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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七 庆历二年(壬午,1042)
起仁宗庆历二年六月尽是年闰九月
六月甲戌,出内藏库银一百万两、紬绢各一百万匹下三司,以给边费。赐河北义勇兵弓弩箭材各一百万。
权御史中丞贾昌朝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并优与改官,令致仕。年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在京若工部侍郎俞献卿、少府监毕世长、太常少卿李孝若、驾部郎中李士良,在外若给事中盛京、光禄卿王盘、太常少卿张仿、兵部郎中张亿,皆耄昏不任事,请并令致仕。」诏在京者中书体量之,在外者进奏院告示之。献卿、孝若、京,寻致仕,世长提举太极观,余未详。世长,士安子也。
乙亥,省南北作坊监官各一员。
丙子,瀛州言宣徽南院使、天平节度使夏守贇卒。赠太尉,諡忠僖,遣使护其丧事。
戊寅,诏河北转运使司籍民间所养马,有边警则给价市之。
修河北旧烽台。
辛巳,诏雄州、代州安抚司,每得契丹事宜并报麟府军马司。
癸未,资政殿学士、右谏议大夫、知杭州郑戬为给事中,知并州兼河东路经略安抚缘边招讨使,寻改知郓州。
钱塘湖溉民田数千顷,钱氏置撩清军以疏导淤淀之患,既纳国後,不治,葑土堙塞,为豪族、僧坊所占冒,湖水益狭。戬发属县丁夫数万辟之,民赖其利。事闻,诏杭州岁治如戬法。
乙酉,修通利军城。
丙戌,以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秘阁校理范宗杰为直史馆、陕西河东京西制置解盐使兼管勾交子公事。宗杰於正月戊午日自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秘阁校理为制置解盐使,今复云尔,盖正月但制置陕西,今并及河东、京西也。然不应尚带度支判官,或当时兼借省属以重使事邪?
建定州北平寨为北平军。
三司减省所言:「自今两府管军臣僚、节度使、宗室及郡县主、两省都知押班,母、妻依旧赐冠帔,其两府臣僚无母、妻,则赐长女或长子妇,余并罢之。其僧道赐衣【一】及师号,非御前特恩,并不许奏荐,如於延州纳细色军粮一百硕,乃赐之。」诏中书、枢密院,荆王、使相、宣徽使、管军、节度使,及皇亲正刺史以上、长公主,许奏荐紫衣、师号如故,余从之。
戊子,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任中师为修建北京使,并相视德清军,澶州、大名府城池及点检衣甲器械钱帛粮草军马事,仍以尚食使、象州防御使、入内副都知皇甫继明管勾修建北京事。
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李昭遘罢盐铁判官。初,详定减省所议罢天下职田及公使钱,昭遘以为不可,权三司使姚仲孙恶其异己,且诘昭遘所以兴利之术,而昭遘争辨不已,故罢之。寻为三门白波发运使,因入奏事,上谓曰:「前所论罢职田事,卿言是也。」昭遘为三门、白波发运乃八月丙子,今并书。
庚寅,以提举河北刑狱、司勳员外郎王仪提举本路修葺城池器械及置堡寨烽火、教阅军阵、市马等事。
辛卯,赐澶州修城池役卒及义勇、强壮缗钱。
壬辰,以延州厥屯族军主香埋、归娘族军主阿讹并为副都军主,厥屯副军主吃埋、揭家族副军主李朝政并为军主,悖家族都虞候逈讹、苏尾族都虞候拓德遇、李文信并为副军主,鄜延部署司言其击贼有功也。
三司减省所言,比来医官多侥幸求实俸,至有尚药、奉御而其入多於医官副使者,请自今并依例折支,从之。
置汾州向阳峡寨。
乙未,河东都转运使、户部郎中、天章阁待制明镐为龙图阁直学士、知并州兼河东经略安抚缘边招讨使。镐大巡边以备贼【二】。时边任多纨袴子弟,镐忧其误军事,曰:「此可尽斥邪!待奏则晚矣。」乃取尤不职者杖之,疲软子弟皆自解去,更奏择习事者守堡寨。军行,倡妇多从之,镐欲驱逐,恶伤士卒心。会有忿争杀倡妇者,吏执以闻。镐曰:「彼来军中,何邪?」纵去不治,倡妇闻之,皆散走。
河北转运使、吏部员外郎、史馆修撰文彦博为天章阁待制、本路都转运使。
环庆部署司言,没於行阵将校之子孙,或录二人至三人【三】,自今非战胜而没者请止录一人,从之。既而韩琦言:「将士临阵,皆图胜捷,力有不敌,战败而死。人命至重,岂以胜负为言。国家唯追崇虚名,存录孤子,所以劝诱来者,使之效命。今边臣读此条贯,往往伤叹,以谓一死报国,更分胜负,恐非朝廷激励将士之术。兼前记所载,亦无此例。若果更分胜负,则伤中并孝赠,亦合作两等支赐,理实未便。乞并如旧制施行。」从之。此事自十二月壬寅移入【四】。
丙申,以镇戎军就粮蕃落都指挥使、忠州刺史向进为石州刺史、泾原路缘边都巡检使,其子弟坚等五人并为左班殿直。自西鄙用兵【五】,上思擢用诸蕃落将士,会招讨使王沿遣进等一百三十人赴京师,进名为有勇,又其族多死王事者。上御崇政殿阅试,而坚骑射尤精悍,取所射弓亲挽之,力甚劲,因遍示辅臣,且谕其众曰:「若属为国家扞贼,甚劳苦,朕累知之。」又见其马善驰走,曰:「此真战马,毋为权豪所市也。」於是百三十人悉迁补之。进,先见元年三月。
御史中丞贾昌朝等言,今详定减省事毕,自後或有臣僚辄於所减省中复有陈乞,望令两府及三司执奏,从之。此据朔历,乃丙申日奏,今附见。
丁酉,陕西都转运使、刑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张奎知永兴军。
戊戌,翰林学士苏绅为修建北京副使。
