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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四 熙宁八年(乙卯,1075)
起神宗熙宁八年五月尽其月
五月辛酉朔,疏决开封府系囚,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杖以下释之。府界及诸路亦如之。
诏监司、提举司於察访体量官并申状吏人,有习法令、钱谷卓然可选用者,察访体量官具名上中书。
军器监言:「在京及诸路造大名府、澶定州军器什物,欲分遣官催促,仍委逐路职司一员往来提举。」从之。
诏御史台劾世居本宫尊属最长者以闻。
甲子,诏分环庆路兵五万二千六十九、马六千四百七十六为四将,副总管林广为中军将,都钤辖梁从吉副之;钤辖种古为第二将,董颖叔副之;都监雷嗣文为第三将,知大顺城窦琼副之;都监李孝孙为第四将,庆州北路都监巡检孙昭谏副之。闰月十一日分秦凤兵为四将,七月二十八日分泾原五将,新纪不书,独书此。分环庆兵为四将,误也。旧纪见三月一日。
诏腰斩进士李侗。坐与世居、李逢等谋不轨也。
丙寅,命辅臣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
淮南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判相州韩琦改为永兴节度使再任。琦自去秋累上章请致仕,章每上,必遣近侍齎诏慰谕不许,於是又力请,而有是命。琦时已病,不及拜也。
太常丞、集贤殿修撰、侍御史知杂事张琥【一】兼判司农寺。
王安石言:「司农欲令定州煮粥散饥民,此非便,向已修条贯。今及未困,募之兴利,而诸路多且如旧,不肯推行。」上曰:「河东煮粥,李承之云须至如此,人得米乃食生米。」安石曰:「人食生米未知虚实,不知何故有米乃不能炊煮,假令有此,亦由官司失於措置。若聚人每大口日给一升,小口给半升,即饥民须废业待给,如此则容有不暇炊煮者。今救饥俵饭凡半年,若以作饭之米计口俵与,令各与营生,官所费无加,而饥民得实惠,不妨经营衣食,犹胜於聚,而俵粥饭不能救死,徒成疫疠也。」
诏知大宗正司官及十年取旨,仍岁与一子若孙遥郡刺史以下官,减二年磨勘。
又诏三司判官杜欣展二年磨勘,检法官贾种民特冲替。坐断犯仓法人从杖罪,中书以为不当故也。
监管赵世居【二】亲的骨肉陈惟和言,居有乳母姨〈女监〉乞配度为尼。从之。又言已籍记其家赀。诏均给其妻焦氏等,令大宗正司给讫具数以闻。
丁卯,太学进士杨汲权武学传授,候一年召试。汲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特录之。
判大名府文彦博言:「昨以范济口分减御河水势,岁有劳费,故改作石堰,欲经久坚完,而用工累年,数月辄坏。其被赏官吏,望赐追夺。」从之。
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言:「前日世居之狱,徐禧乞不签书,而邓绾、范百禄故在也,朝廷即令二中使就审其诚否。乞自今大狱有疑,或勘官异同,精择侍从或录问官以往,事已之後明辨曲直。又闻禧、百禄为李士宁刑名封章互上,乞降二人书辨之。」不报。朱史签贴云:无施行,合删,今复存之,但云不然。案孝宽、琥被命,或因承禧有言也,岂得谓「无施行」。
诏曾孝宽、张琥看详监察御史里行徐禧、同知谏院范百禄互奏李士宁文字,劾理曲者以闻。
先是,百禄与邓绾、徐禧杂治世居狱,士宁以术游公卿,间尝遇居母,以诗遗之,有「耿、邓忠勳後,门连坤日荣」之语,初以为士宁所为,既而内出仁宗御集,乃赐曹傅挽词,士宁亦以此自解。百禄讦士宁赠诗之意,士宁对曰:「彼乃太祖之後,帝子王孙是甚差事?」百禄谓士宁荧惑居,以致不轨之祸,且疑知居逆谋,推问不服。居及李逢亦以士宁为不与谋也。禧语百禄:「岂有人十七八年前率意作诗,便欲加罪?」百禄以为不然,禧乃奏:「士宁赠诗未为狂悖,彼乱人挟借解释,何所不至。而百禄之意以为士宁尝在王安石门下,擅增损案牍,必欲锻链附致妖言死罪,迫勒引谕,屡通屡却。夫挟大臣故旧以枉陛下之法,与借人死命以增己之疑者【三】,相去几何?臣皆不忍行此。乞免签书,差公平官结勘。」诏不许,卒论士宁徒罪。
