见此事,非有所按据也。更须考详。)

  唐主煜及吴越王俶,并遣使修贡,贺长春节。

  丙午,诏以西师所过,民有调发供亿之劳,赐秦、凤、陇、成、阶、襄、荆南、房、均等州今年夏租之半,安复郢邓州、光化汉阳军十之二,居坊郭者勿输半年屋税。

  又诏伪蜀文武官并遣赴阙,赐装钱有差,治行清白为众所知者,所在州府以名闻。(发文武官赴阙,新、旧录并无之,此据本纪。)

  丁巳,权知贡举卢多逊奏进士刘察等合格者姓名凡七人。

  庚申,孟仁贽至自成都。孟昶所上表有「自量过咎,尚切忧疑」等语,诏答之,其略曰:「既自求於多福,当尽涤於前非。朕不食言,尔无过虑。」所答诏仍不名,又呼昶母为国母。

  诏自嘉、眉、忠、万至荆南沿江分置驿船,以济行李。

  令文武官任川、峡职事者,不得以族行,元从及仆使以自随者,具姓名报枢密院给券。

  三月壬申朔,宴广德殿。先是,长春节後未赐宴,孟昶纳降表使至,故缓。

  癸酉,诏诸道发义仓赈饥民者,勿待报。

  乙未,诏河东境上军寨分遣人入北汉界招谕将吏兵民,苟能去逆效顺,当倍加安抚。卑职者命以高秩,假摄者授以正员。

  晋州言北汉罗侯、松谷两寨指挥使张贵等七百余人来归。

  以蜀降卒为奉义、怀德、怀爱军。

  五代以来,领节旄为郡守者,大抵武夫悍卒,皆不知书,必自署亲吏代判,郡政一以委之,多擅权不法。戊戌,诏诸州长吏或须代判,许任宾席公干者,勿得使用元从人。

  是月,孟昶与其官属皆挈族归朝,由峡江而下。(据实录此月戊寅,孟昶上表谢,诏书不名及呼国母。戊寅,初七日也。昶传称昶得太祖还诏乃赴阙,故隐度附见其事于此月。然续耆旧传云:二月十九日离府,自眉州乘船下峡,沿路多值寇盗。盖二月十九日初发成都,其发眉州,则续传无其日,或少留滞,不可知也。得还诏乃赴阙,疑本传必不妄,则附其事于此月,差审。)

  初,诏发蜀兵赴阙,并优给装钱,王全斌等擅减其数,仍纵部曲侵挠之【三】,蜀兵愤怨思乱。两路随军使臣,亡虑百数,全斌及王仁赡、崔彦进等共护恤之,不令部送,但分委诸州牙校。蜀兵至緜州,果劫属县以叛。会文州刺史全师雄挈其族趋京师,过緜州,师雄尝为蜀将,有威惠,恐叛兵胁之,乃弃其家自匿。後数日,叛兵搜得之江曲民舍,遂推以为帅,众十余万,号兴国军。全斌遣马军都监朱光绪将七百骑往招抚之,光绪尽灭师雄之族,纳其爱女及橐装。师雄怒,不复有归志,引众急攻緜州,刺史成彦饶以同、华兵百余人守其城,横海指挥使下邳刘福、龙捷指挥使汾人田绍斌各以所部兵来援。绍斌自东山西北迎击贼,福由山南出贼之旁夹攻之,贼众大溃,斩首万余级,拥入江水溺死者亦万计。绍斌又败龙州贼党千余人。

