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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一 熙宁八年(乙卯,1075)
起神宗熙宁八年十二月尽其月
十二月己丑,命辅臣祈雪。
皇第三女封淑寿公主。
秘书丞、直集贤院、同提举三司勾院、磨勘司王安礼知润州。先是,吕惠卿言安礼任馆职,狎游无度。於是安礼乞出,即从之。王安石犹以惠卿昔居忧在润州,欲使安礼求其过失故也。此据司马记闻。
光禄寺丞、司农寺勾当公事唐义问言:「朝廷遣司农官五员管勾河东路籴纳,臣亦在遣中。体问本路,久被旱歉。今岁虽薄收,未足偿积岁之苦,而体量司、转运司出钱争籴,物价踊贵,下户益困。愿罢司农官【一】,须丰年计置。又怀、代二州秋稼不登,民失伸诉,前次累年欠负,一旦举催,百姓往往逃徙。愿一切倚阁,而怀州更纾偿纳之期,稍宽民力。」诏如义问奏,其怀州常平钱期至来年夏纳,更有其余灾伤州郡仿此施行。义问,介次子也。
诏司农寺以河北两路坊场钱或借免役宽剩钱二十万缗,给河北水利司计置;澶州刍豆内免役宽剩钱【二】,仍以他场钱偿之。初,诏都提举市易司借内藏库钱,而本库言见阙钱应付,乞将市易司合还本库银绢令水利司兑借计置,故有是诏。
翰林医官秦迪赐紫章服,治王安石疾有劳也。此据御集。
庚寅,起居舍人、知饶州曾布知荆南。吕惠卿既罢,上以手札问王安石,曰:「或言卿欲拟奏召曾布赴阙,复任以事,未知信否,可密具奏。」然安石讫不召布也。布未赴荆南,改知潭州,以光禄卿、直史馆张靖知荆南。上问安石,据御集一百五十一卷,不知安石如何具奏。布讫不召,当是布子〈糸亏〉所云「陛下无以其刀笔小才,忘其滔天大恶」,或政在此时,移潭州乃此月二十三日,今并书。曾〈糸亏〉,绍兴初为言官韩璜所击,为其父作释诬云:「先公以不从王、吕为聚歛刻剥之事,所以唆谪至落三职,但以右正言知饶州。是时铨曹谨检举之法,从官半年检举,凡八经检举,始复直集贤院。熙宁末,神宗复用先公为北门学士,王荆公奏云:『陛下无以其刀笔小才,而忘其滔天大恶。』盖以论市易事不同而去,其恶之深如此也。璜不知前人出处本末一至於此。」按安石此语必因答手札问召布信否,故云云。〈糸亏〉所载或不实,但〈糸亏〉记其父累历殊不详审。神宗手札问安石,当在吕惠卿去後,又非熙宁末,然安石云云,亦未在除布荆南时。既不得实月日,姑附见此,当考。按实录,熙宁六年九月七日,翰林学士、右正言曾布为起居舍人。七年二月九日,翰林学士、起居舍人曾布权三司使。七年八月十七日,翰林学士、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曾布落职,以本官知饶州。八年十二月三日,起居舍人、知饶州曾布知荆南。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荆南、起居舍人曾布知潭州。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知潭州曾布为集贤院学士、知广州。此皆实录所书。布罢翰林学士、三司使,以本官知潭州,本官,即起居舍人也。布子〈糸亏〉作释诬,乃以本官为右正言,误矣。布自右正言迁起居舍人,已见六年九月七日。又翰林学士及三司使,但两职尔,不知〈糸亏〉何以为三职。〈糸亏〉又云:「凡八经检举,始复直集贤院。」按布以起居舍人知潭州,元不曾带职,及自潭移广,始复集贤院学士,盖未尝除直集贤院。〈糸亏〉云:「从官半年检举,凡八经检举始除集贤院。」按布以七年八月十七日落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除集贤院学士【三】,首尾涉二年半,既是半年一检举,即不应二年半间经八次检举,此皆〈糸亏〉所记不详审者。吕惠卿八年九月十六日日录云:「只有个曾布,安石未尝唤来内里。八月十五日,中书聚听,言他数件大恶。臣曾说与王珪云:『相公曾说曾布事来呵。』」此可参考,御集所问召布虚实也。
太子中舍、提举成都等路茶场、兼熙河路市易司同提举买马李杞管勾凤翔府太平宫。杞以疾自陈也。