於是百禄奏:「士宁诙诡诞谩,惑世乱俗,终身隐匿,一旦显败,此王制之所必诛,而不以听者也。向士宁未到时,禧尝谓臣曰:『若士宁罪不至死,禧须奏乞诛之。』及见本人,何遽翻覆如此!臣窃谓禧之所存,固非仁於士宁,其意必欲承此间隙,收恩掠美,使执政大臣爱己而恶人耳!禧,御史,而敢昌言於朝,挟诈罔上,此风寖长,陛下将何恃耶?今案牍分明,囚人尚在,请据禧章治其虚实,如臣果有迫勒引谕、屡通屡却、锻链附致之状,则臣敢从放弃,不齿士论。若臣实无之,而禧率尔言,则是怀邪党奸,不惮欺罔,以误朝听,以媚大臣,恐不足以当陛下耳目风宪之任。」乃诏孝宽、琥辨其曲直。
始禧奏乞免签书,上即令内侍李舜举、冯宗道推问士宁,谓王安石曰:「百禄意亦无他,兼未结案,禧遽入文字,似有意倾百禄。人心难知,朕虽见禧晓事,然岂保其心?」安石曰:「如此,则百禄素行忠信,必能上体圣意;禧必为邪,有所党附。」上曰:「士宁更有罪,於卿何损【四】?况今所坐,并无他。」安石曰:「士宁纵谋反,陛下以为臣罪,臣敢不伏辜!然内省实无由知,亦无可悔恨。然初闻士宁坐狱,臣实恐惧。自陛下即位以来,未尝勘得一狱正当,臣言非诬,皆可验覆也。今士宁坐狱,语言之间稍加增损,臣便有难明之罪。既而自以揣心无他,横为憸邪诬陷,此亦有命,用此自安。然陛下以为人心难知,亦不至此,若素行君子必不为小人,素行小人岂有复为君子?」上曰:「如曾布,卿亦岂意其如此?」安石曰:「曾布性行,臣所谙知。方臣未荐用时,极非毁时事,臣以其材可使,故收之。及後宣力,臣倾心遇之,冀其遂为君子,非敢保其性行有素也。布且如此,陛下岂可不知其故?若陛下以一德遇羣臣,布知利害所在,必不至此,陛下岂可不思?」他日又言:「昨臣论奏范百禄、徐禧事,不顾上下礼节,犯陛下颜色者,诚激於事君之义也。子路行行如也,然孔子教之事君,曰『勿欺也而犯之』。子路虽行行然,至於卫君以正名为迂,於孔子则欲以门人为臣,未免为欺也。然则不欺而犯,人臣之所难,臣所以如此,徒以报陛下故尔。陛下於徐禧等事,何须遽有适莫?此两人相讼,自当有曲直。陛下有适莫,小人承望,便於曲直有所挠。曲直有所挠,即害朝廷政事。臣备位执政,政者,正也,今曲直有所挠,即害臣职事,此臣所以不免犯颜论奏。如向时曾布事,臣屡奏力争,愿陛下勿仓卒,仓卒即上下承望,所推事皆失实。陛下不听。不知後来事果如何?」及孝宽、琥受诏,百禄竟得罪。
戊辰,定州路安抚司言,北人引兵焚广信军新河口铺及掳却广信、安肃军界居民。
诏:「知广信军狄咏斥堠不严,知安肃军郭忠嗣失觉察,各罚铜二十斤。军士斗敌伤重,迁一资;不愿者,赐缉二十疋;伤轻,十疋。其遂城、安肃两县尉,委安抚司选举使臣代之。」
诏三司选官往江淮发运司趣上供粮纲,令张颉具滞留因依以闻。
己巳,三司言:「乞责发运司漕今岁上供及积欠,须及六百万石。」从之。
是日,诏诸路并权住教五军阵,止教四御阵。此据会要,乃五月九日诏王安石。实录云:「上用李靖法作阵图,队为四部,将居中,有亲兵而无部。吕惠卿极论难其不可,王安石亦为上言其非。及进呈,佥顺上意,以为善,独与惠卿论难,而王珪不言。安石曰:『先王伍法恐必不可改。今作四部,即兵以分合为变。不知四部分,则大将在中何所依附?若附四部中,则一部有两人大将;若不附四部中,大将反无以自卫【五】,如何待敌?』上默然,乃且令试教。」此据实录三月十五日事【六】,今附见,恐所谓四御阵者即此也。二月十六日定八军阵法,当参考。
辛未,诏提举出卖解盐张景温,相度鹻地可淤溉处以闻。闰四月十八日,初提举卖盐。
录草泽朱唐为内殿崇班,赐钱五百缗;潘若冲为右侍禁,宋庠、王纯为左班殿直,赐钱二百缗;沂州左一将潘颢、徐州彭城县弓手杨坦为下班殿侍。余各赐钱有差。皆以告发捕捉李逢等推恩也。
右班殿直、合门只候申诩为左班殿直。上批:「诩人品庸下,只应生疏。」故罢其合门事。
壬申,诏宝文阁待制李承之罢纠察在京刑狱。以承之言兄立之等各主刑狱故也。
诏自今驸马都尉改官及七年,取旨。先是,驸马都尉初无改官法,至是始着为令。後又诏,及七年令尚书吏部磨勘,更不取旨。五月十日,王师约迁汝防。
癸酉,中书礼房言【七】:「欲令诸科举人试断案、大义者,以六场通考定去留、高下,不与其余诸科比量分数,据合格人尽数解发。」从之。
又诏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官缀中书省班,官卑者次起居舍人,坐知杂御史下、侍御史上。
上批付韩缜等:「勘会昨朝辞日,曾面谕卿等,候卿到边上,先约与北人於水峪地分相见分画讫,将以次地分商量。今得卿等今月十九日奏,与萧禧、颖相见,因何却将东至团山铺,西至瓦薼坞一起并与北人议定,遂致贪婪麻谷地分,不肯了当,可速分析奏闻。其水峪以次地分,不管更致促迫,须候一处开壕立堠,一切了当,方得躬亲往彼按视分画。」此据两朝誓书册内五月十三日付韩缜等。