  师雄去,攻彭州。刺史王继涛、都监李德荣拒之,都监战死,继涛身被八创,单骑走成都。师雄入据彭州,成都十县,皆起兵应师雄。师雄自号兴蜀大王,开幕府,置僚属,署节度使二十余人,令分据灌口、导江、郫、新繁、青城等县。彦进与步军都指挥使张万友、先锋都指挥使渔阳高彦晖、通事舍人田钦祚同计之。彦晖至导江,与贼遇,贼据隘路,设伏竹箐中,官军直进,箐中贼出,官军不利,彦晖谓钦祚曰:「贼势颇盛,日将暮,首尾不相应,盍收兵,诘朝与战。」钦祚将遁,虑贼踵其後,绐谓彦晖曰【四】:「公食重禄,见贼逗挠,何也?」彦晖即麾兵复进,钦祚乃潜去。彦晖独与部下十余骑力战,皆死之。贼众益炽。全斌又遣马军都指挥使张廷翰、步军都监张煦(张煦,未见。)往击之,复失利,还。师雄分兵緜、汉州,断剑阁,缘江置寨,声言欲攻成都。自是邛、蜀、眉、陵、简、雅、嘉、东川、果、遂、渝、合、资、昌、普、戎、荣十七州并随师雄为乱,邮传不通者月余,全斌等惧。

  时蜀兵几三万人屯城南教场,全斌虑其应贼,徙置夹城中,将尽杀之。康延泽请释其老幼疾病者七千人【五】,余则以兵护送,浮江而下,若贼果来劫夺,即杀之未晚也,全斌等不从。(据耆旧传则诛夹城降兵乃四月一日,而本纪、实录并载之二月末,不知何也?岂二月末诱致而未诛,四月初始诛之,实录、本纪因其诱致即并书其事乎?然事不容如此迟久,耆旧传当得其实也。光绪、彦饶、德荣未见。张煦有传,开封人,开宝末,为府中牙校,非此步军都监也。)

  自唐天宝以来,方镇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殊鲜。五代方镇益强,率令部曲主场院,厚敛以自利。其属三司者,补大吏临之,输额之外辄入己,或私纳货赂,名曰贡奉,用冀恩赏。上始即位,犹循常制,牧守来朝,皆有贡奉。及赵普为相,劝上革去其弊。是月,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去年已有此诏,故此云申命。)时方镇阙守帅,稍命文臣权知,所在场院,间遣京朝官廷臣监临,又置转运使通判【六】,为之条禁,文簿渐为精密,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

  国初,贡赋悉入左藏库,及取荆、湖,下西蜀,储积充羡。上顾左右曰:「军旅饥馑,当预为之备,不可临事厚敛於民。」乃於讲武殿後别为内库,以贮金帛,号曰封桩库,凡岁终用度赢余之数皆入焉。(别置库,本志及他书皆云在乾德初,未审何年,计必是平西川後也。因命诸州不得占留金帛,附见其事。)

  夏四月辛丑朔,王全斌诱杀蜀兵二万七千人於夹城中。(此据康延泽平蜀实录,与耆旧传合。)

  诏孟昶先代坟茔无得焚毁,复守冢户,官岁给粟帛充时享。

  己巳,回鹘遣使来贡方物。

  壬子,令京城夜漏未及三鼓,不得禁止行人。

  癸丑,唐主遣使来修贡,贺平蜀也。

  丙辰,改西川感化、耀武等军并为虎捷。王全斌奏诸军平草寇有功,请备禁旅故也。

  癸亥,募诸军子弟导五丈河,贯宫城,历後苑,内庭池沼,水皆至焉。

  乙丑,放洋州义军八百人归农。

  赐西川行营将士姜茶。

  五月辛未朔,诏诸道州、府先发遣前资幕职、令录等到阙,已经引对者各放还,去京二千里者减一选,已上者减两选,无选可减者免取文解,便令赴集。

  壬申,幸迎春苑宴射。

  先是,上遣使以御府供帐迓孟昶於江陵,且命有司为昶官属治第,又遣使至江陵,分给鞍马车乘。乙酉,昶至近郊,皇弟开封尹光义劳之玉津园。丙戌,大陈诸军於阙前。昶与弟仁贽、子玄喆玄屷、(玄屷,初见乾佑三年。)宰相李昊等三十三人素服待罪明德门外,诏释罪,赐昶等袭衣、冠带。上御崇元殿,备礼见之。礼毕,御明德门,观诸军按部还营。遂宴昶等於大明殿,赐物有差。