提举河北措置牧地所言:「侵冒牧地,法许人告,每亩给赏钱千至三百千止。後蔡确尝请立限两月,许冒佃人首,与免纳;已首前租种,依旧佃种。至今无肯首者。况河北牧地根究未见者,五千七百余顷。乞自今首,依侵冒诸军牧地法,仍先备租牧地钱,募人告。」从之。兵志同。
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吕升卿落职,降授太常寺太祝,监无为军酒税。升卿对上言得解进士李籍不识字,中书取籍试卷视之,应格。诏升卿分析,升卿言:「不识字者,犹言不别菽麦也。」法寺当以对制不以实,追两官。初,升卿於上前言练亨甫以秽德为王雱所昵,且曰:「陛下不信,臣有老母,敢以为誓。」於是台官言:「王安国非议其兄,吕惠卿谓之不悌,放归田里。今升卿对陛下亲诅其母,比安国不既重乎!」於是重责之。升卿诅其母,此据司马光记闻。实录但书李籍之事。或当时但以李籍为名,其实坐此也。升卿,十月一日除江西转运副使,蔡承禧两章可考。
诏:「诸路举人集京师,并令国子监觉察,有违进士检者,依学规行罚,或申中书量轻重殿举,及勒出科场,违法重者送开封府施行。」
权发遣熙河路经略司高遵裕言:「本路新复,未有租税之助,而所在仓廪空虚,商人绝迹,转运司计置不行。乞权停买马,以川茶付转运司变钱计置刍束。」上批:「熙、河二州及外城寨,粮草缺乏已极,万一别有事变,於边计所系不轻。中书、枢密院可速议权宜措置。」遂诏秦凤等路都转运使,发义勇运近里州军刍粟应付,所支口食薪菜钱,依已降指挥。
辛卯,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熊本知制诰。本既平南川獠贼,执政议除天章阁待制。上曰:「熊本之文,朕所自知,当遂令掌制诰。」遣中使迎劳,赐茶药,而有是命。实录於辛卯书命权御史中丞、直学士院邓绾知贡举,知制诰邓润甫、直舍人院蒲宗孟同知贡举。此明年正月八日事,实录误编入此。
太常丞、集贤校理兼直舍人院、管勾国子监李定为集贤殿修撰,知明州。李定久不迁,兹又补外,当坐徐禧罚铜事也。
光禄卿、直昭文馆、提举玉隆观潘夙致仕。夙年七十一,为察访蒲宗孟劾奏,除玉隆观,而夙犹自辨不已,故有是命。
诏京西提点刑狱,国子博士陈升送审官东院。坐体量知唐州苏涓不当也。
权御史中丞邓绾言:「窃见章惇有举官私邪、奏功妄冒,吕升卿有进对面欺、肆为奸慝,以致李定、徐禧、沈季长之徒,皆有连朋结党、兼相庇护、对制不实之罪。伏乞各废黜除削,仍乞按吕惠卿执政之日欺谩事迹议法而流窜之。」朱本削去,签贴云进呈讫,今复存也。
殿前都指挥使郝质【四】言,广勇军士窦元、李秀率众擅离教场,不伏教阅。诏元、秀处斩,余九人杖脊配广南牢城,将校降一资,与开封府界近下禁军。
诏:「三司昨冲替右侍禁陈吉,降远小处监当。三司官吏不申枢密院听旨,令开封府劾罪。」先是,吉押盐纲稽留,发运司申中书乞冲替吉,仍降远小处监当。状下三司不以闻,辄牒发运司依所申及牒三班院照会,吉还自辨,故劾之。
泾原路经略司言,治平寨蕃部阿克节探报西界人骑烧劫投汉蕃部有实,诏补阿克节为本族副兵马使,仍赐绢二十匹。九年二月四日改宣,今附此。已而经略司言:「阿克节付身宣内备元刺事状,缘本人部族与西界密迩,所以侦事得实。今於宣内明说,恐西人知之或致仇害。乞别降宣,及自今探事人转补,宣不显其事。」又言:「蕃部探事,利在钱帛。若探事得实便与职名,他日得实,须更转资,职名稍高,即恐不肯用心。乞自今量事实轻重,止与赏绢。」从之。自九年二月四日移入此。
壬辰,上批:「河北、河东三路义勇、保甲上蕃【五】及聚教合用钱粮并放罢弓手、兵级所省雇钱、添支、口食,其令枢密都副承旨、中书都检正官会计增减实费以闻。」
判扬州陈升之言:「真、扬等州开河用工四百余万,传闻今冬先役兵夫。缘淮南苦寒,或值雨雪,必多死亡,乞候至正月役兵,二月兴民夫。」诏开淘真、扬、楚、通、泰等州运河所相度施行,仍候春暖方调民夫。
又诏三路州军愆雪,已遣使分祷,更令转运司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祈晴。