是日,因进呈福建茶事,上谓王安石曰:「财利须因物势自然,辅之以法,乃可从。若强以法制,即不可久。」安石曰:「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乃圣人所以治天下,非特财利事而已。」上曰:「薛向多作小钞卖解盐,不知久则壅而不泄,亦非通晓解盐本末者。」安石曰:「非薛向不知解盐,乃朝廷不察薛向,故向以此欺朝廷尔。」上曰:「由此言之,须久任,则如此不得。」安石曰:「要官有阙,则才者当进迁,岂可以其材更留滞而不使进?」上曰:「如陈恕堪执政,以其晓财利,令依参政恩例,且主计可也。」安石曰:「若能分别是非邪正,以大德役小德,则人臣虽在事一日,亦不敢为欺。若其不能,则虽久任,孰与照奸!」上曰:「要在上之人晓事。」安石曰:「若但晓事,而不免有养望持禄之心,则虽见如薛向者,安肯点检?」上曰:「以此知序德,乃能序爵。」
甲戌,同判都水监、屯田员外郎侯叔献为度支员外郎,陞一任。以都水监言,汴口自去秋河流退背,取水浅澁,度开濬当役五万五千人,而叔献亲帅二万人治之有成功故也。吕惠卿日录:熙宁八年十四日,进呈杨汲功过。上曰:「功过多少?」安石曰:「莫可以相折除,不须升任,令再任。」余曰:「杨汲即是臣之无服表亲,臣旧荐与王安石、韩绦,今来淤田【八】,此人却有守。曾公亮亲外生。汲初淤田时,公亮谓汲曰:『有多少好差遣,却与他管勾恁地事?』是他坚不从,臣亦佳其有守。」绦曰:「淤田却是汲擘画。」上曰:「却是李璋擘画。」余曰:「擘画不独李璋。然当时人淤田,只要泛淤。汲随地形筑堤,逐方了当,以此免渰浸之患,遂有成功。」上曰:「昨来已赐田及已有酬赏。」余曰:「侯叔献元是秘书丞,汲是着作。叔献今为兵部员外郎。」上曰:「叔献後来多以功迁。」余曰:「多以淤田,然臣所以陈首,恐陛下他日要人使,如汲辈亦可用。」安石进前後再任、不升任例。安石曰:「金君卿元为广西了役法不得,君卿去了得,用特与升一任。昨来王庭老必是错引此例。」余曰:「亦不得用与不用此例。当时进呈,庭老要移别任,陛下以监司得力,宁与转官或陞任,不欲频移任,故并一任差遣。」上曰:「此只是就任增秩。」余曰:「此乃增秩赐金之义。」安石曰:「只因升了庭老,孙珪亦缘此升任,李之纯又却只落权字。李之纯却是错。王庭老自熙宁三年两浙,首尾今已六年,昨来朝廷初行新法,差张询、王醇、林英勾当不得,遂差庭老。创初施行,升一任亦不为过。」已上并吕惠卿日录所载,缘检杨汲事未获,因此侯叔献迁官姑附此。
堂後官、右赞善大夫周清为文思副使,管勾堂後官公事。清以宣州法司尝被杖,召为堂後官,至是当改殿中丞,乞换官。许之。元丰元年正月,清駮相州狱,司马光记闻以为江宁府司法,与此不同,当考。
入内东头供奉官、寄昭宣使、嘉州防御使李宪为入内押班。时入内副都知张若水久病在告阙官,宪以有功洮西,故超授之。
上批付韩缜等:「今月十三日,据走马承受所奏,有阳武石砆所寨续起遣弓箭手三百余户一千余口,见无处安存。及卿等与禧、颖相见日,逐不住添展地土,致北人旋旋侵逾,不肯休止等事。未知上项弓箭手因何又有起遣,及添展地土有何道理?是不是庆历中拨与,後来却有侵过之处?疾速勘会闻奏。」此据两朝誓书册内,三月十四日御札。
乙亥,诏李承之参定蕃兵法。初,上阅枢密院所拟定措置蕃兵法条目未详。手诏以为此法初未书契勘见修条约,及诸路团结补职次序,而遽颁之,则当有抵碍无疑,傥旋用诸处奏请改更,乃所以启有司奉行灭裂不谨之意,朝廷号令数易,如此非便,故有是诏。
礼院言:「今年四月,太庙禘祭排列神位,已依敕命尊始祖居东向之位,自顺祖而下,昭穆各以南北为序。自今如遇禘祫,着为定礼。」诏恭依。
补蕃僧李巴氊为三班差使,依本族蕃巡检。巴氊居黄河北,领部族甚众,地接西夏,为所诱胁,故以职名羁縻之。从洮西安抚司请也。
诏发运、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州县吏及衙前不犯徒若赃罪,能通法律,听三岁一试断案。转运司以八月差官如试举人法,每路取毋过三人,本司具名并试卷以闻,委中书详覆。次年二月,并在京诸司吏愿试者,同差官比试,取毋过十人,补御史台主推书吏,以次补审刑院纠察、司书、令史。试不中者,军巡院人与三司大将,诸路人委试官再取转运司试卷及见试卷看详,若有可采,具名闻,与转官【九】。
补司天监生石道为灵台郎。道尝言明天历未经测验,不可用,坐是夺官。既而月食,与历不协,历官皆抵罪,乃还道保章正,仍为监生。至是,与修奉元历成,故又有是命。闰四月壬寅可考。