陕西、河东、京西制置解盐使范宗杰兼权陕西转运司事。
己亥,三司减省所言:「郊祀所赐,自中宫以下减半,则公卿近臣当以次减。旧赐银绢四千三千者损一千,一千损三百,三百损百二十,皆着为式。」
是月,侍御史鱼周询劾奏判河阳、护国节度使、右仆射兼侍中张耆典藩无状,乞令就京师私第养病。诏择人代还。右正言田况请罢耆将相之任,使以散官就第,不许。寻徙耆判陈州,又判寿州。周询以丙申日奏,况以丁酉日奏,实录并无之,今据朔历追书。徙判陈州乃七月丁亥,徙寿州又在闰九月甲申,今并书。
秋七月壬寅朔,知谏院张方平言:「朝廷政令之所出在中书。若枢密院,则古无有也,盖起於後唐权宜之制,而事柄遂与中书均,分军民为二体,别文武为两途。为政多门,自古所患【六】。今朝纲内弛,边事日生,西、北二敌,交有凭陵中夏之志,二府之中,岂尽材猷之士。臣向尝面论之,而陛下谕臣:『今倚以为用者犹不任职,若更选用,诚乏可使之人。』臣请於外择人,陛下又以为:『疆事未宁,边臣无功,岂当遽召而用之。』审如圣意,则所用者不过燕安朝路【七】,容身养望者耳。若然,劳臣益解体,武士益离心矣。陛下试思臣前议,断自渊衷,特废枢密院,或重於改为,则请并本院职事於中书;其见任枢密使副不才者罢之,诸房吏史且皆如旧,亦足以一政事之本,通赏罚之权,省宂滥之费,塞侥幸之望。改而张之不伤体,裁而制之不动众。陛下幸与一二宗臣旧老,深图此议而必行之。」不报。方平奏入不报据会要。
乙巳,以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田朏为西京作坊使、并代州都监,东头供奉官郝质为内殿崇班、忻代都巡检使,并领兵屯崞县以控扼二敌。
初,河东宣抚使杜衍、知并州明镐并言:「忻代为敌骑走集之地,且荐朏、质等材勇可任,请分精锐土兵数千授此两人,使屯险要,万一有警,必能保其成功【八】。若各处一郡,上为庸将所制,不复能施摧坚陷阵之力。」故特命之。质先与朏将所部兵护军须物馈麟州【九】,至青眉浪,会贼数千骑钞掠,先驱力战,斩首数百级,获马数百匹,器甲以万计。又与朏行边,至柏子寨西,遇贼方堑道以阻官军,质急麾众击之,转战至寒岭下,日晡而贼北,斩首百余级,遂修复宁远等诸寨以抗贼冲。此据郝质传附见,田朏,不详何许人。
丙午,枢密副使、给事中任布罢为工部侍郎【一○】、知河阳。布任枢密,纯约自守无所补,然数与宰相吕夷简忤,夷简恶之。布长子逊素狂愚,夷简知之,乃怵使言事,许以谏官。逊即上书历诋执政大臣,且斥布不才。布见其书,匿之。夷简又趣逊以书上,逊复上书罪匿者。上问知匿书者乃布也【一一】,布谢:「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谬,惧辱朝廷,故不敢宣布。」侍御史鱼周询因劾奏布不才之甚,其子具知。布遂罢去,逊尚留京师,望谏官,夷简寻以它事黜之。议者谓周询引逊语逐其父,为不知体云【一二】。夷简怵逊使上书,此据日记。
丁未,诏自今阵亡军校无子孙者,赐其家钱,指挥使七万,副指挥使六万,军使、都头、副兵马使、副都头五万。
癸丑,彰信军节度使李迪为太子太傅致仕。
甲寅,赐南北作坊、弓弩院造军器工匠缗钱。
戊午,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吕夷简判枢密院,户部侍郎【一三】、平章事章得象兼枢密使,枢密使晏殊同平章事。初,富弼建议宰相兼枢密使,上曰:「军国之务,当悉归中书,枢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废,故止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及张方平请废枢密院,上乃追用弼议,特降制命夷简判院事,而得象兼使,殊加同平章事,为使如故。
壬戌,诏晏殊班张耆之上。
广东转运司言【一四】,占城国护送军贼鄂邻并所虏军士百姓至广州,且言邻前後所杀罗文等六十二人皆啗之。诏枭邻等七人於广州,被害之家各给复二年。
初,富弼、张茂实以结婚及增岁币二事往报契丹,惟所择。弼等至没打河,刘六符馆之,谓弼曰:「北朝皇帝坚欲割地,如何?」弼曰:「北朝若欲割地,此必志在败盟,假此为名,南朝决不从,有横戈相待耳。」六符曰:「若南朝坚执,则事安得济?」弼曰:「北朝无故求割地,南朝不即发兵拒却,而遣使好辞更议嫁女、益岁币,犹不从,此岂南朝坚执乎?」
及见国主,弼曰:「两朝人主,父子继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国主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羣臣竞请举兵,而寡人以谓不若遣使求关南故地,求而不得,举兵未晚也。」弼曰:「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澶渊之役,若从诸将之言,北兵无得脱者。且北朝与中国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北朝诸臣争劝用兵者,皆为其身谋,非国计也。」国主惊曰:「何谓也?」弼曰:「晋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於北,末帝昏乱,神人弃之。是时,中国狭小,上下离叛,故契丹全师独克,虽虏获金币,充牣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大半,此谁任其祸者?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万计,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曰:「不能。」弼曰:「胜负未可知,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羣臣当之欤,抑人主当之欤?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岁一二人耳,羣臣何利焉?」国主大悟,首肯者久之。自北朝忘章圣皇帝【一五】之大德以下至此,并据神宗实录朱本,盖朱本用苏轼所作神道碑【一六】,墨本乃无之,范纯仁行状及弼奉使语录亦无,神道碑必有所据,不知墨本何故不载此也。按奉使必有别录,弼前奉使未见别录,恐神道碑、朱史所载弼语在别录,当考求之。