癸巳,上批付韩缜等:「今月二日据雄州缴到北界来牒,坐到牙帐指挥,仰依韩缜等所立旗表去处,於麻谷以北界分画。寻已令枢密院劄子付卿等去讫,可疾速细详北界牒内事节,如见禧、颖,更切和会商量,勿致譸张,庶早见了绝。」此据两朝誓书册内十二月六日御札。韩缜等言:「北界理辨疆界萧素、梁颖已归牙帐,乞暂赴阙奏禀。」诏缜案视画图齎赴阙。七月十八日注当考。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趾以舟师驻湖阳镇,谋以两路入寇,钦、廉已陷矣。」十一月二十日陷钦州,十二月二十日奏方到。廉州当是十一月二十三日陷,十二月二十二日奏到。
乙未,上批:「永兴、秦凤两路连岁灾伤,财用艰阙,幸今边鄙无事,尚可厝置。中书、枢密院宜速议屯驻军马,量减就粮兵归营,应不急冗费,宜一切省罢。」
翰林侍读学士陈绎,龙图阁待制、权御史中丞、直学士院邓绾并为翰林学士。
丙申,诏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英国公钱惟演孙景臻尚许国大长公主,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曹琮孙诗尚邠国大长公主,并授左领军卫大将军、驸马都尉。
诏武举人罢秘阁试,令止就贡院别试所考试。
都提举市易司言:「宗室赊请物,乞三人以上同保,经大宗正司出历赴务约度,并息不得过两月料钱之数,如输纳违限,取料钱历批上克折【六】,限半年输足。」又言:「岁买商人茶,从本司贸易,乞以三百万斤为额,庶使商人预知定数,不杂粗恶草木,务令中卖数多。」并从之。实录於此丙申已书:「诏李公义用铁龙爪、范子渊用濬川杷疏濬黄河,自河阴下至海口。」新纪因书:「丙申浚黄河。」复云此书当在五月。据实录明年九月丙辰所书与时政记合,今系之十二月九日,误也,合削去【七】,仍附注此。
枢密副使王韶言:「熙河路军食阙乏,人心未安,权转运判官马瑊专以捃拾熙河官吏报复私雠为意,致一路重扰。乞罢瑊归阙。」诏熙河经略司具瑊捃拾实状以闻。九年四月十五日瑊移江西。朱本签贴云「取到系进呈讫」,无施行事,合删。
和州同巡检、西头供奉官李士宣坐不法并杀子,刺配沙门岛,永不收敍。
权御史中丞邓绾言:「前光禄寺丞李德刍赃污废黜,自请寻医,昨编修会要所辄举德刍检讨。近又闻得旨与在京差遣。况德刍庸騃孱猥,不读书,无出身,外议皆云德刍韩氏之甥,吕氏之壻,与编修会要官连亲,亲党多为之干谒请属。乞罢德刍与在京差遣指挥。」从之。
诏判都水监侯叔献同提举开修淮南运河,仍令发运司留上供物应副。以刘瑾复视奏至故也。
丁酉,交趾围邕州。初,沈起经略广西,妄言被旨谋讨交趾,又擅抚纳恩、靖州侬善美及於融、宜州疆置城寨,杀人以千数,交人震扰。诏以刘彞代起,冀使招辑之,而彞乃更妄意朝廷有攻取谋,欲以钩奇立异为功,始遣官入溪峒,点集土丁为保伍,授以阵图,使岁时肄习;继命指使因督盐运之海滨集舟师,寓教水战,故时交人与州县贸易,一切禁止之。七年三月三日命彞体量起,八年十二月彞听旨。於是交趾益贰,大集兵丁,谋入寇。知邕州苏缄伺知其实,以书抵彞,请罢所行三事如故,无使交人兴师有名。彞不听,反移文劾缄沮议,又责令不得辄言边事。於是交人果大举,众号八万,十一月抵海岸,未旬日陷钦、廉二州,破邕之太平、永平、迁陆、古万四寨。缄闻贼且至,阅郡兵,得厢禁卒并老弱才二千八百人,召官吏与郡人之才勇者,授以方略,使以部分地自守。州民震惊,将窜逃者不可胜数。缄悉出官帑及私财示之曰:「吾兵械素具,蓄聚亦不乏。今贼众已薄城下,惟有坚壁固守,以待外援,可以坐胜。若一人举足,则羣心动摇,大事先去矣。汝辈幸听吾言,冀蒙厚赏,或不听而出,当先并其孥斩之。」大校翟积阴欲出奔,缄使人伏门外枭其首以徇。由是上下胁息听命。缄复募死士,得数百人,拏舟邕江,与贼逆战,斩首二百余级,杀其巨象十数,贼遂围城。缄日夜行劳士卒,以神臂弓仆贼、殪象不可胜计。贼为攻具,四面瞰城。城上发火箭,焚其梯冲。前後杀伤万五千余人,城中人心益固,虽老幼皆谓救至在刻漏,围即解矣。墨本苏缄传以移文劾缄事皆属之沈起,朱本改之,今从朱本,盖墨本误也。
己亥,遣官谢雪。
复置三司开拆司。初,章惇为三司使,废开拆司入三部。至是,沈括以为失关防点检,故复之。
枢密院言【八】:「熙河驻泊、就粮、本城共五十三指挥,一万六千六百余人,其内七千一百余人在城,九千四百余人差出。今定以七千四百为在城人额。」从之,仍令减屯泊兵归营。先是,上批「契勘熙河路除本处住管及就粮、分番土兵外,其自京并他路差往屯泊军马【九】,见管若干数目,疾速进入」故也。其军马数目见御集十一月一日,今并书。