赐权发遣开封府推官蹇周辅紫章服。周辅以御史台推直官往沂州治李逢狱还,上以为精敏可属事,改开封府推官,入谢,又有是赐。「精敏可属事」,据周辅旧传。周辅往沂州,见三月丙申。
都提举市易司言:「昨商税院奉诏,流民物货不多,免税钱。今已丰熟,而诸门放税如故,虑失岁课,请如旧制。」从之。会要五月十五日事。
丙子,泾原路走马承受公事郭逵等言,渭州行铁钱未便。诏本路钱有不可行者,令秦凤等路转运司销变,毋得支用。二月二日,增铸大钱。
提举市易司举刘佐。佐前在市易司坐法冲替事理重,代佐者不知买卖次第,比较所收息,大不及佐。王安石欲许之,韩绦固争,以为佐未合与差遣。安石曰:「市易务自来举官不拘条制,且七八万贯场务须付之能者。」绦固争,以为如此则废法。上曰:「且令勾当,候合受差遣,方许理任如何?」绦犹以为不可,再拜乞辞位,曰:「如此,则宰相不可为。」上愕然曰:「兹小事,何必尔!」绦曰:「小事尚弗能争,况大事乎?」安石曰:「刘佐之罪只为拆换却官文字,然无避事之罪,此何足深责!如杜纯者,陛下亲选择,令勘王韶事。韶受陛下一方边寄,为郭逵所诬,若不获辨雪,则坏陛下事不细。纯既受命,密院即擢以为检详,特迁一官。臣问密院,与杜纯转官用何条贯?曰无条贯。用何例?曰无例。有何意义?但曰奉圣旨而已。臣当是时固疑纯必不直。及见韶无罪,乃云文籍证据皆不分明,不可勘;反奏劾王韶讨杀蕃部不当,中书将前後奏报画一条析,有文籍证据可以勘得事状行下。蔡确所以不能易情节,而王韶获雪。如杜纯欺罔如此,亦是冲替事理重,韩绦亦不候合受差遣,便奏差在会计司,此与差刘佐亦何异?若比刘佐则纯为罪重,情理难恕。」绦曰:「只候局了却,令入审官授差遣。」安石曰:「例须有酬奖,如何并不推恩,却直送审官?恐如此施行不得。」绦曰:「刘佐违条贯甚多,不合奏举。又吕嘉问到中书专欲捃旧事,改更前来圣政,臣所以住不得。臣若不去,又是一冯京。」安石曰:「韩绦用心必与冯京不同,但此一事所见与臣异尔。吕嘉问若非理捃旧事,自可条例进呈,陛下必有处分。」绦曰:「如何更一一条列?」安石曰:「嘉问只是言朱温,其恩泽事乃是臣令作文字,言检正官不合奏荐,臣亦以既往止之。嘉问遂自入奏,然此事嘉问亦不为无理。」
绦又固求去位,安石曰:「绦若能以去就之义守职,臣亦何敢忘义,屈而从绦!且须论道理,未须言去就。」因为上言路适不职,佐前有绩效,方今理财不可缓。绦曰:「臣尝领三司,亦何尝阙乏!」安石曰:「郑州枷栲百姓,令贱卖产以给军赏,大臣、近臣乃或贱买民产,此韩绦所见。」绦曰:「其时诚是阙乏,然小人喻於利,不可用。」安石曰:「市易务若不喻於利,如何勾当?且今不喻於义,又不喻於利,然尚居位自如;况喻於利,如何可废!」检正官奏荐事,在四月二十六日。此言「朱温其恩泽」,未详。五月十八日,绦乞罢。
翼日,安石又为上论:「吕嘉问、程昉尽力,然为众所攻,陛下不察而问之,则天下事孰肯为陛下尽力?」上曰:「如程昉非不勾当得事,但不循理。」安石曰:「程昉举吕公孺诚为不识理分,然於国事有何所损?如文彦博去位,举刘庠;陈升之去位,举林旦,旦勾当进奏院乃四月二十六日,当考。乃可责陛下待遇此两人如何?此两人有何功利及国,而所举人如此?此放诞无忌惮之甚!陛下不务责此,而乃责昉,恐非所急。昉亦何可如此责备?但以其有功尽力,在陛下所保而已。」上曰:「如文彦博等才举人,不当便责。」安石曰:「如彦博等虽未可厚责,亦未足尊宠。」上曰:「彼皆先帝时爵禄已尊贵。」安石曰:「如此,则嗣君於先王之臣不复行法,恐无此理。旧人既如此,近日新进又不肯为用,陛下岂可不察?」上曰:「何为其然?」安石曰:「职事废旷,但以孤危诉於陛下,则必见保於陛下,大臣以形迹之嫌,亦安肯复究治?其尽力如吕嘉问、程昉则必为众邪所攻,不肯安职,不知人臣何为而尽力?」上曰:「如程昉数年间致位至此,昉亦足矣。」安石曰:「昉功状比众人合转数官,即才转一官,若一有疑罪即数处置狱,岂得谓足?且陛下前日宣谕程昉恃中书知察,方能尽力。臣比见昉数处置狱被劾,但能令人叹息而已!昉乃为臣言:『不须为昉深辨,但令昉得罪,追一两官,或被停废,蔡谏议自然息怒。不然,即纷纷未有了时。昉但得为朝廷了公事,利泽及民足矣。若因此停废,昉亦能营生,必不寒饥,相公不须过忧。』其言如此,乃非恃中书营救,故敢自肆也。今忠邪、功罪未尽照明,则事功何由兴起?如臣者,若欲尸禄保位可也,若欲行义以达其道,未见其可也。」蔡谏议,当考。
丁丑,诏罢泾原蕃部养马。先是,令德顺军【一○】蕃部养马,费多而得驹及格者少,亡失责备偿,蕃部苦之,故罢。