弼又曰:「塞雁门者以备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势不得不增。城隍皆修旧,民兵亦旧籍,特补其阙耳,非违约也。」国主曰:「微卿言,不知其详。然寡人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弼曰:「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宋兴已九十年,若各欲求异代故地,岂北朝之利乎?」国主无言,徐曰:「元昊称藩尚主,南朝伐之,不先告我,何也?」弼曰:「北朝向伐高丽、黑水,岂尝报南朝乎?天子令臣致意於陛下曰:『向不知元昊与弟通姻,以其负恩扰边,故讨之,而弟有烦言,今击之则伤兄弟之情,不击则不忍坐视吏民之死,不知弟何以处之?』」国主顾其臣胡语良久【一七】,乃曰:「元昊为寇,岂可使南朝不击乎!」
既退,六符谓弼曰:「昔太宗既平河东,遂袭幽燕,今虽云用兵西夏,无乃复欲谋燕蓟乎?」弼曰:「太宗时,北朝先遣拽剌梅里来聘,既而出兵石岭以助河东,太宗怒其反覆,遂伐燕蓟,盖北朝自取之也。」六符又曰:「吾主耻受金帛,坚欲十县,如何?」弼曰:「南朝皇帝尝言:『朕为人子孙,岂敢妄以祖宗故地与人。昔澶渊白刃相向,章圣尚不与昭圣关南,岂今日而可割地乎?且北朝欲得十县,不过利其租赋耳,今以金帛代之,亦足坐资国用。朕念两国生民,不欲使之肝脑涂地,不爱金帛以徇北朝之欲。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背盟弃好,朕独能避用兵乎?且澶渊之盟,天地神只,实共临之。今北朝先发兵端,朕不愧於心,亦不愧天地神只矣。』」六符谓其介曰:「南朝皇帝存心如此【一八】,大善。当共奏,使两主意通。」
翌日,国主召弼同猎,引弼马自近,问所欲言。弼曰:「南朝惟欲欢好之久尔。」国主曰:「我得地则欢好可久。」弼曰:「南朝皇帝遣臣闻於陛下曰:『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亦岂肯失祖宗故地耶?且北朝既以得地为荣,则南朝必以失地为辱矣。兄弟之国,岂可使一荣一辱哉?朕非忘燕蓟旧封,亦安可复理此事,正应彼此自喻尔。』」
退而六符谓弼曰:「皇帝闻公荣辱之言,意甚感悟。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结婚可议尔。」弼曰:「结婚易以生衅,况夫妇情好难必,人命修短或异,则所托不坚,不若增金帛之便也。」六符曰:「南朝皇帝必自有女。」弼曰:「帝女才四岁,成婚须在十余年後,虽允迎女成婚,亦在四五年後。今欲释目前之疑,岂可待哉?」弼揣敌欲婚,意在多得金帛,因曰:「南朝嫁长公主故事,资送不过十万缗尔。」由是敌结婚之意缓,且谕弼归。弼曰:「二论未决,安敢徒还,愿留毕议。」国主曰:「竢卿再至,当择一事授之,宜遂以誓书来也。」弼还奏,复授弼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又辞不受。
癸亥,弼与茂实再以二事往,於是吕夷简传帝旨,令弼草答契丹书并誓书,凡为国书二,誓书三。议婚则无金帛。若契丹能令夏国复纳款,则岁增金帛二十万,否则十万。弼奏於誓书内创增三事:一,两界塘淀毋得开展;二,各不得无故添屯兵马;三,不得停留逃亡诸色人。弼因请录副以行。中使夜齎誓书五函并副,追及弼於武强,授之。弼行至乐寿,自念所增三事皆与契丹前约,万一书词异同,则敌必疑,乃密启副封观之,果如弼所料,即奏疏待报。又遣其属前陵州团练推官宋城蔡挺诣中书白执政。上欲知敌中事,亟召挺问,挺时有父丧,听服衫帽对便殿,此据蔡挺传增入。乃诏弼三事但可口陈。弼知此谋必执政欲变己所与北朝初议者【一九】,乃以礼物属茂实,疾驰至京师,日欲晡,叩合门求对。合门吏拘以旧制,当先进名,对仍翌日。弼责之,遂急奏,得入见,曰:「执政固为此,欲致臣於死,臣死不足惜,奈国事何?」上急召吕夷简等问之,夷简从容曰:「此误尔,当改正。」弼语益侵夷简,晏殊言夷简决不肯为此,真恐误尔。弼怒曰:「殊奸邪,党夷简以欺陛下。」遂诏王拱辰易书。其夕,弼宿学士院,明日乃行。
乙丑,枢密院奏乞分屯澶州军马於曹、濮等州就粮,从之。朔历
诏京师朝官以病乞寻医者,须一年方听朝参。
己巳,以泉州民邵保为下班殿侍、三班差使、监南剑州昌顺县酒税。保本海商,尝至占城国,见军贼鄂邻,归而言之,及朝廷命使臣齎诏赴占城,保与俱往,获邻等还,故录之。
庚午,诏大宗正司:「自今皇亲婚姻具依律令外,若父母亲姊妹及父母之亲姑为妯娌【二○】,或相与为妇姑行,而尊卑差互者,不得为婚姻。其服纪疏远而房分不同祖者,并许通嫁娶,仍不系夫之长少,各敍本族之尊卑,又所与系亲之家【二一】,若见任文武、升朝官,虽三代不尽食禄,但非工商伎术及恶逆之族,有朝臣委保者,听之。」初,大宗正司言:「今宗族蕃盛,多於勳旧之门迭为婚姻,其服纪尊卑虽於礼律无嫌,而终为有司所拘,至诸宫院,难以求亲。」下太常礼院议,而降是诏。