庚子,熙河路经略司言:「熙河开壕用二十六万八千余工,及修栋梀、五牟谷二堡各六万二千余工,北关堡十四万九千余工,通远军三面城除已役外,有三十三万七千余工,南川堡八万七千余工,赞长堡六万五千余工,噶硕克关五万九千余工,多农谷堡九万四千余工,安乡城十八万余工,及勘会保宁三千人,自今年二月十六日终十月五日,共役六十余万工,欲依所计工先後修筑。」诏先修通远军城,余以远近次第兴工。
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一○】言:「沅州招纳伪地、林、锦等十三州归明,得户三千九百一十,丁六千四百四十一,逐州分认,岁入课米以盐酬之,州界远者六十里,近者四十里,请补知州等官。」诏授地、林、锦州杨昌蛮等十三人为班行军将。构又言:「古、诚州【一一】杨昌衔【一二】等愿罢进奉授官,请补昌衔右班殿直,弟侄男等十人为三班奉职、借职、差使,下班殿侍,土军都头。」并从之。新纪书林、锦等十三州内附,盖因旧纪也。旧纪又云古、诚州水峒蛮内附。新纪不书水峒蛮,当考。
河东经略使郭逵言:「如北人强来侵夺封疆,未知听其建立铺寨,或以兵焚毁?」诏:「分画未定,如北人强来,即先以理约栏;不听,即审观机便,或即时应敌,或候彼人马归焚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戊申,又申明此指挥。
诏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经略司,同本路转运司相度,如缘边钱粮阙乏,即量减上番就粮兵归营。
赐权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绯章服。承禧数言事,人多危之,上独称其忠,故有是赐,面谕承禧曰:「聊以旌卿谠言耳。」苏颂作承禧墓铭曰:「承禧为御史,论大臣之任事估权者,放用亲党,徧布要路,非国家之福。章言廷争,前後数十。神宗悟,为之罢免,并其党者数人。又论用兵交趾,不可与争旦夕利,而所遣北军难以深入,及不宜用中人主兵柄,唐季之事可用鉴也。此皆近臣所难言者,人危之,而上独称其忠荩而赐绯衣银鱼。谓曰:『聊以旌卿谠言耳。』」承禧论李宪副赵卨南征,出命不自二府,见九年正月末。又论宪不当为陕西统帅,是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当赐章服时,未尝论宪也。苏颂云云,当考。
辛丑,都大提举疏濬黄河范子渊言:「怀、卫州界沿堤林木甚多,欲选材创四百料船二百只,以给濬河之用。」从之,仍以五十只给李公义,诏岁支钱五百千给范子渊、李公义,令量两司供给人数均分,充本司公用。
诏职方员外郎张祥、宋璋各追两官勒停。祥等为诸王宫教授,宗室令戚、令志等皆从受业,因荐就试受其家白金为谢事觉,法寺以赃论故也。
壬寅,以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判太常寺、兼羣牧使、工部侍郎元绦参知政事,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兼枢密都承旨、同羣牧使曾孝宽为枢密直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诏故司农卿赵尚宽知唐州曰,兴复水利功甚博,可於遗表外,特与亲属堂除差遣一次。
御史蔡承禧言:「手实之法,搔扰民户,已诏废罢,而司农张谔辄移诸路转运司,令未得尽废。开封府界民欠负,委是贫阙,展限一年作两料纳,而司农寺令诸县实贫阙方得保明展限,诸县虑保明失实,遂各催理。乞下所属施行。」十月二十三日罢手实,承禧奏议有此全章,今附注此:「臣伏以当今之弊,莫大于上下之情不通。若下情不通而主恩不宣,则天下之事殆矣。臣闻国家近日以手实之法搔扰人户,遂行废罢。而司农张鄂却牒帖诸路运使,令未得尽行罢废,听候当寺指挥。臣又闻中书劄子,圣旨指挥以府界人户欠负,委是贫缺,展限一年,作两料送纳。而司农寺行帖,令诸县保明,必须实有贫缺,方得依此展限。诸县官员若欲钞劄,贫缺人户恐或起动搔扰;若欲依圣旨指挥尽与展限,又虑保明失实,遂各一面且行催理。是朝廷之实惠,遂为空言,而不及民。伏乞下所属勘会。其张鄂实有此,乞与施行;其司农寺实令诸县保明,诸县不曾展限,亦乞勘逐。今来人户枷锢、笞箠、监逐如此而无以供纳,必是贫缺。乞且依圣旨与展限一年,作两料送纳,一年之中与免追呼催理,所贵帝泽实及于下民,四方咸荷于圣意。」