  丁亥,赐侍卫诸军内库衣服钱帛有差。

  戊子,赦天下死罪,降徒流,流以下释之,配役者免居作。

  己丑,免孟昶三日朝参。

  壬辰,复宴昶及其子弟於大明殿。

  于阗国宰相因沙门善名等来京师,致书於枢密使李崇矩,愿结欢好。上令崇矩报书,赐以器币。

  诏诸军小校以上,死者官给赙物,或嗣绝及孤幼不能申请者,令中使就赐之。

  遣常参官十八人分往诸道受民租,虑州县官吏掊歛之害也。

  伪蜀官仓纳给用斗有二等,受纳斗盛十升,出给斗盛八升七合。诏自今给纳并用十升斗。(本志:分遣常参官受民租,在乾德二年五月,其下即言伪蜀用斗,按二年则犹未平,疑二年字当作三年,今移见此。)

  是月,唐司空、平章事严续出为润州节度使。时机务多归枢密院,宰相备位而已。中书舍人、枢密副使豫章陈乔柔懦畏怯,吏潜结权幸,多为非法,皆不能制。乔累迁门下侍郎、枢密使。

  六月甲辰,以孟昶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兼中书令、秦国公。长子玄喆为泰宁节度使,伊审徵为静难节度使。戊申,以昶弟仁贽为右神武统军,仁裕右监门卫上将军,仁操左监门卫上将军,次子玄屷为左千牛卫上将军【七】,李昊为工部尚书,欧阳炯为右散骑常侍。(仁裕、仁操,见乾佑三年。)

  庚戌,孟昶卒。上为辍五日朝,赠尚书令,追封楚王,諡恭孝,赙布帛千疋,葬事官给。初,昶母李氏随昶至京师,上屡命肩舆入宫,谓之曰:「国母善自爱,无戚戚怀乡土,异日当送母归。」李氏曰:「使妾安往?」上曰:「归蜀耳。」李氏曰:「妾家本太原,傥获归老并门,妾之愿也。」时上已有北征意,闻其言,喜曰:「俟平刘钧,即如母所愿。」因厚加赉赐。及昶卒,李氏不哭,举酒酹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贪生至今日。吾所以忍死者,为汝在耳,今汝既死,吾安用生!」因不食,数日亦卒。

  潞州言太原官吏将校多来归者,诏优给装钱,部送阙下。

  初,南汉邵廷琄屯於洸口以待王师,会王师退舍,廷琄招辑亡叛,训士卒,修战备,国人赖以少安。有投匿名书谮廷琄将图不轨,南汉主信之,是月,遣使赐廷琄死。士卒排军门见使者,诉廷琄无反状,请加考验,弗许,乃相与立庙洸口祠之。

  秋七月己巳,上泛舟於後苑新池,赐从官饮。

  遣使犒西川行营将士。

  乙亥,珍州刺史田景迁内附。

  丁酉,幸教船池,遂幸玉津园宴射。

  诏洽州复为懿州。时五溪团练使、洽州刺史田处崇言:「先是,湖南节度使马希范以敍州潭阳县为懿州,命臣叔万盈为刺史。希范死,其弟希獭改为洽州,愿复旧名。」从之,仍铸印以赐处崇。

  是月,始令诸州录参与司法掾同断狱,从宗正丞赵合之请也。(合,未见。)

  上闻西川行营有大校割民妻乳而杀之者,亟召至阙,斩於都市。初,近臣营救颇切,上因流涕曰:「兴师吊伐,妇人何罪,而残忍至此。当速置法以偿其冤。」(二事并从国史志,未见他书。会要亦有同断狱事。)

  八月戊戌朔,令天下长吏择本道兵骁勇者,籍其名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後又以木梃为高下之等,给散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上每御便殿亲临试之,用赵普之谋也。