八月壬申朔,皇第六女卒,母御侍杨氏也,生才六日。
诏河南府、孟郑滑陈许颍蔡邓唐隋等州发常平仓粟以赈贫民。
丁丑,御崇政殿,策试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殿中丞钱明逸,所对策入第四等次【二二】,以为太常博士、通判庐州。明逸,易子也。
戊寅,策试武举人。
辛巳,知大名府、尚书左丞程琳加资政殿学士。
壬午,资政殿大学士、吏部侍郎李若谷为太子少傅致仕。
乙酉,诏河北诸路州军,自修城籍强壮、刺义勇,颇妨农时,应见役去处,并令放免。朔历。
戊子,出内藏库缗钱十万修北京行宫。时任中师奏行宫大抵摧圯,请更新之。上令创修寝殿及角楼,余皆完补而已,其自京至德清军行宫、馆驿、廨署,亦量加葺治。
刑部检法官杨中正言,在京命官、使臣、本司吏人犯杖罪已下,听决罚,从之。
庚寅,赐陕西缘边戍卒缗钱。
壬辰,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程戡为契丹国母生辰使,西上合门副使张得一副之;太常丞、直集贤院张方平为国主生辰使,东头供奉官、合门祗候刘舜臣副之;兵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判三司开拆司杨伟为国母正旦使,礼宾副使王仁旭副之;盐铁判官、兵部员外郎方偕为国主正旦使,礼宾副使王易副之。伟,亿从弟也,尝通判单州,会巡检部卒合州卒二百余人谋杀巡检使,入鼓角门,州将不敢出。伟挺身往问曰:「若属何苦而反【二三】?」咸曰【二四】:「将有诉於州,非反也。」伟曰:「持兵来,非反而何?若属皆有父母妻子,以一朝忿而欲鱼肉之乎?」悉令投兵坐,籍首恶十余人斩之。伟事,据本传当在明道间,今附於此。仁旭,显孙。
诏:河北秋稼丰稔,宜令三司计度收籴。此据朔历。
己亥,命侍御史仲简、崇仪副使王整为京东路体量安抚,兼催捉盗贼。
权御史中丞贾昌朝言,臣僚起居失仪,请依唐例参列为八节,分十六事,从之。
九月辛丑朔,太常博士孙甫为秘阁校理,枢密副使杜衍所荐也。甫,阳翟人,衍守京兆,辟知府司录事,吏职纤末皆倚办。甫曰:「待我如此,可以去矣。」衍闻之,不复以小事属甫。衍与语,必引经以对,言天下贤俊,历评其才性所长。衍曰:「吾辟属官,得益友。」尝监益州交子务,转运使以伪造交子多犯法,废不用。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有犯私铸,钱可废乎?但严治之,不当以小害废大利【二五】。」交子卒不废。甫与秘书丞杨孜并为校理,孜事无所见,今不书。
诏幕职州县官,旧制须三考以上许应制举,自今勿拘。
癸卯,环庆路部署司言西界伪团练使马都来降,诏除右班殿直。此据实录,五月庚午谱罗来降,实录乃无之,疑马都即谱罗,当考之。
乙巳,诏:「河东本城兵士系教阅者,并升为禁军。其招收一十七指挥,列无敌之下,保州威边之上。内定州并军城寨四指挥以隶定州路,顺安军一指挥隶真定府路,保州、广信安肃军六指挥隶沿边巡检司,霸州、信安军指挥隶高阳关路【二六】。
初,命宰臣吕夷简判枢密院事,既宣制,黄雾四塞,风霾终日,朝论甚喧。参知政事王举正言二府体均,判名太重,不可不避也。右正言田况复以为言,夷简亦不敢当。黄雾、风霾,据御史台记。
丙午,夷简改兼枢密使。
辛亥,录砀山尉董祺子中孚为砀山县尉,仍免持服,中立补郊社斋郎,以祺捕盗斗死也。
壬子,置福建、广南东西路诸州教阅澄海军各两指挥。
乙卯,以陕西缘边制置青白盐使、秘书丞蒋偕为北作坊副使,环庆路都监范仲淹、庞籍荐之也。
赐秦州小洛门采造务役卒缗钱。
己未,赐陕西缘边就粮禁军缗钱。
癸亥,秦凤路管勾机宜文字、太子中允冯诰换崇仪副使,为本路都监。
陕西转运司言近添就粮兵士七万人,粮赐几三百万缗,乞加详议。诏三司擘画以闻。知谏院张方平言:「臣近因减省,见边戍供输之劳、天下物力之困,今虽峻行裁节,精为鸠集,若会所得,冀充诸费,是犹益之以畎浍,泄之以尾闾,量入为出,非所以持久者也。伏请选择近臣,令奉明诏,分使诸道,就诸边臣,与之深议所以丰财啬用、守备经远之计,内外相应,本末同体,庶几乎功利之可举。即如缘边骑兵,计畜一骑,可以赡卒五人。西戎出善马,地形险隘,我骑诚不得与较走集也。多留军马,既不足用,徒索刍粟。今方北备契丹,乃是用骑之地,乞以陕西新团士兵【二七】,多换马军东归,一以省关中之挽输,一以备河北之战守。」张方平奏附见,初不与此相关也。
富弼、张茂实以八月乙未至契丹清泉淀金氊馆,持国书二、誓书三,以语馆伴耶律仁先、刘六符,仁先、六符问所以然者,弼曰:「姻事合则以姻事盟,能令夏国复归款,则岁入金帛增二十万,否则十万,国书所以有二,誓书所以有三也。」翌日,引弼等见契丹国主,太弟宗元子梁王洪基侍,萧孝思孝穆、马保忠、杜防分立帐外【二八】。国主曰:「姻事使南朝骨肉暌离,或公主与梁王不相悦,则将奈何?固不若岁增金帛,但无名尔,须於誓书中加一『献』字乃可。」弼曰:「『献』字乃下奉上之辞,非可施於敌国。况南朝为兄,岂有兄献於弟乎?」国主曰:「南朝以厚币遗我,是惧我也,『献』字何惜?」弼曰:「南朝皇帝守祖宗之土宇,继先皇之盟好,故致币帛以代干戈,盖惜生灵也,岂惧北朝哉?今陛下忽发此言,正欲弃绝旧好,以必不可冀相要尔,则南朝亦何暇顾生灵哉?」国主曰:「改为『纳』字如何?」弼曰:「亦不可。」国主曰:「誓书何在?取二十万者来。」弼既与之,国主曰:「必与寡人加一『纳』字,卿无固执,恐败乃主事。我若拥兵南下,岂不祸乃国乎?」弼曰:「陛下用兵,能保其必胜否?」国主曰:「不能。」弼曰:「胜未可必,安知其不败邪?」