又诏诸路保甲及江南西路枪手,并依义勇置籍。
诏前余姚县主簿李逢、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淩迟处死;武举进士郝士宣腰斩;李逢妻为逢久弃出外,免没官,度为尼,男女没官为奴婢;逢叔司农少卿禹卿,侄分宜县主簿袭、汝州推官毅,前永济县主簿颜,并免真流;兄秘书丞逵免没官,并除名勒停,逵送湖南编管;侄龚免决配,江东编管;徐革妻、男女、弟并没官为奴婢,叔配湖北编管;郝士宣父左侍禁贲除名勒停,潮州编管,母妻分配广南编管;本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并沂州干系官司理院勒鞫不当官吏及知彭城县陈惕、尉窦士隆,并劾罪以闻;内知情不告人,并编管。逢、革、士宣坐与赵世居【一一】结构,谋不轨,朱唐告发逢等谋,而惕等不受,及蹇周辅推治得失故也。
又诏京东西路转运副使、太常丞赵济降一官,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舍李察展磨勘四年,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国子博士张复礼降一官,前通判沂州、司门员外郎周禹锡勒停,判官杨纬、推官王中正、司理参军郑延各追一官,知彭城县、殿中丞陈惕追两官,并勒停。
军器监奏:「自置监以来,比之旧额,军器数十倍,少亦不减一两倍,渐见伦绪。惟是在京上等人匠【一二】并差在御前生活所,以此有妨制造。今据中书批问事件,谨具分析下项添修创造衣甲,共七千八百五副,比未置监已前,共增造四千八百九件,人工一十四万七百余工。御前生活所不系本监统辖,乞自朝廷取索人数。比较造箭一百三十八万四千余只,比未置监已前增造箭三十三万三千五百只,多一万七千五百余工。内儹剩工二千一百二十一工,并擘画添起逐色造箭工限,向去所省工料不少,弓弩造到工限比未置监已前,增得二万九千二百余工。」
上批:「中书、枢密院可再子细看详军器监所具析,未知依与不依得朝廷问目?其有内称即向去所减工料不少之类,不审是何成绩及节目,如何考验?今且於其中比较军器监与御前生活所所造鞍辔,军器监每副二百六十一工八分七厘九毫九丝,御前生活所六工六分四厘五毫六丝。」已上见御集第六十七卷五月十七日。
王韶言:「陛下如此,恐内外相倾成俗。向来军器监点检内臣折剥弓弩,自此成隙。今却以内臣比较,按军器监,则内外相倾无已。」上曰:「比屡说军器监事,若不比较见事实,即中外更以为听小臣谮愬。今比较见事实行法,乃以明曲直。」王安石曰:「诚要如此,若每事分曲直,明信诞,使功罪不蔽,则天下治久矣。」上曰:「如程昉敢向前勾当,亦为中书察知,故敢尽力。如昨来卫端之该减降,只合科杖罪放,特追两官。内小臣有罪,行之必不肯少贷。」安石曰:「外臣若如卫端之坏却许多官物,亦未尝有科杖罪放却者。如程昉亦恃陛下以公道主张,故敢尽力。然比苟简偷惰之众人,则其危殆亦已甚矣。凡如昉者,众之所疾,有十件罪发,未抵别人一件。缘别人更相容庇,如昉则众共攻之,若非人主保庸,即何由自立!不知大臣、执政於内外庶官有何适莫?但内臣即要深行,非内臣即便末减,如此用心,必是奸人内怀爱恶利害,欺罔人主。不知如此人,陛下何故使之执政?」上曰:「如卿有道,岂肯如此,然他人岂免如此!」已上见日录五月十五日,今并书。
王韶又言军器监事不须比较。上以为事不比较,无由见枉直。安石曰:「诚然。庭者,直也。朝廷治事,惟欲直而已,若不考校,何由知其枉直。若为其有劳,且欲含容,亦须待考校见曲直,然後计其劳与罪孰多,加恩末减可也。不然,则无罪之人或蒙谗谤,乃误受含容之恩,而实遭诬污之累矣。」已上见六月三日,今并书。
他日,又进呈军器监比较文字,上曰:「如御前生活所改变桥瓦省功,岂是有指挥令军器监不如此改变?」安石曰:「自祖宗以来,只是用全木为桥瓦,今御前改为木合成,即未经外庭试验经久牢固比旧如何。假令比较与旧牢固一般,又省费,即御前生活所可奖。军器监官员未为有罪,以所造桥瓦是祖宗以来承用法式故也。如昨来三司有人言造三醦,留滞言事,令二年甚困苦,而不为之定夺。及中书差官试验,果有利如此,乃可以责三司,然朝廷亦不责三司也。今桥瓦事又未尝有人言此利便於军器监,而监官沮抑不行,若比三司,尤不可责也。」已上见日录六月二十一日,今并书。上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匹夫亦须令自尽,况勾当生活所使臣?」