又言:「先尝论知亳州俞希旦前任两浙转运使,以转运司职田交易江阴职田,地利未见收附,并以船横江道,纵舟人受赂,并妄作知常州徐九思、知县郭暨等事,未闻行遣,乃知大藩闻希旦与两浙转运使张靓是亲,若下本路体量,必不得实。今又闻开常州运河日,希旦以转运使巡历苏、常州,自谕吏,令已与部役官一例破开河食钱,共数百缗入已。乞再根究,仍先罢希旦亳州之命。」诏苏澥、章岵案实以闻。朱史签帖此一项无施行,又非朝廷急务,合删。苏澥两浙转运使,十月二十六日除。章岵两浙转运使,十月二十六日已除。
又言:「闻大理寺丞方泽当吕惠卿与郑膺连结张若济,於秀州华亭县姓朱、姓汤人借钱买田之时,泽亦挟惠卿势,借钱数百缗。惠卿又以钱七百缗,令姓王人贩纱罗,已纳千余缗,而惠卿责索无厌,致自经死,孤遗二子,养於泽家,其人与泽是亲,缘此惠卿於众亲中力为荐举,遂得为提举官。根究施行【一三】。」诏送根究公事所。朱本云方泽不曾勘断,系无施行事。合删。
又言:「鄂州新城县令曹登为手实之法,趣功过甚,措置苛酷。乞下邻路根究。」诏江西转运使案实以闻。承禧奏议有劾曹登全章,今附注此:「臣伏闻鄂州新城县令曹登为手实之法,趣功过甚,措置苛酷,用民桑柘量丈尺,计所养蚕多少纽为贯,迫令出役钱。仍自令人出榜岳州之类,令依其式样,为知岳州周岳取其榜缴纳察访司,察访司亦不闻举劾。登作新城县廨宇,民间被害,每一条木即令连纳数条。为手实之法,每一出乡,笞挞徧野。酷暴如此,本路察访司并提转司并不举劾,以至本人善替。伏乞诏邻路监司体量根究,如得实,乞不以去官赦降,并行停替,察访、提转司并令取旨,所贵远方之民有所控告,不为暴吏残虐。」
癸卯,置提举太医局所。从太常寺主簿单骧请也。
御史蔡承禧言:「户房检正官徐禧母黄氏私其壻莫秀才者,禧顷在洪州,迎之不至,再三恳求,遂与莫偕行,舟至池州建德县,莫溺死。议者谓禧与弟秘耻莫乱其母,饮之以酒,舁置大江,未知虚实。」诏江南东路转运司案实以闻。朱本云体量得无实事,删去。
甲辰,权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太常丞蔡烨,广南西路转运使、司封郎中李平一两易其任。寻有诏增权广南西路转运使一员,仍以平一为之。权增一员乃二十三日事,今并书。
赐荆湖南路上供米十万石,试监主簿、斋郎补牒、州助教敕,总十五道,以察访蒲宗孟言本路被灾伤为甚,乞赈济故也。
翰林学士陈绎、杨缯并兼侍读。
乙巳,皇子景国公僩卒,年四岁。僩未晬能颂经,握笔书画,识二十余字,傅母数试之不差。废朝五日不视事。又三日,赠太师、尚书令、冀王,諡冲孝。按僩以七年六月始生,八年十二月薨,安得云年四岁?实录必误,当考。
丁未,上始闻钦州陷,广西经略司奏至也。内殿承制谢季成、供备库副使张述为广南西路经略司准备将领。
诏自京至邕、桂以来置急脚递铺,差内侍一人点检,系阙人处,即差人贴铺。
上批:「交趾攻陷钦州未即退,恐须沿海东窥广州,不可不思审处置。其广西兵屯既寡弱,又已支分扞御,若不且责以城守,恐徒沮军声,滋长贼势。」遂诏广西路经略司,命逐州军但严城守,毋轻出战。
诏江南西路亦有灾伤军州谷价踊贵,令江、淮发运司同本路转运司体量有实,即许更於上供米支十万石付本路。
广南西路经略司乞差使臣十数人准备从军,诏蔡烨於湖南选差。又乞运致军器及并差峒丁应副军兴及暂移经略司往象州,并从之。遣内侍杨税、麦文柄管押安南行营什物器械,先取水路前去。
遣入内供奉官、勾当内东门司刘惟简往广南西路体量勾当公事。
己酉,广西经略司言交趾陷廉州。
改知宣州、卫尉少卿、直昭文馆石监知桂州。诏知桂州刘彞听旨於潭州。七年三月三日【一四】命彞体量沈起,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别命周沃、蔡烨。