国主曰:「南朝既以厚币与我,『纳』字何惜,况古有之。」弼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於突厥,故臣事之。当时所遗,或称『献』、『纳』,亦不可知。其後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更有此理【二九】?」国主默然,见弼词色俱厉,度不可夺,曰:「我自遣使与南朝皇帝议之,若南朝许我,卿将何如?」弼曰:「若南朝许陛下,请陛下与南朝书【三○】,具言臣等於此妄有争执,请加之罪,臣等不敢辞。」国主曰:「此乃卿等忠孝为国之事,岂可罪乎!」弼退而与刘六符言,指帐前高山曰:「此尚可踰,若欲『献』、『纳』二字,则如天不可得而升也。使臣颈可断,此议决不敢诺。」於是敌留所许岁增金帛二十万誓书,复遣耶律仁先、刘六符齎其国誓书以来,仍求「纳」字,二十万誓书盖明着令夏国纳款事。国主不悦,欲令弼改之,弼不可,敌亦卒不肯报其事於誓书,但於国书中敍述耳。
是月乙巳,弼等还至雄州,诏即以弼为接伴使【三一】,有朝廷合先知者急置以闻。弼奏曰:「彼求『献』、『纳』二字【三二】,臣既以死拒之,敌气折矣,可勿复许。」然朝廷竟从晏殊议,许称「纳」字,弼不预也。
乙丑,契丹枢密副使保大节度使耶律仁先、枢密使礼部侍郎同修国史刘六符入见,其誓书曰:
维重熙十一年,岁次壬午,八月壬申朔,二十九日庚子,弟大契丹皇帝谨致书於兄大宋皇帝阙下:来书云:谨按景德元年十二月七日,章圣皇帝与昭圣皇帝誓曰:「共遵成约,虔守欢盟,以风土之仪物,备军旅之费用,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勿令停匿。至於陇亩稼穑,南北勿纵骚扰。所有两朝城池,并各依旧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决河道。誓书之外,一无所求,各务协心,庶同悠久。自此保安黎庶,谨守封疆,质於天地神只,告於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三三】。」昭圣皇帝复答云:「孤虽不才,敢遵此约。谨当告於天地,誓之子孙,神明具知。呜呼!此盟可改,後嗣何述!」
窃以两朝修睦,三纪於兹,边鄙用宁,干戈载偃,追怀先约,炳若日星。今緜禩已深【三四】,敦好如故,如关南县邑,本朝传守,惧难依从,别纳金帛之仪,用代赋税之物,每年增绢一十万匹,银一十万两。前来银绢,般至雄州白沟交割。两界溏淀已前开畎者并依旧外,自今已後不得添展。其见堤堰水口,逐时决泄壅塞,量差兵夫取便修垒疏导,非时霖潦别至,大段涨溢,并不在关报之限。南朝河北沿边州军,北朝自古北口以南沿边军民,除见管数目依常教阅,无故不得大段添屯兵马。如有事故添屯,即令逐州军移牒关报。两界所属之处,其自来乘例更替及本路移易,并不在关报之限【三五】。两界逃走作过诸色人并依先朝誓书外,更不得似日前停留容纵。恭惟二圣威灵在天,顾兹纂承,各当遵奉,共循大体,无介小嫌。且夫守约为信,善邻为义,二者缺一,罔以守国,皇天厚地,实闻此盟。文藏宗庙,副在有司。余并依景德、统和两朝盟书。顾惟不德,必敦大信,苟有食言,必如前誓。
时契丹实固惜盟好,特为虚声以动中国,中国方困西兵,宰相吕夷简等持之不坚,许与过厚,遂为无穷之害。敌既岁得金帛五十万,因勒碑纪功,擢刘六符极汉官之贵,子孙重於国中。
戊辰,以真定府定州路钤辖、洛苑使、普州刺史、入内押班杨怀敏为高阳关路钤辖,军沧州。
闰九月辛未朔,诏比建北京,以备巡幸,其供拟之物,宜令有司置办,毋或扰民。
壬申,诏河北路义勇乡兵死而其家有丁壮者,令逐处选补之。
赐延州通判、国子博士马端同进士出身,枢密直学士韩琦、范仲淹荐端材,免试命之。此据会要,当考。
癸酉,赠郇国公允成第三子为左卫率府率,赐名宗颉。初,左屯卫大将军、封州刺史宗颜言其弟伴叔,幼尝侍上东宫,未及赐名而卒,故特赐赠之。允成,元佐第三子;宗颜,允成长子也。
丙子,高阳关钤辖、兼知瀛州、西上合门使、果州团练使张亢权本路副都部署。
赐开封府太康县义居民周秘家米五十斛、绢五十匹,仍令岁时存抚之。秘年八十五,其家五世不异爨故也。
庚辰,复命右正言、知制诰、史馆修撰富弼为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弼又固辞。先是,吕夷简当国,人莫敢抗,弼既数论事侵之,及堂吏以伪署度僧牒诛,夷简益恨,因荐弼使契丹,变易国书,欲因事罪之。馆阁校勘欧阳修上书,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留之,不报。而弼受命不少辞,自初奉使,闻一女卒,再奉使,闻一男生,皆不顾而行,得家书,不发而焚之,曰:「徒乱人意尔。」
壬午,太子中允、集贤校理、通判秦州尹洙直集贤院。洙上奏曰:
孝文帝盛德之主,贾谊论当时事势,犹云可为痛哭。孝武帝外制远国,以强主威,徐乐、严安尚以陈胜亡秦、六卿篡晋为戒。二帝不以危乱灭亡为讳,故子孙保天下者十余世。秦二世时【三六】,关东盗起,或以反者闻。二世怒,下吏或曰逐捕今尽,不足忧,乃悦。隋炀帝时,四方兵兴,左右近臣皆隐贼数,不以实闻,或言贼多者,辄被诘。二帝以危乱灭亡为讳,故秦、隋宗社数年为邱墟。陛下视今日天下之治,孰与汉文?威制远国,孰与汉武?国家基本仁德,陛下慈孝爱民,诚万万於秦、隋矣。至於西有不臣之夏,北有强大之邻,非特闾巷盗贼之势也。