安石曰:「御前生活所使臣何缘不获自尽?中书既比较了便,送与看详,彼自不肯看详,不知令比较官如何措置?陛下若尚疑未尽,即容臣等检寻文字,子细进呈。」上疑比较不尽,盖比较官向宗儒与生活所宋用臣有隙故也。上曰:「如生活所支食钱,只令依实比较,然却言缘生活所支食钱,乞朝廷详酌指挥,便取工匠状。若支食钱,亦乞依得生活所便凭虚比较。」安石曰:「若谓御前生活所使臣皆陛下近习,当依违之,则诚如圣旨。陛下於宫中、国中,宜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即有司如此比较,不为过当。且军器监自然支得食钱,即亦造得如何,抑亦辞以为造不得?若依所乞,支与食钱,待彼造不得,然後重罚,彼亦何辞?若未见其造不得,即令用其说比较,兼已依实比较,然後别更作一节声说。如此比较,非不平直也。」翌日,进呈比较文字,照验甚明,上乃大悟。已上见日录六月二十四日,今并书。比较军器监事,其张本在闰四月初三日,今取御集五月十七日,并日录五月十五日,又六月三日,又二十三日,又二十四日前後所书,并加穿联、删削,附见五月十七日。御集第九十八卷,有问比较鞍辔取舍意一道,可考。四月二十八日,上批斩马刀局云云,可考。
御史蔡承禧言:「臣访闻自昔军器惟莅三司胄案一局,近岁遂立军器监以专之。自昔修造之局惟莅三司案,而近岁以将作监专之。故三司之财用,固已多为二局之所縻。然以已成官局,粗有条理,日月寖深,不可移改。而又闻有鞍子所、斩马刀所、御前生活所之类,凡百司之所取索,至物用之所经营,所莅不领於外廷,而所縻实难於会计。访闻其间,不过制造军器而已。夫所谓御前者,讲道德於上,决邪正於下,厘天工,熙庶绩,乃其地也。以今生活工巧而悉出於上,则御前之所为何小!兼小臣动以御前为名,百司莫敢违拒,工料过有罢劳,斩马刀之局杀监官者数矣。盖由小臣献议,因令莅之日趣工程不计劳弊。臣伏乞授以法式,悉付所司,庶使课定之科,皆有常限,财不耗縻,人寡劳怨。」
其後承禧迁开封府判官,又言:「臣窃闻开封府准杂买务牒,送赤石子行人郭文德状一行人赴府行遣,为不供应御前生活所须索羖拦羊毛长一尺,一千斤。开封府虽称市中无此羊毛,牒还本所。此虽小事,诚不足论。臣伏睹陛下即位十余年间,德泽於天下无量,每兴一利害,官吏不晓法意,微有侵扰,悉皆必行,无有宽略。以此天下之吏不敢扰民,而民得安於吏治。今都城之内,求长一尺之羊毛者千斤,此必无有,不言而喻。臣深虑其托御前生活之名,迫索所无之物於市中,行人畏惧,因缘为奸。害物者大臣,欲乞今後御前生活所下行索物,并下三司选官一员相度合用,并京师所有之物奏覆,方许下行收买,所贵所司不以无有之物困苦下民。」承禧十年五月罢御史,除府界。元丰二年二月改府推,三年六月迁府判。承禧自注任府判日,密旨令奏所闻,故有此状。状称「陛下即位十余年间」,必在熙宁末、元丰初也,今并附此。四月二十八日可考。
戊寅,成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师约为汝州防御使。用壬申诏书磨勘也。
工部郎中、直龙图阁谢景温为江、淮等路发运使。景温辞行,留判将作监。改判将作在七月十一日,今附此。吕惠卿云云,见九月二十六日。
知曹州刘攽言:「知济阴县罗适以磨勘时当展考,追还着作佐郎,告罢知县事。适治县最有政绩,乞就除职官知县。」从之。後复以监司荐,改官再任。元丰元年闰正月戊寅,攽又荐适。
上批:「河东一路间於外敌,其民风俗,素号忠厚,加之力穑勤俭,习尚材武,朝廷若稍加奖励,缓急足以自扞一方。比来灾旱相继,民力憔悴,殆无生理。即今饥民不少,自四月後,官罢粜米、散粥,人情皇皇,日就死所。若不多方赈济,岂惟数十万民命可惜,缘此一路户口必致离析荡散,将来何计可得完复?其速议所以措置条目进呈。」乃遣太子中允、检正中书礼房公事曾伉,中书丞、知司农寺丞程之才体量措置,仍出内藏库银绢各二十万,易司农粟赈给之,并以赈河北西路饥民。
是日,韩绦请去位,称疾不出,王安石白上宜罢刘佐,勉慰绦就位。上难改佐事,安石曰:「後有大於此,则不可容。此监当小臣若固争,致绦去位,臣所不敢安也。」上乃听罢佐,遣使持手札谕绦令就位,绦复起。
吕惠卿欲出宣抚诸路,上不许,固言:「今府界事多不治,且治府界为天下法足矣。」
己卯,提举熙河路买马司言,虞部员外郎汲逢、西京左藏库副使王崇拯买马及万四千六百余匹。诏各进一官。