诏广西经略司,相度交贼所向州县镇寨城郭不完,兵备寡弱,度必不可守处,听官吏据险保守。东路经略司依此施行,仍令两路经略、安抚使,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如有钱帛粮草等,相度指挥勿以资贼。既而上批:「前降指挥,令广西州军不足守扞者,并仰官吏纠率民兵保险,弃城自便。再详,一路人情已不安,若所在官司尽有奔逃之计,则民听愈惶扰,可速追还前诏,经略司临事随宜指挥,毋得一槩行下。」
又诏支广南东路铸钱监钱十万缗,及进纳斋郎、助教等补牒,为钱五万缗,应副西路转运司。
中书言:「欲差官诸路转运司计置斛斗,着作佐郎任迪计置广南东路米五七万石、豆十万石,大理寺丞许选计置广南西路米五七万石,泗州推官蹇序辰计置荆湖南路米三万石,秘书丞范峋计置福建路米三万石,并许截留上供及借诸色钱物支用,仍计会广南西路运至於合支用州军输纳,其广东、福建、湖南常平斛斗权止支散,以备移用,兼令及时收籴。」序辰,周辅子。
商人王震等言:「熙河路入中刍粮,多是闲官、举人及四方浮浪之人结籴,有经年方输到,或以物折纳,类皆伍次轻弱,久之不能结绝。」又言:「边上买马,若不用匹帛折色,止支见钱,或折算川茶,则马价可减二分。」诏措置熙河路财利孙迥根究以闻。
又诏广南西路经略司选募丁壮三二千,守邕、宾等州城,不足,即选土丁。从其请也。
又诏广南西路经略司,遣使臣分诸州军【一五】,选配军少壮有胆勇堪披带者赴桂州,每约五百人团成一指挥教阅,以新澄海为名,不及,即据数收管,日支口食,候及半年教成,即依教阅澄海给请受,委经略使觉察,如作过凶恶,即於法外重断。
庚戌,祠部员外郎、史馆修撰、相度淮南水利刘瑾知广州,代苏寀也。九年二月十三日,瑾改虔州,寀复故。
发河北第三十五将赴桂州,第十九将驻潭州,以备广西经略司勾抽策应。
诏广西官吏与交贼战没者,经略司访求其家,倍加存恤,愿归岭北者,选人护送之。
又诏翰林医官院选治岚瘴药方五七种,下合药所修制。
又诏荆湖南、北路制木弓弩七千以给广西。
诏:「闻知潞州高赋处事乖方,令河东转运司体量。」已而转运司以状闻,乃差光禄卿史炤代之。明年正月十三日乃除炤,今并书。
上批:「淮南、江、浙、荆湖路今岁灾伤颇甚,向春艰食,贼盗可虞。宜下逐路转运、提点刑狱、钤辖司体量,巡检、县尉怯懦不职者以名闻。虽职事未见旷缺,而资性疲挆不任斗捕者,亦与对移监当差遣,如违,原体量监司当重黜,不以赦降去官原免。」墨本於明年正月庚午又载此,今削去。
中书言:「江、淮等路上供米累诏截留,赈救灾伤,欲委官疏濬广济河,增置漕舟,依旧运京东米上供。」从之,仍以殿中丞张士澄都大催遣辇运公事。天圣六年七月,熙宁七年十月可考详。
中书言:「都提举熙河路买马司奏,每年额外买官马,委李杞买场估买,欲令本司据所买马并茶钱,并拨与秦凤等路都转运司籴买粮草。」从之。
诏太常博士黄中庸编管亳州,坐恃酒骂黄州麻城县官及毁文书也。
辛亥,宝文阁待制、兼枢密都承旨李承之知延州。闰四月十九日知瀛州并不行,十年二月二十八日复入为都检正,蔡承禧云云可考。
龙图阁待制韩缜为枢密都承旨,兼判兵部、羣牧使。
命知延州、天章阁待制、吏部员外郎赵卨为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广南西路安抚使,昭宣使、嘉州防御使、入内押班李宪副之,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剌史燕达为副都总管,光禄寺丞温杲管勾机宜文字。初,上批令卨交职事与皮公弼【一六】,乘驿赴阙。中书言恐公弼出旁郡,欲令以职事付转运或提点刑狱官。上批:「延州当夏国往来,其於应接须量审谙熟边事,缓急或有生创乃能与夺,不致引惹。今本路监司除公弼外,叶康直、刘定皆新进,全未历事,难以倚仗,可止依批降指挥。」明年正月十六日,以公弼病,未能赴延州,且令卨交与次官,速赴阙。刘定,永兴宪,闰四月十九日除。叶康直,永兴运判,五月二十五日除。
诏:「闻侬美善归明,因沈起令薛举遣人招诱,及刘彞後来处置亦自乖方,遂致交趾入寇。令知桂州石监、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周沃同蔡烨究实以闻。」二十二日彞听旨,明年正月九日又付招讨司。
王安石上再譔诗关睢义解。诏并前改定诸诗序解付国子监镂板施行。九月十二日安石云云可考。
诏河东经略司指挥缘边州军,候北界来增置铺屋,即对境临边亦安置铺屋,招弓箭手。
壬子,上批:「广西两日无奏报,可下经略、转运司,日具边事动息以闻。」