  癸卯,河决开封阳武县。

  戊申,诏伪蜀将士妻子并发赴阙,官给舟乘,县次续食,有父母者别给钱五千。

  殿直成德钧部送伪蜀军校,在路受赇,为人所告,戊申,斩德钧於宽仁门外。

  庚戌,修文明殿成。文明殿即端明殿也,国初改焉。

  辛酉,以左散骑常侍欧阳炯为翰林学士。炯性坦率,无检束,雅喜长笛,上闻,召至便殿奏曲。御史中丞刘温叟闻之,叩殿门求见,谏曰:「禁署之职,典司诰命,不可作伶人事。」上曰:「朕顷闻孟昶君臣溺於声乐,炯至宰相,尚习此伎,故为我擒。所以召炯,欲验言者之不诬耳。」温叟谢曰:「臣愚不识陛下鉴戒之微旨。」自是亦不复召炯矣。温叟一日晚归,过明德门西阙前,上方与中黄门数人登楼,驺者潜知之,以白温叟,温叟令传呼依常而过。翌日,请对,具言【八】:「人主非时登楼,则近侍咸望恩宥,辇下诸军亦希赏给。臣所以呵导而过者,欲示众以陛下非时不登楼也。」上善之。

  甲子,南汉宦者莫少璘等七人来降。

  九月己巳,上御讲武殿,阅诸道兵,得万余人,以马军为骁雄,步军为雄武,并属侍卫司。

  壬申,命蜀部诸州,各置克宁兵五百人。

  丙子,重阳,宴近臣於长春殿。

  己卯,以度支郎中苏晓为淮南转运使。晓建议榷蕲、黄、舒、庐、寿五州茶,置十四场,笼其利,岁入百余万缗。

  辛巳,权判三司赵玭坐军食损坏,失於检视,夺一季俸。(乾德二年五月,玭权检点,此不当书判,会要亦但称权点检。)

  河决澶州。

  戊子,幸西水磑。

  庚寅,侍御史苏善羁除名,流沙门岛,坐知陈州日不法也。

  壬辰,始遣宫人诣安陵上冬服,岁以为常,自後清明亦往。

  甲午,诏南州复为漳州。先是,王氏据闽中,董思安为漳州刺史,思安父讳章,故改为南州,至是复之。(董思安,初见开运元年。)

  乙未,令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使及台、省、寺、监、开封兴元尹,皆别铸新印,比旧制悉增大焉,革五代之敝陋也。

  是月,唐光穆圣章后锺氏殂,江左笼山泽之利,国帑甚富。德昌宫,其外府也,簿籍淆乱,不可稽考。刘承勳掌宫事,盗用无算。后丧【九】,卫士当给服者皆无布,但赋以钱。其後德昌宫中屋坏,得布四十间,殆千万端,盖义祖相吴日所贮也。其无政事类此。

  冬十月戊申,遣染院副使李光嗣如江南吊祭。(光嗣,未见。)

  忠州民以鱼为膏,伪蜀时,尝取其算,乙卯,诏除之。

  己未,太子中舍王沼弃市,坐权知西县受赃枉杀人也。

  乙丑,令吏部流内铨以见任京西南州县官满一周年者,移注西川南北边,归降人及年七十以上者,勿复移注。

  十一月庚午,斩雄武卒百余人。先是,上谓权侍卫步军司事、保宁留後王继勳曰:「此军新募,或无妻,当有愿与为婚者,不须备聘财,但酒炙可耳。」继勳不能喻上旨,纵令部下掠人子女,里巷为之纷扰。上闻大惊,即命捕得,人情始安。小黄门阎承翰见而不奏,亦杖数十。独以孝明皇后故,释继勳罪。因诏左右衔使【一○】,(案宋史职官志有左右街使,此作「衔使」疑误。)京师衢肆,事有非常者,即以闻。承翰,真定人也。

  丙子,回鹘遣僧法渊来贡方物。

  戊子,日南至,受朝贺於文明殿,上服通天冠、绦纱袍,宫悬仗卫如元会,礼毕,羣臣诣崇德殿上寿。

  赐西川行营将士枣,蜀土之所乏也。

  初,全师雄之党攻剑州,刺史、右龙武将军张仁谦足疾不能战,欲弃城遁,通判、主客员外郎元氏董枢不可,乃引兵击贼,败之,招降数百人。仁谦媿恨,因饮枢酒令醉,密杀降者,乃诬奏枢阴与贼通。会有中使自蜀还,备言其事,上并召赴阙,令廷辨曲直,仁谦理屈,又下御史台鞫之。乙未,黜仁谦为宋州教练使,擢枢比部郎中。