辛巳,太原府司法参军、崇文院校书范镗,睦州司法参军、崇文院校书练亨甫,并为中书习学公事,兼修条例、熙宁政录。镗刑房、亨甫户房。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诏中书自熙宁以来创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一三】,编类进入;五月二十一日,诏属枢密院者,令中书取索一就编类。此即熙宁政录也。
入内押班李宪勾当皇城司。
诏雄州增募归信、容城县弓手以五百人为额,其本州云翼两指挥自今更不招填,候人数减及四百人,并为一指挥。
江东钤辖司言,信州弓手杨超与贼吴笋斗,超弃枪走,众溃。中书拟配超汀州牢城。上批:「因其退走致死伤人不少,可配广南远恶州军。」遂配琼州。
壬午,王安石进呈曾布案,言:「布合追四官,据案甚明,而法官但追两官。尚有两事,各合追两官,而勘官不坐月日,不知事发先後,若事发更为,即又合各追两官。吕嘉问乃无一罪可书。」韩绦言:「此勘不尽。」安石曰:「若勘不尽,如何却勘不合书罪之事,又妄引刑名断罪?闻韩绦看此案,问难甚悉。绦非灭裂此狱,但众奸协比,绦不察见尔。」又进呈马珫、范纯粹所争,绦为纯粹释解,上不听,令送御史台取劾。珫、纯粹所争何事?
甲申,熙河路安抚司言:「蕃官殿直奇默特与母伊罗勒谋并家属走西夏。奇默特,乞于蕃市淩迟处斩。奇默特妻巴特玛迫胁就道,合原。乞以巴特玛并其家赀赏告捕者,以诫蕃部。」从之。
河北第八副将臧景言马射六事。诏景即武学,召殿前马军司教押马军使臣,谕以所陈六事,并下五路经略司及将官依此教习军马。六事者:一曰顺鱲直射,二曰背射,三曰盘马射,四曰射亲,五曰野战,六曰轮弄。景各为说,以晓习射者。
乙酉,户部判官、兵部郎中、直史馆陈汝羲提点醴泉观。初,御史蔡承禧尝言汝羲庸下凡近,不可任三司判官。既而汝羲自请罢,故有是命。是日,三司使章惇奏屯田郎中李陟可代汝羲。上批:「今早中书方得指挥,除汝羲宫观,何故三司已举官?」遂寝其奏。
诏诸路州学教授不职,委国子监奏劾。
司农寺言:「未行役法以前,衙前旧重难分数钱,虽已降度僧牒、紫衣敕及卖马准折偿之,大约十未还及二三,卒当用见钱给还。欲降指挥许以在京市易务金银物货,及中外官司物之不妨用者,移那兑借。其常平积斛斗,亦许于阙乏时月准此支酬。」从之。
右班殿直、勾当修内司杨( )言:「开封、陈留、咸平三县种稻,乞於陈留县界旧汴河下口,因新旧二堤之间,修筑水塘,用碎甓筑成虚堤五步以来,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诏( )管勾,罢勾当修内司,依旧兼巡护惠民、蔡河、京、索、金水河斗门、堤岸、河道,令开封府界提点司提举,俟濯溉有实,保明以闻。
丙戌,命知制诰沈括、宝文阁待制李承之详定一司敕。初,议差王安石提举,安石辞以无暇,请用括及承之,上曰:「善。」
司勳员外郎范子奇为河东转运使。王安石前拟不可,至是乃依所拟。
太常少卿刘忱知邓州。
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太常博士卢秉为祠部员外郎,陞一任。以前提举两浙路盐课增羡也。六年六月十九日已陞任转官,七月九日权发副。
宣庆使、利州观察使、入内都知张茂则为景福殿使。
入内供奉官宋用臣直批圣旨,下将作监差兵匠三百五十,拆修殿前班,有司请劾罪。翌日,诏用臣传宣非直批圣旨,点检进发文字司卤莽上簿。朱史削去,以为事小,今复之。
诏兴修水利工役,大者听守臣申监司交割公事,与以次官讫,躬诣彼案验,具往复日数以闻。从知舒州朱公绰请也。
丁亥,命王安石提举国子监。翊日,诏罢之。上曰:「立学校,变贡举法,将以造士。今判国子监,亦自相乖异,士人不务为忠厚,则他时风俗复何所望?」顾王安石曰:「卿与提举,则士人自然化服。」安石固辞,上固令为之。翊日,又固辞,乃寝其命。
宝文阁待制李承之罢同羣牧使,改判将作监。
中书言:「同州朝邑县界因都水监丞王孝先淤田约水不住,坏民田苗,乞候将来酬奖日取旨,仍蠲被水户夏税。」从之。
御史蔡承禧言:「闻知颍州孙永以马一匹入市骐骥院,元直六十千,而请官直百六十千。或言永虚立班行,名卖与班行,班行自卖入官,事虽不明,乞考实。」诏羣牧司根究以闻。究竟当考。
三司言:「两浙转运司宽弛盐法,盐息大亏,乞委官取逐官到任後,盐课比递年亏损,即贬降。」诏三司取熙宁八年上半年前盐课,对比前界提举盐事司增亏以闻。
诏广南西路安抚都监刘初落冲替。先是,经略使沈起遣初引兵趋正诚州,置城寨、开道路,既至,蛮人出与官兵格斗,互有杀伤。其後刘彞代起,奏初蛮事时不亲策应,怯懦避事,已诏初冲替,而起以初尝有功,且会赦,为初辨明,宜收功补过,故有是诏。