癸丑,辽主遣安东军节度司耶律世通【一七】、太常少卿昭文馆直学士李仲咨,辽国母遣奉国军节度使萧达、给事中王籍来贺正旦。
诏曰:「眷惟安南,世受王爵,抚纳之後,实自先朝,函容厥愆,以至今日。而乃攻犯城邑,杀伤吏民,干国之纪,刑兹无赦,致天之讨,师则有名。已差赵卨充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广南西路安抚使,李宪充副使,燕达充马步军副都总管,须兴师水陆兼进。天示助顺,既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咸怀敌忾之气。然王师所至,弗迓克奔,咨尔庶士,久沦涂炭。如能谕王内附,率众自归,执俘献功,拔身效顺,爵禄赏赐,当倍常科,旧恶宿负,一皆原涤。乾德幼稚,政非己出,造廷之日,待遇如初。朕言不渝,众听毋惑。比闻编户,极困诛求,已戒使人,具宣恩旨。暴征横赋,到即蠲除。冀我一方,永为乐土。」王安石之辞也。
时交趾所破城邑,即为露布揭之衢路,言所部之民亡叛入中国者,官吏容受庇匿,我遣使诉於桂管,不报,又遣使泛海诉於广州,亦不报,故我帅兵追捕亡叛者。又言桂管点阅峒丁,明言欲见讨伐。又言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济。安石怒,故自草此诏。安石最不信洪范灾变之说,於彗星乃推之交趾云。此据司马光记闻并鲜于绰传信录。按敕榜以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张守节败在九年正月四日,而记闻乃云「交人露布云张守节等辄相邀遮,士众奋击,应时授首」,盖误也。今削去此段。或交人露布不一,守节败後复有之,但不应在敕榜先耳。王安石亲作敕榜,当时因露布言及苗、役故也。
诏:「交趾为寇,朝廷已议水陆攻讨,占城、占腊,於贼素有血雠。委许彦先、刘初同募海商三五人,作经略司委曲说谕彼君长,豫为计置,候王师前进,协力攻讨,平定之日,厚加爵赏。」刘初,广西安抚都监,五月二十七日落冲替。许彦先,八年三月三日除广西宪,五月二十六日改广东运副。
都水监言:「孙贾斗门之西,汴河北岸,共八处可置虚堤,渗水入西贾陂,并淤田司栏水开道一河,引水透入减水河,下注雾泽陂,为五丈河上源。乞差杨琰管勾修置,陈佑甫提举。」从之。
甲寅,中书言:「广南西路转运司奏,经略司不住发兵往钦州策应捕杀交贼,本司支粮米五千石,以奏禀不及,已牒横州募人负载,如无人可募,即乞从上三等户差夫,每夫日给钱,已奉旨依奏。今看详,当此急难,夫力必须倍邀价直,兼三等以上至少,恐因此破坏资产。欲止令本路随远近番次差保丁充夫,日量给钱米为便。」从之。
又诏:「自京至广西转运司,已指挥逐程各准备兵二万、马三千、一月刍粮。可更令自京至邕州,逐程各准备兵十万。其自京至广州,止准备兵二万,逐程一月粮。并限来年正月齐足,许借常平钱谷应副,以渐拨还。」
中书言,刑房删立职司资序以上,及带馆职人降差遣者,欲令每任取旨。从之。
判都水监侯叔献言:「刘瑾相度淮南合兴修水利仅十万余顷,皆并运河。乞候开运河毕工,以水利司钱募民,并运军、监军修筑圩垾。又昨疏濬汴河,自南京至泗州,一槩疏深三尺至五尺,惟虹县以东有礓石三十余里,疏濬不行。乞以安抚司赈济米募民开修。」诏运河委叔献,汴河委都水监遣官相视,及未放水以前,检计工粮以闻。
熙河路经略司言:「知原州种古奏,熟户蕃部大半贫乏,所有地土数少,百姓以於法许典卖,多重叠放债【一八】,冀使充折,恐以故生边患。乞依旧条禁止。」诏依陕西一路旧敕详定。已而详定一司敕令所乞诸典买租赁合种蕃部地土者徒二年,内人材少壮者配本州蕃落,余配近里州军近上本城【一九】。从之。
三班借职陈景言:「天下州军都知、兵马使,年满解发赴阙授班行至大将者,大约三年有二百余人。旧日人多,比及解发,无不及四十年者。近年裁减,人数至少,迁转岁月,计须减半。今在京百司吏,新法皆三十年以上出官,不可使外州军优於省寺。乞都知、兵马使入仕及三十年方许解发。」从之。
熙河路经略司言:「摩宗城首领结布投宗哥,诱定羌城熟户日珠族青斯巴皆往,青斯巴不从,潜斩结布首来献。乞优补官职。」诏补青斯巴下班殿侍、本族巡检。
赐安南行营司公使钱三千缗。