  始,贼攻眉州,刺史赵延进(延进,未见。)惧贼之众,力不能敌。将以麾下奔嘉州,通判段思恭止之,因率屯兵与贼战彭山。士观望无斗志,思恭募先登者许以厚赏,於是诸军鼓勇力斗,贼遂败走。思恭矫诏出上供钱帛给之,其後度支劾思恭擅发官帑,请系狱治罪,上嘉其果干,有诏勿劾,即命思恭知州事。思恭,晋城人也。(段思恭事日月无所考见,因附之董枢後。思恭通判眉州亦在此年二月。)

  契丹侵易州,略居民,上令监军李谦昇(谦昇,未见。)率兵入其境,俘生口如所略之数,俟契丹放还易州之民,然後纵之。

  秘书监判大理寺汝阴尹拙等言:「後唐刘岳书仪,称妇为舅姑服三年,与礼律不同。然亦准敕行用,请别裁定之。」诏百官集议。尚书省左仆射魏仁浦等二十一人奏议曰:「谨按礼内则云:『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即舅姑与父母一也。古礼有期年之说,虽於义可稽,书仪着三年之文,实在理为当。盖五服制度,前代增益已多。只如嫂叔无服,唐太宗令服小功;曾祖父母旧服三月,增为五月;嫡子妇大功,增为期;众子妇小功,增为大功。父在为母服周,高宗增为三年【一一】。妇人为夫之姨舅无服,明皇令从夫而服,又增姨舅同服缌麻及堂姨舅服袒免。迄今遵行,遂为典制。何况三年之内,几筵尚存,岂可夫衣衰麤,妇袭纨绮?夫妇齐体,哀乐不同,求之人情,实伤至治。况妇人为夫有三年之服,於舅姑而止服周,是尊夫而卑舅姑也。且昭宪皇太后丧,孝明皇后亲行三年之服,可以为万代法矣。」十二月丁酉,始令妇为舅姑三年齐斩,一从其夫。

  戊戌,升北海军为潍州。

  己亥,令川、峡诸州监军、巡检无得与州县事。

  己酉,畋近郊。

  戊午,甘州回鹘可汗与于阗国王及瓜、沙州皆遣使来贡方物。先是,沙门道圆出游西域二十余年,於是,与于阗朝贡使者俱还,献贝叶经及舍利。癸亥,上召见之,问其山川道路及风俗,一一能记,上喜,赐以紫衣及金币。

  是月,诏溪州领五溪团练使,刻印赐之。

  是岁,北汉主遣驸马都尉白昇(昇,未见。)奉表谢过於契丹,具请释遣前使,契丹不报,又遣其子继文及宣徽使李光美(光美,初见广顺元年。)往,亦被执。自是文武内外官属悉以北使为惧,而抱负才气不容於权要者,乃多为行人矣。