御史蔡承禧言吕升卿招权慢上,并及吕惠卿,是日进呈。二十七日。
上曰:「经义所辟检讨刘谷,谷必通经义,惠卿言其人有学问,有行。」王安石曰:「臣亦闻其有行,但不识之。」上曰:「检讨须有补于修经,不然,虽有行何补?有行之士自别有用处。」
时承禧言升卿辟合与官俸,令教小儿而已。安石与惠卿俱对,上顾安石称其独无私,前此亦屡有此言,盖为惠卿发也。明日,惠卿求去,韩绦、王珪不入,安石独奏事,上曰:「卿任事无助,极不易。韩绦须令去,不然,扇动小人,若无已,大害政事。」安石固留绦,请待其复旅拒,黜之未晚。上又以为:「惠卿不济事,非助卿者也。」安石曰:「不知惠卿有何事不可于意。」上曰:「忌能、好胜、不公。如沈括、李承之虽皆非佳士,如卿则不废其所长,惠卿即每事必言其非,如括言分水岭事,乃极怒括。」安石曰:「惠卿於括恐非忌能,如括反覆,人人所知,真是壬人,陛下当畏而远之,虽有能,然不可亲近。惠卿屡为陛下言之,非不忠,陛下宜察此。」上曰:「大抵兄弟总好胜、忌能,前留身极毁练亨甫。亨甫颇机警晓事,观惠卿兄弟,但才能过己便忌嫉。」安石曰:「升卿等亦屡为臣言练亨甫,臣亦屡劝彼,令勿如此逆欲废人,但见彼作奸明白,则正论自不容。若於未有事时,但疑其将为恶,遽废弃,恐无此理。」因为上称吕和卿温良晓事,又为上言:「承禧言升卿乃相忿恶,在升卿亦无他,但不免轻肆,往往闲论议及承禧,故致其如此。不然,则承禧所弹何至如此深切,乃言履霜之戒,可谓寒心。其言深切如此,必生於忿恶也。」又为上言:「人材如惠卿,陛下不宜以纤介见於辞色,使其不安。」上曰:「何事?」安石曰:「如对,惠卿数称臣独无适莫,独无私,则惠卿何敢安位。国家所赖,恐不宜如此遇之。」上因令安石敦勉惠卿就位。安石曰:「此在陛下。陛下不加恩礼,臣虽敦勉,何补也?」
又明日进呈升卿分析,上曰:「升卿材能难得。」安石曰:「据分析事实,亦无他。」上曰:「闻承禧尝往见升卿,升卿拒不见。」安石曰:「升卿致人怨诽,但如此类,余亦无他。」上因言:「欲令升卿作方面,如何?」安石曰:「升卿材能何所不可,然都未曾作官,且更委以事,令其练习乃佳。」他日,上又谓安石曰:「承禧言升卿言,令惠卿坚卧十日,朝廷自逐台官,果否?」安石曰:「果如此,承禧何自知之?此必妄说耳。」七月二十三日,升卿乃罢国子。十月一日,升卿始出。
诏应武举人丁忧许就试。会要五月二十七日事。
戊子,罢修经武要略。
诏川峡四路知州、通判,四路人差授,不得以本路人为代。
己丑,诏永兴军等路转运判官叶康直往鄜延、环庆路赈济饥民。
诏殿前司教马军使臣,不许诸处举充外任差遣。御集九十七卷,可参考七年九月十九日诏。
卫尉寺丞、都大提举疏濬黄河司勾当公事李公义言:「先乞用船三百只濬大河中流,令水行地中。今且乞用船五十只、铁爪五十副、役兵四百人,自北京至海口验一过之功,乞遣官打量河道深濬。果如所陈,即增船至二百只。」诏都水监应副。九年九月丙辰,中书云云。
是日,改岷州马务堡为镇。
注 释
【一】侍御史知杂事张琥「侍」字原脱,据本书卷二七三熙宁九年二月戊子条补。按宋会要职官一七之三六:「旧制,常以郎中、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专掌台事,中丞阙,亦专判。元丰七年,诏侍御史知杂事为侍御史,不带知杂事。」
【二】赵世居「世」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与借人死命以增己之疑者「增」原作「赠」,据阁本改。
【四】於卿何损「损」,阁本作「预」。
【五】大将反无以自卫「自」原作「无以」上,据阁本乙正。
【六】此据实录三月十五日事「三月十五日」,阁本、活字本皆作「三月十九日」。
【七】中书礼房言「中」上原有「诏」字,据文义删。
【八】今来淤田「来」原作「水」,据阁本、活字本改。
【九】与转官「与」原作「於」,据阁本改。
【一○】德顺军「德」原作「得」,据阁本改。
【一一】赵世居「世」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二】在京上等人匠「人匠」原作「人役」,据阁本改。
【一三】令具本末「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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