自西夏叛命四年,旁塞苦数扰,内地疲远输。兵久於外而休息无期,卒有乘弊而起,兵法所谓「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後」。当此之时,陛下宜夙夜忧惧,所以虑事变而塞乱源也。陛下延访边事,容纳直言,前世人主【三七】,勤劳宽大,未有能远过者。然未闻以宗庙为忧、危亡为惧,此贱臣所以感愤於邑而不已也。何者?今命令数更,恩宠过溢,赐予不节。此三者,戒之谨之,在陛下所行耳,非有难动之势也。而因循不革,敝坏日甚。臣是以谓陛下未以宗庙为忧、危亡为惧者,以此。
夫命令者,人主所以取信於下也。异时民间【三八】,朝廷降一命令,皆竦视之,今则不然,相与窃语,以为不久当更,既而信然,此命令日轻於下也。命令轻,则朝廷不尊矣。又闻羣臣有献忠谋者,陛下始甚听之,後复一人沮之,则意移矣【三九】。忠言者以信之不能终,颇自诎其谋【四○】,以为无益,此命令数更之弊也。
夫爵赏,陛下所持之柄也。近时贵戚、内臣以及士人,或因缘以求恩泽,从中而下,谓之「内降」。臣闻唐氏衰政,或母后专制,或妃主擅朝,结恩私党,名为「斜封」。今陛下威柄自出,外戚、内臣贤而才者,当与大臣公议而进之,何必袭「斜封」之弊哉。且使大臣从之,则坏陛下纲纪;不从,则沮陛下德音。坏纲纪则忠臣所不忍为,沮德音则威柄日轻。且尽公不阿,朝廷所以责大臣。今乃自以私昵挠之,而欲责大臣之不私,难矣。此恩宠过滥之弊也。
夫赐予者,国家所以劝功也【四一】。比年以来,嫔御及伶官、太医之属,赐予过厚。人间传言,内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积聚,陛下用之不甚爱惜,今之所存无几。疏远之人诚不能知内府丰匮之数,但见取於民者日烦,即知蓄於公帑者不厚。臣亦知国家自西方宿兵,用度寖广,帑藏之积,未必悉为赐予所费,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户晓,独见陛下行事感动耳。往岁闻边将王珪以力战赐金,则无不悦服【四二】,或见优人所得过厚,则往往愤叹。人情不可不察,此赐予不节之弊也。
臣所论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从谀而不言,以至今日。方今非独外藩之为患,朝政日敝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臣愿陛下先正於内,以正於外,然後忠谋渐进,纲纪渐举,国用渐足,士心渐奋,外藩之患庶乎息矣。惟深察秦、隋恶闻忠言所以亡,远法汉主不讳危乱所以存,日新盛德,与民更始,则天下幸甚。
诏寒食十月朔,宗室遥郡刺史以下,听更往朝陵。
知谏院张方平言:「臣伏见朝廷近以北敌有渝盟之渐,缘边急奏继来,车驾声言亲征,有司各为备拟,抽换陕西兵马待河北事宜。又闻诸路帅臣,或有不时发遣,至烦敕使从而告谕。若使敌人遂至冲突,銮舆果或顺动【四三】,仓卒之际,兵卫未集,而又召发莫赴,则大事去矣。历观古今之变,为国理乱之形,敌国交侵,无代不有,惟是人主威命不行,朝廷政令不举,乱危之兆,必从此始。揆今事势,夫何如哉!猛不济宽,威不克爱,朝廷命令,边臣易於违戾,边臣奏覆,朝廷难於执持。原此恣慢之端,悉由姑息之过。即如昨者除四帅观察【四四】,故事,尚书丞郎之带职者得换廉察,钱若水罢枢密副使,徐乃授之,马知节罢枢密副使,止除防御使,陛下优矜边寄【四五】,特示恩荣。今四人者,职皆直学士,官即员外郎,而乃正其名使之总戎,厚其禄使之抚下,本朝之意,夫岂为薄?诰命已颁,章奏沓至,妄生意见,过为猜嫌。就或强拜,乃怀大慊,甚焉者至欲系狱请罪,当之者犹以班敍为辞。朝廷一切含容,君命益成轻削。臣诚愚褊,窃独愤然。倘陛下之威命行,朝廷之政令举,罚戮在後,爵赏在前,必信如春秋,不测如雷霆,使中外僚寀震慑奔走,则天下之智力不胜其用矣。何故屈大公之法,伸羣下之私,如是之惴惴为哉?昔有志於尊主庇民者,遭世多难,感慨投袂,徒激大义,外平远国,内宁社稷。若据土宇,握士众,闻国有急,观望晏然,乃心王家,夫岂如此?儒臣犹尔,使武人暴夫顾望仿效,则履霜坚冰,渐不可长也。此臣所以窃怀愤惋,实为宗庙深虑。若中使回奏,其诸路有不奉诏,伏望圣断,特遣朝臣之通识理体者按问其状,严行责削,以谨下之衔勒,以正国之纲纪。思患豫防,古之善戒,惟陛下亮察。(方平所言抽换陕西兵马待河北事宜,不见於实录,要不可不书。但不知何时,今附闰九月癸未罢北京供顿前,更竣考详。其劾四帅恣慢,疑方平实吕夷简党人私作好恶,赖仁宗弗听也。不然,岂不坏国事乎!故具载之。)
癸未,诏自陈桥至北京,凡有司供顿调度悉罢。朔历。
先是,营建北京内侍皇甫继明主营宫室,欲侈大其制以要赏。知大名府程琳以为方事边,又欲事土木以困民,不可。既而继明数有论奏。上遣侍御史鱼周询按视,罢继明归阙,命琳独主其事。
赠修媛张氏曾祖东头供奉官文渐为宁州刺史,祖试校书郎隶为光禄少卿,外祖应天府助教曹简为秘书省着作佐郎。修媛追赠三世,前此未有也。
除诸州军天庆观所赐田税。
辛卯,罢澶州等处浮梁算缗。
癸巳,泾原副都部署葛怀敏与元昊战没於定川寨。
先是,元昊声言入寇,是月辛未朔,王沿命怀敏将兵御之。己卯,至瓦亭寨,遣本寨都监许思纯、新环庆都监刘贺以蕃兵五千余人为左翼、天圣寨主张贵为殿後。戊子,进屯五谷口。知镇戎军曹英、泾原路都监赵珣、西路都巡检李良臣、孟渊,皆自山外来会,沿边都巡检使向进、刘湛为先锋,赵瑜总奇兵为援。
及大军次安边寨,给刍秣未绝,怀敏即离军,夜至安远堡北一里而舍。庚寅,领大军自镇戎军西南,又先引从骑百余以前。走马承受赵政以为距贼近,不可轻进,怀敏乃少止。晚,趋养马城。曹英及泾原都监李知和王保王文、镇戎都监李岳、西路都巡检赵麟等分兵屯镇戎城西六里,夜则入城自守,凡三日,至是亦趋养马城,见怀敏,闻元昊徙军新壕外,乃议质明掩袭。赵珣谓怀敏曰:「贼远来,利速战,其众数倍,锐甚。为今之计,且以奇制之,宜依马栏城布栅,扼贼归路,固守镇戎以便饷道,竣其衰击之,可必胜。不然,必为贼所屠【四六】。」怀敏不听,命诸将分四路趣定川寨,刘湛、向进出西水口,赵珣出莲华堡,曹英、李知和出刘璠堡,怀敏出定西堡。