  初,全师雄至新繁,刘光义、曹彬领兵破之,生擒万余人。师雄退屯於郫,王全斌、王仁赡又率兵破之。师雄走灌口寨,有陵州指挥使袁廷裕者,师雄署为本州刺史,众万余,仁赡复生擒廷裕,磔於成都市【一二】,贼锋稍衄,徒党散保州县。未几,虎捷指挥使吕翰怨其帅不礼【一三】,率部下兵叛於嘉州,横冲指挥使吴瓌、虎捷水军校孙进等皆应之,杀知州客省使武怀节、战棹都监刘汉卿,遂与全师雄伪所署将刘泽合势,众至五万,逐普州刺史刘楚信,杀通判刘沂。(按实录二月壬寅朔,以左骁卫将军刘楚信为普州刺史,八月己酉又书以西川兵马都监康延泽为普州刺史,盖楚信被逐,除延泽代之也,然则吕翰初叛时当在夏秋间矣。)果州军校宋德威、虎捷指挥使冯绍文亦杀知州八作使王永图、通判刘涣、都监郑元弼;而遂州牙将王可僚【一四】又劫州民为乱。时贼所在窎起,此但其姓名可纪者耳。均州刺史、西南面水陆转运使曹翰率兵会王仁赡等围吕翰於嘉州,吕翰弃城走,遂入保之。是夕,贼还结众围城,约以三鼓进攻,翰谍知之,戒掌漏者止击二鼓,贼众不集,至明而遁,追袭大破之,杀戮数万人,吕翰引余众走保雅州。(自全师雄至新繁以下,至吕翰走保雅州,新、旧录及本纪并无月日,全斌传但以未几及俄顷等语总结为一段。按明年六月本纪乃书全斌攻师雄於灌口,其初入时,必此年春夏间也。师雄六月败,闰八月本纪始书全斌克雅州,翰被杀,其初走时亦当在此年夏末秋初或八、九月间,都不可知也。既无所系,故并载於此。耆旧传云吕翰九月叛,十一月平,与国史差。平蜀实录与耆旧录传同,今不取。)

  於八月己酉,诏以西川兵马都监康延泽为普州刺史。延泽诣王全斌请兵护送之任,全斌才给以百人。延泽至简州,招集亡叛,凡得千余人,教习战阵,拥以去。及境,贼申雕领众五千来逆,延泽击败之,生擒七百人,斩其受贼署者百余辈,余皆遣释,揭示威信,所招集又得三千人,遂破刘泽三万余众,贼势稍沮。十一月丁卯朔,延泽入普州。先是,州城悉被焚荡,乃依山设栅自固,且行且战,聚粮於遂州,复城普州。既而刘泽领众来降,诏以延泽兼东川七州招安巡检使。(延泽入普州月日,此据平蜀实录。八月十二日再见,此用左氏法。)

  注 释

  【一】乃多出金帛「乃」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治蹟统类卷一补。

  【二】青疆店阁本、宋会要兵七之二七、二八及编年纲目卷一同,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宋史卷二五五王全斌传均作「青强店」。

  【三】仍纵部曲侵挠之「仍」原作「乃」,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

  【四】绐谓彦晖曰「绐」原作「绍斌」。按宋史卷二五五高彦晖传此句作「乃绐之曰」。此事与田绍斌无涉,盖「绐」误作「绍」,复因上文有「田绍斌」,遂误增「斌」字。今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正。

  【五】请释其老幼疾病者七千人「释」原作「择」,「疾」字原脱,「千」原作「十」,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补。宋史卷二五五康延泽传作「请简老幼疾病七千人释之」。

  【六】又置转运使通判「通判」二字原脱,据宋本及编年纲目卷一、治蹟统类卷二九补。

  【七】左千牛卫上将军「卫」原作「骑」。按宋环卫官有左千牛卫上将军,而无左千牛骑上将军,今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治蹟统类卷一改。

  【八】具言原作「直言」,据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改。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一均作「且言」。

  【九】后丧原作「后葬」,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改。

  【一○】因诏左右衔使按宋会要职官二二之一三谓宋「有左右街司,掌街鼓、警场、清道、请纳鼓契,巡徼衢肆,纠视违犯」。疑「衔使」当作「街司」。

  【一一】高宗增为三年「高宗」原作「高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旧唐书卷二七礼仪志、新唐书卷二○礼乐志、宋史卷一二五礼志改。

  【一二】磔於成都按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宋史卷二五五王全斌传均作「磔於成都市」,於义为胜。

  【一三】虎捷指挥使吕翰怨其帅不礼「吕翰」二字原阙。按本编注谓「然则吕翰初叛时当在夏秋矣」,下文又屡见吕翰其人,今据同上书补。

  【一四】王可僚原作「王可潦」,据阁本及本书卷七、长编纪事本末卷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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