上批:「河北等路及开封府界在京开修无用不急沟河,及筑堤柱占人兵处,来年一切权罢,以所役厢军应副安南征讨。」
乙卯,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蒲宗孟言:「鼎、澧道路之间,已有殍饿流离之民,尚催纳秋税及五分以上,并令倚阁。」从之。
丁巳,上批:「河北诸州军城壕,访闻甚有乾浅者,可契勘那辍诸河合起人夫,早令开治了当。」又批:「契勘河北诸将下马步军元额【二○】,及画日已有见阙都大人数,疾速具奏。」
是月,复云安军云安监,置舒州同安监,京兆府、华耀陕州铸钱监及置河州阎精堡,兴元府茶场。实录於八年十二月末载,置「辰州会溪城、黔安寨」,此八字合除去。城寨赐名在明年二月十七日。改秦州〈广禾〉穰寨为堡,废真定府灵寿县、延州延水县、陇州陇西寨并为镇。实录於此月末又书:「废锦州寨【二一】及招谕县入沅州麻阳县。」已於二月末书讫,此削去。
夷人献长宁等十州地,隶泸州淯井监。此据实录。
是岁,宗室子赐名授官者五十一人。天下上户部主户一千六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五,丁一千五百八十九万六千三百四;客户五百万一千七百五十四,丁七百九十一万八百六十一。断大辟一千三百九十七人。
自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其年京师诸司支吏禄钱凡三千八百三十四贯有奇。及沈括为三司使,当熙宁八年,其年支吏禄凡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有奇,京师旧有吏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云。此据沈括笔谈,附见年末,当考。
注 释
【一】愿罢司农官「农」下原衍「司」字,据阁本及上文删。
【二】澶州刍豆内免役宽剩钱「钱」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除集贤院学士「十年」原作「十二年」,据琬琰集删存卷三曾文肃公布传改。
【四】殿前都指挥使郝质「殿」原作「诏」,据东都事略卷八四、宋史卷三四九本传改。
【五】河北河东三路义勇保甲上蕃「上」原作「土」,据阁本、活字本改。又「蕃」疑当作「番」。
【六】取料钱历批上克折「折」原作「析」,据阁本改。
【七】合削去「合」原作「今」,据阁本改。
【八】枢密院言「言」字原脱,据阁本补。
【九】其自京并他路差往屯泊军马「路」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荆」下原衍「南」字,「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删改。下同。
【一一】古诚州「诚」原作「城」,据宋会要蛮夷五之八六改。下文注同。
【一二】杨昌衔原作「杨昌御」,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下同。
【一三】根究施行据上下文,疑当作「乞根究施行」。
【一四】七年三月三日「三日」原作「一日」,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五一熙宁七年三月庚子条改。
【一五】遣使臣分诸州军本句难解,疑「诸」为「诣」之误。
【一六】上批令卨交职事与皮公弼「职」原作「战」,据下文改。
【一七】辽主遣安东军节度司耶律世通按:辽官有节度使而无「节度司」,疑此处「司」为「使」之误。
【一八】多重叠放债「债」原作「积」,据阁本改。
【一九】余配近里州军近上本城「近里」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二○】河北诸将下马步军元额「元」原作「死」,据阁本改。
【二一】废锦州寨「锦」原作「緜」,据宋会要方域六之三六、元丰九域志卷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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