既而知和与英督军夜发。辛卯,刘湛、向进行次赵福新堡,遇贼,战不胜,保向家峡,而赵珣、曹英、李良臣、孟渊等将趋定川,怀敏且令援赵福堡。未行,谍言贼已屯边壕上,复召珣等入定川。会李知和麾下蕃落将报贼五千人列定川寨北,顷之,王文、李知和、定川寨主郭纶又报已拔栅踰壕【四七】。怀敏命赵珣与其子宗晟先行,日几午,怀敏入保定川寨。贼毁版桥,断其归路,别为二十四道以过军【四八】环围之。又绝定川水泉上流,以饥渴其众。刘贺帅蕃兵斗於河西,不胜,余众溃去。
怀敏为中军、屯寨门东偏曹英等阵东北隅。贼自偏江川【四九】、叶燮会出,四面俱至,先以锐兵冲中军,不动,回击曹英,黑风自东北起,部伍相失,阵遂扰,士卒攀城堞争入。英面被流矢,仆壕中,怀敏所部兵见之,亦奔骇。怀敏为众所拥,蹂躏几死,舆至瓮城,久之乃苏。怀敏选士据门桥,挥手刀以拒入门者。赵珣等拥刀斧手前斗,及以骑军回合御贼【五○】,贼众稍却。然大军无斗志,赵珣累驰入,劝怀敏还军中。
是夕,贼聚火围城西隅,临西北謼曰:「尔得非部署听上点阵图者耶?尔善屯军,入我围中,今将何往?」夜二鼓,怀敏齎号召郝从政军来援,至四鼓,召曹英、李知和、王保、赵珣、王文、许思纯、刘贺、李良臣、赵瑜计议,莫知所出,遂谋结阵走镇戎军。赵珣请自笼竿城往,曰:「彼无险,且出贼不意。」众不从。鸡鸣,怀敏自谕亲军左右及在後者不得动,平明从吾往安西堡,以曹英、赵珣为先锋,刘贺、许思纯为左右翼,李知和、王保、王文为殿後,听中军鼓乃得行。日加卯,鼓未作,怀敏先上马,而大军安堵未动。怀敏周麾者再,将径去,有执鞚者劝不可,怀敏不得已而还。参谋郭京及指使等取刍城中,未至,怀敏复上马,叱执辔者使去,不听,拔剑且击之,士遂散。怀敏骤马东南,驰行二里许,至长城壕,路已断,贼周围之,怀敏及曹英、李知和、赵珣、王保、王文、刘贺、李岳、张贵、赵璘、许思纯、李良臣、泾原巡检杨遵、笼竿城巡检姚奭、都巡检司监押董谦、同巡检唐斌、指使霍达皆遇害,余军九千四百余人、马六百余匹悉陷於贼。怀敏子宗晟与郭京、走马承受王昭明、赵政等还保定川。
初怀敏令军中步兵不得动,及前阵已去,後军多不知者,故皆得存。时韩质、郝从政、胡恩领军三千保莲华堡,韩质、郝从政、胡恩、未详官职,十一月己丑当考。刘湛、向进领军一千保向家峡,皆不赴援。於是贼长驱直抵渭州,幅员六七百里,焚荡庐舍,屠掠居民而去。司马光记闻九月,寇声言入寇。十月一日,沿使部署怀敏、钤辖知和以甲七万出屯瓦亭,裨将刘贺以兵三万从行【五一】。留且半月,寇攻平定。平定守郭固、镇戎军曹英皆来请援。十三日【五二】进屯镇戎,知和善郭固,请救之。怀敏未应。知和请援曹英先进【五三】,曰:「君禄盈车,今能媮安,我不能也。」十日遂以甲进。寇以羸胔饵之,知和告胜相继,军中心跃。十七日,知和过平定十里,为寇所窘,来告,怀敏遂以大军赴之。适至平定,知和已败还。军中扰,寇继至,珣以数千骑旁出,欲邀之,寇乃退。至是,寇每夕出军後呼噪,军中闭声灭火,旦敛去【五四】。粮道绝,军馁十日。怀敏诸将皆欲还走,珣曰:「来涂寇必有伏,若自笼竿往,彼无险,且非所意。」自昏议至四鼓不决。珣愤,欲斫指,众劝之,因罢。比明,中军已行,众从之。寇蹑其後,为方阵而行,及沟上,寇分为二道,自两旁截之。军绝为三,中军歼,前军脱者十二三,後军自笼竿,尽免。怀敏、知和殪,珣虏,沿闭城自固。游骑及潘原,大掠而去。沿左迁待制,知虢州。按记闻载此事颇与实录不同,今附见,当考。
自刘平败於延州,任福败於镇戎,葛怀敏败於渭州,贼声益震。然所以复守巢穴者,盖鄜延路屯兵六万八千,环庆路五万,泾原路七万,秦凤路二万七千,有以牵制其势故也。此据会要出师篇附见,当考。
甲午,诏国子监生自今须听读满五百日,乃得解荐,从天章阁侍讲王洙之请也。
戊戌,诏河北都转运司【五五】、缘边安抚司,今契丹再议和好,其告谕居民,诸科徭悉罢之。
权发遣户部判官燕度请复置监交朝臣,以绝官物欺弊,从之。
注 释
【一】赐衣各本同。疑当作「赐紫衣」,下文「许奏荐紫衣、师号如故」可证。
【二】大巡边以备贼「大」下原有「阅」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九二明镐传删。
【三】或录二人至三人「二」原作「一」,据大典本改。
【四】移入原作「增入」,据大典本改。韩魏公集卷一一家传系此事於九月以後可证。
【五】自西鄙用兵「自」原作「向」,据大典本、阁本改。
【六】自古所患「所」原作「之」,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编年录卷四、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七】燕安朝路乐全集卷二○论请通中书枢密院事作「燕安朝列」。
【八】保其成功「保」原作「供」,据大典本改。
【九】护军须物馈麟州「护」原作「援」,据宋史卷三四九郝质传改。
【一○】任布罢为工部侍郎「工」原作「兵」,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七二任并副枢密、宋史全文卷八上、宋史卷二八八本传改。
【一一】上问知匿书者乃布也「者」字原无,据同上长编纪事本末补。宋本无「书」字。
【一二】为不知体云「云」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补。
【一三】户部侍郎「户」原作「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二中书枢密分合、编年录卷四、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四】广东转运司言「司」原作「使」,据宋本、大典本改。
【一五】章圣皇帝「章圣」原作「真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文改。
【一六】朱本用苏轼所作神道碑「朱本」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改。
【一七】胡语良久「胡」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补。
【一八】存心如此「如」原作「於」,据同上诸本改。
【一九】欲变己所与北朝初议者「初」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七富弼出使、治蹟统类卷八仁宗朝契丹议关南地界补。
【二○】及父母之亲姑为妯娌「母之」二字原脱,据大典本、阁本补。
【二一】又所与系亲之家「与」「系」二字原互倒,据大典本、阁本乙正。
【二二】所对入第四等次此句上原衍「明逸」二字,据治蹟统类卷二七祖宗制科取人及宋史全文卷八上删。宋史卷一一仁宗本纪庆历二年八月丁丑条亦谓「策制举人」。
【二三】何苦而反宋史卷三○五杨伟传作「何为而反」。
【二四】咸曰「咸」原作「或」,据大典本改。同上宋史作「皆曰」。
【二五】不当以小害废大利此句下原有「矣」字,据大典本、阁本删。
【二六】高阳关路「关」字原脱,据大典本、阁本补。
【二七】新团士兵「士兵」,乐全集卷二二请省缘边骑兵事作「土兵」。
【二八】杜防「杜」原作「社」,据宋本、大典本、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改。
【二九】岂复更有此理各本及同上治蹟统类均同。编年纲目卷一一作「岂复有此礼哉」。
【三○】与南朝书「书」上原有「国」字,据大典本、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删。
【三一】接伴使「使」原作「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改。
【三二】彼求献纳二字「求」原作「来」,据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改。
【三三】当共殛之「当」「共」二字原互倒,据本书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注及契丹国志卷二乙正。
【三四】今緜禩已深「禩」原作「〈礻冀〉」,据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续通监卷四四改。
【三五】关报之限「报」原作「防」,据同上诸本及同上契丹国志、治蹟统类改。
【三六】秦二世时「时」字原无,依下文「隋炀帝时」例及河南先生文集卷一八论命令恩宠赐与三事疏、宋史卷二九五尹洙传补。
【三七】前世人主「世」原作「事」,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三八】异时民间「异」原作「当」,据大典本及同上书改。
【三九】则意移矣「意」原作「巳」,据宋史卷二九五尹洙传改。
【四○】自诎其谋「诎」原作「黜」,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及同上宋史改。
【四一】所以劝功也「所」原作「当」,据同上宋史、河南先生文集改。
【四二】无不悦服原作「无所不悦」,据同上宋史及河南先生文集改正。
【四三】銮舆果或顺动「果」「或」二字原互倒、「顺」原作「烦」,据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阁本及乐全集卷二一论四路将率追兵不赴事改正。
【四四】观察各本同。同上乐全集作「观察使」。
【四五】优矜边寄「优」原作「忧」,据同上乐全集改。
【四六】必为贼所屠「为」上原脱「必」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补。
【四七】拔栅踰壕「栅」原作「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宋史卷二八九葛怀敏传。
【四八】别为二十四道以过军各本同。同上治蹟统类作「别为桥十四道以过军」。
【四九】偏江川「川」原作「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蹟统类改。
【五○】及以骑军回合御贼大典本及同上治蹟统类同。宋史卷二八九葛怀敏传及续通监卷四四作「四合」。
【五一】裨将刘贺以兵三万从行「裨将」原作「俾」,大典本作「裨」。按上文谓「使部署怀敏」,此句「俾」字当省,盖原文为「裨将」,大典本脱「将」字,阁本遂改「裨」为「俾」。今据涑水纪闻卷四改。
【五二】十三日同上涑水纪闻作「十日」,疑是。
【五三】知和请援曹英先进「援」,大典本、阁本及同上涑水纪闻均作「暨」。
【五四】旦敛去「旦」原作「且」,据同上书改。
【五五】转运司「司」原作「使」,据大典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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